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公司人员调动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人员调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益,规范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人员的调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调动、岗位调动、薪酬调整等。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人员调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促进人才流动,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章人员调动的类型第五条人员调动包括正常调动和特殊调动两种类型。
正常调动是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或个人发展需求进行的日常人员调动,包括人事任免、岗位调整等。
特殊调动是指因特殊原因进行的人员调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业务调整等情况下的人员安置与调整。
第六条人事调动是指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职务调整、薪酬调整等与职务相关的调动行为。
第七条岗位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不改变薪资待遇的情况下,由原有岗位转调到新的岗位,包括晋升、降职、岗位更替、跨部门调动等。
第三章人员调动的程序第八条人员调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九条人事调动需经过拟调动员工本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岗位调动需保证员工在新岗位上能够胜任,经过岗位培训和适应后,调整其工作和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每一笔人员调动需在公司内部发布通知,明确调动人员姓名、原岗位、新岗位、职责变化、调动日期等信息。
第四章人员调动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私下人事调动,凡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禁止利用人事调动进行任何形式的人事腐败,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对于人员调动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任何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人员调动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以后的人员流动提供依据。
人员聘任管理制度
人员聘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构的人员聘任工作,促进人才的选拔和使用,提高综合素质,树立并发扬社会主义荣誉感,符合法律法规和机构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的人员聘任工作,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工、临时工、兼职人员和实习生的聘任工作。
第三条人员聘任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资质,选拔适任人才。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聘任,是指机构经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或其他方式,确认并录用适任人才。
第五条人员聘任应当遵守政策法规,健全程序,确保人才合理分配,妥善使用。
第六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聘任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聘任的组织程序、条件、程序和责任。
第七条机构应当依据工作需要和人才状况,制定合理的人员编制,严格控制人员总量,科学配置人才。
第八条机构应当将人员聘任纳入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等制度之中,加强对人才的激励和约束。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九条聘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用人单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领导干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验、岗位能力等条件。
第十二条临时工、兼职人员和实习生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岗位要求。
第十三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市场状况,确定合理的聘任条件,并依法公开宣传。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十四条人员聘任程序分为公开招聘聘任、内部选拔聘任和其他方式聘任。
第十五条公开招聘聘任应当经过岗位设置、资格审核、考试或面试、考察和公示等程序,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贵等不良现象。
第十六条内部选拔聘任应当依据潜能激发、能力提升、工作业绩和职业规划等原则,突出绩效导向。
第十七条其他方式聘任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人才特长,确定灵活的聘任机制。
第十八条对于新进人员,应当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正式聘任。
第四章聘任管理第十九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对聘任人员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人员调动管理规定
人员调动管理规定一、导言人员调动是企业管理的常规操作之一,也是实现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人员调动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提高组织运作的效率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人员调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事项。
三、调动原则1. 公平原则人员调动应基于公平原则,不以个人关系、特殊身份或个人需求为依据。
所有人员调动都必须公开、透明,并充分考虑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需求以及个人发展规划。
2. 知情权原则在进行人员调动前,应向受影响的员工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调动的原因、调动后的岗位要求以及培训支持等,确保员工对调动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3. 岗位匹配原则人员调动要基于员工的能力、经验和适应性,确保员工的岗位与其个人素质和发展目标相匹配。
同时,调动后的岗位应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使员工能够发挥其最大的潜力。
4. 转岗许可原则任何人员调动都需要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获得转岗许可。
审批流程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权威性。
四、调动程序1. 调动申请员工或部门经理可以提出人员调动申请,申请中需包括调动的理由、调动后的岗位要求、员工个人背景等信息。
2. 部门审批调动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批。
审批时应综合考虑员工个人能力、岗位需求和团队利益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决策。
3. 个人沟通经过部门审批通过的调动申请,需要与受调动员工进行面谈,详细说明调动原因、调动后的岗位要求以及培训支持等,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 转岗确认在员工确认接受调动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确认转岗,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五、调动效果评估人员调动后,应进行一定时期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员工在新岗位的表现、团队协作情况、工作效率等。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的依据。
六、工资待遇保障人员调动不影响员工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仍按照原有的薪酬政策执行。
如果调动后的岗位有变动,相应的薪酬调整将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政策进行。
流动岗位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流动岗位人员聘任管理方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和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纳流动岗位人员聘任制度,这种制度既可以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提高生产效率,也可以充分充足企业的需求,降低成本。
然而,流动岗位人员聘任管理涉及到种种多而杂的问题,需要订立一套规范和完善的管理方法,以确保流动岗位人员聘任制度的顺当实施。
二、流动岗位人员的定义流动岗位人员是指在业务范畴内,按业务的需要,从一部门或岗位调入另一部门或岗位的特别设职位的工作人员。
流动岗位人员重要是针对临时性、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周期性等工作,如专业项目开发、短期咨询服务、突发性事件处理等岗位。
三、流动岗位人员聘任管理方法1. 聘任范围: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
应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竞争原则,通过岗位竞争和聘用程序,选拔和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
首先,应在公司内部公布聘请岗位和条件,激励员工积极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采纳面试、笔试等方式,通过各种适当的考核方式,审核和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最后,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聘书。
2. 聘任流程: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过程应当经过多个环节,包括组织部门报批、规划审查、集中选拔、评审评分、讨论决策、领导签署聘书等。
在流程上应当严格执行,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合法。
3. 职责分工: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职责分工,流动岗位人员聘任应当由人事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帮助、搭配,形成一个聘任工作的联动机制。
4. 劳动合同:全部聘用流动岗位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职务、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考核评估、服务期限等。
5. 职工权益保障:防止流动岗位人员在职业生涯中的不稳定性,应妥当解决职工的福利待遇、保险、医疗以及生活问题。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帮忙流动岗位人员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6. 职称和职务晋升:企业应当激励流动岗位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职务评审、职称评审等机制,实现职称等方面的晋升。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满足企业业务发展需要,有时候需要在组织内部进行流动调配,安排员工去从事不同的工作岗位,以适应企业发展变化及员工职业发展需要。
这类员工数据对企业人员管理工作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需要制定相应的流动岗位人员聘任及管理办法,同时明确流动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二、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1.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员工,同时应当符合自愿、适应能力强、学习能力强、身体健康等要求。
2.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生效。
3.对于流动岗位人员,企业应当明确工作职责、人员流动方案、培训计划及绩效评估等和相关权利义务。
三、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1.工作职责明确流动岗位人员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绩效等。
同时,企业应当制定岗位描述,根据实际需要来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及个人绩效考核。
2.岗位流动方案企业应当制定一套完善的流动岗位方案,包括流动岗位的需求分析、流动岗位人员的选拔、岗位流动的时间周期、流动岗位人员工作安排等内容。
流动岗位方案的实施应当注重流动人员的意愿和能力匹配,有效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水平。
3.培训计划流动岗位人员一般需要不同岗位和业务领域的培训,以满足新的工作需求。
企业应当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并制定岗位对应的综合评估来进行考核。
4.绩效评估企业应当制定针对流动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计划,对其能力水平、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职级和薪酬等。
四、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福利1.薪酬福利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的流动岗位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薪酬福利政策,并保持透明性,让员工理解到工作薪酬的来源和变化原因。
2.岗位保障除了基本的福利待遇外,流动岗位人员还需要适度的岗位保障,比如稳定的工作职位、合理的工作环境等,同时,还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发展空间,提供进一步学习、成长的机会。
《西安交通大学计划外用工管理办法》
《西安交通大学计划外用工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对全校计划外用工的管理,改变计划外用工上的无序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计划外用工从岗位上分为流动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流动岗位。
凡属我校正式编制,因未被聘用而上交学校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交流中心”)的待聘人员,经中心推荐或自己联系,可以被校内各单位以“流动岗位”形式聘用,从事长期或短期性临时工作;(二)临时工岗位。
非我校正式编制人员,在校内各单位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的非教学科研工作的,按“临时工岗位”聘用(不包括返聘、借聘人员)。
临时工岗位不能顶替,不能用于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
第二条校内各单位使用计划外人员,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使用计划外用工审批表”,报人事处批准后,由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公开招聘,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计划外人员,应首先聘用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员,在校内确实招聘不到合适人选的岗位,经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批准,可按一定的程序招聘校外人员。
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农民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待聘人员的单位,其使用临时工的指标将相应减少,并酌情加收临时工管理费。
第四条用工单位须与计划外用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一)合同期限(流动岗位掌握在一至二年,临时工岗位一年之内);(二)岗位职责及要求;(三)劳动报酬(经费由学校承担的为300-500元/月,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可适当提高);(四)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五)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劳动合同时,临时工本人须向用工单位交抵押金。
合同期半年的交100元,合同期一年及其一年以上的交200元,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未满因用工单位的原因终止合同的,用工单位将抵押金如数退还。
因临时工本人违反劳动合同造成合同终止的,不退还抵押金。
第六条聘用临时工必须办理用工许可证和校园出入证。
用工许可证和校园出入证由用工单位统一到人才交流中心和学校公安处办理。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调整。
为了满足企业的灵活需求,流动岗位人员的应用逐渐增多。
然而,与传统固定岗位人员管理相比,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与管理存在着一些特殊性。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是很必要的。
二、流动岗位的定义流动岗位是指在需要的时候临时聘用的、短期援助或特定项目顾问性质的岗位。
流动岗位人员一般雇佣于外部机构,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进行人员调配。
三、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1. 需求确定:企业内部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求提交相应的招聘请求,经上级审批后确定流动岗位需求。
2. 招聘外部机构:企业可以通过与专业人力资源外包机构合作,或者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应聘、面试、考核、聘用。
3. 人员签订合同:流动岗位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等事项。
4. 人员培训:企业应为流动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使其快速适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1. 岗位接访流动岗位人员到岗后,应与企业内部主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企业应建立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纪要,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表。
2. 工作考核企业应对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标准应与固定岗位人员一致,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
考核结果可作为续聘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3. 薪酬福利流动岗位人员的薪酬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制定。
企业应与外部机构签订明确的薪酬协议,确保流动岗位人员获得合理且稳定的报酬。
4. 管理反馈企业应与流动岗位人员进行定期的反馈与交流,了解其工作情况、困难与需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同时,流动岗位人员也有义务向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如工作报告、进展情况等。
5. 劳动保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项目合同,为流动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工作环境、工伤保险、法定节假日等。
人员调配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人员调配管理制度一、员工调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合理流动,同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时,可申请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包括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第四条员工要求调离公司时,应办理如下手续.(1)向本部门提出请调报告.(2)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或劳资部)填写员工调离移交手续会签表。
(3)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还、移交公司财产、资料。
(4)填写调离表及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调离时,工资的发放按员工与本公司所签聘用合同书办理。
第六条人员调离后,人事部及时更改人员统计表,并将“调离申请表"、“工资停发单”等归档。
第七条凡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要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了解其基本情况。
第八条人事部到申请调入人原所在单位阅档,具体了解其全部情况。
第九条调入人员须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由人事部开具调令.第十条办理调入手续包括核定工资,填写员工登记表、工资转移单,更换工作证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事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填写人员调入记录,建立有关档案。
二、员工晋升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各单位经内部人员调整不能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对人力的需求时,采取晋升的方式选拔人才,为此,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作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
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实行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
机制内容如下.(1)晋升原则.①能调动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对被提升的人,大部分员工都认可.②员工的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才可办理。
流动岗位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流动岗位人员聘任管理办法流动岗位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管理,保障流动岗位人员的权益,提高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管理。
第三条流动岗位人员是指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将人员安排到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工作的人员。
流动岗位人员按照其所在单位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其他岗位上执行相同或类似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流动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职称;(二)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三)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四)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
第五条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程序:(一)流动岗位需求确定和发布:各部门或单位按照工作需要,提出流动岗位需求,并在内部发布相关信息,告知流动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等。
(二)流动岗位报名和初步筛选:流动岗位人员按照要求主动报名,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各部门或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人员。
(三)面试和评审:初选人员参加面试,并由面试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等。
(四)体检和考核: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能力考核。
(五)聘任:通过面试和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聘任为流动岗位人员,并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流动岗位人员的聘期:(一)流动岗位人员的聘期为一年,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二)聘期结束后,流动岗位人员如继续需要流动岗位,需重新经过聘任程序。
第七条流动岗位人员的待遇:(一)流动岗位人员的待遇按照其所在单位的相应岗位待遇进行核算。
(二)流动岗位期间,流动岗位人员继续享受其所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三)流动岗位人员的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第八条流动岗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一)流动岗位人员在流动岗位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和考核内容,并为流动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支持。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规定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规定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用人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精神,为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使用、培养和激励机制,健全、规范我所的人员聘任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流动岗位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额定编制中,%的用于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
.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聘用要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按岗定酬”原则。
.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招聘可采用推荐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
.流动岗位人员不应突破核定编制数额(单位编制的%)。
二、流动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为我国科学事业现代化和地球科学事业发展献身的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流动岗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一般应是国内外在相关学科研究中成绩卓著的专家学者;中级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也可作为流动岗位人员聘用。
.具有履行研究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龄一般应在岁以下。
三、聘用程序.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首先由项目、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所科技处、人事处审核。
申请中应明确拟聘岗位、岗位职责要求、拟聘用期限、拟提供的工资待遇等条件。
.推荐聘用: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熟习的科技人员、在本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研究生(博士、硕士)及本单位其他未进入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
聘人项目(课题)组,应按规定要求提供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成果、研究方向等。
单位人事部门和科技部门根据本所学科结构、岗位设置情况、项目(课题)组需要程度等提出聘任建议,交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缺乏或不足的专门科技人才。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开招聘。
员工岗位流动及调动管理办法
员工岗位流动及调动管理办法目的▪明确公司岗位流动及相应的调动程序。
▪为公司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供制度支持。
2. 范围全公司。
3 管理办法3.1 自由流动▪在每个季度第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资源部公布公司内部职位需求,面向内部招聘。
▪员工可以在公布后10日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人力资源部在接收到申请后5日内,安排申请员工与用人需求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面谈。
▪用人部门主管总监必须3日内,将接受决定通知人力资源部及本人。
▪职位流动员工在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及调动手续后,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签字。
▪人力资源部在流动员工调动手续5日完成任命及工资调整程序。
▪员工不得未经过部门经理而直接向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但是对于申请流向营销体系的员工,部门经理都必须给予支持。
如果部门经理给予无理的拒绝,员工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部门经理对申请调动经过考核而未被用人部门录用的员工不得拒绝员工回到本部门,或在工作中给予歧视、排挤、打压。
3.2 指令性流动▪公司每年将保持一定比例的业务类员工流动到市场一线。
该情况称为指令性流动。
▪各部门原则上必须提名绩效考核为B以上的员工流动市场一线。
(特殊情况是被提名员工绩效考核为C,但在具备市场人员潜力,并且素质优秀的员工)▪任何被提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调动。
▪被提名员工,用人部门将不与考核直接接受。
但是经过3—6个月的工作试用后,不适合市场工作的员工,可以退回原部门任职位(管理人员职位除外),部门经理不得歧视、排挤。
▪指令性流动员工按照公司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4.调动手续办理程序▪员工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调动手续表》。
▪员工先在调出部门直接主管(三级部门经理以上)签字,然后将表格交给主管总监及调入部门主管总监签字。
▪调动程序根据《权限职责划分》中的权限签字。
▪部门签字结束后,员工将调动手续表交给人力资源部。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用人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精神,为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使用、培养和激励机制,健全、规范我所的人员聘任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流动岗位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额定编制中,30%的用于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
3.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聘用要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按岗定酬”原则。
4.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招聘可采用推荐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
5.流动岗位人员不应突破核定编制数额(单位编制的30%)。
二、流动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6.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为我国科学事业现代化和地球科学事业发展献身的精神;7.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8.流动岗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一般应是国内外在相关学科研究中成绩卓著的专家学者;中级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也可作为流动岗位人员聘用。
9.具有履行研究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应在60岁以下。
三、聘用程序10.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首先由项目、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所科技处、人事处审核。
申请中应明确拟聘岗位、岗位职责要求、拟聘用期限、拟提供的工资待遇等条件。
11.推荐聘用: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熟习的科技人员、在本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研究生(博士、硕士)及本单位其他未进入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
聘人项目(课题)组,应按规定要求提供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成果、研究方向等。
单位人事部门和科技部门根据本所学科结构、岗位设置情况、项目(课题)组需要程度等提出聘任建议,交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12.公开招聘: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缺乏或不足的专门科技人才。
转岗聘用管理制度
转岗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岗聘用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提高员工转岗聘用的透明度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的转岗和招聘工作,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员工的权益和意见,建立健全的转岗聘用制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转岗聘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转岗招聘工作,确保转岗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遵循以能力和绩效为主要标准,兼顾员工的意愿和个人发展,优先考虑内部员工的转岗机会。
第二章转岗管理第六条转岗是指员工在同一公司调动工作岗位,包括平级转岗、跨级转岗、跨部门转岗等。
第七条员工有转岗意愿的,应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岗原因、目的和意向岗位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员工的转岗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认岗位空缺情况,制定转岗方案。
第九条公司在制定转岗方案时,应根据员工的岗位适应能力、绩效表现、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转岗工作符合员工的发展需求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第十条公司应向员工和相关部门通报转岗结果,并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公司的需要,最终确定转岗方案。
第十一条员工担任新岗位后,公司应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转岗员工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聘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在开展招聘工作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透明、公正。
第十四条公司在招聘时,应优先考虑内部员工的竞聘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竞聘,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招聘,包括内部推荐、员工自荐等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应制定严格的招聘流程和标准,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开、透明。
第十七条公司招聘结束后,应及时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向所有应聘者透露招聘信息,并做好反馈工作。
超市员工流动管理制度
超市员工流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市员工的人事流动管理,保障超市经营稳定和员工权益,制定本流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流动管理制度适用于超市的全体员工的人事流动管理事宜。
第三条超市员工的人事流动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与调整第四条超市招聘员工应进行公开公平的招聘,按照招聘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第五条超市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职责等内容。
第六条超市员工在职期间,如有更换岗位、职级晋升等调整,应经过商定,书面确认。
第七条超市员工的编制关系应由超市人事部门负责管理,需明确工作岗位、职级等。
第八条超市员工每年应接受一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进行调整。
第三章岗位调动第九条超市员工在任职期间,如有需要调动到其他岗位工作,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过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并经过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条超市员工岗位调动应尽量减少员工的不便,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失。
第十一条岗位调动应具备合理性、必要性、可操作性,避免频繁调动对员工造成影响。
第四章薪酬待遇第十二条超市员工的薪酬待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致。
第十三条超市员工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测算,并于每月固定日发放。
第十四条超市员工应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养老、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离职及退休第十五条超市员工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离职、退休等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经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办理。
第十六条超市员工因工作变动、经济压力等原因离职,应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超市员工正式离职或退休应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包括离职手续、工资结算等事项。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八条超市员工应严格遵守超市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超市员工如有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应当接受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超市员工应尊重上级领导,与同事和谐相处,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流动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员工”)在企业组织结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二、聘任程序1. 招聘需求确定根据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提出对流动岗位人员的需求计划。
经过审批后,将需求计划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2. 岗位描述和要求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计划,制定流动岗位的岗位描述和要求。
岗位描述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岗位要求包括学历、经验、能力等。
3. 招聘渠道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在各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网站、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等。
4. 面试选拔招聘部门根据收到的招聘申请进行筛选,选择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最终录用的员工符合岗位要求。
5. 聘用合同签订招聘部门与录用的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事项。
三、员工管理1. 岗前培训新聘用的员工在入职之前,需接受相应的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文化、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2. 岗位调动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发展需求,公司可进行岗位内外调动。
岗位内调动需征得员工同意,岗位外调动需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批。
3. 绩效考核对于流动岗位人员,公司采用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估。
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及时给予表扬或改进建议。
4. 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公司设立奖惩制度。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薪资调整、晋升等;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降薪或解雇。
5. 培养计划公司制定流动岗位人员的培养计划,根据员工的发展需求和公司需要,为员工提供培训、学习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离职管理1. 辞职申请员工如有离职意向,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煤矿流动岗位人员规章制度
煤矿流动岗位人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流动岗位人员管理,规范其行为,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方
可上岗。
第三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做到遵章守纪,听从指挥,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必要的安
全防护用具,做好安全防护。
第五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守开关设备操作规程,确
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关煤矿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动
配合领导处理。
第七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不得私自调动岗位,离开工作岗位需取得上级领导同意方可离开。
第八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改变作业顺序,不得擅自停机维修,要按程序进行。
第九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适应生产要求。
第十条煤矿流动岗位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工作中饮酒作乐,保证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对违反煤矿流动岗位人员规章制度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
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领导批准。
以上是煤矿流动岗位人员的规章制度,希望广大煤矿流动岗位人员严格遵守,确保生产安全。
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保障流动岗位人员的权益,提高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员流动的程序1. 流动岗位人员的调动,应当经过人事部门批准,并且流动岗位人员本人同意。
2. 流动岗位人员调动后,应当及时通知原工作部门,履行交接手续。
3. 流动岗位人员在调动后,应当按照新岗位的要求,参加培训,熟悉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流动岗位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流动岗位人员享有与本岗位人员同等的权利,包括薪酬、福利、培训等。
2. 流动岗位人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 流动岗位人员应当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4. 流动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旷工、逃工等。
5. 流动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四章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1. 流动岗位人员的考核应当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不得歧视对待。
2. 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优异的,公司可予以奖励。
3. 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不佳的,应当及时给予指导和培训。
第五章流动岗位人员的待遇1. 流动岗位人员的薪酬应当与本岗位人员基本相当,不得因为流动而减薪。
2. 流动岗位人员享有与本岗位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六章流动岗位人员的培训1. 流动岗位人员应当根据新岗位的要求参加培训,了解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
2. 公司应当为流动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资源,不得因为流动而影响流动岗位人员的职业发展。
第七章流动岗位人员的回岗1. 流动岗位人员在新岗位工作一定期限后,如有需要回到原岗位工作,应当提前通知人事部门,履行交接手续。
2. 流动岗位人员回岗后,应当按照原岗位的要求,参加培训,熟悉原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实行自发布之日起,并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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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1.根据中央、xx有关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用人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精神,为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使用、培养和激励机制,健全、规范我所的人员聘任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流动岗位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额定编制中,30%的用于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
3.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聘用要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按岗定酬”原则。
4.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招聘可采用推荐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
5.流动岗位人员不应突破核定编制数额(单位编制的30%)。
二、流动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 6.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为我国科学事业现代化和地球科学事业发展献身的精神; 7.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 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8.流动岗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一般应是国1 / 9内外在相关学科研究中 成绩卓著的专家学者;中级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也可作为流动岗位人员聘用。
9.具有履行研究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年龄一般应在60岁以下。
三、聘用程序 10.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首先由项目、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提 出书面申请,并报所科技处、人事处审核。
申请中应明确拟聘岗位、岗位职责要求、拟聘用期限、拟提供的工资待遇等条件。
11.推荐聘用: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熟习的科技人员、在本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研究生(博士、硕士)及本单位其他未进入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
聘人项目(课题)组,应按规定要求提供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成果、研究方向等。
单位人事部门和科技部门根据本所学科结构、岗位设置情况、项目(课题)组需要程度等提出聘任建议,交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12.公开招聘: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缺乏或不足的专门科技人才。
---------------------------------------------------------------范文最新推荐------------------------------------------------------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一般要经过发布信息、资格审查、公开答辩、考察了解、研究决定等步骤。
四、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 13.流动岗位研究人员必须与所签订书面聘用合同。
合同应明确规定: (1)聘用合同期限; (2)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工资及福利待遇; (4)岗位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 (5)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期限应与实际工作任务期限一致,一般不超过3年。
14.流动人员的待遇 (1)流动岗位人员(所定向招收的研究生除外)的人事关系 实行人事代理; (2)流动岗位的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的任职标准参 照所固定岗位的相应标准; (3)流动岗位人员的工资采用协议工资3 / 9制度,研究员工资一般 不超过3500元/月,副研究员一般不超过2800元/月,助理研究员一般不超过XX元/月,其中50%由所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事业费中列支,其余50%由项目(课题)经费支付(其中,50%计入绩效工资)。
特殊流动岗位人员的待遇由所规定。
(4)如项目(课题)需要,所招收的定向研究生可作为流动岗位人员受聘参与课题研究,博士生工资一般不超过1000元/月,硕士生一般不超过800元/月,其中50%由中心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事业费中列支,其余50%由项目(课题)经费支付(其中,50%计入绩效工资)。
(5)流动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时,由双方协商并写入聘用合同; 15.流动岗位研究人员应遵守院、所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聘用合同的所有条款。
16.流动岗位研究人员与固定人员一样,按照所非营利机构科研人员的考核标准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终止聘用合同。
17.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双方可续订聘任合同。
18.连续两次作为流动岗位聘用,或作为流动岗位聘用三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可申请转为所固定人员编制。
经所按有关程序讨论同意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有关调入手续。
---------------------------------------------------------------范文最新推荐------------------------------------------------------ 五、其它 19.本办法适用于聘用进入所非营利科研机构的流动岗位研究人员。
2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文明卫生标准:?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5 / 9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