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28•【字号】鲁政发[2006]114号•【施行日期】2006.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11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全省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社会消防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一)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省文明城市、平安城市(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已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市、县(市、区),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发挥作用;未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经贸、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国有资产管理、广电、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安监、旅游、公用事业等部门组成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经费投入、城乡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消防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5篇)
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5篇)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精选篇1)新学期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使创安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
根据《__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_教便函〔20__〕124号),以及《__市__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做好开学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_消函〔20__〕29号)工作要求,我校落实开学安全工作,现将小结如下: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生安全的各块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管人员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
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人员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制度保证,实施到位。
1、门岗制度:坚持门卫按时值班,做好外访登记,严防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做好上课期间师生外出登记工作,以免有人员在上课期间走失或出意外。
确保校园治安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2、护导师值勤制度:值周教师提前半小时到岗,进行课前、课间、午间巡视,及时把偶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上学、放学时间值周教师坚持在校门口协助保安值勤。
3、课课点名制度:每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出席点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联系。
4、排查学校场所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1、利用早会、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安全宣传栏、LED微信群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防震减灾、预防食物中毒、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克服麻痹思想。
2、组织全校师生观看消防、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短片。
国发【2011】46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一五”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尊敬的各位领导:近年来,消防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提示。
一、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合理布局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学校、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人员疏散和逃生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力度整治火灾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
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提高消防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训练,增强消防队员的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消防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形成合力,提高灭火救援效率。
五、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加强对各类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得到有效履行。
六、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
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查明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提示。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谢谢!此致敬礼!。
【消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消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46号),结合xxxx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现就做好xxxx年至xxxx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发展多元消防治理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完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为全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区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全面消除县域消防专业力量空白点,完成自治区、地(州、市)两级消防实战化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升。
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三)强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要坚持政府主导,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地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研究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消防条例》的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把好准入关,并做好事中与事后监管。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26•【字号】泰政办字〔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3〕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一)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要求,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关。
加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行为,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筑图纸等信息共享合作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场所,尤其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合用场所等低设防区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完善消防设施经费保障、维护保养制度,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搭建泡沫彩钢板建筑、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老化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长效机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8.22•【文号】安委字[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安委字[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国的消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近3年,全国共发生火灾729031起,死亡7209人,受伤10282人,直接财产损失45.4亿元,不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
火灾的经常发生突出反映了一些单位严重漠视消防安全,冒险经营,违章作业,不断产生隐患;同时,一些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以致酿患成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监察部(已撤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04.28•【文号】公发[2004]4号•【施行日期】2004.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公发[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进行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04年4月28日)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社会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单位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应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定期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四)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当前火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当前火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3.11.26•【文号】•【施行日期】1993.11.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当前火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1993年11月26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安部《关于当前火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日趋增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影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各级人民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于当前火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报告国务院:近几年来,我国城乡火灾损失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
一九九二年,全国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近七亿元,接近发生大兴安岭大火的一九八七年的历史最高水平。
今年火灾形势更为严峻。
截止十月底,全国共发生火灾二万八千一百九十三起,死亡一千四百八十人,受伤三千八百四十七人,直接经济损失八点四亿元,是建国以来火灾最为集中、损失最为严重的时期。
其中特大火灾一百五十五起,烧毁大中型商场三十五个、物资仓库二十二座、工厂四十二个以及歌舞厅、宾馆、饭店十九家,直接经济损失五亿多元。
二月十四日,唐山市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火灾,死亡八十一人,受伤五十三人,直接经济损失四百多万元;五月十三日,南昌市万寿宫商城发生火灾,包括两层商场和一百多户居民住宅的八层综合性大楼全部烧毁坍塌;七月五日,大连经济开发区中日合资医疗器具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三百七十六万元;七月二十一日,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小商品市场发生火灾,死亡十五人,直接经济损失四百万元;八月五日,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死亡十五人,受伤二百余人,直接经济损失二点五亿元;八月十二日,北京市隆福大厦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二千一百万元;八月二十三日,昆明市东方夜总会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六百六十五万元;十月二十一日,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炼油厂一万吨轻质汽油罐发生火灾,死亡二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6.05.10•【文号】国发[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5.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但是,当前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仍然不高,全社会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总结15篇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总结15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总结1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保证师生安全,共建和谐校园,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迎国庆、除隐患、保平安”的工作目标,根据县教育局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现将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了以孔校长为组长、张军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落实到各科室、各年级的责任人。
三、活动内容丰富,扎实有效在总结往年开展“安全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安全落实。
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检查到位,整改及时,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达到师生满意,家长放心。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14项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1.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文件,部署“活动月”活动。
学校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把“安全月”活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安全月”领导小组组长孔校长亲自挂帅,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学习5月1日实行的新消防法,使得安全知识和意识“入脑、入心”。
并围绕活动主题,精心部署“安全月”活动。
2.开展了一次校园安全全面排查及整改活动。
校园安全排查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学校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关于加强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等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安消防机构对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推动全省专职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更好地发挥专职消防队的职能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把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指导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做到与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同研究、同计划、同部署、同训练、同检查、同考核、同作战、同评比、同奖惩。
第三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制定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划,推动地方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大力发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四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工作,制订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计划,定期召开专职消防队工作会议,部署专职消防队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专职消防队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科学规划营区营房建设、配备消防器材装备,适应灭火救援任务和消防队员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专职消防队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规范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第七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专职消防队加强对辖区情况、重点保卫对象的熟悉,建立健全“三标图”、水源图册、灭火救援预案等执勤基础档案资料。
第八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专职消防队大力开展体能、技能、“六熟悉”、实战训练等,组织现役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开展实地联合演练,不断提高专职消防队技术战术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九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专职消防队开展辖区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辖区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专职消防队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根据需要调集专职消防队参加灭火救援,督促专职消防队做好火灾统计和上报工作。
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
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9.08•【文号】•【施行日期】2006.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2006年9月8日)近年来,我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凸显。
特别是全国还有690多个县城尚未建立公安消防队,全国3.7万多个镇95%以上没有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而60%以上的火灾发生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很多小火因扑救不及时酿成大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现就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1.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伍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能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中国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
贯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2.填补县城及以上城市消防力量空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到2009年,未设立公安消防队的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0•【字号】沪府发[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1〕17号),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继续推广上海世博会、第14届世游赛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行动,综合治理源头性、动态性火灾隐患顽症,城乡结合、软硬并举、远近兼顾,推进消防安全建设,不断提升特大型城市消防安全综合实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受控,为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问题管理、创新驱动,强力攻坚消防安全瓶颈难题;坚持源头治理、管建并举,共建共享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增强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城市防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综合实力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使上海成为最安全的大都市之一。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1•【字号】渝府发[2006]141号•【施行日期】2006.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6〕14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阐述了加强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解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不足、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不强和消防警力严重缺乏等长期制约我市消防工作发展的问题,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任务,保障全市公共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落实依法治火的各项措施(一)建立消防议事协调机制。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总结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落实当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等重大消防问题,制订消防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灾害事故联动预案。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并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专题研究消防工作、解决一批消防问题,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消防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将消防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接受同级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每季度要将本地区的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总结报告5篇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总结报告5篇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让我们好好总结一下,并记录在工作总结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总结1多年以来,我校一直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校多年未发生一例消防安全事故,为学校创造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现将我们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总结汇报如下:一、机构健全多年来,我校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施了“责任到人、分块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以校长为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行政人员、各班主任、后勤人员全力参与的组织机构,拟订了创安实施目标和方案,制订了消防疏散预案,制定了各种相关制度、纪律,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活动网络,并将学校安全、防火网络,组织名单及各项规章制度上墙,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加大了安全保卫力度。
将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等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
二、思想重视首先,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学习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教育不放松。
在全国“安全日”活动中,政教处安排了一次以做文明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主题班会活动,在升旗仪式上,以安全为主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请消防武警支队来校做“119消防日”消防知识讲座、请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在“119”宣传活动中,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学校组织广大师生观看“消防安全展览”、组织学生开展“平安119”手抄小报竞赛和展览、开办安全知识专刊、进行安全知识问答、安全警句记心中等加强放火、防盗及安全教育。
其次,使广大师生树立了主人翁意识。
通过加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规范》的管理、开展“校兴我兴、校荣我荣”等交流使广大师生真正认识到以爱惜学校财产为己任,自觉维护学校安全。
另外,我们还通过“家长学校”定期向家长们进行思想、法制、道德、法律的教育。
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 人进行责任追究。
汇报人:
机制,加 强消防安全监管。
鼓励社会各界对 消防工作进行监 督,及时发现和 整改火灾隐患。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 责任制,落实各级 政府、部门和单位 的消防安全责任。
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立消防安全考核评估体系,对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加强消防科技成果 的推广应用,提高 消防工作的科技含 量。
完善消防专业人才 培养体系,加强消 防专业教育和培训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消防人才培养,提 高消防人才的社会 化程度。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确保各项消防工作的 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能力
强化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 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
处理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确 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考核评估体系, 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 价。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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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 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消防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促 进消防事业的发展。
资金监管:加强对消防经费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防止贪污、 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Part Six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7.10•【文号】安监总管二[2006]135号•【施行日期】2006.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06]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确立了消防工作格局,对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为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深刻领会做好消防工作对于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机联系,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下,按照《意见》精神并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积极参加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和综合性消防安全的检查和督查,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要坚决实施处罚。
在监督监查中,发现涉及违反《消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要及时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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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维 护保养 消 防设施 ,建立 并落 实消 防安 全 自我 管理 、 自
我检 查、 自我整改 机制 , 本单 位消 防安 全。 确保 ( ) 分发 挥社 会组织 和市 场机 制的作 用 。耍将 单 七 充
位消 防 安全 信息 纳入 社会 信 用体 系 , 动 建 立行 业、 推 系统
消 防安 全 自律机 制。 鼓励 发展 提 供消 防 安全技 术服 务 的
提 出以下意见 :
一
牵头 、 有关部 门领导参 加的消 防工作 联席会 议制度 , 期研 定 究并协调 解决消防工作 重大问题 , 时组织开展消 防安全专 适
项治理 。
、
指导 思想 、 作愿 嘲和 工作 目标 工
( ) 一 指导 思想。 以邓 小平理 论和 “ 三个代 表”重要思
想为指 导, 全面贯彻 落实科 学发展 观, 按照构 建社会 主义和 谐社 会的要求 , 入贯彻 ( 深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消防 法 》 法律 等
中 介组 织。 居委 会、 村委 会要 制订 防 火安 全公 约 , 期 检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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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员工 尤其 是 流动 务 工 人员 的 消 防安 全 教育 和 培训 , 定
持 以人为本 , 全面提高 公民消 防安全素质 , 切实保 障人 民群
众 生命 财产安全
( ) 三 工作 且标。到 2 1 0 0年 , 建立适 应社 会主 义 基本
市 场 经济 体 制要 求 的消 防法 律 法 规和 技 术规 范体 系 , 基 本实现 消 防工作 与经 济 社会 同步 协调 发展 .基 本 形成 覆 盖 城 乡的专 业 灭火 应急 救援 力量 体 系 。消 防工 作社 会 化 水平 显著 提升 。 全社 会消 防安 全 环境 明显 改善 , 御火 灾 抗 的整 体能 力 明显提 高 ,重特 大火 灾尤 其是 群 死群 伤火 灾
好 的消防安全环 境。
c ) 五 切实 加大联 合执 法力度 , 法加强 监 管。 建立 依 要
健 全部 门信息 沟通 和联 合执法 机制 .有 关部 门各 负其 责 , 齐 抓共 管。 公安 消防部 门要认 真履行 消 防监督 执法职 责 , 并 加强 与有关 部 门的信 息沟通 , 时将消 防安全 专项 治理 及
消防安全 工作领 导机制和 责任制 , 制订消 防安全 管理办 法,
定期组织 消防安 全专项检 查 , 及时 排查和 整改 火灾隐 患。 ( ) 法落 实单位 消防 安全责 任 。各单位 负责 人对 六 依 本单 位消 防安 全 负责 。要严 格 落 实消 防安 全责任 制 和 岗 位责 任制 . 全消 防 安全 管理 制度 , 期组 织防 火检 查和 健 定 巡查 . 制订 灭 火和 应急 疏散 预 案并 实施 演 练 , 强对 本 单 加
薄 弱,重特 大火灾 事故 时有发 生。 为有效 预防 火灾事故 ,
事故 得到 有效遏 制。
=、 建 “ 府统一 领导 、 门依 法监 瞥 、 构 政 部 簟位 全面 负
蠹 、 众积 极● 与”的{ 防工作 格局 群认真疆 行消防 工作职责 。消 防工
( ) 二 工作原则。 坚持协调 发展 , 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
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 坚持城 乡统 筹 , 大力加强农村 消防工作 . 坚持依法治火 , 严格落 实消防法 律法规 、 术规范和 消防工 技 作 责任制 : 坚持预防为主 , 不断 改善城 乡防火安 全条件 : 坚持 科 技先行 , 依靠科技进步不 断提升防火 、 灭火和救 援能力 坚
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职 能的重要内容。 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 “ 十一五” 国民经济
和社会 发展总体规划 加财政投入 , 组织实施 。 增 认真 要切实
落 实地 方各级人 民政 府消防工作 负责制 , 建立政府 分管领导
减轻 火灾 危害 , 障公 共安 全 。 保 现就进 一 步加 强消 防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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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 曩 舟
FR R I E P OT C I HE I G E T ON I Z N J AN !! = == = = = = ! = = = == = = =
“ 五 “以来 , 党 中央 、 十 在 国务 院和 地 方各 级党 委 、 政 府 的领 导下 , 全国消 防工 作取得 明显 进步。 消防 安全责任 制进 一步 落实 , 社会 防控 火灾 的能 力 明显提 高 , 全 重特 大 火灾 事故多发 势头 得到 初步遏 制 。但是 , 当前消 防工作 形 势依 然严峻。 一些地 区 、 门和 单位 对消 防工作重 视不够 , 部 公 民消防 安全 素质 仍然 不高 ,全 社会 消 防安全 基 础仍 然
以及认 定 的重 大火 灾 隐患等 情 况报 告 当地 政府并 通 报相 关部 门 全监 管 、 安 建设 、 商 、 检 等部 门 要结合 各 自职 工 质 责 , 发现的 火灾 隐患 , 法查 处或 者移送 、 对 依 通报 公安 消防
等部 门处理 . 育 、 教 民政 、 路 、 铁 交通 、 业 、 农 文化 、 卫生 、 民 航 、 电、 育、 广 体 旅游 、 物、 防等部 门和 单位要 建立 健全 文 人
法 规。 全面 落实 预 防为主 、 防消 结合 的方 针 , 力构 建 “ 努 政 府统 一领导、部 门依法监 管、单位 全面 负责、群众 积极 参 与” 的消 防工作格 局 , 力整治 各种 火灾隐患 , 着 全面加 强城 乡消 防工作 , 立健 全灭 火应急救 援工作机 制 , 实提高全 建 切 社 会防控火 灾的 意识和 能力 , 有效预 防和 减少 火灾事 故发 生, 为我国经济 发展、 社会 稳定和 人民群众 安居 乐业 刨造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