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控股信息宣传工作评比表彰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1.doc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1.doc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军工企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与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生存发展竞争能力,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国企业联合会印发的《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每年评审一次。

对获奖的管理创新成果通过会议表彰、媒体宣传、典型交流、专项推广等形式,达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在管理实践中,针对突出问题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管理模式与方法,创造性地革新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理念、改进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等,确有成效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标准与等级第五条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的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体现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要求,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在企业组织、制度、模式方法等方面确有创新因素,达到或超过行业或国内先进水平。

(二)实践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整的客观要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效益性:管理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经科学测定与计算,证明该成果具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创新成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成果的审定。

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机关领导、协会领导、军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其职责是:(一)对年度管理创新成果评审重点提出指导意见。

(二)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专家组成员资格进行核定。

(三)对每年一度的管理创新成果专家评审建议进行核准审定。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事业发展部,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国企宣传科规章制度

国企宣传科规章制度

国企宣传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宣传工作,弘扬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宣传科,包括宣传部门、宣传中心等。

第三条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传播正能量,引导公众正确看待企业形象。

第四条宣传科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宣传策略,推动企业形象宣传和品牌建设。

第五条宣传科依据企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和舆情形势,合理安排宣传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宣传科要加强内外部沟通,加强与媒体、公众等的联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递企业信息。

第七条宣传科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考核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宣传工作质量。

第八条宣传科要定期向企业领导层报告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宣传工作组织管理第九条宣传科设立专门的宣传部门,负责企业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十条宣传科按照企业的组织结构,明确宣传工作分工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宣传科要定期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宣传科要注重团队建设,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宣传科要建立健全宣传档案管理制度,保护企业宣传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宣传科要加强对外协作与合作,与其他部门、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企业宣传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宣传工作内容第十五条宣传科要根据企业战略规划,确定宣传工作的主题和内容,突出企业形象和核心价值观。

第十六条宣传科要加强企业品牌宣传,凝聚企业内部力量,打造独特的品牌形象。

第十七条宣传科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包括网络媒体、传统媒体、社交媒体等,扩大宣传覆盖面。

第十八条宣传科要及时回应社会热点、疑点、难点,传达企业的声音,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第十九条宣传科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包括发布会、展览展示、公益活动等,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规〔2020〕3号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规〔2020〕3号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规〔2020〕3号有关单位:《云南省科技厅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2月21日云南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8日起施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3月16日云南省科技厅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省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省科技计划实施和管理各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试行)》,结合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参与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执行、抽查、评估、验收等实施、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各科技信用责任主体,包括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咨询评审专家、项目推荐部门、项目专业管理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科技服务机构)。

第三条科技信用评级管理是指省科技厅对各科技信用责任主体在参与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践行承诺、履行义务、奉行准则的诚信程度进行客观记录、公正评价,并据此开展相应管理和决策的工作。

第四条科技信用评级管理主要包括对各科技信用责任主体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信用评价评级和激励惩戒工作:(一)立项管理。

对遵守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规定、履行信用承诺、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等行为中的诚信状况,以及项目立项评审中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公司科技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奖励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科技奖励办法公司科技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在总部公司(以下简称“工厂”)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工厂全体员工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技术革新、小改小革等科技活动中取得成果的奖励。

第三条工厂科技奖励的推荐、评审(核实)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奖励。

第四条科技质量科负责工厂科技奖励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厂科技奖励每年进行一次,设立“科技创新奖”、“技术革新奖”和“技术论文奖”;年度内不定期设立“小改小革奖”。

第六条工厂全体员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管理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均应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技术革新和小改小革活动。

第二章科技创新奖第七条科技创新奖是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所设立的奖励项目。

第八条科技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申报科技创新奖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技术创新性突出。

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对企业形成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有重大贡献,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实施了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通过技术创新,增加了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了企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二)技术难度较大。

解决了生产中的关键问题,使所属企业技术水平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后成熟的技术。

第九条科技创新奖等级评定执行以下标准:(一)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技术或产品的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经实际运用成熟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经实际运用成熟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创新,技术获得与技术开发有难度,经实际运用成熟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国有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暨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模版

国有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暨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模版

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暨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集团公司科技进步、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集团公司技术进步,改进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综合实力,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暨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新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暨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候选项目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评审奖励一次。

第四条奖励授予是集团公司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重要贡献的表彰。

获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奖励设置第五条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按如下分类:(一)技术开发项目: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完成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和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和设计的项目。

(二)新技术集成项目:在采用新技术及其系统集成、技术改造中,完成具有重大技术价值和经济效益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型设计以及相应实用化系统集成的项目。

(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社会公益项目:在科学理论研究、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管理、软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以及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节约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或社会和谐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项目。

其中,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项目的评审范围限于公开出版、发行的中文科普类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

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学历教育教材和实用技术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和科普翻译作品等不列入科普项目的奖励范围。

(五)重大工程项目:在完成重大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其他重大综合工程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

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

附件: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为加强创新方法工作,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8]19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精神,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创新方法是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总称。

其中科学思维是科学技术取得突破性、革命性进展的先决条件,科学方法是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科学工具是开展科学研究和实现发明创造的必要手段。

加强创新方法工作,要切实做好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研究与应用。

世界科技的发展表明,重视创新思维的培养,超前部署创新方法研究和推广,加强以科学仪器、标准、设备等科学工具的自主研发,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举措。

国家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出台《若干意见》后,各省正在大力推进创新方法工作,把面向企业和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传播创新意识、普及创新方法、推广创新手段,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思维基础、方法基础和重要途径,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成果大量涌现,科技创新人才不断成长。

“十一五”以来,我省认真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和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河南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是,长期以来我省对创新方法工作重视相对不够,科学思维培育相对不足,科学方法及科学工具缺失,以及创新能力培养相对落后,已成为制约我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型河南建设的重要因素。

因此,要深化对创新方法工作的认识,把创新方法作为一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的长期性、战略性工作来抓,从源头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加强创新方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以及建设创新型河南与中原经济区的重大需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 重点面向企业、产业集聚区和创新型城市,开展创新方法工作试点,大力推进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学工具的发展。

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01 Chapter目的与原则目的原则适用范围考核对象适用范围与对象考核周期与方式考核周期本考核评比制度实行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方式采用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自评占20%,上级考核占80%。

自评由各单位宣传信息工作负责人组织内部评价,上级考核由公司宣传信息部门组织进行评价。

02 Chapter信息报送量及质量3. 信息报送质量:对各单位、部门或个人上报的宣传信息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信息的准确性、2. 信息报送时效性:对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进行评估。

1. 信息报送量:对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考核周期内上报宣传信息的数量进行统计。

详细描述宣传信息工作成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2. 成绩表现:对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完成重点任务中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估,包括成绩排名、获奖情况等。

总结词:考核各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力团队协作与执行力详细描述 1. 团队协作能力:对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宣传信息工作中的团队协作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任务分配与执行等。

2. 执行力:对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宣传信息工作中的执行力进行评估,包括对工作计划的落实程度、工作效率与效果等方面。

03 Chapter考核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及时性,是否按时报送。

报送及时性考核信息报送的质量,包括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深度等。

信息质量考核信息报送的数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报送篇数。

信息数量信息报送考核细则宣传信息工作成果考核细则宣传效果信息采纳工作创新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细则工作计划性任务影响力任务完成质量团队协作与执行力考核细则03020104 Chapter结果通报与公示优秀宣传信息工作者评选每年将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宣传信息工作者,以表彰他们在宣传信息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评选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方面。

评选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军工企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与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生存发展竞争能力,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国企业联合会印发的《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每年评审一次。

对获奖的管理创新成果通过会议表彰、媒体宣传、典型交流、专项推广等形式,达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在管理实践中,针对突出问题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管理模式与方法,创造性地革新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理念、改进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等,确有成效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标准与等级第五条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的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体现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要求,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在企业组织、制度、模式方法等方面确有创新因素,达到或超过行业或国内先进水平。

(二)实践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整的客观要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效益性:管理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经科学测定与计算,证明该成果具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创新成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成果的审定。

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机关领导、协会领导、军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其职责是:(一)对年度管理创新成果评审重点提出指导意见。

(二)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专家组成员资格进行核定。

(三)对每年一度的管理创新成果专家评审建议进行核准审定。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事业发展部,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范本)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范本)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范本)
为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展示公司的企业风采,树立企业新形象,进一步做好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公司工作人员在县内外各级报刊杂志、政府网站、广播电视上等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正面宣传、专题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报告的,进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600元。

2.在省部级主流新闻媒体、全国性级行业杂志刊物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3.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省级行业杂志刊物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4.在县级各类刊物、市级行业刊物上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对上述奖励稿件份量重(超300字)的,在原基础上加1倍给予奖励;对在上述主流媒体的头版、头条、报眼位置发表的
或影响大的稿件在原基础上加2倍给予奖励。

三、相关事项
1.凡涉及本公司重大事项、基本数据、敏感问题的稿件,须先报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审核。

2.作者应适时将符合受奖条件的稿件发表凭证、复印件、稿费单等依据,送交办公室登记备案,以便年底统计、核实、兑现奖励。

3.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可分别给予奖励。

XXX集团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7.04.14•【文号】国科办创〔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办创〔2017〕25号机关各厅、司、局、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指导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工作,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办公厅2017年4月14日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 号)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要求,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完善专家遴选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推进国家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集成科技、产业和经济高层次人才,服务于国家科技管理,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共建共享的目标,积极鼓励引导专家为地方和社会各方发展提供服务。

第三条专家库按照广泛参加、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有序开发的原则建设和运行。

第四条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委托部内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开展专家库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专家信息资源建设第五条专家库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关于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中铁一四党宣(2001)35号公司所属各单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无形资产积累更显得尤为重要。

而宣传报道工作既是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前沿阵地”。

在弘扬企业精神,鼓舞队伍士气,扩大企业影响,赢得社会信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企业宣传报道上形成合力,多写稿,写好稿,出成果,出精品,特制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中央级报刊(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奖励400元;一版稿件奖励300元;新闻图片奖励150元;其他版面新闻稿件奖励150元;新闻图片奖励100元。

省部级报刊(所有列为省部级的报刊,包括计划单列市)头版头条奖励200元;一版稿件奖励150元;新闻图片奖励100元;其他版面新闻稿件奖励100元;新闻图片奖励50元。

地市级报刊(所有列为地市级的报刊、包括铁路建设报)头版头条奖励100元;一版稿件奖励80元;新闻图片奖励50元;其他版面新闻稿件奖励50元;新闻图片奖励30元。

发自各版的简讯、标题新闻按标准的50%奖励。

二、奖励办法1、公司党委宣传部对公司宣传报道工作负有规划、指导和骨干通讯员培训、重点新闻稿件的采写、审查等责任。

按公司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宣传部直接采写的新闻稿件,在完成本部门年度核定的指标后,超额部分,按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宣传部每年见报稿件指标,年初由公司党委研究下达。

)2,公司机关工作人员采写见报的新闻稿件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3、基层通讯员及其他人员采写见报的新闻稿件,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4、集团公司有关人员(报社、宣传部、党办、工会、团委、纪委及其他职能部门)为我公司采写的新闻稿件,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5、公司党委宣传部统一印制“宣传报道奖励呈报表”发至公司所属各单位。

空间中心信息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办法

空间中心信息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办法

空间中心信息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院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办法》、《空间中心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规定》和《空间中心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规定》,为更好地调动空间中心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和加强空间中心信息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空间中心设立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奖,综合办公室每年对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表彰和奖励在该项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信息员奖励及先进工作者评选方式(一)各职能部门、研究单元领导要明确落实一名信息宣传员,并对信息宣传员的工作予以支持,重大事项的计划安排要及时通报信息员。

(二)信息宣传员应热爱信息宣传工作,有较强的信息宣传意识和责任心,要主动及时了解各部门的重大工作事项(科研工作、学术交流、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其他各种活动等),及时收集并加工成文稿,采取书面、电子邮件方式每周两次向综合办进行报送。

(三)奖励办法1、每条信息(稿件)在200——500字以内的,奖励10元;500——1000字以内,奖励20元;1000字以上,奖励30元。

以最终修改并采纳后的字数为准。

2、被《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简报》、《领导参阅材料》、《中国科学院专报信息》、《对上专报》、《情况通报》采用的信息,按条计算,每条奖励100元。

3、被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按篇计算。

其中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每篇奖励300元,被地方级新闻单位采用每篇奖励200元。

4、以上信息(稿件)如被上述单位或媒体重复采用,按最高金额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5、信息(稿件)在下列情况下按条计算,给予额外奖励:得到院领导批示的,每条额外奖励300元;被中办、国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额外奖励400元;得到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额外奖励500元。

(四)原则上要求信息宣传员每周至少报送一份稿件,每季度完成基本工作量(12份)以外,另对超出完成的部分进行奖励。

(五)每季度公布一次信息员报送稿件统计结果,稿费到综合办统一领取。

科技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的通知

科技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的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的通知作者:暂无来源:《科学中国人》 2020年第14期国科发监〔2020〕165号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指导和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工作,加强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2020年6月19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工作,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提高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成效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382号)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绩效评估活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的绩效评估。

第三条绩效评估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

遵循科技活动规律,根据评估需求以及项目研发、基地运行、人才成长、市场发展的特点,设置合理的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和规范程序,独立客观、分类评价。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背景作为一家企业,信息宣传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

好的宣传工作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额,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士气,激励他们更好地工作。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考核奖励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做出奖励,同时也可以激励其他员工踏实工作。

考核指标经过多次讨论和实践,我们决定采用以下指标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宣传效果宣传效果是衡量宣传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数据来衡量宣传效果:1.网站流量:宣传活动期间,网站流量的增长情况。

2.宣传影响力:媒体报道、社交媒体关注度、其他宣传平台中对本企业宣传的反馈和评价等。

宣传成本宣传成本是影响企业利润的重要指标之一。

我们需要控制宣传成本,保证宣传活动的效果和成本的平衡。

以下是衡量宣传成本的指标:1.宣传预算:计划预算和实际花费之间的差异。

2.宣传效益:预算与最终宣传效益之间的关系。

工作态度优秀的员工不仅要有出色的工作成绩,还需要在工作中表现出端正的态度。

我们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对工作态度进行衡量和评估。

以下是衡量员工工作态度的指标:1.工作时间:考虑员工是否准时到岗,是否按时下班。

2.工作态度:考虑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工作态度。

奖励机制优秀的员工需要得到表扬和奖励,这是激励员工更好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们制定了以下奖励机制:月度优秀员工每月评选出宣传效果和宣传成本两方面得分排名前三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第一名:2000元奖金。

•第二名:1000元奖金。

•第三名:500元奖金。

另外,每月还将评选出一位工作态度优秀的员工,给予50元的小礼品。

季度优秀员工每季度评选出宣传效果和宣传成本两方面得分排名前三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第一名:5000元奖金。

•第二名:2000元奖金。

•第三名:1000元奖金。

另外,每季度还将评选出一位工作态度优秀的员工,给予200元的小礼品。

年度优秀员工每年评选出宣传效果和宣传成本两方面得分排名前三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第一名:50000元奖金。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公司宣传工作,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保证公司宣传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报道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建、工会及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状态,大力宣传公司开拓市场、优质服务所取得的成绩。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宣传应遵循的原则
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促进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尊重事实、注重实效。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介绍公司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奖。

(二)宣传公司安全生产、人才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业绩。

(三)弘扬在设备维护、检修、经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四)报道公司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情况。

(五)其他可以宣传报道的事项。

三、宣传管理
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工作,具体范围是:
(一)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宣传报道工作,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根据投稿的数量、质量和档次给予奖励。

(二)各部门和个人的稿件,在投稿前须经公司经理办公室审核。

(三)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专职通讯员的培训工作。

(四)奖励标准:①消息、简讯类:每篇10至20元;②特稿、头条、专题报道:500字以内,每篇20至50元;500字以上,每篇50至100元;③通讯:800字以内,每篇50至100元;800字以上,每篇50至150元;④新闻图片、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基准为20元,根据质量情况可适当上浮,上限不超过50元;⑤散文、诗歌:每篇20元至50元。

(五)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六)本办法自 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公司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

国亿金融控股集团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1 目的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快速成长,在集团内部贯彻勇于负责、敢于开拓、创新并不断进取的文化导向,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2 评选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

3 适用范围3.1 本办法适用于国亿金融控股集团全体员工(含权属公司员工)。

凡集团员工长期努力工作,积极践行集团价值导向,做出突出贡献或促进集团业务发展者,除日常即时奖励外,月度和年度均依照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集中奖励。

3.2 除主管以上的全体员工可参与先进个人奖项的评选;主管(含)以上的中层干部可参加优秀管理者奖项的评选,集团的各个部门、权属公司(详见下文部门评选条件)均可参加先进团队奖项的评选。

4 各部门职责4.1 人事部负责组织先进个人和团体奖项的评选活动,收集并及时提交各部门推荐表。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在本部门内部做好评优的宣传工作,并本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责任意识推荐候选人,及时提交本部门推荐表。

5 申报说明5.1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评选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重复多次申报)、个人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5.2 申报部门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夸大其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

6 奖项设置6.1 月度奖项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最佳新人6.2 年度奖项先进员工、先进团队、先进管理者、总裁特别奖7 评选条件7.1 月度奖项评选条件7.2 年度奖项评选条件如有特别优秀的员工,各部门也可不受上述工龄等条件限制,破格推荐。

7.4 随着集团的发展,若另有新的奖项需要设置时,由集团人事部负责续订并解释。

8 奖励办法公司对获奖的团队及个人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予以奖励。

物质奖励以奖金等货币形式体现,精神奖励体现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积分奖励,并对获奖事迹予以宣传和颂扬。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科技效果奖励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惩处和奖励在推进中国三冶集团〔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提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团体,充沛调动和发扬广阔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发明性,促进企业科技提高,开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迷信技术奖奖励方法»及有关规则,结合集团公司的实践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效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提高奖、工法奖、技术规范奖、优秀论文奖、QC效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效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效果奖励惩处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效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照地下、公允、公正的原那么,并树立迷信的评价规范,严厉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顺序。

科技效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许团体的干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效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任务需求,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担任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效果奖的初评任务,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停止集团公司科技效果奖的最终评审任务。

第五条科技效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担任搜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效果,择优一致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担任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效果的申报受理、注销、评审、奖励及引荐上报等组织任务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任务。

第二章科技效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规范第六条科技效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提高奖⑴在企业消费运营、企业技术改造、严重装备研制进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运用于修建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迷信技术效果;⑶经过引进国际外先进成熟迷信技术效果,并在转化、推行运用中有所创新,经实际证明在降低本钱、延长工期、浪费资金等方面取得清楚效益的技术效果;⑷为促进企业开展,提高企业迷信决策和迷信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讨企业开展有关的迷信决策、企业技术规范、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际证明发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迷信研讨效果。

公司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

公司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

公司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为进一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加强企业文化宣传,提高康缘商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反映职工精神风貌,提升自我才华,鼓励全体职工多动笔、多投稿。

现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一、宣传范围1、企业经营、举办活动等方面的新闻稿件,主要包括能突出表现企业发展的成绩和经验,可附带照片。

2、企业内部管理、对外服务等方面的稿件,包括GSP管理、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报道和建议。

3、员工各种培训、学习、活动的收获、感悟、学习经验的分享,可附带照片。

4、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以及集体和个人的各类荣誉。

5、各级领导视察工作、看望慰问、检查指导。

6、其他工作。

二、宣传组织建设1、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宣传策划、公司对外重大事项报道文稿的审批;成员负责本部门的宣传组织工作和本部门重大事项宣传稿件的审核。

2、建立宣传队伍每个部门确定一名通讯员,名单报送办公室备案。

通讯要及时报道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提炼总结本部门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和先摸人物等材料。

三、投稿方式公司宣传载体包括集团《康缘人》报、公司网站、宣传橱窗、其他宣传媒体。

稿件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团委负责审稿,审核后通过定稿由办公室发送至信息中心发布公司网站或集团报纸,并保存原稿进行登记,作为奖励凭证。

四、内容要求宣传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紧紧围绕企业发展和职工生产生活。

具体要求如下:1、新:报道别人没有的,别人有的要做到特别;2、快:报道当下发生的,及时撰写及时上报;3、好:稿件质量高,角度新颖,立意独特,文笔流畅,突出主题,符合文体规范。

4、美:图文并茂,版面协调;5、简:文字简洁,突出主题,排版要准确无误;6、亮:色彩亮丽明快,有视觉冲击力。

五、奖励措施稿件作品一经发表,即给予作者奖励,每篇50元。

集团《康缘人》报执行集团标准,一稿多投者,不重复计发稿费,按最高稿酬发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科控股信息宣传工作评比表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服务国科控股企业做强做大,宣传和交流企业管理心得,传递企业信息,传播企业文化,对内凝聚人心、形成统一合力促工作,对外树立形象、展示核心能力保发展,促使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科控股信息宣传平台包括国科控股网站、《国科通讯》;评分范围为各企业报送稿件被国科控股网站、《国科通讯》采用,以及由国科控股报送至院相关信息宣传平台并被发布的稿件。

第三条国科控股信息宣传工作评分按年度进行,评分年度为当年4月至第二年3月;国科控股综合管理部每季度末发布一次各企业信息宣传工作得分情况;各企业全年得分累加为其当年度信息宣传工作综合评分结果。

第四条国科控股设立信息宣传年度先进单位奖和先进个人奖。

先进单位6个,为当年综合得分前6名企业;先进个人由各企业从信息宣传部门负责人、信息宣传员和撰稿人中推荐产生9人,其中6个先进单位各推荐1人,其余3人由国科控股从其他单位推荐人选中评选产生。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国科控股发文表彰。

第五条本办法由国科控股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科控股信息宣传工作计分规则
附件
国科控股网站计分规则
栏目名称计分备注要闻3分
国科控股动态1分持股企业动态1分企业党建1分企业文化建设1分
新闻结束2个工作日内报送加1分,5个工作日后报送视
情况发布
《国科通讯》计分规则
栏目名称计分备注
国科动态1分,简讯0.5分网站已发的此处不
重复计分 经验交流8分
经管借鉴8分
限宣传本公司文章院相关宣传平台计分规则
栏目名称计分备注
院网站3分
院《要情》5分
院《中国科学院专报信息》、
《领导参阅材料》、《情况通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简报》8分
院宣传平台与国科
控股宣传平台可重
复计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