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与代理商的管理行为,维护代理关系稳定,提升合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与代理商建立的合作关系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制度制定程序:1、企业管理人员提出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的申请,提交公司领导审批;2、出具制度议定书,商定执行细节,确定制度时间安排;3、颁发通知,将制度及其相关细节宣布给公司内部使用。
第二章代理商的甄选及考核第四条代理商甄选原则:1、代理商必须有合法的公司经营许可证;2、代理商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3、代理商必须与公司合作愿意,并体现公司的形象。
第五条代理商考核内容:1、代理商的销售绩效;2、代理商与客户的沟通情况;3、代理商根据公司要求进行的销售宣传。
第六条代理商考核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综合评估代理商的考核结果。
第三章代理商的义务第七条代理商应执行的义务:1、代理商需严格遵守协议的规定,并无违规行为;2、代理商应积极联系客户,维护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3、代理商应按公司要求到达客户现场或售后服务;4、代理商应向公司提供进货及销售情况、反馈销售市场分析。
第八条代理商的职业行为:代理商必须保持正当职业行为,不得涉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代理合作终止第九条针对以下情况,公司将终止与代理商的合作:1、代理商经营不良;2、吸收与骗取代理费用,转换现金;3、代理商提供虚假数据、信息、销售计划。
第十条终止合同后,公司有权取回未还清的商品及剩余保证金。
第五章其他第十一条代理商的统一管理,由产销公司代理商部负责。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应通过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涉及事项不足之处,企业管理人员应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予以补充。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代理商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是公司的规范性文件,是公司与代理商依法合作、互相尊重、共同发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代理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管理,明确了公司与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双方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公司与代理商签署代理合同后,代理商应接受公司的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负责对代理商的管理,代理商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代理商有权利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经营公司产品,有权收取产品销售的利润。
第七条代理商有义务认真学习公司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提高销售业绩,维护公司的声誉。
第八条代理商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销售统计和报表的填写,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和市场推广。
第九条代理商有义务及时向公司汇报经营情况,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建议,保持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良好沟通。
第十条代理商有义务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和销售政策,不得私自降低产品价格,不得变相倒卖产品。
第三章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有权对代理商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代理合同的代理商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商的区域、销售额、销售范围等进行调整,调整后代理商应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公司有义务为代理商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市场支持、售后服务等支持,提高代理商的经营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有义务及时结算代理商的销售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政策,激励代理商的积极性。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将对代理商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代理商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代理商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代理商的销售活动进行跟踪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目标。
第十七条公司将不定期邀请代理商参加产品培训和销售技巧培训,提高代理商的专业能力和销售技能。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一、引言二、代理商入驻和合作1.代理商申请:代理商向公司提出申请后,公司应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代理商的资质、信誉和经营能力进行评估。
2.代理商合作协议:公司与代理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作协议应包括销售目标、销售区域、销售政策、代理商权益等内容。
三、代理商管理1.业绩考核: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销售目标,对代理商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评估代理商绩效和奖励的依据。
2.培训和支持: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代理商了解公司产品的特点、优势和销售技巧。
3.市场推广:公司与代理商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市场调研、广告宣传等支持,共同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效果。
4.销售政策:公司制定明确的销售政策,包括定价、折扣、退换货等规定,确保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和合规经营。
5.信息共享:公司与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分享产品信息、市场动态和销售策略,共同应对市场变化。
6.品牌形象:公司与代理商共同维护和提升品牌形象,要求代理商遵守相关的品牌使用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形象。
四、代理商奖惩机制1.奖励机制:公司对于表现出色的代理商,可以给予奖励,如销售提成、销售额奖励、荣誉称号等,以激励代理商积极开展业务。
2.惩罚机制:公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的代理商,将根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暂停供货、解除合作关系等。
五、争议解决1.协商解决:当代理商与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
2.法律途径: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通过仲裁或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六、代理商退出1.解约程序:代理商如有退出合作的意向,应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解约。
2.清偿责任:解约时,代理商应按照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偿还欠款、未销售产品和其他费用。
七、审核和改进公司应对代理商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核和改进,以保证该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代理商管理制度_
代理商管理制度_代理商管理制度是指一个企业对其代理商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代理商是企业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他们承担着推广销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角色,因此,建立和完善代理商管理制度对企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代理商选择和管理1.代理商选择:企业应设置严格的代理商选择标准,应选拔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资源的代理商,并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和尽职调查。
2.代理商考核:企业应定期对代理商进行考核,以评估他们的市场营销能力、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确保代理商的积极性和发展动力。
3.代理合同:企业应与代理商签署详细的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期限、销售目标、销售区域、价格政策、市场推广费用等条款,确保代理关系的稳定和规范运作。
二、市场推广支持1.营销培训:企业应定期为代理商提供系统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培训,以帮助代理商了解企业产品和市场需求,提高销售业绩。
2.销售促销:企业应制定营销促销计划,与代理商合作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如打折、满减、赠品等,吸引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
3.市场调研:企业应通过代理商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动态,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以便及时调整产品和市场策略。
三、价格和奖励政策1.价格政策:企业应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确保代理商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同时要求代理商按照企业制定的价格执行,避免价格战和恶性竞争。
2.奖励政策:企业应设立奖励机制,对于销售业绩突出的代理商给予奖励,如提成、津贴、旅游奖励等,以激发代理商的积极性。
四、信息共享和沟通1.信息共享:企业应与代理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代理商提供产品资料、市场报告和竞争信息,以帮助代理商了解企业动态和行业发展。
五、违规处理和终止合作1.违规处理:企业应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于代理商违反合同约定和企业规定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记录在案。
2.终止合作:企业应设立终止合作的条件和程序,如代理商长期未达到销售目标、恶意竞争、严重违规等情况,可以解除代理合同,并与代理商进行清算和交接。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是公司对自己的代理商进行管理的规定。
这个制度包括了代理商的申请、评估、派遣、合同签订、销售政策、代理商奖惩等一系列内容。
下面我将就代理商管理制度进行的详细阐述。
一、申请与评估申请成为代理商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公司具有法定资质,并拥有一定的资金和业务经验;2. 公司业绩稳定,在其经营所属的领域内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度和客户基础;3. 具有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和拓展能力,拥有充分的人员配备和办公场所。
申请人应附上企业资料,包括企业发展计划、组织架构、人员情况等,经过初审当局通过后,由专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和审核。
在考察过程中,对申请人的人员、财务、管理、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核。
对于审核不合格的,一般不得再行申请。
二、代理商的选派公司在选择代理商时,应根据其经营情况、经验和市场影响力来进行评价。
首先,通过评估比较和跟踪调查等方式,确认代理商合资资格。
经过评估后,进行面谈和试运营,在双方达成意见后,选派合适的代理商签订合同并落实推荐与资金支持等相关事项。
三、合同的签订代理商签订合同前,公司应该向其介绍公司业务情况和代理产品,同时交代代理商的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代理产品的规定、店面开业及营销计划等事项,并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四、销售政策公司应向代理商提供一些有利于营销的销售政策,如促销、赠品等活动,以鼓励代理商为公司创造业绩。
另外,公司还应当向代理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例如对商品进行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售后问题等。
这也是珍爱代理商和客户的重要体现。
五、代理商的考核与奖惩公司应当定期对代理商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给予奖惩等政策支持。
代理商所获得的奖励,可以指定在代理商指定的用途上,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兑换或协助解决问题。
代理商所获得的惩罚,可以包括中止配货、降低返利等影响其业务的措施。
在度量代理商表现时,公司应该兼顾其整体表现及每个代理商的不同特征。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背景
公司的代理商是公司业务拓展和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代理商,提高代理业务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二、代理商申请与审核
2.1 代理商申请流程
代理商申请表的填写和提交
资质审核、面谈
决策及公告
2.2 代理商资格审核标准
公司信誉度要求
财务状况要求
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
三、代理商合同管理
3.1 代理商合同签订
合同范本的制定
签订流程
合同履行监管
3.2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一致协商
提前通知
法律风险评估
四、代理商绩效考核
4.1 绩效指标的制定
销售额
市场份额
销售渠道拓展
4.2 绩效考核周期及评定
季度考核
年度绩效评定
奖惩机制
五、代理商培训与支持
为代理商提供产品培训
提供市场营销支持
定期会议交流经验
六、代理商信息管理
代理商档案建档
定期更新代理商信息
信息保密措施
七、代理商风险管控
代理商信用风险评估
防范代理商恶意拖欠或提货不良代理商的处置
八、代理商退出机制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代理商提出退代
保障客户利益
九、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防范代理商合规风险
定期对政策法规进行更新
以上为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对代理商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制定人:公司管理部`。
代理商管理制度(定稿)
*****代理商管理制度一、前言北京********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
原则上以区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总部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
盛德基业总部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公司总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省原则上只设一名代理商;第二条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第三条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盛德基业总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第四条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
代理商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2001年11月20日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
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首信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首信”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
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
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
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市场管理制度--首信集团《企业管理资料》
市场管理制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制度目录销售合同管理细则 (1)投标管理办法 (45)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管理细则为严格规范股份公司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加强相应管理及执行力度,保障股份公司的经济利益,减少呆、死帐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定义:1、销售合同:指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一批货物、一项工程或一个系统集成项目的书面记载。
2、合同拟签订人:持有有效法人委托书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合同前期工作,但尚未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销售人员。
3、合同签订人:持有法人委托书并在有效范围及时间内签订了合同的市场销售人员。
4、代表处合同联系人:是指在代表处协助实体签订合同时,代表处负责联系该合同业务的人员。
5、到期应收款:是指进入合同付款期,应收回的货款部分。
6、迟收货款:是指超过合同付款期,而未收回的货款部分。
如:某合同规定从1月1日起五天内对方应付合同款1万元,则此货款在1月1日-5日统计为到期应收款,在1月6日(含)以后如未收回,则统计为迟收货款。
二、适用单位: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市场总部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市场总部商务部是法人委托书主管部门。
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的接收、初审、报批、制作、发放、回收、归档。
1、申请程序:办理法人委托书应由事业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商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书》(样本详见附件1),并明确以下内容:(1)申请人姓名及自然情况;(2)申请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3)表明申请人正在从事销售工作;(4)明确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权限(产品/最高金额)及申请期限;(5)事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6)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2、审批程序:(1)商务部对《法人委托书申请书》进行初审,合格者由商务部制作《法人委托书》,并报市场总部副总、主管市场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
(2)签发后的法人委托书由总裁办公室盖骑缝钢印,经营财务部盖法人名章后,由商务部发放。
3、发放程序制作完成的法人委托书由商务部登记,发放给申请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
北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避免合同纠纷,增进我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我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旳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旳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旳设立与职责一、我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旳原则,由所波及公司内部有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旳管理工作。
我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1、构成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2、职责: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旳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⑵负责对我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旳有关资金划拨旳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告知);⑶负责对我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引;⑸负责解决外部经济合同纠纷;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旳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拟定我司旳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行;3、组织制定我司旳原则合同文本;4、参与我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旳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5、对合同旳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我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旳履行状况;7、参与解决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我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旳协调工作;8、负责合同报表旳记录、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引,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旳职责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旳调查;2、负责所承办合同旳谈判;3、负责按照我司原则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旳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4、负责合同旳履行,解决履行中浮现旳问题;5、准时按规定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记录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浮现旳重要问题;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旳管理。
北京首信股份公司全案管理篇生产与技术管理制度
生产与技术管理制度目录质量奖惩办法........................................................................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为加强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更好地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科技经验,增强公司高新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为最终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一、技术引进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技术引进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管理标准。
二、本办法只适用于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术语一、技术引进:指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供方)获得技术,其中包括:1、专利权或其它的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2、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出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3、技术服务;4、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所匹配的手段,如提供的生产线、成套设备、或其它产品、测试仪器、专用设备等;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外合资经营等,有引进外国技术内容的项目。
二、技术引进项目:经上级批准立项的以技术引进为核心内容的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三、技术引进工程:按照项目设计开展的土建、设备安装以及各种配套工程、辅助设施等施工内容的总称。
四、技术引进合同:以技术引进为内容签定的涉外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主管单位及领导一、本标准归口单位是技术引进部门。
二、归口单位在公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一、根据项目规模,可组织相应的职能机构,作为技术引进工作的专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专职部门)二、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签约前的各项工作和签约后的对外联系。
三、与技术引进工程有关的国内工作,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001年11月20日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1、组成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2、职责: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管理-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
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首信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首信”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
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
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
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2001年11月20日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
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首信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首信”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
销售责任额由本公
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
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
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培训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并在受训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代理商负担,受训人员住宿自理。
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本公司确定后组织代理商参加。
代理商可以对培训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销售奖励
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商的销售及付款事宜。
销售额业绩突出的奖励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本公司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另付奖金;和或,其他实物奖励;和或,其他形式奖励,由本公司另行决定。
第十四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产品技术知识培训及指导(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配发宣传用品、经营资料及其他种种优惠条件。
第十五条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颁发的铜牌和证书
代理商有权使用本公司颁发的授权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标志物和证书,此牌匾和声明代理内容的证书应并列相邻放置于明显的位置,并妥善保管。
在解除代理关系时交回。
附则
第十六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产品或与其类似或
相关的产品。
第十七条严守机密
代理商能够必须严守与本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
三方。
第十八条使用首信品牌及其相关内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首信品牌,须将使用范围、方式、样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在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规定的处置
代理商如违反本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随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
第二十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代理商须于指定区域内,以本公司许可的售价来进行销售活动,避免向其他区域扩销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
但如经本公司书面指示时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若因前项行为或类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本公司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新代理商的设置
本公司在授权新的代理商之前,须做好充分的调查与研究,同时须咨询代理商及代表处的意见。
如有问题要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当发生本规定的相关纷争时,由管辖地法院或北京仲裁委员会判决或裁决。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