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合同和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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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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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电子书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1.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1.2 合同的要素和形成条件。

1.3 合同的效力和解释原则。

第二章,合同范本的基本要素。

2.1 合同的标题和主体。

2.2 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描述。

2.3 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2.4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章,常见合同范本。

3.1 购销合同范本。

3.2 租赁合同范本。

3.3 借款合同范本。

3.4 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3.5 劳动合同范本。

第四章,合同法律条款解析。

4.1 合同中常见的法律条款解释。

4.2 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

4.3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章,合同法律实务指南。

5.1 合同起草注意事项。

5.2 合同签订和公证流程。

5.3 合同履行和违约处理。

5.4 合同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

第六章,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6.1 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解读。

6.2 合同法修订和最新动态。

6.3 合同法的典型案例分析。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为您提供全面的合同法电子书,涵盖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范本的基本要素、常见合同范本、合同法律条款解析、合同法律实务指南以及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无论您是企业主、法律从业者还是普通公民,这本电子书都将成为您合同起草和理解的重要参考资料。

希望我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您提供帮助,让您在合同领域更加得心应手。

《合同法》课程笔记

《合同法》课程笔记

《合同法》课程笔记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1.1 合同的概念一、定义: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特征:1. 合同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2.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反映了当事人的意愿。

3. 合同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与契约的区别:1. 契约是合同的一种古老称谓,通常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

2. 合同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所有类型的民事协议。

3. 契约强调双方的对等性和合意,而合同强调法律效果。

1.2 合同的分类一、根据合同当事人的人数,可分为:1. 双方合同:仅涉及两方当事人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2. 多方合同:涉及三方或三方以上当事人的合同,如合伙合同。

二、根据合同的内容,可分为:1. 物权合同:涉及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的合同,如所有权转让合同。

2. 债权合同: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如借款合同。

3. 联合合同:涉及多方合作关系的合同,如联营合同。

三、根据合同的形式,可分为:1. 口头合同: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合同,简便但证据难以固定。

2. 书面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证据固定性强,便于纠纷解决。

3. 非书面合同:除口头和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如行为表示合同。

四、根据合同的成立方式,可分为:1. 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仅承担义务,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2.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互享权利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1.3 合同的关系一、合同当事人:1. 债权人:享有合同权利,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

2. 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人。

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 债权人的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债务人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违约责任等。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 3 区分意义 双务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双方的债务之间存在牵连性或依存 性。此种牵连性在单务合同中是不存在的。 具有对价意义的义务之间可以发生以下三种牵连关系: • (1)成立上的牵连关系 一方的债务在合同成立时已经发生履行不能的(所谓原始不 能),该方的债务被免除,对方的债务的命运与此相同即也被 免除, • (2)履行上的牵连关系 如果一方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债务而对方却没有依约履行,一 方应当从对方获得的对价就无法获得或无法充分获得,故为防 止履行风险,当对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履行时,一方即有权 拒绝履行其义务,这被称为履行抗辩。
对价可以是现时的或将来的。 所谓现时的对价(present consideration)是指当在 合同成立前通过行为(或履行)而提供的对价 ,故又称 为已经执行的对价(executed consideration),它一定 是某种行为或容忍(an act or a forbearance)。 与此相对,所谓将来的对价(future consideration) 是指向对方允诺在合同成立后的某个将来时间履行约定的 债务,此种对价因此被称为尚待履行的对价(executory consideration),它一定是一种回报性的允诺(a return promise)。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合同都是有偿的。买卖、租赁、承 揽等属于典型的有偿合同。
• 1表示的用语(完全)不一致的情形 双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属于没有合意。 【范例】X想把自己拥有的草津乡村俱乐部的高尔夫会 员权甲卖掉,于是在互联网的在线商店(on-line shop) 发布了要以500万日元出售甲的信息。Y作出愿意以400万 日元购买甲的意思表示。 • 2表示的用语一致、意思表示的内容一致的情形(错误) 【范例】 Y把X的表示错看成大津乡村俱乐部,作出愿 意以500万日元购买的意思表示。 • 3表示的用语一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 【范例】X想的是滋贺县的草津乡村俱乐部,而Y却以为 是群马县的草津乡村俱乐部,并作出愿意以500万日元购 买的意思表示。

01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doc

01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doc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教学目标1、了解并掌握合同与合同法的概念2、了解并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二、课时分配本项目共4个小节,安排4课时。

三、教学重点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能够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四、教学难点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五、教学内容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合同的概述(―)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是法律对合同的定义。

(二)合同与协议在合同法或者民法上,“协议''基本上是合同的同义语。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

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

(三)合同与契约从字面意思来讲,契,是指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的文书。

如房契、契据等。

约,就是一种约定。

相关当事人各方共同订立并遵守的条约文书就是契约。

一般认为,合同既契约。

但古今中外对合同与契约曾有不同的认识。

契约一词出现的早一些,从古代就有契约这个概念,后来有了合同法,合同一词要严格规范一些。

它们之间在内涵上也有区别。

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三)合同是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四)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五)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第二节合同法的概述—、合同法的概念(一)合同法的含义合同法有两层含义:广义上的合同法是指根据法律的实质内容,调整合同关系的所有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另外一种是基于法律的表现形式,即由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合同法”命名的法律,在我国现行法上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新崔建远合同法笔记

最新崔建远合同法笔记

合同法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大陆法系:合意说法民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说《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它,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它,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我国现行法:1.《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最广义合同说、广义合同说、狭义合同说2.《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法律性质1.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2.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合同=合意?事实合同关系理论附随义务理论关系合同理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三、合同与契约1.我国历史上:契约>合同合同契2.我国立法中:合同/违约金/违约责任3.我国理论中:契约=合同4.台湾学说:合同≠契约合同: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协议,共同行为;契约:意思表示方向相反的协议。

四、合同的相对性(一)含义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于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二)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2.内容的相对性3.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三)突破1.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与撤销权。

2.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涉他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4.第三人侵害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合同参照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设立、变更或者消除,以及对民事争议的解决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合同,适用本法。

第四条合同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真实、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六条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表达的。

第七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期限、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发生。

第十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撤销合同的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及其后果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对方的要求,约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增加、减少、变更合同的内容。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履行合同的方式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交易惯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其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难以预见的情况,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并应当为对方承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题: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2. 诚实信用原则3. 合法原则4. 鼓励交易原则第二章:合同的成立一.名词解释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4、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5、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6、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8、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9、交叉要约:是指订阅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相互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

10、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未被其依据城市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1. 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1.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4. 标的可履行性(传统大陆法系有第四点)2.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3. 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中一种利益并承诺对方相应的义务,以实现法律效果的文件或其他形式的协议。

合同法是指规范和保护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意思原则、诚信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善意原则等。

自由意思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没有任何限制或强制的情况下,自由地达成协议;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地位平等;公平原则是指合同的内容和效果应当公平合理;善意原则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本着善意,不得滥用权利。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合同法的基本框架。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等三种。

自然人是个体,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律地位的人,组织则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集体组织。

这三种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应满足相应的条件。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成立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对象、合同内容等。

合同当事人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对象必须是合法的对象,合同内容必须明确。

合同法对于合同履行、违约处理等问题也有明确规定。

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一次性履行,也可以是分期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包括迟延履行、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等,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修复相应的影响,或者按照法定的责任方式履行合同。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和终止。

合同在满足合同成立要件的前提下,具有合同效力。

合同的效力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的;合同可以因为提出撤销、解除、履行完毕、合同目标实现等原因而终止。

总结起来,合同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协议,合同法是规范和保护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主体、合同成立要素、合同履行与违约处理、合同效力和终止等。

合同讲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简述

合同讲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简述

本讲的目的要求及重点难点【目的要求】对于所涉观点、概念,有个初步的理解即可, 但要求通过以后章节的学习逐步加深理解。

'协议说’和‘允诺说’了解即可。

【重点】对合同的理解。

【难 点】合同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本讲课程的引入】任何一个概念,它的产生只是为了交流、表述方便的需要。

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社会主体,当他们以自己的允诺换取到对方的允诺时,甚至接受对方的允诺时,他们会使用合同这 个词;对于法官,当他或他们需要用合同来对发生纠纷的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时,他或他们 也会使用合同这个词。

我这里运用了实用主义的哲学观来谈合同概念的意义。

因为,试图用一段文字 来揭示合同的本质,前人做得是那么不够,以至于我觉得困难重重,同时,我又个人认为,学习合同 法,重要的是把握合同法的精神,而不是纠缠于某一个概念。

那么是不是我们就不需要再给合同下定 义了呢?不是的,我把这个问题放在第一章第一节,是为了借助于对合同概念的讨论,希望其中一些 观点在以后对合同的讲解中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说作一个铺垫。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简述在现代,很多词汇与合同有相同的涵义,如协议、契约等。

作为法学本科生,有必要了解以下两 种对合同的定义 ------------------一、关于合同概念的两种学说1、协议说:以我国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2条第1款为例,所下的定义是:平[A con tract is a promise, or set of promises, for breach of which the law gives a remedy, or the performanee of which the law in some way recognizes as a duty. ” ] [传统的允诺说以查尔斯•弗里德为代表,强调义务,即可被强制执行;现代允诺说,以格兰特•吉 尔摩为代表,强调救济,即赔偿损失]以上两说都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的角度给合同下了一个定义。

第二分编--合同法第1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

第二分编--合同法第1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
– 美国合同法重述: – 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 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所确 认的一项义务。(诺言之诉)
• 合同与诺言的区别:
• 合同是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诺言是单方表示
• 诺言是原因,合同是结果 • 诺言强调“不得违背自己的许诺”, • 合同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 同。 • 单务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 的合同。如借用赠与合同。 • 区分二者的意义:风险负担规则不同 – 风险负担:指当因非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致合 同不能履行时的损失由谁来负担的问题。 – 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规则较为复杂。 • 单务合同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 能履行时,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
• 三、合同的分类 (10种) •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又称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以法律是否对其加以规 定,并赋予其以特定名称为标准。 1、有名合同:法律加以规定,有特定名称。 《合同 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 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 (二)我国的合同概念 • 1、我国对合同的概念采协议说,见: • (1)《民法通则》 第85条(”债权”部分 ): •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
的协议。依法成立的 合同,受法律保护。
• (2)《合同法》第2条: •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 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 (九)商议合同和附合合同 – 标准: – 根据当事人能否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1.商议合同:是指当事人可以就合同条款进 行充分协商而订立的合同。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区分标准:合同的成立(生效?)是否须 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 (1)诺成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 致即可成立。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除双方当事人的 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 给付才能成立。 《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 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区分意义 (1)法律适用不同 典型合同:《合同法》分则/其他相关法 律——《合同法》总则——法律行为的规定。 非典型合同:《合同法》第124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 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 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2)典型合同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 能成立或生效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概述
第一节
一、合同的概念——什么是“合同”? *大陆法系:合意说 法民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 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说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 违反它,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它,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2.区分意义 (1)成立与生效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合意 实践合同:合意+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 付
(2)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法律意义 不同: 诺成合同:履行合同义务→违约责任 实践合同: 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区分标准: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用法律规 定(或当事人要求?)的形式。 (1)要式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 原《经济合同法》第3条前段:“经济合同, 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不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 形式。 2.区分意义: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可 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及内容。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 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绪论一、初识合同法1、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的内容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有效与无效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解除、保全和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

3、合同法的特点合同法具有任意性;合同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合同法是富于统一性的财产法;合同法是创造财富的法律。

二、学习合同法的方法一是法解释论的方法二是比较研究的方法三是案例分析的方法三、参考书目1、《合同法研究》(一、二),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合同法》,李永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合同法总论》(上、下),崔建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合同法总论》,韩世远,法律出版社;5、《合同法总则判解研究与适用》,宋海萍,人民法院出版社;6、《合同法分则判解研究与适用》,何志,人民法院出版社;7、《债法原理》(一),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8、《合同法导论》,阿狄亚著,法律出版社;9、《欧洲合同法》(上卷),海因·克茨著,法律出版社。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一、合同定义的表述⏹在大陆法系,合同被认为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在英美法上,合同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允诺”;⏹《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对合同概念的理解一是强调民法意义上的合同。

从而将两种关系排除在外:其一,各级人民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其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和被管理活动,属于单位内部管理关系。

二是应将民法上的合同概念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加以区别。

《合同法》第2条第1款确立的是合同的定义,而第2款是限定的《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问题,虽然有的也采用协议的方式,但不适用《合同法》,而是由有关的专门法律如《婚姻法》、《收养法》等来规范。

合同法第一章

合同法第一章

(二)主要内容
1.主体的相对性 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
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A.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 B.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 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
(二)主要内容
2.内容的相对性 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
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 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不 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标准: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名称
2.分类
无名合同适用法律规则小结:
(合1同)、有租名赁合合同同又、称12承..适参典揽用照型合《适合同用合同。同《,法合1》同5总法类则》合规分同定则:、如买卖
(2)无名合同又称单行为法非最典相型类合似同的规。定
3.区分意义
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2)法律特征 A.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B.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C.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注意:违法行为和合法行为都是当事人有意识的改变 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的活动,但两者的区别在于: 合法行为得到法律的认可,达到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 后果;违法行为不是没有后果,只不过后果与当事人 预期的后果不符甚至相反。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答案:ACD
第三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概念 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
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 有效和无效及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反合同的 责任等问题。 2.分类 (1)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所表 现的合同法 (2)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所有调整合同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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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定义 (一)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能够在当事人 之间产生合同关系? 1、你到学校食堂购买午餐; 2、你与你朋友约好明天晚上七点钟看电影, 六点半在电影院门口会面,不见不散; 3、甲与孤寡老人乙约定,由甲负责乙的生活 并为乙送终,乙去世后的财产归甲所有;
4、在学校图书馆借一本书,图书馆规定所借图书 应在三个月内归还,如图书丢失或损坏,应照 价赔偿; 5、一家公司委托你编一套软件,说好付给你报酬 一万元; 6、你毕业后,某公司聘请你为软件工程师,月薪 一万元; 7、甲乙双方约定,如果某足球队在某场比赛中获 胜,则甲付给乙1万元,如果输了,乙付给甲1 万元;
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项粮食购销合同,合同的附 则规定:“有关交货事宜由丙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合同 第五条规定:应在天津某粮库交货。后来,甲公司因嫌交 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不合适,便找到丙公司,要求变更时间 和地点。丙公司即与甲公司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将 交货地点由天津变更为石家庄,将交货时间由 2009年12 月变更为2009年10月。 问题: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按变更后的协议履行合同?甲 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按变更后的协议履行合同?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 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 同、银行借款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 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3、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8、甲、乙两人都喜欢买彩票,为了增加中奖机会,两人约 定两人各出1万元,由甲去购买彩票,中奖后两人平分; 9、甲男与乙女在未婚同居期间约定,乙采取避孕措施否则 后果自负。后因乙未采取避孕措施导致怀孕并生子,甲 拒绝承担抚养责任。 10、某省有关政府部门为推行廉政,下级均要与上级签订廉 政保证书; 11、某银行在媒体上公开承诺,每一笔个人存取款业务在三 分钟内办妥,每延迟一分钟,赔偿十元;
学习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掌握一些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知识; 清楚地了解每一个合同条款的后果; 争取有利于自己 条款,预防合同陷阱; 合同履行中避免责任,减少损失; 纠纷发生时,保护自己 合法权益; 减少被合同诈骗 可能性。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一、关于合同概念的几种说法 合同(Contract) 协议(Agreement) 契约(Bond, Contract) 要素:合意+财产性权利义务 注意:合同书或协议书不是合同概念的一种表达方式, 而是关于记载合同或协议内容的具体文件,是合同 或协议的载体。
第三节 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和 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 律,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有效和无效及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反合同的责 任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通过,同年 10月1日起实施。
为了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最高法院曾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所谓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 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 享有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 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 人都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所谓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合同责任 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 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当事人不 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 约责任。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指法律上已经确 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合同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中有具体规定的合同,都是有名 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 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4、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如在火车站寄存处寄存行李) 借用合同 公民借贷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四)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 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讨论: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未醒, 请求乙在南京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 意。火车到达南京站时,甲沉睡,乙也未 醒。甲未能在南京站及时下车,只能从无 锡站下车,又乘车返回南京,为此支出了 额外费用180元。甲要求乙赔偿损失180元。 乙是否应当赔偿甲的损失?为什么? 如何判断许诺是否产生合同责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指效力贯穿合同法始终的根本准则。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立法准则 行为准则 裁判准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法律地位平等而不是事实上平等; 自愿又称合同自由:是否订约的自由;和谁订约 的自由;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合同自由的例外:特殊职业从业者。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所谓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 生在特定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能够 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诉讼。 例外,《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 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 效力”。该种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买卖不破租 赁”的原则,赋予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 效力。
6、主合同和从合同 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 7、即时清结合同与非即时清结合同 买卖合同
第二节 合同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构成 1、合同关系的主体 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2、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关系的内容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 务,包括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3、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关系的客体为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主要是债权人的行为而非物。
问题
1、乙公司是否可以拒绝甲公司退货要求? 2. 甲公司是否可以单方解除未履行部分合同?
3. 尚未履行是否还要履行?
4、乙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5.定金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


某电池公司提出与中科院大学提出签订一 份合作开发新电池合同。合同约定,电池 公司派两名技术人员到物理学院与物理学 院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双方共同 完成的技术成果归两方共有,各方可以单 独实施该技术,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 得转让或许可给他人;各方单独完成的技 术归完成方所有。 问题:这一约定是否存在问题?
(二)合同的定义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 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
三、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 同 单务合同:仅有一方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例如借用同 学自行车)
案例三


蚁力神公司与蚂蚁养殖户签订蚂蚁租养合同。养 殖户首先要交蚁箱租金1 万元,每个蚁箱的养殖 周期是14 个半月。交付租金后,养殖户就可以从 公司领两大一小共3 箱蚂蚁回去。公司会在中国 农业银行为养殖户办理一个存折,养殖户把蚁箱 领走后第74 天开始,就可以收到返利,共分6 次 返还——前5 次每次返回本金2000 元及劳务费525 元,第6 次返回625 元。到养殖周期结束,只要 把蚁箱交回公司,养殖户共可以得到13250元。 问题:签订这样的合同是否存在风险?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合同法已确认的15类有名合同; (2)其他法律所确认平等主体之间设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合同; (3)虽未由民法确认但仍然由平等民事主体订立的其他民 事合同; (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 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法


主讲人:闫文军 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法律与知识产权系 电子邮箱: yanwj@
引 子 合同纠纷、合同陷阱与合同诈骗
案例一:甲乙两公司于 2007年1月1日依法签订一份价值 60万元的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按5%议定, 甲公司交付定金6万元;质量条款明确,乙公司送货上门 ,当面验货;履行期限2007年5月1日。至履约期,乙公 司称“货未备齐”,要求延至 6月1日交货,甲公司同意 。又至履约期,乙公司只交一半货,甲公司收货后存入 仓库,继续催货。至7月中旬,甲公司取货使用,发现水 泥标号不符合合同规定,便要求退货,乙公司拒绝。甲 公司急需用货,只好以高于原合同 10% 价格另向丙公司 购进所需的全部水泥。同时,单方解除了与乙公司未履 行部分合同以示还击。为了了结遗留问题,甲乙双方曾 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 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社会经 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 从善意出发,正当的行使权利和承当义务, 以维持当事人之间以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 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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