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民事法律的概念在刑法中的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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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综合练习题(一)-自考法学类法理学(一)试卷与试题

《法理学》综合练习题(一)-自考法学类法理学(一)试卷与试题

《法理学》综合练习题(一)-自考法学类法理学(一)试卷与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关于对法理学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A. 法理学是沟通法学各学科的桥梁B. 法理学能提供给人们学习法学的入门知识C. 法理学能提供给人们具体应用法律的知识D. 法理学能锻炼人们的法律思维能力答案:C2. 对研究法学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根本方法是()。

A. 社会调查的方法B. 历史考查的方法C. 价值分析的方法D. 辩证唯物主义答案:D3. 构成法的基本要素是()。

A. 法律规则B. 法律原则C. 法律概念D. 法律关系答案:A4. 关于法的要素,提出“规则——原则——政策模式”的法学家是()。

A. 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德沃金B. 美国法社会学的代表团人物庞德C. 美国著名的大法官霍尔姆斯D. 德国哲学家、法律哲学家黑格尔答案:A5. 构成法律体系最大的独立组成部分是()。

A. 选举法B. 单行民事法律C. 部门法D. 授权法答案:C6. 下列关于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A. 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 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 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 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答案:B7. 由于水灾使铁路中断,导致某运输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法律事实,属于()。

A. 合法行为B. 违法行为C. 法律事件D. 有效行为答案:C8. 法系的划分标准是()。

A. 法的历史类型B. 法的历史传统C. 法律体系D. 法律部门答案:B9. 近代意义的法制原则始于()。

A. 奴隶制法B. 封建制法C. 资本主义法D. 社会主义法答案:C10. 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A. 每个人自己的行为B. 一般人的行为C. 他人的行为D. 所有人的行为答案:C11.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这一规定属于()。

法的一般理论

法的一般理论

①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定义、分类、作用、功能,法与国家、法与道德、法与政治等。

②法的历史发展:法的起源、法系、当代资本主义法的变化,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等。

③法的形式和法的实施: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渊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规定、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

④法学思潮与法学流派。

一、名词解释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第1章法律基本原理 (2)1.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1.2 法律的渊源与体系 (3)1.3 法律的效力与适用 (3)1.4 法律关系 (4)第2章宪法 (4)2.1 宪法的基本原理 (4)2.2 国家的基本制度 (4)2.3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2.4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4)第3章民法 (5)3.1 民法的基本原理 (5)3.1.1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 (5)3.1.2 契约自由原则 (5)3.1.3 平等自愿原则 (5)3.1.4 公平正义原则 (5)3.1.5 诚实信用原则 (5)3.1.6 公序良俗原则 (5)3.2 自然人 (6)3.2.1 民事权利能力 (6)3.2.2 民事行为能力 (6)3.2.3 监护制度 (6)3.3 法人 (6)3.3.1 法人的设立 (6)3.3.2 法人的人格 (6)3.3.3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6)3.4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6)3.4.1 民事法律行为 (7)3.4.2 代理 (7)3.4.3 代理权的行使 (7)3.4.4 代理关系的消灭 (7)第4章物权法 (7)4.1 物权法的基本原理 (7)4.2 所有权 (7)4.3 用益物权 (7)4.4 担保物权 (8)第5章合同法 (8)5.1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8)5.2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8)5.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8)5.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9)第6章侵权责任法 (9)6.1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理 (9)6.2 侵权行为的构成与责任 (9)6.3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9)6.4 特殊侵权责任 (10)第7章刑法 (10)7.1 刑法的基本原理 (10)7.2 犯罪与犯罪构成 (10)7.3 刑罚与刑罚适用 (10)7.4 刑事责任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1)第8章民事诉讼法 (11)8.1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11)8.2 诉讼参加人 (11)8.3 诉讼证据 (11)8.4 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 (11)8.4.1 审判程序 (11)8.4.2 执行程序 (12)第9章刑事诉讼法 (12)9.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12)9.2 立案、侦查与起诉 (12)9.3 审判程序 (12)9.4 刑事执行与刑事赔偿 (13)第10章商法与经济法 (13)10.1 商法基本原理 (13)10.2 公司法 (13)10.3 破产法 (13)10.4 经济法基本原理 (14)10.5 市场监管法 (14)10.6 金融法 (14)第1章法律基本原理1.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对社会成员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的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理解与适用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理解与适用第一条

条文释义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详尽版)【第一条】【条文】第一条【是关于《民法典》不溯及既往原则及其例外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理解】法的溯及力是关于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问题,即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立法法》第93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该条规定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以及有利溯及的例外情形。

本条是本解释最基础和最重要的规定,规定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和例外,统领整部司法解释。

法不溯及既往是法的效力的一般原则,其法理基础在于对信赖利益的保护。

一般而言,“昨天的行为不能适用今天的法律”,如果人们按照昨天的法律去行为,由此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却被今天的法律所否定,不利于信赖利益保护,不利于社会关系稳定,不利于维护法律权威。

因此,法律原则上只对其生效后的行为起规范作用,不能要求人们遵守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法律。

当然,本解释在第一部分明确规定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以及溯及既往的有限例外。

按照本条规定,实际上将法律事实发生时间分为三类情形:第一类是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后;第二类是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第三类是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并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

对于《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这是《民法典》施行后对其效力的当然解释;对于《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原则上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这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体现;对于《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一般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单行民事法律知识点

单行民事法律知识点

单行民事法律——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著作权法一、婚姻法1、婚姻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2.1婚姻自由:指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和干涉。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有离婚自由。

2.2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男男之间的,女女之间的,同性婚姻在我国是不成立的。

任何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禁止重婚以及配偶与他人同居。

也就是说,无论是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

2.3男女平等:在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各个方面,男女双方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有平等的义务。

2.4、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妇女、儿童和老人相对来说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加以特殊保护。

所以婚姻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行为。

2.5、实行计划生育: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其基本要求是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

2.6、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3、我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结婚——家庭关系——离婚3.1 结婚3.1.1结婚的概念——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它包括三层含义:结婚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守法定程序;结婚是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3.1.2结婚姻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A、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双方完全自愿而不能有任何勉强;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但不是说到了法定婚龄必须得结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民法通俗读本第五讲民法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原则

民法通俗读本第五讲民法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原则

民法通俗读本第五讲民法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原则什么民法的适用?民法的适用,就是把一个法律规范应用到具体的法律事件中去,以实现法律的作用。

法律规范是抽象的,这种抽象的法律规范必须应用到具体的法律事件中去,才能够实现它的作用,例如保护什么、反对什么、制裁什么等。

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指民法在哪些范围发生作用,即民法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一、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采取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陆、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或飞行器。

此外,我国民法制定的相关机关所管辖范围不同,其所定法律的适用范围也与之适应。

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时间上的效力是指民法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1、民法的生效时间分两种情况:一是民法规范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一段时间后再生效。

2、民法的失效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新法直接规定废止旧法,如合同法第428条的规定;二是旧法与新法相抵触的部分失效;三是由国家专门机关颁布专门决议,宣告某些法律失效。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即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是指民法生效的时间和失效的时间,以及生效后的民法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民法生效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实践来看,有的法律本身就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56条明确规定:“本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我国《合同法》也明文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也有的民事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例如我国《外资企业法》第24条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在法律生效前,人们有充分的时间了解法律的内容,有的法律规定自法律公布后经过一定期限后才开始生效,例如,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43条规定:“本法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民法的失效时间,即民法终止其效力的时间。

刑法名词解释(马工程2021)

刑法名词解释(马工程2021)

刑法(马工程)1.名词解释1、刑法: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广义的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3.附属刑法:即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非刑事法律文件中有关具体犯罪、刑事责任及刑罚的法律规范。

4.刑法体系:广义的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5.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6.司法解释:指有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

7.学理解释:指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8.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9.论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做的解释。

包括a)当然解释: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务属性和形式逻辑,将该事项当然包含在该规范使用范围之内的解释。

b)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

c)限制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

4、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这就是坚持法治,摒弃人治;坚持平等,反对特权;讲求公正,反对徇私。

10.罪行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民法的概念是指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判例、习惯等。

不仅包括部门意义的民`法,还包括商法和商事特别法。

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

)的民法概念,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国民法在立法上实行的是民商合一原则,民法的范围与私法的范围相同。

但是在理论上,人们又习惯于把我国私法分为民法、商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等几个部门。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从民法的概念可以看出,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其中,商品经济关系是民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正确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民法上讲的平等,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意即所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地位上是一律平等的,相互之间不存在隶属、管辖关系,彼此保持独立的意志和自由。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有横向和纵向之分。

纵向财产关系的特点是,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一方的意志和自由受制于另一方,这种纵向财产关系由行政法或经济法调整。

比如,税收关系、财政关系等。

横向财产关系的特点是,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彼此保持独立的意志和自由,这种横向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

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

我国民法调整的横向财产关系主要有:(1)财产占有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财产所有关系(物权内容)。

(2)财产流转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商品交换关系(债权内容)。

(3)智力成果的支配和利用关系(知识产权内容)。

(4)遗产继承关系(继承权内容)。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夫妻关系等。

人身关系也有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非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之分。

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由民法调整,非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由其他法律调整(如行政职务隶属关系由行政法调整)。

第二节:民法体系、渊源和适用范围一、关于我国民法的体系我国现行民法的体系,是一个由《民法通则》统率各单行民事法律的规范体系。

民法总则关于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规定

民法总则关于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规定

民法总则关于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规定【法律条文】《民法总则》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法的法源的规定。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一、关于国家政策问题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属于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依据。

其理由为“法律通常是比较原则的规定,并且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

特别是我国的经济体制还在改革过程中,有些不大成熟的东西,暂时法律还没有规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深入,还会不断产生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这些新的关系,不可能立即反映在法律中。

与此同时,政策同法律相比,更灵活,更具体,可以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并对很多具体问题有较详细的规定。

因此,为了使一切民事活动有所遵循,在法律还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不能等待一切法律完备了才去执行,也不能认为民事活动只遵守法律,可以不遵守政策,这样做是错误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讲的政策,是指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来不及制定法律时,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必要的和急需的政策,或在法律只有原则规定的情况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而不是随便哪个部门、哪个地区制定的政策,更不是一些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土政策。

”民法通则讲话编写组:《民法通则讲话》,经济出版社1986年版,第35~36页。

有学者认为,国家政策作为民法法源是有缺陷的,因为:第一,政策不具有稳定性;第二,政策往往不以公告的形式告之于全体国民,而只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下达给各有关机关,要求当事人遵循这种政策,实际上是要求他们按对其秘而不宣的规则行事,使当事人无法预知其行为的后果,获得行为的安全性;第三,政策的规范性太弱,缺乏对具体行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该学者也指出,民法通则将国家经济计划和社会公德作为法律渊源也存在问题。

徐国栋:《论民法的渊源》,载《法商研究》1994年第6期。

我们认为,国家政策作为民法的渊源,在民法通则制定时具有合理性。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05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在线练习版[答案与解析分开]:/exerlist-255-1.html05年司法考试真题(前三卷)在线测试版[答案与解析分开]:/testlist-7-1.html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考点】刑事立法进展【解题思路和依据】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对单行刑法概念的理解。

与刑法典不同,单行刑法是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单行刑法。

B选项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正确理解单行刑法的涵义【答案】B2.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法定原则,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和承担的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这段话的空格中: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考点】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解题思路和依据】《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法律有哪四个作用

法律有哪四个作用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 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 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 活动过程。
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换届后的十届全国人大提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目 标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重点将是“提高立法质量”。法工委有关负 责人称,基本形成即在初步形成的基础上,将每个法律部门中支架性的、现实亟须的、条件成熟 的法律制定和修改。
截至2023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中国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95件。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 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 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 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法律的概念》是英国法理学家哈特著法学著作,于1961年首次出版。
《法律的概念》集中反映了哈特的法律观以及他对于法律的作用、法律与道德等方面比较全面的 看法。书中,哈特通过评析奥斯丁的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说而引出了法律的规则说,将法律视为 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并认为这是法理学的关键。哈特还富有启发性地阐述了法律与 道德、法律与正义、道德与正义的关系,并比较客观地分析和评价了自然法学、概念法学(法律 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等西方近代以来有代表性的法学思潮。

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3篇)

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溯及力,即法律对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在我国,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分析其法律依据、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以期为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的法律依据1. 宪法依据我国《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一规定为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提供了宪法依据。

2. 刑法依据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明确了刑法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原则。

3. 民法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5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在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应当认定无效的,依照本法规定应当认定有效。

”这一规定体现了民法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原则。

三、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的理论基础1. 法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原则法律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原则要求法律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对过去的法律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时,应遵循法律的连续性原则,即以现行法律为准。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问题,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的公正。

3. 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原则要求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的实践意义1. 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2.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未结案件的溯及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免受不公平的对待。

《思与法》第八章第二节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思与法》第八章第二节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刑事法律制度
3. 故意犯罪的形态
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 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停止下来的 各种犯罪状态,
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与犯罪既遂。
刑事法律制度
3 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的预备
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 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问题: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 当?
评析: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 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 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由于正当防卫是受到不法侵害的条件下实 施的行为,因此这一行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正当 防卫必须有不法侵害的行为的发生;(2)正当防卫必须是对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3)正当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的本 人实行;(4)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四个条件缺 一不可,否则就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张一开始受到王的不 法侵害,用酒瓶子将王打倒,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是,他 在王受伤倒下,已无力还手,对本身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能 力已丧失,行为已终止的情况下,又向王砍一刀,造成其死 亡。这就违背了正当防卫的规定,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 度,属于防卫过当。对于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当 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法律制度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故意
间接故意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主观上的过 错
刑事法律制度
〔案例〕乙自愿喝毒酒案(犯罪的主观方面)

学法练习题

学法练习题

学法练习题一、法律基础知识1. 法律的定义及其特征是什么?2. 法律的渊源有哪些?3. 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哪些要素?4. 法律关系由哪些基本要素构成?5. 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是什么?6. 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7.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8.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什么?9. 法律监督的含义及其功能是什么?10. 法律援助的概念及其意义是什么?二、宪法与行政法1. 宪法的定义及其作用是什么?2.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宪法修改的程序是什么?4. 行政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5. 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哪些?6.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7.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8. 行政复议的程序及其法律效力是什么?9.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10. 国家赔偿的范围及其标准是什么?三、民法与商法1. 民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2.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3.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是什么?4. 合同的成立条件及其效力是什么?5.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是什么?6. 继承法的原则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7. 商法的定义及其特点是什么?8. 商事主体的种类有哪些?9. 商标权的含义及其保护期限是什么?10.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四、刑法与刑事诉讼法1. 刑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2. 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是什么?3. 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4. 刑事诉讼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5. 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有哪些?6. 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及其证明力是什么?7. 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有哪些?8. 刑事辩护的种类及其法律规定是什么?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是什么?10. 刑事执行程序及其法律效力是什么?五、国际法与国际关系1. 国际法的定义及其特点是什么?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国际法的主权国家及其权利和义务是什么?4.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5. 国际组织的种类及其作用是什么?6. 国际关系的定义及其基本特征是什么?7. 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者有哪些?8. 国际冲突与合作的原因及其解决方式是什么?9.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是什么?10. 国际法在我国的适用范围及其效力是什么?六、法律职业与法律伦理1. 法律职业的定义及其特点是什么?2. 法律职业的分类及其职责是什么?3. 法律职业的伦理原则有哪些?4. 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及其意义是什么?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及其程序是什么?6. 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其法律责任是什么?7. 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及其权利和义务是什么?8. 法律顾问的定义及其作用是什么?9. 法律伦理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是什么?10. 法律伦理在法律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作用是什么?七、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1. 经济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是什么?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4.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及其法律责任是什么?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6. 金融法的定义及其监管体系是什么?7.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及其保护对象是什么?8. 著作权的含义、类型及其保护期限是什么?9. 专利权的申请条件及其保护范围是什么?10. 商标权的注册程序及其侵权责任是什么?八、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1. 环境法的定义及其立法目的是什么?2.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4. 水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5.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措施及其法律责任是什么?6.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定义及其管理制度是什么?7. 自然资源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8. 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9. 森林法的保护对象及其法律责任是什么?10. 矿产资源法的定义及其开采管理制度是什么?九、劳动法与社会法1. 劳动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是什么?2.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4.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及其法律效力是什么?5. 社会法的定义及其立法目的是什么?6. 社会保险法的适用范围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7. 社会福利法的定义及其保障对象是什么?8.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背景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9.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定义及其实施措施是什么?10. 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十、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1. 国际私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2.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是什么?4. 国际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5. 国际继承法的定义及其法律适用是什么?6. 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是什么?7. 国际贸易法的原则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8. 国际投资法的定义及其保护措施是什么?9. 国际金融法的定义及其监管体系是什么?10. 国际税收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制度是什么?十一、法律文书与法律实务1. 法律文书的定义及其特点是什么?2. 民事起诉状的基本结构及其写作要点是什么?5. 法律顾问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其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6. 法律咨询的流程及其技巧是什么?7. 法律服务的市场营销策略是什么?8. 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程序及其质量控制是什么?9. 法律事务管理的定义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10. 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及其在企业中的应用是什么?十二、法律史与法律思想1.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及其特点是什么?2. 西方古代法律制度的起源及其发展是什么?3. 近现代法律制度的改革及其影响是什么?4. 法律思想史的定义及其研究方法是什么?5. 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及其影响是什么?6. 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理论及其批评是什么?7. 法律社会学派的观点及其贡献是什么?8. 法律经济学的定义及其应用领域是什么?9. 法律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及其实践意义是什么?10. 法律哲学的核心问题及其研究价值是什么?十三、国际刑法与人权法1. 国际刑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2.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背景及其管辖权是什么?3.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定义及其法律对策是什么?4. 国际人权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5. 《世界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是什么?6.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国际标准及其在我国的实施是什么?7. 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法规及其监督机制是什么?8. 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国际法律框架是什么?9. 国际难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保护措施是什么?10. 国际人权法在跨国诉讼中的应用是什么?十四、电子商务法与网络安全法1. 电子商务法的定义及其立法目的是什么?2.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纠纷解决是什么?3. 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及其法律挑战是什么?4. 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原则及其法律规范是什么?5. 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是什么?6. 网络安全法的定义及其监管体系是什么?7. 网络犯罪的法律对策及其发展趋势是什么?8. 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的法律规范及其实施机制是什么?9. 网络空间国际法律秩序的构建及其挑战是什么?10.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思路是什么?十五、法律教育与法律研究1. 法律教育的目标及其改革趋势是什么?2. 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及其评价体系是什么?3. 法律研究的方法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是什么?4. 法律学术期刊的评价标准及其影响力是什么?5. 法律案例教学的原理及其效果评估是什么?6. 法律模拟法庭的运作机制及其教育价值是什么?7. 法律实习的安排及其对法律人才培养的作用是什么?8. 法律教育国际化的现状及其挑战是什么?9. 法律教育中的伦理教育及其重要性是什么?10. 法律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对接策略是什么?十六、法律职业规划与职业发展1. 法律职业规划的重要性及其内容是什么?2. 法律职业发展中的关键能力是什么?3. 法律职业道路的选择及其影响因素是什么?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备策略是什么?5. 法律职业人士的终身学习及其意义是什么?6. 法律职业伦理在职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7. 法律职业人士的社交网络及其职业发展是什么?8. 法律职业人士的跨领域合作及其机遇是什么?9. 法律职业人士的国际化发展及其挑战是什么?10. 法律职业人士的创业机会及其风险管理是什么?十七、法律与社会问题1. 法律如何应对社会不平等问题?2. 法律在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中的作用是什么?3. 法律如何处理社会正义与效率的关系?4. 法律在环境保护中的角色及其挑战是什么?5. 法律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6. 法律在处理城乡差距问题中的作用是什么?7. 法律如何应对社会转型期的矛盾与冲突?8. 法律在促进性别平等中的作用是什么?9. 法律如何应对网络社会的法律问题?10. 法律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是什么?十八、法律与科技创新2. 法律在基因编辑技术中的应用是什么?3. 法律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与生物技术?4. 法律在互联网技术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5. 法律如何应���纳米技术的法律问题?6. 法律在太空探索中的地位及其挑战是什么?7. 法律如何应对3D打印技术的法律问题?8. 法律在新能源技术中的应用是什么?9. 法律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的法律问题?10. 法律在科技创新中的促进作用是什么?十九、法律与文化产业1. 法律如何保护文化遗产?2. 法律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是什么?3. 法律如何规范艺术品交易市场?4. 法律在版权保护方面的作用是什么?5. 法律如何应对网络文学的法律问题?6. 法律在电影产业中的角色是什么?7. 法律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8. 法律在音乐产业中的保护措施是什么?9. 法律如何应对数字图书馆的法律挑战?10. 法律在动漫产业中的规范作用是什么?二十、法律与公共安全1. 法律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是什么?2. 法律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3. 法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是什么?4. 法律如何保障交通安全?5. 法律在网络安全中的角色是什么?6. 法律如何应对公共卫生事件?7. 法律在自然灾害应对中的作用是什么?8. 法律如何保障信息安全?9. 法律在反恐工作中的地位是什么?10. 法律如何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十一、法律与教育政策1. 法律在教育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是什么?2. 法律如何保障教育公平?3. 法律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什么?4. 法律如何规范在线教育?5. 法律如何保护学生权益?6. 法律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是什么?7. 法律如何应对教育腐败问题?8. 法律如何保障教育科研活动的自由?9. 法律如何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10. 法律在高等教育国际化中的作用是什么?二十二、法律与城乡规划1. 法律在城乡规划中的作用是什么?2. 法律如何保障城乡规划的合法性与科学性?3. 法律如何应对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4. 法律在土地使用规划中的作用是什么?5. 法律如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6. 法律如何应对城市拥堵问题?7. 法律在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中的协调作用是什么?8. 法律如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9. 法律如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10. 法律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二十三、法律与旅游1. 法律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2. 法律如何保障旅游者的权益?3. 法律如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4. 法律如何应对旅游安全事件?5. 法律在旅游服务合同中的作用是什么?6. 法律如何保护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7. 法律如何应对旅游业的季节性波动?8. 法律如何促进旅游业的国际化?9. 法律如何保障旅游投资的合法权益?10. 法律在旅游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是什么?二十四、法律与体育1. 法律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2. 法律如何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3. 法律如何规范体育竞赛秩序?4. 法律如何应对体育兴奋剂问题?5. 法律在体育赞助合同中的作用是什么?6. 法律如何保障体育设施的建设与使用?7. 法律如何应对体育赛事的安全问题?8. 法律如何促进体育产业的国际化?9. 法律如何保障体育知识产权?10. 法律在体育仲裁中的作用是什么?二十五、法律与媒体1. 法律在媒体监管中的作用是什么?2. 法律如何保障新闻自由?3. 法律如何应对媒体侵权问题?4. 法律在广告法中的规范作用是什么?5. 法律如何应对网络谣言?6. 法律如何保护媒体从业人员的权益?7. 法律如何规范社交媒体?8. 法律如何��对假新闻问题?9. 法律如何促进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10. 法律在媒体伦理中的作用是什么?答案:一、法律基础知识1.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立法法变通规定与单行法变通或补充规定的关系探讨

立法法变通规定与单行法变通或补充规定的关系探讨

立法法变通规定与单行法变通或补充规定的关系探讨我国《宪法》第115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条第2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宪法第116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共同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民族自治地方由于在民族构成、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不同于普通行政区域,在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时,可以在内容上对国家法律、法规作出一定程度上的变通。

除此之外,我国的刑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在条文中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在报请有关机关批准后施行。

而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立法法》第六十六第二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1/ 7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立法法的规定与其他法律的授权规定是何种关系,是否意味着有了立法法的普遍授权后,其他法律的授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本文进行梳理和探讨。

一、单项法律中的变通或补充规定部门法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机关根据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与法律规定的原则做变通补充规定,有学者统计,迄今为止,先后共有12部法律对民族自治地方以特别授权可制定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

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4月1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4年4月12日发布,2009年8月2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发布,2007年10月2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发布,2005年8月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发布,2009年8月2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发布,1997年3月14日修改,后有八个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发布,2001年4月28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3月8日发布,1991年4月由新法宣布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 729日发布,1998年11月4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发布2009年8月27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发布,2004年8月28日修订后取消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发布,1998年4月29日修改2009年8月27日修改)。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融合及其可行性分析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融合及其可行性分析

090法治时空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融合及其可行性分析姜 薇(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济南 250014)摘 要:在传统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关系的理论中,国内许多学者一直奉行着这种观点: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完全区分、各自独立。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融合关系愈加突出。

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民事责任优先条款出发,简要论述二者不可能再是以往的对立关系;第二部分以刑法民法化为依据阐述二者的融合关系;第三部分是二者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关键词:民事责任优先;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融合;法律责任的功能作者简介:姜薇(1996-)女,汉族,江西南昌人,法律硕士,山东财经大学法律(法学)专业,研究方向:民商方向。

传统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理论认为两种责任不可取代、完全分立。

民事责任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适用,刑事责任则是国家制裁违法犯罪分子的工具。

两者在责任产生原因、责任承担的主体以及承担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虽然传统观点在目前的学术界依旧得到大多数学者的支持,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颁布和实行,其中第187条(被称为“民事责任优先”条款)也成为这些学者继承传统观点的依据,但是由这一条款反映出的,不论是其适用条件还是最后的法律价值导向,都表明这一条款是作为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融合的缺口。

同时,随着刑法民法化的发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融合在我国的表现愈加突出,如我国的刑事和解和刑事自诉制度的确立和完善。

法律的终极目的在于维护秩序,理论应当是为实践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所以,对于二者的融合我们应当秉持着积极乐观的态度而不是一成不变地拘泥于理论。

“民事责任优先”条款否定了两种责任的对立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吴婷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其有贵州茅台酒期货的事实,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李某1、陈某1、徐某1等人达成合同,骗取了资金共1607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吴婷于2018年10月29日向仁怀公安局投案。

民法概述与重要原则

民法概述与重要原则

民法体系与结构
民法体系
由民法典、单行民事法律、其他 法律中的民事法律规范以及民事 习惯等构成。
民法结构
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 、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 部分。
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
与宪法的关系
与行政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 律效力,其他法律部门必须遵循宪法 原则和精神。民法作为基本法律部门 之一,其制定和实施也必须以宪法为 依据。
急避险等。
特殊侵权责任规定
产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 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 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 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 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 偿责任。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 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概述与重要 原则
目录
• 民法基本概念与特点 •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 物权法律制度 • 合同法律制度 • 侵权责任法律制度 •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01
民法基本概念与特点
民法定义及调整对象
民法定义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归 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则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如兄弟姐妹、祖孙等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
离婚条件、程序及后果
离婚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 解无效,或存在其他法定 情形。
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需签订离婚协议 并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 婚需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 判决。

法学专硕非法学试卷

法学专硕非法学试卷

法学专硕非法学试卷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法的渊源?A.国际条约B.行政法C.地方性法规D.习惯法2.在我国,下列哪个机构负责解释法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3.下列哪个原则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A.罪刑法定原则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罪刑相适应原则D.主观归罪原则4.下列哪个选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签订合同B.继承C.犯罪D.行政处罚5.下列哪个选项属于程序法?A.刑法B.民法C.行政法D.诉讼法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定不利后果。

()3.法律制裁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4.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5.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含义和适用范围所作的说明。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1.法律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2.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定不利后果。

4.法律制裁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5.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

2.简述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3.简述法律责任的基本构成要素。

4.简述法律制裁的基本构成要素。

5.简述法律适用的基本构成要素。

五、应用题(每题2分,共10分)1.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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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民事法律的概念在刑法中的适用问题
——以“发行”为例
一、基本案情
吴某作为书店老板,向周边县市中学销售无书号及刊号的试卷印刷物,侦查机关认定该批试卷印刷物为非法出版物,吴某销售该批试卷的行为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定罪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法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二、争议焦点
因吴某销售试卷的行为是否属于上述定罪依据中的“发行”对于非法经营罪的定性十分重要,所以该问题成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也就是说,发行指的是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行为。

那么,吴某销售的行为在著作权法的定义之下属于对出版物的发行。

三、观点交锋
有观点认为,吴某触犯的是刑法,并不是著作权法,一方面,刑法及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吴某销售该批试卷的行为定义为发行,根据罪行法定原则,那么该行为在刑法领域就不能称之为发行;另一方面,著作权法作为民法之下的单行民事法律,其所定义的概念不适用刑法是法律的效力位阶的体现。

因此,虽然该行为在著作权法中定义为“发行”,但因该案属于刑事案件,适用的是刑法,所以不能称之为“发行”。

也有观点认为,吴某虽然触犯的是刑法,但终归销售应该还是属于“发行”,因为二者的行为模式是相互吻合的。

并不能因为该定义
只在单行民事法律出现就否定行为本身的性质。

四、笔者分析
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

若站在第一种观点的立场,因为该案属于刑事案件,适用刑法,所以即使别的法律中已经将该行为定义为“发行”,也不能称之为“发行”,那么我们借着这种思路往下思考会发现,该犯罪行为的要素主要是两个:“出售”和“非法出版物”。

因为出售的对象是非法出版物,所以该行为被刑法及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定义为“非法经营罪”,倘若出售的是合法出版物,则未触犯刑法,属于著作权法中定义的“发行”,不管是合法出版物还是非法出版物,均是出版物,而只因为非法出版物触犯了刑法,销售的这个行为便不再称之为“发行”,就好比考试时作弊,难道抄的是错误答案就是作弊,抄的是正确答案就不是作弊了吗?这是不对的,抄的行为本身就是作弊,不在于抄的是正确答案还是错误答案。

同样的,只要对出版物进行了销售,无论销售的是合法出版物还是非法出版物,均是“发行”。

因此,笔者认为单行民事法律虽然是对该民事领域的特殊事项的规定,当该行为未触动刑法时,则由该领域的单行民事法律约束,若行为触动刑法依然能够适用单行民事法律中对该行为的定义。

刑法是道德的底线,也就是说本身刑法也属于道德的范畴,只不过是该行为不仅仅需要道德的谴责,还需要刑罚的惩罚,当它还没有到达需要受到刑罚的程度时,则由其他法律规定,包括单行民事法律。

一切都只关乎行为的对象及程度,而不在行为本身的定义。

只要行为模式相吻合,则定义的适用就完全不存在效力位阶的冲突问题。

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胡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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