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投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提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为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提X金使用效益,管好、用好我县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有效保护和发展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X 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X市财政局、林业局下达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偿范围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
二、补偿面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15万亩,其中国有3.2万亩,集体(个人)0.95万亩。
三、补偿标准X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省上核定的资金给予补助,国有补偿金4.75元/亩/年执行;集体(个人)补偿标准为14.75元/亩/年。
集体(个人)按要求提取公共管护资金1.75元/亩/年,由县林业局列支,分别用于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火灾预防、协助国有林场(单位)、集体组织和个人进行巡查管护、森林病虫害的预防、监管、检查、森林抚育及森林经营科技推广等费用。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林权主体和经营主体以及管护形式的不同,按照县上核定补偿标准执行:(一)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公益林。
(1)林地、林木所有权属于国有的,补偿性支出全部用于国有单位公益林的管护。
(2)林地所有权属国有的,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补偿性支出不低于70%支付给林地所有者,作为林地所有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30%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
(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公益林。
林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性支出分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不低于补偿性支出的50%;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15%,用于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直接管护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35%,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
(三)个人经营管理的公益林。
关于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关于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生态系统遭受到了严重破坏和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生态补偿是指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上的补偿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修复和补救的一种手段。
以下是关于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首先,加强立法保障。
应当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生态补偿的内容、标准和责任主体,为生态补偿提供法律保障。
此外,还可以制定一些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态补偿工作,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顺利实施。
其次,构建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应当体现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原则。
政府可以制定生态补偿标准和支付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并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保证补偿费用的使用效果。
同时,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生态补偿的执行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生态补偿的有效性。
第三,加强生态补偿意识的培养。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教育和宣传,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使之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生态补偿的必要性。
政府可以扩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第四,注重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统筹。
生态补偿既要保护生态环境,也要保障经济发展,二者要相互协调并兼顾。
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的规划和管理,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经济开发活动时,要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过大破坏,并在进行开发活动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合理规划和安排开发活动。
第五,加强生态补偿的合作机制。
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和利益主体,需要各方协作,形成合力。
政府应当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协作机制,共同制定和实施生态补偿方案。
此外,政府还可以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补偿,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加强生态补偿的国际合作。
XXXX年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的建议(可编辑).doc
XXXX年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的建议(可编辑)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的建议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的建议国家、省级公益林是按地类分为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和苗圃地等等。
双牌县的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潇水河两岸、国道、永连公路(省道)、洛湛铁路沿线以及自然保护区内。
双牌县作为集边远山区和水库水淹区为一体的贫困小县作为全国南方个重点林业县和省林业十强县之一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其中林地面积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万亩占山林总面积的。
截止XX年底公益林补贴资金范围涉及我县个乡镇场受益总人口万人直接受益人口万人。
调查了解到双牌县于XX年被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县。
XX年至XX年划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万亩(其中XX管理局划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亩)补助资金仅为元亩补助资金万元XX年至XX年划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万亩补助资金仅为元亩补助资金万元XX年划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万亩划入省级生态公益林万亩补助资金均为元亩补助资金万元XX年划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万亩划入省级生态公益林万亩补助资金均为元亩补助资金万元XX年国家级划入生态公益林万亩省级划入生态公益林万亩补助资金均为元亩补助资金万元XX年划入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万亩补助资金由原来的元亩提高到元亩其中元补助给农户元作为管护费。
今年国家级已下拨补助资金万元。
从走访林区老百姓调查了解到由于生态公益林的特殊性凡被划入生态公益林范畴的林木采伐制度极其严格且禁止开荒种地。
而双牌县被划入生态公益林范畴的主要是沿潇水河两岸第一山脊以内的林地这一部分基本上是水淹区村民生活范畴并且全县万人涉及生态公益林的就有万多人有的林农所有的林地都被划为了生态公益林。
为了维持生计迫于无奈一些地方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的现象就时有发生生态公益林遭受到严重破坏影响了生态平衡。
造成生态公益林毁坏的直接原因是生态公益林的补助太低了加之双牌县水淹区的林农都是因修建双牌水库而被迫搬到条件艰苦的生态公益林内的(生态公益林内水淹区林农共多户)他们生活本来比较困难靠仅有的元亩补助资金更难维持生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一、前言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不仅对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持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等环境功能起着重要作用,还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生态资源和经济价值。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发展的蔓延、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全球森林资源正在逐步下降。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推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二、补偿目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将森林生态服务的利用者向森林保有者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首要目的是保护森林资源,防止土地的过度开垦和森林的过度砍伐,促进森林生态平衡的形成。
同时,补偿还可以促进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农民和村民的收入,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三、补偿范围和方式1.补偿范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范围应该包括森林资源的各项生态效益,如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持水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同时,还应该包括森林产品和生态旅游的收益,以及农民和村民的森林资源维护、管理和保护成本等。
2.补偿方式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方式应该根据不同的效益类型而定。
对于森林生态服务的直接利用者,如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等,可以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农民和村民等生态服务的提供者,应该采用补贴或奖励的方式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森林保护和管理工作,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同时,还可以采取创新的方式,如开展生态旅游、发展森林果品和药材等产业,实现森林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四、补偿指标和标准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指标应该基于科学的生态学原理和实际情况,包括森林面积、植被覆盖率、空气质量、水质、碳储量、生物多样性等。
同时,补偿标准应该考虑区域经济水平、森林资源状况、人口密度和环境影响等因素,以确保补偿效果的最大化和公平性。
五、补偿管理和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机构和制度,确保补偿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随着全球经济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森林资源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各国政府和文明组织在制定针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政策上不断加强。
目前,我国也正不断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此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意义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在维护全球生态平衡和推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明显提升,但也存在生态环境破坏和森林资源短缺等问题。
因此,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1. 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可以增加森林资源保护的经济价值,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效率,降低森林资源的开发压力。
2. 加强生态服务体系建设。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可以促进建立生态服务体系,保护和完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生态服务质量和稳定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可以加强对生态公益功能建设的投入和管理,改善森林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健康。
4. 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可以促进森林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性能,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实施步骤为了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步骤,具体如下。
1. 制定完善的法律政策。
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和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
2. 研究制定补偿标准和范围。
根据森林生态系统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范围,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建立补偿资金管理机制。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明确补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目的,并建立相关的考核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4. 实行市场化机制。
推行市场化机制,让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通过市场行为方式的维持与改进,有效地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
浅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对策和建议
浅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对策和建议摘要:生态效益补偿工程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工程,它在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林区人员收入,及对林区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是林区恢复生态平衡系统、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富余人员分流转岗的重大历史性机遇。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与我国可持续发展方针相适应,对未来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促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有效实施则需要制定针对性策略和建议,让社会公众与各部门认可并共同参与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生态平衡森林生态效益与社会公共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其与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
森林生态与林下经济效益的价值无法衡量,必须给予森林管护者一定的补偿从而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的积极性,将补偿政策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
要明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保证补偿政策实施的科学合理,提高森林管护者的实施利益,有利于森林生态系统进一步发展。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的重要意义森林资源占地面积在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区域环境也得到了一定改善,这是森林生态效益的具体体现,主要受益者为森林资源分布地区,而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相关人员得到效益比较少,要想让更多人参与到森林保护工作中就必须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尽可能的提高管护人员所获得的效益。
1.1满足生产实践需求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其生态效益无法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方式进行计算,为了提高森林保护人员的利益,制定相关的补偿措施可以维护人员利益,将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通过另一种方式进行转化,让森林管护人员享受到生态效益所带来的价值,有利于提高管护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森林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
1.2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有效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在林业发展和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营林造林工作在开展期间所学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比较多,在林木种植、管护的过程中需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
森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可以根据公益林建设获得的生态效益对工作人员进行利益方面的补偿。
对剑川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建议
探讨文章编号:1005-2690(2019)15-0117-01 中图分类号: S718.56 文献标志码: A对剑川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建议李珍龄( 剑川县护林防火办公室,云南 大理 671300 )摘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国家继天保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的又一项新举措,生态公益林既是林业事业的基础,又是生态建设的重要资源。
剑川县从2009年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针对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谈几点看法,希望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有一定帮助和推动作用。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建议目前,剑川县林业用地面积17.4万hm2,其中商品林面积9.7万hm2、公益林面积7.7万hm2。
公益林按事权划分:国家级6.0万hm2,省级1.4万hm2,县级0.3万hm2; 而按林地类型划分:有林地15万hm2,疏林地0.1万hm2, 灌木林地1.8万hm2,未成林地0.2万hm2,宜林地 0.3万hm2。
2009年剑川县全面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到2019年已完成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 804.02万元。
1 目前剑川县的主要做法1.1 建立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根据《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界定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和《云南省编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县级实施方案操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剑川县制定了《剑川县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剑川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机制考核管理办法》和《剑川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办法》,为剑川县加强公益林管护和开展生态效益补偿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1.2 建立实施分类经营的组织管理体系林业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双线责任管理,层层签订公益林目标管理责任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林业分类经营与公益林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
关于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
提案编号:2021-001提案标题: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案人:某某某提案内容:一、现状分析1.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地生态环境恶化情况严重。
2. 在推动经济发展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落后于经济建设,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3. 现行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完善,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补偿标准不够明确、补偿资金分配不合理等。
二、存在问题1. 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导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2. 补偿标准不明确,导致补偿资金使用不够科学合理。
3. 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监管不足,导致资金被挪用、滥用等问题。
三、解决对策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生态补偿制度,规范生态补偿标准。
2. 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通过专家评估、社会参与等方式确定各地生态环境的补偿标准,保证补偿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3. 健全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保证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四、预期效果1.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将有效激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 提高生态补偿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生态环境补偿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增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遏制资金滥用等问题,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总结: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急需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通过提高补偿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能够有效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为我国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持。
提案续写:五、提案的具体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生态补偿制度,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保证生态补偿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这个总结中,我将回顾过去的工作,并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
同时,我也会提出未来的工作计划,以进一步推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发展。
过去的工作中,我参与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调研、策划和实施。
在调研阶段,我深入研究了国内外相关的政策和案例,了解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背景和现状。
之后,我和团队一起制定了具体的补偿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协调。
在实施过程中,我负责监督和评估补偿项目的进展和效果,并与项目参与方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
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
首先,我发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是地球的肺脏,对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森林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失。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补偿措施来促进森林生态的恢复和保护。
其次,我了解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挑战和难点。
补偿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需要考虑到多方的利益和需求,包括政府、企业、农民和社区等。
同时,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也需要能够被科学和公正地评估和认可。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提高补偿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的总结和经验,我提出以下的工作计划,以进一步推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工作:1.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
我将继续跟踪和研究国内外的相关政策和案例,并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
同时,我将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提出合理和可行的建议。
2.推动补偿方案的科学化。
我将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专家的合作,完善补偿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同时,我也将推动建立科学和公正的补偿评估体系,确保补偿的准确和公平。
3.强化与各方的沟通和合作。
我将积极与政府、企业、农民和社区等各方开展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补偿方案。
同时,我也将加强对相关利益方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对补偿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
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林业生态补偿是指在林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服务进行补偿的一种经济手段。
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一、林业生态补偿的意义和目标。
林业生态补偿的意义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其目标是通过补偿措施,保护和增强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服务,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
二、林业生态补偿的主要内容。
1. 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对于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应加大对其生态保护的补偿力度,保障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林业生态修复补偿,对于受到砍伐、病虫害等影响的林地,应加大对其生态修复的补偿力度,促进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
3. 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对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服务的林地,应加大对其生态效益的补偿力度,激励其发挥更多的生态效益。
三、林业生态补偿的实施机制。
1. 政府引导,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专门的经济补偿标准。
2. 企业参与,林业生态补偿应引导企业参与,鼓励其主动承担生态补偿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3. 公众参与,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林业生态补偿工作,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补偿合力。
四、林业生态补偿的保障措施。
1. 监测评估,建立健全林业生态补偿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生态系统的变化情况,科学制定补偿方案。
2. 资金投入,增加对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补偿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3. 宣传教育,加强对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五、林业生态补偿的前景展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林业生态补偿将会得到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其前景将会更加广阔。
同时,林业生态补偿的实施也将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若干问题
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若干问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在森林保护和生态建设过程中,对森林生态系统及其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已成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我国,由于森林资源的丰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围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若干问题展开讨论,以期为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森林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不仅可以维持生态平衡、调节气候、保护水源,还能提供众多的生态效益,如水土保持、气候调节、蓄积二氧化碳等。
由于过去长期的滥伐和破坏,我国的森林资源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导致了生态系统退化、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以鼓励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生态建设,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实施也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我国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强调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可以推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补偿对象和标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补偿对象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
补偿标准主要根据森林对生态环境的贡献程度和保护成本确定,包括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碳汇存储等方面的生态效益。
还应充分考虑森林资源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差异,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森林进行个性化的补偿标准设定,以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性。
三、补偿方式和途径目前,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通过生态补偿金、生态植入物、生态激励机制等方式进行。
生态补偿金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即通过财政拨款、环境税收、资源使用费等途径,向保护森林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金,以鼓励其加大对森林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
生态植入物是指向保护森林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应的生态植入物,以帮助其开展生态修复和建设。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地区,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项目。
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林业生态补偿是指在林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
其目的是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经济补偿,引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生态系统,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林业生态补偿,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
为了保障林业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
这包括明确生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制定生态补偿的标准和办法、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可以更好地引导和激励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补偿工作,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持续供给。
二、科学确定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的核心内容,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
在确定生态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测算和评估,确保生态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公正。
同时,还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系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标准,实现差异化管理。
三、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
为了保障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工作。
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生态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也有利于促进林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
政策法规的支持是生态补偿工作的重要保障。
需要加强对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生态补偿的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为生态补偿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五、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是推动生态补偿工作的重要途径。
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补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社会各界更好地参与生态补偿工作。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林业从业者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生态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推动生态补偿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林业生态补偿是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机制,科学确定补偿标准,加强监测评估,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推动生态补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对适度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以辽宁省为例
用 每 天几 角钱 的劳 务 , 求农 户 按 照 公 益林 管 护 的 要
标 准对 几 十亩森林 去 开展 巡 山管 护是 不 现 实 的 , 而 且多 数林农 还要 利 用 农 闲 时 间外 出打 工增 加 收 人 , 如果 全面 推行 自行 管 护 , 益林 极 容 易 造成 弃 管 现 公 象 。二是公 益林 都 是集 中连 片 的 , 旦 发 生森 林 防 一 火 和大 面积病 虫害是 一 家一户 无法 独立 应对 的 。三 是 公 益林森 林 经营 的 基本 单 位 是 小 班 , 展森 林 抚 开
度 改 革工作 , 国家级重 点公 益 林 中有 8 为 集体 权 0
属 的森 林 ,o 的集体 公益 林被 分到林 农 个人 手 中 。 9 公 益林 权属 的深 刻变 化使 森林 生态效 益 补偿工 作 面
临着新 的情 况 和问题 。
育 、 植等 经 营作 业 必 须 按 照森 林 经 营 方案 统 一 开 补
展 , 家一 户是 很 难独 立完 成 的 。 四是 如果 脱 离 了 一 林 业 主管部 门的行 业 监 管 , 强管 护 就 会成 为一 句 加
1 现 有 补偿 基 金 情 况
1 1 国 家 级 公 益 林 补 偿 标 准 .
空话 。比较 而 言 , 中管 护就具 有一 定 的成本优 势 , 集 每个专 职护 林 员 管 护 2 0 m。左 右 的公 益林 , 天 0h 每 收入 2 0元 左右 , 在现 有农 村劳 动力 中是 可 以聘 用到 的 。而 由林 业部 门统 一 实施 防火 和 病虫 害 治 理 , 实 施 统一 抚育 、 补植 经 营 , 是能 够做好 的 。但在 现有 也
《 中央财 政森 林生 态效 益补偿 基金 管 理办法 > 》
森林生态保护提升方案
森林生态保护提升方案
背景
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调节气候、维持水源、促进物质循环等多种功能。
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全球的森林面积不断减少,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地球环境和人类的生存,我们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森林生态保护水平。
方案
1. 加强监管
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行林地使用、管理、保护等各项政策,对违法者依法惩处,提高违法成本和法律风险,形成强有力的保护和惩罚机制。
2. 增加森林保护投入
加大对森林生态保护的经济支持和投资力度,建立健全的森林生态保护经费保障机制。
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森林保护,开展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森林保护的良好氛围。
3. 引进科技手段
积极引进并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卫星监测等,对森林覆盖和动植物资源进行实时监测和有效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水平。
4. 推行可持续发展
倡导和推进可持续森林管理和利用,发挥森林的经济、社会、生态功能,推动森林保护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结论
森林生态保护是全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保护森林的行动中来。
政府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森林生态保护的经济支持和投资力度,引进现代科技手段和推进可持续森林管理和利用,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几点建议戴广翠1 闫春丽2 缪光平1 闫宏伟3 王丽1(1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714;2 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北京 100714;3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北京 100714)1公益林区域分布及补偿现状目前,根据《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同时,各省(区、市)根据各自的生态保护需要,区划界定地方公益林,并由地方进行补偿。
1.1公益林的区域分布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根据《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截止2006年,在全国近2.87亿hm2林地中,经各地区划界定并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核查认定的重点公益林面积1.04亿hm2,占全国林地面积的36.33%。
2007年,财政部对部分省提出的漏划问题予以认可,目前,全国重点公益林实际认定面积达到1.05亿hm2,约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37.2%,范围涉及除上海市以外的30个省(区、市),以及内蒙古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35个单位。
——按权属分:根据申报面积权属比例推算,国有占59.52%,面积约为0.63亿hm2;集体占34.06%,面积约为3580万hm2;个人及其他占6.42%,面积约为673.3万hm2。
——按区位分:江河源头506.7万hm2,占4.8%;江河两岸2480万hm2,占23.6%;保护区与自然遗产893.3万hm2,占8.5%;湿地和水库533.3万hm2,占5.1%;边境地区493.3万hm2,占4.7%;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4900万hm2,占46.6%;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红树林及海峡西岸100万hm2,占0.9%;2001年试点面积中不符合94号文件但延续补偿的面积453.3万hm2,占4.3%;解放军总后勤部153.3万hm2,占1.5%。
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
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森林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它不仅提供了人类所需的众多生态服务,还是许多动植物的栖息地。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和过度开发,森林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和削减。
为了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补偿举措,以确保森林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将探讨如何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以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以确定森林损害的程度和价值。
这包括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进行评估,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生态补偿标准。
只有建立了科学准确的评估体系,才能更好地确定森林生态补偿的范围和力度,以及补偿的形式和方式。
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需要加强森林保护和恢复的监管和管理。
政府应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测和保护,加大对非法砍伐和滥伐的打击力度。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森林保护机制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力,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只有加强监管和管理,才能有效遏制森林破坏的行为,保护好森林生态系统。
第三,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需要增加经济激励措施,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森林保护和恢复中来。
政府可以通过给予森林保护者和恢复者经济奖励、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森林生态补偿工作中。
此外,政府还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赠和投资等方式来支持森林保护和恢复,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第四,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的提升。
政府应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森林保护和恢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应建立起多元化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森林生态补偿工作中来。
只有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才能更好地推动森林生态补偿举措的实施和落地。
完善森林生态补偿举措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森林是全球共有的资源,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森林保护和恢复的工作。
可以通过举办国际会议、签署合作协议和共享经验等方式,加强国际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森林面临的挑战。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以创建生态、美丽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有计划地对重点公益林实施补偿,促进重点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构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二、补偿原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原则:(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
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应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
(三)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
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四)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
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督权责界定清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
(五)坚持保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
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
三、补偿范围根据我镇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和国家核定下达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全镇应落实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含纳入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国有林),省级生态公益林。
本方案所指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是经林权所有者同意纳入公益林范围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四、管护形式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补助,公益林的管护由林权所有者负责,按照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管护合同,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将生态效益补偿金和管护费兑现给林权所有者。
关于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建议【摘要】在森林生态效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就如何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补偿;法规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1.扩大补偿主体、拓宽融资渠道根据我国《森林法》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所实行的生态补偿,资金大多数来自国家财政,再由地方财政配套负担一部分。
通过财政拨款来扶持生态林的建设与维护,固然可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也十分有限,一旦政府财政状况不好,承诺的资金就得不到保障,林业基金就很有可能被搁浅。
同时,补偿需要的资金数额大,单单依靠政府则会因政府投入资金数额有限而导致补偿标准偏低或补偿不能及时兑现,达不到补偿的目的,不能反映生态效益应有的价值,损害了经营者的利益。
此外,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森林生态补偿金基本上演变成了林业部门、林场、保护站等林业职工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行开支的主要资金渠道,林农最后得到的补偿金可能只是其中的小部分,这也极大地挫伤了当地群众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森林资源保护的效果。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偿措施,除了加大财政支付力度,还应通过其它方式扩大补偿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加大财政支付力度。
森林生态效益是一种公益效益,属于公共产品。
长远来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必须通过政府行为来实现基础保障和宏观调控。
然而仅仅依靠当前从财政中划拨出部分资金作为林业基金不能满足补偿的需要,应该设立“森林生态补偿税”,向受益人和产生负外部性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征收,用以补偿生产森林生态效益所耗费的成本,维持生态产品的再生产,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大投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01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加大投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办理
提案人:黄健儿
主题词:林业,补偿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容:
一、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意义
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
森林分布范围广阔、生物多样性丰富,不仅能够为人类提供大量的林业产品,而且在维护国土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超过其经济效益。
生态公益林是森林重要组成部分,以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其保护建设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土生态安全,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权益,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做好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正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我国从2001年全面启动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生态脆弱地段的森林植被得到一定恢复,水土流失逐步得到遏制,重点生态区位的生态安全得到了相应保障,森林的生态功能逐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然而,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和问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尤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林农发展林业、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
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投资的力度,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努力实现森林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规范化,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协调发展。
1、适度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标准。
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维护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目前,全国各地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不一,如北京市每亩40元、福建省每亩12元、江西省每亩15.5元、广东省每亩18元。
就现有的补偿标准而言,仅是对生态公益林管护进行补助,林地和林木价值未能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未得到补偿。
以福建省西北部山区为例,林农经营商品林每年每亩平均获得直接经济收入可达120-200元左右,管护生态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直接收益差距悬殊,严重挫伤了林农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给生态公益林长期保护造成一定的困难和压力;其次,山区为保护生态,工业和其他产业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普遍经济落后,区域发展不平衡越来越大。
因此,建议建立以中央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省级财政配套、受益
者补偿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适度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重点要将森林生态补偿的比重,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
建议现阶段补偿标准平均至少应每年每亩30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适时逐步增加补偿标准,达到与经营商品林效益相当的水平。
2、加大生态公益林非木质利用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结合生态公益林管护建设,各地开展生态公益林非木质利用试点工作,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遵循“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林木林地和景观资源,依托生态公益林植物资源,积极开展枝叶花果的开发利用,种植珍贵树木、中药材、食用菌等,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多种经营,发展“森林人家”等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对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多种效益、增强自我补偿能力、增加社会财富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探索试点的初级起步阶段,林农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开发利用,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加大对生态公益林非木质利用的扶持力度,引导林农科学利用,增加林农收入。
3、适时调整生态公益林。
一方面,各地在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将一部分个人经营的自留山、人工林强制划为生态林,按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林农对这部分山林的采伐利用受到了限制,随着林木价值的提升,影响了管护的积极性,强烈要求调出;另一方面,随着生态保护意识增强,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的需要,有的地方愿意将现有的商品林、水源林列入生态公益林。
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按照“调高调优”的原则,在生态公益林区整体稳定的情况下,允许适时适度地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微调,满足林农的耕山欲望和提高管山护林的积极性,满足民生工程及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