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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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与急救工作,不断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保护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永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整合全市助产医疗保健机构的优势资源,形成合力,保证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的畅通,进一步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以镇妇幼保健院牵头,综合村级卫生组织共同参与的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治疗体系。

(一)阎店楼中心卫生院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指挥中心。

阎店楼中心卫生院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于阎店楼中心卫生院,程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阎店楼中心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办公室成员:孙珊珊

主要负责本乡镇内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文件及具体组织架构等材料报眉山市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指挥中心备案。

三、工作原则和职责

工作原则:

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应以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遵循就近救治、区域协调原则。

工作职责:

(一)高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指挥中心。

1.制定《阎店楼中心卫生院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实施方案》,明确各级领导、专家、管理人员职责,组建强有力的专家团队,健全各级管理制度,完善早期发现、诊断、急救、转诊、专家抢救治疗的管理运行机制。

2.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对妇幼卫生投入,为各级助产机构配置高科技含量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救护车辆及医疗仪器设备。

3.解决全镇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协调市中心血站和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全力配合救治工作。

4.定期组织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和疑难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病例评审,督查和评估转诊救治网络运行成效。

(二)阎店楼中心卫生院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指挥中心办公室。

1.在市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协调调度能力。组织市级专家有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高高危

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技术水平。

2. 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急救转诊工作流程,全天候接受和安排市级及各区县分中心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抢救、转诊和住院救治等。

3.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专家组专家要关爱每一位孕妇、新生儿,创一流业绩,树良好医德,做孕妇、新生儿的贴心保健医师。

4.支援乡镇培养产科、儿科医师,提高业务水平。参加对乡镇急救工作的检查指导。

5.配强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备,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在岗,对不能处理的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接到呼救电话后,以最快时间联系县级、省级机构,派出专家、车辆、必要的急救药械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救工作,当地不能救治的且病情允许的及时转回市级医疗保健机构救治。因病情危重需要转诊省级医院时,经接诊专家团队会诊确认符合转院指征且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转诊,对病情危重不宜转诊者,原则上应邀请省级医院派出专家来现场指导和参与救治。

6.收集汇总全市转诊急救工作信息,定期向指挥中心报告工作,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规范做好资料归档。

(三)区县级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分中心。

1.在区县卫计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高危急重症孕产妇

和新生儿急救工作,接受乡级助产机构转诊,对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评估诊断,并指导乡镇卫生院动态管理、监护。

2.负责对不能救治的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与眉山市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请市级专家协助救治或转至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3.负责全县孕产妇、新生儿保健管理及信息管理。收集高危孕产妇信息,做好跟踪管理和应急预案。

(四)乡镇级急救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对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应立即报告县(区)孕产妇危急症和新生儿抢救分中心,并尽快转送到上级抢救治疗。

2.负责孕妇产后42天健康检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3.乡镇卫生院妇保人员要准确掌握全乡镇高危孕妇和新生儿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危急状况,立即转送。

4.定期召开急救转诊工作会议,对各村急救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五)村级急救职责。

1.乡村医生要掌握本村孕产妇、新生儿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孕产妇管理卡册。

2.每年对孕产妇产前访视不少于5次,对产妇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筛选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报告并转诊上

级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治疗。

3.在不能通行急救车的村级急救小组负责组织对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全程监护运送到车辆能到达地段。

四、建立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流程

为确保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了《眉山市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流程》(见附件1),并提出以下要求认真落实。

(一)各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二)初诊医院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及时发现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填写“阎店楼中心卫生院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单”(附件2),一式三份,第一联留本院,第二联交转诊医院,第三联由接诊医院填写后反馈给转诊医院存档。

(三)初诊医院经评估后需请专家出诊、会诊时,应及时与各区县分中心联系,若病情需要市级专家团队协助的由各区县分中心联系市级指挥中心办公室。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派出相关县级专家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如直接转诊必须安排医护人员负责护送,同时第一时间联系市级指挥中心,由市级指挥中心安排医院做好接诊准备,简化接诊程序,接诊后直接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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