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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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评价规范 2010.02.24

供应商评价规范

版本与更改记载

版本号日期记载编制审核批准

山东绿特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评价规范2010.02.24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为LT提供外协主关键件的供应商(对外协非主关键件一般只作样品认定和文件审核,对进口品及外购件一般按受入检查要求进行确认)。

2 目的

为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保证公司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使用户得到优质的产品,规定为LT提供的外协主关件的供应商必须经LT质量部对该厂商送检的样品和文件及工厂条件(质量保证要求)进行认定和审查,(对外协非主关键件一般只作样品认定,对进口品及外购件一般按受入检查要求进行确认,但有必要时需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现场考查并按评价程序规定要求办理)。以满足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

3 目标

3.1 主关件合格供应商动态评定Ⅱ级以上的要达到99%

3.2 主关件合格供应商审查率100%

4 定义

4.1 工厂条件审查:即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现场评定。4.2 主关件:由LT技术部、质量部制定的《空调器用主关零部件一览表》中所规定零部件。

序号代号名称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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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外购件:本公司采购的按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颁标准)生产的材料或产品。

4.4 外协件:因本公司经营需要或受加工能力限制,由本公司提供技术要求(图样、实样、模具)委托外单位制作的零、部件产品。

5 职责

质量部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供应商的文件审核和工厂条件审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技术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分别落实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对供应商进行生产能力考察。

6 要求

6.1 对供应商评价流程图见图1

6.2 对供应商生产能力考察

6.2.1 当由于新品开发和原来零部件供应商因质量、价格、服务、新产品等不能满足LT要求时,由采购部、设计部提出增设或更改零部件供应商时,以书面的形式交总经理审批。

6.2.2 由采购部牵头,会同技术、质量及相关部门,对选取的供应商进行文件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经质量部、采购部、技术部与相关部门同意后,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电工产品的生产厂家应经国家安全认证机构认可。

6.2.3 采购部应优先选择认定评分高的厂家作为外协部件的生产厂家,并且在正常供货时优先采购评分高的厂家的部品。

6.2.4审核人员应具有主任以上资格且具有ISO9001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6.2.5 审查人员应遵守对外交往活动中的有关规定及企业行为准则。

应 商 评 价 规 范 2010.02.24

N

Y

N

质量部出认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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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工厂条件审查

Y N

Y

Y

N N

维持审核

Y

图1 对供应商评价流程

对供应商生产能力初评 供应商按要求送样 质量部进行样品认定

取 限 消 期 供 整 货 改 资 或 格

小批量供货试作

书面文件 书面文件更改供应商交总经理批准

取消资格 新产品开发需要 原来厂家不能满足质量、价格等要求 更改 确认 填写《更改和增设零部件生产厂家申请表》

签订技术质量协议书 供货

正常供货 评审 撤销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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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提供样品

当对初选和更改、增设的供应商初评后具备生产能力,则由采购部主管人员经技术、质量确认后发出产品图样给供应商,由供应商提供确认样品。

6.4 样品认定及报告

6.4.1 选定的供应商所供样品,经主技术部确认后,送质量部管理课发送相关认定、检查测试人员。

6.4.2 质量部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按图纸及相关的标准规定项目进行认定(必要时质量部认定检查可增加检查项目),测试认定结束,则由质量部主管认定检查人员填记录,审核后发出,如样品认定不合格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再次提供样品进行认定,凡涉及技术问题的由技术部向供应商提出要求。

6.4.3 对某些样品的寿命试验项目,因试验时间较长等因素而未完成,在其他规定认定项目合格的前提下,质量部出具保留的判定结果。如该样品因生产急需,在寿命试验进行到试验周期的1/4时间时,根据其测试结果的趋势无不良变化时,可按对合格品的评价程序执行以下步骤。

6.4.4 质量部检查人员对供应商所供认定样品,一般按技术部所供技术资料上规定处理。特殊情况用封样件方式,经主管人员确认后保存,应写明保存期并作好记录。

6.5 文件审核:按《工厂条件审查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6.6 工厂认定:按《工厂条件审查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6.7 对合格供应商初步认可

6.7.1 对认定合格的供货供应商的量产定货量必须首批以台量进行量产试作阶段的组装质量确认。在有可能情况下,根据需要可进行场外质量跟踪。

6.7.2 采购部依据采购的零部件最终录用裁决供应商,及由技术部、质量部与供应商签订的《技术协议》、质量协议等其他技术文件,方能向供应商签定供货合同。

6.7.3对已成为合格供应商的厂家,如产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事,应对产品制造工艺进行确认。

6.7.4质量部根据对《合格供应商名册》进行及时修订,并换页发放采购部。

6.7.5 对用于定向产品且由委托方指定供应商的部品,采购部可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特殊采购。本公司只按委托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进行相关的受入检查,不对该部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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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进行工厂条件审查及部品认定,该供应商也不列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

6.8 合格供应商动态评定

6.8.1 质量部对已列入正常配套供货的供应商,采用每季度定期进行供货产品质量分析和评定。其中对作特许与让步处理的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不良批数除外,但作为汇总评定供应商质量状况依据。质量始终稳定和批合格率为90%以上的供应商定为Ⅰ级;质量基本稳定和批合格率为80%以上的供应商定为Ⅱ级;质量不稳定和批合格率为70% 以上的供应商定为Ⅲ级。对定期动态评定为Ⅲ级一次的供应商,由质量部会同采购等部门分别进行指导,限期整改或取消供应商资格,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单位三年内不准再为本公司配套。(整改时必须提交报告予以确认并存档。)

6.8.2 采购部应根据质量部所发的《合格供应商评定表》优先采购和选用质量较好的厂家的部品,并每季定期对供应商按时供货情况进行考评,每季供货批数能按期完成98%以上为Ⅰ级,按期完成95%以上为Ⅱ级,按期完成90%以上为Ⅲ级,列入Ⅲ级厂家将与质量考评Ⅲ级同等处理,若综合评价出现等次不同时,以等次低的为评定结果。(LT因计划变更要求改变或延缓供货事宜除外)

6.9 合格供应商的综合评定

对供货动态评定连续二次为Ⅱ级的,必须及时通知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则由质量部出具更改或撤消“供应商”建议报告。对在供货定期动态评定时一年二次评定为Ⅲ级者,由质量部出具撤消“供应商”资格的建议报告。建议报告以附录D型式进行传阅、评定,总经理裁决后送质量部归档,发放采购部、技术部管理课执行、归档。

6.10 质量记录控制和供应商的定期评审

6.10.1 质量部负责建立和保存合格供应商档案,包括:编制《主关件合格供应商评定名册》(见附录E)、《部品认定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认定报告书》等。均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质量部归档保存。供应商的《生产厂家认定报告书》的最终合格者的保存期限为3年。《主关件合格供应商评定名册》依据技术部的设计文件《主关件零部件一览表》及《生产厂家认定报告书》内容,由质量部编制并由质量部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生效。由质量部分发技术、采购部各一份(加盖红色受控章),并作为采购部采购依据。

6.10.2 根据主关件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认定记载情况,同时根据物料进货检查季度的批合格率,由质量部统计记载在《主关件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表》(见附录F)动态评定栏里。并由质量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由质量部归档保存,保存期5年,并在每季度评定后,发放资材采购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

6.10.3 若经动态评定后,并由总经理裁决确认被取消的供应商,则应在《主关件合格供应商评定名册》上以裁决报告为依据,在名册上划改,并附上裁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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