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10]211号【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8.24【实施日期】2010.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0〕2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委〔2010〕1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遂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遂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今年以来,一些区、县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严重,导致事故多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委〔2010〕13号)的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打非范围和内容打非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各区、县和各部门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
打非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遂府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遂府发〔201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了更好地实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市政府六届第1次常务会议对2008年制定的《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作了修订完善,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求真务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促进遂宁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综合行政效能。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各办、委主任和局长组成。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忠诚奉献,勤政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
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市政府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
市长外出,由负责常务的副市长代理工作;副市长外出,按照安排相互代理。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
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度县(区)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11]13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度县(区)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度县(区)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11〕1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为实现对县(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成效的综合评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要求,结合遂宁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评估主体根据《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办法》的规定,评估由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市政府法制办作为评估机构,负责评估日常工作。
三、评估分值和标准总分为100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细则》。
四、评估方式(一)自我评估。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照《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细则》逐项自查打分,并将自我评估情况和自评分值于2011年11月18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电话:5866606)。
(二)市政府评估。
市政府法制办将于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赴各县(区)政府进行评估,并对照《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打分。
(三)社会评估。
由市政府法制办在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上采用调查问卷和到被评估单位所在地走访等形式对被评估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打分。
自我评估、市政府评估、社会评估的分值分别按20%、60%、20%计入总分。
五、评估结果运用由市政府法制办统计汇总评估分值,报市政府审定后,作为市政府评价县(区)依法行政状况的依据,由市政府予以通报,并由市政府法制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刘然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刘然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5•【字号】遂府办函[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刘然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30号)各科室,直、代管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刘然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向诚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陶敏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科长;唐思伦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蒋武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科长;王益平任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室督查科科长;刘晓玲任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室目标科科长;罗红光任遂宁市效能办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冉霞任遂宁市人民政府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关相洪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胡先敏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从2010年9月起计算);庞茜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唐建宏任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室督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杨奎南任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办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张晓梅任遂宁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新农村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裴泽敏任遂宁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陈勇任遂宁市人民政府移民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然遂宁市人民政府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胡先敏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1•【字号】遂府办函[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遂宁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遂宁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巩固深化法治政府创建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区县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推行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三)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要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6•【字号】遂府办函[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0〕4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现将加强我市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一)统一界定行政审批项目。
市、县(区)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全省规定的统一目录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明确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整合工作,不得未经申报批准增加行政审批项目。
(二)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推行新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凡保留的行政审批类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统一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即行政审批部门应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并将该内设科室成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确保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达100%。
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其他内设机构,应切实履行调查研究、制订规划、行业指导、现场检查、执法监督等职责,积极配合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二、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一)开展并联审批。
申办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应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抄告相关、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开展并联审批。
整合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建立市场准入项目和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会商、会审、会签制度和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制度、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制度,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11]38号【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07【实施日期】2011.03.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遂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时安排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遂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遂宁实际,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强基层基础建设,固企业本质安全,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整治,认真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遂宁市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事故总量。
二、责任目标(一)共同责任目标1.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较大事故件数不超过前3年平均数;3.确保不突破省控制考核指标;4.完成省、市下达的隐患整治目标任务。
(二)分解责任目标各区、县、市级三园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由市安委会另行下达。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一)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推动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娶 、节 日庆典等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 商业预付卡的行 为,督促有关部 门抓 紧制定政策
措 施 ,完 善管理 制 度 。
( ) 坚决 纠 正违 法违 规 征 地 拆 迁 问题 。加 二
着力 解 决 在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流 转 、耕 地 占补 平 衡 、土地 整治 和户籍 管 理制 度改 革等 环节损 害农
剪 彩等违 规行 为 。
、
总体 要 求
2 1 的纠 风 工 作 ,要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十 七 0 1年 大 和十七 届 四 中 、五 中全会 精神 ,以邓小平 理论 和 “ 个代 表” 重要 思想 为指导 ,深 人贯 彻落 实 三 科 学发 展观 ,坚 持 以人 为本 、执政 为 民 ,标本兼
从 严控 制 和压 缩 因公 出 国 ( ) 境 、公 务 用 车
购置 及 运行 、公 务接 待三 项经 费支 出 ,严肃 查处 变相 利 用公 款 出国 ( )旅游 ,违 规核 定用 车 编 境 制 、超标 准 配备更 新 和违 规使 用车 辆 ,利用 公款 大吃 大 喝 、游 山玩 水 、请 客送礼 和 进行 高消 费娱 乐健 身 活 动 等 问题 。坚 决 纠 正 和 查 处 借 婚 丧 嫁
国务 院公 报 2 1 1 0 1・ 3
国务 院文件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 公室 关于 2 年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0 1 1
国 办发 [ 0 1 1号 2 1 32
各 省 、 自治 区 、直辖市 人 民政府 ,国务 院各部 委 、各直 属机 构 : 国务 院纠正 行业 不正 之风 办公 室 《 于 2 1 纠风 工作 的实施 意 见 》 已经 国务 院 同意 ,现 转 发 关 0 1年 给 你们 ,请 结合 实 际 ,认 真贯 彻执 行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4•【字号】遂府办函[2008]98号•【施行日期】200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抓好奥运会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
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价格监管信息收集、分析和汇总报告工作,及时解决价格监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遂府办函[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管理,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完善各类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现就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健全机制,落实任务。
有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推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每周每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务公开办协助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认,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市保密局、市监察局协助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保密局、市政务公开办协助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四)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移交工作。
及时将本单位制作或变更的主动公开类纸质文件(含电子版)自行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移交,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文广局协助单位:市政府各部门(五)继续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价、每月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区县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按照今年的评价细则实施交叉评价,在市政府有关部门中按照评价细则探索交叉评价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逗硬实行目标考核。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2010-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2010-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遂府办函[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2010-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三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0-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1年3月17日至3月22日二、督查内容重点督查2010和2011年医改责任书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并按照《四川省医改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2010-2011)》内容进行考评。
三、督查方式(一)座谈会。
座谈医改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医改工作情况。
(二)查看资料。
查阅文件、会议记录、信息简报、阶段总结、工作报表、有关工作制度等资料数据。
(三)现场检查。
检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医改工作情况,对部分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人员安排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射洪县、大英县组长:刘刚市卫生局局长、市医改办主任副组长:方世光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陈玉霞市委编办副主任成员:王益平市目标绩效督查室科长刘玉林市卫生局科长梁勤玲市人社局科长罗建伟市民政局主任科员邵愈市财政局干部杜建云市医改办干部(联系人:杜建云,联系电话:139****2038。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各派工作用车一辆)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船山区、遂宁经济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市创新工业园组长:谢耀国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医改办副主任副组长:程幸福市卫生局副局长成员:唐桂林市民政局副调研员杨应茂市卫生局副调研员陈云海市医保局副局长张驰市发改委科长龙中文市委编办科长郭荣市财政局干部柯其林市医改办干部(联系人:柯其林,联系电话:152****4816。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务求在6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绵府办发〔201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绵阳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遂府办发[2010]17号【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25【实施日期】2010.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10〕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遂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遂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0〕91号)精神,我市决定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开展一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各地区、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整治重点开展专顶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
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作风整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7]27号【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2.16【实施日期】2007.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07〕27号)各科室、直管单位根据《遂宁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方案》,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市委五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崔保华书记传达省“两会”精神、市“两会”精神以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中开展一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现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遂宁”的工作主题,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坚韧不拔、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达到“促进工作,推动发展”为目的。
二、工作目标一是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二是贯彻省委书记杜青林同志提出的“四种作风”、“五种意识”;三是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中营造出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氛围;四是营造出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弘扬正气、敢于监督的氛围;五是营造出真情为民、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氛围,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市委市政府“惠民行动年”和“项目推进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保障。
(一)发扬亲民、为民、爱民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1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1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1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1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更是实现我市经济工作《高位追赶、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
为了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目标为30%;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10亿元,增长35%;实现利税28亿元,增长30%;完成技改投资24亿元,增长30%。
(各区县、园区目标任务见附表)二、主要措施(一)科学安排生产计划。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生产任务,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生产计划。
各重点企业要抓紧时间,科学调度,精心组织,全力抓好首季生产;产品订单多、节日供应量大、市场销路好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利用春节安排加班生产,确保满足市场供应。
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抓好预测预警,指导企业灵活应对各种苗头性问题。
(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节假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涵盖广泛的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销会、订货会等促销活动。
指导各工业企业认真分析潜在市场需求,研发新产品,实行差异性营销策略,积极拓展新市场,以销促产,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奋力推进项目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项目建设,每个区县、园区要筛选一批项目在一季度内开工,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促进竣工项目投产达效,尽快形成新的工业生产能力。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消防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3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消防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消防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消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查处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与所属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促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公安、消防、规划建设、财政、安监、质监、工商、文化、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力度。
质监、工商、消防部门要改进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175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1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强化政务调研工作,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市政府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汇总梳理,形成了2011年度政务调研要点,现予印发。
请各县(区)政府、园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尽快开展调研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调研成果报送市政府办研究室。
市政府办将筛选优秀的调研成果编辑上报市政府领导,同时择优向省政府办推荐,并适时开展全市优秀政务调研成果交流,提高成果转化率,充分发挥政务调研的参谋智囊作用。
联系人:何小虎联系电话:2310029E-Mail:****************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遂宁市2011年政务调研要点一、加快推进现代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的对策思考承担单位:船山区政府联系人:黄钰二、进一步激发乡镇活力的思考承担单位:安居区政府联系人:冷强军三、射洪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情况分析承担单位:射洪县政府联系人:杨敏四、做大做强中国西部门都致力推进蓬溪工业跨越发展承担单位:蓬溪县政府联系人:曾焱五、关于加快大英产业园区上档升级的思考承担单位:大英县政府联系人:朱俊华六、关于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促进电子产业上档升级的战略思考承担单位:遂宁经济开发区联系人:赵锋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园区发展新跨越承担单位:市创新工业园联系人:郑方保八、河东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与研究承担单位:河东新区联系人:黄鹏九、充分利用成渝两大都市资源,加快建成成渝区域合作连接点的研究承担单位:市发改委联系人:邓燕云十、遂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研究承担单位:市经信委联系人:杨华云十一、关于建设西部文化旅游产业高地的战略及实施路径研究承担单位:市旅游局联系人:银元十二、关于商贸物流项目工作的研究承担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冯子荣十三、遂宁市绿色畜牧业发展研究承担单位:市畜牧局联系人:陈中国十四、建设承接现代产业转移理想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市投促委联系人:冯燕十五、关于网络涉警舆情处置的研究承担单位:市公安局联系人:聂洪十六、关于我市乡村债务的调查研究承担单位:市财政局联系人:徐斯胜十七、整合市级融资平台,增强融资实力的思考承担单位:市国资委联系人:廖芹十八、“十一五”期间市场主体发展状况承担单位:遂宁工商局联系人:龙刚十九、关于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承担单位:市国土局联系人:邓波二十、银行业机构支持电子产业园发展情况的调研承担单位:遂宁银监局联系人:王琴二十一、稳定提高我市粮食生产能力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市农业局联系人:龚一鸿二十二、遂宁市绿色产业发展研究与思考承担单位:市统计局联系人:杨卫东二十三、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承担单位:市农办联系人:裴泽敏二十四、遂宁文化产业现状及对策分析承担单位:市文广局联系人:文斌二十五、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思考承担单位:市金融办联系人:左成弘二十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与问题研究承担单位:市卫生局联系人:杜建云二十七、创新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对比研究承担单位:市民政局联系人:肖海全二十八、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承担单位:遂宁地税局联系人:李华二十九、关于纳税维权的思考承担单位:遂宁国税局联系人:曾凡立三十、化解医患纠纷矛盾的时间与探索承担单位:市司法局联系人:席强三十一、全市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承担单位:市人社局联系人:唐文莉三十二、遂宁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研究承担单位:市科知局联系人:何章三十三、关于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探析承担单位:市住建局联系人:姜军三十四、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推进市县依法行政过程中的作用承担单位:市法制办联系人:敖强三十五、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及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市审计局联系人:唐成途三十六、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单位:市食品药监局联系人:郭太三十七、建设现代生态田园城市--绿廊和慢行系统规划研究承担单位:市规划局联系人:周生文三十八、遂宁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承担单位:市教育局联系人:袁爱军三十九、加快水务改革发展,建设现代生态田园城市承担单位:市水务局联系人:伍宏四十、关于组建遂宁市城市公交集团的调研承担单位:市交运局联系人:黄火平四十一、遂宁市廉政文化建设研究承担单位:市监察局联系人:皮国平四十二、我市综合减灾防灾体系建设现状与思考承担单位:市民政局联系人:肖海全四十三、遂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与经验承担单位:市林业局联系人:文华四十四、遂宁市粮食市场形势及调控措施研究承担单位:市粮食局联系人:张英四十五、“电子+政务”--打造政务服务高速公路承担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XXX四十六、如何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单位:市安监局联系人:陈琦四十七、完善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承担单位:市供销社联系人:杨强四十八、关于标准化助推物流枢纽建设的研究承担单位:遂宁质监局联系人:王向华四十九、关于体育教育功能研究承担单位:市体育局联系人:甘健新五十、加快遂宁农机化发展研究承担单位:市农业局联系人:龚一鸿五十一、坚持文明执法、科学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城管承担单位:市执法局联系人:沈定超五十二、遂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调研承担单位:市环保局联系人:王璞五十三、引导侨资企业参与遂宁发展的对策研究承担单位:市外侨办联系人:王卫东五十四、遂宁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承担单位:遂宁气象局联系人:庄唯一五十五、夯实基层基础,保持人口均衡发展承担单位:市计生委联系人:蒋志军五十六、我市区县档案馆建设现状及对策调研承担单位:市档案局联系人:杨敏——结束——。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7•【字号】遂府办函[2010]286号•【施行日期】2010.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0〕28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市临床用血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理念和“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优费政策;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各级精神文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内容,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配合根据《遂宁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区、县要根据辖区年度临床用血参考量,负责招募相应人数的公民自愿献血(见附件),并在2011年1月中旬将年度采血计划上报市献血办(电话:5813077)。
市级各部门、市城区三园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献血办的统一安排,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献血人数不得低于财政供养人数的30%,如遇有突发重大事故用血告急时,各单位要配合市献血办积极组织职工应急献血。
市文明办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内容;团市委、市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市献血办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稳定和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教育部门要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在校学生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5%;遂宁日报要在重要版面免费刊登无偿献血知识,遂宁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广告;市卫生局要加强血液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临床用血机构的监督检查,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和跨区域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遂府函[2011]33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正文:
----------------------------------------------------------------------------------------------------------------------------------------------------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遂府函〔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三项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
市政府决定,对船山区人民政府、安居区人民政府、河东新区管委会、创新工业园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等14个获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先进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遂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结束——。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1.06
•【字号】遂府办函[2009]1号
•【施行日期】2009.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川办函〔2008〕305号)转发你们,并重申我市的有关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会议承办单位务必将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着装、签到(报到)等会议要求准确地通知到各参会单位;各参会单位务必按会议要求落实,不得随意、擅自更改。
二、参会单位务必按会议要求准时签到(报到)参会,不得缺席。
凡明确了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代会,更不得缺席,若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在会前向会议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并向会议组织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派人代参加。
三、参会人员应提前签到进入会场,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置于震动,并按规定就座,不得迟到、早退;会场上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
相互交谈、不得接打电话,并严禁吸烟;对会议内容、材料涉密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关规定。
四、凡不按要求参会,违反会议纪律的,由市政府督查室对参会单位予以通报,并扣减其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值0.5分。
二○○九年一月六日附件: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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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纪检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11]74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28
【实施日期】2011.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
见》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遂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现提出我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环境创优年》政策措施、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程优质高效、干部廉洁。
要坚持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完善、方法调整》的总体要求,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2011年监督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特别要把扩大内需与我市《1.31》磨溪地震、《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确保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滞留、抵扣、贪污及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超出规定标准;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
继续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着力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小型、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造成农民严重损失的实行行政问责。
加强对农民工工资
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措施,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坚决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准确掌握中、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适应对象认定办法、审批程序规定等,强化对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批、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