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之探析——以知识产权法为视角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分析
第33卷第24期 2020年12月Vol.33 No.24December 2020艺术科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分析刘祎瑢(贵州大学 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摘要:民间文学艺术品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传承、积累下来的财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然而,21世纪以来,由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很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篡改和使用,这对我国文化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在此背景下,加强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0)24-0095-020 引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中华文化瑰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56个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创造出的财富。
给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更好的法律保护,不仅对其自身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保护文化、防止侵略,加快我国文化产业的振兴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正确地界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而且有利于复兴中华民族文化,实现中国梦。
1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特征及价值1.1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与特征在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过程中,对于其概念和内涵,国内艺术研究者下的定义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不同民族和个人所创造的具有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对当地民族风情和民族内涵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学艺术作品,并且所创造的文学艺术作品成果仍在不断发展和继承”。
[1]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四个特征。
第一,群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特定的群体统一创作、经过多次加工最后形成的具有地域化特征民族风情的特色文学艺术作品”。
[2]第二,动态性。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质上就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3]。
我国经过五千年的传承,形成了丰富的文学文化,这些民间艺术有的展现民情风俗,有的展现生产生活,有的是情感表达,内容丰富多彩。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研究
第34卷第5期 2021年03月Vol.34 No.5March 2021艺术科技0…引言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历史的重要记录,记录了社会的变迁与历史的更迭。
它是无形的灵魂与宝贵的精神财富,无时无刻不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
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带来了巨大影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被肆意改造甚至扭曲,大规模的过度发展以及商业逐利机制的影响使它们面临着失真与被破坏的危险。
我国在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与规范的制度对其进行保护。
面对严峻的现实问题,为了维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以及相关群体和广大公众的利益,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的保护进行审视。
1…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述1.1…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定义英国学者汤普森于19世纪40年代提出了“folklore”这一词语指代民间文学艺术,得到人们的认可并被广泛应用。
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作了广义和抽象的解释,指出公民或民族在本国范围内创作的所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1]皆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本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出如下定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各个种族或地区的社会居民为记录自身见解与当时心情而进行的个人创作或集体创作,通过口头教学、亲身传授等方式在该种族和地区内世代相传、不断发展。
我国民族众多、生活水平参差不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所产生的自然环境不同,因此其体现出的文学艺术作品风格也是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国家和人民发展的缩影,是无形的灵魂和宝贵的财富。
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加快了文化交流与思想融合,不同民族的文学作品逐渐为人所知,商业价值也逐渐显露出来,可以为大众创造惊人的经济利益,但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会被改编、伪造、歪曲,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得不到重视,必定会有害于我国的传统文化,破坏民族和国家利益。
论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
文化产业1 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及价值1.1 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民间文学艺术是从英语单词“folklore(民俗学)”通译而来的[1],该词是一个组合词,单词“folk(民间)”和“lore(学问)”共同构成该词的含义。
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率先将其称为“部族文化”“部族传统”。
该词在我国流行开来并被使用源于日本学者对其的翻译。
对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翻阅各种资料可以看出,在不同时期其有不同的范围和内涵,这导致在法律方面对民间文学艺术下一个清晰明了的界定是异常困难的。
虽然我国出台过各种法律或条例,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没有具体可行的政策。
绝大部分专家学者觉得,民间文学艺术是在特定的地域环境中,一个部落或部族所创作的能够反映与之传统相吻合的作品形式。
这些文学艺术作品不一定以文字为载体,更多地以口授面传的形式历经数代,代代相传。
1.2 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在文化方面,民间文学艺术的形成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密不可分,比如北方的秧歌、西北的号子、南方的山歌等。
这些都是人们在几百年漫长的岁月中,在生活和劳动的过程中,从自身对周遭的感悟中提炼出来的。
我们每一个人必然被打上地域的烙印,同样,我们从小浸润的文化也带给我们心灵的给养与感情的寄托。
当我们谈论具有自己地域特色的文化时,我们不自觉地就会记起自己的历史,记起过去。
正是这些文学艺术慢慢演变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塑造了我们今天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中华文化。
如果没有文化,或者我们全盘接受西方文化,那么我们的心灵将会是一片荒芜,且没有归属感[2]。
2005年,韩国“江陵端午祭”成功申遗,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国人是愤怒的。
端午节是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节日,这让我们产生了自己家的宝贝被人盗窃的感觉。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们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与社会金融结合得愈发紧密,在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民间文学艺术展现出巨大的商业价值。
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
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摘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传统知识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
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积极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
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立法建议,在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保护必要性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一些有关的基本理论提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与专门立法相结合的保护模式,并对一些具体制度提出构想。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与特征(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国际上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
然而,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目前国际社会尚未达成统一的共识。
就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提供保护的国家的法律和一些国际公约中的定义来看,在概念及其外延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例如,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为发展中国家制定的《突尼斯样板著作权法》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界定为:作者为所在国国民或少数民族社团在本国境内创作的所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们代代相传,已成为传统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①1982年UNESCO和WIPO又制定了《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以抵制非法利用和其他不法行为的国内法律示范条款》。
示范条款第二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是指由某个社会群体或者反映该群体的传统艺术发展方向的个体所创作、保持和发展的,并构成传统艺术遗产的特征要素的作品。
②通过对以上定义的归纳、概括和总结,可以看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种世代相传、长期演进,没有特定作者,反映某一社会群体人民的内在思想情感、外在体验和价值观并具有文学艺术特性的表达形式或艺术风格。
从某种程度上说,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法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源”与“流”的关系,是外延与内涵的关系。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其一,作品作者的群体性和不确定性。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种通过某个社会群体几代人的不断模仿而进行的非个人的、连续的、缓慢的创作活动过程的产物。
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诸多的传说、史实、神话、民谣、曲艺等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普及,这些文学艺术作品也面临着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1. 传承中国文化民间文学艺术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对于保持民族文化的纯正性和传承文化基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中国文化,需要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确立和保护,这样才能够促进民间文学艺术的更好发展,并进一步推广中华文化。
2. 保护创作者权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往往是由一个或几个人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和创作出来的,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价值。
但是,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往往会出现抄袭、盗版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创作积极性的激发和文化传承。
3.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可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然而,在知识产权没有受到充分的保护和管理的情况下,很难对文学艺术作品进行市场化运作和推广,从而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
二、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起全面完善的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相对较弱,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导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较为严峻。
在我国,很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都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甚至存在大量的抄袭、盗版等侵权行为。
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盗版、抄袭、网络传播等问题更加突出,知识产权的侵害也更加频繁和难以管理。
三、加强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1. 建立法律法规应制定和完善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打击盗版、抄袭等侵权行为。
同时,应加强知识产权侵害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提升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试析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
试析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
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试析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尽管国际社会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讨论由来已久,但因各国对文化、法律的理解上的分歧,各国对概念和术语的使用一直未能形成统一。
1997年《成立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班吉协定》称相应的概念为“民间文学艺术”,我国《著作权法》使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WIPO和UNESCO于1982年制定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损害性行为国内示范法》则称其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有学者提出虽然在理论层面这几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所不同,但在规范性文件以及各国的立法实践中,三者并没有做严格的区分。
笔者认为,三个概念可以通用,但使用民间文学艺术或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更为合适。
毕竟,所谓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一般意义上的作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二者从涵盖的范围、所保护的利益主体、所涉权利的属性,保护期限都不尽相同。
二、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立法现状我国现阶段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依据,除在《著作权法》中可找到过于简单粗放的条款外,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的相关规定。
无论是早已颁布实施的著作权法,还是刚通过不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在法律规定中和相互协调中都存在一定缺陷,无法给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充分有力的保护。
(一)《著作权法》中的的保护性条款及缺陷我国1990年制定的《著作权法》第6条明确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多年来,国家版权局一直致力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制定与出台。
早在1996年,曾起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第一稿,20XX年在第一稿的基础上又起草了第二稿。
但是,该条例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获得通过。
然而,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立法工作并未停滞。
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
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日益凸显,通过了解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及法律保护的现状等问题,可以为其日后的保护与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建议。
知识产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与特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界定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重点,也是研究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利用时遇到的一大难题,基于其内涵较为丰富,各种不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对其表述也不尽相同。
《突尼斯示范著作权法》对其定义为:“在本国境内被认定为该国国民的作者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流传而构成传统文化遗产基本组织部分的全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传统的民间文化建议案》将其界定为:“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它的准确和价值通过模仿和其他形式口头相传”。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定义做出具体规定,学界对其定义众说纷纭,如刘春田教授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通常既没有确定统一的版本,也没有明确特定的作者,是由某社会群体创作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建筑、立体艺术、装饰艺术等文学艺术形式。
”即某一特定民族或一定区域的人群世代相传,留存于民间的,反映该民族或该区域人群历史渊源、生活习俗、心理特征即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群体特征、宗教信仰等诸多内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总和。
吴汉东教授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者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依据其表现形式的不同,主要可包括以下几类:(1)文学表现形式,如民间故事、诗歌、传说、神话、史诗等;(2)音乐表现形式,如民歌、器乐等;(3)动作表现形式,如民间舞蹈、戏剧等;(4)物质表现形式,如民间工艺品、民间绘画、服饰、雕塑、剪纸、刺绣、编织、蜡染、民间建筑等;(5)其他表现形式。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河南科技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版权总716期第十八期2020年6月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冯文文(中原工学院,河南郑州450007)摘要:民间文学艺术是我们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我国有着上下5000年的悠久历史,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文化多样繁荣,民间文学艺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并且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维护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发展可以传播和宣扬我国的传统文化,有助于我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大放光彩,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现阶段通过法律加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通过界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分析在目前相关法律和司法案件中对其的保护现状,最后针对保护现状中所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有利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展。
关键词:著作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完善中图分类号:D923.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18-00100-031引言我国艺术文化历史源远流长,民间艺术作为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瑰宝,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推陈出新,不但是我们代代相传的艺术灵魂,更彰显出宝贵的“匠人精神”。
每年春晚中融入民间艺术元素的作品无一不映射出民间艺术对我们的熏陶与陪伴,随着“十四五”的到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越来越多借鉴民间艺术的优秀作品在火爆的同时,或多或少都可能产生对某些民间艺术造成侵权。
但目前来讲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中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相关内容仍处于探索阶段,《著作权法》虽然有第六条提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务院也根据我国实情进行起草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但是确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却迟迟没有出台,从而导致目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处在僵局之中。
如何在现有规定中使我国优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得以创新和传承,更好的传播和保护,以及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公布,是我们值得去深刻探析的。
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析
艺的公 有性质 。④ 种观 点针锋 相对 的指 出 了公有领域 付费制度 ’这 ’
约》 17 年 世界 知 识产 权 组织 ( P 、 96 WlO)与 联合 国教 科文 组织 不 能解 决 在 民间文 艺保 护方 面 发达 国家 和 发展 中 国家 的利益冲 ( NE c 为发展 中国家 修订 著作权 法制定 了《 U s 0) 突尼 斯著 作权样 突 问题 。这正 是其作 为 民间文 艺保 护 模式 的缺 陷所 在 。
为目前民间文艺保护模式应充分运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 , 而且应 当融入公法性质的保护手段, 并整合商标法、 反不正 当竞
争 法等 其他 保 护方 式, 实现 对 民间文 艺 的全 面保 护 。 以求 关 键词 民 间文 艺 知 识 产权 中图分 类 号: 9 3 D 2. 4 保 护模 式
现有 的几 种 民 间文 艺知 识产 权保 护模 式分析
、
( ) 权保 护模 式 一 著作
从世 界范 围的 法律 实践 来看 , 已经立 法来保 护 民间文 艺的 国 家 中, 数采 用 的都 是著 作权 保 护也 即版权 保护 模 式 。 多 以著 作权 文艺表 现 形式在 客观 上与 著作 权法保 护 的客体有 很大 的类 同性 客 体相 同 的门类 , 民间文 学 的 内容 包括 神话 、 说、 如 传 寓言 、 事 、 故 谜语 、 后语 、 歇 史诗 、 谣 、 语等 ; 歌 谚 民间艺 术则包 括 了 民间音 乐 、 民 间文 艺 有关 内容保 护 的 国 际现状 主要 体现 在 与著 作权 有关 的
在 国际 范 围 内, 于 民间文 艺 , 识产权 下存 在着 多种 保 护 对 知 年 沉积 流传 下来 的 宝贵 的 民 间文艺 有效 充分 的保护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特定群体自身生存价值的体现,也是向其他群体展示本族文化获得认可,并被世界认同的一种方式。
然而由于其传承方式多为语言或动作,很难复制和保存,加之新生代群体对民间文学艺术并不热衷,使其已经濒临灭绝。
在全球化浪潮中,面对外来文化的强势冲击,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得相当脆弱。
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不力和不当开发利用将最终导致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退化和丧失。
为了维护民间文学艺术原创群体的精神权利和物质利益,促进传统民间文学艺术的流传和可持续发展,保持民间文学艺术的多样性,从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有效保护显得异常迫切和重要。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涵义和特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之一,具有作者身份的不明确性、民族区域性、未发表性和延续性等重要特征,因而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是在某民族或某个区域内,由佚名作者创作并经世代流传下来,反映该民族或本地区的民间文学艺术成果,并以口头或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尚未发表的作品。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上的差异,加上受风俗习惯及宗教文化的影响,各国法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
综观各国立法及学者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所做的概括,一般认为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第一,作者身份的不明确性。
作者身份不确定指作者姓名、创作的时间、地点及创作的时代背景无法确定,而不是说该作品没有作者,实质上只是到目前为止尚不能确定而已。
佚名主要指在创作时没有留名,致使作者姓名难以正式确定,而且对作者的创作背景难以了解,或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难以考证和判断出作者的真实名字。
第二,作品的延续性。
延续性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创作时间长,过程缓慢,一件作品从产生到成熟往往经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
不难想象,如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具有延续性,即作品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失传或被切断,恐怕就没有今天的中华五千年文明了。
所以说作品的延续性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重要特征。
第三,作品的未发表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探析
包 括 了传 统表 现形 式和作 品 , 以说囊括 了所 有 “ok r” 可 fll e 的形 式 。在 19 o 9 9年 的修订 中 , 对其 外 延进 行 了
缩 限 , 除 了一部 分不具 有表达 形 式 的成 分 , 出 了 民间文 学 艺术 的表 达特 性 。从 《 吉协 定 》 去 突 班 的修 订 前
术的保护只有在《 著作权法》 6条 中提到“ 第 民间文学艺术作 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 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而 时至 今 日国务 院也未 见有相 应法 规 出台 , 虽然 如云 南 、 浙江 等省 有 地方 性法 规 颁 布 , 这 并不 能 掩 盖 国 但 家 层 面上对 民 间文 学艺术 立法 的缺 失 。
译 成传 统知 识 、 传资 源 和传 统 文化 表达 ( 与 民间文 学 艺术 通 用 ) 遗 常 。但 是 在不 同的规 范 文件 中 , 会 出 常 现“ 民间文学 艺术 作 品” “ 、 民间文 学艺术 产 品” “ 、 民间文学 艺术表 达 ” 等表述 。 在《 于发 展 中国家版 权 的突尼斯 示范 法》 , 民 间文学 艺 术 ” 定 义为 : 某一 国家领 土 范 围 内可 关 中 “ 被 在 认定 由该 国 国民或种 族群 落创 作 的 、 代相 传并构 成其传 统 文化遗 产基 本组 成部分 的全部 文学 、 代 艺术 与科 学作 品 … 。可 以看 到 ,突尼 斯示 范法》 民间文学艺 术界定 为 一种 “ 品” 《 把 作 而将其 归入 于著作 权 的保 护范 畴 。在 《 于建 立非 洲知识 产权 组织 的班 吉协定 》 , 民 间文学 艺 术 ” 定 义为 : 切 由非 洲 的居 民团体 关 中 “ 被 一
试析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试析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论文摘要国际上,民间文学艺术(Expressions of Folklore)的概念经过UNESCO和WIPO 的多年发展已变得越发成熟。
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出任何定义,仅在《著作权法》第六条中提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
乌苏里船歌一案,暴露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本文结合案例分析、法律实践与立法现状,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出思考与建议。
论文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著作权一、乌苏里船歌案案情简介1999年,歌唱家郭颂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晚会上演唱了《乌苏里船歌》,央视主持人在该晚会上强调该歌曲由郭颂原创而非赫哲族民歌。
之后,北京北辰购物中心发售了标明郭颂为该歌曲原创作者的出版物。
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由此以郭颂、中央电视台及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为被告提起诉讼,称《乌苏里船歌》侵犯了赫哲族民歌的著作权,对三被告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法院一审判决《乌苏里船歌》系根据赫哲族民歌而来的改编作品,要求三被告承担相应责任;三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并指出乡政府的原告资格存在争议。
二审法院肯定了乡政府的原告资格,维持一审判决。
至此,乡政府在本案中胜诉。
二、乌苏里船歌案引发的法律问题(一)以乡政府作为原告所存在的争议本案中,乡政府是否拥有原告资格十分值得探讨。
一审法院将乡政府视为有资格的原告。
二审法院则就被告的上诉理由具体阐述,认为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乡政府可以作为赫哲族群体公共利益的代表,而民歌作为一种精神文化财富属于赫哲族群体利益的一部分。
故乡政府拥有原告资格可以就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本案中,乡政府确实是为了赫哲族整个民族的利益而提起了诉讼。
但乡政府在法律上是否能作为原告,法院没有提供具体的条文依据。
根据案件当时的情况,相关法律大致如下,但在适用上大多都存在不妥之处: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对代表人诉讼规定了两种形式,区分依据是诉讼当事人的人数是否确定。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doc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知识产权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词译自英文的“ works of folklore”、“expressions of folklore”等。
它第一次在法律上的明确定义出现《发展中国家突尼斯版权示范法》中。
我国的《辞海》解释,日常语境下的“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群众口头创作、口头流传,并不断修改、加工的文学。
包括神话、传说、故事、寓言、民歌、谣谚、说唱、谜语等”。
我国学者刘春田主编的《知识产权法》和吴汉东主编的《知识产权法学》分别从知识产权方面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做出了解释,尽管大家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解释各有千秋,但可以达成共识的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某一特定群体集体创作、经过反复加工并以口头相传的方式产生的有民族、区域特色的作品。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以及其面临的威胁第一,集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在某个区域或一个民族世代相传,集中了特定群体的智慧和劳动,是集体创作产生的结晶。
一种是在长时间的集体工作、生活中,某一特定的社会群体一起创作产生;另一种是在个人完成的作品后,某个区域或者民族根据其特有的风格与传统,继承、修改、加工等等而形成的脍炙人口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二,延续性。
民间文学作品是由一个区域内或者一个民族世代相传,经过每一代付出,继承发展得来的,今天我们看到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既是我们对前辈们成果的继承与发展,也将成为下一代改革与创新的历史资料。
第三,相对公开性。
因为民间艺术具有区域性,是一种典型的起源于文化生活地方特色的世代相传的文化,所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相对公开的,即仅对于该创作区域和民族公开。
然而全球化下人们的相互交流日渐频繁与简便,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主要体现在:其一,国内保护制度及措施等非常不完善,这就造成了我国当今一部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面存在消亡的危险。
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肝
义
胆
白
鹿
情
,
仗
笔
天
涯
民间文学艺术的
写 人 生 , 飞 雪 连 绵 书 不 尽 ,
识产权保
驾 鹤 行 。
护
目录
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明确问题的提出:中华民族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创作了《女娲补天》 《花木兰》《格萨尔王传》等浩如烟海、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艺术作 品, 形成了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但近年来,与世界上其 他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传承和利用方面纠纷 不断,甚至出现了被外国企业或个人随意开发利用乃至歪曲的情况。 例如,中国民间传说《花木兰》讴歌了花木兰“忠孝贤德”的观念和 集体主义精神,但1998年迪士尼公司出品的动画电影《花木兰》,却将 花木兰塑造为一个具有鲜明个人主义和女权主义色彩的形象,曲解了 中国的传统文化
意义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 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 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及时研 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 领域保护办法”,这更突出了构 建具有中国特色民间文学艺术 作品著作权保护理论和制度的 迫切性
思考:1.随着全球化和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民间文学艺 术作品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挑战
可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 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理 论及法律制度,对于传承和保 护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维护民 间文学艺术作品创作者利益、 合理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促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存和 利用、推进世界文化多样性、 文化可持续发展和文化安全、 发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相关的 文化产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
3
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发生 了数百件涉及民间文学艺术作 品著作权保护的案件,但个别 法院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 作权保护办法没有出台为由拒 绝受理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1. 内容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这些作品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还为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保护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以期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1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们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传承了民族文化,展现了民间智慧。
在这些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保护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诸多困境。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往往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
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许多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未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作品可能会受到侵权行为的影响。
一些创作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他们在面对侵权行为时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途径多样化,使得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
网络环境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窃取、篡改或复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
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尚存在不足。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著作权、商标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领域的保护力度仍有待加强。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界定、保护范围等方面的规定尚不明确,这给侵权行为的打击和预防带来了困难。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诸多困境,为了更好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我们需要从提高创作者的法律意识、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入手,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1.2 研究意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研究课题。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摘要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瑰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丰富性、时代性、特色性根植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生活之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同时,伴随着文化产业的崛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其特有的优势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然而,21世纪以来,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纠纷案件不断涌现,在全球强势文化的压制和摧残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被全球化、公占化、商品化,严重的影响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迫在眉睫。
从我国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现状来看,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对其进行规范和制约,当从其立法尝试和实施现状来看,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本文以知识产权保护为视角,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背景和意义入手,综合研究和对比了国内外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和方式,结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界定和基本特征,分析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尝试和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构建与完善策略,从现行法律完善和特别法构建两个方面,综合分析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和原则、范围和内容、归属和继承、设计与维护,希望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维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性意义,从而更好的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昌盛。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法律完善AbstractChinese culture, has a long history, profound,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hinese cultural treasures, with its richness, times, characteristic roots with Chinese and the Chinese people's life, has a strong vitality. At the same time, along with the rise of cultural industries,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by its unique advantage has created a huge economic and social value. Since the 21st century, however, the legal disputes about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under the suppression and destruction of strong global cultur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by globalization, and accounted for, the commercialization, seriously affected the diversity and richness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the protection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is imminent. Legal protection for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works in China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ur country's copyright law, trademark law and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standardize and restrict, when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egislation to try and implement,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China still has certain problem,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from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th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comprehensive study and contras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 protection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works at home and abroad experience and mode, according to the definition of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and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analyzed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China's legislation to try and protect the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us put forward the our country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of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rategy, from the current law and special law to build two aspects,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the purposes and principles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wnership and inheritance, scope and content, design and maintenance, to the works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in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intenance vb.it has certain reference significance, so as to bett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ultural industry andprosperity.Keywords: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work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egal perfect目录引言---------------------------------------------------------------------------------------------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概述------------------------------------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外研究------------------------------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研究------------------------------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概述------------------------------------------------------------------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界定------------------------------------------------------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特征------------------------------------------------------ 四、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尝试和保护现状--------------- (一)立法尝试--------------------------------------------------------------------------- (二)保护现状---------------------------------------------------------------------------1.保护现状-------------------------------------------------------------------------------(1)权利属性----------------------------------------------------------------------- (2)权利主体----------------------------------------------------------------------- (3)权利客体----------------------------------------------------------------------- (4)权利内容-----------------------------------------------------------------------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五、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构建与完善---------------------------(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现行法律完善------------------------1.著作权法律完善--------------------------------------------------------------------2.商标法律完善----------------------------------------------------------------------3.知识产权其它法律完善----------------------------------------------------------(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法构建---------------------------1.保护宗旨和原则-------------------------------------------------------------------2.保护范围和内容--------------------------------------------------------------------3.权利归属和继承--------------------------------------------------------------------4.权利设计与维护--------------------------------------------------------------------六、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一、绪论(一)研究背景随着世界全球化和多极化的不断发展,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国际交往中的不平等现象尤为突出,社会文化资源利用方面的不平等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摘要]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是实现对其权利保护的必要条件。
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于创作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区居民全体或民族。
为实现对权利人权利的管理,应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集体管理组织。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归属一、问题的提出有法律学者曾经举过这样一个例子:在西方社会,一首歌的创作者通常是一个人,他自然成了这首歌的拥有者,他不仅有出售这首歌的录音带,而且也有防止其他人这样做的权利。
然而,在一个传统社会,”作者”可能把“原作者”归于精神世界的某一成员。
在任何情况下,老人和世系可能对该首歌有某种权利。
在该例中,作为一件作品,对这首歌的权利在不同意识下归属于不同的人。
西方社会从他们建立和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理解和对待作品,但并非所有作品都能归置到知识产权制度中。
正如以上提到的那样,源于传统社会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显然非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调整和保护,现行法律保护模式也受到许多人的质疑。
日笔者认为,应探讨在非知识产权框架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某地区或民族身份不明的成员创作,反映该地区或民族的传统文化,通过代代相传而保存、发展的文学艺术作品。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词是舶来品,其前身应是1982年《WIPO·UNESCO 示范法条》中使用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本文所称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此词义相当。
另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指的是原始原态作品,不包括其派生作品。
本文讨论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指的是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与性质大多数学者均同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著作权所指称的一般的作品有区别。
与一般的作品相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以下的特征:(一)创作者有总体明确,个体不明的特点。
一般作品的作者及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能大致地认定由某地区或民族的成员创造,但具体是哪个成员在什么时间创造一般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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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1 M a 5 . 39
201 年 5 月 2
M a 20 1 y. 2
NER H A A  ̄U r P L M ACHI Y UN N GR b o A
民间文学艺术作 品保护之探析
以知 识 产 权 法 为视 角
位。
的一切文学 、 艺术和科学作品。”
11 政治 价 值 .
民间文学艺术作 品作 为思想表达 的形式 ,是建立在经济 基础上的上层建 筑 ,其创作者通过该种形式反映 政治生活 的 样貌 , 同时反映一种社会潮流 , 表达他们 的政治倾 向。而且 由 于 民间文学艺术 作品的创作 主体 的具有群体性特征 ,因而它
1 民 间文学艺 术作 品 的价 值
根据 联合 国教科 文组织和世界知识 产权组 1 7 9 6年共 同
压迫 ; 再如 , 辛亥 革命 中的《 光复纪念》 《 、革命军》 等歌曲 , 够 能
激励鼓舞人们积极斗争。其次 , 社会稳定时期 , 民间文学艺术 作 品是宣传党和 国家政策的有 效方 法 ,是维 护国家稳定 的重 要工具 。 比如新 中国成立后 的各种小说 , 金光大道》 如《 就反映
对保 护现状存在的不足 , 从保护意识、 模式、 制度上面分别提 出相 关建议。 关键字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 价值 ; 模式 ; 制度 中图分类号 : 9 3 D2.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7 82 (0 2 0 — 18 0 10 — 3 0 2 1 )5 06 — 3
c l r l s ca n t e s e t o o il v l e ,w ih we b r t ce .I h n ,t e p o e t n o x r s in ffl - u t a , o i a d oh r a p c s f s ca a u s h c e p o e t d n C i a h r t ci f e p e so s o k u l o o lr ” o y ih a ” t ar u h rv so s o,b t si h r s l c f p tci n a r n s ,b c w r d n o e C p r t L w o c r o t t e p o ii n f u t lt e e i a k o r e t wa e e s a k a d mo e a d g y l o o
了在进行土地改革 中的艰辛 ,但也能看到新 中国成立 以后相
制定 的《 发展 中国家突尼斯版权示 范法 》 l 条规定 , 第 8 民间文 学 艺术 作品是指 “ 在本 国境 内由被认定为该 国国民的作者 和 种族集体创作 ,经世代流传而构成传统文化遗产基本 成分 之
一
较 于旧中国的进步 ;十送红军》 《 等歌 曲赞颂红军 , 表达 人们 的 对军人 的敬佩 ,反映党和 国家在人们心 目中的不可撼 动的地
芦寻群
( 中师 范大 学政 法学 院 , 华 湖北 武汉 4 07) 3 0 9
摘
要: 民间文 学艺术作品作 为民间文化的重要 组成部分 , 具有其独特性。 同时具备政治、 经济、 文化 、 社会等方面
的社会价值 , 这要 求我们对其予以保护 。而我 国目前对民间文 学艺术作 品的保护 虽然有《 著作权 法》 对其进行规定 , 但 是 仍然存在保护意识缺乏、 模式落后 、 制度不完善等缺点 , 文章针对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的价值指 出其保护的必要性 , 针
t e s o t o n s o h y tm s i e e  ̄ te a t l on e u h tt e n c s a y p oe t n f r t e v l e o o ko e h h rc mi g ft e s se i mp f c h ri e p i t d o t t a h e e s r r tc i o h au f fl l r c o wo k , x s f rt e c n ev t n sau flc fp oe t n a a e e s r s e ito h o s r a i t t s o a k o r tci w r n s,mo e h y tm b v u g sin . o o d ,t e s s e a o e sg e t s o Ke wo d :f l i r r n ri i w r s v l e mo e y tm y r s o k l e a y a d a t t o k ; a u ; d ;s se t 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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