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议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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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零星工程建设及零星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学院财务工作,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零星物资采购或零星工程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1)本规定所称零星物资是指不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范围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

(2)本规定所称零星工程是指不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范围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学院要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规划、量入为出、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采购和建设规模,落实资金来源,并将零星采购计划和零星工程建设方案提交学院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零星采购需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技术指标、预计金额、经费来源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纸或方案。

施工图纸或方案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经济”原则。

第七条学院应在每年年初就做好零星工程项目规划工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同一类型零星工程应捆绑发包,不得肢解或变相肢解、规避招标,不得报大建小,套取财政资金。

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零星物资批量是指该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采购额度,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凡是能打包进行招标的应该打包招标采购。

第三章计划实施第八条学院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由学院自行组织或委托资质单位实施公开招投标。

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不适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主管相关部门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

第九条学院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由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捐赠的,若是全额捐赠且资金未进入学院帐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余情况均要执行本办法。

学院物资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零星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院物资零星采购是指对于学院日常运行和教学研究活动所需的小额物品、设备和服务,通过采购手段进行获取的过程。

为了规范学院物资零星采购活动,保证采购工作的透明、公正和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2. 申报与审批2.1 申报程序•学院各部门、研究中心需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出零星采购需求,提供以下信息:–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用途;–预估采购金额;–预估采购时间。

2.2 审批程序•物资采购办公室收到申报后,依据学院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审查核实。

•若申报符合学院的采购政策和预算计划,物资采购办公室进行批准,并发出采购通知。

•若申报不符合学院的采购政策和预算计划,物资采购办公室要及时向申报单位进行说明,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供应商选择与采购方式3.1 供应商选择•学院物资采购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采购办公室通过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商誉的供应商。

3.2 采购方式•学院物资零星采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单一来源采购:仅有一家供应商可以提供所需物资;–比较性选择采购:有多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物资,学院通过比较分析选择最优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采购:针对特殊情况,学院可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 采购合同与履约管理4.1 采购合同签订•学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以下内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和地点;–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发票要求;–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4.2 履约管理•学院应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学院物资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采购物资的交付情况。

•若发现供应商存在履约问题,学院物资采购办公室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解决问题或赔偿损失。

5. 结算与验收5.1 结算方式•学院物资采购需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结算。

•学院物资采购办公室应提供采购物资的材料、发票等必要凭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结算手续。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学院的零星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平、公正。

适用范围包括学院内部各部门对于零星采购的需求。

二、定义1.零星采购:指学院为满足日常工作和生产经营需要,以单次采购的方式购买物品或服务,并且采购金额较低的行为。

三、申请与审核流程1.学院各部门对于零星采购需求,需填写《学院零星采购申请表》,包括以下信息:–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描述;–采购数量和规格;–预算金额;–申请部门;–采购理由及紧急程度等。

2.学院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审核学院各部门的采购申请表。

3.采购管理部门对于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预算金额的合理性;–采购理由及紧急程度的合理性。

4.审核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部门,申请部门需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四、招标与谈判1.对于零星采购项目,学院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采购:–直接采购:直接与供应商洽谈并达成合同的方式,适用于采购金额较低的情况;–招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竞争,适用于采购金额较高且有多个供应商的情况。

2.申请部门需根据上述采购方式的不同,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并填写《学院零星采购招标/谈判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包含以下信息:–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描述和规格要求;–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和评审要求;–招标或谈判的时间安排;–预算金额等。

3.采购管理部门根据申请表进行评审,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或谈判程序。

4.招标或谈判的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部门,并与供应商达成合同。

五、合同管理1.采购管理部门对于零星采购项目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归档保存。

2.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的起订、终止和变更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合同纠纷的处理等。

3.申请部门需积极配合采购管理部门,提供合同履行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六、采购结果的反馈与评估1.采购管理部门定期对学院各部门的零星采购进行结果的反馈与评估。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零星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零星采购项目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零星采购是指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周期较短、采购内容较为简单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实验耗材等。

第四条学校零星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采购范围与程序第五条零星采购的范围包括:1.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2. 图书资料、教学设备;3. 实验耗材、实验药品;4. 其他符合零星采购条件的物品。

第六条零星采购程序如下: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零星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2. 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零星采购申请表》汇总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

3. 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或招标。

4.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采购实施: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及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6. 采购验收:采购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采购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7. 采购结算: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第三章采购监督与责任第七条学校设立零星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零星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采购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1. 审查采购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2. 监督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 检查采购合同履行情况;4. 督促采购管理部门及时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5. 向学校领导报告采购监督情况。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院作为一个组织实体,为了能够正常运作,会需要进行零星采购活动。

为了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规范管理,学院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内的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各类物品的零星采购活动。

3. 采购流程学院的零星采购活动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需求确认各部门、单位提出零星采购的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单,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 物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采购预算3.2 采购立项采购申请单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学院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采购立项。

采购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采购立项进行备案,同时通知申请人。

3.3 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立项,组织供应商的选择工作。

选择供应商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记录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报价等。

3.4 询价比较采购管理部门向选定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信息。

采购管理部门对各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选择最有利于学院的供应商。

3.5 签订合同或协议采购管理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合同或协议的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

3.6 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向学院交付采购物品。

3.7 验收学院接收供应商交付的采购物品,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确保所采购的物品符合要求。

3.8 付款经过验收合格后,采购管理部门进行付款,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4. 采购管理责任学院的各个部门、单位有不同的责任和权限,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采购管理:•申请部门、单位: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物品名称、数量和采购预算等信息。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立项、供应商选择、询价比较、合同签订、采购执行、验收以及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根据采购管理部门提供的支付凭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5. 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公正和规范,学院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督与评估:•学院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因教学、科研、办公、维修等日常需求而进行的零星物品采购。

第三条零星物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采购范围与标准第四条零星物品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 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水、文件夹、胶带等;2. 设备耗材: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计算机等设备的相关耗材;3. 维修配件:灯具、插座、开关、水暖配件等;4. 科研用品:实验试剂、仪器配件、实验耗材等;5. 其他教学、科研、办公所需的物品。

第五条零星物品采购标准:1. 质量标准:采购物品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2. 价格标准:采购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3. 供货时间:采购物品的供货时间应满足学校实际需求。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申请:1.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零星物品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采购管理部门;2. 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采购物品的必要性、合理性。

第七条采购方式:1. 对于价值较低的零星物品,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2. 对于价值较高的零星物品,可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

第八条采购实施:1. 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2. 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标准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3. 采购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采购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考核第九条采购监督:1. 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2. 采购监督小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采购考核:1. 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效率、采购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对采购人员绩效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  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院作为一个教育机构,需要进行一定规模的采购活动来满足教学、科研以及办公等方面的需求。

除了常规的大额采购外,还有一些零星采购需要管理和执行。

本文档将介绍学院零星采购管理的办法,旨在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各个部门、单位进行的小额零星采购活动,以满足学院日常办公、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需求。

三、采购管理流程1.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品牌、预算等相关信息,并填写《零星采购申请表》。

2.采购申请审批采购申请表由申请人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审核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预算情况,确定是否批准采购申请。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3.采购方案制定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比较,制定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应包括供应商选择、交付时间、价格等具体细节。

4.采购合同签订申请人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采购合同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和发票要求等信息。

5.采购执行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确保采购的顺利执行。

监督供应商按时交付采购物品,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发票和其他相关文件。

6.验收及结算采购物品交付后,采购人员应对物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零星采购验收单》。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

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保留好相关凭证和发票。

四、其他事项1.采购决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流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市场调查和供应商评估能力,以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3.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保持独立性和诚信,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形式的好处。

4.采购人员应定期对已经采购的物品进行清查、整理和更新,确保物品的有效利用和保管。

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学设备零星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用品等。

第三条零星采购是指采购金额不超过规定限额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零星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采购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采购计划编制1. 各部门根据教学需求,编制零星采购计划,报采购办公室审核。

2. 采购办公室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定采购项目、数量、规格、预算等。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1. 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

2. 采购办公室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合同签订1. 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售后服务等。

2. 采购合同签订后,报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采购验收1. 采购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确保采购设备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接收并投入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采购办公室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分析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零星采购考核制度,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零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学校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组织,为了满足教学和日常运作的需要,需要采购各种零星物品,如文具、办公用品、实验器材等。

为了规范和统一管理学校零星物品的采购,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明确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的流程、责任、程序和要求,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确保学校零星物品的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零星物品采购工作。

三、采购流程1.需求确定: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零星物品的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2.预算编制:财务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零星物品采购预算。

3.采购审批:采购申请表和预算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4.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进行供应商的筛选和评估,并形成供应商名单。

5.报价和比价:向选定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函,并要求提供报价。

同时,也可以向其他供应商询价以比较价格差异。

6.评审和选择: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其他评估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7.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8.采购执行: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采购交付和付款等工作。

9.质量检验:采购到货后,财务部门组织质量检验人员进行物品质量检验。

10.入库和验收:财务部门进行入库登记和验收记录,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11.结算和支付:按照采购合同和财务要求,进行结算和支付工作。

12.档案管理:将采购相关文件归档管理,以备查阅和审计。

四、责任与义务1.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当确保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审批相关采购文件。

2.财务部门负责编制预算、审核采购申请,并组织财务审批和支付工作。

3.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和评估、与供应商的谈判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4.供应商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报价,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物品和服务。

5.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采购工作的开展。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凡利用学校资金进行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均适合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采购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要先经论证是否立项(论证组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临时指定),批准立项后再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公开招投标或货比三家等形式。

招投标的,标书交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管并在会上统一拆封,否则无效;货比三家的',其程序参照第三条办理。

论证中如有半数参加论证的同志不同意,不得提交领导小组讨论;个别持不同意见的,可在论证书上表明意见,供领导小组讨论时参考。

第三条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按如下程序办理:1.用户提出申请(如属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管理的,均应有意见并签字);2.主管部门意见;3.审计、财务部门审核;4.校分管领导审批;5.上网公布信息(7天以上);6.有关部门组织洽谈和选定厂家(必须要有审计和财务部门参加);7.实地考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8.签定合同;9.实施过程监督和验收签字(审计、主管部门、用户)。

第四条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2千元以上的,办理程序为:用户参与、校分管领导审批、签订合同。

第五条采购的技术专用仪器设备验收时要有用户签字,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等由学校仓库仓管员验收。

第六条在进行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中,达到第二条限额需要公开招投标的,由领导小组指定成立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操作和开展业务工作。

第七条项目工作组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所需费用,学校投入的项目,在项目经费中支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八条项目工作组在工作全部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不属第一条经费开支范围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程序办理。

上述第二、三、四条工作结束,要在网上公示结果10天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财务处方能报销。

学校零星采购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零星采购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零星采购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学校零星采购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采购项目的效率和透明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内部进行的零星采购项目,不适用于大型采购项目。

三、定义1.零星采购项目:学校采购部门为满足学校正常运营和教学科研需要,且相关费用不超过规定金额的采购项目。

2.采购部门:学校内负责采购工作的部门。

3.采购项目管理人员:由采购部门指定,负责零星采购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总结的人员。

四、项目计划1.采购部门应根据学校的需求,制定零星采购项目的计划,包括项目的名称、预算、供应商选择等内容。

2.项目计划应报批学校相关部门,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3.采购部门应确保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要考虑项目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五、供应商选择1.采购部门应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2.采购部门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

3.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定期更新供应商信息,为下次采购项目的选择提供参考。

六、采购过程管理1.采购部门应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数量等。

2.采购部门应制定采购合同,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3.采购部门应定期跟踪采购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4.采购部门应对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沟通工作。

七、项目验收和结算1.采购部门应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并对结算结果进行核对,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3.采购部门应做好采购项目的总结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八、项目监督和评估1.学校相关部门应对采购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采购部门应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整改问题。

九、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采购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下次采购资格等。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办法1. 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零星采购流程,防止资源浪费和滥用权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的各类零星采购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实验器材和维修工具等物品的采购。

2. 采购权限2.1 学校零星采购的权限分为三个等级:A级、B级和C级。

具体权限如下:•A级: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经理具有A级权限,可以直接发起和批准零星采购申请。

•B级:教职员工可以申请零星采购,但需要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C级:学生可以提出零星采购申请,但需要经过班级负责人和学校行政部门的批准。

2.2 各级权限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应在学校内部明确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3. 采购流程3.1 提交采购申请零星采购需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采购清单和预算。

3.2 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收到采购申请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预算和采购需求予以审批或驳回。

3.3 采购审批3.3.1 A级权限的人员可以直接审批通过采购申请。

3.3.2 B级权限的人员需要将申请表和部门经理审批意见转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3.3.3 C级权限的人员需将申请表和班级负责人的审批意见转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3.4 采购执行3.4.1 采购部门收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后,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物品的采购和订购。

3.4.2 采购部门应尽量选择优质、经济合理的供应商,并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交付物品。

3.4.3 采购部门需妥善保管采购合同、发票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备后续监督和审核使用。

4. 监督与审计4.1 学校内设立零星采购监督及审计机构,负责对零星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4.2 监督机构应每年对学校的零星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4.3 学校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应配合监督和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

5. 处理方式5.1 对于违反采购审批流程、违规操作或存在贪污腐败行为的人员,将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最新版)大学零星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最新版)大学零星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零星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零星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XX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和《XX 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零星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在《XX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所规定招标金额以下的设备物资采购、政府协议供货及政府网上商城采购的行政办公设备项目等零星物资设备采购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施;凡纳入招投标的项目,由学校招投标中心归口管理。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坚持集体议事,避免个人操作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提倡节俭、注重效益和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坚持“优质产品、优惠价格、优良服务”的“三优”标准,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并接受学校纪检、审计部门及群众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凡使用学校资金(各级财政下拨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组织和个人捐款、政府贷款等)和单位自筹资金采购的各类仪器设备,包含教学科研设备、家具及教学和行政办公设备、软件等均纳入采购范围。

凡单价或一次批量价值在学校招投标办法所规定金额范围以上的,由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条零星仪器设备、软件申购、审批的基本程序及有关规定(一)发起申购。

申购固定资产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申购。

(二)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三)经费审核。

由计财处进行经费审核;(四)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五)采购安排。

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学校采购程序安排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零星采购是指采购在《XX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所规定招标金额以下的物资设备(包括教学、科研设备、网络设施、体育设施、后勤设施、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等)。

零星物资设备的申购、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是:(一)属于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批量或特别规定的除外)的同上基本程序,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采购。

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设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省、市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度及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种采购方式操作流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使用各类资金进行设备采购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设备采购,是指学校使用各类资金采购用于教学、科研、行政与后勤等的各类仪器设备与家具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各类资金,是指所有纳入学校账户统管理的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

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仪器设备与家具等。

不包括消耗品、材料等。

第三条XX市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由XX市财政每年制定公布。

学校采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执行采购制度,不在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由学校进行零星设备采购。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单位”是指校内提出设备采购申请的部门、学院和学区等。

第五条学校设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维护学校利益原则。

第六条学校设备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七条学校设备采购工作实行“采管分离”。

经费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年度、新增及调整的计划、项目(设备)论证,计划财务处负责经费确认,国有资产处负责预算下达后的计划、项目(设备)审核及采购方式申报等管理业务,采购中心具体负责执行设备采购业务。

第八条设备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验收与账务、采购监督、责任与纪律等。

第二章采购预算第九条根据XX市财政要求,学校需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数量、需求时间、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论证,再全面、详细编制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由计划财务处报XX市财政批准,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执行,依法依程序实施采购。

第十条经批准的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暂停或撤销);确实需要调整的,使用单位应向国有资产处提交采购调整申请书(需经费主管部门审批);调整后的预算依照采购预算流程重新审批和采购申报。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加强采购管理,在节约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制定本办法。

二、采购管理机构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是本学院的最高采购决策机构,由学院领导、财务主管、采购部门负责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采购部门是由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设立,负责全院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并对采购过程和结果承担质量、安全、效率等方面的责任。

采购部门应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及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制定采购文件、组织评审、发布采购公告、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采购流程1.采购计划按照学院工作需要,采购部门应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明确物资设备类别、数量、质量标准、用途以及采购周期等,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采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安全等综合因素,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是编制采购文件和进行采购的前提,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询价单、拍卖公告、竞争性磋商通知书等。

采购文件应当明确采购范围、数量、质量标准、全价及付款条件、验收要求、履约保证等内容。

3.发布采购公告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对采购公告进行广泛宣传,并向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函。

采购公告应当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支付条件、询价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

4.评审评审是采购的关键环节,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并公正、透明。

评审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并制定评标准则,将评标结果记入评审记录。

评审记录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签署确认,并留档备查。

5.合同签订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单位应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支付条件、验收标准等内容。

四、采购事项备案采购部门应当在采购过程开始前备案,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文件、采购过程记录、采购合同、开支凭证、采购验收及使用情况等。

高校零星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高校零星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高校零星工程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高校零星工程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高校进行零星工程采购的所有环节,包括需求确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投标评审和合同签订等过程。

三、采购程序1. 需求确定高校零星工程采购需求由各相关部门提出,并经过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2.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需求,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技术要求;•采购方式和招标方式;•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选标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3. 招标公告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和内容;•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和费用;•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选标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4.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进行,评审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投标文件的经济评审;•技术和经济评审结果的综合评定。

5. 合同签订经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工程项目的名称、编号和内容;•中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承诺;•工程的实施进度和验收标准;•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四、采购管理1. 采购管理人员各相关部门应设置专职采购管理人员,负责零星工程的采购流程管理,协助建设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 采购文件管理各环节的采购文件必须进行归档管理,包括需求确定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记录和合同文件等。

3. 采购流程监督建设管理部门应对采购流程进行监督,确保各环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止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4. 采购成本控制采购管理人员应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并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和效果评估。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方案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方案

学校零星采购管理方案1. 引言学校作为一个组织机构,每天都需要进行零星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用具、设备配件等等。

一个有效的零星采购管理方案可以帮助学校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学校零星采购管理方案的框架供参考使用。

2. 目标和目的学校零星采购管理的目标是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学校需求,并且合理使用预算。

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采购管理方案,可以更好地控制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并保证采购结果的质量。

3. 采购流程学校零星采购管理的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批、采购、验收和结算。

3.1 申请申请环节由需要采购物品的员工或部门发起。

申请者应提供以下信息: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用途、预算等。

3.2 审批申请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审批人员应对申请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根据预算情况和需求的紧急程度来决定是否批准采购。

3.3 采购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可以进入采购环节。

采购人员负责与供应商联系,进行价格比较和产品质量评估,并最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4 验收采购的物品应在送达后进行验收,确保其规格、数量、质量等与申请一致。

验收人员应对物品进行检查,并记录下验收结果。

3.5 结算经验收合格的物品,需要进行结算环节。

财务部门应核对采购物品的价格和数量,并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

4. 采购预算控制为了保证采购的合理性和节约学校的资金,需要对采购预算进行严格控制。

4.1 预算编制每年初,学校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预算。

预算编制应包括各个部门的需求和预算分配计划。

4.2 预算执行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如有超出预算的情况,需要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并寻求批准。

4.3 预算控制学校应定期对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预算控制措施。

5. 信息管理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和控制成本,学校应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5.1 采购信息登记每个采购流程节点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环节,将采购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与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结算等环节进行关联。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学院物资设备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合理,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本文档制定本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学院所有物资设备采购活动。

3. 采购程序3.1 需求确认和立项1.各部门或单位提出采购申请单,经过领导审核签字后,确认需求和立项。

2.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需求进行统计汇总,制定采购计划,同时编制采购申请书,并提出采购计划书送交经办人员。

3.2 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采用以下采购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磋商;4.单一来源采购。

3.3 供应商选择1.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根据以下原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经营规模和实力;•产品价格和质量;•供货能力和配送能力;•供应商服务质量。

2.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通过询价、市场调查等方式,确定具有合适资质和信誉保证的供应商。

3.4 合同签订1.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基本信息;•采购成交价格和金额;•产品或服务的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供应商质量、配送、货期等服务保障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违约处理方式。

3.5 支付和验收1.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供应商交付合同产品或提供服务后,应进行及时验收,并完成付款程序。

3.采购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纳入评估体系。

4. 采购档案和保密1.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备的采购档案,将采购流程、合同以及票据等凭证及时归档,并保管好。

2.采购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国家和学院的保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

5. 附则1.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学院采购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和管理。

3.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学院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尽管本文档中的采购程序和要求可能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变化,但本管理办法为明确学院的采购要求、原则与程序而制定,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执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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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招标管理基本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依据学院合作办学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并结合学院运营发展中对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之学院设备,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设备增置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学院设备、家具、图书、软件、系统等。

3、本规定所称之零星工程,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单项20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及增建、改建、扩建工程。

4、对设备(工程)采购方式的基本规定:(一)单批次(单项)预算1万元以下,可采用现场比价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二)预算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议标、竞价谈判形式,合格的比价单位至少在三家以上;(三)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招标形式采购。

5、学院设备的批量采购及零星工程承包队伍的选择,原则上委托给珠江集团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组织招标以确定中标单位和单价。

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技术功能合理、操作公平高效的宗旨开展。

6、凡可以纳入批量采购的产品,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管理;凡通过招
标并签约确定的长期供货(合作)单位可以提供的产品、工程、服务,不得再另行寻求其他的供货(合作)者。

7、由学院招标采购小组组织的1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议标,应有教育公司审核部人员参加;工程施工结算委托教育公司结算部门按教育公司流程办理,学院协助及监督。

二、招标原则
1、学院根据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在每学年基本确定下一学年招生指标后一个月内,列出下一学年需要采购的设备项目清单、具体采购数量及产品的质量要求等方案,并在每个采购项目推荐原则上不少于六家的合格单位(不够六家时按相应的报批流程实行),委托珠江集团招标中心负责组织招标。

2、珠江集团招标中心应根据学院提出的使用时间、资金计划及项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安排相关项目的招标顺序及时间控制节点。

3、招标结果出来后,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如一时难以确定明确的采购量,可以签订一个有合理上下限的不确定供货量合同,届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4、对应该招标,但由于时间紧迫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实施招标的采购项目,按招标要求之第5点,经过权限审批同意后进行议标。

三、招标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常规性采购
可在每学年结束前的一个月内通过招标确定下一年度供货单位。

学院经办
部门提出采购项目清单、数量和质量等要求,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后,委托由招标中心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单位和单价,学院按合同向供货单位进行采购并按月结算。

此类项目招标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规则按珠江集团招标中心相关规定实行。

2、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学生及员工宿舍家具等通用性设备的采购
这类采购项目包括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学生及员工宿舍家具、行政办公及后勤配套通用电器设备、图书馆家具、学院公共及基础实验室配置的普通电脑及显示器、教室和实验室课桌椅及黑板(白板)等。

学院经办部门提出采购项目清单、数量和质量等要求,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后,委托招标中心通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单价,学院按招标结果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年采购不超过一次。

此类项目招标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规则按珠江集团招标中心相关规定实行。

3、专业性设备的采购
教学用专业性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图书、物理、化学、生物、电子、电工、网络、媒体、设计、工程、材料等各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各类专业的系统服务器、存储器、小型机、工作站;教室用投影及音响等多媒体设备;各类学院用软件系统平台;体育器材等。

此类专业性设备的采购,由学院经办部门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同意后,向集团招标中心提出专业方面具体的质量、性能和品牌等方面的要求(但对技术规格、指标及品牌等的要求必须有行业通用性,不能有品牌限定性或品
牌倾向性),负责考察和推荐参投单位,并选派专家组负责招标过程技术标的评标工作;经济标和招标结果审批由招标中心负责按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按招标结果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年采购不超过一次。

4、零星工程招标
学院在每学年结束的一个月前,委托招标中心经过招标确定年度零星工程建设与维修的合作单位和年度结算付款方式,签定年度零星工程建设与维修合同,并以签证形式按月进行结算。

学院实施的零星及维修工程,由学院经办部门申请、学院基建主管副院长及院长批准同意后,凭工程通知单才能实施该项目,具体的签证办理由学院经办部门和基建部门审定,结算的办理委托教育公司审核部进行。

单项工程造价在20万以上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应经集团会签后,委托招标中心招标。

学院应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规定,确定相关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

5、对应该招标,但由于时间紧迫、情况紧急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实施招标的采购或工程项目,按以下权限审批同意后进行议标:
1、单批次(单项)预算在10万元以内,由具体经办部门提出要求,报学院的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经办部门提供三家或以上合格单位,经学院招标小组组织议标审价,确定相关拟中标单位后,报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2、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由具体经办部门提出要求并说明不能招标的具
体原因,由学院的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初审后,设备类报学院董事长,工程类报珠江教育集团相应管线总和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议标。

议标由经办部门提供三家或以上合格单位,经学院招标小组组织议标审价,确定相关拟中标单位,议标结果经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初审,设备类报学院董事长,工程类报教育集团管线总和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

四、附则
1、依据本规定委托珠江集团招标中心实施招标的过程,按珠江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执行。

2、本规定所称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董事会。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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