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定稿)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奖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测评量化管理细则1.学习成绩1.1实施标准: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学习成绩=[∑(科目绩点×科目学分)÷∑科目学分]×35×70%。
(注:学年平均绩点=∑(科目绩点×科目学分)÷∑科目学分);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品行表现得分1.2负责人:学习委员。
每学年初完成上学年成绩登记并统计出此项分数。
注意:只统计必修课成绩;补考通过科目计算方法:绩点=实得绩点×0.4;缓考通过计算方法:绩点=实得绩点×0.6。
2.品行表现30分品行表现包括考勤、集会政治学习、星级宿舍评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和奖惩附加六个部分,每部分为5分。
2.1考勤5分:旷课1次扣0.5分;迟到1次扣0.25分;特殊情况不扣分,但需要得到辅导员同意;负责人:学习委员。
做好考勤纪录,每节课后由任课老师签名,每月初把考勤表及有关请假条交团支书,团支书交综合部。
2.2集会政治学习5分:学校、学院、班级举行的集会、政治学习、团日活动以及团学代表大会,无故缺席1次扣1分。
特殊情况请假不扣分,但需得到辅导员同意。
负责人:团支书。
负责组织并做好考勤工作,每月初把考勤表及有关请假条交综合部。
2.3星级宿舍评比5分:以学校自律会公布的结果为准,五星级5分,四星级4分,三星级3分,二星级2分,一星级1分。
负责人:生活委员。
督促各宿舍做好文明卫生工作,并配合自律部做好卫检工作。
2.4文体活动5分。
每人每学年至少要参加5次,以2分为起点加分,不够5次此项为0;超过5次的,作为选手参加比赛或表演原则上每次加0.3分,学校、学院有要求参加的活动或讲座作为观众每次加0.15分,参加讲座加分累计不超过0.6分;要求必须参加学校、院系举行的文娱、体育、科技竞赛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分;特殊情况请假不扣分,但需得到辅导员同意。
2015—2016年商学院社联综合素质评价细则5.0
社联1.校社联系统评优校十佳学生干部、校十佳理事长、校十佳社团会员:B6加4分校优秀学生干部:B6加2分校优秀社团会员:B6加2分其中主席B5加10分;副主席、部长、理事长B5加8分(不重复加分)2.院社联系统评优优秀社联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项目负责人:B6加2分活动先进个人、外联先进个人、宣传先进个人:B6加2分优秀社团会员:B6加1分其中主席B5加10分;副主席、部长、理事长B5加8分(与校系统评优不重复加分)3.2014-2015年度商学院“五四团内评优”星级部门:部长B6加2分,副部长加1.5分,干事B6加1分十佳社团干部:B6加2分十佳社团会员:B6加2分4.2014-2015年度社团风采月评优优秀工作人员:B6加2分5.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获“优秀实践团队”称号团队负责人:B6加4分队员:B6加两分优秀个人(校级):B6加4分优秀个人(省级):B6加6分(不重复加分)附件校社联系统评优十佳学生干部:李士洁十佳理事长:赵雅婷十佳社团会员:王紫薇优秀学生干部:何雨晴张悦代静怡韩金玉李双双赵芳芳唐佩王亚文王蛟娟康婷婷胡高远优秀社团会员:叶晶周林德熊津津郑佳忻钟琪琪吴涛李安利院社联系统评优优秀社联干部张悦、麻慧妍何雨晴李雨珊优秀社团负责人陈心迪杨妍杨钦茹谢敏优秀项目负责人李士洁活动先进个人黄昆鹏王蛟娟康婷婷王亚文赵芳芳外联先进个人刘文静章楠唐佩赵雅婷李诗思刘侃宣传先进个人成天陈裕坤李双双王日娟优秀社团会员陈露何妍蓓李丹陈偲李宁黄慧萍龙亭伊代静怡柏石倩江琪琪唐静仪杨听月王雪陈洁甘杨陈文雅罗丽嘉张人中张秋艳肖小英谢子羽李晓英王馨平胡佳邹丽媛田莎莎刘敬唐诗敏蒋悦五四团内评优星级部门:活动指导部十佳社团干部:王蛟娟赵雅婷黄昆鹏刘文静杨听月代静怡赵芳芳李双双康婷婷何雨晴十佳社团会员:胡佳刘婉晴龙芳芳王亚文赵若寒钱蕾袁佳蓉郑琪田莎莎蔡泽瑄社团风采月优秀工作人员外联部:王希莫彬彬周凯丽陈东霖活动部:朱镜伊周惠监察与服务部:刘润宇邓佳蕾宣传部:蔡泽瑄潘毓琪财务部:王嘉瞳吴楚茜武心雨办公室:何晨辉罗冬玲营销策划协会:杨慧周斌冯小清邱钢琴丘玲玲许嘉玲魏玮舞与武协会:何奇眉周欢婷刘宇凡蒋浪迪贺慧敏唐畅沈璐璐刘大源创业协会:史云淼赵若寒陈露应越廖思琦谢志英葛欣平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张馨蓉陈香桂候沛汝李湘王樾之王瑜聪周文颖金融协会:胡丹琦赵聪伶夏依婷钟敏戚慧婷刘静施弘燕郑琪职场协会:罗媛郑佳忻吕灵燕欧阳杰妮肖琳丽万凌汐陆文秋王琳Vivo微益:苏培毅,肖波,张晓甜,孟伟,万杨朗诵协会:钟明琪冯芷莹费可歆刘婉晴王莎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队长:13人力李士洁队员:13金融冯轶飞14金融刘敬14市营代静怡14市营刘文静14市营胡佳14市营田莎莎14会计成天14会计李双双14会计杨听月14会计黄昆鹏14会计冉菊华14会计曹涛14会计王馨平14会计李晓英14会计张欣14城规李清扬14法学李雨涵优秀个人(校级):李双双刘文静优秀个人(省级):李士洁金融协会1.2016年获湖南省“百优十佳”学生社团(省级)社团理事长B6加8分,副理事长加6分,理事加5分,会员B6加4分2.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获“优秀实践团队”称号(校级)团队负责人B6加4分,队员加2分其中,赵雅婷、刘杏获校级“优秀实践服务个人”称号优秀实践个人加4分(不重复加分)唐佩、黄永升获院级“优秀实践服务个人”称号优秀实践个人加2分(不重复加分)3.2015年在“我的支部我的团”中获优秀设计奖(校级)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2分4.2015—2016年度五四团内评优中“证券之星模拟炒股大赛”获“星级活动”称号(院级)社团理事长B6加2分,副理事长加1.5分,理事加1分,会员加0.5分5.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明星学生社团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1分6.第十五届“证券之星”模拟炒股大赛获奖个人获奖个人:一等奖B7加1.5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B7加0.5分;优胜奖B7加0.5分7.“金融一小时”系列活动获奖队伍获奖个人:一等奖B7加1.5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B7加0.5分;优胜奖B7加0.5分8.2015—2016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百优红旗团支部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2分9.2016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校十佳学生社团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4分附件1:(“证券之星”)一等奖:卿美容二等奖:吴迪、刘宇凡三等奖:刘婕、向泽昆、苏屹优胜奖:张樱芝、罗淋升、李滔、董素素附件2:(“金融一小时”)一等奖:刘婕、冯君兰二等奖:张晓甜、王娜三等奖:滕小菲、曹玮宇优胜奖:粟裕、张越附件3:(暑期实践服务活动)团队负责人:赵雅婷队员:唐佩、刘杏、黄建豪、俞红霞、黄永升、李丹、贺逸帆、杨洋、庞小楠、李露、滕文影、杜雨葱职场协会1.2016年获湖南省“百优十佳”学生社团(省级)社团理事长B6加8分,副理事长加6分,理事加5分,会员B6加4分2.2015—2016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百优红旗团支部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2分3.2016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校优秀学生社团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2分4.2015—2016年度五四团内评优中“优秀社团”称号(院级)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1分5.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明星学生社团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1分6.职场之星挑战赛一等奖:B7加1.5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B7加0.5分7.职场美妆大赛一等奖:B7加1.5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B7加0.5分个人获奖: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实践个人(校级)王蛟娟、甘杨、张英B6加4分附件1:(“职场之星挑战赛”)一等奖:康婷婷二等奖:佘阳斌、郭志鑫三等奖:叶晶附件2:(“职场美妆大赛”)一等奖:尹轶捷二等奖:张英三等奖:李金蔚营销策划协会1. 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优秀社团团支部”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1分2.2016年三下乡队伍获商学院“优秀实践服务团队”三等奖团队负责人:B6加2分,队员加1分3. 2016年“创意营销大赛”项目组获“校十佳项目团队称号”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4分4.2015年“大学生活动策划大赛”二等奖(校级)团队负责人:B7加4分,队员加2分5.2016年“社团风采大赛”三等奖(校级)社团理事长B7加3分,副理事长加2.5分,理事加2分,会员B6加1分6.创意营销大赛获奖团队:一等奖B7加2分;二等奖B7加1.5分;三等奖、人气奖、优秀团队奖B7加1分获奖个人:最佳销售员、最佳队长、最佳个人奖B7加1.5分附件1:(“暑期实践服务活动”)团队负责人:王亚文队员:廖琨、龙亭伊、田野、黄铭君、金雪、刘迁、肖小英、李蕊、阮朝阳、林慕洁、张楚、曹转转(14汉语言)、赵佳乐(12化学)、赵学芳(13法学)、柴坤(13电商)、王琦13(机械)、付涛(13机械),陈正(13计算机),邓垒(13机械)附件2:(“活动策划大赛”)团队负责人:王亚文队员:肖小英、顿凯歌、刘与涵、杨慧、陈瑶、吴迪、冯小清、龙亭伊、金雪附件3:(“营销大赛”获奖名单)团队:一等奖:蔡泽瑄、莫彬彬、张筱熙、唐佳鑫、夏依婷、周惠、王可汗、秦潘峰二等奖:王又儀、黄芳娜、戴美丽、杨汶轩、张艳、吴晓玉、黄雅蓉;鲍新艺(15生科)三等奖:(14广告学)王潇萱、高玮、还自立、杨静远、陈璐最佳创意奖:1. 苏永兴(15电子信息工程);(14服装与设计) 汤围、熊慧敏;陈佩(15服装与设计);漆梓昂(15广播电视学)2.(15经济)李彩伶、李彩玉、李雪、陈思奇、欧银辉、黄思瑶最佳人气奖:1.(14市营)代静怡、江琪琪、钱蕾、杨明、廖琨、杨青、袁龙强;曾祥胜(14金融)2.(15市营)任翀、孙英杰、周梦、黄婷婷、刘超、封麟骁、刘洁;刘鑫(15金融)3.(15工商)吴乃慧、陈依梦、张晓甜、苏培毅、胡奕航、李美娜;赵嘉颖(15外英);唐禹洪(15生科)优秀团队奖:1.(15金融)刘珂、杨海丽、汪思宇、周凯丽、陶滔、黄广君、马美玲、陈仕华2.李术(15生科);(15市营)丁嘉欣、郑琪、杜雅静、蒋雪欣、邓天文3.(15市营)毛一伊、潘港美、刘翯、杨潜浪、周雪伦;文归航(15物信)4.(15新传)刘雨果、沈嫄、顾静怡、陈雪姣、罗嘉妮、王卓青、刘思源;肖欣怡(15数计)5.(15会计)肖波、邓伟、何晨辉、罗威、吴昊洲;(15人力)舒志宏、蒋浪迪、贾叶祥6.(15市营)李九鹏、许庆晴、尤杨、邓佳蕾、孙志影、苏俏、巩文杰、周翔7.(15国贸)战冰洁、贺丹琳、肖琳丽、陆文秋、鞠雪芳、陈香桂8.(15汉语言)袁倩兰、吴精灵、徐媛、林姣、申婕、李玉停、刘雪欣、钟婷9.(15人力)李昱哲、滕小菲、向金燕、曹玮宇、向宇桐、张心悦;刘琳(15英语)10.(15编导)陈玢言、唐静、姚思聪、边静颖11.(14人力)黄卉卉、秦巧灵、程志双、俞红霞、卢叶、张楚;(14会计)邱晓晓、曹涛12.(15行管)杨伟、尹庆恒、孙文、袁美秀、林家华、蒋华君、蒋浩、白洪波13.(15广告)夏齐韩、郑璐璐、孙心悦、刘冠彤、侯小勇、崔宝生、郭栋梁、舒港涛14.(15编导)李蓉、王轩、杜含玥、剡亚澜15.(15物理)夏雅倩、李昭萍、赵火皓、房翰林、蒋洪鑫;张晓曦(15电信);陈子昱(15物联网)16.(14人力)律晔、卢叶、王秋兰、刘劭华宁17. 王亚文(14市营);石梦杰(14人力);彭芳程(15人力);邓淑文(15经济);许嘉玲(15金融);(15国贸)曾灿、师源源、于滢、周斌18.14经济金雪、14会计龙亭伊、14国贸肖小英、15会计周婷、15文学院汉语言文学陈瑶、15经济叶晓兰、15人力黄诗瑾、15新传院广告陈宇佳19.顿凯歌(14工设);(15会计)黄鑫、丘玲玲;方予曦(15经济);杨慧(15市营);冯小清(15广告);吴乐云(15英语)20.曾文杰(14市营)、(15经济)刘超、邱钢琴、吴迪;谌逸娴(15人力);魏玮(15编辑);许颖超(15工设)21.(15工设)高琦、张雪松、张凯、谭江平、齐馨;高佳旭(15行管);邓燕(15酒店管理);张景萌(15数学)个人:最佳销售员:莫彬彬(15经济)最佳队长:代静怡(14市营)最佳个人奖:汤围(14服设)舞与武协会1.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元旦晚会“三等奖”(校级)社团理事长:B7加2分理事:B7加1.5分会员:B7加1分2.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商学院迎新晚会三等奖(院级)社团理事长:B7加2分理事:B7加1.5分会员:B7加1分3.2015年工计院创意服装秀“优秀节目”(院级)社团理事长:B7加2分理事:B7加1.5分会员:B7加1分4.2015年历文院迎新晚会“优秀节目”(院级)社团理事长:B7加2分理事:B7加1.5分会员:B7加1分5.2015年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迎新晚会最佳表演奖(院级)社团理事长:B7加2分理事:B7加1.5分会员:B7加1分6.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明星学生社团社团理事长B6加2分,副理事长加1.5分,理事加1分,会员B6加0.5分7.第九届“炫WU大赛”一等奖:B7加2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优胜奖:B7加0.5分个人获奖:1.湖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迎新晚会先进个人(院级):唐畅、沈露露罗莉嘉、赵芳芳获奖个人:B7加2分2.2016年毕业生文艺汇演优秀文艺演员(院级):唐畅、沈露露、杨雯、张野、雷丽佩获奖个人:B7加2分附件:(“炫WU大赛”)一等奖:《NASTY》(刘宇凡、余钰、许星灿、张宇阳、周亦其、尹轶婕、何晨辉、蒋浪迪)二等奖:《butterfly》(中南大学)、《风武星城》(中南大学)三等奖:《worth it&feenin》(雷丽佩、张婷婷、赵秋艳、徐明蕾、李洁婷、张野、杨雯、曹雪)优胜奖:《cry it》(沈露露、田雅慧、谭蕾、杜芳舟、唐畅)《come as you are》(蒋茜、孔榕、廖柯、尹媛棋、刘佩琪、高梦蒂)《梦》(周欢婷、何奇眉、刘紫璇、罗冬玲、蔡泽瑄、贺惠敏)《rainbow画风》(唐畅、江怀平、谭蕾、张雪、王明元、梁粤琳、汤秀玲)《咏春》(沈露露、聂汝佳、梁珊珊、胡玉青、谢芷萌、赵秋艳、帅铮)《一个人的拳术》(文睿鸣)对外文化交流协会1.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优秀社团团支部”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1分2.2015—2016年度五四团内评优中“优秀社团”称号(院级)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1分3.2015年在留学生晚会中获“积极组织奖”(校级)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2分4.2015年在第七届世界文化周中获“优秀组织奖”(校级)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2分5.第三届“最佳拍档”挑战赛(团队)一等奖:B7加2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B7加0.5分6.趣味英语单词竞赛一等奖:B7加1.5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B7加0.5分附件1:(“最佳拍档”)一等奖:曾灿、杨慧、熊津津、陈香桂、刘鑫、郑乐、王瑜聪、傅梦芸、王樾之二等奖:刘琳、胡清纯、闵婕、李窈、汤杨、毛复丽、邓杏滢、徐晓颖、夏雅倩、武朝霞三等奖:耿帅博、庹鑫、陈麒羽、顾瑶、施雨彤、卢美君、张宁真、徐子昕、谭琪附件2:(“趣味英语单词竞赛”)一等奖:白金鑫二等奖:李静琪、袁佳蓉三等奖:胡晶洁、曾慧珍、陈露创业协会1.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优秀社团团支部”社团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员B6加1分2.2016年“大学生活动策划大赛”三等奖(校级)团队负责人:B7加3分,队员加1.5分3.企业案例分析大赛一等奖:B7加1.5分二等奖:B7加1分三等奖:B7加0.5分个人奖项:2015年“大学生活动策划大赛”三等奖(校级):康婷婷、黄昆鹏获奖个人:B7加3分附件1:(2016“活动策划大赛”)团队负责人:康婷婷队员:叶晶、龙亭伊附件2:(“企业案例分析大赛”)一等奖:熊津津二等奖:尹子华三等奖:陈香桂朗诵协会2015年“大学生活动策划大赛”一等奖(校级)项目负责人:B7加6分,项目组成员加3分附件:(“活动策划大赛”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徐畅项目组成员:刘婉晴、王莎莎、肖慧、钟明琪、冯芷莹Vivo微益俱乐部2015—2016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个人次数达到10次及以上B6加2分;5次及以上B7加1分附件:(志愿活动次数个人)5次及以上:郑佳忻、向碧仪、吴楚茜、吕秋婉、陈香桂(5次);乔丽、郑乐、唐雅岚(6次);孟伟、万杨(8次);童亚莲、张晓甜(9次)10次及以上:潘毓琪(10次)、胡高远(11次)、王娜(12次)注:若参加商学院以外的其他院社团获奖,可将所获奖项整理好后交由商学院社联监察部长,按照《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转化后进行加分。
2016-2017学年综测评定细则
法学院2015级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一、德育评价(满分100分,基本分80分)(一)基本分1.政治思想(每人得基础分14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1)党员加1分 (包括预备党员)(2)递交入党申请书加1分(要求为大二学年提交),参加党校加1分,通过党校结业考试再加1分(为本测评年度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参加党校学习的、获得党校结业证书的)2.道德品质:每人得满分15分。
3.法纪观念:每人得满分10分。
4.学习态度(满分15分,每人得基础分10分)根据学院网站考勤通报,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加5分,迟到者在基础分基础上每人每次扣1分,旷课者每人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5.集体意识(满分10分,每人得基础分4分)班委竞选√返乡座谈会√成绩分析√“网络的利与弊”主题辩论活动√班级建家活动√每参加班会1次加1分,班级建家活动为2分6.生活修养:每人得满分10分。
(二)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三)处罚分二、智育评价(一)学习成绩(满分100分)——自己不用填(缓考同学做一下注明)(二)人文素质培养情况(满分100分)1.任选课情况:每人满分60分,有未通过者,每科扣10分。
(教务系统截图证据)2.书籍阅读情况和讲座参与情况:每人得基础分20分。
有读书笔记或参加校内讲座,每次加5分。
满分40分。
三、体育评价(满分100分)(一)日常体育锻炼(满分40分)(二)体质与健康测试:每人得15分。
(三)体育活动(满分45分)1.基础分每人20分。
2.加分为:25分校级比赛每项加5分,获奖在此基础上再加3-5分,如:足球赛、中财杯篮球赛、排球赛、网球赛、中财羽林杯羽毛球赛、冬季长跑越野接力赛、跳大绳、中财吉尼斯2个、校运动会方阵等;院级比赛参加加3分,在此基础上获奖再加2-4分,如:新生杯院篮球赛等。
(总分不能超过25分)在本学年有其他体育比赛获奖者带证明找负责人加分。
注:同类比赛,取高不累加四、学术科研评价标准(满分200分)(一)基本分(每人基础分50分)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鸿基创业大赛、友邦、青基会(后三项统一定为市区级)等,按照表格规定加分。
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本科生2016-2017学年度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特点寻求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及《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本规定的相关内容,在符合《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及《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我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
第二条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应遵循如下原则:一要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二要认同学生在社会工作、课余活动等方面的成绩;三要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做出相应惩处;四要实事求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
第三条学生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加权平均分、附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加权平均成绩+附加分-扣分。
凡有缓考的科目,均不计算在学业加权平均分内。
算入学业加权平均成绩的课程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转专业的学生,如该学生基本是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考试的,应返回原专业参评;如果在上一学年中途转专业的,则按照具体情况由学院报学校研究处理。
转专业的学生,应计算评奖年度内所学全部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第四条以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序,在此基础上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奖学金名额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按专业人数确定。
第五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1、受纪律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者;2、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旷考或自动放弃考试者;3、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4、一年级新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军训者。
5、对2016-2017学年度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违规用电、违纪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申请第六条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单科成绩低于65分(不含65分),而且单科成绩未达到本班前60%的一、二等奖学金入围者,奖学金等级作降一级处理;三等奖学金入围者,不降等,但其排序应在单科成绩高于65分(含65分)的其他三等奖入围者之后。
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附加分
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附加分
一、奖励分奖励分从以下几方面考察并酌情加分,但每人最高加分别超过5分。
1、积极维护校园和社会治安及公共场所秩序、见义勇为、爱护公共财物,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加1-5分。
2、校级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0.25分。
3、献血每人加1分。
4、在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2)参加校、院大型竞赛 A.运动会获一等奖加0.
5、二等奖加0.4、三等奖及未来加0.3,参加竞赛但未获名次加0.2,参加健美操竞赛加0.2分; B. 参加演说竞赛、辩论赛、创业方案大赛、体育节(科技节、文化节)等获奖(一等奖0.5、二等奖0.4、三等奖及未来0.3)。
5、任期满一年且自觉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工作尽职尽责,对集体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将依照工作成绩加分,各项别累加。
(1)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党建辅导员、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科协、学生社团、少年志愿者成员考核合格加0.5分;(2)团总支委员、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考核合格加1分;(3)学生会主席(含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科协主席、少年志愿者队长、学生社团负责人考核合格加2分。
6、在省市级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加1分,在院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加0.5分。
7、经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者加0.5分。
二、扣减分1、本学年内,别及格且补考未过需要重修的课程,每重修一门次扣0.5分。
3、无故别参加校、院、班级活动者,从第四起每次扣0.5分。
4、宿舍卫生检查别合格者,从第四次起每次每人扣0.5分;违反宿舍有关规定(点蜡烛、床帷子、留宿外人等)发觉一次扣0.5分;晚归者每登记一次扣0.25分。
5、无故别参加献血者扣1分。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doc
---------------------------------------------------------------范文最新推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竞争力的人才,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以班级创优内容为核心,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第三条考评总分及计分方法。
考评总分为综合素质基础分以及加(减)奖(惩)分。
综合素质考评基础分为80分,奖惩分累计计算。
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一)考评时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不再考评;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1/ 26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4-5周内完成。
(二)考评程序1、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担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担任成员,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由各系指派监督员负责监督整个考评过程。
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
3、班级考评小组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规定标准进行审核、初评,考评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上报所在系。
4、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正式上报学工处。
第五条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使用---------------------------------------------------------------范文最新推荐------------------------------------------------------ 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将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建立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本办法采取量化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的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为原则。
测评结果将作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等学生的评优、评奖、入、就业和助学金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从而使学生在校期间有明确的努力目标、有严格的行为规范、有科学的评价标准、有可比的测评结果。
进而促进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增强学生教育、实现学生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提高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
本办法适用于本、专科学生的综合测评。
转专业学生按原在班级测评。
二、综合素质测评结构和权重系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品德素质、智力素质、能力素质、身体素质四个方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品德素质分×20%+智力素质(学习)分×60%+能力素质分×10%身体素质分×10%。
在整个测评中,总分和各项素质分均各以满分为100分计。
(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满分100分,由综合评价、行为表现、加分项目三个部分组成。
其中综合评价48分,行为表现40分,加分项目12分。
1、综合评价分:采用六个指标进行测评,具体评价体系内容及评分标准见表1:评分标准:以上六项满分为48分,每项8分,分四个等级打分,优:8分;良:6分;中:4分;差:2分。
①能够认真按基本内容去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可评为优(8分);②能够努力按基本内容去做,表现较好或各方面进步较大者可评为良(6分);③能够按基本内容去做,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但表现一般,可评为中(4分);④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表现不好可者评为差(2分)。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1)
2、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为品德、学业、文体三项,分别占总成绩的30%、60%、10%,成绩总分为100分。
各单项均由基本分、附加分和扣罚分三部分构
3、学生干部违纪按普通学生的两倍扣罚分。
4、本综合测评每学期一次,由各系在下一学期的第2--3周统一安排。
5、班主任全面完成本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并把测评结果向班级每个学生公布,若学生本人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班主任应做好核实工作。
6、测评成绩平时由班主任保存,并把测评结果报系和学生处审核备案,并在学生毕业时装入学生本人档案,若班主任有变动,应和下一任班主任做好交
7、素质测评等级:优≥90分;良≥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4、凡参加系、校、市、省、国家的科技活动和竞赛的学生,每人每次加1分。
在活动或竞赛中获奖者,按下列标准追加分数:
系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校级奖励: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市级奖励: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省级奖励:
国家级奖励: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8分。
表
现
扣罚分三部分构成,总分=基本分+附加分-扣罚分。
和下一任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
省级奖励: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XXX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参照《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结合XXXXX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2、学习成绩;3、身心素质;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使用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作为评定综合表现奖学金的依据。
总成绩=思想品德(15%)+学习成绩(70%)+身心素质(5%)+发展素质(10%)。
各指标体系所占比重原则上不能变更。
2、根据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合《XX学院综合表现达标生评定办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等五项,分别以同一专业的同一年级(班)为单位,按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评定等级。
其中:优秀占20%,良好占50%,中等占2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等级为不及格:(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足60分者;(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者;(3)严重违犯校纪校规、本学年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4)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3、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或同一专业的同一年级内排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一)思想品德1.基础分为30分2、加分项目及分值①思想政治教育性活动及评先表优活动加分表:项目省级先进校级先进院级先进积极参与加分值15分/次5分/次3分/次1分/次②通讯宣传加分表(新闻部成员每学期发校级新闻8篇以内不加分,非新闻部成员加分如下,最高加分不能超过20分),项目校外刊物校级刊物校广播站院级刊物班级墙报校网站加分值10分/篇5分/篇2分/篇2分/篇1分/篇2分/篇③被组织吸收成为入积极分子并且积极参加团校、分校等学习活动者加2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发展对象并且积极参加校等学习活动者加5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预备员)并且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者加8分。
(由各学生支部书记核定为准)。
商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商学院综合测评细则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一:本《细则》依据《湛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湛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以下简称《条例》),综合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和能力素质测评四个方面。
根据《条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得分 = 德育素质测评得分*0.1 + 智育素质测评得分*0.7+体育素质测评得分*0.1 + 能力素质测评得分*0.1第二章评定细则一、德育素质测评学生德育素质测评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组成,总成绩不封顶,在测评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进行测评。
基础分按以下五个等级进行测评:优秀(95分,占20%),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以下),除“优秀”外其它等级比例不限。
此等级由全班同学投票产生,分学期进行评估。
附加分的评定:附加分是依据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给予的奖励分和处罚分。
(一)奖励项目:1、集体荣誉:获省、市、校级先进班标兵、红旗团支部的每生分别加7、5、3分;校级先进党支部、获院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每生加2分;2、个人荣誉: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分别加15、8、6分。
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团员标兵、团干标兵每人加4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各类先进个人、积极分子(例如校级社团优秀会员、学术报告会优秀听众等)的分别加3分。
被评为院级的各类积极分子(包括院优秀党员)加2分。
获得校、院的优秀班长、助班分别加3、2分/人。
获校十佳班长、十佳助班加4分。
获校榜样湛师各子项奖加4分(十大自强之星等)。
(注:非标兵类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加分。
同时被评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标兵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取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3、志愿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实践活动:市级1.5分/次,校级1分/次,院级0.5分/次(不包括草坪)。
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是对大学生素质进行全面、规范、科学评价的一种方法,其宗旨是引导大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本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学生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同时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努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本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生一学年的智力素质表现、思想素质表现和能力素质表现三个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素质测评加分、智力素质测评分和能力素质测评加分三个单项构成。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X)=智力素质测评(X1)+思想素质测评得分(X2)+能力素质测评得分(X3)。
其中智力素质测评为学年学分绩。
思想素质测评、能力素质测评总分各为5分,为方便计算,将X2、X3抽样为100分计(单项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因此,X= X1+ X2×0.05+ X3×0.05。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的运用:(一)作为评选三好学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评选优秀的基本依据;(二)作为评定先进班级的基本依据之一;(三)作为毕业生就业推荐的依据之一;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本院学生是指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所称学生集体是指由学院组织或经学院认可的学生团体或团队。
第六条参与评定的学生必须符合桂电学[2009]4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关于奖学金评选规定。
第七条凡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院通报批评,以及在测评中弄虚作假的同学,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第二章思想素质测评加分第八条该项每个学生均有40分的起评分。
如在本年度内有违法行为,该项为0分;有违纪行为的予以相应扣分。
其中早操、早读、晚点名、上课等缺勤1次扣5分,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40分全部扣完。
本项最低分为0分,扣完为止。
本项由学生所在年级进行考核,以所在年级的管理办法为依据执行。
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能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为促进学院学风建设,根据2009年8月最新《浙江财经学院学生手册》精神,结合我工商管理学院学风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适用于我院全体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的加分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
第四条在分团委领导下,本办法的具体执行由学术部全权负责。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五条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
其中德育分占40%,智育分占50%,体育分占10%。
第六条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值: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分*40%+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10%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七条德育、智育、体育加减分的收集、统计工作由学术部全权负责,监督审核工作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组成的审核小组负责。
第八条每次活动后,加分由各部相关负责人报学术部,无统计存档的不予以加分。
每学期末进行加减分汇总,由学术部操作,统计后,由审核小组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公布评定结果,其结果由学术部存档管理。
第九条为保证加减分的公平公正性,如果个人对加减分有异议,由班长/团支书/各部部长证明,提交加分审核小组,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进行修改。
第十条分团委学生会具体活动加分由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制定(如纪检部考勤细则),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本细则涉及相应证书、事迹等,需提供相应证书或相关有效证明。
第十二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公益服务的具体学生名单及时数、纪检部的考勤加减分、生活部的卫生检查加减分、政宣部的文章发表情况统计,每月汇总一次,发至学术部,学期末将本学期最终统计表至学术部,计入德育分项目;院其他各部门、社团组织的活动(经主席团批准拥有德育分加分属性的活动)结束后,及时将获奖名单上报学术部计入德育分项目;体育比赛获奖名单由体育部每月汇总存档,发至学术部,学期末将本学期最终统计表发至学术部,计入体育分项目。
广东商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广东商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成才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考核学生各方面的表现,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激励、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发展,培养和塑造学生较高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综合测评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文体及其它方面表现三个方面。
综合测评的成绩是考评学生的主要依据,由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文体素质三方面测评分构成。
凡在素质拓展计划中规定需完成正常学分的项目不在加分范围。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文体及其它方面三个方面各以100分为基本分计算,然后分别按20%,65%,15%的比例折算,相加之和即为综合测评总成绩。
计算公式是: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积分×20%+学业科研积分×65%+文体及其它方面积分×15% 。
第二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再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七条品德表现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项目包括:(一)担任学校、二级院系和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工作表现良好,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被评为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加7分。
担任校国旗护卫队队员、校风学风督导队队员每人每学年加8分。
(二)凡受二级院系及其它县处级通报表彰奖励者加3分;受学生工作部(处)通报表彰奖励者加5分;受学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20分。
(三)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同一学年中第一次加3分,每增加一次献血加2分。
(四)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活动,第三次起每次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工商管理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学院实施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办法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的统一性执行标准。
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普通本科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三条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每年9月份开展对在校生(一年级学生除外)的综合测评工作。
每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导生、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和核查后,报学院审核。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毕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第八条综合测评成绩为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与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之和。
第九条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第十条基础性素质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三个一级指标;基础性素质成绩=思想品德成绩×0.2+学习成绩×0.7+身心素质成绩×0.1 第十一条“思想品德”素质测评(一)测评项目及基本要求测评内容由五个方面组成: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集体观念、遵纪守法、社会活动。
1.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努力要求上进,有是非观念,无政治性错误。
2.道德品质: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关心、帮助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注意节约,爱护公物,无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
3.集体观念: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有全局观念,愿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服从集体安排,认真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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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执行细则
(2016-2017学年)
一、针对基本素质测评(F1)
基本素质测评F1只进行减分,不进行加分。
宿舍卫生检查被校级通报批评一次,寝室全体成员每人减5分。
根据院学习部考勤数据,无故旷课减5分/次;上课迟到、早退减3分/次;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作业,减2分/次。
二、针对课程学习成绩测评(F2)
(一)中期水平考试、英语四级、普通话资格证书均为大学三年级开学前必须通过的科目,不合格者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
(中期水平考试成绩不计入课程学习成绩加分)
(二)校选课通过与否不影响奖学金评定。
(三)本学年之前有未通过课程,不影响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三、针对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测评(F3)
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测评分为职业技能、学科竞赛、科技学术活动、文学艺术作品、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艺术竞赛七类测评项目,各测评项目封顶分数分别为15分(B1)、30分(B2)、30分(B3)、20分(B4)、20分(B5)、30分(B6)、30分(B7)。
(一)职业技能类(B1)
测评的证书应是课程要求之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通过自主学习获得的。
如英语水平考试(CET、PETS、托福、雅思等)或其他语种语言水平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1.会计证(非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证书均加1分,中级证书加2分,驾照不加分。
2.会计从业资格证加0.5分。
3.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记,不累计加分。
4.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加2分;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加4分。
5.英语六级证书加2分(包括及格和优秀)
6.朋辈心理辅导员获得学院认定者,按初级证书加1分。
(二)学科竞赛类(B2)
1.对于学科竞赛同一项目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目前与我院相关的学科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电子商务大赛、企业模拟经营大赛、MPACC案例大赛。
2.“学习优秀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三)科技学术活动类(B3)
1. 对于科技学术竞赛,同一项目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比如,某位同学既在“挑战杯”省赛中获奖,同一项目也在国家赛中获奖,则计其中的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 创新性实验项目获得省级立项加8分,获校级立项加4分。
队长加满分,团队第二、第三位成员减半加分,其他成员加满分的四分之一。
(四)文学艺术作品类(B4)
1. 新闻(一稿多投算一篇):校级网站(如师大新闻网,中国大学生在线(算校级))加2分/篇;院级网站(如星网、翔网、青评网、院
网主页)按加1分/篇,院网学生工作栏目加0.5分/篇,国家级、省级媒体参照学校文件要求加分,需学院审核确认。
2. 学院青年传媒中心记者、院网记者发表新闻(一稿多投算一篇):基本稿量为10篇,超出部分校级网站加2分,学院网加1分(网站属性认定同上),限加5分。
学院网站编辑基本工作量为15篇(此部分不加分),超出部分10篇加1分,限加5分。
3. 发表文章或评论员文章(非新闻):无论是否记者,凡在校报、师大新闻网、星网、翔网、青评网等校内媒体上发表文章或评论员文章加2分,省级媒体加3分(市级2.5分),国家级媒体加4分。
4. 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加满分,第二作者及以后减半加分。
(第一作者为教师的则第一个学生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
(五)社会工作类(B5)
1. 社会工作者在任期内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校级及以上级别奖项,按文件加最高分;在任期内获得与本职工作无关或院级奖项,按文件在最低分上加2分;在任期内未获得任何奖项,但工作扎实到位的,按文件加基础分。
若在任期内受到处分或不作为,不予计分。
2. 学生干部如果任期未超过一学期(指无正当理由中途辞职或离职),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无业绩的,计0分;兼任多项职务的学生,按其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加分。
3.学习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经主管老师和辅导员考核工作出色的,部长参照学生会副主席标准加分,学习委员、学习部干事参照班长、团支书标准加分。
(六)社会实践类(B6)
1. 无偿献血者凭献血证加2分,不累计加分。
2.志愿服务加分不看证书,看实际参加的次数参照表9加分。
3. 一个集体获奖,则集体所有成员可以按学校文件加分(社团获奖,社团会员不加分)。
比如,学生会获得优秀学生分会称号,则学生会所有成员加分,学生会主席按负责人加分,加4分,其它院学生会干部加2分,各班长加1分。
4. 对于认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部门必须是学院或学院以上有关部门,否则此项不予计分。
国家扶贫基金会的爱心包裹活动按照院级活动加分。
4. 表8社会实践加分标准:校级十佳负责人加4分,成员加2分;校级优秀奖按照院级奖标准,负责人加2分,成员加1分;校单项奖只奖励参与者,每人加1分。
(七)文体艺术竞赛类(B7)
1. 上一学年度期间获得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不再加分。
2.学院举办的金融之星、证券之星、创业之星、营销策划大赛等赛事,团队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队长加满分,队员减半加分;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未尽部分依据校发文件执行,由学院审核把关。
3.对于在校运动会上的获奖,加分等级按以下情况换算。
个人获奖: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四名加3分;第五、六、七、八名加2分。
集体获得一二三等奖,全体团队成员加6、4、3分。
集体获得三等奖以后的名次,团队成员都加2分。
4. 天马园区团工委、学生会或家教中心等机构的其他学生干部按院级干部加分(需经学院认可)。
如,学生参加某一个活动后被评为“优秀个人”,按照鼓励奖加分,一次0.5分,且不得重复加分。
5.对于一年内被同一的部门在不同时间段多次予以表彰的奖项(大于2次),如被评为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等,不再重复加分。
注:
1.对于个人从事各类有偿兼职活动,被公司、企业评为优秀员工等称号的,一律不予加分的。
2.对于获奖个人或集体,如果要求按省级或国家级奖励加分,所获证书上的盖章单位必须是我校的上级管理部门或相关官方机构(国家机关部委、学会等),如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省教育厅、科技厅、共青团湖南省委等,否则按院级奖励加分。
3.加分佐证材料及证书有效时间跨度为:2016年9月10日—2017年9月10日,逾期不计。
4.凡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该年度综合测评结果评为不合格。
5.未尽事宜,以学校学生手册上的综合测评文件为准。
本细则解释权为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