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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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层级结构
积极营造社区氛围,采取多种方 式增加社区活力、打造社区中心。 在南北两区各设置一处集中绿地, 形成: ——绿化核心 ——组团绿地 ——宅间绿地 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将集中绿地、组团绿地升级为景观 卖点,形成景观特色。
内外交融
内部绿地向外扩展与城市绿化带 相连,内外互借,景观互融。 注重宝山路沿线建筑和景观设计, 创造生动的城市街景,使社区生动 地融入城市空间。
建筑 高层户型 设计
建筑 高层户型 设计
建筑 多层户型 设计
五、实施情况
43
户型 实施情况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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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辆 辆 辆
用地面积为 净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为 净用地面积
规划 功能分区 方案
功能分区
规划考虑整个小区的整体性、 不同类型住宅分区的独立性、商 业的内外兼顾性、城市设计空间 形态的要求,对各功能区进行合 理布局,采用“居住组团+带状 绿地”的空间布局结构。
空间分区
小区分为南北两区。北区布 置1组11层小高层住宅和2组6层 多层住宅。南区布置1处集中公 建和4组多层住宅。住宅布置错 落有致,高低起伏,前后错动, 形成丰富的天际线和空间效果。
市政府
基 地Βιβλιοθήκη 南山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赤峰市小新地片区总体规划(2012-2030)
4
现状 周边建设情况 概述
万达广场
万达广场
赤峰学院
体 育 中 心
赤峰学院
赤峰体育中心
首地·红山郡
天丰商贸 天丰商贸
首地·红山郡
宝山路建设现状 5
现状 自然山水环境 概述
红山
松 山 区
新 城 区
西山

赤峰小新地控规工程说明-工程综合-0620

赤峰小新地控规工程说明-工程综合-0620

十二、市政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1. 现状概况小新地片区现状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供给,向本区供水的水厂为第一水厂和九龙水厂。

第一水厂位于红山区西部的大三家村北,始建于1975年,2001年实施供水应急工程后,供水能力扩大到3.75万立方米/日。

水厂占地面积70亩,处理工艺为消毒处理。

第一水厂水源地位于锡伯河南岸的贾家营子,开采锡伯河河谷地下水。

现有水源井9眼。

九龙水厂位于半支箭河与锡伯河交汇处西北角,建于2005年,设计供水能力为4.6万立方米/日,实际供水规模1.01万立方米/日,供水工艺消毒处理,水源为锡伯河河谷和半支箭河河谷地下水。

九龙水厂管网独立运行,供水范围为新城区的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

市政供水管网已敷设至规划区东北部,在宝山路以东、学院北街以北已形成环枝结合的供水管网。

2. 需水量预测规划参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和《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赤峰市现状用水水平,同时考虑本区的规划目标、建设标准,采用分类加和法进行需水量预测。

表1-1 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5.7万立方米/日,时变化系数取1.5,则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为990升/秒。

3.给水系统规划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区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沿平双公路、宝山路、大阪路、西拉木伦大街、铁南大街敷设市政给水干管。

近期主要由九龙水厂供水为主,通过宝山路和大板路供水管道供水。

远期通过大板路、平双公路引入城北地表水厂水源,满足本规划区用水需求。

规划区供水管网成环状沿道路布置,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建设。

规划供水管网的建设随道路的建设和土地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

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考虑到消防的需要,规划最小市政供水管径为DN200毫米。

(二)排水工程规划1.现状概况规划区内骨干排水系统初步形成,沿大阪路、宝山路、平双公路敷设的排水干管也已建设完成,已建成1座排水泵站(2号排水泵站),位于西拉木伦大街以北、平双公路以西。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成为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部分。

赤峰市作为我国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城市,其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制定,对于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居住环境质量乃至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规划设计指标的依据和意义规划设计指标是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的重要基础,规划设计指标的科学制定可以有效地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居住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因此,规划设计指标的制定必须要有科学的依据。

针对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赤峰市的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常住居民人口数量、城市人口的聚集程度、城市建筑密度以及城市市场购物需求等各种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适合于给城市的规划设计指标,达到规划设计指标的最大效用。

二、规划设计指标的具体内容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需要包括基础设施设备、服务设施设备和能源设备三大方面的内容,分别是:1、基础设施设备:赤峰市居住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备是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规划设计指标时需要完善基础设施的设备,如给予水电气纳入厂商、产权和居委会合理分配供电、供水设备。

2、服务设施设备:赤峰市居住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必须考虑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体设施、商业设施以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都应该完备,为市民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

3、能源设备: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能源的需求量也随之增长。

因此,在制定规划设计指标时,需要充分考虑能源设备的建设,如给予社区建设自用的太阳能设备。

三、规划设计指标的落实情况规划设计指标的制定是为了落实实际的建设,因此,对于规划设计指标的落实情况也需要进行监管和评价。

在这方面,需要充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维护“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同时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各项指标都能够得到落实。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学校、医疗卫生设施、商业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良好运行和适当的配套能够提供方便的交通、健康的生活环境以及便利的生活购物等服务。

因此,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

首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根据居民的需求来确定。

例如,学校是居住区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应根据居民的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来确定学校的数量和规模。

此外,医疗卫生设施的配套也是十分重要的,需要考虑居民的医疗需求和健康水平等因素。

商业设施的配套指标也需要根据居民的购物需求和消费水平来确定。

其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

城市规划和发展的目标是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

因此,配套指标应根据城市的规划目标和发展计划来确定。

同时,经济实力也是影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的重要因素。

城市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因此需要根据经济实力来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

除了居民的需求和城市的发展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居住区的空间布局需要合理规划,以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分布和便利访问。

而环境容量则需要根据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和环境质量等因素来确定,以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以及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合理的配套指标能够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合理的配套指标的实施,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并提高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对于一个居住区来说,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不仅关乎城市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在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时,除了考虑居民需求、城市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还应该综合考虑人口流动性、社会资源分配、社区发展需求等方面。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说明:1、赤峰城区内居住区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小区并没有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居住小区的规模即1.0—1.5万人,而是居住组团规模即0.1—0.3万人或稍微大一点,所以有些公共服务设施不能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去设置,所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于部分配套设施,表中的设置标准略高于规范的要求。

如幼儿园只有在居住小区(1.0—1.5万人)中设置,我们将其设置标准即人口规模降低到0.3—0.5万人。

如果由于地块相对独立距其他幼儿园较远,则按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幼儿园,同时所设置的幼儿园规模不一定执行规范,而是按实际情况确定规模。

2、小学、幼儿园、垃圾转运站、热力站等有关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就已经进行了规定,在控制分图则中就有了明确的标示,其布局是在编制控制时就已经进行了全盘的考虑。

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优秀课件

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优秀课件

2020/4/11
112
规划 设计控制要素 构思
容量——日照——朝向
城市设计指引 空间布局 绿化景观 建筑风格、色彩 交通组织
容量
日照
住宅 朝向
楼栋长度 卫生间距 停车指标 配套设施布局 户型配比
2020/4/11
113
规划 构思
方案推敲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 朝向正南, • 容量低 花香满园 G11地块容积率仅为1.1,G10地块容 积率仅1.75
空间分区
小区分为南北两区。北区布 置1组11层小高层住宅和2组6层 多层住宅。南区布置1处集中公 建和4组多层住宅。住宅布置错 落有致,高低起伏,前后错动, 形成丰富的天际线和空间效果。
图例
2020/4/11
25
规划 方案
道路系统
动态交通
小区对外设置4个主要出入口, 其中北区2个,南区2个,另沿宝山 路设置一些人行出入口。

居住人数
3731

户均人口
3.2
总建筑面积
12.72
万m2
① 住宅建筑面积
11.49
万m2
② 公建面积
0.50
万m2
③ 一层车库面积
0.74
万m2
容积率
1.64
停车位
1253

地下停车位
720

一层车库停车位 316

地面停车位
217

2020总/建4筑/1密1度
22.40%
绿地率
36.60%
备注
居民角度 开发角度
2020/4/11
聚集人气,凝聚活力,打造社区中心 舒适宜居,环境优美,形成景观特色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设定及站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设定及站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设定及站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07•【字号】赤政办发〔2017〕52号•【施行日期】2017.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设定及站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17〕52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设定及站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7日赤峰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设定及站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决策部署,规范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开通和候车厅建设,明确市政府、有关旗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职责,促进公共交通科学规划和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及周边50公里区域范围内新开通公交线路的发展规划、路线设定、场站用地、候车厅建设、亏损补贴等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中心城区”是指赤峰外环高速内区域范围,包括红山区建成区、松山区建成区、八家组团、小新地组团、桥北组团、松北组团、党校组团、红庙子组团等区域。

根据市政府关于打造“公交50公里服务圈”的决策部署,中心城区周边50公里范围内区域,涉及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开通公交线路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市规划局应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制定科学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中。

有关旗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公交场站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我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公交50公里服务圈范围内新开通公交线路由市和旗区两级共同确定,有关旗区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经与市交通运输局研究达成一致后报市政府审定。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赤政字〔2017〕1号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赤政字〔2017〕1号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赤政字〔2017〕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9日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实际,特制定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议事规则。

一、组织机构市规委会是市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一)市规委会组成。

市规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城乡规划工作的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委员由政府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

政府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专家委员由城市景观环境建设专家委员会和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专家担任。

(二)市规委会机构设置。

市规委会下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委员会、城市景观环境建设专家委员会、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市规委会办公室。

1.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城乡规划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三区一旗”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规划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城市景观环境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相关委员担任。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成为城市管理和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居住区内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服务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公园、文化娱乐设施、交通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是指在居住区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时所需遵循的具体标准和指导原则。

这些指标包括诸如建筑面积、绿地率、服务半径、设施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些方面分别来阐述。

首先,建筑面积是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筑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服务设施能够容纳的人数以及服务质量。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社区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和日常服务需求等多方面来考虑建筑面积的大小,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人数,同时避免出现人口过多而导致设施无法承载的情况。

其次,绿地率是居住区规划中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足够的绿地可以提高社区环境的宜居性、保护生态环境、缓解空气污染,也可以提供供人们休闲的场所。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居住区所在的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等因素考虑绿地的面积和分布方式,最大化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第三,服务半径也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的关键指标。

服务半径是指服务设施所能覆盖的范围,它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获得服务的便利程度。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居住区的服务需求以及所在地点的交通条件等因素考虑服务半径的大小和范围,以便为居民提供方便和安全的服务。

最后,设施密度也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需要考虑的指标之一。

设施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服务设施的数量,它和服务半径、建筑面积等指标有密切关系。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社区居民的日常需求以及周围服务设施的分布等因素考虑设施密度的大小和分布,以保障服务设施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是保障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指导原则。

赤峰市中心城区

赤峰市中心城区

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设计规范1 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赤峰市中心城区(包括喀喇沁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两侧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的建设工作,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赤峰市中心城区(包括喀喇沁经济开发区)内城市道路两侧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设计工作。

1.3 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66号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2.2 用地红线: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2.3 城市绿线:城市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2.4 规划绿线:建设用地内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各类绿线范围控制线。

3 设计要求3.1一般规定3.1.1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应根据需求建设无障碍设施,使临街建筑的无障碍设施与道路人行道的无障碍设施得到科学顺畅衔接。

3.1.2本规范对施工图设计要求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国颁、部颁、地方规范及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3.2 施工图设计要求3.2.1 施工图中应标明道路红线、用地红线,规划绿线、建筑控制线、有围墙的应标明围墙界限。

3.2.2 除骑楼、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及连接城市的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外,建筑物及其附属的下列设施要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不得突出用地红线建造:1 地下设施,应包括支护桩、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类水池、处理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2 地上设施,应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凸窗、空调机位、雨篷、挑檐、装饰构架、固定遮阳板、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风及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烟囱等。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赤政发[2003]054号【发布部门】赤峰市政府【发布日期】2003.06.05【实施日期】2003.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赤政发[2003]054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赤峰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六月五日赤峰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办法一、为高效、有序地进行新城区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新城区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新城区规划区内从事建设管理活动,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三、市规划局、市建委分别对新城区的规划和建设统一管理;市新城区建设指挥机构负责新城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其下属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市监察局对新城区的建设管理实施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程建设规划管理(一)新城区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须成组团建设,禁止零星建设。

实行新城区分区规划、重点地段详细规划和核心区城市设计公示制度;实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开发项目的听证制度。

(二)新城区分区规划、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核心区城市设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重要公共设施项目的选址由市规划局作出初步方案,经新城区建设指挥机构审核,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规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确需调整的,必须在总结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专题报告,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四)各类。

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ppt课件

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ppt课件

规划 方案
绿化景观
层级结构
积极营造社区氛围,采取多种方 式增加社区活力、打造社区中心。 在南北两区各设置一处集中绿地, 形成: ——绿化核心 ——组团绿地 ——宅间绿地 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将集中绿地、组团绿地升级为景观 卖点,形成景观特色。
内外交融
内部绿地向外扩展与城市绿化带 相连,内外互借,景观互融。
规划 构思
方案推敲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 朝向正南, • 容量低 花香满园 G11地块容积率仅为1.1,G10地块容
积率仅1.75
• 朝向顺应规划道路 阳光•庭院 容量较高
枫林绿洲
G11地块容积率为1.51,G10地块容积
可达到或超过1.85
14
三、规划方案
15
规划 方案
规划目标
创建和谐宜居社区,打造社区发展样板。ຫໍສະໝຸດ 绿地率36.10%
G10地块技术经济指标
名称
数值
计量 单位
规划净用地
3.92
hm2
居住户(套)数 居住人数 户均人口 总建筑面积
660 2112 3.2 7.05
户 人
万m2
①住宅建筑面积
② 公建面积 地下车库面积
689
0.16 2.52
万m2
万m2 万m2
容积率
1.8
停车位
765

地下停车位
720
南山
6
现状 概述
周边交通情况
周边区域交通 向北经宝山路可直达新城核心区,向南可达丹 锡高速。
基地周边交通 基地北侧为宝山路,是片区重要的城市形象大 道。东、西、南侧均为城市支路。
7
现状 概述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规划动态加入时间:2008-11-25 10:02:34 lyp1392007年1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2006—202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赤峰市城乡一体化的批复》内政字[2007]260号)。

批复原则同意:《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中确定总面积为526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

在该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

批复要求:结合赤峰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近期要重点做好“城中村”改造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工作;“城中村”改造应依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坚持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的原则,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城中村”管理要纳入城市管理系统,实行成片改造、统一建设,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拓展空间。

在《规划》范围内,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城中村”、“城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

根据“以城带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要深入开展“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工作,并分步实施。

批复强调指出: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逐步实现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一体化、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目标。

《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内容简介2006年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建规字[2006]64号)文件要求各盟市规划局、建设局在贯彻党中央提出的要在“十一五”期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统筹,以城带乡战略决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的意见》、《加快城镇化发展若干规定》,加快对城乡结合部村庄的改造步伐,实现自治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使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呼、包两市城乡结合部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的试点情况,对全区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7•【字号】赤政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为有效提高现有住宅用地利用率,根据我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已突破100万的实际,经市政府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赤政办发〔2018〕47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建筑间距要满足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噪音防治、城市景观的要求,住宅小区建筑间距尽量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标准”修改为“建筑间距要满足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噪音防治、城市景观的要求,住宅小区建筑间距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DBJ03-52-2013)中规定的大城市标准执行,即住宅建筑大寒日日照时数大于等于2小时”。

二、将第三章第八条中“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新城区项目由市住建委提出初审意见)”修改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新城区项目由市住建局提出初审意见)”。

三、将第四章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修改为“本规定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赤政办发〔2018〕47号)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修改稿附后)。

2021年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详细规划编制具体意见第三章详细规划修改具体意见第四章附则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生态宜居、绿色环保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居住区)公共设施设置标准

(居住区)公共设施设置标准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类别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设置规定设置级别设置要求及服务内容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区域统筹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教育设施高中24班12000 20000(16000)3~4 每班50生。

按生均标准设置,用地面积16~17 m2/生,建筑面积8.5~10 m2/生。

▲△高级中学应在区域统筹安排。

独立高中应为36班以上规模,居住人口不足时允许设30班或24班高中。

初级中学应为24班以上规模,旧城区改造项目用地紧张时允许设18班初中作为下限。

完全中学应达36班以上规模,旧城区改造项目用地紧张时允许设30班完全中学作为下限。

中学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毗邻。

中学运动场地不宜小于3.3 m2/生,一般设田径运动场(环行跑道250-400米)及100m直跑道二组;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中学绿化用地不应小于1m2/生。

中学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其日照间距系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0班14000 25000(20000)4~536班16000 30000(24000)5~6初中18班(9500)(12000) 2.25~3 每班50生。

按生均标准设置,用地面积15m2/生,建筑面积8.5~11m2/生。

▲24班11500 18000(14400)3~3.7530班13500 22500(18000) 3.75~4.5完全中学30班(13750)(20000) 1.5~2.25 每班50生。

按生均标准设置,用地面积15~16 m2/生,建筑面积8~9 m2/生。

△▲36班15750 28500(22800) 2.25~348班19750 38000(30400)3~3.75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13850 22400(17920) 1.3~1.6小学每班45生,初中每班50生。

赤峰市城乡一体化(总规)

赤峰市城乡一体化(总规)

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序巍巍红山,从远古洪荒横陈而来,紫色云霞点亮人类文明的红烛。

浩浩沐沦,千回百折而奔腾东去,碧澄秀水激扬岁月澎湃的涛声。

第一章规划背景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城带乡战略决策,切实贯彻自治区“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改造步伐,实现赤峰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尽快将赤峰市建设成为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城市。

特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制定本规划。

一、区域大发展的要求。

赤峰作为京津塘经济带和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边缘城市,地处辽、冀、蒙三省区接壤地带,距北京、沈阳两大中心城市和锦州港、秦皇岛港均在500公里左右。

北部的区内大通道和集通铁路,直接联系自治区腹地。

京通、叶赤铁路以赤峰为中心,跨越六个旗县区,分别与东北、关内和辽宁沿海地区相连。

新机场的规划建设,也将增加多条航线,加强赤峰对外联系。

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的区域枢纽作用,构成了赤峰市经济发展的区位优势,同时,也对赤峰市的发展提出新要求,要求赤峰市加快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区域大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 建设首位城市,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赤峰市经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市重新焕发了生机。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一二三产业联动,赤峰市逐渐理顺产业发展链条,实施以工业为主导的战略性调整,坚持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城镇化与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互联互动,扩充城镇规模,优化整合城镇资源。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赤峰市各级领导也深刻认识到,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同时,必须发挥城市的集聚、辐射作用,通过城市领导乡村、支援乡村,乡村服务城市、支援城市,城带乡、乡促城,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服务,才能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首位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对城乡一体化缺乏专题研究,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赤峰绿城新建项目规划

赤峰绿城新建项目规划

赤峰绿城新建项目规划
1、在居住环境上
哈达和硕秉承生态环境优先的理念,未来将塑造滨水公共景观和绿地公园,打造有机自然格局,营造独特的地区特征,依托“一带、两核、四区、绿网串联”的空间结构规划,打造城市公园城、水岸生活圈、智慧物流港。

通过蒙东云计算中心和红山物流园,为周边地区提供云计算、物联网等智慧服务,真正做到宜居,宜业,宜发展。

2、在教育方面
哈达和硕片区目前已有1所职业高中(赤峰一职专)、1所初中(红山中学)、1所小学(红山小学)。

根据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未来计划在该片区新建初中1所、小学2所、公办幼儿园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预计提供6500个,2250个园位,以保障片区内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

3、在交通上
其中查干沐沦大街(中环快速路)横跨阴河,规划中的查干沐沦大桥将该区域与松北新城紧密连接在一起,大大缩短了两个区域之间的距离;友谊大街双向八车道则连接松北新城直通新城区,周边有中环快速路、西站大街等城市主干路,纵贯红山区、松山区,与市区建立了便捷的交通联系。

纵横交织,接轨城市每个角落,可使业主无忧出行、速达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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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类别序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m2)
一般规模(m2/处)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教育1 托儿所200 保教小于3周岁儿童0.1-0.3 居住人口小于0.1万人时,按200平方米执行
2 幼儿园400
8班
2100
12班
2800
8班3000
12班4200
招收2-6儿童,建筑9-10 m2/
座,用地14-15 m2/座,每班
25座
0.3-0.5
居住区人口小于0.3万人时,按服务半径不大于
300米设置,居住人口规模小于0.1万人时,可
由托儿所实现其功能
3 小学
12班6000,
18班7000,
24班8000
1.0-1.5
居住区人口小于0.5万人时,按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米执行。

医疗卫生4 社区卫生
服务站
25 150 0.5-0.7 居住区人口小于0.5万人时,按75平方米执行
文化 5 室内文体
活动中心200 包括文化娱乐、图书阅览、科
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
身房、棋牌室、室内体育活动
等)等设施
0.5-0.7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
设置。

居住人口小于0.5万人大于0.1万人时,
按400平方米执行,小于0.1万人按100平方米
执行
体育 6 室外文体
活动场20 2000 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
演、儿童游戏、老年活动、综
合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
0.5-0.7 宜设于公共服务绿地附近
商业服务7 商业服务200 包括便利店、超市、银行储蓄
所等
0.5-0.7 居住人口小于0.5万人时,按200平方米执行
社区管理服务8 社区服务30 1000-2500户/处0.3-0.7
包括治安联防站等,居住人口小于0.1万人时,
按30平方米执行
9
居委会办
公用房
1万以上-5万平方米应提供20-70平方米
5万以上-10万平方米,应提供80-140平方米
10万以上-15万平方米,应提供150-220
15万以上-20万平方米,应提供230-300平方米10
物业管理
用房
150 300-500
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
保安等
物业管理用房(不包括门岗、电子监控室)建
筑面积不低于居住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
市政公用11 配电室
箱式:2-3万m2设一处,建筑
面积6 m2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
较小的方式。

可结合其他配套设施综合设置12 公厕
每1000-1500户设置一处,60
平方米/处
居住人口小于0.1万人时,按50平方米执行13
热力站、
热力交换

其规模是按照用户所需的热
力负荷设计的
14
垃圾转运

要求封闭在垃圾存放与转运
时不外露,0.7-1.0平方公里设
一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平方米
在设置是需要调查周边垃圾转运站设置情况,
如在0.7-1.0平方公里已建成,不须设置,如地
块较为独立,与其他的不能共用,则需设置。

居住人口小于0.1万人时,垃圾转运站不小于
50平方米。

与周边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米。

15
垃圾收集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宜采
用分类收集
16
自行车停
车位
按每户存自行车2辆,每车建
筑面积1.5 m2设置
采用地下停车,分散设置
17
机动车停
车位
1.0个车位每户宜做地下车库
说明:1、赤峰城区内居住区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小区并没有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居住小区的规模即1.0-1.5万人,而是居住组团规模即0.1-0.3万人或稍大一点,所以有些公共服务设施不能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去设置,所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于部分配套设施,表中的设置标准略高于规范的要求。

如幼儿园只有在居住小区(1.0-1.5万人)中设置,我们将其设置标准即人口规模降低到0.3-0.5万人。

如果由于地块相对独立距其它幼儿园较远,则按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幼儿园,同时所设幼儿园规模不一定执行规范,而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规模。

2、小学、幼儿园、垃圾转运站、热力站等有关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就已经进行了规定,在控规中就有了明确的标示,其布局是在编制控规时就已经进行了全盘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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