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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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题目___浅议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目录
综述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二)我国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定位缺陷
(三)村镇银行发展迅速及存在的问题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思考
(一)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进度,鼓励村镇的建立,同时有关部门切实加强
现场监管力度。
(二)信用社完成改革,向商业银行迈进
(三)村镇银行需要制度创新
(四)借鉴世界主要国家农村金融机构成功发展的经验
(五)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同时,农村社会的信用建设也是重中之重。
结束语
内容提要
农业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金融机构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就金融机构的发展中能看出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农村信用社存在的职能定位缺陷:合作性不强,民主管
理形同虚设,官办色彩浓重等问题;村镇银行缺乏政策扶持,团队建设不足,产品缺乏创新,缺乏农户的信任,营业网点少等一些存在的问题,本文就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进度;信用社放下历史包袱完成改革,向商业银行迈进;村镇银行需要制度创新;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成功发展的经验等等,在此基础上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力求实效,最终实现突破。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浅谈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综述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金融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有所增强。但是由于传统的原因和正规金融机构商业
化的运行,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措施力度不够,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资金需求大量增加,多元化的资金需求增长与资金供给短缺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乏力。因此,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我国农村在经济实力、基础条件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盘活农村经济需要一个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做支撑。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极不完备,商业银行等机构金融仅仅覆盖到县级以上经济活动领域,许多地方存在着农村信用社一枝独秀的情况,这就为农户融资带来诸多问题。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资金缺乏无疑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如何进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创新,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理论,就值得我们深刻考虑。
(二)我国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村金融主体日益多元化。同时,放松了对农村金融的管制,非正轨金融得到较快发展,促进了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之后,“三农”问题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国家加大了政策引导扶持的力度,加快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步伐。在这一阶段,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成为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角。农行如何面向三农进行商业化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农发行探索开发性金融的新路子。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农村金融竞争主体日益多元化。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机构种类、资本限制等方面,大幅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2007年3月邮储银行挂牌成立。邮储银行的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六大之后,社会各界、各部门在贫困落后地区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合作金融,比如社区发展基金、资金互助社等。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更加刺激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可以满足农民部分资金需求,但不少民间金融组织还处于很低级的层次,有些还很幼稚,如果不采取必要的监管,将不利于民间金融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
目前农村主要有三种金融主体,一是信用社,二是邮政储蓄银行,三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四是新兴的村镇银行,农村的金融市场还处于垄断状态,没有竞争,服务水平就无法提高,农民的贷款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经营风险也远远大于大型商业银行,因此建设村镇银行成为监管层大力推动的目标,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为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与支持。
目前农行已基本退出农村金融市场,进军利益更大化的城市金融,邮政储蓄银行革新不久,还无法真正对农村金融产生大的影响,村镇银行不能普及,农村信用社历史悠久、根深蒂固,是农村金融的真正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主体,在支农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农村金融的基础和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农村信用社也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弱小的群体,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原因,我国农村信用社在组织运营模式和经营风险方面依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定位缺陷
我国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存在一个深层次的也是根本性的矛盾——无法
将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经营目标很好的相结合。农村信用社不同于一般的金融机构,它从成立伊始就担负起解决农村金融资源匮乏、为农业生产贷款以及支援当地农村基础建设等多项社会责任,其社会外部性显而易见可也正由于此,使得其在经营活动中受到了相当的制约,导致了其自身资产质量的低下。
1.合作性不强。
随着我国整体金融环境的改善,相当部分的农村信用社开始背离自己的社会职能,背离了合作性,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经营政策上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许多经营行为表现出较强的盈利性;在服务方向上背离了主要为“三农”服务的发展方向,一些农村信用社处于难以将经营目标与社会职能相协调的困境中,将资金投放于城市,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而且农村信用社每年上缴准备金也是农村资金流失的途径之一;在体制建设上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性质不明,产权关系不清,一些本应属于社员的剩余所有权落到信用社干部、职工手中、内部人控制严重,经营环境恶劣。
2.民主管理形同虚设。
农村信用社应该代表所有社员股东的利益,由社员股东共同管理。虽然近年来对农村信用社产权与治理机制的改革不断深化,大部分农村信用社都,建立了“社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但是,多数信用社的“三会”不能独立发挥作用完全流于形式。
3.官办色彩浓厚
我国农村信用社已经基本建立了由县联社、省联社组成的二级法人模式。尽管省联社的成立对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网络建设、降低经营风险等方面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该模式依然存在着政府干预过强、道德风险加剧、难以协调服务基层的问题。因此,省联社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村镇银行发展迅速及存在的问题
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国农村金融政策的重大突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各地村镇银行纷纷建立起来,2009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