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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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84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高职教育承担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职责。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深化改革,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利于高职教育更好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

二、指导原则

(一)明确责任。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高校管理体制,省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各市州人民政府举办的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由市州财政承担。举办高职院校的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及企业和民办高职院校的举办者应依法落实举办者责任,参照我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落实相关经费。

(二)多元投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投入要向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倾斜。同时,防止财政“大包大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5.11.17

•【文号】财教[2015]467号

•【施行日期】2015.11.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5]46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不断完善,促进提升了中央高校办学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但是,现行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也出现了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内涵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尚需加强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中央高校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中央高校实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牢固树立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公平正义观念和绩效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引导中央高校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内涵式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河南省教育厅:制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doc

河南省教育厅:制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doc

制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河南省教育厅

一、以项目引领为抓手,强力推动职教攻坚

自2008年河南省实施职教攻坚计划和省部共建国家职教改革试验区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快速推进。截止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49所、国家职教基础能力建设项目104个、实训基地建设项目96个、国家“质量工程”项目64个,通过省级职教攻坚项目带动市县级财政积极投入,累计投入职教项目建设资金近200亿元。通过以政府推动为支撑,以职教攻坚项目为引领,我省职业院校多渠道筹措职教攻坚经费的机制初步形成,办学条件得到不断改善。职业教育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以落实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为契机,提升职教经费保障能力

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作为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个重要的部分和经费保障的最基本的方面,直接影响着职教攻坚目标的实现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学校拨款机制,充实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中等职业学校财政保障能力,2011年1月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省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确立了分级推进、分类核定、逐步提高、稳

妥推进的四个基本原则。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生均经费拨款的内容、范围和拨款标准,确定了生均经费动态管理和评价激励机制。

---在界定生均拨款范围内容上。《意见》规定省财政根据在校生人数,结合不同专业类别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安排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提升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使用绩效水平的探讨——以河北省高职院校为例

提升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使用绩效水平的探讨——以河北省高职院校为例

提升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使用绩效水平的探讨

◎赵曼

(作者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科学

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万元的本科院校拨款水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经全部建立了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河北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也达到1.2万元,满足了本省高职院校维持日常和事业发展需要。但伴随着各省高职院校经费增加出现了经费使用效益低、资金损失浪费、低效无效、闲置沉淀等的问题,甚至出现了贪污腐败等现象。高职院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经费管理办法,构建体现绩效效果导向的分配机制和办学效益已刻不容缓。

一、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的必要性

1.我国高职教育的现状。

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告显示我国高职(专科)院校1388所,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6662人。按《意见》要求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万元的本科院校拨款水平。鉴于部分省份高职院校生均拨款高于教育部规定标准,由此可推断2017年全国高职院校财政拨款至少为1109.62亿元。如此大的资金在实际执行中仍然是以达到生均为主,体现绩效为辅,距离《意见》要求的要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还有很大差距。

2.未来高职院校的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由于学校的历史、自身的定位、专业设置,领导的视野等的不同,必然导致不同的院校发展情况不同。如果把所有经费以生均的标准分配下去,必然出现无发展意愿的学校资金宽裕,导致资金浪费,而有发展意愿的学校资金不足,抑制了其发展。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华⼈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有关要求,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教育)改⾰发展,整体提⾼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经费⽔平和⼈才培养质量,促进中职学校办出特⾊、办出⽔平,现就建⽴完善中职学校⽣均拨款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原则和⽬标

(⼀)原则。

1.明确责任,依法制定。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和中职教育“分级管理、地⽅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是建⽴完善中职学校⽣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建⽴完善公办中职学校⽣均拨款制度。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式,引导各地建⽴完善中职学校⽣均拨款制度。

2.多元投⼊,分类⽀持。坚持政府投⼊为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建⽴健全政府、⾏业、企业及其他社会⼒量依法筹集经费的多元投⼊机制。在体现公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分类⽀持,对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的中职学校实⾏差异化拨款,促进办学⽔平整体提⾼和持续发展。

3.促进改⾰,突出绩效。发挥财政资⾦的激励导向作⽤,建⽴完善中职学校⽣均拨款制度要与推进⼈才培养模式创新相结合,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不断提⾼⼈才培养质量。切实提⾼财政资⾦使⽤效益,建⽴完善中职学校⽣均拨款制度要与强化绩效管理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中职教育经费分配使⽤全过程,体现⽬标和结果导向,加快发展现代中等职业教育。

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探析

*

朱爱国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5

)摘

要: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 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是保障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 高职教育”)持续健

康发展的治本之策㊂本文论述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必要性㊁可行性,提出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基本思路和保障措施,对推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㊂

关键词:高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高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中图分类号:G 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摆在改善民生和加强

社会建设之首,要求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对新时期职业教育做出战略部署[

1]

㊂高职教育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㊁建设㊁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具有

引领作用,在我国推进工业化㊁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加大投入,建立长效投入机制㊂只有牵住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这个

牛鼻子”,建立生均拨款制度,高职教育的经费投入才能从体制和机制上得到根本保障,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经费保障水平㊂

一㊁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必要性(一)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是推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职教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高职教育的发展㊂据统计,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学校数量达到1276所,

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60%;全国普通高职院校招生数达325

高等教育文章范文完善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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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文章范文完善高等教育生均财政

拨款制度的若干建议

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相关分类科目中,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学历教育高等院校中的在校生人数计算的平均水平。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体制作为财政支持模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保障。

【摘要】生均财政拨款是衡量对教育投入增长的重要指标,尽快完善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对于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通过分析目前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文章范文,生均财政拨款,建议

我国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支出总额达2.2万亿元,如期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全国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的4%的目标。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3781亿元,地方高校生均财政拨款12000基本实现。2013年下半年中央财政下拨了2013年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252.7亿元。中央财政建立奖补机制,支持各省份提高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

但目前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还不健全,拨款模式过于单一。虽然政府在增加高等教育投入方面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支出显然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高等教育庞大的需求。

2.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确定和实施还有待完善。以浙江省为例从2010年底开始制订高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至今才短短3年时间,目前还处在确定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办法,选择部分高校进行试点运行的阶段。离建立与生均经费标准相适应的高校成本分担机制的目标尚有差距。

28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拉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

28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拉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精神,为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享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进一步提高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出如丁一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承担了主体任务,培养了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酥高素质人才,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少程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高校将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各级政府以及财政、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为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目前地方高等教投入机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名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还不健全;财政拨款体系尚不能充分体现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明显,不能实现分类支持和引导;地方高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一些地方高校生均

拨款水平较低,基本办学条件仍然有待改善,等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高等教育已从以大规模扩招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入以提高质量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阶段。新形势下,应当逐步解决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和公共财政要求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使地方高校更好地承担起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使命。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6.21

•【字号】杭政函〔2021〕47号

•【施行日期】2021.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杭政函〔2021〕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力助推我市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目标引领,推进职业教育走在前列

(一)高标准建设职业院校。到2025年,打造1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1所省级及以上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个高水平专业(群),6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19个高水平专业,1所紧密对接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的应用型本科院校,3所全国一流技师学院,支持有条件的市属高等职业学校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或本科专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90%,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3.12.24

•【字号】鄂教财[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办高职院校

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通知

(鄂教财〔2013〕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财政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省直各有关部门,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 号)、《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公办高职院校的财政保障水平,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建立全日制普通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

二、基本目标

2014年我省全日制普通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5000元,以后随着社

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和“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不含中央安排的除高职生均奖补资金以外的其他专项资金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学费等相关非税收入拨款),按全日制学历教育高职院校中的高职高专在校生(不含中专生以及函授生、夜大生、脱产生、自考生等)人数计算的平均水平。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05.12

•【字号】吉财教〔2020〕357号

•【施行日期】2020.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吉财教〔2020〕357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财政局、教育局,省属公办高职院校:

为加强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研究修订了《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12日

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和《吉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教育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19]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省财政继续设立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为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

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2.07.05

•【字号】渝财教[2012]123号

•【施行日期】2012.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

拨款标准的通知

(渝财教〔2012〕123号)

有关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精神,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投入保障水平,促进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款标准

2012年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应达到750元/生.年,2013年力争达到1000元/生.年。各区县(自治县)可结合专业设置、办学层次及收费情况分类确定学校的具体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二、补助范围

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对象为达标以上(含达标)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两年(含两年)以上中职学历教育学生。

三、经费保障

根据学校的隶属关系,市级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由市级财政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区县(自治县)所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由区县(自治县)财政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市级财政对困难的区县给予适当补助。

四、开支范围

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组织实习实训、设施设备购置和修缮、聘用人员经费及学校维持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经常性费用,严禁用于捐赠和基本建设。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

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0.08.17

•【文号】教财〔2020〕5号

•【施行日期】2020.08.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的意见》的通知

教财〔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是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和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各

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加快推进教育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忻州市:全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忻州市:全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文━陈永平

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规定,支持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深入推进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培育建设一批精品课程,支持建设一批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选好用好国家规划教材,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纳入课程教学内容。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五、强化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将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调整完善太原市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教育、人社、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等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年不低于12000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年达到8000元以上,并逐步提高。严禁以学费、

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新增指标优先保障职业教育整合发展用地需求。

加大对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技术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举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4.10.30

•【文号】财教〔2014〕352号

•【施行日期】2014.10.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

款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教〔2014〕35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精神,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义和原则

(一)意义

高职教育承担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通过

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推动了高职教育事业实现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投入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高职院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财政投入激励高职院校改革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高职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等等。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深化改革,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利于高职教育更好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

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

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

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

财教[2010]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进一步提高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承担了主体任务,培养了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高校将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各级政府以及财政、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为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目前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还不健全;财政拨款体系尚不能充分体现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明显,不能实现分类支持和引导;地方高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一些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较低,基本办学条件仍然有待改善,等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高等教育已从以大规模扩招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入以提高质量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阶段。新形势下,应当逐步解决地方

高等教育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和公共财政要求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使地方高校更好地承担起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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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实施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

革的意见

关于实施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的意见

各县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的意见》(豫财教【2014】32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施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公办职业院校是职业教育的主体和骨干力量,担负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财政拨款是公办职业院校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保障。目前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仍处于转型之中,公办职业院校存在着办学活力不够,校企合作不紧密、特色不突出、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够紧密等问题,实施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公办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有限的职业教育资源向规模大、效益好、特色明显的职业院校集中,激发职业院校办学积极性,促进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力提升我省劳动力素质,实现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着眼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稳步推进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

二、深入推进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学校等方面的意见,在保障学校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可参照市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拟定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核定办法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引导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吸引更多生源,引导学校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促进人才

培养模式和教学质量改革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缓解当地人才需求的结构矛盾。要按照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促进优胜劣汰,集中力量重点支持整备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规模大、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

三、市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一)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是指财政根据在校生人数,结合不同专业类别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安排用于学校事业发展的一般预算拨款,不含学校学费收入等事业收入。

(二)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不含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离退休经费和养老保险。

(三)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实行分专业核定标准,具体分为理工类、文科类和体、卫、艺3个类别。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下同)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平均标准为2100元/生/年,高职高专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平均标准为3000元/生/年。不同专业类别根据学生培养成本、学费标准等因素考虑后按不同折算系数计算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其中:

1、理工类折算系数1.0,即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2100元/生/年,高职高专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为3000元/生/年,含资源与环境、能源、土木水利工程、加工制造、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等专业;

2、文科类折算系数0.8,即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1680元/生/年,高职高专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为2400元/生/年,含财经、社会公共事务、商贸旅游、师范等专业;

3、体育、卫生、艺术类折算系数为1.1,即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2310元/生/年,高职高专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为3300元/生/年,,含文化艺术与体育、医药卫生等专业。

(五)位激励职业院校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从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中安排10%根据毕业生就业率进行调整,其中上年度就业率达到95%的,财政按规定拨款;就业率每提高95%一个百分点,奖励规定生均经费财政拨款1各百分点;就业率每低于95%一个百分点,相应扣减规定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2个百分点,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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