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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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宁波市作为浙江省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其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分析。

首先,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量价齐升的特点。

根据数据统计,2024年宁波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了创纪录的20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0%以上。

同时,房价也有所上涨,尤其是一线和部分热门二线城区,房价上涨幅度更为明显。

其次,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趋于平衡。

随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进一步加强,购房者的购房意愿有所减弱,导致供应过剩的局面得到改善。

尤其是保障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不断加强,满足了一部分市民的刚性需求。

再次,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持续加码。

宁波市政府在2024年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主要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

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市场过热态势,维护了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增加了创新产品的供给。

开发商积极推出满足不同需求的房源,如小户型、公寓、别墅等,以及生态环保型、智能化的住宅产品。

这些新型产品一方面满足了刚性需求,另一方面也吸引了更多的购房者。

最后,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加大了对租赁市场的扶持。

在今年,租赁市场迎来了政策红利,引入了多项政策措施,增加了租赁住房的供应。

政府鼓励房企转型租赁住房市场,吸引投资者参与租赁住房建设,推动租赁市场的发展。

综上所述,2024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供需平衡、房价上涨、调控政策加码、产品结构优化和租赁市场发展等特点。

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在政府的调控下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XXX于2007年11月发布了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该规划范围包括总规划范围和重点规划范围,总规划范围为33.2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29.4平方公里。

海曙区是宁波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随着城市总体规划的确立,海曙区作为政治中心的地位将削弱,因此需要更加明确未来规划和建设的方向。

规划的基本思路包括明确合理的功能定位、解决旧城改造问题、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缓解交通压力等。

规划确定海曙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市中心商贸商务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创新型区域高端服务业基地”,并形成了“一核二轴三心”的总体规划结构。

海曙区城市规划方案中,主要包括“二轴”和“三心”两大主轴,以及用地布局、产业布局、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设计导引等方面的规划。

二轴”指的是主要发展沿江商务、文化、生态与休闲等功能的市级主轴和沿中山路优化金融、商贸、商务、文化等功能的主轴,与“核心”交错呼应,形成立体的城市发展空间。

三心”则是指三个区级中心,其中城南区级中心以商贸、物流和时尚展示为主,依托未来区行政中心。

用地布局方面,规划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8.0%,公共设施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19.5%,严禁布置危险品仓库、堆场。

产业布局方面,规划形成“五区六街”格局,五个主要功能性区块包括天一核心金融商贸商务区、鄞奉路沿江商务休闲区、月湖文化旅游区、城南商贸商务区和城西商贸商务区,六条特色街包括中山路综合商业街、城隍庙特色商业街、鼓楼商业步行街、开明街特色商业街、环月湖文化特色街以及滨水生态休闲街。

绿地系统规划方面,规划充分利用自然环境,采用点状、线状、带状绿地和景区、公园相结合的布局方法,以姚江奉化江绿廊为纽带,以月湖景区、南郊公园两大绿心为核心,以线状的滨河绿化、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城市公园广场和大范围均匀分布的点状绿地为重点,创造多层次、多类型完整合理又富有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城市设计导引方面,规划依托海曙区良好的环境背景,致力于生态城区的构造,加强与自然水体、城市绿地的沟通与联系,精心营造沿余姚江、奉化江滨水景观,与公园、绿廊等绿化开敞空间共同构成生态城区的基准面。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宁波市城市规划区。

各县(市)及建制镇可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一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在满足自身的规划要求下,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又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空域等有关规定的,可在原详细规划或控制指标的基础上酌情增加建筑面积,并按表二的规定换算。

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原核定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十五。

第九条对未列入表一的体育场馆、幼托等设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一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一、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对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经过近十年的实施,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为指导和适应新世纪宁波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把宁波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第二条规划依据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涉及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国家近期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规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经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20》及其他相关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立足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合理安排城乡空间;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使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以及防灾减灾能力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坚持现代化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现代化设施建设标准;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营造兼具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的城市个性,形成江、河、湖、港、桥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特色。

第四条规划重点进行城市环境容量分析(土地、水、环境),清晰城市发展门槛限制条件,科学、合理地预测城市规模;明确宁波在全国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的地位,确定用地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研究城市综合交通设施,统筹安排路网场站;研究并确定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布局。

第五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中心城三个层次。

市域即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365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城镇发展战略、城镇体系结构、都市区空间形态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发展城镇等。

市区为宁波市市区行政区域,也是城市规划区范围,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心城总体规划图一、基本情况1、城市概况宁波位于我国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舟山群岛,南依三门湾,西接绍兴市,北濒杭州湾。

下辖6区5县(市),市域总面积9365平方公里,总人口660.86万人,其中市区面积2560平方公里,人口291.87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成为国内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46.4亿元,财政收入466.5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达2.7亿吨,居全国第二,集装箱吞吐量520.8万标箱。

随着北仑深水良港的开发建设,宁波城市空间由河口向滨海演进,形成了三江、镇海、北仑三片临江、滨海发展的空间格局。

城市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十强,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首批文明城市。

区位图2、宁波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趋势与要求“十五”时期是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在城市化稳步推进和长三角区域格局重组的大背景下,宁波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面临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首先,城市化发展战略对宁波提出了新的要求。

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城市化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必须建设几个具有国际性功能、跨省域影响力与较强创新能力的城市,以强化我省在全国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战略地位。

据此,宁波作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拥有深水港优势,将大力发展港口海运业、临港型工业和出口加工业,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辐射与集聚功能。

其次,《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对宁波都市区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中明确提出了发展三个都市区的目标,其中宁波都市区由宁波市区、舟山市区、奉化市区组成,实现甬—舟港口整体开发。

由此,宁波城市将突破现有的城市格局框架和城市形态,城市规划要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考虑设施的配置、交通的联系和产业的联动。

甬DX_JS_003-2020_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

甬DX_JS_003-2020_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甬DX/JS003-2020———————————————————————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design in Ningbo2020-06-05发布2020-09-01实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design in Ningbo甬DX/JS003-2020主编单位: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日期:2020年9月1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甬建发〔2020〕44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建筑设计质量,统一和规范住宅建筑设计技术要求,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住宅设计标准》DB33/1006-2017等规范标准,结合我市住宅建筑工程实践经验,我局组织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2018甬DX-03)进行了修订,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003-2020,自2020年9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的项目,均应严格执行本细则,鼓励和支持建设单位提前实施本细则,《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2018甬DX-03)同时废止。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首要责任,不得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以优化或变相优化为理由降低设计标准,压缩建设成本。

41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空间布局规划...

41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空间布局规划...

第一章项目概况1.宁波市鄞州区概况1.1 区位鄞州区位于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南翼,浙江省东部沿海。

疆域在东径121°08′-121°54′,北纬29°37′-29°57′之间。

版图轮廓呈蝴蝶状,从东、西、南三面紧围宁波老市区,西北与西部与余姚接壤,南部紧邻奉化,东南临象山港与象山隔水相望。

东西向最大长度74公里,南北最大宽度32.3公里。

区界周长269公里,其中有海岸线25.66公里。

全区总面积1380.54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327.04平方公里,象山港水域面积53.5平方公里。

1.2 自然概况鄞州区境内的大地构造属闽浙地盾的东北部,地层分布以中生代的火山岩居多。

境内地貌东南部与西部为丘陵与山地,中部为宽广的平原,总形势呈马鞍形。

东南部丘陵山地面积为375.48平方公里,有太白、福泉、金峨诸山,以太白山最高,主峰高程海拔656.9米。

西部丘陵山地面积353.98平方公里,属于括苍山系天台山脉的四明山,绵亘数县,从西向东插入本区西部,层峦迭嶂,诸峰雄峙,最高峰奶部山海拔高程915米。

中部位为奉化江两岸,总面积532.60平方公里,并以奉化江为界分为鄞东南平原和鄞西平原两部分。

这里平畴无垠,绿原广袤,河渠如网。

鄞州区海域分布于区域的最东端,属象山港海湾的一部分,其东北为北仑区海域,西南为奉化市海域,东南为象山县海域。

鄞州区地处低纬度带,属北亚热带与中亚热带过渡区域的季风气候区,因濒临东海又带有海洋性气候特征。

本地四季分明,夏无酷热,冬无严寒,热量较充足,雨量丰沛,冬夏季风交替显著。

全年无霜期238天,年平均气温16.2℃。

年平均降水量1386.2毫米,总蒸发量1303.4毫米,相对湿度82%。

本区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台风、暴雨、久雨、伏旱、寒潮和霜冻等。

1.3 资源概况鄞州区土壤大体可分三类:东南部沿海地区多盐碱土,宜种棉花;中部平原地区属水稻土,适合种水稻、席草等;西部山区多黄壤,缺少有机质,宜种茶叶、竹木、果树、杂粮。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1. 背景宁波市中心城区鄞州片区是宁波市的主要发展区域之一。

为了统一规划和管理该区域的发展,制定了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分区规划。

2. 目标该分区规划的目标是为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发展提供指导,优化土地利用,促进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 分区原则分区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合理布局:合理划定各个功能区域的位置和范围,使不同区域的发展相互补充、协调配合。

- 产业优化:结合鄞州片区产业特点,将不同产业分布在适宜的区域,提升整体产业发展水平。

- 资源保护:注重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公共服务:合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基础设施,满足居民需求。

-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传承鄞州片区独特的历史文化。

4. 分区划定根据鄞州片区的地理特点、土地利用现状和发展需求,将中心城鄞州片区划分为以下几个分区:1. 商业中心区:集中发展商业、金融、办公等业态,打造宁波市中心城的商业核心。

2. 产业园区: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等,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3. 居住区:规划住宅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居住选择,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4. 教育科研区:发展教育科研机构,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科研平台。

5. 文化旅游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区域吸引力与知名度。

6. 生态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供绿色生态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

5. 实施措施为了有效实施分区规划,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详细的分区规划方案,明确各个分区的具体功能和要求。

- 加强跨部门协调,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 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

- 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措施,加强对规划的监管和执行力度。

分区规划是中心城鄞州片区发展的重要基础,它的实施将为区域的经济繁荣、城市品质提升和居民生活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希望通过该规划,实现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2024年宁波房地产调研报告

2024年宁波房地产调研报告

一、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在2024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长进入了下行通道,GDP增速连续两年回落。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持续紧缩,房地产市场也在下行周期中。

不过,宁波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相对其他地区而言,仍然相对繁荣。

宁波地区的经济总体仍处在增长乏力的阶段,但相对于全国来说,增速仍处在中等水平。

二、宁波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分析1.供应情况宁波地区的商品房供应量相对稳定,但是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量稍微有所减少。

而商业地产的供应则相对充足,尤其是在宁波新市区,商业开发项目较多。

此外,2024年宁波地区的二手房交易量也呈现下降趋势,市场整体供应压力有所减轻。

2.需求情况宁波地区的购房需求仍然较大,尤其是在宁波核心城区。

由于人口流入和政府推动的城市化建设,购房需求仍然持续较高。

但是根据市场调查数据显示,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整体需求略有下降,购房者更加理性和谨慎,对于房价的承受能力也更加谨慎。

3.价格情况2024年,宁波市商品房价格基本保持稳定,虽然市场整体需求有所下降,但是受到政府调控政策的影响,房价并没有大幅下降。

不过,部分存量房价格有所松动,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

而商业地产的租金也较为稳定,预计未来几年也将保持稳定增长。

三、宁波房地产市场投资分析1.投资方式宁波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方式主要为购买住宅用房和商业地产,其中购买住宅用房的投资占比较高。

此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通过金融投资产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投资,例如购买房地产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

2.投资回报率宁波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投资回报率较为稳定,大部分投资者选择短期内购买待售房屋,实现资产快速增值。

而长期持有房产也能够获得较高的租金回报率。

不过,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要谨慎,在市场波动大的情况下,选择稳健的投资方式较为安全。

3.风险提示虽然宁波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整体较为稳定,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是政策风险,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房地产市场政策风险较大。

2024宁波房地产市场分析

2024宁波房地产市场分析

2024宁波房地产市场分析市场概况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将持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

宁波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其房地产市场受到政策支持和经济增长的双重推动。

近年来,宁波房地产市场受到住房消费需求、城市化进程和投资增长的影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市场供需情况供给情况从宁波市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情况来看,截至2023年底,宁波市的商品房库存总量较前一年有所增加。

房地产开发商在过去一年陆续推出了多个新项目,尤其是在城市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方面投资较大。

需求情况宁波市场需求依然旺盛。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居民对购房的需求依然强劲。

同时,投资性购房的需求也持续存在,成为宁波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支撑。

政策影响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将继续受到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影响。

政府将继续调控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力度,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宁波市政府将继续出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引导合理购房和投资。

风险因素尽管宁波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定风险因素。

首先是政策风险,政策调控的不确定性会直接影响市场的走势;其次是市场风险,房价的波动和市场供需的变化可能带来投资风险。

发展趋势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对购房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同时,宁波将加大城市更新和新城建设的力度,为房地产市场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总结总的来看,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市场的供需情况良好,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然而,投资者在进入宁波房地产市场时需要保持谨慎,关注政策风险和市场波动,做好风险控制措施。

以上是对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内容为2024宁波房地产市场分析的简要文章,希朋友您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背景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宁波市启运路地段(HS07)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宁波市启运路地段(HS07)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宁波市启运路地段(HS07)控制性详细规划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5)《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2004-2020)》;(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启运路地段位于宁波中心城区西南门户区,包含海曙和鄞州两区的用地,规划区北至环城南路,东至南塘河,南至杭甬高速公路,西至机场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7.78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定位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市三江片重要的西南交通枢纽,现代化的总部基地区以及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综合商贸、生活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4.25
•【字号】甬政发〔2016〕51号
•【施行日期】2016.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
年)的批复
甬政发〔2016〕51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请示》(甬规字〔2016〕38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审议,决定批准《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编制该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线建设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安全评价作为技术支撑,指导思想明确,空间布局合理,
与城市总体发展相协调,编制内容和深度达到了相关规划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2024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

2024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

2024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2024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在当前的城市发展规划中,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城市发展的先导力量,这些工程项目直接影响并塑造着城市的面貌和未来发展方向。

宁波市作为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更是备受瞩目。

我们来梳理一下2024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信息,宁波市将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在交通建设方面,计划着力推进宁波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项目、舟山湾大桥建设项目等,同时加快推进地铁、高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在生态环境领域,将加快实施规划确定的绿化提升、河长制、黑臭水体治理等工程,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还有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一系列重点工程项目,以期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全面发展。

从这些计划中可以看出,2024年宁波市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是多方位、立体化的,涵盖了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然而,有关专家也提醒我们,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之所以被列为重点,是因为其影响力和推动力。

如何确保这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极为严峻而又必须正视的课题。

在撰写完上述描述之后,我们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和讨论。

我们需要对每个具体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资金保障、施工进度等进行深入分析。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工程建设的表面规模和速度,更要关注工程项目的长远影响和可持续发展。

也需要关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制定应对措施,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我们需要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审视这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对宁波市未来发展的影响。

这不仅包括对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影响,更需要对它们与城市整体发展战略的衔接度进行评估。

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2017年)-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2017年)-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2017年)正文:----------------------------------------------------------------------------------------------------------------------------------------------------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2015年1月2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2月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公布根据2016年1月1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12月2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实施和规划区内各类建设活动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为依据,并符合有关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机制,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察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城乡规划工作,并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城乡规划督察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市和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区域内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住房、城市管理、水利、交通、人防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协同做好规划实施管理。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发布日期: 2007-11-21 发布机构: 宁波市规划局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公布材料宁波市规划局2007年11月一、规划编制目的意义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总规划范围和重点规划范围。

总规划范围:东、北至奉化江、余姚江,西至海曙区界及机场路,南至海曙区界及杭甬高速公路,总规划用地面积33.2平方公里。

重点规划范围:为了便于海曙区管理,以海曙区区界范围为本次重点规划对象,规划用地面积29.4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对人口、用地的现状和规划基于此范围。

海曙区历史悠久,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近年来,海曙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实力有了显著增强,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确立城市行政中心位于江东区东部新城,意味着海曙区作为政治中心的地位即将削弱。

这一重要城市职能的变更,使海曙区应该更加明确未来规划和建设的方向,朝着建设高品质的商贸商务区和高品位的生活居住区的目标奋进。

同时,伴随着区内大量的工业搬迁、名城保护需求日益迫切,轨道交通的发展等,作为宁波城市“中提升”发展战略重点对象的海曙分区其整体功能提升正面临新的议题。

二、规划的基本思路1、明确合理的功能定位,规划建设创新型新城区。

2、解决旧城改造部分居民外迁的土地安置、旧村改造村民安置和现有工业改造升级等问题。

3、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提升整个城市的公共功能。

4、着力缓解核心区因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带来的交通压力。

三、规划主要内容1、功能定位规划确定海曙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市中心商贸商务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创新型区域高端服务业基地”,并明确其主要职能为:以发展商贸商务、金融保险、信息科研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中心商贸商务区;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现代都市宜居区。

2、规划结构总体规划结构形成“一核二轴三心”,以主要道路、江体为基本骨架,形成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框架。

利用余姚江-奉化江生态廊道,以及月湖景区、南郊公园大型生态公园,通过与自然水体、绿化隔离带、公园等开敞空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构成生态城区的整体形态。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999年6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甬政发[1999]106号批准米,在其他地方不得小于米。

第六十三条地下管线检查井的设置,不得妨碍相邻管线通过和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第六十四条管线干管应布置在靠近主要负荷中心或支管较多的一侧。

管线与管线,管线与铁路、道路之间应减少交叉。

必须交叉的,宜采用直角相交,如斜交其交角不应小于45度。

在重要交叉口(包括立体交叉口)或水泥混凝土等刚性路面下,应预埋过街管。

第六十五条在现有及规划的管线、高压走廊用地范围内不得擅自修建其他设施。

当管线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铁路、隧道、绿地、人防设施、河道、建(构)筑物时,或与消防、净空控制区以及其他管线发生矛盾是谁,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十六条非人防工程自身需要的一切管道,不得穿越人防工程主体结构。

特殊情况下,允许管径在70毫米以下的给水、热力管通过,但必须在管道入口处安装设阀门。

污水管、燃气管等危害性管道不得穿越人防工程。

第六十七条路灯电缆应穿入套管,并埋设于人形道或分隔带下,覆土深度不应小于米,并与道路侧石外缘的水平净距不大于米。

第十一章其他第六十八条沿街建筑的外装修材料及其他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必须时需作样板并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城市主要商业街道两侧十六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均需作外墙灯光设计。

大楼的广告、招牌、分体式空调箱的位置等,应统一规划。

高层建筑应设置航空障碍标志灯。

第六十九条城市道路两侧及繁华地段的建筑物前,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可采用绿篱、花坛、栅栏、透景围墙等。

围墙的平面位置一般不宜超过建筑不可逾越线。

第七十条沿城市道路的原有建筑,一般不得增开门窗。

确有必要的,不得破坏街道绿化和原有建筑结构、造型。

不得将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50米以内,无人行道街巷或无配套停车位等附属设施的非商业用房改建为商业用房。

第七十一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办公、科研和医疗用房等),应按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023年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023年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023年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 新建宁波至杭州高速铁路根据宁波市交通发展规划,计划新建宁波至杭州高速铁路,以提升宁波与杭州之间的交通便利性。

该项目将缩短两地间的行车时间,促进两地经济的互联互通。

2. 宁波城市快速路网建设为了缓解宁波市内交通压力,计划建设宁波城市快速路网。

该项目将包括建设多条快速路,并进行路网优化,以提高交通效率和通行能力。

二、城市环境改善工程1. 宁波市河道清理整治项目为改善宁波市河道环境,计划进行河道清理整治工程。

该项目将对主要河道进行清淤、清理垃圾等工作,提高水环境质量,保护河道生态系统。

2. 宁波市绿化工程为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计划进行宁波市绿化工程。

该项目将包括新建公园、植树造林等,以提供更多的绿色休闲空间。

三、产业发展项目1. 宁波港综合保税区建设为促进宁波港发展,计划建设宁波港综合保税区。

该项目将提供便利的贸易通关服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投资,推动宁波港的发展壮大。

2. 宁波市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为推动宁波市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计划建设宁波市智能制造产业园。

该项目将提供先进的制造设备和研发平台,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

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 宁波市供水管网改造为提高宁波市供水设施的稳定性和供水能力,计划进行供水管网改造。

该项目将更新老旧的供水管网,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能力,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

2. 宁波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为加强宁波市污水处理能力,计划进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该项目将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处理质量,保护水环境。

以上是2023年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的部分内容,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改善工程、产业发展项目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规划,宁波市将进一步提升交通便利性、改善城市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为宁波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

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

根据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显示,该年度宁波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一系列的特点和趋势。

报告内容如下:一、市场概况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

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市场调整比较平稳,呈现出持续回暖的趋势。

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调整也逐渐显现。

二、销售情况(一)商品房销售:2024年宁波商品房销售呈现出增长态势,主要原因是市场信心的回暖和购房需求的释放。

其中,住宅销售增长幅度最为明显,其次是商业办公用房和别墅。

(二)二手房销售:2024年宁波二手房市场销售量也有所增长。

由于市场需求逐渐集中于城市中心地段和辐射区域,导致二手房市场的价格上涨迅速。

三、房价走势(一)新房价格:2024年宁波新房价格总体呈现出温和上升的态势,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但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以及土地成本上涨等因素限制了房价的下跌空间。

(二)二手房价格:2024年宁波二手房价格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城市中心地段和热门区域的二手房价格上涨明显。

二手房市场的供给短缺是造成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四、投资情况(一)住宅投资:2024年宁波住宅投资规模增长较快,主要受到购房需求的推动。

尽管政府出台了多项调控政策,但市场需求仍然强劲。

(二)商业地产投资:2024年宁波商业地产投资也稳步增长。

随着宁波商业环境的改善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商业地产市场获得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发展空间。

五、政府政策政府在2024年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主要通过房地产市场监管、土地供给、贷款政策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引导。

这些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同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市场风险尽管宁波房地产市场在2024年稳步增长,但市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中,房价波动可能导致市场信心波动;政策风险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资金链断裂和物业销售周期过长等问题也可能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2024年宁波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08•【字号】甬政发〔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23〕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计划第三章项目实施第四章资金筹措第五章政策支持第六章附则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市建成区内开展的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具体包括:(一)以整体提升危旧房屋、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二)以加强历史街区、古镇老街等历史文化保护,塑造特色风貌为主的人文类城市更新;(三)以推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等提质增效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四)以提升滨水空间、道路沿线等环境品质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五)以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片区可持续发展为主的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六)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规划引领、片区推进,盘活存量、提质增效,传承文脉、彰显特色,政府引导、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留改拆”并举,坚持旧改、新建分类施策(旧改含保留、改造,新建含拆除重建)。

第四条充分发挥市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更新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审议城市更新重要地区、重要地段片区策划方案和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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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2012年)目录一、总则二、住房计划实施反馈三、住房建设的目标和方针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五、政策与措施附表一:2012年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年度目标附表二:2012年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项目储备库统计一览表附图:2012年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项目储备库地块分布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1]2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3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11年度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甬政发〔2011〕6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9号)、《关于印发优化宁波市住房结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甬规字〔2010〕10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房建设的统筹和指导,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一)本计划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宁波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10~2012)》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二)本计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本年度城市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重要依据,与《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共同承担对城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三)本计划范围为《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所确定的宁波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

期限为2012年1月—2012年12月。

(四)2012年度凡在宁波中心城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计划要求。

(五)本计划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六)本计划包括文本及附图。

二、住房计划实施反馈住房市场的发展,受到国家住宅政策、住房贷款条件、住宅价格、物价水平、城市人口与数量、家庭结构、家庭收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在短期内城市人口与数量、家庭结构、家庭收入变化相对较小,因此主要受到国家住宅政策、经济发展环境、住房贷款条件、住宅价格、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本计划以“国家住宅政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线,分析宁波住房实施情况及每年住房计划与《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之间的关系,同时,回顾2008年以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规划情况。

(一)住房建设实施情况①根据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统计如下表:备注:①上述数据来源于各规划分局与相关处室提供的数据资料。

②实施用地和建设量以2008、2009、2010、2011年当年核发建工程规划设许可证为基准进行统计,2011年统计截止时间为11月底。

③住房计划总量为2008、2009、2010、2011年住房建设计划中确定的住宅建设量及住宅用地面积。

项目库为2008、2009、2010、2011年住房建设计划中项目库列表统计。

④表一中建设量数据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不包含拆迁安置房)。

图一:2008、2009、2010、2011年住宅用地计划量与实施量对比图图二:2008、2009、2010、2011年住宅建设计划量与实施量对比图从图一、图二可以看出,2008年、2009年每年住宅用地及住宅建设实施量较每年的计划少,造成这一原因主要是由于土地出让受土地市场的影响较大,在实施过程中有些用地遇到土地拆迁、退地、变更、开发建设程序周期等因素的变动,影响土地实施建设进程。

2010年、2011年住宅用地及住宅建设实施量较计划多,是由于2010年、2011年计划考虑2008、2009年住房计划余量的消耗,适当降低住房计划量,同时,2008年、2009年土地实施进程遗留至2010年、2011年实施,造成2010年、2011年住宅实施量较计划量大。

从整体对比来看,住房用地的年实施量维持在150~250公顷范围内,所以住房用地年计划量宜控制在200公顷左右。

②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对2008、2009、2010、2011年住房每年实施竣工量和每年住宅实际空置量的统计数据,分析住房市场状况。

(注:①2011年数据统计到10月底;②表二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③表二住宅面积包含以出让方式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上述数据显示,2008年住宅竣工面积就达到405万平方米,住宅空置面积为34万平方米,市场预售面积约371万平方米住宅量。

2009年住宅竣工面积约367万平方米,住宅空置面积为25万平方米,市场预售面积约342万平方米住宅量,较2008年下降了29万平方米。

2010年住宅竣工面积247万平方米,住宅空置面积11万平方米,市场预售面积仅236万平方米,较2009年回落近106万平方米。

2011年住宅竣工面积149万平方米,住宅空置面积14万平方米,市场预售面积仅135万平方米,较2010年又持续回落近101万平方米;其主要原因为:(1)2009年初,随着楼市的继续回暖,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成交量大幅上涨,开发商资金回笼加快。

资金充足,导致土地市场成交活跃,“新地王”不断产生,住房价格不断走高。

2009年这一轮“房情”,既有被压抑了近一年的购房需求的集中释放,也是市三区大规模拆迁、轨道交通建设带动城建加速推进等多项因素综合导致的结果。

(2)随着中国经济回升态势逐渐巩固,面对高房价,中央对房地产市场开始进行调控,目的是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打击投机。

2009年12月1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明确要求“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为此轮楼市调控拉开序幕。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受这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影响,2010年5月前住房市场成交量迅速下滑,6月后开盘楼价走平价路线,至8月份压抑的刚性需求开始释放,市场回暖,新政效力减弱,年底受刚性需求及通货膨胀压力,楼市迎来一轮热潮。

2010年9月29日出台《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简称“新国五条”,楼市又迎来第二轮调控,楼市出现下调,但楼市与政策的博弈仍在持续,在2011年1月,楼市又出现大幅反弹。

(3)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新8条政策是我国近几年来有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最严厉的政策组合,涉及政府监管、金融政策、交易税费、土地交易、房源供应等多方面,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调控,限购成为主题。

2011年2月,宁波限购细则公布,对楼市成交量造成较大冲击,2月、3月、4月宁波住宅市场呈现下滑之势,成交量和成交价格继续萎缩。

但进入5月,市场在不断的调整适应中反复,商品房成交跌涨不定,成交量价皆不断上下波动,且出现高端房和刚需房"双翼齐飞"状况。

预计2011年在房地产调控新政下,房企转型,市场将逐步趋向稳定。

图三:2010年4月-2011年3月宁波住宅成交情况示意图从2008、2009市场需求量来看,中心城内住房建设面积基本维持在每年360万平方米左右,2010年受调控政策的影响,抑制了一些不合理的购房需求,部分刚性需求也处于观望状态,致使2010年市场成交量回落,在2011年持续高压新政下,市场成交量大幅大跌,至10月底市场成交量仅135万平方米,同时受市场及住房建设周期的影响,2011年住房施工量较前三年大,这将导致2012年住房存量超前几年预期。

近四年平均住房市场销售面积约270万平方米。

(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与住房建设规划的对比根据《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规划住房建设总量为1845万平方米;按照2008、2009、2010、2011年累计计划量为1524.83万平方米,至2012年还需计划建设320万平方米。

图四:年度住房计划与住房建设规划对比示意图(注:计划建设量为2008年以来每年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量;规划建设量为《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中所确定的每年规划住房建设量。

)从计划与规划建设量的对比分析,2008年、2009年计划与规划一致,2010年、2011年有一定的变化浮动,主要是因为2009年以来受国家对住房宏观调控的影响,计划结合2008年、2009年住房市场的实际建设情况,对2008年做的《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进行适时调整优化,以适应住房市场的实际发展形势。

(三)2012年住房计划建设量预测从2008—2011年用地及住宅实施建设情况,结合市场需求走势和住房推出量,预计2012年将有一定量的存量住宅,同时考虑目前住宅市场环境,2012年住房建设量宜控制在270万平方米左右。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规划情况①保障性住房实施情况据建委统计数据,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11月底,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9.61万平米。

根据2008、2009、2010、2011年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累计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67.47万平方米。

四年来,至2011年11月底累计年度计划实际实施面积较计划略多约12.14万平方米。

图五:2008、2009、2010、2011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建设量与实施量对比图②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与规划的对比图六:保障性住房年度住房计划与住房建设规划对比示意图(注:计划建设量为2008年以来每年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量;规划建设量为《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中所确定的每年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量。

)从计划与规划建设量的对比分析,2008年、2009年、2010年计划与规划总量基本持平,2011年计划量较规划量略少,主要因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周期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实际情况的影响,计划对规划进行了适当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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