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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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卫计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频次
抽查 方式
备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治理。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治理方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 健康的监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 职业健康的监督治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 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方式
备注
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治理 工作。
《医疗用毒性药品治理方法》
第十一条违反本方法的规定,擅自生产、 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以 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并处以 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五至十倍罚款。情节严峻、 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以下监督检查职责: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医疗机构的 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 督检查;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 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 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 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20%
1次/年
现场检 查
7
医疗机构药事 治理督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 治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治理工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出版物发行单位
临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场抽查
网络巡查
7
对印刷业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1、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兼营或变更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情况;
2、是否存在印刷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品的情况;
3、是否存在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情况;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备注
1
对娱乐场所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1、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
2、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
3、游艺娱乐场所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3、在其报纸上发表新闻报道是否登载作者真实姓名;是否存在一号多版的情况;
4、是否存在出版不同开版的报纸或者部分版页单独发行的情况;
5、是否存在刊登广告未在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或者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的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报纸出版单位
临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场抽查
8、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的情况;
9、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复制单位或擅自从事复制业务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情况;
11、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许可审批事项或监管事项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血液安全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血液安全 放射卫生、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 况、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血液安全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广告、依法执业情况
第 2 页,共 13 页
序号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抽查对象 (企业、个人名称)
永春李佩珍儿科诊所 永春李宗明内科诊所 永春县五里街镇高垅村第二卫生 所 永春县下洋镇大荣村第二卫生所 永春县东关镇外碧村卫生所 永春县下洋镇下洋村卫生所 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第二卫生所 永春黄慧晶中医内科诊所 永春吴玉专中医内科诊所 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第三卫生所 永春县锦斗镇洪内村卫生所 永春肖培植内科诊所 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第二卫生 所 永春县湖洋镇桃美村卫生所 永春县湖洋镇桃源村卫生所 永春颜少琼中医内科诊所 永春便民内科诊所 永春一中口内科诊所 永春县石鼓镇桃星社区第二卫生 所 永春郑智鸿中医内科诊所 永春碧婷全科诊所 永春吉安祥中医内科诊所 永春涂志敏中医内科诊所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公示信息和年度报告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是否能够通过住所取得联系。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

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本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和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的查处和督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实地
Hale Waihona Puke 核查每个月随机抽查不少于10%的项目
3
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
3.《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市〔2015〕35号)。
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的通知》(鲁建建字〔2013〕27号)。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执法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随机抽查依据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
1.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
3.就业促进法
4.社会保险法
5.工会法
6.民办教育促进法
7.《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8.《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9.《失业保险条例》
10.《工伤保险条例》
1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2.《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1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6.《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7.《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8.《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19.《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20.《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2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23.《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2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25.《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26.《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7.《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二、事项清单。

市商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模板】

市商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模板】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3%
每年度不少于两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8年第6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
对外劳务合作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备用金缴纳情况监督检查
2012年8月10日《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实施后,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3%
每年度不少于两次
问卷发函、书面审核、必要时现场核查
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XX市商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比例检查频次源自检查方式检查
主体
检查
依据
类别
抽查
事项
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规模发卡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5%
每年度不少于两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2.《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九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内的乡村医生
5%以上
按主体随机抽查
每月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考核、依法注册、依法执业抽查
《护士条例》、《机构内的护士
5%以上
按主体随机抽查
每月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4
港澳药剂师、护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依法执业抽查
血站
5%以上
按主体随机抽查
每月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8
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执业活动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医疗机构
5%以上
按主体随机抽查
每月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9
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活动抽查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医疗机构
5%以上
按主体随机抽查
每月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0
医疗机构使用、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情况抽查
医疗卫生机构
5%以上
按主体随机抽查
每月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室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5%以上
按主体随机抽查
每月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GB31177-201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市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市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住建局
在建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
1次/年
现场检查
2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9号)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下列内容:(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和巡查方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年第141号)
5%—10%
1次/年
现场检查
5
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略)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住建局
房地产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
100%
1次/年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生态环境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

生态环境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

生态环境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
1.本清单所列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排污单位或者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触E污单位根据其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分别按以下规定纳入双随机抽查,即:环保诚信企业每年抽查1次、环保良好企业每半年抽查1次。

一般排污单位、建设项目由省、市(州)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县(市、区)派出机构综合本行政区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信用情况、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
2.本清单所列重点检查事项除重点排污单位外,其余不限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由省、市(州)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县(市、区)派出机构综合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数量、管理状况及执法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重点排污单位或者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排污单位其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环保警示的检查频次按每季度1次、环保不良的检查频次应适度提高。

对高环境风睑企业实施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高环境风险企业风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风险特征、企业守法状况确定;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记录和环保督察整改、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的排污单位,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相关企业违法问题整批实情况确定。

3.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转办、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分析或监测发现问题线索等需要对具体检查对象实施的针对性检查的事项,不纳入双随机监管事项。

4.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问题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信访件相关企业、纳入整治
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涉及企业应加大抽查频次。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019年版。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5
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那么》第二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
6
对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第六十四条药品监督治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公示信息和年度报告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是否能够通过住所取得联系。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国务院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依照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注:1.抽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或普遍检查;
2.检查事项类别为市场监管类或其他治理类;3.抽查依据要填写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的具体内容。
7
对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安全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医疗器械监督治理条例》第五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以下职权:〔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抽取样品;
8
对食品安全的监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治理、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治理职责,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治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作为其直截了当负责主管人员定期考核的内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说明:
1、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的,以本《清单》所列的相关重点事项为主,同时参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随机抽查综合事项。

2、本《清单》中行政法规所列的国务院令号、部门规章所列的部门令号是公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令号,相关法规规章修改的,其文本以最新修改为准。

- 1 -
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综合事项
- 2 -
二、职业卫生随机抽查综合事项
- 3 -
- 4 -
三、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随机抽查重点事项
- 5 -
四、冶金等工贸企业随机抽查重点事项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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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卫生和 计划和生育局
集中式供 水单位
由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局依托 “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信息报 告系统”的“ 双随机”模块 统一抽取监督 对象和监督 员,涵江区卫 生和计划生育 局按抽取结果 执行。
每半年进行 一次抽查
第 1 页,共 4 页
3
放射卫生监 《放射诊疗管 检查项目: 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诊疗 涵江区卫生和 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防护检测、 督 理规定》 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情况。 计划和生育局
涵江区卫生和 计划和生育局
中小学校
每半年进行 一次抽查
5
《医疗机构管 医疗卫生 理条例》、《 监督 执业医师法》 等多部法律
检查项目: 1、医疗机构资技术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港澳门特区 医师、台湾地区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 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 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 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 况
涵江区卫生和 计划和生育局
公共场所
每半年进行 一次抽查
2
生活饮用 《生活饮用水 水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管理 检测 办法》
一、检查项目: (一)集中式供水单位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3 、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4、供管水 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情况;5、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 件情况;6、水质消毒情况;7、水质自检情况;8、 农村水厂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二)二次供水单位 1.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2.二次供水储 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3.水质自检情况;4.供管 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5.供管水人员经卫 生知识培训情况;6.二次供水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二、检测内容: 现场开展出厂水水质色度、浑浊度 、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
一、检查项目: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 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 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按 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 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情况;6、公示卫生许可 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7、 按规定落 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情况;8、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二、检测内容: 根据公共场所类型不同分别进行监 督抽检。
第 4 页,共 4 页
涵江区卫生和 计划和生育局
医疗机构
每半年进行 一次抽查
第 2 页,共 4 页
6
《中华人民共 传染病防治 和国传染病防 卫生监督 治法》
检查项目: 一、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1、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2、公示第一类疫苗的 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3、接种前告知和询问情况;4 、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 记录情况;5、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2、开展疫情 报告管理自查情况;3、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 写情况;4、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 1、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2、按规定为传染病病 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3、消毒处理传染病病 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4、 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5、发现传染病疫情 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2、开展消毒与灭 菌效果监测情况;3、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4、消 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5、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 消毒或灭菌情况 五、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2、使用专用包装物 及容器情况;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4 、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1、实验室备案情况;2、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 考核情况;3、实验档案建立情况;4、实验结束将菌 (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序号 抽查事项名 称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由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局依托 “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信息报 告系统”的“ 双随机”模块 统一抽取监督 对象和监督 员,涵江区卫 生和计划生育 局按抽取结果 执行。
抽查频次
备注
1
公共场所卫 《公共场所卫 生监督检测 生管理条例》
放射诊疗 机构
由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局依托 “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信息报 告系统”的“ 双随机”模块 统一抽取监督 对象和监督 员,涵江区卫 生和计划生育 局按抽取结果 执行。 由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局依托 “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信息报 告系统”的“ 双随机”模块 统一抽取监督 对象和监督 员,涵江区卫 生和计划生育 局按抽取结果 执行。 由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局依托 “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信息报 告系统”的“ 双随机”模块 统一抽取监督 对象和监督 员,涵江区卫 生和计划生育 局按抽取结果 执行。
每半年进行 一次抽查
4
学校卫生 《学校卫生工 监督检测 作条例》
一、检查项目: 1、学校落实教学环境卫生要求情 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3、 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4、纳入卫生监督协 管情况。 二、检测内容: 1、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 明的检测;2、现场开展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 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 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
关内容情况。
一、检查项目: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
餐具、饮 具集中消 毒单位
由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局依托 “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信息报 告系统”的“ 双随机”模块 统一抽取监督 对象和监督 员,涵江区卫 生和计划生育 局按抽取结果 执行。
每半年进行 一次抽查
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抽查主体”填写承担抽查工作的部门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2.“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涵江区卫生和 计划和生育局
医疗机构 、疾病预 防控制机 构、采供 血机构
由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局依托 “国家卫生计 生监督信息报 告系统”的“ 双随机”模块 统一抽取监督 对象和监督 员,涵江区卫 生和计划生育 局按抽取结果 执行。
每半年进行 一次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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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集中 《中华人民共 况;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 消毒 涵江区卫生和 准情况;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 和国食品安全 二、检测内容: 1、出厂的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 单位卫生监 计划和生育局 法》 情况;2、出厂的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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