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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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
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校内各有关单位:
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科学研究实体(以下简称科研平台)是学校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组织基础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根据国家有关科研平台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情,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科研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平台的管理体制
学校各类科研平台实行科研处(与体育科学研究院合署)与依托单位(业务管理单位)共同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一)科研处是学校各科研平台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制订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细则;落实各科研平台建设所需的相关条件,对各科研平台进行年度考核,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评估和检查验收。

(二)依托单位是各科研平台的业务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科研平台建设,解决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
供相应条件保障支持科研平台发展,行使研究队伍调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组织等业务管理职责;配合科研处和主管部门做好年度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

二、各科研平台的依托单位
(一)运动训练监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健康科学学院;
(二)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体育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
(三)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湖北体育产业研究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
(五)运动与健康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运动训练学院;
(六)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武术学院;
(七)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体育教育学院;
(八)体育解说评论研究中心:新闻传播学院;
(九)运动干预与健康促进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处。

三、科研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各科研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实行在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一)健全科研平台管理架构
1、学校成立科研平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主管科研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财经处、后勤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和教学科研实验中心等职能部门领导,以及相关
院系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为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各科研平台的发展规划、财务、基本条件建设与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为了促进依托单位和科研平台之间的管理融合,促进各项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学校鼓励实行依托单位领导和科研平台领导交叉任职制度,即依托单位行政领导兼任科研平台主任,也可由院系推荐科研平台主任、副主任。

在依托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中,应注重体现科研平台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3、各科研平台应成立相应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学术评价和学术咨询的作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会议,审议开放课题立项,听取各位委员对科研平台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科研平台相对独立运行
1、进一步凝炼各科研平台研究方向。

各科研平台要按照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总体布局和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当前工作实际,在进一步梳理支撑学科、专业和整合校内资源的基础上,凝炼出各科研平台重点研究方向和一般研究方向。

重点研究方向原则上为1个,一般研究方向原则上为2-3个,并要求在五年内保持基本稳定。

2、建立健全兼职管理队伍。

重点实验室兼职管理队伍一般由3-4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办公室主任或秘书1名;重点研究中心或基地兼职管理队伍一般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
任1名、办公室主任或秘书1名。

各科研平台主任由学校聘任和考核,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由各科研平台负责。

学校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逐步为各科研平台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3、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科研队伍。

各科研平台要以依托单位和教研室的骨干教师为主要力量组建兼职科研队伍,并通过设置“科研岗位”形式吸纳校内外优秀人才为科研平台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各科研平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兼职科研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凝聚优秀科研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产生高水平成果的重要场所。

同时学校将根据完成重大科研任务和实际发展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引进和聘任专职科研人员,逐步为各重点实验室配备专职科研队伍。

4、定期发布招标课题指南。

各科研平台要依据研究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开放课题和自主研究课题指南,经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后,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标。

5、加强基本条件建设。

为加强科研平台基本条件建设,学校将依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加大对科研平台科研仪器设备、基础条件建设的投入力度,力争将各科研平台建成科研仪器设备先进、基础设施完善的科研基地。

6、完善校内公共资源共享机制。

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和技术平台,以及各科研平台是广大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技术实践的重要场所,属公共资源,应无条件对全校教师开放。

学校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调沟通,建立适合教学科研实验资源、技术平
台资源、科研平台资源和实验技术人员资源共享的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

7、规范科研平台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为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学校每年为各科研平台划拨一定的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科研平台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武汉体育学院科研平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审计和绩效评估,确保专款专用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科研平台专项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制度,即在财经处指导下设立独立的科研平台专项经费账号,实行经费的独立预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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