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0年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办法
22024年镇村级工作综合考核方案村级考核方案
“22024年镇村级工作综合考核方案村级考核方案”嘿,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的是一份全新的村级考核方案。
这可是我结合了十年方案写作经验,专为22024年打造的哦!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吧。
村级考核的目的是啥?简单说,就是评估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工作绩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下面,咱们就来看看具体方案。
一、考核对象村级考核对象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考核内容1.政治表现:重点考察村级领导班子的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产业发展:看看村里产业发展得怎么样,有没有带动村民增收。
3.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村容村貌等方面,都要考察。
4.民生保障:关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问题,保障村民基本生活。
5.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发展。
6.党建工作: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7.其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村级领导班子在其他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三、考核方法1.自评:村级领导班子先进行自我评价,找出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2.互评:相邻村之间进行互评,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3.上级评价:镇级政府对村级领导班子进行评价。
4.社会评价: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对村级领导班子的满意度。
四、考核流程1.准备阶段:成立考核组,明确考核任务和分工。
2.实施阶段:考核组深入村里,开展实地调查。
3.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5.反馈与整改: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村级领导班子,督促整改。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村级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考核不合格的村级领导班子,进行约谈、整改,直至撤销职务。
注意事项:1.考核指标要具体明了,别让人摸不着头脑。
解决办法:细化考核指标,用大白话解释清楚每项指标的含义,确保村里人都明白咋回事。
2.考核过程要公开透明,别让人背后说闲话。
四项措施推进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
四项措施推进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坚持四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确保所有脱贫任务清零、整改任务清零、漏点短板清零。
一、明确四重排查责任坚持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排查、四支队伍分组交叉排查、行业站办业务复查排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遍访排查“四重排查”责任,对涉及到户52项168小项,村级85项158小项对标对表扎实排查,反反复复“过筛子”,有的放矢“补短板”,做到不漏一户一人,清存量、防增量、控变量,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
二、突出四项重点任务突出精准施策、问题整改、成果巩固和三年滚动计划任务完成,镇党委和村支部坚持日汇总、周研判机制,整改问题实行一名领导、一本台账、一项措施、一套档案“四个一”制度抓落实,做到真改实改。
建立红橙蓝三色预警动态防返贫监测机制,制定干预措施,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同时全面排查光网通信、人居环境、通村客运等三年滚动任务短板弱项,加速任务清零。
三、提升四点核心指标坚持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在“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移民搬迁后续帮扶等底线要求和核心指标上全面排查提升,不误农时巩固木耳、光伏和林下经济良好势头,宣传发展产业和就业奖补政策,鼓励激励农户多品类发展产业和多渠道就业。
建立公益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对兜底户认真研判、应保尽保。
全力做好2个移民搬迁点群众入住后稳定与发展后半篇文章,确保群众收入有增长,脱贫可巩固。
四、强化四支队伍管理坚持严管厚爱提高四支队伍工作合力和,日常管理,督查指导、考核服务等工作,按照“信息准、动态新、衔接好”,做到日汇报、周汇总、月公示,转变工作作风,对问题责任单位和个人镇督查督导组坚持“钉钉子”作风,用好“四种形态”,持续跟踪提醒、问责问效,举一反三,。
同时保障落实驻村工作经费、关爱慰问一线干部、优先推荐提拔晋升使用等措施,确保干部沉下身、倾真情投入扶贫工作。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____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到2024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2024年的0.6%以下。
然而,随着越来越少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到了“深度贫困”阶段,脱贫攻坚的难度增大,也对考核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通过有针对性的考核检查,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全面,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扶贫政策,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衔接和推进,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方案1. 组织机构:(1)成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领导小组,由相关中央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中央部门和省级政府推荐,经批准后确定。
(2)设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 工作流程:(1)确定考核检查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2)确定考核检查任务和时间安排。
根据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考核检查计划,并将计划分解传达到各级政府和单位。
(3)组织实施考核检查工作。
按照计划部署,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包括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数据核实等,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综合评估考核检查结果。
各级政府将考核检查结果上报给上级政府,并将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工作。
3. 考核内容:(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
(2)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
(3)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情况。
(4)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5)脱贫攻坚成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4. 考核结果利用:(1)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促使其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加强。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标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目标是确保所有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实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安全和发展权利的有效保障;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各项扶贫工作。
二、考核内容1.贫困地区人口脱贫情况:(1)贫困地区脱贫人口数量和比例;(2)脱贫人口的稳定性,是否存在返贫现象。
2.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情况:(1)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率和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2)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3)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情况。
3.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情况:(1)贫困地区社会保障覆盖率;(2)就业扶贫政策实施情况和就业创业率。
4.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1)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1)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效益;(2)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及效果。
6.脱贫攻坚干部考核情况:(1)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情况;(2)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和贡献。
三、考核方法1.考核数据来源:(1)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2)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脱贫攻坚评估和监测报告;(3)社会各界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考核标准和权重:考核标准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贫困地区的特点进行差异化设定。
3.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和评定,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贫困地区实际情况。
四、考核要求1.贫困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2.贫困地区要加强统计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贫困地区要健全考核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制度。
4.贫困地区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成绩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镇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最新考核办法
镇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最新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以下简称“四支队伍”)的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加强相互协作,更好发挥作用,形成战斗合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工作的意见》和《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支队伍”所有成员。
第三条镇党建办、扶贫办,负责“四支队伍”的组织协调、考核管理、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村脱贫攻坚工作队,由“四支队伍”组成。
由镇党委负责,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镇包村干部中明确一名有经验、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任工作队队长,牵头做好协调帮扶工作,并对工作队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由包扶单位选择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基层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干部担任,由2-5人组成。
干部驻村工作期间,脱离本单位原工作岗位。
包扶单位应将本单位后备干部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培养,用三年时间轮流下派一遍。
第六条驻村第一书记原则上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选派,重点选派后备干部,突出政治理论水平、基层工作经验、帮助发展经济能力等条件,注重人选质量,确保全覆盖。
第七条驻村第一书记,常驻村工作队员是中共党员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支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四支队伍)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具体职责:1.严格按程序开展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根据致贫原因,会同贫困户、帮扶干部拟定脱贫措施,形成一户一策的帮扶方案(计划),做好精准退出工作。
2.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扶贫工作思路、目标、计划。
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和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项目。
3.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有序组织实施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
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X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全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工作队)管理,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参照《X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
第三条县级党委、政府对各级工作队管理负主体责任。
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脱贫办)及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本级工作队的组织协调、人员备案、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各帮扶单位负责本单位驻村工作队的人员选派、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派整合第四条全市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驻村工作队由2-3人组成。
由各级帮扶单位挑选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有农村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干部组成。
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的贫困村,- 1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派1-2支驻村工作队,共同组成联合驻村工作队。
第五条干部驻村期间,脱离本单位原工作岗位。
驻村工作队员是中共党员的,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支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
第六条县(区)组织、扶贫部门指导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辖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四支队伍”进行整合,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队。
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牵头做好协调帮扶工作,统一调配各种力量。
第七条驻村工作期限最低1年,每年1月至2月集中轮换。
轮换期间,前期工作队员在做好工作资料及有关情况交接后方可撤离,帮扶单位要及时向各级脱贫办备案人员变更情况。
帮扶单位应将本单位后备干部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培养,用3年时间轮流下派一遍。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驻村工作队要围绕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577”标准,夯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突出问题,实现贫困村按时摘帽、贫困户按时脱贫的目标。
乡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
xxxx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镇村全体干部及“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干精神,坚持注重执行、奖优罚劣原则,由镇党委督查考核组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行积分制,个人基础分100分,根据奖惩规定加减分,1分对应100元。
镇干部从年终考核奖中、村干部从绩效工资中兑现,每季度对奖惩情况作一次通报,派驻干部通报派出单位及县委组织部。
第三条镇机关、各村服务大厅坐班时间为9:00—17:00。
镇大厅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办理事务,发现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拖延办事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村干部应坚守岗位,严格坐班,发现脱岗现象的每次扣1分。
第四条镇机关每周一9:30、周五15:00召开例会,全体镇干部参会,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第五条镇领导、业务人员参加县上会议,应有书面或镇党政办电话通知,报告镇长后按时参加会议。
未按时参会的扣1分,镇党政办或值班人员未按时通知的扣相关人员1分。
参加县上上午会议的下午2点之前必须到岗,下午会议的中午12时后方可离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第六条每月召开一次战区指挥部会议,研究战区脱贫攻坚工作。
每周四晚召开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全体领导、所办主任参会,学习相关政策、传达落实战区指挥部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各领导会前应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与业务部门做好衔接,会上做好工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对会前不认真准备,底子不清、政策不熟、措施不明的,会上给予批评,并责令该领导独自完成该项工作,承担工作责任。
各领导会后应根据会议决定,夯实责任、积极协调、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责任领导、主管人员各2分。
第七条实行周工作清单制度,由镇分管领导按照尽力而为、指标量化、要求明确的原则,制定各村下周工作计划,经镇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包联村领导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镇党政办收集印制于周五例会上发各包村干部。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脱贫攻坚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以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考核指标1. 脱贫人口:考核脱贫攻坚工作最核心的指标是贫困人口脱贫。
考核时,应将贫困人口分为五个阶段进行评估,即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中等收入人口→边缘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
2. 收入增长:衡量一个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标是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因此,应对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考虑居民消费水平、储蓄增长等因素。
3. 教育保障: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目标。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学校数量、教师配备、学生入学率等指标。
4. 医疗保障:保障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状况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医疗设施建设、医疗服务水平、医保覆盖率等指标。
5. 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可以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进程。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道路交通、水电供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二、考核体系1. 分级责任:建立分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通过对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估,推动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
2. 绩效评价:制定绩效评价体系,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贡献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贫困人口脱贫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
3. 数据统计:建立规范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收集到准确的脱贫攻坚相关数据。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以便进行考核评估。
4. 考核周期:设定考核周期,如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
考核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及时掌握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考核方法1. 检查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对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居民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对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一、考核目标及原则:1. 考核目标:根据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各地的具体情况,确立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精确扶贫、精准脱贫。
2. 考核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可行原则。
以实际脱贫工作为基准,兼顾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根据不同地区的扶贫要求和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1. 贫困发生率指标:考核地区的贫困发生率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根据地区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制定考核依据及考核细则。
权重分配:贫困发生率指标权重占30%。
2. 贫困程度指标:考核地区的贫困程度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根据地区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基本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制定考核依据及考核细则。
权重分配:贫困程度指标权重占30%。
3. 帮扶成效指标:考核地区的帮扶成效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另一个关键指标,主要考查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帮扶项目的建设情况、帮扶对象的生活改善情况等。
权重分配:帮扶成效指标权重占30%。
4. 建设支持指标:考核地区的建设支持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产业发展的支持情况、社会保障的完善情况等。
权重分配:建设支持指标权重占10%。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1. 考核方法: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考核,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政策解读等方式,对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2. 考核程序:设立脱贫攻坚考核专项工作组,由专门的考核人员组成,负责对考核指标进行跟踪、评估和确定考核结果。
具体程序如下:(1)收集数据:考核工作组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向各地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征集相关数据和材料。
(2)数据分析:考核工作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初步评估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
(3)实地调研:考核工作组根据评估结果,对成败不一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和问题。
加强乡村人才“四支队伍”建设助推池州乡村振兴
加强乡村人才“四支队伍”建设助推池州乡村振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人才的作用逐渐凸显。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核心驱动力量,只有培养和引进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乡村人才队伍,才能有效推动池州乡村振兴事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我认为有必要加强“四支队伍”的建设,即加强乡村经营管理队伍、乡村技术服务队伍、乡村文化传承队伍和乡村创新创业队伍的能力建设和素质提升。
以下将详细介绍每个队伍的建设措施和目标。
第一支队伍是乡村经营管理队伍。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培养一支懂经营、懂管理的乡村经营管理队伍。
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管理和经营水平。
可以引进一些专业人才,重点培养农业经济学、农村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乡村经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目标是打造一支懂农村经济规律、懂市场需求的乡村经营管理队伍,推动农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支队伍是乡村技术服务队伍。
农业科技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需要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服务的乡村技术服务队伍。
可以通过设立农业技术培训学校、举办农业技术比赛等措施培养相关技术人才。
还可以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引进一些农业科技专家来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
目标是打造一支懂农业技术、懂农民需求的乡村技术服务队伍,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助力农村经济发展。
第三支队伍是乡村文化传承队伍。
乡村振兴不仅需要经济发展,还需要传承乡村文化。
为了保护和传承乡村的传统文化,在乡村设立文化传承基地,培养乡村文化传承人才,开展乡村文化展览和演出,举办乡土文艺节目等。
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乡村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乡村文化活动。
目标是打造一支爱乡村、传承文化的乡村文化传承队伍,提升乡村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第四支队伍是乡村创新创业队伍。
乡村振兴需要有一支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人才队伍。
可以通过开展创业培训班、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激发农民的创新潜力,培养一批乡村创业人才。
可以成立创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资源和支持,推动乡村创新创业的发展。
农村四支队伍职责分工
农村“四支队伍”职责分工为了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按期圆满完成脱贫任务,现将峪口村“四支队伍”职责分工如下:一、第一书记1、推动精准扶贫。
聚焦脱贫攻坚,大力宣传党的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抓好落实精准识别贫困户, 帮助村“两委”制定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
2、选准发展路子,争取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
严守红线,精准退出,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严格达标。
3、发展集体经济。
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形式和有效路径。
引导社会资金,加大“输血”总量,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造血”功能。
4、办好为民实事。
组织开展为民服务代理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要做到经常入户走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负责村级软件和户软件的把关,存在问题及时督促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整改。
二、包村干部1、及时协助第一书记落实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负责组织村组干部和帮扶千部入户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按照要求建立村级档案,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督导帮扶干部认真开展好帮扶工作。
3、协助第一书记做好村脱贫攻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4、及时收集、更新村贫困信息系统及档案资料收集完工作。
5、严格按照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做好村级软件,制定清单目录,对照检查整改的问题,一一整改。
6、配合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做好“三变”改革资产登记、股民登记、股金设置等工作,助推脱贫攻坚三、驻村工作队队员1、协助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千部联户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村户档案资料。
2、负责扶贫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3、开展扶智扶志工作,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配合村“两委”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与原则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效,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工作业绩、政策落实、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权重5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方面的工作表现和成效。
2.帮扶措施和政策落实情况(权重3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和推进帮扶措施方面的工作情况。
3.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权重2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方面的表现和成效。
三、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权重50%):考核指标包括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脱贫以及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统计数据:根据统计数据,评估各地区、各单位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情况。
(2)考核报告:各地区、各单位需编制脱贫攻坚考核报告,详细说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帮扶措施和政策落实情况(权重30%):考核指标包括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帮扶力度和帮扶效果等。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政策和措施监测:通过监测各地区、各单位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其贯彻和执行情况。
(2)帮扶措施评估: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帮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帮扶力度、帮扶方式和帮扶效果等方面。
3.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权重20%):考核指标包括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情况。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地区、各单位应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评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情况。
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
X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整合各方力量,增强脱贫攻坚战斗力,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陕办发〔2018〕12号)、《X市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即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是我县精准扶贫脱贫最前沿力量。
第三条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要突出力量整合,应遵循精准选派、严格管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选派第四条驻村工作队干部由包扶单位按照“因村情选人”、“选硬人、硬选人”的原则择优选派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发文明确。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各自选派人员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
每期驻村不少于2年,期满压茬轮换。
包扶单位编制人数少于7人的,可在县镇两级统筹下与其它单位联合组建驻村工作队。
- 1 -第六条干部驻村期间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
2020年前,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第七条在包扶村同步成立帮扶工作队,帮扶工作队由包扶部门、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领导和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组成,帮扶工作队长由包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八条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一)宣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拟定村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
做好本单位领导和干部联户扶贫的联络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参与实施产业扶持、易地搬迁、教育支持、生态补偿、就业创业、兜底保障、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乡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
江口镇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镇村全体干部及“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干精神,坚持注重执行、奖优罚劣原则,由镇党委督查考核组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行积分制,个人基础分100分,根据奖惩规定加减分,1分对应100元。
镇干部从年终考核奖中、村干部从绩效工资中兑现,每季度对奖惩情况作一次通报,派驻干部通报派出单位及县委组织部。
第三条镇机关、各村服务大厅坐班时间为9:00—17:00。
镇大厅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办理事务,发现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拖延办事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村干部应坚守岗位,严格坐班,发现脱岗现象的每次扣1分。
第四条镇机关每周一9:30、周五15:00召开例会,全体镇干部参会,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第五条镇领导、业务人员参加县上会议,应有书面或镇党政办电话通知,报告镇长后按时参加会议。
未按时参会的扣1分,镇党政办或值班人员未按时通知的扣相关人员1分。
参加县上上午会议的下午2点之前必须到岗,下午会议的中午12时后方可离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第六条每月召开一次战区指挥部会议,研究战区脱贫攻坚工作。
每周四晚召开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全体领导、所办主任参会,学习相关政策、传达落实战区指挥部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各领导会前应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与业务部门做好衔接,会上做好工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对会前不认真准备,底子不清、政策不熟、措施不明的,会上给予批评,并责令该领导独自完成该项工作,承担工作责任。
各领导会后应根据会议决定,夯实责任、积极协调、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责任领导、主管人员各2分。
第七条实行周工作清单制度,由镇分管领导按照尽力而为、指标量化、要求明确的原则,制定各村下周工作计划,经镇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包联村领导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镇党政办收集印制于周五例会上发各包村干部。
市迎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方案
市迎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冲刺年度脱贫目标,打赢脱贫攻坚“翻身仗”,以优异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迎接2017年度国家考核检查,现就我市迎接国考准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国、省考核及“第三方评估”时间安排及内容(一)时间安排全省第四季度考核与年终检查,将于12月18日开始;国家考核检查将于2018年1月上中旬开始,检查时间半个月。
(二)考核责任主体国考责任主体是各级党委、政府,承接主体是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是市、县(区)“八办两组”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各级驻村工作队。
接受考核共有四类对象:1、各级党政领导。
主要考核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政策掌握、安排部署、工作推进、保障措施等情况。
2、行业部门。
主要是“八办两组”、“八个一批”等行业部门,是否落实政策、发挥职能、实施项目、完成年度任务。
3、各级帮扶责任人。
精准帮扶计划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扶志扶智是否取得预期成效,群众是否满意。
4、村组干部。
包括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必须熟悉村情、社情、民情,相关扶贫政策“一口清”。
(三)考核主要内容1、国家考核:党政一把手责任落实、扶贫政策兑现、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扶志扶智、东西扶贫协作、党组织作用发挥、工作作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国家巡查和九三学社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等。
2、省级核查:年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调整情况,脱贫人口返贫情况,精准帮扶情况,脱贫攻坚各级责任、重大政策、当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监管使用情况等8大类65项指标。
3、第三方评估: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脱贫人口返贫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二、当前要扎实推进的重点工作对标国省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瞄准年度脱贫目标,抓住有效工作时间,紧扣关键环节,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做好“十三项重点工作”落实。
农村四支队伍职责分工
农村“四支队伍”职责分工为了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按期圆满完成脱贫任务,现将峪口村“四支队伍”职责分工如下:一、第一书记1、推动精准扶贫。
聚焦脱贫攻坚,大力宣传党的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抓好落实精准识别贫困户, 帮助村“两委”制定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
2、选准发展路子,争取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
严守红线,精准退出,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严格达标。
3、发展集体经济。
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形式和有效路径。
引导社会资金,加大“输血”总量,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造血”功能。
4、办好为民实事。
组织开展为民服务代理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要做到经常入户走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负责村级软件和户软件的把关,存在问题及时督促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整改。
二、包村干部1、及时协助第一书记落实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负责组织村组干部和帮扶千部入户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按照要求建立村级档案,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督导帮扶干部认真开展好帮扶工作。
3、协助第一书记做好村脱贫攻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4、及时收集、更新村贫困信息系统及档案资料收集完工作。
5、严格按照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做好村级软件,制定清单目录,对照检查整改的问题,一一整改。
6、配合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做好“三变”改革资产登记、股民登记、股金设置等工作,助推脱贫攻坚三、驻村工作队队员1、协助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千部联户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村户档案资料。
2、负责扶贫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3、开展扶智扶志工作,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配合村“两委”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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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XXXX年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以下简称“四支队伍”)的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加强相互协作,更好发挥作用,形成战斗合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支队伍”所有成员。
第三条镇党建办、扶贫办,负责“四支队伍”的组织协调、考核管理、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村脱贫攻坚工作队,由“四支队伍”组成。
由镇党委负责,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镇包村干部中明确一名有经验、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任工作队队长,牵头做好协调帮扶工作,并对工作队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由包扶单位选择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基层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干部担任,由X-X人组成。
干部驻村工作期间,脱离本单位原工作岗位。
包扶单位应将本单位后备干部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培养,用三年时间轮流下派一遍。
第六条驻村第一书记原则上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选派,重点选派后备干部,突出政治理论水平、基层工作经验、帮助发展经济能力等条件,注重人选质量,确保全覆盖。
第七条驻村第一书记,常驻村工作队员是中共党员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支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四支队伍)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具体职责:X.严格按程序开展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根据致贫原因,会同贫困户、帮扶干部拟定脱贫措施,形成一户一策的帮扶方案(计划),做好精准退出工作。
X.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扶贫工作思路、目标、计划。
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和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项目。
X.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有序组织实施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
X.建立本村扶贫对象资料台账,如实记好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做好脱贫工作的全程纪实。
X.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社保、就业、培训等政策落实、组织工作。
同时,履行监督职责。
X.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督促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X.抓好本村的扶贫示范点建设工作,培育、推广先进典型。
X.积极争取帮扶单位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并争取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
X.负责做好群众的组织发动工作,通过宣传政策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有效措施,激励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实现稳定脱贫。
XX.组织开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对象识别不准、帮扶不扎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着力提高精准帮扶的水平。
第九条村脱贫攻坚工作队长,工作职责重点是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指导推动产业发展,协调派出单位给与支持,指挥调度结对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第十条包扶部门驻村工作队具体职责:
X.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十办两组”成员单位出台的各项扶贫政策。
X.全面参与贫困村各项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争取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的资金、项目支持,协助村“两委”落实各类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X.调查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协助村“两委”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制定包扶村的脱贫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
X.制定本单位干部联户结对帮扶方案和帮扶计划,协调联络贫困户与结对干部实施帮扶项目、完成帮扶任务;协助镇党委、政府(办事处)落实各项到村到户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及转移就业的相关技能培训,联系相关企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
X.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推动“三变”改革,运用“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等模式,实现贫困村脱贫。
X.配合村“两委”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监督使用好扶贫资金。
X.按要求记录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使用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每日准确详实记录扶贫工作情况。
X.落实脱贫攻坚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包扶部门驻村工作队队长具体职责:
X.管理工作队员,明确任务分工,制订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队工作经费。
X.落实“八办两组”各项扶贫政策,组织实施扶贫项目,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定期向镇党委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
X.负责带领工作队员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协助本单位干部做好联户结对帮扶工作,定期向本单位汇报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支持。
X.负责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等数据的更新。
X.负责各级交办的其他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镇包村领导,受镇党委直接管理,指导村脱贫攻坚工作队、村“两委”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X.承担宣传和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包村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X.组织指导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制定包扶村脱贫攻坚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协助落实各项帮扶工作。
X.组织镇、村、组干部开展联户结对帮扶工作。
第十三条村第一书记,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发展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五项职责任务。
第十四条村党支部受镇党委直接管理,是村日常管理工作的核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负责组织村“两委”干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实施村域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认真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措施,调动群众积极性,集中力量解决发展难题。
按照“六个精准”、“一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