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doc

合集下载

企业破产后的注意事项

企业破产后的注意事项

企业破产后的注意事项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清偿债务,或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利润下降,无法维持企业正常运营,最终导致清算或破产的一种状态。

在企业破产后,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 维护员工权益企业破产后,员工的权益会受到影响。

企业应尽量兑现员工的工资、社保等法定福利,同时应尽量为员工协调其他就业机会,保障员工的生活和合法权益。

如果企业无法按时支付员工的薪资等福利待遇,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缓期或分期偿还。

2. 承担债务责任企业破产后,企业若有未清偿的债务,应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如果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违法经营等原因导致破产,负责人应对企业的债务负全部或部分责任,个人资产需承担清偿的债务。

有些情况下,企业的债务可能会影响股东权益,股东需要严格掌握情况,按法律程序承担相应责任。

3. 遵守法律程序企业破产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包括各种清偿、清理、清算等行为。

企业应提交相关材料,并按法律程序完成清偿和清理,尽量还清债务,保障相关人员的权益。

如果企业出现诈骗、逃脱债务清算等情况,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4. 寻找重组机会虽然企业破产会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但重组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企业应尽可能多地寻找各种重组机会,包括寻找新的投资者,充值资金等,以尽快走出困境,重建企业信誉度。

5. 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企业在破产后,应积极与债权人等相关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争取偿还债务的机会并实现合作共赢。

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实现合作,例如通过依法申请重组,制定可行可信的计划等,以赢得债权人等重要方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企业破产后应重视员工的权益维护,承担债务责任,合法遵守破产程序,寻求重组机会,并与债权人等方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企业尽快度过难关。

公司如果倒闭了怎么办

公司如果倒闭了怎么办

公司如果倒闭了怎么办公司倒闭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对于公司的倒闭来说,公司如果倒闭的话,要按照公司倒闭的要求来进行倒闭,那么公司倒闭的这种情况如果出现的话怎么办呢?倒闭了又该如何去处理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公司如果倒闭了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如果倒闭了怎么办一般公司倒闭是由老板经营不善引起的,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职员上班超过半年,就要按一年计算,补偿大家一个月的工资。

也就是说公司解散时除了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有相应的补偿。

万一十分不幸的遇到了企业倒闭的情况而没有拿到工资和赔偿的话,也不要自认倒霉,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宣布破产重整后处理方式1、破产重整后,公司有可能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会拍卖掉企业所有的资产,来还清所有负债,之后如果仍有多的资产所有股东再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那么就表示公司股票完全退出市场。

2、公司股票也有可能转移至三板市场进行交易,但对投资者来说,无论在不在老三板交易,等同于退市了。

如果该公司在老三板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申请到主板交易。

通常,破产重整大概率会导致散户投资者出现亏损情况,因此能在退市整理期卖掉股票就卖掉,这样才能挽回一点损失。

三、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另外,在重整期间,如果允许出资人转让股权,将会导致债务人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是本来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财务更加困难,从而直接影响重整程序的进行。

此外,如果允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股权,那么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

因此,《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债务人股票价格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债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对债务人具有利害关系而继续竭尽全力为债务人服务。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docx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docx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7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3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规范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辖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施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关于破产申请与受理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第五条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第六条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6章 企业破产法

第6章 企业破产法
2.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破产程序开始后,无论是重整、 和解还是破产清算,都需要对债务人的财产、经营、权利行使进行管理。由于在破产清算的预期下, 债务人及其管理层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各当事人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因此,有必要设立中 立的专门机构,即破产管理人执行破产程序,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
0 6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破产的原因、企业破产的申请与 受理、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程序终止等内容; 重点阐述了有关债务人的义务、债务人财产、破产清算、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并解释了有关破产的关联问题。
第一 节
企0业破产法0概述 0
2
3
4
一、破产的概念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 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被清算的法律后果。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限定为企业法人,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 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因此,合伙企业、个人 独资企业破产对《破产法》的适用,将由有关法律规定。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破产法》没有 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 节
以清偿全部债务。
(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
三、企业破产法的概念
企业破产法,是指调整因企业破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破产程序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企业破产法包括企业破产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破产法》的制定与施行,对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 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破产法律风险与解决方案

企业破产法律风险与解决方案

企业破产法律风险与解决方案【企业破产法律风险与解决方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资不抵债或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偿还债务的状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就企业破产法律风险及其解决方案展开探讨。

一、企业破产法律风险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破产法律风险具有普遍性和复杂性。

企业面临的破产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债务违约风险:企业若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则可能面临债权人起诉,导致破产申请的风险。

2. 金融风险: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包括股票价格下跌、资金链断裂等,在金融市场上面临的风险使得企业可能无法继续经营,进而陷入破产状态。

3. 法律诉讼风险:企业涉及的法律纠纷可能导致巨额赔偿或罚款,给企业造成沉重打击,甚至导致破产。

4. 资金缺口风险:企业若经营不善或管理不当,有可能面临资金缺口,无法满足债务偿还的需求,从而引发破产的风险。

二、解决方案为了应对企业破产法律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以降低风险并保障企业的持续经营。

1. 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合理控制债务风险、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预警能力等。

2. 加强合规管理: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避免触犯法律,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的合规审查机制。

3. 多元化融资渠道:企业应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减少对某一特定金融机构的依赖。

通过多元化融资,企业可以分散融资风险,提高企业抵御破产风险的能力。

4. 加强法律意识:企业应加强法律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确保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不违反法律。

5. 寻求专业帮助:当企业面临严重破产风险时,可以寻求相关专业机构的帮助,如法律事务所、企业破产管理机构等,以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尽量避免破产发生或降低破产损失。

三、结语企业破产法律风险是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挑战。

企业应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和合规控制,寻找多元化融资渠道,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支持,以提高企业抵御破产风险的能力,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

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

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

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各方利益,经济法在企业破产的处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进行探讨。

一、破产制度的概述破产制度是指当企业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时,由法院或相关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立案、组织清算,以保护企业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破产制度的出现,旨在防止企业以违法手段逃避债务,维护市场信誉和稳定经济秩序。

二、破产的法律后果根据经济法的规定,企业一旦被判定破产,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 财产处置:破产法规定了企业财产的处置方式,包括拍卖、变卖等,并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2. 债务豁免:对于无力清偿债务的企业,破产法允许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或减免,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3. 业务停止:破产程序进行期间,企业的业务将停止运营,以配合清算工作的开展。

4. 员工保护:破产法规定了对企业员工的保护措施,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三、破产程序的主要流程在企业破产处理中,经济法规定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破产申请:企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破产立案。

2. 破产审查:法院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债务清单、资产评估等。

3. 清算组织:根据审查结果,法院将组织清算组对企业财产进行处置和债务清偿。

4. 财产分配:清算组将根据法定顺序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优先满足员工工资、税款等权益。

5. 结案程序:当企业财产清算完毕并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后,法院将宣布破产程序结束。

四、经济法对企业破产处理的意义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1. 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对企业破产进行规范,避免企业利用破产逃避债务,维护了市场秩序的公正性和诚信性。

2. 保护各方权益:破产程序的开展,确保了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维护了债权人、员工等权益。

3. 促进企业重组:破产程序为企业的重组提供了机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实现经营转型。

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全民所有制企业自主经营,加强经济责任制和民主管理,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保护俩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第三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第四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五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第二章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第八条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十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 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本法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有关材料;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 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五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第三章债权人会议第十三条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第十四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第十五条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第十六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 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第四章和解和整顿第十七条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超过两年;第十八条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应当规定企业清偿债务的期限;第十九条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 经人民法院认可后, 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企业的整顿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企业整顿方案应当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整顿情况应当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听取意见;企业整顿的情况应当定期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第二十一条整顿期间,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一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二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三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第二十二条经过整顿,企业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对该企业的破产程序并且予以公告;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企业破产,并且按照本法第九条的规定重新登记债权;第五章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一依照本法第三条的规定应当宣告破产的;二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终结整顿的;三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二十六条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第二十七条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保管本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前,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第二十八条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第二十九条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第三十条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第三十一条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 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第三十二条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第三十四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第三十六条破产财产中的成套设备 ,应当整体出售;不能整体出售的,可以分散出售;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第三十八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第三十九条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条破产企业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清偿;第四十一条破产企业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 , 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 , 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法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试行的具体部署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破产的人能订立合同吗

破产的人能订立合同吗

破产的人能订立合同吗公司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资金链断裂的一些问题,导致公司破产的话,往往需要按照公司破产的程序来进行公司的破产,那么对于公司的破产来说,公司如果破产的话,还能不能够去订立相应的合同呢。

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破产的人能订立合同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破产的人能订立合同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是有一定职权的,破产管理人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二、企业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2、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三、公司破产员工怎么办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破产了还能行政处罚吗

企业破产了还能行政处罚吗

一、企业破产了还能行政处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对象,破产企业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但行政处罚需要遵守合法合理、适度原则。

企业破产了还能行政处罚吗二、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1)针对的对象不同。

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

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

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

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

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

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

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正文。

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1、事实:(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

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

相关单位和个人,涉案违法物品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进渠道、数量、货值、违法所得、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违法行为定性及相应的违法后果等内容应写全。

叙述一般应当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案情,并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

对影响自由裁量的从重或者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等情形,执法人员也应当写明。

新加坡企业破产法律后果(3篇)

新加坡企业破产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它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如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环境变化、资金链断裂等。

在新加坡,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债务人的责任承担、企业的清算与重组等。

本文将从新加坡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其在债权债务关系、企业清算、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二、新加坡企业破产的法律程序1. 破产申请在新加坡,企业破产的法律程序首先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新加坡破产管理局(Bankruptcy Board of Singapore)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经审查后,破产管理局将决定是否启动破产程序。

2. 破产声明破产管理局批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将被宣告破产。

破产声明由破产管理局发布,并通知所有债权人。

3. 破产管理破产管理是指破产管理局指派一名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和清算。

破产管理人负责处理债权人的申报、清偿债务、分配财产等事务。

4.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偿还债务。

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将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然后偿还无担保债权。

5. 破产结束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管理局将发布破产结束声明,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三、新加坡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的权益保护(1)债权申报: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有权向破产管理局申报债权。

破产管理局将审查债权人的申报,并在破产声明中列明所有已申报债权。

(2)债权清偿: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制定债权清偿方案。

在清偿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将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然后偿还无担保债权。

(3)债权保全:破产程序期间,债权人不得对破产企业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等。

2. 债务人的责任承担(1)债务免除:破产程序结束后,债务人对已申报的债务免除责任。

(2)追偿权限制:破产程序期间,债权人不得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3)法律责任:债务人如故意隐瞒财产、虚构债务、妨碍破产程序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之后的法律后果(3篇)

企业破产之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由破产清算组对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以偿还债务的行为。

企业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的调整。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企业破产之后的法律后果。

二、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的权利(1)债权申报与确认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

破产清算组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是否存在,以及债权的数额和性质。

经确认的债权,债权人有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2)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是破产程序的核心环节。

破产清算组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和债权数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按照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2. 股东的权利(1)股权丧失企业破产后,股东持有的股权因破产清算而丧失。

股东不能再对企业享有任何权利。

(2)股权回购在特定情况下,如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财产有剩余,股东有权要求破产清算组回购其股权。

3. 企业职工的权利(1)劳动关系解除企业破产后,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

职工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2)职工安置破产清算组应依法对企业职工进行安置,包括提供再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等。

4. 破产企业的法律责任(1)清算责任破产清算组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并依法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成员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利益。

(2)赔偿责任破产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如虚假破产、隐匿财产等,清算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相关法律责任(1)破产申请人的责任破产申请人有误导、欺诈等行为,导致破产程序不合法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破产清算组成员的责任破产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如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结论企业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涉及多方利益。

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

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

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破产是指当一个企业或个人无力支付其负债时,根据法律程序,通过清算资产以偿还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的过程。

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程序上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分别说明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

一、企业破产的法律程序企业破产是指一家企业无力偿还其债务,无法正常运营,无法保持正常经营活动的状态。

下面是企业破产的法律程序:1. 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通常由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可以根据欠款金额和欠款期限来决定是否要求破产清算。

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问题来决定是否申请破产清算。

一旦申请被接受,破产程序开始。

2. 临时破产管理员的任命法院会委任一名临时破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

临时破产管理员会收集企业资产信息,并对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3. 资产清算在资产清算阶段,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进行资产调查,并评估资产价值。

然后,破产管理人将出售或变现企业的资产,并将所得款项分配给债权人。

如果债权人达成协议,可以进行债务重组。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同意减少部分借款本金或者调整还款期限,以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5. 破产清算的结束企业破产程序在资产清算或债务重组结束后终止。

一旦破产程序结束,企业将被宣布破产,并正式注销。

二、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个人破产是指一个人无力偿还其债务,经法院审查确认后,通过清算个人资产或进行债务重组来解决债务问题。

下面是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1. 申请个人破产个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和债务证据,以及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

2. 破产案件的审查和确认法院会对个人破产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破产申请。

如果法院认为破产申请符合法律要求,会对个人进行破产确认。

3. 破产管理人的任命破产程序开始后,法院会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来管理和监督个人破产过程。

破产管理人有权对个人财产进行评估并进行清算。

个人破产程序中,个人可以申请债务重组。

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与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与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与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无力偿还债务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资产清算以偿还债务的一种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与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也日渐完善,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发展。

本文将介绍企业破产与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并探讨其对企业发展的意义。

一、企业破产程序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法律规定一系列程序和流程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首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后,会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

如果企业确实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将裁定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清算程序包括债务核实、资产评估、资产拍卖等环节,以实现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此外,破产程序还规定了职工权益的保障。

在破产清算中,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得到支付。

对于因企业破产而丧失工作的职工,法律也规定了相关补偿措施,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二、企业债务重组除了破产清算外,法律还提供了企业债务重组的法律机制。

债务重组是指企业与债权人通过协商、重组协议等方式,达成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协议,以实现企业的经营持续性和债务的合理调整。

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企业破产法》和《债务重组办法》等文件中。

在债务重组中,企业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并制定重组方案。

重组方案一般包括债务减免、债务转股、债务兑换等方式,以减轻企业的债务压力。

债务重组的程序一般包括债权人大会、债务人申请、债务重整管理人的选举等环节。

三、企业发展的意义企业破产与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破产法的出台和完善使得企业面临破产时不再盲目进行清算,而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尽可能保留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为企业复苏创造了条件。

其次,债务重组机制为企业提供了通过协商、重组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途径。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多数债权人可以依法对少数不合作的债权人进行强制约束,加强了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企业破产重整的法律后果(3篇)

企业破产重整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破产重整是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企业摆脱经营困境,恢复生产经营,实现债务清偿。

然而,企业破产重整并非一帆风顺,其中涉及诸多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企业破产重整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其对债务人、债权人、员工、社会等方面的影响。

二、企业破产重整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权益的保护(1)优先受偿权: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得到法律保障。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债权。

这有助于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优先保障。

(2)债权申报与确认: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负责审查、确认债权。

经确认的债权,债权人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3)债权转让与豁免: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可依法转让其债权,或与管理人协商豁免部分债权。

2. 债务人权益的保护(1)债务减免: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人可依法申请减免部分债务。

经法院裁定,债务人可减少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

(2)债务重组:债务人可与管理人协商,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负担。

(3)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继续经营,维持企业运营。

3. 员工权益的保护(1)工资支付: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得到保障。

管理人需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劳动合同解除与续签:破产重整期间,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续签需遵循法定程序。

经法院裁定,劳动合同可依法解除或续签。

(3)员工安置:破产重整结束后,债务人需对员工进行安置,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4. 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影响(1)社会稳定:企业破产重整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减少失业人员,降低社会风险。

(2)经济发展:企业破产重整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通过破产重整,企业可摆脱债务负担,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结论企业破产重整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员工和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God will not treat hardworking people badly, nor will he sympathize with fake hardworking people. It knows howhard you work.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企业的董事还有监事以及违反了忠实义务的人都会承担民事的责任;对于债务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拒不向法院进行提交真实的信息,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的处罚。

一、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六条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第一百三十条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倒闭风险

企业倒闭风险

企业倒闭风险第一节实务中企业在短、中期倒闭的各类迹象一、企业倒闭的概述企业经营走下坡路的要紧原因在于整体市场需求出现了不利的变化:竞争加剧、高成本结构、财务操纵不足、管理薄弱、大项目以失败告终、营销活动较少、收购来的业务表现不佳及质量低下。

如未加以制止,将可能导致企业在到期日无力偿还债务。

即使企业的资产大于负债,但是假如不能将这些资产变现,则该企业仍无法偿还债务。

假如企业在很长的期间内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资本回报,也可能会发生企业倒闭。

假如获利能力没有问题,那可能是行业或者经济存在大问题。

尽管是以财务术语表述的,但是企业倒闭的背后原因却常常不是财务问题,而是与企业根据所处环境的改变进行调整的能力有很大关系。

上述问题中,有些并非策略问题。

通过实施适当的管理会计,能够在不改变策略的情况下降低成本,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及操纵,改善项目管理及质量操纵系统。

利用信息技术时,应始终遵循这一理念,即策略管理是建立在完善的经营管理之上的。

从长期来看,没有一项策略能够弥补经营效率的不足。

但是,在上述问题中,有许多事项与市场的变化及竞争的方式有关。

策略要紧就是为了促使企业按照这些变化做出调整,因此"假如一家机构未能随市场做出快速改变,则说明其战略是失败的。

(一)企业倒闭的要紧原因1.企业总体环境企业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务必考虑可能影响企业的总体环境。

当企业制定自己的战略时应该将这些环境因素考虑在内。

总体环境中,可能影响企业业绩状况的因素是行业衰退。

结果是,在这样一个时期由于决策考虑不周全而新成立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困难。

企业没有足够长的时间在更通常的环境中去经历其他事件。

由于投资失败后缺乏灵活性,总体环境对企业能否在失败中恢复过来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扩张计划的失败,并不仅仅是总体环境影响的结果,而更可能是管理部门没有准确分析所造成的。

总体环境的其他因素,如金融市场是熊市或者行业正处于衰退期,都可能会加快企业失败的过程。

法律法规:企业倒闭和破产区别是什么?

法律法规:企业倒闭和破产区别是什么?

企业倒闭和破产区别是什么?
小编希望企业倒闭和破产区别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很多人不了解企业倒闭和破产的区别,认为企业破产等同于倒闭,虽然两者都是企业经营不善而采取的措施,但是企业破产的范围大于倒闭,其两者的赔偿制度也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了解两者赔偿的区别,导致利益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了解两者的区别有一定的必要性。

那么企业倒闭和破产区别及申请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将在文章中作出详细解答。

一、企业破产与倒闭有什么区别
破产的情形包含倒闭,也有破产重组的情形,所以破产的范围宽于倒闭;
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

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倒闭,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

破产还有生产能力,属于是资本和债务相抵或相差不是很多。

倒闭是企业丧失了生产活力。

二者都是企业开不下去了才采取的措施。

企业破产是可以申请破产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依照我国《》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

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然后将进行分配。

对已广大职工而言,更关心的是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当保护。

那么,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做个大致了解。

一、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的规定,优先获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和基本费用以及法律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后重新自主就业。

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但经管理人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管理人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合同,并非以管理人的名义,并且与清算无
关,应当认定无效。

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只有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之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此时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正式消灭。

二、企业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综上所述,在经济社会,企业破产的情况十分普遍。

企业,要向当地法院提出,经过破产清算后,企业要承担职工的工资报酬、支付债权人的。

如果企业因为经营违法而被吊销破产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企业法人要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