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招议标管理细则

合集下载

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规范

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规范

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公平、公正、合法,促进工程设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管理,包括设备的选型、采购流程、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事项审批、中标人确定、合同签订等环节。

三、招标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1)明确采购需求,确定项目规模、技术要求和预算金额。

(2)组建采购评审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表格等。

2. 招标公告发布(1)按照相关规定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上,注明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和要求。

(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材料。

3. 投标人资格审查(1)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方案的评审,确保方案与招标要求一致。

4. 投标人报价评审(1)评标小组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报价的评审,选择出符合要求且价格合理的投标人。

5. 中标结果确定(1)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将结果上报给采购单位领导审批。

(2)中标人确认后,公示中标结果,签署中标合同。

六、验收和结算(1)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交付安装,并与采购单位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工作,支付合同款项。

七、违约处理(1)对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拖延交货、交付次品、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2)对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串通投标、哄抬价格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对采购过程的信息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议标实施方案

议标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议标程序流程asd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理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有上级主观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设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第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1、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拟邀请投标单位名称、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专项设备招投标规定最新

专项设备招投标规定最新

专项设备招投标规定最新
一、总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规范专项设备的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在进行专项设备采购招标和
投标活动中的行为。

三、招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招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招标单位需具备相应资金、设备和人员;
3.招标单位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四、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
目基本信息、招标条件和要求等内容;
2.投标资格审查:招标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
参与招标活动的资格;
3.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需按要求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
报价、资质证明等;
4.开标评标:由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
候选人;
5.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并最终确定中标结果;
6.缔结合同:招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

五、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条件;
2.投标人需按时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得违规;
3.投标人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串通投标、行贿等行为。

六、其他规定
1.招标单位、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
裁;
2.招标单位应当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确保公平竞争;
3.招标单位应当及时公布中标结果,并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以上规定,招投标活动将更加规范、透明,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专项设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有效降低成本,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公司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分项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在使用总承包、劳务(专业)分包以及发包给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各项限价材料、设备时,均执行本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集中采购。

2. 组织与管理2.1 公司招投标中心是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设计、开发招投标管理的组织和牵头实施部门,在公司分管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2.1.1 组织拟定并贯彻执行公司工程招投标规章制度;2.1.2 拟订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等有关招标资料,主持招标答疑;2.1.3 负责办理公司组织招标的所有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等单位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招投标的相关业务;2.1.4 负责收集、整理投标单位的有关资料,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2.1.5 负责送达招标文件,按公司的决议进行询标,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3. 招投标范围及权限3.1招投标的范围,依据《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和公司具体情况,各类招标价为10万元以上的下列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3.1.1 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3.1.2 消防工程3.1.3 特殊工程3.1.4 强弱电工程3.1.5 新技术新工艺并用的工程3.1.6 室外总体工程3.1.7 园林绿化工程3.1.8 电梯系统3.1.9 铝合金门窗工程3.1.10 智能化系统3.1.11 空调系统3.1.12 基础配套系统3.1.13公共配套系统3.1.14大于10万的其他项目3.2单项金额大于1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3.2.1 政府垄断工程;3.2.2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3.2.3发出要约前已确定意向合作单位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执行《特殊项目审批表》流程。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招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招议标管理~规范招议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经济活动范围内的招议标行为。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物资采购,总承包工程的分包工程、设备采购,生产物资采购,包括原材料、燃料、标准件等,,货物运输,公司自身不能承担的工程维修、设备维修、设备制造、备品备件加工制作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臵及职责第三条招议标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领导小组下设招议标办公室、监督组和评标专家库。

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总经理成员: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议标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管理部主任兼任。

监督组由监督部、资产财务部、生产管理部人员组成~监督部牵头负责.评标专家库由公司根据业务范围~从各中心选取~也可根据招议标性质从外部聘请相关专家~专家库每年更新一次。

1第四条职责,一,招议标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职责:1。

与物流中心沟通~制定、修订招议标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负责审核各单位委托招议标申请表,3.负责对招议标合同审核并监督检查其执行过程,4.对违反本办法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二,物流中心职责1.负责招议标文件的发售~邀请合格投标厂家参与投标, 2。

负责编制《招,议,标申请表》等相关手续~确定招议标时间、地点~并根据招议标性质确定符合要求的评标人员,3。

负责公司招议标的组织工作,4。

根据评标情况编制招议标会议纪要,5。

负责招议标项目档案的管理,6.负责与中标厂家签订合同并实施采购,不含工程项目和直接发货到现场的采购、外协项目,,7.对招议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三,监督组职责1。

负责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投标条件,2。

负责招议标过程的监督,3.有权制止在招议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四,需求中心职责21.编制招议标文件并向物流中心推荐合格供应商,2。

《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内部分)》的通知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华能集团公司:为推动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更好地利用竞争机制来确保设备质量,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按时交货,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经济效益,推动技术进步,根据电建〔1995〕563号文关于《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精神,部制定了《〈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内部分)》,现印发给你们。

为加强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电力部决定成立发电设备招投标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部长任组长,以计划司为主,国际司、经调司、安生司、建设司、水农司和成套设备局等司局组成。

协调小组各专业组及日常办公机构,另行发文。

今后各单位电力工程设备的招投标工作,要按《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本细则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部。

对于水电工程发电设备招投标的实施细则另行颁布。

《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内部分)一、本招标实施细则依据电力工业部电建〔1995〕563号文《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和法律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电力工程项目的设备招投标,其中利用世行、亚行贷款、日本海外协力基金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按其相应的采购导则和程序办理,其它利用外资的项目的国内采购部分参照本细则执行。

对于国内质量不过关或供不应求需进口的设备的招标采购,也按本细则执行。

二、定义和解释:1.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负责组织招标事宜的单位。

承担设备招标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法人资格;(2)有组织大中型电力建设工程设备供应工作的经验;(3)对国家和地区大中型电力基建、技改项目的成套设备,招标单位应当具有电力部电力设备成套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相应的资质;(4)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5)具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6)建设工程项目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符合上述条件,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设备工程采购规章制度

设备工程采购规章制度

设备工程采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工程采购行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促进设备更新迭代,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设备工程采购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设备工程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利用好各类资源,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设备工程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五条设备工程采购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单位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设备工程采购应当注重节约资源,提高效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设备工程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和信息记录,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八条对于重大设备工程采购项目,应当组织专家评审,确保采购过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设备工程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二章采购主体第十条设备工程采购主体应当包括项目发起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人员等。

第十一条项目发起方应当明确设备工程采购的需求和目标,完善采购计划,确保采购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协助项目发起方开展采购活动,制定采购方案和实施方案,监督和管理采购过程,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维护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四条设备工程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研、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公开招标、评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环节。

第十五条需求调研阶段应当充分了解项目需求,明确采购标准和要求,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第十六条制定采购计划阶段应当根据需求调研结果,制定采购预算和时间计划,明确采购范围和数量,确保采购活动的目标性和规划性。

第十七条编制采购文件阶段应当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等,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性和可控性。

14-2附件二设备及配件招(议)标采购管理规定

14-2附件二设备及配件招(议)标采购管理规定

附件二设备及配件招(议)标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设备及配件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购置设备及配件的质量,杜绝设备及配件采购中的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物资设备购销合同管理办法》及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购置申请计划的审批。

各单位年度预编设备购置计划,由各单位在年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通过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下达;年度计划、预算外购置的设备,另行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三条设备招标采购的范围是:除顾客提供产品外,同型号多家生产或多家销售的设备及配件,单台(套)及批量设备价格超过20万元以上,配件及总成超过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采购。

低于上述标准有条件的也应招标采购,或采用询价式意向招标。

第四条招标的权限。

原则上专用特种设备、大中型常用设备、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设备,依据集团公司年度批准的生产经营和财务预算计划,按照谁出资谁招标的原则,分别由集团公司本级、子分公司业务部门组织招议标或委托使用单位招议标。

一般常用设备或数量少、金额小的设备及配件子分公司可委托使用单位招议标。

委托招议标时其招议标计划和方案需经委托单位主管业务部门审定后实施,委托单位须派人参加使用单位的招议标工作。

第五条设备配件招议标采购的工作要组织有序。

各单位要分别成立由单位领导负责,设备、财务、技术、计划、纪委(监察)及上级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投标的各项工作。

具体招标的业务工作由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并实施.第六条各单位对进行招标采购的相应文字资料要建档保存,保存期至设备报废后一年为止。

第二章招标方式第七条在不影响施工和有招标条件的情况下,按正常招标程序,采取公开招、议标结合的方式招标,即:首先由投标单位相互竞争,公开报价及优惠条件,然后经招标单位初步评选,再通过与获选单位再次商议降低价格争取更优惠条件,最后选出预中标单位。

招议标评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评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评标办法1范围1.1本办法规定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议)标评标办法的内容与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议)标评标管理工作。

2招(议)标办法的内容与要求2.1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评标工作,提高评标质量,维护公司利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2.2评标机构及评标人员2.2.1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负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招议标工作。

2.2.2招标负责部门负责组建评标小组,属非常设的临时机构。

2.2.3评标小组成员一般由公司从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出(超过公司授权额度的由公司公司抽出两名评委)安装、经济、土建等方面人员,成员为5人及以上奇数,其中安装、经济方面专业人员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如招标项目专业性较强,且抽取的评委人员对招标项目专业度不够,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以专家的身份参与评标,专家从技术角度进行分析,此分析仅为评标小组提供参考。

抽取的评委及专家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个人,不得参与评标。

2.2.4评标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标会前应当保密。

2.2.5评委的入库和出库由公司统一进行调整,评委的入库由具备条件的员工个人填写“招议标评委推荐(调整)表”,经所在单位总经理审批,上报公司公司批准。

评委的出库由公司公司投资管理中心组织对上年度在库评委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评委取消评委资格。

2.3评委的权利和义务2.3.1有权查阅、审核投标文书、评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独立发表意见或评分,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3.2有权对招议标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3.3有权举报招标、投标及评标过程中违规现象和不正当行为。

2.3.4评委为其他成员企业评标根据其公司标准享受评标补助费,评标补助费由招标人支付, 随评标记录签字发放。

异地评标期间,评委食宿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其它待遇按评委所在公司正常出差办理。

2.3.5有权以书面形式辞去评委资格。

2.3.6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礼金或好处。

项目设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设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设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采购管理,规范设备采购流程,保障设备采购质量,提高设备采购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设备采购工作程序第二条设备采购应按照预算编制、需求申请、招标采购、评标议价、合同签订、验收结算等程序进行。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预算编制: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设备采购预算计划,并报公司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需求申请:设备采购需求由相关部门填写设备采购申请表,申请人员应确保所购设备符合公司要求,申请表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使用用途等内容。

(三)招标采购: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明确采购标准、要求和程序,确保采购公平、公正、透明。

(四)评标议价:设备采购委员会对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评标,选择最佳供应商,并进行议价,达成采购合同。

(五)合同签订:选择合作供应商后,双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约定交付日期、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内容。

(六)验收结算:对供应商交付的设备进行验收,并结算款项。

设备验收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设备采购管理责任第三条设备采购管理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完成设备采购工作。

具体责任如下:(一)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设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合作完成设备采购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设备采购需求申请、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设备采购过程合规、高效。

(三)项目负责人:负责设备采购的具体执行工作,确保设备采购质量、进度满足项目需求。

第四章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第四条设备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设备采购过程合法、合规、合规转,减少采购风险。

第五章设备采购管理的监督检查第五条公司管理部门应对设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采购程序依法依规,设备采购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章设备采购管理的奖惩措施第六条对设备采购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和违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员工提高设备采购质量和效率。

项目施工设备、物资的管理

项目施工设备、物资的管理

项目工程设备、物资的管理1总则:为加强本工程的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工作正常开展,特对本工程物资供应管理约定如下:2设备、材料的订货管理2.1 发包人组织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由发包人负责订货、监造及合同交货地点前的运输。

2.2 承包人组织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3 由承包人负责订货的重要材料及大宗材料,应提供合格供货商名单,并经发包人确认。

承包人必须在采购前通知发包人有关部门参加招议标,技术评标报告及技术协议书须经发包人签字认可。

2.4 承包人在物资的订货、运输、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环节上,要建立完整的质保体系及运转程序,并以书面形式交送发包人备案。

2.5 为确保工程质量,无论发包人或承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均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耍求,并附有质保书,出厂合格证,材料报告等有关证书、资料,以备抽查。

2.6 发包人采购供货的材料到达施工现场时,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与数量问题,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配合进行处理。

2.7 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品质检验,由发包人负责实施,并保持相关记录和检验资料,按规定进行报验。

2.8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通过监理人师审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定期对承包人所采购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检,对不合格材料发包人有权终止在本工程使用。

未经发包人认可,不得将未经审核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3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的管理3.1进口设备、材料的验收(1)设备、材料开箱检验时,承包人应组织监理人和发包人相关人员,并通知供方有关人员参加。

重要物资应请商检部门派员参加。

开箱后要做好检验记录。

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应恢复原包装,不得撤出衬垫物,以确保设备完好。

(2)开箱检验发现设备、零部件短缺或盈余,承包人应向供货商提出报告。

凡提出索赔的箱件,要妥善保管,以便供货商代表和商检部门复验,并得出处理意见。

(3)凡合同规定有索赔期限和保证期的物资,承包人必须在索赔期或保证期限内,做好检验、出证、索赔等工作。

公立医院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和医用耗材采购实施细则

公立医院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和医用耗材采购实施细则

医院用于临床的所有医疗设备、仪器、器械、低值易耗品、医用耗材及相关的辅助通用设备(不属于德州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属于本实施细则规定范围之内。

(一)单项价值 2000 元至 100 万元以内的医疗设备 ;(二)一次性批量采购 5000 至 100 万元以内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通用试剂 ;(三)德州市政府采购,县级分散采购现行限额标准,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均为 20 万元,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按照像关规定进场交易。

(一)公开透明、公正廉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原则。

(二)未经审核批准的设备器械、耗材等一律不得采购。

(三)须试用的设备、耗材等,不得在试用前定价采购。

为了高效完成设备耗材等有关采购工作,满足临床及教学、科研的需要,明确职责,特对采购权限进行相应规定。

(一)设备科金额权限在 2 千元以内的单台件设备或者一次性批量购置金额在五千元以内的设备、低值易耗品、医用材料。

设备科同使用科室一起,院内询价采购。

(二)医院设备分管领导金额权限在 2 千元至 2 万元以内的单台件设备或者一次性批量购置金额在 5 万元以内的设备、低值易耗品、医用材料。

(三)院长办公会决定 2 万元至 20 万元以内的单台件设备或者一次性批量购置金额在 20 万元以内的设备、低值易耗品、医用材料。

(四)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拟定单台件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或者一次性批量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低值易耗品、医用材料的采购。

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附可行性论证报告,报相关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室对其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初步审定后,召开由设备分管院长主持的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允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采用院内招标或者院内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采购会,在政府主管或者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五)单项价值达到 100 万元的大型医疗设备、一次性批量采购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械、服务和医用耗材(包括通用试剂)或者一个预算年度内,采购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设备、器械、服务和医用耗材达到 100 万元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检修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检修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检修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检修公司的招投标流程,确保所有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与高效,适用
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服务承包商的项目。

组织机构设定
设立专门的招投标管理小组,负责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与执行,该小组由采购部门领导,成员包括财务、法务、技术等部门的代表。

招投标流程
1. 需求分析:项目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详细的设备检修或更新改造需求。

2.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门依据需求文件,编制包括技术规格、服务要求、交货期限等在
内的招标文件。

3.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官网、行业平台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4. 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有意向的供应商进行报名,并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

5. 开标、评标: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投标文件,并在公开场合进行开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
评分标准进行评选。

6. 中标结果公示:将评选出的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监督管理
任何员工均可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公司将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并采
取相应措施。

同时,引入第三方审计或监督机构,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独立监督。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资格等处罚,严
重者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投标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更新。

结语。

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招标是国际上通用的采购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 面推行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有利于运用竞争机制,使资金得到经济的、有效的使用,确保设备的采购质量。

为规范设备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设备采购质量,降低设备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的类型分为:国内竞争性招标或国内有限竞争性招标(以下简称国内招标);国际竞争性招标或国际有限竞争性招标(以下简称国际招标);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须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开发布招标通告;而有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须向潜在投标者定向发出投标邀请。

第三条 竞价、招标、议标设备采购适用范围,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设计、计划、资金三落实的条件下,对于大型工艺设备、专用设备及成套、大批量采购的设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招标(议标)等方式。

第四条 竞价、招标、议标应遵循的原则。

⑴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⑵ 坚持符合惯例、机会均等、科学严谨的原则;⑶ 坚持量、质、价、时综合平衡,保持合理库存及资金占用的原则;⑷ 贯彻ISO9002标准,遵循向合格分承包方采购的原则;⑸ 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议标)和定标的合法程序。

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设备供应公司成立设备招标、议标采购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招标、议标采购的管理工作,根据工程设计进度、计划、资金安排、施工要求,适时制订招标、议标进行设备采购的工作计划,编制标书,确定招标类型(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向有供货能力的制造、供应厂商发出投标邀请函,制定评标、议标操作规程及保密守则,确定中标厂商的优选方案,并组织与中标厂商在规定时间、地点签订设备供货经济合同。

第六条 专业科职责。

⑴按照设备供应计划单,对设备的量、质、价、时进行综合平衡,对符合招标、议标采购的设备进行分析,提出招标、议标采购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报设备供应公司招标、议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⑵做好合格分承包方的预选和评价工作,提供招标、议标采购需邀请的供货厂商名单;⑶负责编制标书,包括商务和技术两大部分;根据收集的市场价格信息、质量信息和设备概算,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经招标、议标采购领导小组综合测定后确定较合理的标底价格。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_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条例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_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条例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_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条例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贷款、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系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特殊处理:(一) 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二) 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四)经校领导批准的某些特定情况。

第五条学校各院(系)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和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审批第六条采购审批程序(一) 购置单价为800元(使用计划外经费购置单价5,000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下称申购表),由各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

(二) 购置单价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书》,由各院(系)自行组织专家论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管负责人审批,批准后则签发《申购表》。

(三) 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各院(系)共同组织校内或校内外专家论证,报主管校长审批。

审批同意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则签发《申购表》。

第七条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申请人须填《武汉理工大学购买专控商品申请表》,经院(系)、单位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公章,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管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再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购买。

第八条《武汉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武汉理工大学购买专控商品申请表》是签订贸易合同和各级财务请款、报帐的依据。

招标议标管理规定

招标议标管理规定

招议标管理办法2016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第四条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一领导组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二招标组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招标工作方案;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三监督组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拟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3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承担采购项目的评委工作;第二章招议标范围及规模第六条根据采购估价金额,采购工作分别采用符合集团要求的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第七条满足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的,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一、二、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形式,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第八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按采用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第九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采用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1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30万元人民币以下;第十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采取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5万元人民币;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5万元人民币;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0万元人民币;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必须经招投标小组批准;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十二条其他本办法没有约定范围及程序的,由招议标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进行调研后,经招投标小组批准后办理;第三章招议标的职责及程序第一节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第十三条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实行统一管理,由公司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流程严格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二节邀请议标第十五条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第十六条邀请议标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四经招投标小组批准,招标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议标;五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六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邀请评委,组织开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七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三节内部邀请议标第十七条内部邀请议标,指由招标组组织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公司内部邀请议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评标人员、确定中标的人员、监督人员职责相互分离,即: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定标和监督,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定标;第十八条内部邀请招标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组织经领导组批准成立资格预审小组;三资格预审小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同时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四招标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五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三名评委,安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技术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六招标组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七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八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九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四节竞争性谈判第十九条竞争性谈判,指组成谈判小组,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招投标小组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第二十条竞争性谈判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编制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招标组组织竞争性谈判会议,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六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七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五节询价采购第二十一条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招投标小组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第二十二条询价采购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参加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询价、比价过程中,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六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七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六节单一来源采购第二十三条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单位或部门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第二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单一来源的采购需求进行核实,并组织与单一来源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三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四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四章评标专家库第二十五条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库由公司专家和聘请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二十六条入选公司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一从事煤炭、化工、基建工程等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中高级专家技术人员;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第二十七条公司成立安全评标专家库,由公司安环部推荐公司员工或聘请安全环保方面的专家组成;第二十八条评委的权利:一接受公司的聘请,担任招议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预;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四向公司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九条评委的义务:一按时出席评标活动并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二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不得担任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一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标评委资格;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公司可停止其评标活动:一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敷衍了事,缺乏敬业精神的;二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个人评标意见偏离评标原则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的;四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评委的;五因个人原因,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标评委的;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公司可取消其评标评委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二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妨碍评审公正的;三个人评标意见严重偏离评标原则,导致评标结果不合理的;四有意隐瞒个人情况,不执行主动回避制度的;五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第三十三条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由招标组组织业务部门根据情况随时补充或剔除;第五章潜在议标人库第三十四条潜在议标人库的建立,潜在议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二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三以往有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五在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六招议标活动中,由纪检小组报经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不良记录的,方可确定为潜在投标人;第三十五条潜在议标人库实行动态管理,由招标组组织业务部门根据情况随时补充或剔除;第六章其他第三十六条工程、物资、办公家具、服务项目采购等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第三十七条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招议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议标,逃避本办法的约束;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与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抵触的,按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解释;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物资招标管理制度范本

物资招标管理制度范本

物资招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物资招标管理,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供应商质量和服务水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有关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包括设备、材料、服务和工程等范围内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物资招标,是指本单位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最终依法选定合作供应商的行为。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审批。

招标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命,成员包括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及时公布结果。

第六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性原则,实现招标单位最大利益。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订,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章招标准则第八条招标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招标项目,制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并制定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表、投标报价表、招标资格评审标准、招标代理服务协议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发布在单位官方网站或者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并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方式等内容。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如有特殊条件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二条招标工作小组应当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评选出中标人。

第十三条中标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供货服务内容,并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保证供货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招标工作小组应当定期总结招标活动的经验教训,完善招标管理制度。

第三章招标流程第十六条招标前,本单位需要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项目的内容、范围、要求、预算等。

然后成立招标工作小组,责成工作小组负责招标工作。

招议标管理办法:设备与人员的资格与配备要求

招议标管理办法:设备与人员的资格与配备要求

招议标管理办法:设备与人员的资格与配备要求1. 引言2. 设备配备要求招议标工作中的设备配备要求如下:2.1 计算机设备配备至少1台性能良好、配置合理的计算机设备。

计算机应安装有稳定可靠的操作系统,并保持及时更新。

计算机内存和存储容量要满足招议标工作的需求。

能够正常运行招议标相关软件,并保持软件的及时升级。

2.2 影音设备配备至少1台高清摄像机,用于拍摄和录制招议标过程的视频。

配备至少1台高质量音频录音设备,用于录制招议标过程的音频。

影音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查和校准。

2.3 网络设备配备稳定可靠的网络设备,保证招议标期间的网络连接畅通。

设备配置合理的网络带宽,保证招议标期间的数据传输效率。

3. 人员资格要求招议标工作中的人员资格要求如下:3.1 招议标负责人招议标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招议标经验和知识。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招议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与招标方、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等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熟悉招议标管理流程和规范,能够做好各类记录和报告。

3.2 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评估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能力。

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招议标规则进行评标工作。

评标专家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

3.3 技术支持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及时处理招议标过程中的技术故障和疑问。

技术支持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了解新技术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4. 配备要求的保障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为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专业水平和能力。

定期评估和监督人员的工作表现,确保其符合招议标管理要求。

设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岗位,及时解决招议标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

5. 结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招(议)标采购管理办法1.总则为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实现设备招(议)标采购的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降低设备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范围内需新购的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其它配套设备及非标产品的加工、制造。

3. 设备购置计划及审批3.1 凡符合组成固定资产条件的任何施工设备的购置计划,均需逐级上报,并经集团公司物设部审批后执行。

3.2凡符合中铁股份工[2009]291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计划需报股份公司工业设备部审批。

3.3 设备购置计划必须在集团公司年度设备投资计划内,特殊情况,须报集团公司物设部和发展部审核,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会议通过,并在年中设备投资计划里予以调整。

3.4 设备购置计划要根据施工组织合理配置、科学编制,计划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基本配置和技术要求等,对特殊用途的设备必须详细说明技术参数及工况条件(大型专用设备应按附件一表格填报)。

3.5设备购置计划应超前考虑,确保设备购置有充分的组织招标、合同签订、加工制造、运输进场时间。

3.6 设备购置计划中须注明购置设备的资金来源及管理主体。

4 设备采购4.1 集团公司物设部对各单位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对于确需购置的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组织采购或委托子(分)公司、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指挥部)组织采购。

4.2 凡经股份公司批复的由集团公司采购的,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4.3 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招标或议标的,须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4 凡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有加工制造能力的产品,各单位应优先与内部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4.5 采购方式4.5.1 招标(1)招标即严格按照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文件或企业依据制定的招标程序执行。

(2)集团公司设备招标程序及要求按照第5、第6款执行。

4.5.2 议标(1) 议标相对于招标来说程序相对简单,仅需要供应商提供参数、配置、报价、业绩等密封资料,然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发展部、财务部、法律部、监察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2) 凡年度范围内,集团公司已招标采购过的常规设备或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设备均可进行议标。

(3) 在年度预招标范围的设备也可进行议标。

(4) 根据设备具体配置要求,议标可进行二次密封报价。

4.5.3 预招标(1)集团公司对于一些零星采购频次较高的常规设备可进行预招标,将每种设备的供应单位缩减到2~3家。

(2)预招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度进行一次,预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3)在年度内具体实施采购时,集团公司物设部可组织相关部门或被委托单位按照批复要求直接在预招标结果范围内进行议标,确定中标单位。

(4)预招标仅由集团公司根据情况实施,各单位不予进行。

4.6 设备采购须严格执行设备的招(议)标规定及集团公司关于设备招议标的监察规定。

4.7 招(议)标采购过程资料均须完整保存。

5 招标机构设置及职责5.1 设备招标采购时,均应由组织单位的主管领导任组长,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发展部、财务部、安质部、法律部、监察部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及其它部门参加。

5.2 招标时,必须在集团公司公布的《设备合格供方》名录里选择至少三家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投标,如确需合格供方外单位参加投标,需经集团公司物设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招标工作小组职责5.3.1 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5.3.2 编制招标文件,在合格分供方内选择投标单位并发出招标邀请书。

5.3.3 制定评标办法及注意事项。

5.3.4 根据招标设备的性能等情况修订评分表及评分标准。

5.3.5 组织技术答疑和商务答疑。

5.3.6 经综合或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6.开标、评标办法6.1注意事项6.1.1 招标时,根据招标的数额大小,可收取5千至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1.2 投标单位不得相互串通、哄抬标价,或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单位投标。

否则,招标方可责令其退出投标,并取消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两年投标资格。

6.1.3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纪律,不得泄露与招标有关的任何信息。

6.1.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 无密封。

(2) 未同时加盖企业和企业法人印签或无法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3) 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4) 愈期送达。

(5) 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6) 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哄抬标价。

(7)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6.2 开标、评标流程6.2.1 开标时,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纪委监察人员宣布评标纪律。

6.2.2 投标单位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出示投标保证金回执,当众检验投标文件。

6.2.3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报价。

6.2.4 投标文件如有含义不明确之处,投标单位可做简要解释,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内容范围。

6.3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分两种:评分法和综合评定法6.3.1 评分法(1) 可按招标设备实际情况设置标底,标底可自行制定也可以各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的90%~97%作为基准价,但评标必须以招标设备的最佳性价比作为设备最终选择的依据。

(2)评分法实行减分制,标准分为100分。

a 价格分:可根据投标单位投标单价和分项报价,单价高出或低于标底的,在基准价基础上按每递减1%减0.5分,每递增1%减1分,但减分不能超过20 分(20分)。

b 设计方案分为五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4分(20分)。

c 系统配置分为四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5分(20分)。

d 信誉等级根据投标单位资质等分三等,每降一等减1分(5分)。

e 售后服务承诺分三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3分(10分)。

f 销售业绩分三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1分(5分)。

g 履约能力分三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1分(5分)。

h 付款方式分三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1分(5分)。

I 标书制作分三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1分(5分)。

J 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综合评价分三等从标准分起,每降一等减1分(5分)。

k评分标准里的项目及分值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取舍或调整。

6.3.2 综合评定法即由招标工作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配置、参数、技术性能、信誉、业绩等整体进行评定,形成评标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7.其它要求7.1 根据招标设备的技术复杂程度确定评标时间,开标至定标原则上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定标后,招标方在2日内向中标单位寄发《中标通知书》,对落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7.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与采购单位洽谈设备采购合同,招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7.3 所有新购设备合同均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单位按照集团公司设备采购合同规范文本签订,大型专用设备因项目条款复杂可另行签订。

7.4 新购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与使用项目共同填写新购设备验收单,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组资手续,保证帐、物、卡相符。

(最迟不超过当年12月31日)8.附则8.1对隐瞒不报、私自采购,违反本管理办法要求的,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者,报纪委监察部审理。

8.2 其它文件中涉及设备采购招(议)标内容与本办法有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8.3 原《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则》(中铁一物【2009】245号)文和《设备招(议)标采购补充管理办法》(中铁一项目【2007】68号)文同时废止。

8.4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大型、专用设备购置投资及预测分析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盖章)设备招议标管理细则年月日附件2(设备名称)设备招标邀请书公司:1我们很高兴的通知您,你们已通过了设备招(议)标的资格预审。

2我们谨代表邀请你们与其他资格合格的投标人,为实现并完成此合同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3如果您有意向投标,可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月日时前获取进一步的信息阅并取得招(议)标文件,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4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元后,可得到一套完整的招(议)标文件。

5投标文件均应按照招(议)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于年月日时之前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

6投标人在中标后即可根据招(议)标书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履行合同。

7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传)确认已收到此函,如果您不准备参加投标,亦请于月日前通知我们,我们将不胜感激。

招标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附件3(项目及设备名称)招标文件A 投标书格式B 授权书C 投标人须知D 投标书附录(单位名称)年月日A 投标书格式合同名称:致:(招(议)标方名称)1按照贵方招(议)标书条款的要求,我方愿以(以数字和文字形式填入总金额)的价格来完成(设备名称)设备的招(议)标工作。

2我方确认投标书附录和授权书是我方投标的组成部分。

3若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遵照贵方的要求全力完成合同(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履行工作。

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标书截止之日起的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期满前本投标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正式合同制订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7与此投标书和授予合同后合同的履行相关的应付给代理的佣金或报酬如下所列:代理名称和地址金额和货币给予佣金或报酬的目的(如没有,注明“无”)8我方保证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本投标书。

日期:年月日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职务:投标人公章B 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在本书上签字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合同名称)的投标、设计和其它相关事宜洽谈,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标人:(签字并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C 投标人须知(说明:本须知将构成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行为规范)1标书采用A4纸编制,正本本,副本本(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投标人应附有企业简介(企业性质、生产历史、固定资产情况、员工人数、技术力量及年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附有其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信证书以及质量体系认证书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售前、售后服务情况及技术培训等。

5投标总价应包括设备主机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取证费、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仓储、装卸及专用工具、备件等费用(不含的内容可不予考虑)。

6报价应有较为详细的分项报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