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广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一网通办”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广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一网通办”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13•【字号】广安府办函〔2023〕54号•【施行日期】202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广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一网通办”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2022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坚持以“放管服”改革提效率、破难题、促发展,加快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在持续优化“两个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广安区等30个表现突出集体、黄昌凤等40名表现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加压奋进、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先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系列工作,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一网通办”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3日附件广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一网通办”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一)集体(10个)广安区邻水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二)个人(15名)黄昌凤广安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游秋林岳池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改革股工作人员寇正伟市中级法院法官助理、二级主任科员蒋婧媛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改革科科长刘清华市科技局规划与资源配置科科长刘莉萍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史向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挂职)蒋朝钦市财政局会计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包玉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刘春林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十级刘建波市国有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祎市金融服务中心十级职员李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科长叶宏伟人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二、“一网通办”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一)集体(20个)广安区政府办公室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前锋区政府办公室前锋区行政审批局华蓥市政府办公室华蓥市行政审批局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税务局武胜县大数据中心武胜县行政审批局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邻水县水务局邻水县税务局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与审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二)个人(25名)龚华兰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婧广安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改革股股长杨奇卓广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黎素琼前锋区一窗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冯静前锋区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汤伟林华蓥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官尚碧华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股长王俊岳池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胡德锋岳池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莫钧壹岳池县大数据中心主任蔡涛岳池县苟角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秦娟武胜县行政审批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陈婉蓥武胜县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邓杰夫武胜县统一征地服务中心管理九级陈立武胜县大数据中心管理九级胡兴武胜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向盛邻水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白海春邻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九级蒋裕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工作人员陈昊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与审计局工作人员赵阳市经济信息化局人事与政策法规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袁奇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张利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蒋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服务指导科科长曹超市大数据中心应用建设管理科科长。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广安府办发〔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广安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23日广安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提升全市总磷污染治理水平,推动长江流域广安段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盯长江流域广安段总磷污染突出问题,系统推进总磷污染防控工作,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加强统筹,系统谋划。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向同行,推动涉磷产业绿色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着力解决工农业及生活源涉磷污染问题,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入河污染物可控。
——分区管控,精准治污。
嘉陵江、渠江干流持续开展良好水体保护,确保水质常年保持地表水二类;御临河、长滩寺河、清溪河流域加强生活源污染管控,降低总磷污染负荷;南溪河流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大洪河、长滩寺河流域规范水产养殖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广安府办平件〔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邻水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加快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推进组的通知》(广委办函〔2018〕7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发〔2019〕1号)、《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山水林田湖草领办〔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科学保护、精准修复、合理开发的原则,通过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综合整治、森林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优化生态格局,稳定生态系统,改善并巩固华蓥山区生态屏障功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生态保护修复“广安经验”。
到2020年,华蓥山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得以改善,生态功能支撑和生态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功能区安全,实现区域产业生态化发展,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协调统一、相互促进。
杜谢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杜谢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4【案件字号】(2019)川行终17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季书勤刘洪峰王代伍【审理法官】季书勤刘洪峰王代伍【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杜谢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杜谢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杜谢明【当事人-公司】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杜谢明【被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权责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杜谢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17 02:19:14杜谢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川行终1785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杜谢明。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刘永明,区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安市人民政府。
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大道某某。
法定代表人曾卿,市长。
委托代理人尹培宇,广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毛景浓,广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
审理经过上诉人杜谢明因诉被上诉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广安区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广安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6行初2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经本院书面通知,要求上诉人杜谢明依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明确告知不按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后果后,上诉人杜谢明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依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杜谢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李林森、广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林森、广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4【案件字号】(2019)川行终141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代伍牟琼刘洪峰【审理法官】王代伍牟琼刘洪峰【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李林森等129人(名单附后);李林森;朱记群;广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李林森等129人(名单附后)朱记群广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林森朱记群【当事人-公司】李林森等129人(名单附后)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资云峰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潘海帆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资云峰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潘海帆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资云峰潘海帆【代理律所】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林森等129人(名单附后)【被告】广安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调解行为仲裁行为证明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系李林森等129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申请广安市政府协调,广安市政府未予协调引发的诉讼。
行政机关对于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是指负责协调的行政机关组织土地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就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协商,以期减少和化解分歧、达成一致意见,负责协调的行政机关并不能单方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因此协调本身属于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26•【字号】广安府办发〔2019〕58号•【施行日期】2019.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广安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6日广安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随着近年来广安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规划用地的不断变化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声环境功能区需要适应环境管理要求。
为加强广安主城区声环境保护,结合《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域为广安主城区,包含广安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331号);《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三、划分原则(一)以人为本。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联系指导组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联系指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9•【字号】广安府办函〔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联系指导组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的联系指导力度,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广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联系指导组。
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胡彦军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龙兴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杨春明市政府研究室主任田运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赵胜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区域合作办主任徐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文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防震减灾办)主任胡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东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鹏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尹钢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联系指导组职责:适时召开会议,传达中省政务信息工作部署,分析研究全市政务信息现状、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思路,制定重要举措;对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区市县、园区和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指导督促区市县、园区和市级部门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调研、撰写、报送工作。
组成人员职责:联系指导组组长牵头统揽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副组长及成员负责组织所联系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部门总结阶段政务信息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工作举措,提出工作要求;督促联系指导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部门制定年度政务信息计划,细化分解信息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对所联系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部门信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信息调研,提高信息质量,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市政务信息联系指导组责任分工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9日附件市政务信息联系指导组责任分工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广安府办发〔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广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广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广安地处华蓥山断裂带,全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频发,是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之一。
为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23年,完成全市6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纳入广安区,广安经开区纳入前锋区),完成广安区、华蓥市、武胜县等3个受地质灾害威胁县城综合整治,分类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措施,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444处,受威胁人数减少14392人,全面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二、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一)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
开展全市6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县域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开展重点隐患调查评价,建立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数据库;开展市级1:100000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建立健全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报告及图件。
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广安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广委办〔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21〕38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30日附件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广安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设立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
到2025年,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构建起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市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森林覆盖率达到32%,森林蓄积量达到800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7•【字号】广安府办内发〔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各科室,管理单位:鉴于人员变动,现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调整如下:党组成员、主任何继军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欧秀川协助主任负责文秘、会务与值班、保密、档案、机关绩效管理、民生工程、机构编制、职工教育培训、干部人事、职业健康、离退休及老干部工作。
分管综合秘书科、会务与值班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人事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朱亚军协助主任负责民主决策与法制、政务服务改革统筹协调、政务督办、信息技术、“互联网+政务”、安全保卫、信访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综治、防邪、机关行政事务及财务等工作。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工作。
分管民主决策与法制监督科、政务服务改革科、政务督办科、电子政务科、财务与后勤保障科、保卫科。
联系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协助主任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调查研究、重大会议活动统筹协调、信息公开、阳光政务、效能建设、政务服务等工作。
分管政府常务办公室、经济发展研究科、社会事务研究科、调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市地方志办公室。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7日。
邓学良、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等土地行政征收二审行政判决书
邓学良、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等土地行政征收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1【案件字号】(2019)川行终16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永红刘洪峰胡华【审理法官】刘永红刘洪峰胡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邓学良;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陈全荣【当事人】邓学良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陈全荣【当事人-个人】邓学良陈全荣【当事人-公司】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邓学良【被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权责关键词】行政征收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明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发包人与农户作为承包人通过依法订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设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行为,仅是对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证明行为,本身并不具有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本案中,团石村1组与陈全荣就121129号承包证项下的土地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确定了陈全荣就相关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因此,广安区政府向陈全荣颁发121129号承包证,对陈全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确认证明,并无不当。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1•【字号】广安府办规〔2022〕11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1日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第三章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第四章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第五章建筑垃圾弃置场管理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安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鼓励实行资源化利用。
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应依法处置。
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亮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2]52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亮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亮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2]52号)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中省驻市单位:《广安主城区亮化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9日广安主城区亮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建设文明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广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安市主城区范围内夜景亮化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亮化,是指运用照明设施和技术对城市夜间景色所进行的亮化和美化。
包括道路亮化、建(构)筑物亮化、桥梁亮化、庭院亮化、广场亮化、公园亮化、绿地(含树木、草坪)亮化、水体亮化、广告门匾亮化以及公共装饰性亮化等。
第四条城市亮化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科学设置、突出重点,节能环保、和谐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夜景亮化的管理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广安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贯彻实施市政府有关夜景亮化工作的规定。
第六条住建、公安、城管执法、供电、交通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亮化工作。
第二章亮化规划与设置第七条城市亮化应按照以路灯亮化为基础,以沿街店面亮化为主体,以高层建筑泛光灯、轮廓灯亮化为衬托,以户外灯光广告亮化为点缀的原则,进行规划与设置。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_企业报告(业主版)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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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 网协议第六版(IPv6)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
四川东望科技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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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22 年 05 月 10 日成功交易 1 笔 新订单
广安市广安区丽诚 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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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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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22 年 07 月 26 日成功交易 1 笔 新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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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成功交易 1 笔 新订单
广安区瑞百丽办公 家具销售部
0.1
2022-10-26 2022-12-30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2•【字号】广安府办函〔2019〕50号•【施行日期】2019.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市级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能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市政府每次常务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组织学法,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参加人员为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联系副秘书长及列席的相关部门、区市县、园区。
二、责任分工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学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每次常务会议所学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的主管部门为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学法讲解,也可邀请专家、法律顾问进行讲解。
三、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确保学法取得实效;要按照学法计划安排,及时组织人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切实把握其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在讲解内容上,要围绕政府和部门职能职责,重点阐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在贯彻实施和行政决策中应当关注的事项;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分析我市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让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规范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
讲解力求语言精炼、逻辑分明、层次清楚。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广安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广安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广安府办函〔2023〕69号•【施行日期】2023.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广安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2022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现将名单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一)县(市、区)、园区(2个)岳池县、华蓥市。
(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8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一)县(市、区)、园区(5个)广安区、广安经开区、武胜县、邻水县、川渝高竹新区。
(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22个)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广安军分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武警广安支队。
三、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1名)李常兵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王丰广安区应急局副局长刘玲希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吴承杰前锋区应急局一级科员夏鹏胜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九级职员周成辉华蓥市应急局矿山监管股股长雷光明华蓥市古桥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汤兵岳池县酉溪镇党委书记杨洪志岳池县应急局副局长陆黎武胜县应急局总工程师柳浩天武胜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股长谢建平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洪邻水县应急局一级科员杨路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左泽锋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邓云川市委办公室保卫科科长何飞璋市政府办公室财务与后勤保障科科长李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志强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员韩顺琴市委组织部三级主任科员林超强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许健市委统战部管理八级事业干部郑杰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冉哲渊市委编办四级主任科员刘巧然市委目标绩效办目标绩效管理二科科长张再燕市总工会基层维权部部长毛庆团市委办公室主任卢奇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科科长陈海涛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杨世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张俊臣市民政局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冯丽如市司法局管理八级事业干部郭应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科长周春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德龙市交通运输局中级工杨志川市水务局专技十级事业干部雷洪梅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黄大伟市商务局流通业科工作人员邓世蒲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主任曾科市应急局综合协调科四级主任科员唐磊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监管科专技十级事业干部付涛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萍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副科长蒋春林市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科管理八级事业干部唐彬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主任徐智立市城管执法局广福大队副大队长杨果市供销社办公室干部程科龙市邮政管理局一级科员雍岐洪广安通发办建设管理科干部施迪广安银保监分局现场检查科副科长陈晨广安海关综合业务科科员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0•【字号】广安府办平件〔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平件〔2020〕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公开发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安排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技术力量,做好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规范建设管理。
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要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模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4大栏目,进一步优化栏目检索、查阅、下载、防伪、数据互联互通等功能,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没有建设政府网站的部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信息。
三、及时反馈情况。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抓紧推进,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年3月20日前反馈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2348419(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603676(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1•【字号】广安府办函〔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狠抓工作落实,为推动广安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肯定成绩、表扬先进,进一步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激发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8个先进集体、吴娇姣等5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要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大局、服务中心,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更好发挥督查督办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从严从细、精益求精,更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8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8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04•【字号】广安府办函〔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8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8年,各地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聚焦深化改革难点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热点问题,认真组织编撰报送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推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对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0个政务信息先进集体和朱大均等42名政务信息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表扬名单如下。
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20个)(一)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办公室。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安经开区党政办公室(二)市政府部门、中省驻市单位、政务信息联系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扶贫开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广安银保监分局、市社保局、市就业局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42名)朱大均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周莉莉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副主任高乐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加林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宋强市卫生健康委科员杜茂琳市扶贫开发局信息宣传科科长解文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郑紫东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涂辉市农业农村局助理兽医师吴斌文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信调科事业人员黄仲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八级职员曾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游敏市商务局主任科员杨宇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陈斯诗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科员涂丽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唐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罗伟市审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官真龙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赵俊市税务局办公室科员高健武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产业科科长唐建生市社保局副主任科员杨岚市公路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黄川广安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股长刘镇霆广安区政府办公室科员张剑前锋区政府信息中心网络管理股股长方棋前锋区政府办公室科员卢曼丽华蓥市政府办公室团支部书记吴浩华蓥市政府办公室工业股工作人员胡婷婷岳池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工作人员周军岳池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工作人员颜伟岳池县政府政研室工作人员易兴宇武胜县政府网页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伟武胜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吴青邻水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股长刘德友邻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刘建国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甘立春广安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杨珂广安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副科级干部王翔枣山园区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王骜宇协兴园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蒋雁森华蓥山景区办公室工作人员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表率作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4•【字号】广安府办函〔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0〕39号广安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市建设,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捷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刘俊市政府副秘书长赵胜强市经济信息化局局长郭山市民政局局长滕继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汤才勇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廖和民市残联理事长成员:王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侯泽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熊祥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贤述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何君市科技局局长王琪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屠明春市财政局局长李寿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葛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蒋志虎市商务局党组书记韩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李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周绪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彭备军邓小平故里管理局党组成员、邓小平故居陈列馆馆长彭贇市图书馆馆长彭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滕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残联理事长廖和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彭树全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若涉及工作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出文。
同时,从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集中脱产办公,抽调人员于4月30日前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到,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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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 2010 年春节期间
农民工接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广安区府办发…2009‟18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春节期间是农民工集中返乡、外出的高峰期,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开展劳务开发暨农民工政策法规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就业指导、接待服务工作,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氛围,保障农民工返乡外出有序,进一步增强我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实效。
为做好 2010 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接待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热情服务
结合实际,区委、区政府定于 2010 年 1 月 30 日至 3 月 10 日(与春运时间同步)开展农民工集中接待服务活动。
区上设立农民工接待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全区的农民工集中接待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好接待服务职能,区劳务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农民工接待服务站,对外公布接待服务电话,落实专门人员搞好农民工接待服务,重点做好辖区内返乡和外出农民工的接待服务工作,并与区农民工接待服务中心搞好工作衔接。
二、灵活方式,讲求实效
(一)开展集中宣传,增强感召力。
各乡镇(街道)要抓住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学校放寒假的有利时机,合理利用校舍资源对返乡农民工进行新劳动合同法、进城务工常识、维权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通过逢场天赶集宣传,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发动,宣传好劳务培训政策和外派劳务政策、信息。
召开“劳务龙头人物座谈会”,开展典型事例“现身说法”,让外派劳务、国内劳务返乡典型自己说自己的事,以增强其感召力。
(二)开展集中服务,普惠农民工。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认真接待处理农民工权益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工资拖欠等问题。
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开展法律援助,搞好劳动争议和诉讼案件的受理。
关心关爱未能返乡农民工的家庭,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积极衔接劳务订单,举行劳务招聘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
(三)开展慰问活动,营造关爱气氛。
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要采取走访、座谈、春节团拜会、印制慰问信等形式慰问致残农民工、农民工先进代表及回乡创业典型人物,给他们送去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让他们建言献策。
同时,要在辖区内主要人口集散处、场镇主要路口和显要位臵,书写、悬挂农民工迎送标语,并适时开展集中迎送活动。
三、分工协作,各尽其责
春节期间,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面宽量大,任务集中,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农民工接待服务工作。
区劳务办要做好全区农民工接待服务的统筹协调和区农民工接待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劳务培训,抓好有组织输出,规范外派劳务招收秩序;劳动保障部门要严肃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帮助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搞好劳动争议的仲裁;建设部门要全力保证本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查处虚假广告,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交通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倒买倒卖车票和强行接客、中途甩客行为;公安部门要维护好车站、码头治安秩序,安排足够的力量和设备满足农民工换领第二代身份证的需要;人口和计生部门要搞好春节期间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上门服务,按规定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服务卡;司法部门要竭诚为农民工搞好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浓厚氛围;文化部门要精心准备文娱节目,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农民工接待服务工作。
四、严明纪律,强化保障
(一)参与农民工接待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热情、周到、细致、有序地开展接待服务工作,切实为
返乡和外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
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区劳务办要对全区的农民工集中接待服务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不尽职履责的要全区通报。
(二)农民工接待服务中心(站),对接访的一般事项,要进行分类整理,告之相关部门,督促协调承办部门及时予以答复处理。
对接访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根据领导安排召集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农民工接待服务中心(站)的日常工作实行严格的交接办结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好农民工的合理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凡工作中推诿扯皮,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