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20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应急管理专业能力考试试题及答案
单位名称:姓名:成绩:
应急管理专业能力考试(二)
一、单选题(共25道题,合计50.0分)
1、(2.0分)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入职的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A.24,12
B.24,8
C.48,12
D.48,16
2、(2.0分)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内必须按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否则应当调整其工作岗位。
A.9个月
B.3个月
C.1年
D.6个月
3、(2.0分)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每()年应当复审1次,每()年应当延期复审1次。
A.1,3
B.3,5
C.2,5
D.3,6
4、(2.0分)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入职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A.48,16
B.48,20
C.72,20
D.72,36
5、(2.0分)行政执法机关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应当()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音像记录。
A.根据实际,全程
B.根据实际,根据实际
C.全程,全程
D.全程,根据实际
6、(2.0分)听证文书应当记录听证的全过程和听证参加人的( ),并由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A.原始发言
B.简要发言
C.概括发言
D.发言提纲
7、(2.0分)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是指以()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记录,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文书、内部审批文书、听证文书、送达文书等书面记录。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两库一单”的通知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机制“两库一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两库一单”的通知
局各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局“三定”职能及执法人员及持证变动等情况,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两库一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更新调整,其中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由相关业务科室报送并即时调整。现把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随机抽查工作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采取电脑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因特殊原因,检查对象无法接受检查、执法人员无法参与检查的,可再行抽取递补。对于已经抽查过的企业,不再列入下一轮的随机抽查对象。
二、“双随机”抽查工作要结合我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制定,对
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和执法工作计划中确定的重点监管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
三、做好互联网+监管及时录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情况涉及全局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相关业务科室实施随机抽查时,应根据要求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或专项检查计划,按照计划执行双随机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收集相关文书,并及时按要求完成双随机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的录入工作,做到“闭环”管理。
应急管理局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参考模板范本
“两随机、一公开”制度
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面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一、“两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 、公开内容真实可信,抽查结果公平公正;
3 、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 、便于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制约,遏制违规执法,执法腐败现象;规范行政执法内容,方便企业,提升效率。
二、随机抽查的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和权力清单没有界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
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即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
四、随机抽查的内容和方式
(一)抽查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权力清单界定,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为各企业主要主管人员培训证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急预案建立及备案情况和各企业重点部位等方面内容。
(二)抽查方式
1、按照我局《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名录》和《随机抽查任务执法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两随机”抽查机制。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不断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一个人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般单位消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一般单位消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明确的非特殊建设工程单位为一般消防单位。特殊建设工程包括:(1)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8)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9)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10)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11)其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全文及解读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和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第三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工作的机构为承办机构。承办机构承担行政执法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职责,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法主体。公示应急管理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职责权限等信息;
(二)权责事项清单。公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名称、承办机构、执法程序和时限、执法流程图、救济方式、投诉举报等信息。依申请行政执法事项还应公示办理场所、执法岗位、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申报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咨询服务等信息;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事项类别等信息;
(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公示办理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受理条件、办理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承诺时限、救济渠道、办理地点和时间等信息;
应急管理工作简报五个清单
应急管理工作简报五个清单
1. 应急设备清单:列出所有需要用到的应急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紧急通信设备、急救箱、应急照明等,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 应急演练清单:列出所有需要进行的应急演练活动,并在清单上标注演练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目标和评估方法等信息,以确保演练进度和效果。
3. 应急预案清单:列出所有相关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恐怖袭击应急预案等,以便快速参考和处理突发事件。
4. 紧急联系人清单:列出所有重要的紧急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对应的应急职责,包括公司高层、政府部门、医疗机构、供应商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协调资源和采取应对措施。
5. 应急人员清单:列出所有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专家、安全员、培训师等,以便快速联系和协调工作。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已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1.是否按规定建设单位专职消防队;
查询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
13
消防组织建设情况 统单位监管模块数据,实
同上
地抽查
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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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情况
及演练记录,查询社会消 防安全管理系统单位监管
2.查看厨房部位,核查燃气管道、电气线路布置是否符 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液化气储瓶间设置是否符合消防 技术规范要求,厨房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 范要求并保持完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关阀关电 等措施是否落实,厨房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灭火和逃生技 能。
3.每一楼层抽取2个场所,查看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 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现象。
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
检查检测合同、报告以及
维修保养合同、记录,核
11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情况
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单位监管模块和社会消防
技术服务平台数据,实地
抽查
同上 同上
1.核查重点部位设置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情况,是否指定 专人管理。 2.随机抽查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比对维保、检测合同、报告、记录和社会消防安全管 理系统单位监管模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数据,核 查是否每年开展检测、每月开展维修保养。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
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鲁应急函〔2019〕96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9日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结合我省实际,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随机抽查相关业务标准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
本细则所称检查对象,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的
监管工作。
下列情形不适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xx区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XX区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
况报告
区应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结合各科室职责制定了XX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配套措施》(X应急字[20xx]31号),现将我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
区应急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承担的主要职能有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安全生产监管服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针对上述内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改进完善执法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轻微违法不予处罚规定。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计划机密结合,在提升执法检查效果和深度的同时,对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及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消除,不予行政处罚,提升检查指导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减少企业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工作的干扰。
2.严格执行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的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按照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
做好相关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推进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自2020年7月至今,我局未接到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效能。
1.实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管控。针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充分应用“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重点设备重点参数(液位、温度、压力、可燃/有毒报警、静电接地等)和重点部位视频的实时远程监控和预警处置,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率;针对非煤矿山、涉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执法检查结果,对问题隐患进行根因分析,反向督促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体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