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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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有专长人员的管理,为其提供成长的快速通道,广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公司决定成立XXXXX公司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工程技术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分别对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中的优秀人才进行选拔与培养,是公司的非专职常设机构。
专家选拔、聘任及管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查、推荐和管理。
专家选拔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由工程技术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公司专家选拔、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各项管理工作;
2、决策委员会管理工作;
3、决定公司一级专家人选。
二、工程技术分委会组织机构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工程技术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工程技术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三、经营管理分委会组织机构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经营管理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经营管理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以上人员分别自动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核委员会,其中参加专家评审或已经成为专家的人员自动取消资格。
四、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劳动人事处和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专家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委员会指示及决策,组织有关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各项任务;
3、向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五、工程技术分委会办公室
主任:
成员: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专家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工程技术分委会要求及指示,组织有关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各项任务;
3、向工程技术分委会汇报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六、经营管理分委会办公室
主任:
成员:劳动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专家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经营管理分委会要求及指示,组织有关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各项任务;
3、向经营管理分委会汇报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委员会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适用范围
专家选拔在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直接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中进行。
获得XX公司和XX技术院各级专家荣誉称号的人员直接认定为公司级专家,但不再享受奖励待遇。
获得公司各级专家荣誉称号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XXXX公司和XXXX技术院各级专家的申报评审。
第四章专家分类
工程技术专家选拔的专业分三类:送电、变电、综合(综合类指除送电、变电专业外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专业,如土建、机械、通信等)。
经营管理专家选拔的专业分六类:财务、计划、人力资源、物资、企管、政工。
申报专家的人员,每次只能申报一类。
第五章专家级别及聘任年限
公司专家选拔分三个级别:
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
以上专家聘期均为两年。
第六章专家的数量
专家每两年选拔一届,每届选拔专家名额为工程技术一级专家11人,二级专家17人,三级专家28人(分别约占工程技术人员的2%、3%、5%)。
经营管理一级专家7人,二级专家11人,三级专家18人(分别约占经营管理人员的2%、3%、5%)。
因申报人资格不够,未通过评审,允许空额。
已取得XXXX公司或XXXX技术院各级专家荣誉称号而直接认定为公司一级专家的人员不占此名额。
第七章专家的选聘程序
专家选拔由“专家评委会”操作具体工作,行使评审职责,审议讨论申报人材料并投票表决,详细流程见下图:
第八章申报条件
工程技术类:
一、申报一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
2、有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曾担任过项目总工或同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机关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或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聘任使用。
二、申报二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其工作岗位必须为专业组长或同级及以上的人员(机关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
2、有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三、申报三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初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有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经营管理类
一、申报一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
2、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曾担任过相关专业负责人 (机关
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
3、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聘任使用。
二、申报二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中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其工作岗位必须为专业组长或同级及以上的人员(机关处室人员需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专业工作);
2、有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三、申报三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初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有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在申报过程中,如申报者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取消下届专家的申报资格。
第九章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审阅及评议各单位推荐的申报者材料,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三分之二为通过。
如通过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则按照得票数排名取靠前者;如得票排名相同,则对排名相同人员进行第二轮投票,直至分出先后。
评审和投票过程要先从“一级专家”开始,投票未通过但同意降级评审的申请者随同申报“二级专家”的人员参加“二级专家”选拔,投票未通过但同意降级评审,并且符合三级专家申报条件的申请者随同申报“三级专家”的人员参加“三级专家”的选拔。
第十章专家的职责
一、工程技术专家职责
1、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施工生产技术,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积极组织推动本专业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作,向科学要效益,促进电力施工生产技术及工艺的进步;
2、坚持技术理论学习,更新知识,以适应科技工作的需要,积极参加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技能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积极培养技能人才,促进电力施工生产技术队伍建设。
3、参加本单位、部门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贯彻实施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逐步改进和充实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4、参加本单位、部门所属施工项目总体方案的制定和施工技术的控制工作,参加或组织重要项目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对重要的施工技术措施参与讨论审批,牵头解决工程施工中重要的技术问题,特殊项目的施工方案技术资料编写、审核及技术培训工作,并指导实施;
5、积极推行现代管理技术,促进施工和技术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技术进步,不断地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6、努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参加QC质量活动。
7、参加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攻关活动,对公司重大技能项目提出可行性分析;
8、深入施工生产现场,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质量缺陷、运行故障等,提出技术分析和解决措施,并积极指导组织实施;
9、完成公司指定的技术任务和日常业务工作。
二、经营管理专家职责
1、坚持理论学习,更新知识,以适应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在本专业起主导及引领作用。
2、协助本单位、部门制定经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政策,
3、参加本单位、部门的经营管理会议,针对发展和决策提出建议。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跟踪制度、政策实施效果,做好总结、改进、提高等工作。
5、积极推行现代管理知识,促进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管理进步;
6、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和日常业务工作,为公司管理献计献策。
第十一章专家的工作目标
专家要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知识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并认真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一、工程技术专家工作目标
1、一级专家:
①完成一项以上科技成果,并获得公司级以上的荣誉;
②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
③完成委员会交给的科技项目开发任务;
④必须传、帮、带1名及以上年轻技术人员,并有所成绩;
⑤完成两项以上重大施工方案或攻关项目;
⑥对公司的技术发展、开发、研究提出有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2、二级专家:
①完成一项以上科技成果,并获得公司级荣誉;
②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
③完成委员会交给的科技项目开发任务;
④必须传、帮、带1名年轻技术人员,并有所成绩;
⑤完成一项以上重大施工方案或攻关项目;
⑥对公司的技术发展、开发、研究提出有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3、三级专家:
①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
②完成委员会交给的科技项目开发任务;
③完成一项以上重大施工方案或攻关项目;
④对公司的技术发展、开发、研究提出有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二、经营管理专家工作目标
1、一级专家:
①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
②完成委员会交给的管理项目开发任务;
③必须传、帮、带1名及以上年轻专业人员,并有所成绩;
④对公司的管理发展、开发、研究提出有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2、二级专家:
①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
②完成委员会交给的管理项目开发任务;
③必须传、帮、带1名年轻专业人员,并有所成绩;
④对公司的管理发展、开发、研究提出有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3、三级专家:
①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
②完成委员会交给的管理项目开发任务;
③对公司的管理发展、开发、研究提出有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章专家的考核
专家考核委员会负责对专家的考核工作。
每年组织一次,主要对专家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履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对专家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根据结果给予奖励。
专家在任期内只要出现一次考核结果不合格,取消其下一届专家评审资格。
第十三章专家的解聘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解聘其专家资格:
一、工程技术专家
1、触犯国家法律,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2、发生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人。
3、在施工生产中有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4、担任专家期间未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的。
5、聘任期满。
6、工作关系脱离XXXXX公司。
7、退休。
二、经营管理专家
1、触犯国家法律,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2、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4、担任专家期间未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的。
5、聘任期满。
6、工作关系脱离XXXXX公司。
7、退休。
第十四章奖励和激励机制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奖励专家在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勉励专家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各级专家进行奖励。
标准如下:
本办法解释权归委员会。
附件一:
XXXXX公司技术专家评审申报表
XXXXX公司经营管理专家评审申报表
附件二:
申报材料清单1.专家评审申报表;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发表论文或技术报告等。
以上材料均要求使用A4纸,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