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教程课后案例分析题答案
经济法教程案例分析题答案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小题】答:李某于4月12日以长远企业名义向王某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李某向王某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王某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合同有效。
【第二小题】答: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甲是有限合伙企业A的有限合伙人,只有当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甲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甲才对该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按照《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只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6条的规定,如果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
本案例中,甲虽然是有限合伙人,但是在和丙的业务往来中,他多次代表合伙企业出面与丙进行洽谈,乙虽然对此知情,但是也没有予以制止。
甲以有限合伙名义与丙签订协议,应该认为丙有理由相信甲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
因此,丙有权要求甲对该交易承担清偿责任,甲应该与乙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章公司法答:股东乙可以通过股东派生诉讼追究甲的责任。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不起诉或者怠于起诉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应该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例中,甲是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练习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练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时,登记机关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期限是()。
A.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起5日内B.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起10日内C.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起15日内D.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起30日内2、下列各项表述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B.投资人可以用个人所有的货币、土地使用权出资C.投资者可以以家庭共有的财产出资D.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工厂”、“部”、“工作室”、“有限责任”等字样,但不能使用“公司”字样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王某聘用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李某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李某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3万元的合同,须经王某同意。
某日,李某未经王某同意与善意第三人张某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
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王某造成损失,由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王某造成损失,由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王某追认后有效4、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D.合伙人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5、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000元买了一套洗涤设备,设立了普通合伙企业。
甲准备将自己所占份额的50%按1000元转让。
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意以800元买下,丙未表态。
丁知道后,表示愿以1000元买下甲转让的份额。
丙见丁想买,随即向甲表示愿以1000元买下甲转让的份额。
如果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正确的做法是()。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课后习题及答案-第2章 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课后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自测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目前,我国常见的企业形式中不包括( D )。
A.公司制企业B.合伙企业C.个人独资企业D.无限企业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的是( C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C.修改公司章程D.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3.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D )。
A.总经理B.人数过半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半数的董事5.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股权。
下列关于甲转让股权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C )。
A.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B.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通知其他股东C.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D.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 B )作价出资。
A.货币B.劳务C.实物D.知识产权、土地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7.某合伙企业合伙人A、B、C分别出资额为20万元、10万元、15万元,但在合伙协议中未对利润分配比例作出约定。
现企业产生盈利,三人对利润分配方式产生争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如何分配这笔利润?( A )A.按三人的出资比例分配B.按三人在公司的贡献程度分配C.按三人的工资比例分配D.三人平均分配8.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B )。
经济法第二章
• 2、变更登记(★★)(P39) •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 (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
更登记
•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 申请变更登记
• 【解释2】首次出资额需要同时满足“20%和3万元”的规定。
• (2)出资形式(★★★)(P42) • ①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 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 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成立日期均为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成立日期 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股东协议签订之日 • B、股东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之日 • C、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之日 • D、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 【答案】D • 【解析】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 【答案】CD
•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 1、对外投资(★)(P35)
• (1)对外投资的规模
•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 【答案】A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
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
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
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中级经济法目录
中级经济法目录
中级经济法目录如下: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三节经济仲裁与诉讼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六节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第七节公司财务会计
第八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九节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
第二节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节票据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节违约责任
第九节主要合同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第三节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第四节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第五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
第六节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第六节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第七节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第八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
第二节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2.2的设立(了解)
2.2.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理解)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2.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2.2.1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
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2.3.2普通合伙企业
4.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 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目录
A B
2.1 企业法概述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2.3 合伙企业法
C
2.1 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企业的分类
三、我国的企业法
企业法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概念
2.1.1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权利和义务
3、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人可以以独资企业的 名义申请贷款,还可以以企业的名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4、收购、兼并其他企业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权利——独资企 业可以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由投资人或者 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民事责任由设立该 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义务
❖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即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了,原投资人仍 须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偿还 责任。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 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 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
例题:
张某于201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 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 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 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11年1月该企业解散。 201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 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3)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对 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 人代表,投资者及其他人员,自相关事实发生 起未满3
(4
(四)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
1、所有权——作为独资企业的老板,对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企业的财产依法 享有所有权。而且,有关权利还可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行会计核算。
ⅳ 个人独资企业负有保障职工权益的义务。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 的规定,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须是享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且从事商业活动不受法律限制的自然 人。
经济法-2、企业法
五、独资企业的解散和终止
1、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合作经营各方 的当事人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 规定,通过合营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经营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 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资企业的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
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经 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 该企业的资金汇出,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 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双重优先原则 “企业债务立足于企业的财产,个人的 债务立足于个人的财产”
七、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出资方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事务执行不同: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 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事务。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解释】投资人甲于2007年1月1日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 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相关链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对投资人的限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习题
经济法作业(第三次)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选择案例分析一单选题1.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缴纳罚款C.缴纳罚金D.没收财产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
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D.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3.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如果乙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则()。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该合同为可变更合同,经甲变更后有效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5.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时,登记机关应在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起()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A 5B 10C 15D 30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该期间是( ).A 6个月B.1年C.3年D.5年7.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业法》规定的有:()。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P33)【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48)(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48)(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7年综合题)(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善意第三人基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设立程序
1.申请
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独资企业所在 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法律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登记 (1)时限:15日内。 (2)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不予登记的,书面答复理由。 (3)设立分支机构,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思考】
张某个人出资开办了一家服装厂,聘李某 为厂长,并规定凡对外签订500元以上的 合同,须经张同意。1个月后,李未经张 同意,便以工厂的名义从善意第三人手中 购进价值1万元的布匹。试分析李某超越 权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 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我国法律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主要包括以下 几类: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国家公务员; (3)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 (4)警官、法官、检察官; (5)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店”、 “中心”、“工作室”等字样。但不得使 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
3.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 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 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 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重点条款解读
明;④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工商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
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不予登记,并予书面答复和说明理由。营业执照的签发 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经济法基础
导学 引思
中职学校毕业后,小李想独立开一 家运动用品批发企业,而且他想从一 开始就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企业名称。 目前他对设立什么性质的企业还很模 糊,试着帮他出出主意。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重点条款解读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既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也不包括港澳台同胞。公务 员、军人、警察等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 “公司”“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一般可称作厂、店、 中心、工作室、营销部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练一练
相关企业业务对应的审批机关
企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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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与责任及事务管理
重点条款解读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议一议
通过上述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看到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一些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小 李决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自己事业的起点, 那么,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答案与解析
经济法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案例2-9】合伙人甲、乙、丙、丁设立A合伙 企业,合伙人甲以自己所有的动产折合12万元 出资。A合伙企业成立后,甲与戊签订10万元 的借款合同,甲拟以该动产设定质押担保,问: 甲是否可以以该动产设定质押担保? 【解析2-9】不可以。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的概念 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思考2-7】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 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2万元, 若干年后,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增加为15万元,全部 负债为20万元,不足清偿的5万元该如何处理? 【解析2-7】应当由甲、乙、丙三个合伙人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设立条件 【思考2-3】投资人的劳务、专利技术、家庭 共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其独资企业的 出资吗? 【解析2-3】投资人不得用劳务出资。 设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2.受托人或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思考2-16】赵某是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车 祸成为植物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赵某 属于哪种退伙?退伙日期是哪天? 【解析2-16】属于当然退伙,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为退伙日期。 【思考2-17】普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何异同? 【解析2-17】二者均为非法人企业,投资人均须对企 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区别主要为:(1)投资者 人数不同;(2)损益分配不同;(3)控制与管理方 式不同(前者共同管理,后者一人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在组织和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仅指以个人独资 企业法命名的单行法律,在我国特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1999年8月30日通过的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除《个人独资 企业法》外,还包括其他所有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 行转让和继承。企业的财产不论是投资人的原始投入还是经营所得,均归投资 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以其财产清偿债务,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的,投资人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 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的,应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义务
1.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
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同时,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2.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员的义务 3.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内容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财产所有权。 2.依法申请贷款。 3.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4.拒绝摊派权。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_经济法教程_[共4页]
11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二)我国企业的类型按照不同标准,企业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1)以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标准,可将企业划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
(2)以投资主体的国籍为标准,可将企业划分为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以企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可将企业划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前者以公司为典型代表,后者则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部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以企业的投资方式和责任方式为标准,可将企业划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和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5)以企业所属的经济部门为标准,可将企业划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等。
(6)以注册地为标准,可将企业划分为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三)企业法的概念及其体系特点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调整其内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规定并调整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资本,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等等。
我国现行企业法体系中出现了两种立法模式并存的现象。
一种是传统的立法模式,它的基本特点是:以单行法律、法规为基本表现形式,以企业的所有制和投资主体的涉外性为立法的出发点,原则规定与实施细则相结合。
这些特点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
这种立法模式主要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以下简称《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法》)等。
但这种立法模式在存在企业之间权利和义务不平等、规则不统一、法出多门的弊端。
经济法 第二章-企业法
法权益; ❖(2)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3)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5)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
(二)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1) 自行管理。 ❖(2) 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 ❖2.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
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根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 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 投资人决定解散; ❖(2)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 合伙企业财产 ❖1.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 合伙人的出资。 ❖(2)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
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 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专 门法律,即《合伙企业法》。
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 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 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二)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 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 协商原则; (2)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守法原则; (4) 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5) 依法纳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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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参考答案:《个人独资企业法》还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 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 欠税款;(3)其他债务。因此永亮化工厂应当首先 清偿欠职工的5000元工资和5000元社会保险费 用,其次应当偿还所欠税款2000元,最后偿还 包括何日清10万元债权在内的其他债权人的债 权。即:首先,应当以永亮化工厂的银行存款1 万元和折价6万元的实物,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所 欠的职工工资 5000元、社会保险费用 5000元 、税款 2000元共计 12000元后,剩余的 58000 元用于清偿所欠何日清的债务。
5、由于企业业务较少,没必要设置帐簿、 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又由于顾勇不太懂 经营管理,所以他准备聘用一名经理来管 理企业;但是又需控制经理的权力,较重 大的事项均由顾勇自己来决定。如果经理 在外代表企业所进行的活动超越其职权对 企业不利的,则由该经理自行对外负责。 6、最后,独资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故无需 登记,过几天去做一块企业的招牌挂在经 营场所即可开业了。 顾勇的以上想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08年8月15日,永亮化工厂由于产品不适 应市场需求,导致亏损,并不能支付永亮化 工厂对债权人何日清的10万元债务,陈永亮 决定解散永亮化工厂,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 清算人。2008年9月20日,人民法院指定甲 为独资企业的清算人,对永亮化工厂进行清 算。经清算人的统计和调查,永亮化工厂和 陈永亮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
• (3)刘某的理由是否成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接上例: • 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万元。
刘某决定于2011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
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
人民法院。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刘某不能清偿债
务时向刘某的家庭求偿。 • (4)该企业的债权人要求是否成立? • (5)刘某能否自行解散企业?
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
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
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
时向刘某的家庭求偿。
•
•
(4)该企业的债权人要求是否成立?
(5)刘某能否自行解散企业?
导入案例: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
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9年8月在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 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 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
• 导入案例: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
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9年8月在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 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 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
• (1)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
• 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于是后来黄 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
(1)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
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于是后来黄 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
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
(2)刘某允许他人参加投资,共同经营 的行为是否合法?
• 接上例: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
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 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
(1)永亮化工厂欠缴税款2000元,欠工人工资 5000元,欠工人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何日 清10万元。 (2)永亮化工厂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6 万元; (3)陈永亮在某合伙企业中出资 6万元,占合 伙企业 20%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以向 合伙人分配利润; (4)陈永亮家庭个人财产价值人民币2万元。 问题四:该企业债务应如何进行清偿?
2008年5月1日,王晓东因为与陈永亮的意见相 左,因此在没有经过陈永亮的同意的情况下, 以永亮化工厂的名义与山东聊城的一家化工企 业购入3万元的原料,该企业没有与陈永亮打 过交道,以为永亮化工厂是王晓东所有的个人 独资企业。
问题3: 2008年5月1日,王晓东以永亮化工厂 的名义与山东聊城的一家化工企业购买价值3 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
案例2:2008年3月12日,陈永亮出资人民币5万元 向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008年3月31日,该个人独资企业永亮化工厂登 记成立。陈永亮为了独资企业可以健康发展,逐 渐壮大成为地方明星企业,高薪聘请了浙江大学 工商管理学硕士王晓东管理独资企业的各种事务 ,双方签订了聘用协议,协议中规定,王晓东负 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月薪3000元,凡王 晓东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标的额在人 民币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过陈永亮同意。 问题1:材料涉及到的企业设立条件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 问题2、企业的事务管理采用何种方式?
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
• (2)刘某允许他人参加投资,共同经营 的行为是否合法?
•
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
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 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
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
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 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
(3)刘某的理由是否成立?
•
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 万元。刘某决定于2011年10月自行解
其次,永亮化工厂所剩余的全部财产用于清 偿后,仍然欠何日清42000元,可以用陈永 亮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最后,在以陈永亮的个人财产清偿时,可以 先用陈永亮的家庭个人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 的部分,可以用陈永亮在合伙企业中分取的 收益予以清偿。
案例1:顾勇对《个人独资企业法》知之甚少,他 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一些非官方途径了解到的信息, 勾勒出欲设企业的大致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为“洁又惠”面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自己为该企业董事长。 2、听说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只要1元钱,即象征 性地出一点就可以了,所以资本暂定为400元, 外加一些碗筷、几把桌椅;而且注册资本越低, 他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少。 3、顾勇准备借用一处即将拆迁的街面房作为经营 场所,到几个月后面临拆迁时再想办法解决经营 场地问题 4、顾勇计划雇佣3名左右的职工,但支付的工资 中不包含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等内容,这些项目由职工自己想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