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青高铁办〔2015〕103号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组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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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租赁分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租赁分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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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租赁分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机械设备 修 缮工程 住宅、商业用房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25 个、7 个、4 个。其中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 具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 机械设备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138.40 万元、909.00 万元、746.11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同比增长:100.0%
平均节支率
0.0%
同比增长: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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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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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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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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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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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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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3)住宅、商业用房(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绿色产业化公司(洛阳建业龙城 22#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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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盘扣式 脚手架框架二次
TOP3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融合芯装备产业园项目盘扣 式脚手架框架二次
TOP4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根据国家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为了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展,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印发给大家,并就相关内容作出说明。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是根据国家铁路管理部门的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该目录列出了铁路建设项目中常见的甲供物资设备,包括铁轨、道岔、电缆、信号设备等。

在铁路建设项目中,甲供物资设备一直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它们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续运营能力,因此必须要有明确的采购和管理规定。

根据目录的规定,每个铁路建设项目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甲供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并依据采购计划进行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

采购计划应当明确甲供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交付时间等要求,并与工程进度相配合,确保物资设备能够按时到位。

在进行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为了保证甲供物资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每个项目都要有相应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在物资设备抵达工地后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应当根据编制的验收标准严格进行,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如果发现物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处理,确保及时解决问题,以避免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

对于验收合格的物资设备,必须进行妥善的保管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可用性。

为了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的管理水平,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高效解决供应商和工程进展的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甲供物资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追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最后,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都能认真贯彻执行《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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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大于等于 10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33.3%。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3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15
同比增长:-25.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5539.93
同比增长:456.6%
平均金额(万元)
¥923.32
同比增长:734.9%
平均节支率
0.0%
同比增长: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中国系统:1439 万中标山东铁投 中 国 电 子 系 统 技 术 铁路智能化管理平台硬件设施采 有限公司 购
TOP3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浪潮通用软件有限 财务共享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中标 公司 结果公告
TOP4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义远网络科技 数字管理平台软件系统开发项目 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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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11-01
(6)机械设备经营租赁(1)

铁路客站建设甲供设备招标采购全过程质量控制

铁路客站建设甲供设备招标采购全过程质量控制
和形 象 , 多为所 在地 区 的标 志性 建筑 物 , 高标 准的旅 客
车 站建设 给设备 采 购工作 带来 了新 的要求 和标 准 。
2 现 行模 式及 存 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问题
根 据铁道 部 《 铁路建 设 物资 设备 管 理办 法 》 铁 建 ( 设 [0 6 8 20 ]3号 ) 《 路 建 设 项 目甲供 甲控 物 资 设 备 、铁
个 铁 路建设 项 目的实施 。
随着我国铁路建设的高速发展 , 尤其是铁路客运 专线建设项 目的快速推进 , 旅客车站 的建设逐渐成为 铁路建设 中的重点工作 。新时期的铁路旅客车站设计
目录》 铁建设 [00 13号 ) ( 2 1 ]6 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 , 铁路建设项 目的物资设备采 购实行分类管理 , 按照采
作者简介 : 聂兆希( 9 7), , 17 - 男 工程 师。
第 3期
聂兆希 : 路客站建设 甲供设备招标采购全过程质量控制 铁
21 0 2年 6月
路旅 客车 站建设 项 目甲供 设备 采购 招标 存在 以下主要
问题 :
工程 部 、 计财 部 、 物设部 相关 人员 共 同组成 的专 门协调
购 主体 的不 同分 为 甲供 、 甲控 及 自购 3类 。其 中与铁
收 稿 日期 :0 20 —8 2 1 - 1 4
路建设安全质量 、 运营管理密切相关 的重要物资设备 采用 了由铁道部 相关 部 门统一集 中采购 的部 管 甲供模
式 以及 由项 目建设 单位采 购 的建管 甲供模 式 。 目前铁
Ke r s al y s t n c n t c in;e u p n ;p r h s y wo d :r i wa t i o sr t ao u o q i me t u c a e;p b i i i g u l bdn c

济青高铁办〔2015〕38号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实施管理办法

济青高铁办〔2015〕38号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实施管理办法

济青高铁办〔2015〕38号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范、规程和铁路总公司对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为实现工地试验室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设备管理、信息管理、试验过程管理等标准化管理,建立工地试验室和人员信用考核机制,确保试验工作质量符合标准,结合济青高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试验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由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工地试验室是其母体试验室的派出机构,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业务,同时作为参建单位的独立职能部门履行规定的管理职责。

母体试验室应具备本项目所需试验检测能力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

第三条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CR9204-2015)、《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要求执行,试验人员资格按《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要求落实。

第四条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管理,要求按照“事事有标准、事事有流程、事事有考核”的原则,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的归口管理。

第七条参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有关规定及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设置工地中心试验室和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试验室。

全面负责本标段、本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责安全质量部:1.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济青高铁办〔2015〕90号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济青高铁办〔2015〕90号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第五章 监理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员请假和变更制度 1.监理人员请假 各类监理人员离开岗位必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必 须以书面形式,并注明离开期间的工作代替者。请假人一般应向 批准人提前 3 天提出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离开 项目 2 天及以上,应经公司安质部长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离开项目 2 天及以上时,应经总监理 工程师审核报公司安质部长批准。其它监理人员离开项目 3 天及 以上时,经总监批准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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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种工地例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编制,报送 各相关单位。监理站月度工地例会、专题会议纪要和监理组的例 会纪要同时报公司安质部。
4.工地例会纪要按照公司规定格式(见附件 1)要求进行编 制。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作报告 各级监理机构、按照程序应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对重大问 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口头或书面汇报工作,对日常监理工作要以 《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的形式按规定时间进行上报。 报表格式按附件 2 统一上报。
济青高铁办〔2015〕90 号附件: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青高速铁路施工监理工作,依据铁路总公 司《铁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办法》、《铁路工程监理规范》 (TB10402-2007)及委托监理合同,结合济青高速铁路建设特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监 理单位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工作是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的 延伸。监理依据委托合同,以及国家、山东省、铁路总公司的有 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条 监理工作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数字和文字为凭证。 第四条 公司对全线监理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公 司安全质量部具体实施,其他部门对监理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 导。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加强铁道部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甲供物资设备(以下简称部管物资)管理,理顺关系,规范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物资管理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部管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定期提出部管物资目录调整建议。

第三条建设单位负责编制部管物资招标计划、采购建议计划,在物资管理办组织下完成部管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报送招标结果,签订合同,组织供应以及部管物资招标、供应等全过程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条物资代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在物资管理办的指导下,按合同约定提供部管物资采购、供应和质量监控等一体化服务。

第五条设计单位按照铁道部发布的部管物资目录,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的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甲供物资清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编制期概算价、运杂费、交货地点。

第二章物资投资管理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招标前,优化物资供应链,明确部管物资交货地点、交货计划,并根据交货地点变化调整运杂费费用,做好施工招标与部管物资招标的衔接工作。

第七条部管物资供应原则上采用直发方式。

从原产地至指定交货地点的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车费以及以后费用纳入工程报价。

若指定交货地点发生变化,应调整相关费用。

第八条对于确需建立仓储基地,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研究确定方案后报物资管理办审查,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对于建立仓储基地的建设项目,部分部管物资供应可采用厂发方式,从材料原产地至仓储基地的采购、运输、保管费等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从仓储基地到工地的运杂费、损耗及工地保管费等所有费用,纳入工程报价。

第九条部管物资通过招评标推荐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拟中标价超出批复概算价,物资管理办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物资代理公司详细分析原因,经部计划、建设司,鉴定中心同意后公示中标结果。

济青高铁办〔2015〕87号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办法

济青高铁办〔2015〕87号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办法
济青高铁办〔2015〕87 号附件: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强化保 修期质量责任,及时消除质量缺陷,确保运营安全,根据《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铁路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第 25 号令)和建设部、铁路总公司有 关规定及相关合同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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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第二十条 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 28 天内,公司向承包
方签发履约证书。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需待承包商 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履约证书。履约 证书的签发,不影响公司和承包商对履约证书签发前尚未履行的 义务和责任负责。质量责任期内承包商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工 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
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集试运营(运营) 中工程质量信息,及时修复出现的质量缺陷。
第八条 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公司或运营维护部门有权 将发现的质量缺陷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有义务进行修复,发生的 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根据回访服务计划向顾客征询 对工程的意见,进行现场调查,填写《顾客意见调查表》,如有 质量问题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章 修补质量缺陷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验工计价中扣留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 将扣除应由承包方负担的保修费用后的剩余费用返还承包方。 第二十二条 如果由于下述原因而发生的所有工作,其执行 中的风险和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 1.生产设备、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2.由承包方负责的事项产生的不当操作或维修; 3.承包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或法定义务。 第二十三条 质量保修期内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公司或公司 委托承包方实施,日常维护费用由运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重新试验费用 如果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补,可能对工程的性能产生影响, 公司可要求重新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试验,其费用由对修补费用负

济青高铁办〔2015〕15号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济青高铁办〔2015〕15号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统计报表的编制:统一按公司提出的要求和规 定格式、内容填报,采用 A4 纸,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由 单位领导签署并署名编制者。
第三十条统计报表是反映济青高铁项目建设情况的主要形 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级 领导对上报报表均应签名。
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铁路总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布置公司填 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填制,报送公司 领导签发。山东省、铁路总公司或其他专业管理部门直接布置给 公司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专业部门按上级要求填写,同时 抄送公司计划合同部统计人员一份备案,以保证公司统计资料的 统一性与完整性。
1.施工单位按附件 9、附件 10 格式编制合同段内统计报表 和统计分析报告,于每月 24 日 17:00 时前先以电子文档形式或 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上报计划合同部,28 日前补报书面文档。
2.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以铁路总公司当年布置的统计报 表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报表中未做规定的,以《铁路固定
-9-
资产投资统计规则》为依据;桥梁、涵洞、隧道的折合延米、横 延米,用已完成价值折算,并附经监理、公司相关部门签认的已 完实物工程数量。
第二十七条 年报表的统计时间段为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送时间按照当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工程统计数据与验工计价一致,季度验 工计价后,对统计报表中的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在季度末的次 月按季度验工计价进行调整,年度统计完成投资和工程量以年度 验工计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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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划调整 1.根据上级计划管理部门下达的调整计划进行各标段的计 划调整。 2.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综 合分析,提出调整计划建议和理由,并于三季度末(具体时间以 上级计划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书面报计划合同部。计划合同部会 同工程管理部审核汇总、综合平衡,经公司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 级计划管理部门审定,根据上级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调整计划下 达各标段调整计划。 第二十条 季度计划 (一)施工单位于每季度末月十五日前编制并上报下季度的 施工建议计划,建议计划必须包括月份分解计划指标。建议计划 经审核后,书面报公司计划合同部。计划合同部会同工程管理部 依据年度计划和工程的完成情况,全线汇总平衡后以文件形式, 在季末前下达各标段计划。 (二)四季度为年度计划或年度调整计划减去前三季度计划 (或实际完成工作量)之和的剩余工作量。 第二十一条 两年滚动计划 (一)施工单位应在每年的二季度末(具体时间以上级计划 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向计划合同部报送后两年的滚动投资建议计 划(含月度计划)。

甲供实施方案

甲供实施方案

甲供实施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甲供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

甲供实施方案是指在工程项目中,由业主提供一部分施工材料和设备,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安排方案。

2. 背景传统的工程项目中,业主通常由施工单位提供所有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然而,随着业主意识到自身购买材料的优势,甲供实施方案逐渐流行起来。

通过甲供实施方案,业主可以更好地控制项目成本和质量,同时给施工单位提供更多的施工灵活性。

3. 甲供实施方案的内容甲供实施方案包含以下几个主要内容:3.1 施工材料清单甲供实施方案以施工材料清单为依据。

该清单应包括所有业主提供的施工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等详细信息。

在编制施工材料清单时,业主应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清单准确无误。

3.2 甲供设备清单与施工材料清单类似,甲供设备清单也是甲供实施方案的一部分。

设备清单中应包括所有业主提供的施工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要求等详细信息。

业主在编制设备清单时,同样需要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协商和确认。

3.3 甲供材料采购根据甲供实施方案,业主需要负责采购甲供材料。

在进行材料采购时,业主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材料质量:保证甲供材料符合项目要求和标准;•供应商选择:选择有信誉和良好服务的供应商;•采购时程:根据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材料采购时程;•材料储存:为甲供材料提供储存场所,并保证其安全、整洁。

3.4 甲供设备供应除了甲供材料,业主还需要按照实施方案提供甲供设备。

在供应甲供设备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设备选择:根据项目需求选择适合的设备;•设备运输:安排设备运输并确保其到达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维护:维护和保养甲供设备,以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的正常运行;•设备安装调试:协助施工单位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4. 施工单位的责任在甲供实施方案中,施工单位需要履行以下几项职责:•根据甲供实施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工作;•按照业主提供的甲供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监督甲供材料和设备的使用,确保其符合要求和标准;•提供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对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损坏或缺陷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业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鲁政办字〔2020〕129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29日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的要求,实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全流程监管,引导医药企业公平竞争;规范采购和使用,保证质量和供应,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及形式(一)机构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参加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积极参加。

采购周期不少于1年。

(二)品种范围。

依据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数据,从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中,遴选确定药品品种和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分批分类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三)企业范围。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进口药品、耗材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均可自愿参加。

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青岛机场站4区5区圆管柱安装施工方案

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青岛机场站4区5区圆管柱安装施工方案

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青岛机场站4区5区圆管柱安装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在建项目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青岛机场站站房工程,目前,我方将要进行4区和5区圆管柱安装工程。

4区有14支直径1500mm钢管柱、14支直径1200mm的钢管柱,5#区有18支直径1200mm的钢管柱,共46支钢管柱。

根据总包方分区及土建的施工进度分为4区域施工完成后,施工5区域。

如下图a和b定位图:图a 4区圆管柱定位图图b 5区圆管柱定位图二、编制依据1. 《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青岛机场站站房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设计交底。

2.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8:90)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5.《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2001。

6. 国家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程。

二、圆管柱制作及安装方案2.1圆管柱制作工艺2.11制作工艺流程施工图→原材料复检→钢板号料→自动切割下料→钢板坡口加工→钢板卷制→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打底焊→自动埋弧焊焊接→校正→底部、顶部圆环板拼装焊接→超声波探伤检验→除锈、涂装→检验合格出厂。

2.12钢管柱原材要求1)、钢管采用直缝焊接管,焊接必须采用对接焊缝,并达到母材等强的要求。

2)、钢材及焊接材料应按设计图的要求选用,其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待业标准的规定,并应出具质量证明或试验报告。

3)、成批钢材入库后,应按批量复检其理、化性能,合格后方能使用。

2.13钢管柱制作工艺控制钢管柱制作工序1)、钢板气割前应将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

2)、放样、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的焊接收缩量,制作时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

钢管柱加工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平行线距离和分段尺寸±2对角线差 2宽度和长度±2加工样板的角度±20'零件外形尺寸±23)、中板下料用自动切割机下料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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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青高铁办〔2015〕103号附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供物资管理,保障物资设备质量和供应,按照《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济青高铁办[2015]17号)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遵循原则1.源头把关,过程规范,精细管理;2.保证质量,保障供应,节省投资。

第二章 采购方案第三条 管理机构公司物资设备部在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按照既定管理权限、职责和程序,对甲供物资的采购、供应、质量与价格控制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服务,统筹供应”。

第四条采购方式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甲供物资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必须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须经领导小组批准。

因工程需要,确需应急采购的,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提出采购方案报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

第五条工地材料厂1.设计文件中的临时材料厂,是甲供物资招标采购的指定交货地点。

施工单位设臵材料厂,不得超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在每次报送物资需求计划时,需明确物资设备的交货地点。

2.材料厂的设臵费用按照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办理。

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加强材料厂的规范管理。

第六条供应方式坚持以直发为主,厂发为辅。

第七条相关费用1.材料厂的设臵由施工单位决定,但不得影响甲供物资的供应。

因设臵情况的变化所导致运杂费的增减由施工单位承担。

2.直发物资设备,从原产地至指定交货地点的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负责;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车费以及后续相关费用由2施工单位承担。

3.当确需采用厂发方式时,从材料原产地至临时材料厂的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负责;从材料厂到工地的装卸费、运杂费、损耗及工地保管费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八条供应组织甲供物资由公司物资设备部组织供货单位直接供应到指定交货地点,并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第九条应急采购预案1.因施工进度等原因出现应急需求但还未完成招标时,实施下述应急采购预案:(1)施工单位应及时提报应急采购报告,经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交公司物资设备部。

应急采购报告应包括应急采购原因,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相关技术标准以及需求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等内容。

(2)公司物资设备部收到应急采购报告后研究提出应急采购方案,经公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应急采购。

应急采购方案应包括潜在供应商的选择、基本情况介绍、结算方式等内容。

应急采购物资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山东省、铁路总公司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3)应急采购物资的结算以该物资招标后的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按“公司→中标单位→应急物资供应商”3模式进行付款结算。

2.甲供物资因各种原因出现供不应求时,实施下述应急预案:(1)按正常的招标采购规范,不能保证正常供应的情况下,上报省发改委、铁路总公司寻求调剂解决。

(2)对形不成批量采购的,当调剂不能解决供应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公司物资设备部组织零星应急采购。

(3)既有设备的改造扩容,结合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采购。

第三章采购计划第十条甲供物资清单设计单位根据山东省、公司及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甲供物资清单(包括物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法定计量单位、数量、概算价格等)报公司,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在施工图审查批复后20日内将审核签认的甲供物资清单提交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十一条甲供物资需求总计划1.施工图审查批复后30日内,工程管理部在对设计院提供的甲供物资清单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向物资设备部提交各专业甲供物资需求总计划(格式见附件1),计划合同部同时提供相应概算价格。

物资设备部收到相关资料后在15日内依据上述总计4划提出采购方案及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总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实施招标。

2.甲供物资需求总计划应详细载明所需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标准、图号等)、法定计量单位、需求数量、预算单价(含运杂费)、预算合价、到货地点、到货时间、交货方式及状态等内容,并统一编号;甲供物资需求总计划经公司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部长等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3.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总计划一经批准后,作为公司组织甲供物资招标采购的依据。

4.物资设备部建立甲供物资管理核销台账,以年度为单位,核减施工单位的需用量,对甲供物资的总量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超支数量相应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供物资招标采购计划1.建设项目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进度、施组安排、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在现场物资设备需求至少在90日前(设备类至少在120日前)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报经监理审核的本标段各专业甲供物资现场需求计划(格式见附件2);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与技术规格书、技术图纸等资料一并送交物资设备部,所有资料必须有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部长签字。

2.甲供物资现场需求计划应载明物资设备的名称、型号、规5格、技术要求(标准、图号等)、法定计量单位、需求数量、预算单价(含运杂费)、预算合价、到货地点、到货时间、交货条件及状态、收货单位等内容。

3.物资设备部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批准的采购方案、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总计划、物资设备进场时间,制订批次招标采购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招标公告,依法有序组织招标采购。

第四章招标与合同第十三条根据批准的批次招标计划,公司物资设备部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拟中标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第十五条公司物资设备部牵头组织完成合同的起草,并送相关业务部门审查联签、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六条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甲供物资中标及合同签订情况,建立甲供物资中标及合同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对中标单位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补充合同甲供物资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会出现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需签订补充合同。

1.合同中已有单价的物资调整6当实际现场需求物资数量与采购合同物资数量不一致,出现个别物资数量增减情况,施工单位应将此部分单独提报季度分月计划,并附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和变更审批资料(含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交公司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据此向供货单位下达供货通知。

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中已有单价进行结算,并签订补充合同。

2.合同中未有单价的物资调整当实际现场需求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合同物资规格型号不一致,出现增加新规格型号物资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将此部分单独提报季度分月计划,并附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和变更审批资料(含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交公司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与该合同供货单位针对变更的物资进行价格谈判,形成价格谈判纪要,并签订补充合同后下达供货通知。

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与补充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

第五章组织供应第十八条季度分月需求计划1.甲供物资现场实际需求应由施工单位分包件编制季度分月需求计划。

季度分月供应计划须在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报(格式见附件4)。

施工单位提报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72.甲供物资管理实行“工完料清”制度。

施工单位对所提报的需求计划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完全的责任。

第十九条季度分月需求计划实施1.季度分月需求计划的审查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主要审查需求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计划安排、需求数量和规格型号是否满足设计施工图要求,确保需求计划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公司物资设备部主要审查需求计划的需求数量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2. 需求计划变更与调整施工单位可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变更计划(格式参照附件4,将标题改为:甲供物资季度分月需求计划(变更))。

变更计划要编制详细说明,包括变更依据、数量变化(核减或增加)等内容;如遇核减,要详细说明被核减的原供应计划的对应项。

变更计划报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公司物资设备部。

施工单位应在原需求计划到货前至少15日内提交变更计划,但已发货在途的物资设备不予调整变更;如必须变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物资设备部根据收到的季度分月需求计划或变更计划编制供货通知单(格式见附件5)通知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收到供货通知单后应合理安排生产,组织供应。

供货通知单必须完全满足合同和需求计划要求。

84.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向供货单位发供货通知要求供货,一经发现将予以施工不良行为通报,并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供货单位私自向施工单位供货的,公司物资设备部对此不予认可、不予结算,并按供应商不良行为通报,其后果由供货单位自负。

第二十条供应组织1.物资设备部将供货通知单下达到各供货单位,并敦促供货单位按照需求组织生产和发运。

2.物资设备部应掌握生产和发运情况,要求供货单位设臵安全库存,对可能出现的急需、短缺的甲供物资,应加大督发力度,必要时派人驻厂催发。

3.物资设备部对重要的物资设备实行驻厂监造。

驻厂监造人员应履行职责,及时填报监造周报,如实反映物资设备的生产质量状况,在产品合格证书或质检报告单上加盖监造专用章。

4.物资设备部敦促供货单位,将发货信息及时反馈到公司物资设备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信息包括物资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件、捆、套、箱等法定计量单位)、技术证书或合格证编号、发出日期、运输方式、车(船)号、包装方式、发货人、收货人等。

第六章验收第二十一条所需物资到达指定地点后,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卸货,免压车(船),并应详细记载到达物资设备的情况,包9括物资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招标和合同号、标段号、数量(件、捆、套、箱等法定计量单位)、技术证书或合格证编号、发出日期、到达日期、运输方式、车(船)号、包装方式、发货人、收货人、外观质量验收情况、数量验收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工作,并签认甲供物资现场验收单(格式见附件6)。

施工单位有权签字人的身份证明、委托签字权限证明由施工单位出具,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核备。

第二十三条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数量问题(未处理前须单独标识存放、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发货人派人到现场确认、处理。

对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发货人应共同签字确认,并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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