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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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特点,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前期文件类: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施工文件类: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验收记录等。

(3)监理文件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日志、监理验收报告等。

(4)验收文件类: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试运行报告、竣工结算等。

(5)其他文件类:包括合同、会议纪要、函件等。

2. 归档要求:(1)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档案资料应当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排列,编制目录。

(3)档案资料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袋或档案盒进行装订。

(4)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归档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资料应当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3)档案资料应当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2. 档案利用:(1)档案资料应当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建设项目工程的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提供支持。

(2)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制度范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制度范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上级档案管理办法、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纳入公司预算管理的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更新与购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资产大维修项目,自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真实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与查考利用价值的、并经过系统整理的各类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责任主体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各级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委托其他单位代建的项目,代建单位与项目管理责任共同承担主体负责。

第二章归档职责第六条公司档案中心负责在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中,建立档案动态管理网络、采取随时与定期相结合等措施,对已交工的单项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项目责任主体或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决策和实施准备阶段形成的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设计基础文件和设计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项目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验收阶段形成的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试生产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项目责任主体和代建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特别是与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档案工作责任。

主要包括归档范围、时间、数量、载体、质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部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的金财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和列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机房建设或改造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费、安全建设费、系统集成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费、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招标费、培训费以及项目预备费等。

第四条部门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机房建设或改造费、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及实施费、安全建设费、测试费、系统集成费、运行维护费、网络租费、会议及培训费、信息购置费、专家评审费、委托代理费、资料印刷及光盘刻录费等。

第五条办公厅负责管理部门项目经费;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经费。

第六条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项管理原则。

部门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机关本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办发[xx]27号)相关规定管理;工程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建设经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xx]394号)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预算控制原则。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开支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年度经费预算执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编报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办公厅将信息办审核确定的年度项目计划编入财政部部门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是:(一)按照年度内实际可完成的工作量安排预算;(二)不突破项目开支范围,遵循国家和部门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三)跨年度支出要分年度纳入预算,年度预算只编报当年支出;(四)优先动用结余资金。

第八条预算批复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办公厅将部门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办秘书处和部内相关单位;将工程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网络中心。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的一切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应依法履行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职责。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项目档案工作。

第六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根据工程特点,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档案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的落实。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包括工程前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各参与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编目、编号、装订、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建立健全借阅、复制、查询、统计等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建立健全火灾、水灾、盗窃等应急预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档案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鼓励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进行监督,对发现的档案管理违法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设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的;(二)未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档案的;(三)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分类、归档、编目、编号、装订、存放的;(四)未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复制、查询、统计等管理制度的;(五)未进行档案鉴定、销毁的。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三)科学分类,系统整理;(四)注重实效,提高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职责如下:(一)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服务等工作;(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四)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三)分类收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四)规范收集,确保档案的规范性。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二)对档案进行系统整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三)对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四)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泄露。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用户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服务;(二)依法依规,确保档案的利用安全;(三)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技术资料、质量报告、验收报告等各类档案。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便于监管、完整、准确、可追溯及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六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如下:(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完成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由项目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应及时、完整地整理和归档相关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应做到安全、便捷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存制度和审批流程,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四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计划的制定:包括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档案整理计划、档案保管计划等。

工程项目档案如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如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如何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工程项目档案是记录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变更通知、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

这些档案记录了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和证明。

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对工程项目的关键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和归档,才能确保项目的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工程项目的审计、验收等过程中,档案是不可或缺的凭证,只有有效管理档案,才能证明项目的合规性。

其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工程项目档案记录了工程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可以帮助项目管理人员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只有对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再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作用。

工程项目档案中记录了项目的各项约束条件和规划设计,可以帮助项目管理人员识别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并加以应对。

只有对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和归档,才能帮助项目管理人员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

应当明确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责任人员和权责关系,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

2.建立档案管理组织规定。

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职责和权限。

3.制定档案管理规定。

应当制定档案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和工作程序,明确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流程,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归档、保管等方面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关于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关于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0.27•【文号】财办[2006]45号•【施行日期】2006.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财办[2006]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实现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更好地促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推动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金财工程建设目标、内容和原则1.建设目标。

构建以一个应用支撑平台(即数据库)、二级数据处理(即中央与地方分级数据处理)、三个网络(即内部涉密网、工作专网和外网)、四个系统(即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库和统一组织实施)为主要内容和特征的,管理与技术有机融合的公开透明、服务便捷、安全可靠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2006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初步完成金财工程一期建设,基本建成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在此基础上,争取再经过两年或更长一点时间的补充完善,使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更加现代化,全面支撑各级财政部门本级财政支出及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管理,实现全国预算自动汇编、收支及时汇总和决算即时生成。

2.建设内容。

构建一个平台,实现二级数据处理,建成三个网络,开发应用四个系统,坚持五个统一。

一个平台,即开发及推广应用支撑平台,建立一个集中存储的数据库,实现本级财政信息共享、流程顺畅、工作协同,上下级财政以及财政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一致。

二级数据处理,即在确保信息畅通一致的前提下,实现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级数据处理,覆盖全部财政业务、所有财政性资金、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6.25•【文号】财办[2007]31号•【施行日期】2007.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6月25日财办[200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金财工程建设与管理,确保金财工程建设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实际,我部制定了《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金财工程建设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计建设〔1996〕1105号)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财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高技〔2006〕664号),金财工程已批准统一立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报批和建设工作。

中央本级金财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政部负责编制,并按现行固定资产审批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统一编制本地区金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财政部审查后,按现行固定资产审批程序报当地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三条金财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运用和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核审批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申请和分配管理办法,强化各个环节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机制,实现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第五条为加强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应成立金财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级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了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公司的所有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所有的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2. 权责明确原则:明确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权限、责任和义务,保证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 追溯性原则:对财务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和操作都需要有相应的文书记录和档案材料,以便追溯、核实和监督。

4. 安全保密原则:对财务工程项目档案材料要严格保密,防止档案资料泄露、损坏或篡改。

5. 效率便捷原则: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高效便捷,方便查询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三、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公司财务部门为负责公司所有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主体部门,相关部门协助财务部门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工作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文件、预算编制文件、申请报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归档备案,并制定项目档案管理计划。

2.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定期进行档案管理核查和整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结束后,需做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存档工作,明确项目结论,并形成规范的档案资料。

4. 档案归档管理:财务部门定期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更新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管理办法1. 档案管理规范:财务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规范和流程,明确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2. 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项目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方便查询和备份。

3. 档案查阅制度:规定档案的查阅权限和程序,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4. 档案借阅制度:规定档案的借阅权限和借阅期限,保证档案的使用合规和安全。

5. 档案销毁处理:对于不需要保存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六、档案管理监督公司设立档案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提交。

3.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做好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及时收集各类财务工程项目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收集齐全后,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整理后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归档。

五、档案保管1. 保管条件: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防高温等条件。

2. 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3. 保管方式:档案应采用实体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

六、档案利用1. 档案查询: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查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 档案复制: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复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制。

3. 档案调阅:档案调阅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办理,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销毁1. 销毁程序: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 销毁审批:档案销毁前,需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3. 销毁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应有人监督,确保档案安全。

八、档案信息化管理1. 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 对电子档案进行加密、备份,确保档案安全。

3. 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清理、更新,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九、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设资金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资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资金档案管理,确保建设资金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资金档案管理,包括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和外资投资等项目。

第三条建设资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真实记录,全面反映;(三)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四)安全保管,便于利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资金档案管理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建设资金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要求;(二)确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三)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四)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鉴定和整理,确保档案质量;(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露。

第五条建设资金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建设资金档案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二)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组织档案的鉴定、整理和归档工作;(四)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建设资金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等;(二)项目建设单位与资金提供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借款凭证等;(三)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申请、审批文件、验收报告等;(四)项目建设单位对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等;(五)项目建设单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等。

第七条建设资金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便于检索和利用;(三)对档案进行装订、封装,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建设资金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和设施;(二)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明确保管责任;(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四)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工作。

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财务档案管理,确保工程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完整性原则:确保工程财务档案的完整、连续、准确;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财务档案的安全;4. 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工程财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实行归档责任制度,具体职责如下:1. 财务部门:负责工程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财务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等工作;3.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负总责;4. 项目组成员:按照规定对工程财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工程财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工程项目合同、协议、变更文件;2. 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决算资料;3. 工程项目发票、收据、付款凭证;4. 工程项目贷款、担保、融资等财务文件;5. 工程项目审计、评估、验收等报告;6. 工程项目其他与财务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工程财务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管理分类标准进行分类;2. 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3. 按照档案编号进行编号;4.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工程财务档案的保管要求:1. 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确保档案库房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2.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3. 对重要档案实行专库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4. 对借阅档案实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归还。

第八条工程财务档案的利用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借阅手续;2. 严禁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档案;3. 对档案利用情况实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利用安全;4.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

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工程项目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安全性。

(二)分类管理原则:按照会计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管理。

(三)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机密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管理由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对工程项目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对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工作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项目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负责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审批和监督。

(三)负责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会计档案范围及分类第六条工程项目会计档案范围包括:(一)工程项目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二)工程项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三)工程项目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工程项目财务分析报告、预算、决算等。

(五)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七条工程项目会计档案分类:(一)按时间分类:分为年度档案、季度档案、月度档案。

(二)按内容分类:分为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表类、其他类。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今天,本人特意为大家推荐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 项目文件的收集标准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总承包的。

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第四条、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保密,特制定本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财务人员的离职、调动、退休等手续办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 综合办公室负责财务档案的存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财务档案管理内容1. 财务档案的收集(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收集各类财务档案。

(2)收集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合同、协议等。

2. 财务档案的整理(1)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对收集到的财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 财务档案的归档(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将整理好的财务档案及时归档。

(2)归档时,应注明档案的名称、数量、保管期限等信息。

4. 财务档案的保管(1)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保密。

(2)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破损、丢失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 财务档案的借阅(1)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毁。

6. 财务档案的销毁(1)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进行销毁。

(2)销毁前,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并做好记录。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为准。

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建设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财务资金的管理和档案文件的保存工作。

三、管理原则1. 遵纪守法: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不得违法违规。

2. 严格审批:资金支出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3. 保密性:财务档案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必须加强保密防范措施。

4. 规范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工作需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四、档案分类1. 资金支出档案: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支付凭证等。

2. 财务报表档案:包括项目预算、工程进度、资金来源等。

3. 项目审核档案: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审计报告等。

五、档案保存1. 纸质档案保存:按照规定时间保存,需定期整理归档。

2. 电子档案保存:建立电子档案库,确保数据安全和方便查阅。

六、审核程序1. 每笔资金支出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

2.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情况清晰明了。

3. 项目审计需经过内部审计部门审核,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七、风险管理1. 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审批程序,防止财务风险发生。

2. 建立灵活的财务档案查询系统,及时了解项目财务情况。

八、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于造成档案遗失或泄露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财务资金安全。

2. 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财务部门和监管部门批准。

以上为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遵守执行,确保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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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监督
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
号)、《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
办法》(档发〔2008〕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金财一期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金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财工程项目),财政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金财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在金财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
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金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运
行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金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指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财政部负责中央本级金
财工程项目建设,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地方金财工程
项目建设。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为中央本级金财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地方财政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单位为地方金财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

第五条金财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分别负责归档、保存、管理各自形成的档案。

第六条金财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应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

金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档案管理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相应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有效。

第七条金财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金财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归档制度、档案分类编号方案等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经费、设备、场地等条件。

第八条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金财工程参建单位进行档案管理交底、指导、培训,对参建
单位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验收。

第九条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条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对金财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对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进行审查,对金财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财政部应加强对地方财政部门金
财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十二条档案验收是金财工程项目竣工验
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财工程项目未进行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不得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十三条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金财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依据《金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
期限表》(见附件),做好文件收集工作。

第十四条金财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实施。

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制定归档制度、业务规范、合同条款、开展培训、交底等方式,对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在项目实施中,加强对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单项工程验收、合同验收时,应同步进行档案验收。

第十五条金财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明确各方职责。

在金财工程项目设计开发、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委托中介招标等合同、协议中应设立专门条款,对金财工程项目档案提交范围、整理标准、介质和套数、移交时间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违约责任与罚则。

涉及知识产权的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中应明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归档材料的提交内容、深度等要求。

第十六条金财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依据监理职责,按照《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GB/
T19668-200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T50319-2000)的要求,对承建单位、施工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

第十七条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归档的纸质文件应为原件或正本,且签章手续完备。

同时应注重对电子文件、照片、录像等各种类型、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

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参照纸质文件归档范围。

第十八条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 /T28-2002),电子文件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原则要求。

第十九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金财工程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l0年的对应短期。

第二十条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应通过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收集、鉴定、归档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电子文件定期归档,应将所采集的相关元数据一并保
存。

第三章档案的移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金财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以及有关规定,及时向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移交金财工程项目档案。

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审查验收和汇总整理,交接双方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金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根据财政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本级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需经常利用的档案,可在办理移交手续后借出。

第四章档案的验收
第二十三条金财工程项目档案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档案初步验收
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并形成验收报告。

档案竣工验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委员会下设的档案专家组负责。

第二十四条档案验收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质询、抽查档案等方式。

第二十五条档案验收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 金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明确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建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形成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二)金财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要求明确,控制措施有效;
(三)金财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的整理与移交符合有关档案管理标准的要求。

(四)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档案装具、归档文件的制成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二十六条档案专家组出具档案验收意见,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档案专家组三分之
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由档案专家组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地方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办法,研究制定本地区金财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具体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金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
限表
附件
金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和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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