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判决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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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5.当事人既没有参加庭审,也没有提交书面意见的,写“______既未参加本案庭审(或诉讼),亦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或陈述)意见。”
二、各方当事人质证及法院认证部分
包括:①简述各方无争议的证据;②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详述当事人持有异议的证据质证情况;③概述法院的认证理由。
1.对经法院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的证据,仅分别列明证据名称即可。并写明“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元、其他诉讼费用______元,由______负担(已交纳,未交纳的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被告(或原告)_______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原告(或被告)_______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______ 元(开户行:……,帐号:……,收款人:______人民法院),上诉于______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4.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多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如变更代理人或出庭人员有变化,应写明各次出庭人员。
5.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未到庭的,应写“______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6.出庭传票系公告送达的,应写“______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7.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写明“______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原告(或简称)起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清币种)。
原告(或简称)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原告起诉提交的主要证据,有针对反诉提交证据的一并列明)。
被告(或简称)答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如有反诉,还要写明)同时,被告反诉称:……(概述被告反诉事实证据、理由和诉讼请求)。

国际法院判决书格式

国际法院判决书格式

国际法院判决书格式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作背景与目的1.1 本合作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实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共同目标。

二、合作内容与范围2.1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1 双方将在合作期限内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2.12 合作的具体执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与地点3.1 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3.11 合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如有必要,双方可协商延长合作期限或调整合作地点。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有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 甲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有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2 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作成果与分配5.1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与赵某等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与赵某等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与赵某等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30【案件字号】(2020)京03民终56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承松龚勇超杜丽霞【审理法官】孙承松龚勇超杜丽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QATARAIRWAYSGROUPQ);赵某;谢某;谢新安;邵正荣【当事人】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QATARAIRWAYSGROUPQ)赵某谢某谢新安邵正荣【当事人-个人】赵某谢某谢新安邵正荣【当事人-公司】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QATARAIRWAYSGROUPQ)【代理律师/律所】胡轶木重庆西联律师事务所;王灿明重庆西联律师事务所;邢媛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轶木重庆西联律师事务所王灿明重庆西联律师事务所邢媛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轶木王灿明邢媛【代理律所】重庆西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判定罪名】危险驾驶罪【刑罚】被告人韦松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QATARAIRWAYSGROUPQ)【被告】谢新安;邵正荣【本院观点】卡塔尔公司提交的证据均系一审中已经形成的证据,其有能力提交而未提交,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且上述证据不属于二审新证据,赵某、谢某、谢新安、邵正荣提交的证据不属于二审新证据,故本院均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

在上述规定背景下,“事故”系指造成旅客死亡或者身体伤害的意外事件,应进一步理解为偶然的、不可预见的、不同寻常的、意想不到的事件,该事件独立于旅客而存在,不是旅客自身对正常飞行活动所产生的内在反应,即并非旅客自身原因导致。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优秀范文5篇]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优秀范文5篇]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电话:单位:请求事项:承认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的χχ判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与理由:(写明案件的起因及最后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χχχχ问题的规定》,现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依法裁定。

证据:1、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χχχχ判决书副本及中文译本各一份;2、χ国χχ法院寄给申请人的出庭传票及中文译本各一份;此致χ省χχ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第二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电话:单位:请求事项:承认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的ΧΧ判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与理由:(写明案件的起因及最后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ΧΧΧΧ问题的规定》,现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依法裁定。

证据:1、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ΧΧΧΧ判决书副本及中文译本各一份;2、Χ国ΧΧ法院寄给申请人的出庭传票及中文译本各一份;此致Χ省ΧΧ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第三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电话:单位:请求事项:承认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的ΧΧ判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与理由:(写明案件的起因及最后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ΧΧΧΧ问题的规定》,现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依法裁定。

证据:1、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ΧΧΧΧ判决书副本及中文译本各一份;2、Χ国ΧΧ法院寄给申请人的出庭传票及中文译本各一份;此致Χ省ΧΧ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第四篇:婚姻--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申请人:任力,男,45岁,中国籍,老师,住北京市西大望路206号大院401室委托代理人:王XX律师,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请求事项:申请承认病因纽约州法院2005年2月28日的离婚判决。

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民初字第××号原告×××,住所地××国××省(特别行政区、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外国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地用其本国或其官方语言在括号内写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具体单位和职务或性别、年龄、国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具体单位和职务或性别、年龄、国籍、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写法同原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告×××(以下简称……)诉被告×××(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参加的合议庭(注:如合议庭成员发生变化的,见说明)审理本案。

×××年×月×日,本院依据原告(或简称)申请和其提供的担保,对被告(或简称)财产予以保全。

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粤0391民初817号原告:石秋菊,女,1965年6月25日出生,台湾居民。

委托诉讼代理人:丘双辉,广东思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伟创鑫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君子布社区环观南路30号厂房,组织机构代码:665867856。

法定代表人:袁建梅。

被告:张勇刚,男,汉族,1981年6月24日出生。

上述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凤莉,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深圳市宝安区大浪宝源精密机械经营部,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兴路9号深圳市成天泰电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铁皮房C2),组织机构代码:L3630483-4。

第三人:曾二保,男,汉族,1969年4月11日出生。

第三人:苏州宏圣昌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张浦镇学士路39号,组织机构代码:08779968-6。

原告石秋菊与被告深圳市伟创鑫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鑫公司)、张勇刚、第三人深圳市宝安区大浪宝源精密机械经营部(以下简称大浪经营部)、曾二保、苏州宏圣昌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圣昌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8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丘双辉,被告张勇刚、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凤莉到庭参加诉讼。

因被告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本院追加第三人后于2016年11月21日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丘双辉,被告张勇刚、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凤莉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4年6月27日,深圳市伟创鑫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宝源精密机械经营部(经营者为曾二保)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深圳市伟创鑫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大浪宝源精密机械经营部购买台湾圣冀牌机器设备,深圳市伟创鑫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案例(3篇)

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案例(3篇)

第1篇案号:(2023)XX民初XX号原告:张三,男,汉族,1975年1月1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1234。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四,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四,男,汉族,1980年1月1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5678。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五,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原告张三诉称,其于2018年3月1日与被告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李四将其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出售给原告张三,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被告李四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张三名下。

然而,被告李四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过户义务,至今房屋仍登记在被告李四名下。

故原告张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履行过户义务,并赔偿因其未过户而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0万元。

被告李四辩称,其与原告张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但原告张三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约定支付房款。

因此,被告李四有理由拒绝履行过户义务。

同时,被告李四认为原告张三的损失并非因其未过户所致,故不同意赔偿人民币10万元。

二、法院审理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现将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如下:1.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经审理查明,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8年3月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

2. 关于房屋过户义务的履行。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李四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张三名下。

但被告李四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过户义务,至今房屋仍登记在被告李四名下。

对此,被告李四辩称原告张三未按约定支付房款,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因此,被告李四未履行过户义务的事实成立。

涉外民事判决书

涉外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浙商外终字第1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祁秋霞……委托代理人:周鹰,浙江新中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蒋惠多,浙江新中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伦伟……委托代理人:应雪松,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宁波汇柏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焌达……原审被告:宁波汇达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SALLY CHEUNG ……原审被告:张孔永……以上三原审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健……原审被告:陈平山……原审被告:焦陆一……委托代理人:董浩樑,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祁秋霞为与被上诉人陈伦伟、原审被告张孔永、陈平山、焦陆一、宁波汇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柏公司)、宁波汇达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达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甬民四初字第2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09年3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同年4月14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

上诉人祁秋霞及委托代理人周鹰;被上诉人陈伦伟的委托代理人应雪松;原审被告陈平山;原审被告汇柏公司、汇达公司及张孔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健;原审被告焦陆一的委托代理人董浩樑,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陈平山与陈伦伟和祁秋霞均熟悉。

2008年4月9日,祁秋霞以公司要用钱为由托请陈平山帮助向陈伦伟借款。

借款时在场人员为陈伦伟方出纳人员、祁秋霞和陈平山。

祁秋霞具体经手,在借条“借款人”栏和“担保人”栏分别签署自己姓名,并在“借款人栏加盖了汇柏公司公章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在“担保人”栏加盖了汇达公司公章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汇柏公司公章。

陈平山在“担保人”栏签署自己姓名。

张孔永之后亦在“担保人”栏补签了姓名。

该借条载明,由借款人向陈伦伟借款1000000元,期限为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5月8日止,逾期未还则赔偿违约金和损失费200000元。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浙甬商外初字第2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冯某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

委托代理人:楼某某。

被告:M&A某某。

法定代表人:M0H某某。

原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为与被告M&A某某(M&A玻璃深加工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09年7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7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楼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M&A某某(M&A玻璃深加工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缺席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诉称: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期间,原、被告签订买卖合同5份,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玻璃,总计价款506434.46美元;价格形式为F0B;装运港:中国宁波;目的港:亚历山大港;付款条款:买方自提单开船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付款;保险:买方投保;装船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35天内装船。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将223630.77平方米玻璃在宁某某装运,并将提单邮寄给了被告,但被告迄今未付货款。

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506434.46美元,并赔偿利息损失343567元人民币(以506434.46美元为基数按2008年1-5月平均汇率7.1折合3595684元人民币,利率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逾期天数455天),庭审中,原告减少对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为49377.34美元(从2008年5月17日至2011年5月16日,之后按同期美元二年期存款利率年3.25%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uncitr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uncitr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津高民四终字第9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凯蒙国际(Kemlon International)。

住所地,加拿大阿尔伯特省卡耳加里市。

法定代表人:AKHTAR HUSSAIN,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赞荣,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庞兰国,男,汉族,无职业,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

委托代理人:孙盛,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凯蒙国际因与上诉人庞兰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2012)二中民三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赵清泉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李彤、代理审判员唐娜参加的合议庭,书记员王馨蕊担任法庭记录,于2013年11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凯蒙国际的委托代理人黄赞荣、上诉人庞兰国的委托代理人孙盛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1年8月1日,凯蒙国际与原天津市国中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化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签订了合同编号为NO:#PROC-FA/CB/WS/CHEM-2349/766579/2010的《买卖合同》。

该合同约定,由凯蒙国际向国中化工购买300吨羧甲基纤维素,每吨单价899美元,共计269700美元。

付款方式为凯蒙国际在接受订单后支付全部货款的10%,在收到无瑕疵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及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实验分析报告后,凯蒙国际支付剩余货款的90%。

双方还对货物的包装、检验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2011年8月10日,凯蒙国际向国中化工电汇支付货物总价款的10%,即26970美元。

2011年9月30日,凯蒙国际再次向国中化工电汇付款剩余货款的48.35%,即117365美元。

至此,凯蒙国际共向国中化工支付144335美元。

2011年10月21日,国中化工及案外人张树立向凯蒙国际出具《保证信》,确认对出售的羧甲基纤维素的质量负责到底,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新的,其质量符合一流标准,如发现产品有缺陷,对发货12个月的产品将做如下处理:已交付的,在一个月内更换,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港内装船,并保证在18个月内到达目的地。

外国离婚判决书申请书模板

外国离婚判决书申请书模板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国籍,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国籍,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承认国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案号(或编号)为的离婚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申请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国内结婚,婚后我出国留学/工作,我被申请人也随之出国。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国外生活中出现了矛盾,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于是,我被申请人向某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该国法院的审理下,于某年某月某日作出了判决书,判决我与被申请人离婚。

判决书详细记录了我们的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

我已经遵守了该判决书的全部内容,并且已经与被申请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然而,由于我回国发展的需要,我需要在国内重新结婚。

但是,我国的民政部门并不认可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为了能够在国内合法结婚,我必须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我可以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我坚信,我国法院会公正公平地审理我的申请,并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
1.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2. 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的生效证明文件
3. 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4.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5. 其他支持申请的材料。

涉外合同纠纷判决模板

涉外合同纠纷判决模板

涉外合同纠纷判决模板涉外合同纠纷判决书模板法院名称:(此处填写法院名称)案号:(此处填写案件编号)原告:(此处填写原告名称、住所等信息)被告:(此处填写被告名称、住所等信息)案件名称:(此处填写案件名称)一、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情况:(详细描述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合同的主要条款等信息。

)2. 合同履行情况:(概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行为,包括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以及任何违约行为。

)3. 纠纷发生情况:(详细描述纠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争议焦点。

)4. 诉讼过程:(概述诉讼提起的过程,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意见、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法院的审理过程。

)二、法院审理1. 证据审查:(法院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包括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充分性等。

)2. 事实认定:(法院根据证据审查的结果,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

)3. 法律适用:(根据案件性质和事实,法院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等。

)4. 争议焦点分析:(法院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分析,阐述法院的观点和理由。

)三、判决理由1. 违约责任:(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分析违约方的责任和应承担的后果。

)2. 合同解除:(如适用,分析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解除的条件和后果。

)3. 赔偿责任:(分析违约方应赔偿的金额、方式和期限等。

)4. 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其他法律责任,如违约金、利息等,一并进行分析。

)四、判决结果1. 判决主文:(明确判决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是否解除、违约方的责任、赔偿金额等。

)2. 诉讼费用:(判决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和金额。

)3. 上诉权利:(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期限和上诉法院。

)五、判决依据(列出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

)六、判决日期(此处填写判决书的签发日期。

)审判长:(审判长签名)审判员:(审判员签名)书记员:(书记员签名)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共五则范文)

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共五则范文)

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共五则范文)第一篇: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7〕14号,2007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为正确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准确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同争议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

第三条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第五条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离婚民事起诉状涉外(精选3篇)

离婚民事起诉状涉外(精选3篇)

离婚民事起诉状涉外(篇一)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托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被告:********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诉讼恳求:********事实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原告人:******(盖章)*****年**月**日离婚民事起诉状涉外(篇二)[律所名称][律所地址][律所电话][律所传真][电子邮箱][日期][离婚当事人姓名][离婚当事人住所地址][离婚当事人联系电话]至:[法院名称][法院地址]关于:[离婚当事人姓名]与[离婚当事人姓名]离婚民事起诉状涉外(篇二)尊敬的法院:我方系[离婚当事人姓名]夫妇,因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目前共同生活已无法继续,故决定依法向贵庭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我方与对方双方的婚姻情况、财产状况以及离婚诉求,请贵庭审理、裁决以下事项:一、婚姻状况介绍:1. 我方与对方于[结婚日期]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为[登记机关]。

2. 我方夫妇自婚后未分居,但目前已无法共同生活,无望恢复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及抚养费问题:1. 结婚期间,我方夫妇共育有[子女数量]名子女,即[子女姓名]。

2. 子女抚养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我方申请贵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决我方为子女指定监护人,对方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

三、财产分割问题:1. 我方夫妇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列举财产]2. 财产分割,如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我方申请贵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财产状况的事实和公平原则,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岳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岳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岳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3【案件字号】(2019)湘01民终140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玉霞王红兰李兴艳【审理法官】张玉霞王红兰李兴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岳岳【当事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岳岳【当事人-个人】周岳岳【当事人-公司】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代理律师/律所】喻忠益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吴红艳湖南湘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喻忠益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吴红艳湖南湘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喻忠益吴红艳【代理律所】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湖南湘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周岳岳【本院观点】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涉外学院应否支付周岳岳经济补偿;二、涉外学院应否支付周岳岳加班工资。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合法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中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涉外学院应否支付周岳岳经济补偿;二、涉外学院应否支付周岳岳加班工资。

关于焦点一。

经审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判断其合法性时应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及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是否“严重"到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考量。

涉外学院认为代替他人打卡的行为属于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范畴,但该院印发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工作方案》中对于代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代为打卡行为并未做明确规定,涉外学院也未提交证据证实曾对该类行为提出过明确要求,涉外学院就此认定以上行为属于“一票否决"的范畴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不足,且本案中无证据证实其作出的《关于对杨婷等人违纪处理的决定》送达了周岳岳,故涉外学院关于其系依法辞退周岳岳等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涉外法律案例文书(3篇)

涉外法律案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案号:(2023)XX国法民初字第XX号原告:(国籍)XX公司被告:(国籍)YY公司案由:合同纠纷二、案件事实1. 原告XX公司是一家位于我国的知名企业,主要从事XX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 被告YY公司是一家位于(国籍)的知名企业,主要从事XX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 2022年6月,原告XX公司与被告YY公司签订了一份《XX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一批XX产品,总价为XX万元。

4. 合同中约定,货物应在2022年9月前交付,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5. 然而,被告YY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未能按时交付货物,且在原告催促下,被告YY公司提出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6. 原告XX公司认为,被告YY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原告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YY公司支付原告XX公司违约金XX万元。

2. 判令被告YY公司赔偿原告XX公司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3. 判令被告YY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被告答辩意见1. 被告YY公司承认未能按时交付货物,但认为其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故拒绝履行合同。

2. 被告YY公司辩称,原告XX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导致其无法及时购买原材料,进而影响生产进度。

3. 被告YY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XX公司的诉讼请求。

五、法院审理过程1. 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2.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通知被告YY公司应诉,并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

3. 法院依法组织原告XX公司与被告YY公司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4. 法院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

六、法院判决1. 法院认为,原告XX公司与被告YY公司签订的《XX产品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 关于被告YY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的问题,法院认为,被告YY公司作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涉外法律案例(3篇)

中国涉外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我国一家知名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美国设立了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原告在美国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功,并迅速扩大了市场份额。

然而,在2019年,原告发现其在美国市场上的一款核心产品——智能穿戴设备(以下简称“涉案产品”)的专利技术被另一家美国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侵犯。

被告是一家在美国拥有深厚技术背景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被告在其产品中也使用了与原告涉案产品相似的技术,并未获得相关专利授权。

原告在美国子公司所在地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2. 如果被告侵权,原告应获得多少赔偿?三、法院审理过程1. 专利权认定法院首先对原告的专利权进行了认定。

经审查,原告持有的专利技术确实与涉案产品密切相关,且该专利在美国境内有效。

2. 侵权行为认定法院进一步审查了被告的产品与原告涉案产品的技术特征,发现被告的产品在多个技术细节上与原告的专利技术相同或相似,构成侵权。

3. 赔偿金额确定法院根据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四、案件评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体现了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

本案的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了其他企业尊重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

2. 跨国诉讼的复杂性本案涉及跨国诉讼,涉及的法律体系、证据规则、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运用了国际法律知识,结合我国法律规定,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3. 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本案的判决为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参考。

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与李金发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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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与李金发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8【案件字号】(2020)沪01民终29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任明艳沙茹萍刘江【审理法官】任明艳沙茹萍刘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李金发;谢秀荣;霍某;李某1;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当事人】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李金发谢秀荣霍某李某1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金发谢秀荣霍某李某1【当事人-公司】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树林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曲长帅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贾方义北京贾方义律师事务所;郭乘希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树林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曲长帅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贾方义北京贾方义律师事务所郭乘希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树林曲长帅贾方义郭乘希【代理律所】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北京贾方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李金发;谢秀荣;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四川国旅公司提供的证据1系境外形成的证据,未经公证认证,本院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即便真实,只能证明船只具有下水资质,无法证明船只船体质量合格,故本院不予采纳;证据2与本案争议有关,且被上诉人李金发、谢秀荣、霍某、李某1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故本院予以采纳。

本案系具有涉外因素的侵权纠纷,各方当事人一审中均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故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案件准据法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涉外民事起诉状 (2)

涉外民事起诉状 (2)

涉外民事起诉状某某某人民法院:原告:XXX(原告的姓名)被告:XXX(被告的姓名)案由:涉外民事纠纷原告XXX,因涉及涉外民事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起诉,并就以下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出申请:一、事实和理由1. 原告XXX是中国国籍,居住在北京市,身份证号码为XXX。

被告XXX是外国国籍,居住在XXX国家,护照号码为XXX。

2. 原告和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为XXXX(合同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XXXX金额作为合同款项。

3. 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享有与中国公民相同的诉讼权利。

本案涉及涉外民事纠纷,属于我国法院管辖范围。

二、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XXXX金额作为合同款项。

2. 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三、证据原告拟提供以下证据:1. 合同书及其复印件。

2. 催款函及其复印件。

3. 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支付凭证。

4. 相关的通信记录和聊天记录。

5. 相关的证人证言。

四、财产保全申请鉴于被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为保障原告权益,原告申请贵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冻结被告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账户。

五、诉讼费用原告依法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并请求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

六、代理人及联系方式原告委托本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代理人为XXX律师,联系方式为XXX。

特此申请。

原告: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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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一审民事案件用)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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