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文体学的角度看济慈的秋颂黄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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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卷第3期
2012年3月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Mar.2012Vol.9No.3
一、诗人及作品简介
约翰·济慈(John Keats ,1795~1821)是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在他短暂的创作生涯中,济慈创作了各种各样的诗作,包括史诗,抒情诗,叙事诗等,题材涉及寓言,十四行诗及颂词。
然而颂歌经常被认为是他最重要也是最成熟的作品。
他的最后一首的也是最短的一首颂辞“秋颂”被认为是他的抒情诗的代表作,很多学者都称它为“完美之作”,例如哈佛大学的W.J.培特就说:“由于《秋颂》是这样独一无二的精华,而且在许多不同层次上都是精华,所以每一代人都发现它是英文最接近完美的作品之一。
”[1]
在《秋颂》这首诗中,约翰·济慈主要描写了他1819年9月19日在乡村散步的时候所看到的秋天果实和粮食大丰收的场景。
国内学者对《秋颂》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对诗歌主题的研究,例如对生命永恒的感悟,对美好事物的瞬间即逝的哀伤等;以及对诗歌中的意象的研究以及诗中所反映的济慈的美学思想的研究;近年来也有学者从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生态学以及语用学和新批评的角度来研究这首颂词。
但是却从未有人专门从文体学的角度来赏析这首诗,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文或多或少填补了这方面研究的空白。
秦秀白曾给文体学这样定义:“简言之,文体学是一门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研究问题的学科。
”他还指出“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文体学是一种建立在语言学基础上的文学批评,是运用语言学原理和研究方法研究文学文体的一种途径……文体分析是在语音、书写、词汇、语法、篇章结构等各个层面进行的,其重点是分析具有文体意义(stylistic significance )和美学价值的那些语言特征,从那些被‘前景化’了的语言特征(foregrounded features )入手,挖掘作者的语用意图和语用效果,以便达到鉴赏的目的”[2]。
一般来说,如果文本分析的对象是小说,读者可以围绕语法、语篇结构和词汇等方面进行文本分析。
由于笔者要分析的文本是诗歌,而且《秋颂》这首诗中没有太多的拼写和结构方面的变异,因此只从语音、词汇以及语法三方面来讨论其文体特色。
二、《秋颂》的文体特色(一)语音层面
秦秀白教授曾表明,语音是语言这种符号系统的物质外
壳,是语言的基础。
我们在使用语言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表达感情和从事建立在语言符号基础上的各种艺术活动时,都需要借助语言的语音层面[3]。
一般来说,诗歌的音美主要体现在它的强烈的音乐感上,这种音乐感主要是通过音律,格律以及其他诗歌手法来实现的。
济慈的其他颂词都是每节十行,而《秋颂》却是每节十一行,共三节。
基本的节奏是五步抑扬格,第一节的韵脚为
ababcdedcce ,可其他两节的韵脚都是ababcdecdde ,其中有两
处押眼韵,即:第1行和第3行的“fruitfulness ”和“bless ”,第
24行和26行的“too ”和“hue ”。
在H.W.Garrod 看来,这两处
变异,“很可能是由于疏忽大意。
”[4]
除了运用音律和格律之外,济慈还使用了音韵,主要有头韵、腹韵、尾韵和拟声等手法来增强诗歌的音乐性。
《秋颂》中的头韵运用相当广泛,例如:“season -sun ”,“mists -mellow -
maturing ”,“fruitfulness -friend ”(L1-2),“sometimes -seeks -sitting ”,“find -floor ”(L13-14);此外还有腹韵,也叫谐元音,
例如,“music -too -bloom -hue ”,“clouds -touch -stubble ”(L24-
26),cricket -sing -with -whistles -twitter ”(L31-33);以及尾韵,
如“still -until -will ”,“shells -cells ”(L7-11),“soft -croft ”(L31-
32);同时拟声词的使用,例如,“bleat ”(咩咩地叫)(L30),
“whistles ”(啭鸣)(L32)和“twitter ”(呢喃)(33),等等不但增强了诗歌的音乐性,也使得整首诗充满了生机活力,正如李曼萍老师指出的,就像是一曲“秋之交响乐”[5]。
(二)词汇层面
秦秀白在《英语语体和文体要略》一书中指出英语中有许多修辞手法是建立在词汇层面的[11]。
济慈的诗歌除了音乐感强之外,还善于运用各种互相渗透的感官意象创造出内敛的、浓缩的意境。
《秋颂》中含有丰富生动的意象与象征。
例如第一节中挂满屋檐的藤蔓,苔藓斑驳被熟透的苹果压弯的果树,滚圆的葫芦以及清甜丰满的榛子,以及第三节中团团的晚霞,玫瑰色的满是麦茬的田野以及肥壮的咩咩地在山溪边叫唤的羊群等等。
济慈通过各种声韵技巧、精心的措辞以及修辞手法来刻画这些生动形象的意象。
在诗中秋天被拟人化了,在最后两节中他甚至直接与之对话,对他提问,称其为“他”或“她”。
他还将
从文学文体学的角度看济慈的《秋颂》
黄利华
(广东培正学院外语系,广东广州510830)
摘
要:本文主要运用文学文体学的方法,从语音、词汇和语法层面详细分析了济慈《秋颂》的文体特色,以及它
们所体现的该诗的音美、主题和美学思想等,从而证实文学文体学是分析和鉴赏诗歌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它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诗歌的内涵和美学价值,挖掘作者的语用意图和语用效果,以便达到诗歌鉴赏的目的。
关键词:文学文体学;济慈;《秋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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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也拟人化,认为他们会“思考”,其他的例如团团的晚霞“染红了”黄昏的天空,给满是麦茬的庄稼地“涂上”一抹玫瑰色,以及在河岸边“唱起哀歌”的小虫子。
济慈还运用了暗喻的修辞手法,将秋天比作“催熟万物的阳光的挚友”(L2);以及明喻,将它比作“一个拾穗的人”(L19)。
济慈的想象力是如此的丰富和强大,以至于他能轻松地进入自然界,甚至是昆虫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在其六卷本《十九世纪文学主流》中的第四卷中就曾这样评价过济慈:“济慈……能看见、听见、感觉、尝到和吸人大自然所提供的各种灿烂的色彩、歌声、丝一样的质地、水果的香甜和花的芬芳。
”[6]
诗中的名词大部分都是复合名词,或者由各种定语,例如形容词,复合词,动名词以及过去分词等修饰,这有助于济慈赋予他所描写的事物以准确的含义以及深厚的情感,以下是典型的一些例子。
复合名词:“stubble-plains”,“hedge-crickets”;形容词+名词:“mellow fruitfulness”,“clammy cells”,“hilly bourn”;复合形容词+名词:“half-reaped furrow”,“full-grown lambs”;动名词作定语修饰名词:“soft-dying day”,“maturing sun,“winnowing wind”,“gathering swallows”;过去分词作定语修饰名词:“barred clouds”,“twined flowers”,“moss’d cottage trees”,“laden head”。
所有这些名词以及名词短语将各种动态,静态的意象传达给读者,令读者过目不忘,印象深刻。
诗歌中的动词以及动词短语也是诗人字斟句酌,仔细甄选的。
以第一节为例,济慈在这一节里面运用了大量的动词,例如“conspire”,“load”,“bless”和“bend”等。
以及动词短语如“To swell the gourd,plump the hazel shells”,和“(the light wind)lives or dies”等处。
济慈似乎赋予了每个单词以鲜活的生命力和丰富的情感,读着这些美妙的诗句,读者感觉仿佛被带到了一个充满着大自然的美丽和人类的喜悦的梦幻般的世界。
(三)语法层面
《秋颂》的语法特色主要体现在结构的重复上,包括词汇重复以及句法重复。
前者如“hours by hours”(L22),后者如“Where are the songs of Spring?Aye,where are they?”(L23),这种重复不仅使得诗歌读起来更为通顺,流畅,同时也增加了诗歌的音乐美感。
而且相同或者相似句型,特别是排比句(平行的短语或从句)的使用也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以第一节诗为例,这节诗用了一连串重复的动词不定式结构:“to+动词+宾语+介词(with)+宾语”,即to+动宾+介宾短语。
句式整齐匀称,节奏鲜明,读时会感受到适应思想内容的需要而产生的优美韵律。
再如最后一节,济慈也运用了同样的句法结构,即:主语+不及物动词+介宾短语。
Paul O’Flinn注意到第一节是一个长句,用了五个表示并列的连词and将一系列平行的短语和从句连接而成;第二节也是一个长达十行的句子,有四处运用了拟人的手法,仅仅简单地用了两个or和一个and连接而成;这种类似的句型的使用一直延续到最后一节,最后一节同样结构简单,十行的长句用了四个and和两个or连接[7]。
众所周知,诗歌语言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它的变异性(deviation)。
Leech在《英诗学习指南:语言学的分析方法》介绍了八种变异形式,并指出变异一般是为了达到“突出”,即“前景化”(foregrounding)的效果。
但是Leech指出除了对语言常规的变异之外,还有一种达到“突出”效果的手段,叫做“过分规则化”(“extra regularities,not irregularities”或“over-regularity”),这体现在语法层面主要是句式上的排比和反复。
Leech还强调“诗歌语言中的前景化隐藏着作者的动机,需要读者做出适当的解读……突出的规则(foregrounded regularities)和突出的不规则(foregrounded irregularities)一样需要阐释。
”[8]
济慈在《秋颂》的第一节和最后一节中大量平行结构的运用,使得诗句气势磅礴,结构严谨整齐,节奏匀称悦耳,既加强了语义,又造成一种“突出”,大大提高了语言的表现力。
第一节中的平行结构突显的是一系列的动宾和介宾短语,让果实挂满藤蔓,让苹果压弯果树,让葫芦变大,榛子丰满,果仁清甜等等,描写了一副秋天里硕果累累的丰收景象;最后一节中的排比句突显的是一系列的并列的句子,这些句子的动作的主语分别为autumn,bees,clouds,gnats,wind,lambs,crickets,robins以及swallows等等,这些主语大都被济慈拟人化了,变成了动作的施动者,而不是受动者。
在Paul O’Flinn看来,济慈采用这一系列并列对仗的结构,除了便于将所有的意象放在同一层面加以对比之外,还想告诉读者“他无意区分主次轻重,季节的更替周而复始,济慈只是如实记录他所观察到的自然景象”[7]。
但济慈似乎更为关注秋季和大自然的创造力,不仅大自然中的万物是平等的,它们和人类也是平等的,在岁月的长河中发挥着各自积极的作用。
济慈在这首诗中对秋季之美的描写也反映了他对大自然深深的热爱。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主要特点是关注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对大自然进行细致地观察和描写;发挥自由的想象,表达强烈的感情;强调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经验的特殊性,重视个人价值的挖掘和实现。
James P.Draper认为,济慈把个体放在所有经验的核心位置,重视想象力和美的价值,主张到大自然中去寻求真理[9]。
济慈的美学思想在他的诗歌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比如他在《恩底弥翁》中写到“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 ever”[10](美丽的事物是永恒的喜悦);济慈在《希腊古瓷颂》中更是明确指出了他的美学原则:“beauty is truth,truth beauty”[11](“美即是真,真即是美”)。
济慈在《秋颂》通过一系列生动形象的意象对秋之美的描写是这些美学思想的体现和发展。
三、结语
通过以上从语音、词汇以及语法三方面对《秋颂》进行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文学文体学是分析和鉴赏诗歌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从语音层面,我们可以从诗歌的音律,格律以及音韵以及拟声词的运用,词汇和句法的重复等方面来分析诗歌的音美;从词汇层面,我们可以通过诗人精心的措辞以及其所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刻画的生动形象的意象来探讨诗歌的主题和美学思想。
从语法层面,我们可以通过研究诗人所用的“突出”的手段,例如变异或者过分规范化的句式等来探讨其动机,挖掘其内涵。
Stephen Spender曾说过,“诗能教给人语言的全部功能,便利读者掌握各种复杂语言现象。
诗中自有我们文明的全部伟大思想[12]”。
这也证明了用文体学的方法来分析诗歌的可行性。
秦秀白认为文体学属于“交叉学科”,是“连接语言学和文
(下转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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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10页)学批评的桥梁……通过描写和分析作者选择的语言成分及其产生的特定文体(修辞)效果,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和鉴赏文本的意义和艺术价值。
换言之,运用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文本的语用特征,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深入领会文本的意义,而且可以为我们挖掘文本的美学价值提供比较客观的(而不是主观臆想的)依据。
”[2]我们运用文学文体学的方法来分析英语诗歌,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诗歌的内涵和美学价值,挖掘作者的语用意图和语用效果,以便达到诗歌鉴赏的目的。
(注:本文系广东培正学院校级一般青年科研项目,项目编号:11pzxmyb099)
注释:
①文中的所引用的《秋颂》英文版都出自Keats,John.“To Autumn.”
The Poetical Works of Keats[M].Ed.Paul D.Sheats.Cambridge edition.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75年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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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Draper,James P.ed.“John Keats.”World Literature Criticism:1500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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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10]Gingerich,Solomon F.“The Concept of Beauty in the Works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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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eats,John.“Ode on a Grecian Urn.”The Poetical Works of Keats
[M].Ed.Paul D.Sheats.Cambridge edition.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75.134-5.
[12]刘曦芬.浅谈文体分析对诗歌教学的启示[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
报,2003-03,10(2):44-49.
She knows nothing about it.(否定宾语)
I just have little money.(否定定语)
3.英语“否定”的内敛特点
海洋经济的艰难不仅造就了英国人民的勇猛性格和自由民主的思维观念,也给英国的民族精神中奠定了忍耐、稳重的特点。
用双重否定的语言形式来表达肯定的语义内容或强烈情感,便体现了英语“否定”的内敛特点。
《傲慢与偏见》的第三章中有一句话:
Catherine and Lydia had been fortunate enough to be never without partners.
译文:凯瑟琳和莉迪亚很幸运,舞会上总有舞伴。
此句中,原文使用了never和without的双重否定形式来表达肯定的意义,这无疑会使小说中否定词的数量增多。
五、结语
综上所述,英文中否定形式以及否定频率较高不仅仅是语言的现象,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文化的不同,是英国的地理对经济的影响,以及经济对文化的作用决定了英文中否定形式较多,并且使用频繁的语言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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