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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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一、主要内容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公司的投标报价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实施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使公司投标报价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经营效益。

二、运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投标报价管理工作(京外地区参照执行)。

三、依据标准3.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3.2公司《市场营销管理程序》。

四、总则4.1适应公司走工程总承包发展道路的需要,加强公司对投标报价工作的管理。

4.2公司对外投标:报价实行总估价师负责制,投标方案实行总方案工程师负责制,成本管理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4.3投标报价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科学分工、精诚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坚决服从,严格负责;4.4投标工作应当遵循:投标技术方案科学先进,有针对性;经济论证对比清晰有充分性;投标策略具有针对性;投标价格具有竞争性;4.5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忠诚于企业、严格保守经营机密。

五、投标组织体系(见下页)七、主要职责划分7.1投标领导小组7.1.1制定公司投标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7.1.2组织投标评审和审定招标文件;7.1.3制定投标策略:7.1.4组织投标工作,协调各方关系:7.1.5定期召开经营战略和投标策略研讨会,提出提高市场占有的措施及方法,并制定具体(重大或重要)项目投标策略,7.2市场部(市场经理)7.2.1组织市场经理进行投标工程信息收集与跟踪,争取投标资格;7.2.2项目前期考察及业主资信等背景的调查;7.2.3负责投标资格预审表的填写;7.2.4参加投标评审;7.2.5负责投标过程中有关信息包括竞争对手的情况、标价等的收集,提供报价及领导进行决策参考;7.2.6负责与业主的联系;7.2.7负责具体联络和组织业主对公司的考察;7.2.8负责前期对业主服务包括办理政府的有关手续及各项投标的前期手续。

7.3投标部(估价及询价人员)7.3.1负责投标报价(包括研究标书条件、市场询价、核算工程量、组价、编制报价书等)及进行合格分承包方的询价(招标),主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的询价;7.3.2参予对投标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调查;7.3.3投标报价策略研究;7.3.4进行成本分析和效益预测;7.3.5建立投标资料台帐;7.3.6合同条件交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招标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标议标行为,有效保障公共资源配置,在招标议标过程中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拥有招投标权利并对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完成负责的单位或个人。

招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实行招标,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第三章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拥有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投标人应当认真组织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并遵守诚实信用、自愿参加、遵守法律等基本要求。

第四章评标人评标人是指由招标人或经过招标人批准组建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名、报价、洽谈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评标人应当具备公正、公平、专业、严密等基本素质,认真把握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评估,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合理。

第五章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是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本或图表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与招标、投标、中标有关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需求、拟定投标条件的理由、中标条件的评定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内容,以保证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平等竞争权。

第六章商品和服务采购商品和服务采购是指通过招标、比选、协议供货等方式,按照标准规定对特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采购。

招标人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应当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只贵不好,不贵不好,好不贵”原则,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商品和服务。

第七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工程等。

招标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质量控制,并保证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结算支付环节都符合规定。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维护公司权益,进一步规范招、议标工作,保证采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二、凡有政府补贴资金项目涉及的招标,必须委托具有国家认可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

三、按规定必须招标、议标的项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招标、议标工作;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议标工作。

四、企业管理部门对所有招标、议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如发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要及时纠正和查处。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此有举报权。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一、招标委员会设置成立招标委员会,****任委员会主任,下设投资招标办公室。

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实际组建技术标评议小组、商务标评议小组,各小组分别由技术评委和商务评委组成。

对技术要求简单的招标直接组建招标综合评议小组。

各小组组长由招标委员会主任指定。

二、招标委员会职责1、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研究决策公司招标项目相关事宜,不断完善招议标管理办法。

3、听取技术标评议小组及商务标评议小组(或综合评议小组)工作汇报,规范招议标程序,确定中标商。

4、组建技术标评议小组及商务标评议小组(或直接组建综合评议小组)。

三、投资招标办公室职责1、供应商资质预审;2、全程参与供应商考察,并做好相关服务;3、接收招标申请和落实投标单位;4、制作、发放招标文件;5、组织、主持招议标会议;6、整理招标报告;7、会同技术标、商务标评议小组组长(或综合评议小组组长)向招标委员会主任汇报招标结果;8、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9、负责招标工作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10、标后管理,重点是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价;11、建立供应商资源库,做到信息共享,并做好供应商信息管理工作。

四、评标小组组长职责1、技术标评议小组组长职责:(1)组建技术标评议小组及时开展工作;(2)负责对供应商考察及供应商到公司现场沟通交流;(3)加强与各投标商沟通,在正式招标申请提出前,形成完善的技术方案;(4)做好招标会上相应工作,结合评委意见对各供应商技术符合性作出优劣排序,并直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海南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琼建住房[2005]107号)

海南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琼建住房[2005]107号)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住房[2005]107号)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建环)局、房产局(所):现将《海南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海南省建设厅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海南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

提倡各类物业管理区域,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物业管理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住宅规模较小,经该物业所在地市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

采用议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住宅规模由市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物业管理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产权人。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组织实施;非出售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由产权人组织实施。

业主大会决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方式和招标方案必须预先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

第八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书、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三)审查投标人的资格,确定入围的投标人或者应邀投标人;(四)向入围的投标人或者应邀投标人发招标文件、勘察现场、进行答疑;(五)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报送投标文件;(六)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七)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议标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招议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商提出的疑问或建议进行统一管理和回复的一种制度。

旨在保障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公平,确保各方在招标过程中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解答,提高招标效率,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管理范围招议标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等领域。

三、管理原则1. 公开公平原则: 招议标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投标商享有平等的提问和回答权利。

2. 及时回复原则: 对于投标商提出的问题或建议,招标方应当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3. 法律合规原则: 招议标管理办法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四、管理流程1. 提出问题: 投标商可以通过指定渠道提出问题或建议,包括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

2. 问题登记: 招标方应当及时登记收到的问题,并进行分类整理。

3. 解答和处理: 招标方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进行合理处理。

4. 回复机制: 招标方应当制定统一的回复机制,及时回复提出问题的投标商,并向所有投标商公开。

五、管理要点1. 问题分类: 招标方应当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便于统一管理和处理。

2. 专业回答: 招标方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问题进行解答,保证回复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效率和及时性: 招标方应当高效处理问题,确保在招标周期内及时回复投标商。

4. 公示: 招标方应当公示问题和回复内容,以便更多投标商了解并参考。

六、管理效果评估1. 效果评估指标: 可以通过招标效率、投标商满意度等指标对招议标管理办法的效果进行评估。

2. 改进完善: 根据评估结果,招标方可以对管理办法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管理效果和服务质量。

七、结语招议标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高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至关重要。

招标方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投标商在招标过程中获得公平待遇,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为实施科学管理,强化和完善招、议标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效益,现依据公正、透明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企管部负责组织和规范采购的招、议标管理,具体负责招、议标的组织和价格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为保证招、议标的公正性,对每次采购招、议标评审参加人员,将由企管部根据所采购物资的类别、服务项目等其它要求,临时组织评审组。

评审组由技术部门、招议标负责部门、使用部门等人员构成。

第三条:采购方式的分类1.招标、议标: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招集三家以上供货商参与招标、议标,通过资质审查和评标,选择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和价格的选择由采购部门和招议标管理部门负责. 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营业执照、规模、业绩、资质证明,并具备产品质优价廉,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有较好的企业信誉度,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等条件。

2.比价: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询价,最后通过对精选的三家以上的厂商进行比价,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的原则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同“采购方式的分类(1)”。

3.对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电器电料、办公用品、零星劳保用品、电脑及耗材、车辆维修等物资和服务,可选择一至两家专业供货商,选择办法按“采购方式的分类(2)”执行。

第四条:采购作业方式1.原辅材料、燃料采购方式.(1)招标、议标采购的物资:烧碱、液氯、硫酸铝、聚丙烯酰胺、分散松香胶、淀粉、蒸煮助剂。

煤、浆板、轻质碳酸钙、荧光增白剂、中性施胶剂、滑石粉、毛毯、聚脂网、显白剂、石灰、夹板等。

(2)比价采购物资: 磷酸二氢钠、引纸绳、尿素、重柴油、农膜、聚合氯化铝、过氧化氢。

磷酸三钠、消泡剂、抗水剂、防腐杀菌剂、铁丝、钢带等。

(3)麦草收购采取长期联合用户与个体户相结合的办法,价格随行就市。

2.备品备件、五金工具、低值易耗品、润滑油类、外协件以及电器电料、仪器仪表等物资采购方式的设定。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招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招议标管理~规范招议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经济活动范围内的招议标行为。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物资采购,总承包工程的分包工程、设备采购,生产物资采购,包括原材料、燃料、标准件等,,货物运输,公司自身不能承担的工程维修、设备维修、设备制造、备品备件加工制作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臵及职责第三条招议标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领导小组下设招议标办公室、监督组和评标专家库。

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总经理成员: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议标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管理部主任兼任。

监督组由监督部、资产财务部、生产管理部人员组成~监督部牵头负责.评标专家库由公司根据业务范围~从各中心选取~也可根据招议标性质从外部聘请相关专家~专家库每年更新一次。

1第四条职责,一,招议标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职责:1。

与物流中心沟通~制定、修订招议标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负责审核各单位委托招议标申请表,3.负责对招议标合同审核并监督检查其执行过程,4.对违反本办法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二,物流中心职责1.负责招议标文件的发售~邀请合格投标厂家参与投标, 2。

负责编制《招,议,标申请表》等相关手续~确定招议标时间、地点~并根据招议标性质确定符合要求的评标人员,3。

负责公司招议标的组织工作,4。

根据评标情况编制招议标会议纪要,5。

负责招议标项目档案的管理,6.负责与中标厂家签订合同并实施采购,不含工程项目和直接发货到现场的采购、外协项目,,7.对招议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三,监督组职责1。

负责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投标条件,2。

负责招议标过程的监督,3.有权制止在招议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四,需求中心职责21.编制招议标文件并向物流中心推荐合格供应商,2。

新疆维吾尔目治区建设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维吾尔目治区建设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维吾尔目治区建设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设备安装、管直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及方式,均应按本办法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的施工单位。

该限额以下的工作项目是否招标投际,由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对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和确因条件不具备不能招标投标的工程,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签署意见,经上一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采取其他方式发包。

第三条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中介组织,均应该本办法组织工程建设的施工招标;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工程建设施工投标。

第四条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送行的经济活动,爱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第五条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平等、讲求信用的原则。

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质量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方面开展竞争,不得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自治区境内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实行分级管理。

1.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对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和大中型建设顶目。

自治区投资50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中央各部委、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区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0万方米以上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2016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一)领导组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二)招标组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招标工作方案;(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

(三)监督组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拟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3)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承担采购项目的评委工作。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议标管理办法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招议标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招议标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招议标的公正、透明、公平,维护招议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2 适用范围本招议标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招议标的组织单位和相关参与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等。

二、术语定义2.1 招议标招议标是指通过向公众或特定受邀参与方公开征集竞标文件,进行评审、讨论等环节,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2.2 组织单位组织单位是指负责招议标组织和管理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采购中心等。

2.3 参与方参与方是指参与招议标活动的各类主体,包括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督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等。

三、招议标组织与管理3.1 招议标方案策划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制定招议标方案,明确招议标的目标、内容、流程等。

3.2 招议标公告发布组织单位应及时发布招议标公告,明确招办时间、地点、要求、条件等,并在合适的媒体渠道广泛宣传。

3.3 竞标文件准备参与方应按照招议标公告要求准备竞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资质证书等材料。

3.4 竞标文件递交参与方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标文件递交给组织单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3.5 投票与评审组织单位应组织评审专家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进行投票表决,选取中标人。

3.6 中标结果公示组织单位应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参与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4.1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等相关规定,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的法律体系。

4.2 中标人中标人是指在招议标活动中被选取为合同执行方的竞标人。

4.3 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参与招议标活动的提交竞标文件的组织或个人。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招议标方案模板- 竞标文件模板- 投标人资质证明模板六、总结本招议标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招议标的公正、透明、公平,为参与方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以最终选取合适的中标人。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二、内容1、采购主体。

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

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

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

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

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2、零星采购(询价)流程车间零星采购.车间生产部门(调度或计划人员)提出采购计划---车间技术负责人审核钢材、生产负责人审核其它大宗物资-—-车间负责人审批——-钢材计划报技术部审核,其它大宗物资报生产中心审核,技术部和生产中心分别拟定采购计划---主管领导审批-——招采部门根据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单位进行询价--—招采部门将询价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交底、合同移交、保存合同文本.钢材采购计划原则上由公司技术部统一提出,但下列情形之一可由车间提出钢材采购计划并按上述流程报批:原采购计划数量或实际供货数量不足需要增补、实际加工损耗过大而需要增加钢材、钢材板幅尺寸等不能满足实际加工尺寸而需要增加钢材、产品报废或产品试制需要增加钢材。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管理持续改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 》、《神东煤炭分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试行)》、《神东煤炭分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率定额管理的有关规定》、《神东煤炭分公司建造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管理办法》、《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试行)》(另发),现印发给你们,《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自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试行,其余制度自文发之日起试行。

各单位应及时组织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各单位请及时与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联系解释,并反馈意见或者建议。

自本文件内各制度试行之日起,原神东煤炭公司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神东煤炭分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及中国神华能源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分公司”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合用本制度。

属于股分公司直管项目不在此列。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上的;(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四)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 、(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一)股分公司直接管理或者报经股分公司批准不招标的;(二)公司自营工程;(三)公司自修项目;(四)公司自制产品供应;(五)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六)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招标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是指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监理)、物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购入的全部实体货物及软件产品)、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四条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依法规范、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常务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副主任: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采购政策,组织、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公司招标、采购工作;2、组织审定招标、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3、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4、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确认手续;5、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结果予以确认;6、审查公司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及程序的有效性;7、依法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组”。

“一办”即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司招标办),办公室设在计划处,由计划处长担任主任;“三组”即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组,分别设在公司对口管理部门。

专业技术工作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专业处室负责人分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如下:1、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机电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计划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供应公司,项目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机电科长等;2、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机电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计划科长等;3、物资(配件、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供应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单位分管物资领导、供应科长等;4、与上述三个专业工作组相关的管理服务类项目对应归口管理,未包括在上述专业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类项目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视业务隶属关系由对口主管部门牵头进行。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1. 引言招议标(招标和采购预算的剩余金额即预验收金额的公示)是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管理方式,用于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招议标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招议标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流程,确保招议标的有效实施。

2. 申请流程2.1 招议标申请1.采购部门应在采购过程中确定采购项目的预算和招标金额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招议标。

2.如果决定进行招议标,则采购部门应编制招议标申请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2.2 审批流程1.相关部门应对招议标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招议标。

2.如果批准招议标,相关部门应发布招议标公告,并将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公示。

3. 招议标公示3.1 公示内容•采购项目名称•预验收金额•招标金额•招议标申请理由•招议标公告发布日期3.2 公示期限招议标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公示方式•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通过其他媒体适当公示,如报纸、电视等。

4. 招议标执行4.1 预算执行1.采购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招议标金额进行采购活动。

2.在采购过程中,采购部门应严格控制采购费用,确保不超出招议标金额。

4.2 预验收1.采购完成后,采购部门应进行验收工作。

2.如果实际采购金额超出预算金额,采购部门需要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5. 监管和处罚5.1 监管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负责对招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5.2 违规处罚如果发现招议标违规行为,监管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或暂停资格证书6. 结论招议标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监管和执行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合作,确保招议标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招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招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运营成本控制、堵塞漏洞、减少失误、开源节流及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现对公司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等进行招标管理并制定招标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副组长:成员:(一)招标管理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标)、议标等。

1、公开招标:通过招标平台对外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按法定的程序办理所有手续;按招标管理实施方案的约定、经招标小组会议决定的项目报董事长同意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邀请招标(邀标):不对外公开发布信息,根据需要邀请3 家或以上单位参加报价。

3、议标:根据实际情况,邀请2 家以上单位议标。

4、询价比价:对于不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应通过询价比价确定。

(二)招标管理适用范围:1、物资采购公司物资采购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工程材料物料、工程机械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用具、工作服、车辆维修维护零配件、电器设备、绿植、装饰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2、项目合作公司项目合作包括建设项目、服务项目、咨询项目、劳务项目、租赁项目、委托项目合作等。

(三)招标管理具体办法针对公司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招标管理的具体办法如下:1、为保证质量、安全及实现成本控制,公司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招标均应遵循高性价比优先的原则,如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或合作方的,应给予优先考虑。

2、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鉴于公司的企业性质及实际情况,对于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一般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如因特殊项目确存在公开招标的必要性的,经招标小组会议决定并报董事长同意后实施。

3、采用邀请招标(邀标)的项目:(1)单项造价高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总承包施工项目;(2)单项造价高于30 万元(含30 万元)的劳务分包施工项目;(3)单项造价高于30 万元(含30 万元)的设计等服务项目;(4)单项造价高于10 万元(含10 万元)的咨询、评价等服务项目;(5)物业出租项目;(6)单项价值高于10 万元(含10 万元)或年总价值高于50 万元(含50 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7)招标小组认为必要采用邀请招标(邀标)方式的项目。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议标管理,根据《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外协、技术、服务类招议标(物资采购和营销类除外)均适用本办法。

三、招标的范围和原则:(一)招议标的范围1.估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外协维修、技术服务等对外经营活动必须招标,并由市场询价或工程预算书。

2.原则上20-50万元的工程项目上报集团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或经集团公司授权后,公司负责组织招议标。

(二)招议标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优质优价,择优定标。

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议标。

2.诚信双赢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厂商双方正当权益。

3.按质量、服务、价格的顺序优先选择厂商(含承包商,下同) 的原则,追求性价比最优。

4.货比三家的原则,招标一般应有三家以上的厂商参与。

四、招议标方式及条件:(一) 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投标人情况,项目招标主要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

邀请招标应向3家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招标办公室书面申请,公司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在监督部门监督下,采取竞争性谈判(议标) 方式:1.招议标限额以下的。

2.投标人数量不具备招标条件的。

3.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经济的。

4.发包项目设计方案或采购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

5.涉及专利保护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6.集团公司内部单位有能力制造和承担的产品和项目,需优先考虑的。

7.生产基建特殊情况或抢险救灾、紧急抢修等紧急情况下急需的物资采购。

8.是公司确定的战略厂商或承包商的。

9.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或设计合同的。

10.是与主体工程施工联系紧密的辅助工程、相关工程的。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招标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议标活动,保障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议标管理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商品房预售及其他招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活动第三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法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并进行公告及发布。

第四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基本信息。

2. 招标范围:明确招标的具体内容、分包范围等。

3. 报名条件:规定参与招标的资格要求。

4. 报名材料:列明需要提交的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5. 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人需要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6. 投标文件要求:详细说明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等。

7. 评标办法:明确评标的具体办法、评标标准等。

8. 招标日程:规定招标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后的一定期限内接受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开标。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评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全程监督。

第七条招标结果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并进行公示。

第三章议标活动第八条议标活动是指招标结果公告后,有关人员对中标人的资质进行评审和审核。

第九条议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确保中标人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

第十条议标活动应当公开,有关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第四章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招标文件范本2. 报名材料清单3. 投标文件模板4. 评标办法示例5. 招标日程安排表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名参加招标活动并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

3. 中标人:指经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单位或个人。

4. 评标委员会:指由招标人组建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的机构。

5.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在投标时缴纳给招标人作为投标诚信的保证。

第六章结束。

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

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

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开、透明,提高招标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相关部门讨论并批准,我们决定在招标管理中试行"招议标"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议标管理办法的试行,包括招标流程、评标方式以及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措施。

一、招议标的背景与意义招议标是一种融合招标和议标的机制。

传统的招标方式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评标标准不够科学、评标过程不够透明等。

而引入议标机制可以通过多方参与、广泛讨论的方式,确保评标结果更为准确、公正。

因此,招议标的试行将更好地保障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认可度。

招议标试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规范的招标管理体系,培养公正、透明、廉洁的招标文化,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同时,"招议标"制度还能够有效减少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潜规则和腐败风险,提高政府采购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招议标的实施步骤1. 招标前期准备在招标前期,招标人需就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招标方式等进行明确、详尽的规定,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以便投标人对招标项目进行充分了解。

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的发布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公告的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人的要求、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公告应在政府采购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发布,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3.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参与招标的重要依据,它包括了招标的技术要求、评标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并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廉洁的原则。

4. 投标人报名及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与招标,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人组织专家对报名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资质。

5. 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评标委员会成员需签署《评标委员会义务与保密声明书》,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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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招议标程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议标活动,维护工厂合法权益和信誉以及参加投标议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招议标质量,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属工厂业务范围内的年批量限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材料物质采购、外协加工协作、公路(铁路)运输、修理修配等,须实行招议标的,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招议标机构及原则
第三条工厂成立招议标领导小组,负责招议标工作。

领导小组由工厂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招议标办公室主任:节约办主要负责人
招议标办公司副主任:财务会计科、政工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财务会计科、供应科、生产配套科、工具设备科、政工科、办公室、节约办、技术开发科、质量检验科、建机销售科、煤机销售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招议标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招议标工作,处理招议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确定招议标事项,招议标形式,竞标厂(商)家,审定招议标文件,讨论确定标底及最终中标者,中标期限。

(三)负责确定招议标项目评标小组成员组成,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标书进行审查,并对招议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监督检查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招议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资料、信息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对招议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条开展招议标活动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或违规限制,排斥合格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参加招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议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招议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议标。

(四) 参加招议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接受招议标领导小组的监督。

第三章招议标程序
第六条招议标工作按照业务归口管理原则,在招议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业务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市场价格及厂商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方面调研;以统一申请表格式向工厂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招议标项目的书面申请,需明确所申请的招议标的方式、建议招议标时间;经同意后,收集并准备好相应资料(招议标内容、名称、数量、报价、供应商、技术、质量、交货期)交招议标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第七条经工厂招议标领导小组审定的招议标项目及招议标方式,由工厂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议标活动。

第八条对不宜实施招议标的,或其他原因无法实施招议标的,经工厂主管领导和招议标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物资管理制度规定的“采购计划—财务审价—合同审批—采购”程序办理。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不得超越权限擅自招议标。

第四章招议标方式
第十一条工厂招议标方式可采取公开招议标、邀请招议标、单一厂商议标、竞争性谈判等。

经招议标小组审批同意后,也可采取其他自主灵活方式。

第十二条采用公开招议标、邀请招议标、竞争性谈判等招议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由招议标领导小组指定专门人员或业务归口管理单位采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方式对外发布公告。

第五章投标、开标和评标
第十四条经招议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应按要求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招议标文件。

招议标文件由招议标申请单位自行编制,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其内容主要应包括: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标的名称、用途、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日期;
(三) 招标价格的要求及计算方法(统一的报价格式及状态);
(四)提交招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五)采购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六)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的证明文件;
(七)其他需要证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按照招议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应当在招议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正,也可以撤回投标。

第十六条工厂业务归口管理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凡开启的投标文件视同废标。

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工厂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可以拒收。

第十七条招投标文件应才用A4幅面纸张打印的形式,内容清晰,字迹工整。

采用网络、传真等方式投标的,在开标当日前两小时之内由工厂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工厂政工科负责监督,招标申请单位不得直接参与。

第十八条招议标领导小组在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后,在建议招议标时间内组织开、议标,开、议标时由招标办公室主任指定相关负责人和招议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评标;必要时,可同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九条开、议标时,由招议标办公室主任与招议标申请单位负责人共同主持,评标小组人员须有申请单位主管厂领导和办公室、政工科、财务会计科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如涉及资格审查,技术开发科和质量检验科的主要负责人也应参加;每次评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与各投标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第二十条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在开标时对所有投标文件都应予以当场检查、拆封、宣读,厂办公室应对议标过程作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评标小组应当依据招议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种因素最后确定中标人;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也可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工厂招议标领导小组科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视情况要求各投标单位分别进行第二轮、第三轮等多轮报价。

须保证每个投标单位机会均等,同等条件的合同应授予合理低价的投标单位。

同时,可视情况对需求清单进行分包。

若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议标要求时,招议标领导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重新进行招标。

第二十三条招议标申请单位的具体谈判人员应对所需招议标项目的市场价格、资源及投标单位的生产能力、质保能力、信誉等进行充分了解。

招议标领导小
组人员也要主动连接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并要求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评价,每季度将考评情况汇总、上报招议标办公室;此项工作由厂办公室检查考核。

第二十四条中标人确定后,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应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3日之内按要求填制完毕《招议标小组审核意见表》。

中标通知一经发出,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标通知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业务归口管理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报销时,业务归口管理单位还须附《招议标小组审核意见表》。

第二十六条招议标工作结束后,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书面材料立卷、归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参与招议标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签字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工棚竞争有关招议标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违章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分,并扣单位经济责任分1——10分。

对违法乱纪者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一)应当进行招议标的项目而不招议标的;
(二)将招议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议标的;
(三)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议标活动有关资料的;
(四)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工厂利益的;
(五)收受与招议标活动有关好处的;
(六)隐瞒与投标人利益关系的;
(七)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属财务会计科。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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