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依申请受指令 定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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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二庆、于志强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二庆、于志强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二庆、于志强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审理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5.17

【案件字号】(2021)冀09民终840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张梅程晓明余志刚

【审理法官】张梅程晓明余志刚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刘二庆;于志强;河间市腾达修路队;李二龙

【当事人】刘二庆于志强河间市腾达修路队李二龙

【当事人-个人】刘二庆于志强李二龙

【当事人-公司】河间市腾达修路队

【代理律师/律所】姚静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林川河北旭宁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姚静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林川河北旭宁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姚静林川

【代理律所】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河北旭宁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刘二庆;于志强;李二龙

【被告】河间市腾达修路队

【本院观点】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刘二庆、于志强是否应与被上诉人河间市腾达修路队对原审第三人李二龙的各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第三人证人证言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刘二庆、于志强是否应与被上诉人河间市腾达修路队对原审第三人李二龙的各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诉人刘二庆、于志强上诉称其并未分包被上诉人涉案工程,因本院生效的(2017)冀09民终4157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河间市腾达修路队将涉案工程转包给于志强、刘二庆,于志强、刘二庆雇佣李二龙等人施工”,该认定事实与上诉人诉求的其系被上诉人工人相悖,对上诉人的该项诉求本院不予采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规定“……(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上述(2017)冀09民终415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由被上诉人河间市腾达修路队对李二龙的损失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用工主体责任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兜底性责任,其并不排斥实际用工者的直接责任。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认定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李二龙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未加重二上诉人的责任,适用法律并无不当,对上诉人诉求的其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所述,刘二庆、于志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规定如下: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2、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原审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事由、再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4)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再审申请人应当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记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3、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4、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松原市邦龙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松原市邦龙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松原市邦龙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5.07

【案件字号】(2022)吉07民终148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郑王伟波任凤丽

【审理法官】郑王伟波任凤丽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松原市邦龙物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松原市邦龙物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公司】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松原市邦龙物业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许锐、迅捷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许锐、迅捷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许锐、迅捷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所】许锐、迅捷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

【原告】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被告】松原市邦龙物业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松原市财政局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与邦龙物业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协商解除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未与邦龙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邦龙物业公司在该小区行使服务的权利义务,已无事实和法律根据。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诉讼请求开庭审理驳回起诉申请再审执行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2013年7月28日,松原市财政局事务管理中心与邦龙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合同,服务期限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止。2016年10月24日松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同日,松原市宁江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松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2016年11月21日发布松苑小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告,将选举产生的9名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2016年12月8日松苑小区业委会申请备案,,松原市宁江区松滨社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及松原市物业管理中心盖章确认。2017年11月11日,松原市财政局事务管理中心向邦龙物业公司发出关于松苑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终止的说明,同日,邦龙物业公司给松原市财政局事务管理中心回函载明:按照约定解除合同,以后邦龙物业公司与松苑小区签订合同等相关事项均与业主委员会直接洽谈。邦龙物业公司继续为松苑小区提供服务。松苑业委会于2018年12月6日起诉,要求邦龙物业公司立即从松苑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中迁出;将松苑小区竣工平面图等资料、说明文件等立即交付松苑业委会。另查明,松原市松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9名委员的任期为两年,已于2018年12月7日全部到期。松苑小区未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的委员或连任选举。2018年12月12日,小区7名原业主委员召开微信会议投票表决,程雁波同志担任松苑小区业委会主任职务。

苏某与张某、高某1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苏某与张某、高某1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苏某与张某、高某1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9.28

【案件字号】(2020)青01民终148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左志萍张薇尹菲菲

【审理法官】左志萍张薇尹菲菲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苏春生;张丽华;高生平;苏娜

【当事人】苏春生张丽华高生平苏娜

【当事人-个人】苏春生张丽华高生平苏娜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苏春生;张丽华;苏娜

【被告】高生平

【本院观点】本案涉案的90000元款项系苏娜与高生平在婚姻存续期间向苏春生、张丽华出借的款项。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第三人证据不足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

决维持原判申请再审执行诉讼时效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均无异议,对各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二审予以确认。二审中,上诉人苏春生、张丽华提交了证据两组,第一组:1.(2020)青0102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拟证明2016年2月至2019年11月,苏春生、张丽华、高生平约定高生平每月支付苏春生、张丽华照看孩子的费用及孩子其他支出5000元,但因高生平一直未支付,张丽华诉至城东法院,法院仅对劳务费进行了认定,对其他费用未予以认定的事实;2.苏春生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证及微信入账单、养老金发放流水,拟证明苏春生及张丽华的职业为出租车司机,有营运收入,且苏春生有养老金收入,无需向高生平借款的事实;第二组证据:1.保险合同及2017年至2020年购买保险的票据、转账记录以及苏娜向其母亲张丽华出具的借条和两人之间的微信转账记录及银行转账记录,拟证明苏娜与高生平为给其二人之子高俊基购买保险,在2017年至2020年向张丽华借款76000元的事实;2.高俊基的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及医药费票据,拟证明苏春生、张丽华在照顾高俊基期间为高俊基花费的医疗费及缴纳的医保费用;3.幼儿园缴费票据及其他费用的票据、借条,拟证明苏春生与张丽华为高俊基花费的学费及其他费用。经质证,被上诉人高生平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认为与本案的借款没有关联性。原审第三人苏娜对上述证据予以认可。被上诉人高生平未提交证据。原审第三人苏娜提交了一份短信记录,拟证明涉案的90000元是苏娜与高生平获得的与高生平哥哥高生青合伙开商店的分红款,并不是高生平陈述的是向高生青的借款。经质证,高生平认可短信的发送人是其本人,且其认可短信内容,但认为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另,苏娜提交了两份情况说明,两份情况说明载明的内容基本一致,表明苏娜在两家百货商店进货的事实,拟证明苏娜、高生平与高生青合伙开商店的事实。经质证,高生平对两份情况说明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证明方向不予认可,认为情况说明只能说明苏娜偶尔帮忙进货的事实,并不能证明其夫妻二人与高生青合伙开商店的事实。上诉人苏春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案件,驳回起诉用)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案件,驳回起诉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院/××××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指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本院原审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本院原审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的理由)二审法院/本院原审判决/调解书:……(写明二审判决主文/调解书内容)

……(简要写明再审法院认定的与应否驳回起诉相关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白金祥、吴庆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白金祥、吴庆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白金祥、吴庆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6.23

【案件字号】(2020)黑06民终67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周广彬袁力民范继超

【审理法官】周广彬袁力民范继超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白金祥;吴庆久;韩雪飞;李树德;吴立新

【当事人】白金祥吴庆久韩雪飞李树德吴立新

【当事人-个人】白金祥吴庆久韩雪飞李树德吴立新

【代理律师/律所】张忠正黑龙江油城律师事务所;盛衍龙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忠正黑龙江油城律师事务所盛衍龙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忠正盛衍龙

【代理律所】黑龙江油城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白金祥;吴庆久;韩雪飞;李树德

【被告】吴立新

【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上诉人白金祥关于除中天公司股东吴庆久和吴立新外,李树德和韩雪飞应当承担本案民事责任以及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的工资应按5000元认定的上诉意见,理据不足,不予支持;上诉人吴庆久关于中天公司与白金祥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其不应承担股东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理据不足,不予支持;上诉人韩雪飞关于中天公司与白金祥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上诉请求无事实上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上诉人李树德关于一审法院对白金祥的工资数额和白金祥收款数额以及白金祥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的工资数额认定错误等全部上诉请求,均无事实上的依据,本院不予采信。【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委托代理实际履行过错合同约定证据交换质证罚款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清算执行

甘国才、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甘国才、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甘国才、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

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6.24

【案件字号】(2021)鲁06民终3429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于慧王家国陈晓彦

【审理法官】于慧王家国陈晓彦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甘国才;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

【当事人】甘国才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甘国才

【当事人-公司】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宋彦文山东海准律师事务所;杨雪美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王田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宋彦文山东海准律师事务所杨雪美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王田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宋彦文杨雪美王田

【代理律所】山东海准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甘国才

【被告】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甘国才申请一审法院到大宇公司调取《生产职每月班别工作实绩现况查询(人)》表和工资支付表为了证实其主张的加班时间,但甘国才对其2007年3月至2017年底期间的出勤时间没有异议,一审法院对其申请不予调取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予以确认。

反诉被告)、反诉原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反诉被告)、反诉原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反诉被告)、反诉原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4.22

【案件字号】(2021)辽01民终3506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姜会军金鑫赵智

【审理法官】姜会军金鑫赵智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刘敏;沈阳市东陵区祝家供销合作社;徐嘉成

【当事人】刘敏沈阳市东陵区祝家供销合作社徐嘉成

【当事人-个人】刘敏徐嘉成

【当事人-公司】沈阳市东陵区祝家供销合作社

【代理律师/律所】孙晓菊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闫学刚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孙晓菊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闫学刚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晓菊闫学刚

【代理律所】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刘敏;沈阳市东陵区祝家供销合作社

【被告】徐嘉成

【本院观点】本案双方当事人的诉争焦点为案涉《祝家供销社营业大楼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应如何处理。因从《祝家供销社营业大楼转让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可知,双方对涉案房屋不具备买卖条件均知情,由此可以认定,双方在签订案涉合同时均存在过错。因刘敏在签订案涉合同时存在过错,且刘敏亦实际使用该房屋多年,装修产生费用用于经营案涉协议,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其该项主张亦无不妥,本院对刘敏该项上诉主张亦不予支持。因通过本案庭审调查可知,刘敏于2009年12月8日就已实际占有案涉房屋,并于2019年1月4日搬离房屋,故刘敏应当支付该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用。因从2009年12月8日合同签订至2016年11月18。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文书样式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文书样式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书样式

审判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之⼀,检察机关和⼈民法院负责对案件的审判进⾏监督,如果发现案件的错误的,应该提起监督程序,进⾏审判监督时涉及到很多⽂书,那么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书样式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书样式

⼀、再审申请案件受理通知书格式

××××⼈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民申……号

×××(写明再审申请⼈的姓名或名称):

你/你单位因与×××(写明对⽅当事⼈的姓名或名称)、×××(写明原审其他当事⼈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案,不服××××⼈民法院/本院于××××年××⽉××⽇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案审查。

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补充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并通过邮局邮寄给××省××市××路××号××××⼈民法院××庭

×××(写明案件承办⼈、书记员及联系电话)。邮编:……。

特此通知。

××××年××⽉××⽇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零三条、《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条制定,供⼈民法院受理当事⼈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再审申请⼈⽤。

⼆、民事判决书格式(抗诉案件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抗……号

抗诉机关:××××⼈民检察院。

申诉⼈(⼀、⼆审的诉讼地位):×××,……。

被申诉⼈(⼀、⼆审的诉讼地位):×××,……。

⼆审上诉⼈/⼆审被上诉⼈/第三⼈(⼀审诉讼地位):×××,……。

刘靖、范智慧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靖、范智慧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靖、范智慧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9.24

【案件字号】(2021)鲁01民终8210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高希亮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刘靖;范智慧;王亚男

【当事人】刘靖范智慧王亚男

【当事人-个人】刘靖范智慧王亚男

【代理律师/律所】吴浚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张小娟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宋鑫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吴浚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张小娟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宋鑫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吴浚张小娟张继海宋鑫

【代理律所】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原告】刘靖

【被告】范智慧;王亚男

【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刘靖与范智慧之间是否存在100万元的民间借贷关系。

【权责关键词】代理实际履行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自认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撤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清算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更新时间】2021-12-20 02:07:05

刘靖、范智慧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鲁01民终8210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刘靖。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浚,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小娟,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智慧。

申请再审的证据包括判决书吗

申请再审的证据包括判决书吗

申请再审的证据包括判决书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提交申请书时还需要证据,民事诉讼的证据是比较多的,那么申请再审的证据包不包括判决书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申请再审的证据包括判决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如果再审的案由是原判决、裁定有错误;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形的,判决书是证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

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再审与二审的区别有哪些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民事再审案件如何写判决书

民事再审案件如何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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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案件如何写判决书

一些案件有时候是需要进行再审的,那么对于再审的案件又是应该如何进行审理以及如何进行判决,那么接下来就由赢了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大家对于再审的相关案件有所相关的了解,以下就来进行相关知识的分享。

民事再审案件怎么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即必须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原

合议庭的成员不得参加新组成的合议庭,不得参加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以及审理期限等均按原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范例

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范例

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范例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就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民事裁判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民事诉讼法第140条对民事裁定书总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它可根据所解决的具体事项、适用于不同的审判程序、是否立即发生效力、是否适用于诉讼程序等。

按照审判程序不同,民事裁定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裁定书,其内容大体与民事判决书相同。但由于判决书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书是就诉讼活动中的某一环节而做出的决定,因而在写法上则比判决书更为简要、概括。本节主要介绍一审民事裁定书部分文种的写法。二审、再审裁定从略。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

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身份概况

写法与一、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二)正文

由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组成。

根据《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对于不同内容的一审裁定,格式写法有所不同,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裁定写作格式:

1.不予受理起诉民事裁定书写为:

“__年__,本院收到__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写明起诉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__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2.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与理由)

董国莲、邱瑞静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董国莲、邱瑞静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董国莲、邱瑞静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6.03

【案件字号】(2020)豫13民终1337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李晓峰白丞博王妮

【审理法官】李晓峰白丞博王妮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董国莲;邱瑞静;南阳市卧龙区公路管理局;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人民政府

【当事人】董国莲邱瑞静南阳市卧龙区公路管理局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人民政府

【当事人-个人】董国莲邱瑞静

【当事人-公司】南阳市卧龙区公路管理局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律所】马国华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徐淑梅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周丽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刘家铭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马国华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徐淑梅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周丽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刘家铭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马国华徐淑梅周丽刘家铭

【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董国莲;邱瑞静

【被告】南阳市卧龙区公路管理局;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人民政府

【本院观点】第一,王村乡政府在庭审中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显示250万元的征地款除支付科技信用社110万元、二原告46万元外,另王村乡政府根据其与公路局关于“王村乡政府负责办理土地过户及解决与地块相关的债务纠纷”的约定,用上述征地款清偿了所征土地原使用权人保定农用车厂南阳分厂拖欠储金会、基金会的借款,并支付了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另向何营村支付了相关的征地费用,该250万元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并不存在二原告所说的非法取得收益94万元的问题。本案争议焦点为:公路局占有、使用交易地块的地上附属物是否构成侵权,乡政府应否赔偿损失并由公路局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林某、洪某1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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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9.21

【案件字号】(2020)闽02民终358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王小兰

【审理法官】王小兰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林某;洪某1

【当事人】林某洪某1

【当事人-个人】林某洪某1

【代理律师/律所】陈良山福建银声律师事务所;颜惠玲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良山福建银声律师事务所颜惠玲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良山颜惠玲

【代理律所】福建银声律师事务所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本院观点】本案为离婚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自认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洪某1主张一审法院查明其同意支付每月抚养费3000元系笔误,应是同意每月支付2000元,此外双方对于一审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本院对双方无异议的事实予以确认。另查明,洪某1在一审诉前调查笔录中自认其从2018年11月份就没有支付过婚生女的生活费;在二审庭审时主张在婚姻存续期间每个月有给林某1500元,直至林某离开。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离婚纠纷。关于双方所争议的婚生女洪某2抚养费的问题。从一审民事起诉状、诉前调查笔录以及庭审笔录看,洪某1并未作出同意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的陈述,而是仅同意每月支付2000元,并且一审最终判决洪某1应支付的抚养费为每月2000元。因此本院认定,一审在事实查明部分称“洪某1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应为笔误。结合洪某1的收入情况以及厦门地区的生活水平,一审判决洪某1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是适当的,可予以维持。但是,洪某1自认其与林某并无共同财产,且自2018年11月份林某离开后洪某1就没有支付过婚生女的抚养费,因此一审法院推定林某系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2018年11月25日起17个月的抚养费没有依据。林某诉请洪某1以每月1500元的标准共同承担自2018年11月25日起17个月的抚养费,未超过本案认定的2000元抚养费标准,应当予以照准。即洪某1应支付林某自2018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的抚养费、教育费、培训费共计34351.5(1500*17+8851.5)元。此外,关于林某上诉请求分割厦门市翔安区房屋的使用权的问题。由于案涉房屋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不宜在本案离婚纠纷中予以处理,因此林某的该项上诉请求本院不予审核。综上,林某请求洪某1应支付自2018年11月25日起17个月期间抚养费的上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其余上诉请求依法应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

民事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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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通用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篇1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X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XX因与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于20xx年7月18日作出的(20xx)德中民一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向贵院申请再审。再审请求:1、撤销德州中院(20xx)德中民一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2、本案产生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

一、《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十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德州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超出了上诉请求事项。

二、《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应当再审。鉴定人没有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未经质证,不应采纳。

三、《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应当再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再审。再审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德州中院的二审判决。

五、《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德州中院在审理该案时有以下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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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

民事判决书(依申请受指令/定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

用)

正文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裁定,指令/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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