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3-02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贡献突出企业的决定-新政文[2011]63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贡献突出企业的决定正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贡献突出企业的决定(新政文[2011]63号二○一一年四月八日)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经济社会呈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经济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坚持依法诚信纳税,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
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地方级税收收入贡献突出的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24户企业给予表彰。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新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绿都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孟电集团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天玺置业有限公司辉县市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隆基新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正隆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润华置业有限公司新乡伟业置地有限公司河南立鑫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克服困难,抢抓发展机遇,在新的一年里为全市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同时,全市上下要向受表彰的企业学习,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新乡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乡化纤: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20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亚律法字(2011)第0519号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接受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鲁鸿贵、焦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进行现场见证。
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大会的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验证,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会议召开与会议通知间隔二十日以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及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269,858,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第十九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12月10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04月建成并进行调试生产,项目从立项至调试生产过程中没有受到环境投诉、没有违法或处罚记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我公司委托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09日~2018年10月1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和现场检查。
针对该工程执行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情况,对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为102368万元,环保总投资约为327万元,环保总投资占总投资的0.32%,其中,废水治理投资2万元,废气治理投资55万元,噪声防治投资10万元,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投资5万元,厂区绿化投资40万元,其他环保投资215万元。
(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经专家组现场核查,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DMAC溶剂精制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水排放量130m ³/d,主要污染物种类有:COD、BOD5、DMAC、悬浮物、氨氮等。
威 尔 泰: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1-08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7日在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朱玉婷律师、朱锐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其作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召开本次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即2009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召集人和召开方式,说明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会议议题的具体内容亦已在同日公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计量经济学数据分析实验报告
《计量经济学》实验报告【试验名称】利用OLS方法对证券市场高频数据进行分析【试验目的】掌握二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建模和分析方法【试验内容】建立股票荣盛石化(002493)委托差价与换手率和收盘价的二元线性回归模型,并进行短期预测分析【试验步骤】1・建立股票委托差价与换手率和收盘价的二元线性回归模型:Spread =陽 + Pi^n + P2x2i + Pi(其中,令y: = Spread, x n = P收,x2i = turnover)2.数据采样表1荣盛石化(002493)每15分钟交易情况一、点点法计算回归方程由表1中的数据计算得出工y= 0.083 y = O.OO83« 0.008工X]二11697,云二11.697工x?二0.613%,云二0.061%(1) 编制工作表■ yx 2(%)• *> y_• • x :yX1X 2 0.001 -0.077 0.017 O.lxlO"55.9xl0~32 9x10"® 一7 7x10* 1.7x10“ -1.3xl0-5 0.001 -0.057 0.009 lxlO -6 3.2 xlO -38.1X10-9 -5.7xl0T9.0 xlO -8 -5.1x10^ 0003 -0.057 0.029 9x10^3.2x10^ 84x1 (T 81.7X1CT 4-8.7x10“ -1.7xlO -5 -0.001 -0.077 0.001 1x10"5.9x10-3lxlO -107.7 xlO -5 -l.OxlO -8 -7.7xl0? 0.001 0.033-0.026 lxlO -61.1x10-36 8x10"®3.3 xlO -5 -2.6x1 O'7 -8.6x1 OY ・0.004 -0.007 -0.024 1.6 xlO" 4.9 xlO -3 5.8X10-82.8x29.6x10-7 1.7x10“ -0.005 -0.007 -0.014 2.5 xlO -5 4.9 xlO -32.0 xW 83.5x10-5 7.0x10-7 9.8x10-7 | 0.006 0.073 •0.003 3 6x10*5.3x10—3 9xlO -10 4.4x107-1.8x10—7 -2.2x10“ 0.001 0.0330.006 lxlO^51.1 X 1 0"3 3.6 xlO -93 3x10*6X10-8 2.0 xlO -6 0.006 0.1430.0083.6 xlO"50.026 4x10"86x10*4.8 xlO"7l.lxlO"5(2) Ik 算统计量(3) 计算久、Dj 、D 2(4) 得出参数估计值A = —= 3.5xl0'3 Doa-y-\ • 0i — x? • 0? = -0.405综上所得,回归方程为:X =0.035x h +4.3x 21-0.405二、模型分析 (1)经济意义检验模型估计的结果说明,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当收盘 价每增长1s ^=Ey2= 127x10-4S R =工£ =3.68x10“Sy?=工禺 y = 114x10"% =工衬=4.58xl0"2=x^y =L54x10'3 $2 =工若禺=-1.26xl0-5D.=S H %= 1.66x10“= 7.16xl0"s= 5.8xlO"10S“■ ■% S"元,委托差价(Spread)就会增长0.035元;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当换手率(turnover)增长1个百分点时,委托差价(Spread)就会增长4.3元。
新乡化纤: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0-03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近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乡市财政局下拨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和“2020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477.00万元。
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收到项目补助资金、稳岗补贴等政府补助共计1,587.81万元,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日常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均已经到账。
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政府补助的类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上述补助中,其中1,087.81万元与收益相关, 50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
2.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87.81万元用来补偿已经发生的的成本费用,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按资产使用年限分10年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2020年将计入损益40.96万元,以后每年分摊54.54万元。
3.对公司的影响上述政府补助将增加2020 年利润总额1,128.7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1%。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2.收款凭证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红筹10号文解读
红筹10号文解读红筹2010-03-22 11:53:46 阅读43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红筹10号文解读---20100322目录于宁:“10号文”的曲折 (1)10号文和75号文对红筹架构的适用 (3)花旗风投被指以规避商务部10号文为名设局侵权 (6)坎坷红筹路:详解海外借壳上市 (1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一——辽宁忠旺香港IPO.. 17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二——中国秦发香港IPO.. 2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三——英利能源纽交所IPO.. 2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四——天工国际香港IPO.. 35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五——SOHO中国 (3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六——瑞金矿业香港IPO.. 4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七——兴发铝业香港IPO.. 51规避“10号文”红筹系列八:银泰百货(转) 56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九——保利协鑫香港IPO.. 62于宁:“10号文”的曲折2006年9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外管局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第10号)生效,这就是此后对外资并购和红筹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10号文”。
“10号文”主要在两个方面对外资并购作出了规定:一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例如,增加了关联并购的概念和反垄断审查的要求。
二是对外资并购完成的方式,特别是对以股权为收购对价、通过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跨境换股等技术手段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二方面原本是为了开放外资并购的“正门”,堵塞“旁门左道”的良法。
然而在具体执行效果上恰恰相反,正门紧闭,捷径歧出,最终对于“小红筹”模式产生了摧毁性的影响。
“出台两年来,还没有一家境内企业经商务部批准完成了标准意义上的跨境换股,从而实现红筹结构的搭建。
”一位长期从事跨境投融资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说。
与此同时,“协议控制”、“代持股份”等未经监管部门正式认可的做法广泛的被采用,形成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普遍的法律风险。
新大新材: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7
证券代号:300080 证券简称:新大新材 公告编号:2010-023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建增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布的《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新乡化纤: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0-025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市城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图市城投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图市城投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二、发行对象(一)基本情况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营业务情况图市城投主要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和图木舒克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市政建设投资管理,其控制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图木舒克市水务、电力资产运营、机场和铁路建设、工程建设投资、投融资管理等业务。
(三)简要财务报表图市城投2019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元(四)股权控制关系图市城投控股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国资委,图市城投的股权结构如下:(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图市城投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图市城投与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若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限进行测算,发行完成后图市城投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方。
图市城投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若图市城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损益处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损益处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损益处理圄巳固圄口目固口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损益处理:文?李云丽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司作为市场经济的载体,在运营过程中为了实现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往往要经历资产评估、董事会审扩大自己的生产经营能力、营销网络等需要,通常议、股东大会审议、证监会审核、股权或产权变更登记这:会采取两种最基本的方式进行扩张:一是;内生性;的,靠样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从资产置换(本文包括资产购买t自身在经营过程中;实干;积累出来的物质财富,而且还及资产出售之情形)的评估日到最后的交割日一般需要;要建立在股东不分红或者少分红的基础上;二是;外展半年甚至一年以上。
这段时间里资产置换的标的继续在:性;的,充分利用并购重组的杠杆效应,通过一次次股权生产经营,各种资产以及企业的经营成果也都在不断发l并购或者资产并购,迅速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或者市场生变化。
这种变化使资产置换标的的价值到交割时已与;占有率。
在现代社会,公司以及上市公司通常都会两条腿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不同,因此必须考虑这些变化对资、走路,既要苦练内功,通过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和财务成本产置换标的价值的影响。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比较常见:控制的能力使自己成为;会跳舞的大象同时,还要充分的做法是约定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置换资产及:利用并购重组的杠杆抢占滩头,使自己成为能够;迅速吞相关负债所带来的损益由各方自行承担或享有。
除此之自吃慢鱼或小鱼的快鱼;。
于是乎,并购重组成为人们非常外,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也有很多其他的约定方式,本:关注的企业大戏,从联想并购IBM的PC业务,从Home文就各种约定方式详细分析如下:Depot并购家世界,从四川1;腾中;并购美国;悍马从;国一、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置换资产及相关负债:美;并购;永乐在这些并购中,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所带来的损益由各方自行承担或享有l更是一校奇酶,让醉心于资本市场游戏的人们看得眼花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于2?4年7月6;缭乱。
鲁西化工:2010年半年度报告 2010-08-3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uxi Chemical Group Co.,Ltd.2010年半年度报告(股票代码:000830)二〇一〇年八月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管财务工作、会计机构的负责人邓绍云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目录第一节目录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第三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5)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7)第五节董事会报告 (8)第六节重要事项 (13)第七节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7)第八节备查文件 (74)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一)法定中文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中文缩写:鲁西化工法定英文名称:Luxi Chemical Group Co.,Ltd.公司英文缩写:LXHG(二)法定代表人:张金成(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蔡英强证券事务代表:李雪莉联系电话:0635-3481198传真:0635-3481044联系地址:山东东阿县化工工业园电子信箱:lclxhg@(四)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公司办公地址:山东东阿县化工工业园邮政编码:252211公司网址:http:// 公司电子信箱:lclxhg@(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六)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鲁西化工股票代码:0008302(七)其它有关资料: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06月11日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11月03日注册登记地点: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10623税务登记号码:372500614071479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9,350,882,660.40 8,564,640,184.64 9.1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435,674,275.16 2,371,457,638.04 2.71 每股净资产 2.328 2.267 2.69项目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60,137,441.49 102,535,006.74 -41.35利润总额85,917,435.22 134,981,768.96 -36.35净利润63,990,813.72 100,692,502.64 -36.45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16,637.12 100,203,465.63 -3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492,723.65 65,696,897.46 8.82 基本每股收益(元)0.061 0.096 -36.46 稀释每股收益(元)0.061 0.096 -36.46 净资产收益率(%) 2.63 4.14 -1.51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52,518,157.34 178,423,355.23 -14.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0.15 0.17 -11.763(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10年1-6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0,239,513.7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45,979,740.55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40,407,788.81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4,978,356.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小计-9,689,205.08 减:所得税影响数-2,422,301.2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7,266,903.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182.7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7,276,086.53(三)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编制计算的利润表附表: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利润全面摊薄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3 2.67 0.0613 0.06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2.94 2.97 0.0683 0.0683 股东的净利润4第三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西飞国际: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5-11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0-028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5月14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集人:董事会;(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1、截至2010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全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全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3•【字号】新政文[2012]102号•【施行日期】201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全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决定(新政文(2012)102号)2010-2011年,全市广大企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机遇,做大做强,同时,牢固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思想,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涌现出一批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
经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对2010-2011年度全市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评定,最后确定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50户纳税人为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
为大力宣传和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市“信用城市”建设和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50户纳税信用A级企业进行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3.河南高远公路养护设备股份有限公司4.河南新科隆电器有限公司5.河南胜华电缆有限公司6.新乡市胖东来生活广场有限公司7.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8.新乡市胖东来百货有限公司9.中国石化集团华北石油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10.新乡日升数控轴承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1.新乡市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1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3.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河南烟草公司新乡有限公司15.河南新乡亚洲啤酒有限公司16.河南力之星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17.新乡市中科科技有限公司18.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19.辉县市电业局20.辉县市太阳石纺织有限公司21.新乡市烟草公司卫辉市分公司22.卫辉熔金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3.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24.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25.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6.新乡台硝化工有限公司27.五得利集团新乡面粉有限公司28.新乡市烟草公司获嘉县分公司29.河南宏达数控机械有限公司30.新乡市烟草公司原阳县分公司31.原阳县伟航制动器有限公司32.延津县克明面业有限公司33.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34.新乡立白实业有限公司35.新乡马氏皮业有限公司36.河南中原重工制造有限公司37.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8.中原圣起有限公司39.新乡克瑞重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河南天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41.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42.新乡市市政工程处43.新乡市邮政局4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4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46.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卫辉市分公司47.河南省宏力集团有限公司48.河南星海置业有限公司49.新乡市建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50.新乡市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并以此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一如既往的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新乡化纤: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0-030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宋德顺先生、财务总监冯丽萍女士配偶余伟林先生函告。
上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257,656,049股的0.0033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宋德顺先生、冯丽萍女士系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其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完全系个人财务的安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况。
现将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姓名任职情况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宋德顺总经理90,000 0.00716 余伟林- 80,000 0.00636 合计170,000 0.01352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减持计划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姓名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拟减持的股份占其本人总持股的比例不超过(%)宋德顺二级市场购入集中竞价22,500 0.00179 25.00 余伟林20,000 0.00159 25.00 合计-42,500 0.00338 -5、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新乡化纤:2010年度业绩快报 2011-04-14
税率。 3. 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 是: 、报告期内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和氨纶纤维售价上涨; 、 (1) (2)“年产 40,000 吨 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于 2009 年 9 月投产, “年产 40,000 吨高湿模量粘胶短 纤维项目”于 2010 年 9 月份投产,使得粘胶短纤维销量大幅增加;同时,粘胶长丝和 氨纶纤维的销量也有所增加。 报告期股东权益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 (1) 4,917.7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25,558.46 万元; (2) 、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15,075.78 万 元。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 在 2010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资产 负债表和利润表。 注:表中财务数据和指标应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 薄法计算。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 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1—010
新乡化纤股份有公司201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所载2010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经最终核算(尚须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最终核算(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13 日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目前国内外粘胶纤维、氨纶纤维价格与去年相比有明显回升。 2. 净利润增长较大的原因:公司自 2009 年度开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税率由 25%下降为 15%,相应因递延所得税资产转销而导致 2009 年度当年分别增 加所得税费用和减少净利润 2,171.76 万元。公司 2010 年度继续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
新乡化纤: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0-06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回申请材料。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再融资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时推出新的再融资方案。
(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1日。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6、出席对象:(1)截至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7、审议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3)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1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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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0—01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3月1日
2.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玉林
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部分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81,85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质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人民币),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部分房产(房产证号为:第0098 号—0102号),建筑面积为:87,216.14平方米),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进行质押贷款。
上述资产净值为:6895.35万元。
①表决情况:
同意281,6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1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0%。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质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贷款10,805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零捌佰零伍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以其拥有的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生产区内的土地二块(土地证号为:国用200405009号、国用2004050010 号;面积分别为 65900平方米、96131平方米)及公司拥有的位于该宗土地上的部分房产(房产证号为:第2005500224-228、2005101427-1432、2004500204-209、2005500218号)建筑面积为:105090.04平方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进行质押贷款。
上述资产净值为:11,957.82万元。
①表决情况:
同意281,6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1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 焦 勇
3.结论性意见: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