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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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职位职责规章

职业技能鉴定职位职责规章

职业技能鉴定职位职责规章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进行客观评价的一种制度,旨在促进员工职业成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规章详细规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位职责,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一、职位职责概述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位职责分为组织管理、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四个方面。

各个方面的职位职责如下:1. 组织管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资源配置。

2. 鉴定实施:负责具体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包括报名、考核、评分等。

3. 监督管理: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鉴定质量和公平性。

4. 咨询服务:负责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培训建议。

二、组织管理职位职责1.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整体规划,明确鉴定目标、任务和要求。

2. 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等。

3. 协调各部门资源,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4. 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过程进行监控和调整,以确保鉴定目标的实现。

三、鉴定实施职位职责1. 负责接收考生报名,审核考生资格,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 组织考生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3. 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按照要求对考生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四、监督管理职位职责1. 对职业技能鉴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2. 对考生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鉴定工作的纪律性。

3. 对鉴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4. 定期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咨询服务职位职责1. 提供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咨询,帮助考生了解鉴定政策、规定和要求。

2. 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考生掌握鉴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提供培训建议,帮助考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满足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4. 及时解答考生在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1.开展职业技能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评估工作。

这包括设计和制定评估项目和标准,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等。

评估的内容涵盖了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旨在准确和客观地评估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

2.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项目,确保评估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他们通过研究和了解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确定评估的内容和程度,以及评估的方式和方法。

评估标准和项目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业趋势和需求,保证评估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组织评估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评估的实施。

这包括筹备评估的场所和设施,组织评估的人员和专家,监督评估的过程和规范。

评估的实施需要细致入微的安排和组织,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4.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

他们收集评估的数据和材料,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生成评估结果和报告。

评估结果是对个人职业技能水平的客观反映,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5.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

他们根据评估结果,颁发评估证书给评估合格的个人,证明其职业技能水平的优势和认可。

评估报告则提供详细的评估结果和建议,帮助个人了解自己的技能差距和发展方向。

6.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提升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他们也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估的公正和严谨,以维护评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职责是对个人的职业技能进行评估和鉴定。

他们负责开展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以及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的工作旨在提供客观准确的职业技能评估,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提供参考和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规范1. 介绍此规范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考评员和考务人员,以确保他们履行工作职责时遵守一定的标准和行为准则。

2. 工作职责- 考评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技能评估和鉴定。

- 考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组织和管理考评活动,包括考试安排、场地准备、考试材料管理等。

3. 行为准则-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保持公正、客观和专业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或个人偏见的影响。

- 他们应尽力保证考评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 守时是重要的品质,他们应准时到达考评现场,并确保考评活动按计划进行。

- 保密是必须遵守的原则,考评员和考务人员不得泄露任何考试信息或涉及考生身份的敏感信息。

- 与考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 在工作中,他们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不从中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之便。

4. 专业知识和能力-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执行相关的职责。

- 他们应持续研究和更新相关知识,以跟上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 他们应遵守鉴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评估和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违规处理-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如违反此规范,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 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举报任何违规行为,并展开调查和处理。

以上是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的规范。

希望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保证职业道德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忠诚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 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二、专业知识
1. 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

2. 熟悉所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考核标准。

3. 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适应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发展需要。

三、业务能力
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地组织、指导和监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准确地评判考生技能水平。

3. 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传达信息和指导考生。

四、工作经验
1. 具有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了解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

2. 具有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经验,熟悉鉴定流程和相关规定。

五、继续教育和培训
1. 定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获得规定的学分。

六、其他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承担工作任务。

2.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是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职责要求的主要内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应按照这些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规则一、认真贯彻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接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二、鉴定试题必须从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命题;三、负责学院考评员管理及新增考评员培训、资格认证的推荐工作;负责学院新增职业工种、晋升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组织工作;四、负责学院各职业考试、职业工种操作考核与鉴定工作,并积极拓展新项目;五、负责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上级部门与学院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下和学院的双重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及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文件、规定,认真贯彻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按职责范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和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抓好全所业务学习,协调好上下关系;,;;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向领导汇报;七、受理考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核,经正、副所长审核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八、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九、严格按省技能鉴定中心及省物价局文件,起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计划及预算情况提交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人员实施;十、负责考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十二、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十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十四、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收费销,费用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准挪用;五、各项票据统一管理,报销的原始凭证要有经手人和批准人签字;六、签发出的收据、支票及现金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行为守则。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一种权威的认证机构,其职能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权威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在职业技能鉴定所中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高,需要拥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敬业精神,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

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是由技术指导专家、行业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工会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委员会成员等组成,其中技术指导专家主要负责鉴定方向和相关细节。

二、信息宣传与招生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需要通过广告、宣传、媒体等渠道将鉴定信息和招生信息传递给全社会。

对于符合参加鉴定考试条件的人群进行宣传、推广和招生。

三、鉴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鉴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主要包括制定鉴定考试方案、编制鉴定考试评分标准和鉴定过程中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此外还需要及时跟踪鉴定考试的情况,及时解决鉴定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四、证书发放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证书的发放工作,包括对考生通过鉴定考试的人员进行证书的审核和颁发。

在证书发放过程中,职业技能鉴定所还需要根据鉴定考试结果统计发放证书数量。

五、考核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核工作,包括对鉴定考试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开展调查、协调等工作。

此外,还需要向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

六、培训和学习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行业内专业技能培训和学习工作,主要是为考生提供相关课程培训和学习机会。

在课程培训和学习过程中,职业技能鉴定所还需要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和形式,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七、行业信息更新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要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收集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信息等,及时反馈给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和考生。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业工作职责十分重要,工作职责的层次关系十分明晰。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需要拥有高素质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权威和及时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依法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个人进行技能水平评价,颁发证书。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进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准确和专业。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制定详细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确保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包括鉴定申请、资格审查、鉴定准备、鉴定考试、鉴定评价、鉴定结果报告和证书颁发等环节。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鉴定工作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加强对鉴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诚信服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不同需求的申请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会使用计算机。

2、根据教务处教学的统安排,拟定出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和学生辅导安排表。

3、职业技能鉴定在鉴定的当月,工作人员应在当月的3日以前完成学生报名的审查工作,经站长审核通过后,5日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4、在职业技能鉴定的当月10日前,由计算机打印出理论考场和实操考场安排,及准考证的打印。

5、在职业技能鉴定后的当月,督促阅卷工作的进度,月底完成上报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经站长审核通过后,下月5日前办理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6、对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要妥善保管,在学生未毕业以前不能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必须经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意后,办理手续后才能借出,使用完后及时收刚。

7、每年7月10曰前及时与校教务处取得联系,向教务处提供学生职业技能监定证书,认真做好移交手续,教务处办理完毕业证后及时收回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8、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发放工作,学生自己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时,必须登记;如果有代领证书的,必须对代领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

9、完成站长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鉴定工作的正常 进行;
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负责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
其他岗பைடு நூலகம்人员职责
设备维护人员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 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目的
职业技能鉴定站旨在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 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提高员工素质 和生产效率。
职业技能鉴定站类别
按级别划分
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鉴定站,不同级别的鉴定站具 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
按专业划分
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分为多个专业领域的鉴定站,如机械、电子、计算机、会 计等。
THANKS
感谢观看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建立健全的证书档案管 理制度,确保证书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 性,同时为证书持有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 支持。
职业资格评审制度
建立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 请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展历程
起源
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而在中国,职业技能鉴定的历史可 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
发展阶段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 段。
02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鉴定站站长职责
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具 体措施;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鉴定方案和实施计 划,安排鉴定师和鉴定员的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视、检查。

以进步鉴定质量、效劳社会为宗旨,实在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开展规划和建立。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进步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程度和业务才能。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施行;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根底设施建立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指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承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视、检查。

以进步鉴定质量、效劳社会为宗旨,实在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指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方案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立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进步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立开展规划和调整意见。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效劳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展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络、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要求:1、版式为白底深蓝字,字体以黑体字为主2、尺寸大小根据鉴定所(点)实际情况制作3、上墙地点为候考室或考场内醒目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工作人员职责(修订版)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O一O年九月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现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检查;3.根据技能鉴定通知及鉴定项目的要求,安排专人做好鉴定用设施、设备、场地、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完好齐全、运行良好、安全可靠,满足鉴定需要。

同时,认真做好备料和能源保障工作;4.根据程序化鉴定方案要求,配备鉴定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做好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5.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配备考生候考室、考评员休息室、鉴定抽题室和登分室,其中候考室与鉴定抽题室、登分室必须分离,做到服务到位、运行高效;6.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对考评员、督考员的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7.做好在鉴定现场对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集中管理的工作,并提供应急联系电话,做好现场服务,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规范;8.按《鉴定所(点)现场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安排专人使用、维护、管理好监控设备,并做好《鉴定现场监控情况统计表》的记录工作,及时递交督考员签字确认;9.随着鉴定内容和要求的调整提升,及时更新或调整好设施设备,保证软硬件配置跟踪到位,确保鉴定顺利进行;10.做好鉴定运作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相关辅助等工作,保持鉴定过程中考场的封闭管理,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鉴定现场;11.不断提高鉴定运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有关方面的工作检查,认真完成技能鉴定考试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考务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签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技能操作)通知单》,并落实有关事宜。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职责1、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允许的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实施鉴定。

2、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工种和等级类别、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4、认真执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6、接受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劳资或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站长职责1、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组织本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推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与省鉴定中心的关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在管理上实行站长负责制。

三、副站长职责1、协助站长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协助站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鉴定质量,严格鉴定财务管理,确保鉴定站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合理支配鉴定费用。

3、负责协调鉴定站与学校之间的工作关系。

4、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四、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站长和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在自治区职业鉴定中心指导下,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工作。

3、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及时沟通相互间的联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有关行业部门,行业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责

有关行业部门,行业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责

有关行业部门,行业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责
行业部门和行业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职责上有一些区别。

行业部门的职责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业政策制定和监管:行业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和管理行业发展。

2. 行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负责制定行业的发展规划,包括行业的整体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发展战略等。

3. 行业监测和信息统计:行业部门负责对行业的经济、市场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统计,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

4. 行业协调和合作: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行业内各个企业、机构或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流,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挑战。

行业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职责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和维护: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制定职业技能标准,明确职业能力和技能要求,定期更新和维护技能标准。

2. 技能鉴定和认证: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水平的评估和认证。

3. 培训和培训资源的提供: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职业培训,提供培训资源和支持,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4. 职业发展指导: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和咨询,帮助从业人员规划职业发展路径,提升职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行业部门和行业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职责上有一定的重叠,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行业部门主要负责行业的整体管理和发展,而技能鉴定中心则专注于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估和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方针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方针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方针一、背景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是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对于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考评员和考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工作方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考评员和考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2. 确保考评过程的公正、透明和便捷;3. 促进职业技能鉴定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三、工作职责1. 考评员1. 了解鉴定岗位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准确理解鉴定项目的内容和评价标准;2.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3. 坚持公正、客观、客观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受外界干扰;4. 及时记录和反馈鉴定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2. 考务人员1. 组织和协调鉴定活动的筹备工作,确保考试场地、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就绪;2. 确保考试过程的顺利进行,严格按照考试规则和安排进行监督和管理;3. 维护考试场地的秩序和安全,确保考试现场的纪律性和安全性;4. 配合考评员完成鉴定结果的整理和复核工作,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工作要求1.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2.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遵守鉴定规则和流程,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保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或利益影响;4.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及时反馈鉴定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积极参与改进工作;5.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遵守保密要求,确保鉴定结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五、工作支持与监督1.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机会,提升考评员和考务人员的工作能力;2.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定期对考评员和考务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能力提升;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六、总结本工作方针旨在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和考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和可信。

鉴定站工作职责

鉴定站工作职责

鉴定站工作职责
1 .执行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鉴定试题,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3 .受理一切符合申报备件、规定和有关手续的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

4 .在取得相应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聘请考评员,组成工种的考评组。

5 .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计划,呈报鉴定结果,并办理核发证书的有关手续。

建立完整的鉴定人员档案材料。

6 .经费上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

同时接受劳动物价、审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7 .认真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的重视,促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类职业技能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任务是依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等。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客观、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领导班子,负责全面领导站点工作,并进行决策。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信息统计、内部协调等。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鉴定处,负责具体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培训处,负责培训鉴定人员和申请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财务处,负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监督处,负责对站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鉴定工作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依法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确保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包括鉴定流程、鉴定标准、鉴定程序等。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人员队伍,包括鉴定专家、考官等,确保鉴定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定期开展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确保鉴定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结果公示机制,公示鉴定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对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第四章审查监督第十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审查监督机制,对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鉴定工作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职业技能鉴定科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科工作职责

山西西山矿区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目录一、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工作职责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站(所)长工作职责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副站(所)长工作职责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科长工作职责五、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科员工作职责六、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资料统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务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八、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财务管理制度九、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安全防护制度十、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评员管理制度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评员守则十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管理制度十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试卷接送和保管制度十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试卷评阅规定十五、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技能操作考场规则十六、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理论考试考场规则十七、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十八、内部文书、档案、资料、实物保管制度十九、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生守则二十、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监考守则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

2、负责集团和本地区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集团经地方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负责集团技术工人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集团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6、开展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咨询工作。

7、协调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站与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关系。

8、编制集团技能人才近期、长远的发展规划9、制定集团技术工人的聘用、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接待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争议。

11、积极参与和推动集团职工技能大赛活动。

12、组织或参加有关会议,并贯彻执行会议精神。

13、参加劳动工资百分制检查考核,并对有关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进行书面总结及评分。

14、负责编制本部门月、季、半年、全年工作计划,并对本科室工作进行总结。

15、负责协调内外有关部门,处理业务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主要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主要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主要工作一、工作概述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中的重要岗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进行。

他们需要熟悉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二、工作职责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制定鉴定工作方案:根据鉴定需要及相关政策,制定详细的鉴定工作方案,包括鉴定内容、鉴定标准、鉴定方法等。

2.组织鉴定活动:负责组织鉴定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租赁、设备准备、考试纪律等,确保鉴定按照规定进行。

3.指导鉴定工作:对鉴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了解鉴定标准和要求,并正确执行鉴定程序。

4.监督鉴定过程:通过实地观察、抽样核查等手段,监督鉴定过程的公平、公正,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5.分析评估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提供技术支持:对鉴定机构及鉴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解答技术难题,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7.撰写工作报告:撰写鉴定工作报告,总结鉴定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鉴定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需要具备以下要求:1.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关领域的扎实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鉴定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2.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组织鉴定工作,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3.准确的观察分析能力:具备准确观察鉴定过程的能力,能够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良好的沟通能力:与鉴定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

5.熟悉相关政策和标准: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政策和标准,能够正确解读和应用。

四、发展前景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作为鉴定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在职业教育的推动下,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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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规则一、认真贯彻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接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

二、鉴定试题必须从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命题。

三、受理符合申报条件、鉴定工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

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四、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直接指导下,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力,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种类、等级类别、报名条件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提前发出公示。

六、不断完善自身条件,自觉接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评审、检查、监督。

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编制学院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负责学院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二、负责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评估工作,负责学院职业技能工作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考评员管理及新增考评员培训、资格认证的推荐工作。

负责学院新增职业(工种)、晋升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院各职业考试、职业(工种)操作考核与鉴定工作,并积极拓展新项目。

五、负责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上级部门与学院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下和学院的双重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及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文件、规定,认真贯彻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按职责范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抓好全所业务学习,协调好上下关系。

四、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业务知识,抓好考务管理工作,严把技能鉴定工作质量关。

五、掌握并熟悉所内鉴定职业的职业标准,考核设备、器材的状况;对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鉴定人员的意见,要及时向领导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报。

六、组织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七、督促、检查和考核本所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复核参加鉴定人员的成绩单、申报表,定期向主管领导、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报鉴定工作的完成情况。

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九、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十、努力工作,按时、良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职责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与相关系部协调,依据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年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

并与相关系部及时联系、落实。

六、负责考试中的事物性工作,检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受理考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核,经正、副所长审核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

八、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

九、严格按省技能鉴定中心及省物价局文件,起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计划及预算情况提交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人员实施。

十、负责考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

十二、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十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

十四、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五、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十六、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办理及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七、完成所、副所长及省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时必须开具收据。

二、费用主要支付项目:鉴定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能源、设备消耗及上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管理费和资格证书等费用。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要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单独建立收费账目,收费入账,不得截留。

四、各项费用支出必须由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批准方可报销,费用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准挪用。

五、各项票据统一管理,报销的原始凭证要有经手人和批准人签字。

六、签发出的收据、支票及现金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行为守则第一条本行为守则适用于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培训、考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的人员。

第二条考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开展考评工作。

第三条考评人员证卡的有效期为3年,考评人员证卡到期后必须参加换证培训,有效期限已过一年或以上不参加换证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人员资格。

第四条考评人员应坚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钻研技术,精益求精;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考评人员的权利。

(一)有在考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考评活动的权利;(二)有在考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考评现场或鉴定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试和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置的权利;(三)有独立进行考评,并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的权利;(四)承担考评活动后从有关鉴定机构获得合理考评津贴的权利,具体劳务费标准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各市鉴定中心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工作复杂程度参照执行;(五)当考评人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诉。

第六条考评人员的义务。

(一)考评人员具有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考评人员职责、客观公正地实施鉴定考试和保质保量地完成考评任务的义务;(二)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鉴定部门;(三)考评人员执行考评任务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证卡,考评人员证卡如遗失或在办理中,不得参加考评任务;(四)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人员和考评对象的监督检查;(五)考评人员个人信息纳入省鉴定中心考评人员数据库统一管理,如有个人信息变更应自觉上网维护更新个人基本信息,便于职业技能鉴定聘用遣派;(六)考评人员应妥善保管考评人员证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所在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办申请,地市鉴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后报省鉴定中心补办。

第七条考评人员的工作要求。

(一)考评范围。

在核准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不得超范围考评;(二)考前检查。

严格按照考场准备的要求,负责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

如不符合职业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满足鉴定要求的,应通知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予以调整或更换。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不予采纳的,考评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考评任务,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三)实施考评。

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检测、评分任务,如实填写考评记录并签章;(四)考务要求。

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小组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考评组成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与鉴定对象有亲属、师生、师徒等利益关系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每次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在同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能超过三次;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五)处理考场违纪行为。

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考生个人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试和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置,并登记在考场记录表中。

对集体违纪行为,由考评组长请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后,给予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登记在考场记录表中;(六)阅卷评分前期准备。

考评人员实施传统考试阅卷评分前,考评组长(首席考评员)需召集全体考评人员共同研究标准答案、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对评分尺度进行讨论,统一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和办法,并根据阅卷评分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好考评人员的分工,采取流水作业,按照题型分组进行;(七)阅卷评分。

阅卷评分过程中必须屏蔽考生个人信息,按流水作业方式分工评阅。

考评人员实施传统考试阅卷评分时,一份试卷须由两名或以上考评人员评阅,并在评分试题栏签名;负责统分的,应在统分人栏签名;当发现装订不规范的试卷或试题、参考答案有误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评组长(首席考评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八)成绩登记。

任何考评人员不得预先在空白成绩册上签字或盖章,成绩登记入册时必须认真细致,如有笔误,必须及时更正,并在旁签名确认;(九)综合评审面试答辩。

考评人员在实施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面试答辩时,必须由至少3名本职业(工种)的高级考评员组成面试答辩小组,当三分之二或以上高级考评员打分大于或等于60分,且平均分大于或等于60分时答辩成绩为合格,各职业(工种)有具体要求的以有关文件为准。

考试过程中不得向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如:职务、年龄、收入等;(十)考评结果。

所有考评结果应由鉴定组织单位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前,考评人员及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试成绩和评分细节,不得单方面告知考生是否通过。

第八条考评人员有以下(一)至(五)情形之一的,按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考评人员有以下(六)至(十)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涉及触犯法律法规的,将移送相关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一)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鉴定机构正常委派的考评任务;(二)拒绝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三)参加考评任务,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到;(四)执行考评任务时不按考评规范、评分标准操作、评阅,不听取集体决议和意见;(五)没有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原则或没有自觉履行回避申报制度;(六)在鉴定开考前,以任何形式向考生、培训机构透露鉴定考试题目、答案;(七)接受任何机构或考生非正当利益,徇私舞弊;(八)协助任何机构、考生作弊,干预其他考评人员正常评分或更改考试结果;(九)自行窃取、泄漏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试题和答案;(十)不遵守考评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守则,存在其他严重工作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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