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判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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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判标技巧
1、未识别外包过程,对外包过程不管不问,未予以控制。

判4.1
2、对外包过程的评价选择方面存在问题。

判7.4.1
3、对外包提供产品的验证存在问题。

判7.4.3
4、将设计和开发外包,组织没有参与评审、验证和确认。

判在7.3的相应条款。

5、“纠正措施”实施规定,漏了评价实施措施的有效性。

判8.5.2(f)
6、至于某个过程应该有记录,但没有保持记录。

应该违反该过程,而不应判4.2.4(哪个过程缺少记录就判哪个过程
的相应条款。

如: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不全,就判8.2.4
7、体现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标准条款。

7.2.1、7.5、8.2.1
8、组织未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判8.2.3条款
9、职责和权限规定不清,相关人员不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的情况。

判5.5.1
(特定条款对职责和权限有明确的规定,如8.2.2、8.3等条款的职责和权限未规定,判在相应的条款上)
10、内部沟通事宜都可纳入5.5.3,但标准在某些条款中有特定要求时,应判在特定条款中。

(与产品有关要求的发生变更7.2.2,变更后的信息未传答到相关部门。

也属于内部沟通,但7.2.2有明确的规定,如出现不符合,还是判在7.2.2)
11、未按决策的要求实施改进措施,是纠正措施,判8.5.2;预防措施,判8.5.3;其它的判8.5.1。

1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对设备的要求,关注设备能力和精度方面等。

判在7.5.1C
13、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设备,进行维护。

判在6.3
14、形成产品所需要的工作环境。

判6.4(保持产品现有的状态,属于产品防护,判7.5.5)
15、该编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但未编制或编制的不够清楚,充分,或者与法规要求相冲突。

判在7.1
16、未制定作业指导书,或规定不当。

判7.1B; 未制定检验规范或规定不当、不充分判7.1C
17、文件规定适宜充分,但未按文件规定去做,分别判在7.5.1和8.2.4的相应条款。

18、关于产品要求发生变更,进行内部传答,属于5.5.3,但存在不符合,还应判在7.2.2(就近不就远)
19、产品交付后,如顾客反馈产品有问题,能找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查找问题原因而不是推诿回避。

属于7.2.3.
20、对交付后产品的不合格,具体的处置措施。

属于8.3
顾客反馈①----组织接受信息②-----对信息进行分析,了解真实情况③-----作出处理决定④------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⑤①-④属于7.2.3;⑤属于8.3
21、设计更改后未提交批准直接进行实施,不用理会,未进行批准的理由。

直接判7.3.7
22、如果在现场发现工作人员私自更改工艺要求,不按工艺要求实施,属于有章不循。

判7.5.1
23、顾客指定供方或上级组织指定供方的情况,因此组织就没有对其进行评价,未考虑其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

判7.4.1(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24、如果现场该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而没有,或精度达不到要求,都应判在7.5.1d
(如果在设备的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判在7.6)
25、7.5.1e实施的监视和测量是在检查生产和服务过程有没有在受控条件做,做的情况怎么样。

(8.2.4监控的对象是过程的结果,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满足要求)对完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确认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8.2.4
26、对产品包装上标识防雨淋,防太阳直射,堆放限高等,属于7.5.5.(7.5.3是识别产品特
性的标识;识别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主要是防止误用不合格品;确保可追朔目的的唯一性标识。


27、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或不适用时,要及时报告顾客,这种交流也是属于7.2.3,但判标是,仍判在7.5.4.
28、内审提出的不符合项,都应采取“纠正措施”。

判在8.2.2(其它的不合格,需要根据不合格的程度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判在8.5.2)
29、在一个检验现场缺少检验规范,或检验规范不合理,判7.1(未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记录不全,判8.2.4)
30、违反法规的要求,未进行检验的,即使有组织和客户的批准也不行,直接判在8.2.4
31、组织知道售后反馈的不合格,逃避责任或处理不当,判8.3;组织缺少这种顾客反馈问题的渠道,判7.2.3
32、通过返工和返修后的不合格品,没有进行再次验证其是否合格,判8.3.
33、出现了重大不合格,该采取措施而未采取,判8.5.2(组织应采取措施,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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