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指南第三版安全用表(正式版)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皖交安表-01 项目名称:注:建设单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时,1~4项应附附件资料,其余项附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核查人:核查日期:年月日皖交安表-02 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项目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安全责任登记表填写说明1.本安全责任登记表格由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分别填写,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
2.皖交安表-02-1、皖交安表-02-2作为项目监督申请附件一同报项目质监机构。
3.皖交安表-02-3~皖交安表-02-5为参考格式,具体表格和内容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提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责任单位及时填写,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备备查。
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
其中,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应分解到单位工程。
安全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期,不得缺漏。
项目法人对安全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和及时性负责。
4.《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证书及编号”填写勘察设计人员“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勘察设计在岗时间。
5.《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证书及编号”填写“安管人员”证书及等级和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在岗时间。
6.《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单位名称”栏上加盖监理单位公章,“证书及编号”填写监理证书及等级和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实际在岗时间。
项目法人可参照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开展工地试验室安全责任登记。
7.本表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汇总并装订成册。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汇总表注:本表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填报,内容可增加;施工、监理单位以附表方式填写,可另附页。
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印发稿)

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二○一三年九月编制说明为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推广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转变公路建设发展方式,适应现代工程管理要求,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提高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编制了《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以指导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标准化水平。
《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编制参考了《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及有关省建设经验,将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中需控制的要点内容进行了提炼,同时结合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主要内容包括工地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组织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若使用期间发生更新,应执行新的标准、规范。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兼之时间仓促,难免有错误和疏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请反馈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目录1工地建设 (1)1.1驻地建设 (1)1.1.1一般规定 (1)1.1.2办公区与生活区 (1)1.1.3试验室建设 (2)1.2场站建设 (3)1.2.1一般规定 (3)1.2.2拌和站 (4)1.2.3钢筋加工场 (5)1.2.4预制场 (5)1.2.5施工材料存放 (7)1.3人员管理 (8)1.3.1一般规定 (8)1.3.2建设单位 (8)1.3.3监理单位 (8)1.3.4施工单位 (9)1.3.5试验室人员 (9)1.4其他要求 (9)1.5标志标牌 (10)1.5.1一般规定 (10)1.5.2标志标牌设置 (10)1.5.3标志标牌管理 (11)1.5.4标示、标牌标准化制作示意图 (14)2路基工程 (23)2.1一般路基施工 (23)2.1.1挖方路基 (23)2.1.2填方路基 (23)2.1.3填挖交界处理 (23)2.1.4结构物台背回填 (25)2.1.5临时排水 (25)2.2特殊路基施工 (25)2.2.1软土路基 (25)2.2.2膨胀土路基 (26)2.2.3岩溶地区路基 (27)2.2.4河塘湖(库)地区路基 (27)2.2.5滑坡地段路基 (28)2.3改扩建工程路基施工 (28)2.3.1一般要求 (28)2.3.3石方挖方路基拓宽 (30)2.3.4涵洞及通道拼接 (31)2.4排水工程 (32)2.4.1一般要求 (32)2.4.2地表排水 (32)2.4.3地下排水 (33)2.5防护与支挡工程 (33)2.5.1一般规定 (33)2.5.2边坡工程防护 (33)2.5.3边坡植物防护 (35)2.5.4支挡工程 (35)2.5.5抗滑桩 (36)2.6工程监测 (36)2.6.1一般规定 (36)2.6.2软土路基 (36)2.6.3路堑髙边坡 (37)2.6.4高路堤 (38)2.6.5预应力锚固工程 (38)2.6.6抗滑桩 (40)3路面工程 (41)3.1石料开采与集料加工 (41)3.2底基层 (41)3.2.1级配碎石 (41)3.2.2石灰稳定土 (42)3.2.3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42)3.3基层 (42)3.3.1密级配沥青碎石 (42)3.3.2水泥稳定碎(砾)石 (43)3.3.3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 (44)3.4老路面病害处治 (45)3.4.1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 (45)3.4.2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 (46)3.5水泥混凝土路面再利用 (47)3.6沥青混凝土路面再利用 (47)3.6.1材料 (47)3.6.2厂拌热再生 (48)3.6.3全深式厂拌冷再生 (49)3.6.4全深式就地冷再生 (49)3.7透层、下封层、粘层 (50)3.7.1透层 (50)3.7.3粘层 (51)3.8热拌沥青混凝土面层 (51)3.8.1新铺沥青混凝土面层 (51)3.8.2加宽沥青混凝土路面 (53)3.9水泥混凝土面层 (53)3.9.1施工准备及混合料要求 (53)3.9.2滑模施工 (54)3.9.3三辊轴机组摊铺 (55)3.9.4小型机具摊铺 (55)3.9.5面层接缝 (55)3.9.6混凝土养生 (56)3.10水泥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 (57)3.10.1一般规定 (57)3.10.2桥面板处理 (57)3.10.3桥面防水粘结层施工 (57)3.10.4沥青铺装层施工 (58)4桥梁工程 (59)4.1施工准备 (59)4.2通用技术 (60)4.2.1钢筋保护层垫块 (60)4.2.2模板、支架 (60)4.2.3混凝土工程 (60)4.2.4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61)4.3桥梁基础 (61)4.3.1灌注桩 (61)4.3.2沉入桩 (63)4.3.3扩大基础及承台 (63)4.3.4围堰 (63)4.4下部构造 (63)4.4.1立柱与桥台 (63)4.4.2盖梁 (64)4.5支座 (64)4.5.1支座 (64)4.5.2支座垫石 (65)4.6上部构造 (65)4.6.1先张法预应力梁预制 (65)4.6.2后张法预应力梁预制 (66)4.6.3梁板堆放 (67)4.6.4预制梁安装 (68)4.6.5支架上现浇箱梁 (68)4.6.6悬臂浇筑预应力连续箱梁(连续刚构) (69)4.7桥面及附属设施 (71)4.7.1桥面铺装及排水 (71)4.7.2护栏 (72)4.7.3伸缩装置 (72)4.8老桥拓宽 (73)4.8.1老桥加宽施工的一般原则 (73)4.8.2老桥加宽的具体要求 (73)4.9桥梁维修加固 (74)4.9.1桥梁维修加固的一般步骤 (74)4.9.2桥梁上部结构常用的加固方法及要求 (74)4.9.3桥梁基础及下部结构常用的加固方法与要求 (76)5隧道工程 (78)5.1洞口与明洞工程 (78)5.1.1一般规定 (78)5.1.2洞口土石方开挖 (78)5.1.3明洞工程 (78)5.1.4洞口工程 (79)5.2超前地质预报 (79)5.3洞身开挖 (79)5.3.1超欠挖控制 (79)5.3.2钻爆设计 (80)5.3.3钻爆作业 (80)5.3.4开挖方法 (80)5.3.5连拱隧道 (80)5.3.6小净距隧道 (82)5.4初期支护与辅助工程措施 (82)5.4.1喷射混凝土 (82)5.4.2锚杆 (82)5.4.3钢架 (83)5.4.4钢筋网 (83)5.4.5超前锚杆支护 (83)5.4.6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支护 (84)5.4.7超前管棚支护 (84)5.4.8超前预注浆 (84)5.5仰拱与铺底 (85)5.5.1开挖 (85)5.5.2初期支护 (85)5.5.3二衬钢筋 (85)5.5.4混凝土施工 (85)5.6防水与排水 (85)5.7二次衬砌 (86)5.8监控量测 (87)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89)6.1总体要求 (89)6.2安全生产 (89)6.2.1一般规定 (89)6.2.2路基工程 (90)6.2.3路面工程 (90)6.2.4桥涵工程 (90)6.2.5隧道工程 (90)6.3文明施工 (92)6.3.1一般规定 (92)6.3.2路基工程 (94)6.3.3路面工程 (94)6.3.4桥涵工程 (94)6.3.5隧道工程 (95)6.4环境保护 (95)6.4.1一般规定 (95)6.4.2路基工程 (96)6.4.3路面工程 (96)6.4.4桥梁工程 (96)6.4.5隧道工程 (97)6.5交通组织 (98)6.5.1一般规定 (98)6.5.2准备工作 (98)6.5.3施工区安全管理 (98)6.5.4施工安全设施的布设 (100)6.5.5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注意因素 (101)6.5.6分项工程交通组织原则 (102)6.5.7通行路段养护管理 (104)7编制依据 (105)1工地建设1.1驻地建设1.1.1一般规定驻地建设一般包括建设单位驻地、监理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及工地试验室、第三方检测工地试验室的建设。
建设“平安工地” 打造“平安工程”

建设“平安工地” 打造“平安工程”建设“平安工地”打造“平安工程”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我省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确保六项规定动作不走样,并结合省情,做到自选动作有创新。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作基础得到全面夯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趋好。
一、统一思想,确保“平安工地”活动落实(一)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
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省迅速进行组织传达贯彻,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又先后召开了两次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在全省广泛宣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使参建各方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
(二)在活动安排上得到落实。
活动开始后,我厅组成4个专项督查组,对全省在建交通建设重点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分析、汇总,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
2010年9月底,对全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8个项目的“平安工地”建设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创建示范年六项规定动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2010年底,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组织“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自评工作,确定了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黄祁高速公路和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等3个示范项目和3个示范标段。
(三)在专项经费上给予保障。
省市各级交通建设安全监管部门依据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编制安全监管经费预算,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建设项目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应列支不低于工程投标价的1%作为施工安全专项资金,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超出合同规定总额的,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后,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承担超出部分的50%,并及时予以支付。
二、创新方法,提高“平安工地”活动实效(一)创立“三阶段”工作法,构筑事前控制“防护网”。
安全生产事故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反复性等特征,事前预防尤为重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皖政[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皖政〔2010〕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交通运输是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发展迅速,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初步形成。
但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投资不足、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征地拆迁困难等问题,交通运输发展与我省加速崛起的要求、与周边省份竞相发展的态势相比,还存在不相适应和不够协调的问题。
为适应我省推进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发挥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作用,现就加快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以高速公路、铁路、航空、高等级航道为主骨架,以国省干线公路网和干线航道为支撑,以高密度农村公路网为基础,以运输枢纽港站为节点,区域交通、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有机衔接,运输能力、交通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主要任务。
--高速公路。
到2015年底,高速公路基本建成“四纵八横”高速公路主骨架,消除断头路,实现高速公路联网成片,通车里程达到4200公里,力争达到4500公里,在建项目里程达到800公里左右,省内所有县城半小时内通达高速公路。
--干线公路。
以经济干线、出省通道、旅游干线、交通枢纽连接线等建设项目为重点,到2015年底,国省干线公路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中部分重点干线公路达到一级标准。
--农村公路。
升级改建一批连接中心城镇、农村人口密集聚居点的县道和乡道,实施危桥加固改造、安全保障工程,到2015年底,形成等级合理、结构完善、维护良好、便捷通畅的农村公路网。
安徽省高速公路详细介绍

高速公路总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所辖高速:G3京台高速合徐段、G40沪陕高速合宁段、G30连霍高速安徽段、G4001合肥绕城高速、合安、合巢芜、合淮阜、宁淮安徽段、高界、宣广、马芜、安景、沿江高速以多云天气为主,通行正常。
一、合宁高速公路合宁高速公路起自安徽省合肥西郊大蜀山,终于苏皖交壤的周庄,全长约133.43千米,为上海至成都的沪蓉公路和上海至伊宁312国道的重要组成部份。
合宁高速公路于1986年10月动工,1995年11月全线贯通。
合宁高速公路全长133.43千米,合宁高速公路于1991年10月4日建成通车.是安徽交通史上第一条高速公路;0K-31K(大龙段)于1995年9月底全线贯通。
合宁高速公路在1991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中,发挥了庞大作用,成为省会合肥通往外地的唯一通道,被群众称之为“救命路”。
1993年荣获交通部颁发的“全国十大公路工程”称号,1996年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徽十大重点工程”。
全线设有文集、大墅及吴庄3个效劳区和吴庄、全椒、大墅、肥东、龙塘、十八岗、机场、大蜀山8个收费站,现已成为安徽交通大动脉。
合宁高速公路于2002年完成了千米实验段改建任务,2003年3月进入规模施工时期,完成双幅62千米改建任务,2004年完成双幅千米及陇西立交、合徐南花滩段千米的改建任务。
2004年11月6日全线改建完工通车,共完成投资亿元。
通过改建,大大地改善了安徽的对外形象,提高了安徽第一路的通行能力。
二、合巢芜高速公路合巢芜高速公路是安徽省“八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是安徽省通往沿海经济发达地域的重要干线公路,也是国家计委主持的“长江三角洲综合运输网”计划中合肥-杭州综合运输网的一段。
工程起自肥东陇西立交,终止于和县雍镇,全长100千米,为全封锁、全立交、操纵出入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100千米/小时。
1992年12月动工建设,前两期工程于1995年12月完工,三期工程芜湖长江大桥北岸公路接线于2000年9月通车。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安徽省公路水运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的建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什么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国家法规,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由国务院于2003年11月24日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计8章71条。
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年-2030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二○一七年五月目录前言 (1)一、规划基础 (2)(一)发展形势 (2)(二)发展要求 (3)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4)(一)指导思想 (4)(二)基本原则 (4)(三)规划目标 (5)三、规划方案 (5)(一)总体规模 (5)(二)布局方案 (5)(三)远景展望 (6)四、高速公路命名与编号 (7)五、实施安排 (8)(一)近期实施计划 (8)(二)远期实施计划 (10)六、效果评价 (10)七、保障措施 (11)(一)强化规划衔接 (11)(二)强化资金保障 (11)(三)强化要素保障 (12)前言2005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要点》, 经过十年的建设,高速公路主骨架已经基本建成通车,有力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国务院、安徽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了多个区域发展、交通运输、城镇体系等相关规划, 对全省高速公路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经通车的高速公路交通量增长也较快,部分主通道路段交通拥堵已经常态化,急需扩容改造。
当前,安徽省高速公路网正处于网络形成到网络优化、基本适应到服务引领的关键阶段,距离《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要点》的规划期限也仅剩余四年时间,为满足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对高速公路网的新要求,系统性谋划安徽省未来高速公路发展,特编制了《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年-2030年)。
— 1 —一、规划基础(一)发展形势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要点》,到2020年全省将形成“四纵八横”高速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5500公里。
后期在五年发展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先后增加了沪渝高速铜陵连接线、宁洛高速公路凤阳支线、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接线、蚌埠-五河高速公路、岳武高速东延(无为-岳西段)、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等项目。
2013年5月,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编制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正式发布实施,安徽省新增了G3W德州至上饶、G1516盐城至洛阳、G42S上海至武汉、G4012溧阳至宁德4条国家高速公路。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12.09•【字号】皖交建管〔2016〕147号•【施行日期】2016.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年11月16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12月9日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公路水运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指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等服务。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交通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安徽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交办〔2011〕147号

安徽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交办〔2011〕1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交通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公路水运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档案法》等法律,以及国家交通运输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交通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交通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实施办法所称交通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鉴定、整理并归档的交通项目文件材料。
第四条交通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交通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交通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项目文件材料应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交通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开发项目档案信息资源,加强交通项目档案现代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和省重大交通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省公路、港航管理机构分别予以协助。
市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一般交通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市级公路、港航管理机构分别予以协助。
第十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及公路、港航管理机构应自觉接受项目所在地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十一条交通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交建(2024)65号)各市(省管市、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控股集团、省港航集团、省引江济淮集团,厅直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压实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4月17日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港口、航道、船闸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单位是指依法承担本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公司或者项目代建单位等各类项目管理机构。
第三条建设单位信用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
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建设单位上一年度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
建设单位发生严重不良行为,开展动态信用评价。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分为单个项目管理机构信用评分和建设单位综合信用评价两部分。
其中单个项目管理机构评分内容包括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计划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及其他行为等内容;建设单位综合信用评价由单个或多个项目管理机构信用评分按照投资额加权平均得分、奖励分和其他行为分等三部分构成。
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指南

安全生产组织设置与职责规定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明确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委会组成与主要职责(一)安委会组成主任:项目经理副主任:副经理(分管安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安保部部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二)安委会主要职责1.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及安全工作计划;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保障体系;3. 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班前会及“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工作;5. 落实“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7. 按规定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正确使用;8.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三)安委会主任岗位主要职责1. 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2. 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工作计划;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保障体系;4. 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适时开办“一线工人业余学校”;6. 组织落实“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7.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8.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正确使用;9.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10. 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合同段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理。
(四)安委会副主任岗位主要职责1.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2.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工作;4. 参与编制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和“十一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5. 负责“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落实;6. 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建管〔2016〕118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安徽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9月26日安徽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安全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综合、智慧、绿色、平安、法治、文明”六个交通的发展,促进全省公路发展转型升级,建设以质量优良为前提,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公路,实现公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高度重视公路、环境、社会各方面、各要素的关系,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发挥公路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全过程,强调均衡协调,突出建、管、养、运并重,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本细则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责任,接受、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质监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置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级交通运输质监机构)并委托其具体实施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设置质量监督机构,并委托其具体实施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未设置专职质量监督机构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质量监督人员。
2023年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进展,人们运用到平安生产,费用管理,管理规定,费用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我帮大家整理大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欢迎阅读保藏。
篇1:大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平安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平安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削减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大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财政部和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方法》、建设部《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省境内大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工程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平安生产费用是指大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施工平安标准,用于施工平安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选购和更新、平安施工措施的落实、平安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过程监控、专款专用'的原则。
其次章平安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编制工程概(预)算时,项目业主应当依据大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方法规定费率,计列平安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项目业主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施工平安生产条件及作业环境,确定所需的平安生产费用,单列平安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项目业主对工程项目的平安防护、平安施工有特别要求需增加平安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平安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计列的平安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平安生产费用总额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三章使用范围第八条平安生产费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平安防护措施费用1."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硬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2.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爬梯、平安网、平安棚等相关设施费用;3.平安警示(生产、交通)、警告标志、标牌及平安宣扬设施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4.其它平安防护费用。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办法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总体要求1。
我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和达标考核评价适用本办法,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2。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本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项目。
3。
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标准》,负责对辖区直接监管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及时上报考核评价结果,省交通运输厅适时组织抽查。
4. 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考核评价程序5。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标准》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6.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标准》,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7.当年完工项目,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标准》,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从业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三、考核评价方法8.“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采用基本考核与标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标准考核内容采用交通运输部考核标准;基本考核内容为我省自定标准.(详见附录)9.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10.考核频次。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电子版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交通控=公路建设事业部(以下简称“建设事业部”)负责的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及长江公路大桥等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合同文件中专门列支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计量支付、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路基、路面、机电、交通安全、绿化、环保工程等项目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不低于合同价的1.5%。
第六条房建工程项目(含附属、配套及专项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不低于合同价的2%。
第七条提前的安全生产费用数额为计量支付的最高限额,不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的限额。
确因项目建设条件复杂需要增加和提高标准的,由项目办报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变更确定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第八条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一)宣传、教育、培训费。
1、“三类人员”继续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等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参加的教育培训;3、三级教育:新进工地的作业人员按规定必须接受企业、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4、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5、学习资料:安全生产宣传书、报、宣传画、光盘;6、宣传资料: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制作的展板、条幅等。
(二)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费。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演练。
(三)隐患评估和整改费。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隐患,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的评估、监控活动和治理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填报日期:年月日
安全责任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安全责任登记表格由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分别填写,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
2. 表1、表2作为项目监督申请附件一同报项目质监机构。
3. 表3-5为参考格式,具体表格和内容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提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责任单位及时填写,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备备查。
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
其中,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应分解到单位工程。
安全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期,不得缺漏。
项目法人对安全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和及时性负责。
4.《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证书及编号”填写勘察设计人员“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勘察设计在岗时间。
5.《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证书及编号”填写“三类人员”证书及等级和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在岗时间。
6.《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单位名称”栏上加盖监理单位公章,“证书及编号”填写监理证书及等级和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实际在岗时间。
项目法人可参照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开展工地试验室安全责任登记。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汇总表
注:本表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填报,内容可增加;施工、监理单位以附表方式填写,可另附页。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
填表人:年月日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
如系代建单位,亦应按要求填写本表。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
填表人:年月日
注:本表由勘察设计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若勘察、设计系两个单位,则分别填报。
如有分包,勘察设计单位应填写本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管理的责任人。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
注:本表为总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建设单位可参照此表按单位工程制定新的表格分别填写备案(单位工程责任登记表中,删除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栏);若涉及分包工程,由业主单位参照此表另行填报;设二级监理机构的,由驻地办签署初审意见。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
填表人:年月日
注:本表为总表,由监理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建设单位可参照此表按单位工程制定新的表格分别填写备案;由总监办和驻地监理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填报,内容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