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精选(2)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精选(2)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精选(2)案例 1我国A公司与美国 B公司签订了进口3套设备的贸易合同,FOB美国西海岸,目 的地为山东济南。

A 公司委托 C 航运公司负责全程运输。

C 航运公司从美国西雅图港 以海运方式运输了装载于 3 个集装箱的设备到青岛港,c 航运公司委托 D 货代公司负 责青岛到济南的陆路运输,双方订立陆路运输合同。

D货代公司并没有亲自运输,而是 委托 E 汽车运输服务公司运输。

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 2 个集装箱破损,货物严 重损坏。

经查实发现涉案 2 个集装箱货物的损坏发生在青岛至济南的陆路运输区段。

请分析 (本案适用中国法律):(1) C航运公司是否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2) 阐述C航运公司和D货代公司的法律地位。

(3) 本案是否按照中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为什么?分析:(1) C需承担责任,因为A委托 C负责全程运输。

(2) C的法律地位为国际多式 联运经营人,D为C的陆上区段运输分包人。

(3)本案按中国《海商法》处理相关赔偿。

主要基于两点原因:①题目告知“本案适用中国法律;②题目中所描述的全程运输符合 我国《海商法》第102条所界定的多式联运,即“本法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 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 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案例 2有一年我国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大麻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 15%,杂质不超过 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 相似”。

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 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 600 英镑的损失。

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我批商品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

但也不至于比样品低 7%。

试分析:我方失误在 哪里?是否可以该商品并非凭样成交为由而不予理赔?分析:卖方避免对交易货物的品质承担双重担保义务(既凭规格又凭样品);虽 卖方电文中告诉对方货物与样品相似,而不是完全相符,但买方有权保留所赔的权利; 买出具品质比样品低 7%的证明,虽不符合实情,卖方拿不出留存样品,故要赔偿 600 英镑。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一、基本信息
甲方:某货运代理公司乙方:某物流运输公司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甲方身份:货运代理公司权利:收取代理费用,代理运输货物事宜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货运代理服务,保障货物安全、快速到达目的地履行方式: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期限:合同约定期限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身份:物流运输公司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运输费用义务:按照甲方要求运输货物,保障货物安全、快速到达目的地履行方式: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期限:合同约定期限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各项条款必须遵守中国《合同法》、《物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要求运输货物,并按照合同约定
收取运输费用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货运代理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3.甲方应履行保障货物安全、快速到达目的地的义务4.乙方应履行保障货物安全、快速到达目的地的义务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该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例的各项条款符合中国《合同法》、《物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六、其他
如若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未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则双方应协商解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国际货运理法律纠纷案例(3篇)

国际货运理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化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在我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合同条款不明确等原因,国际货运代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国际货运代理法律纠纷案例,涉及货损赔偿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XX货代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被告:YY货主公司(以下简称“货主公司”)案由:货损赔偿纠纷案情:2019年5月,货主公司与货代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约定由货代公司负责将一批货物从中国出口至美国。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运输方式、保险条款、费用支付等内容。

同年6月,货物由货代公司委托的承运人运输,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承运人操作不当,导致货物在途中发生严重损坏。

货主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损失价值约人民币50万元。

货主公司遂向货代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货损赔偿责任。

货代公司认为,货损是由于承运人操作不当造成的,责任应由承运人承担,货代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货主公司将货代公司诉至法院。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货损赔偿责任主体:货代公司是否应承担货损赔偿责任?2. 货损原因:货损是由于承运人操作不当造成的,还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3. 货损赔偿金额:货损赔偿金额应如何确定?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 货代公司与货主公司签订的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货损是由于承运人操作不当造成的,货代公司作为货物的代理人,在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时,未尽到合理审慎的义务,对货损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3. 货代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货损赔偿责任,但考虑到货主公司未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货代公司的赔偿责任应适当减轻。

根据以上认定,法院判决货代公司赔偿货主公司货损损失人民币30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国际货运代理法律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关系复杂:本案中,货代公司与货主公司之间存在直接的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同时货代公司与承运人之间存在委托运输合同关系。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案例一]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 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分析:(1)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首先应由受损方A公司承担损失。

因为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保险人承保范围包括失火造成的货损,因此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2)湿毁的化肥属于共同海损,首先应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由于共同海损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所以,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3)可以。

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二]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

合同规定,2002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

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

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

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请问:(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分析:银行有权拒绝议付。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

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司。

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

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物为精萘,致使茶叶受精萘污染。

请问:(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答: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

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集装箱,由于集装箱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答:由于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载”的集装箱,而货代在提空箱时没有履行其义务,即检查箱子的义务,并且在目的港拆箱时异味还很浓重,因此,承运人和货代应按各自过失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承运人承担60%,货代承担40%的责任。

案例二我国某出口公司先后与伦敦B公司和瑞士S公司签订两个出售农产品合同,共计3500万吨,价值8.275万英镑。

装运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

但由于原定的装货船舶出故障,只能改装另一艘外轮,至使货物到2月11日才装船完毕。

在我公司的请求下,外轮代理公司将提单的日期改为1月31日,货物到达鹿特丹后,买方对装货日期提出异议,要求我公司提供1月份装船证明。

我公司坚持提单是正常的,无需提供证明。

结果买方聘请律师上货船查阅船长的船行日志,证明提单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律师拍摄的证据,向当地法法院控告并由法院发出通知扣留该船,经过4个月的协商,最后,我方赔款2.09万英镑;买方方肯撤回上诉而结案。

试分析该案例。

分析:倒签提单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识破,产生的后果是严重的。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倒签提单的情况还是相当普遍。

尤其是当延期时间不多的情况下,还是有许多出口商会铤而走险。

当倒签的日子较长的情况出现,就容易引起买方怀疑,最终可以通过查阅船长的航行日志或者班轮时刻表等途径加以识破。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案例一]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

A 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分析:(1)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首先应由受损方A公司承担损失。

因为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保险人承保范围包括失火造成的货损,因此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2)湿毁的化肥属于共同海损,首先应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由于共同海损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所以,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3)可以。

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二]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

合同规定,2002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

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

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

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请问:(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分析:银行有权拒绝议付。

国际货代法律纠纷案例(3篇)

国际货代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国际货代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

某货物出口商(以下简称“出口商”)因出口一批货物,与货代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合同约定,货代公司负责将出口商的货物从国内运至目的国,并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货代公司的疏忽,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

出口商认为货代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遂将货代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货代公司承担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货代公司是否尽到了运输义务,是否存在过错?2. 货物损失的责任如何承担?3. 货代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1. 货代公司是否尽到了运输义务,是否存在过错?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条例》的规定,货代公司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货物的安全,并对货物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货代公司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未能尽到谨慎义务,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存在过错。

2. 货物损失的责任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货代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者不可归责于货代公司的事由,造成货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货代公司的过错造成货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货物损失并非不可抗力或者不可归责于货代公司的事由,而是由于货代公司的过错所致。

因此,货代公司应当承担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3. 货代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认为,货代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运输义务,导致货物损失,已经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货代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货代公司赔偿出口商货物损失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纠纷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纠纷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纠纷案例分析在当今全球化时代,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各国之间的货物运输。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会出现货物运输中的纠纷。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国际货物运输纠纷案例,深入探讨这些案例的背景、发生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案例一:中国出口商与美国进口商之间的货物损坏纠纷背景:中国一家出口商将一批电子产品运送给了美国一家进口商。

然而,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进口商发现货物中有多个产品损坏,无法正常销售。

原因:经过调查发现,货物损坏是由于运输过程中不当处理造成的。

可能是在装运过程中存在粗暴搬运或者包装不安全等问题。

解决方案:根据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中国出口商需要对货物损坏负责。

双方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进行索赔,或者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案例二:俄罗斯供应商与印度买家之间的货物延误纠纷背景:俄罗斯一家供应商与印度一家买家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

然而,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交付时间超过了约定的期限。

原因:货物延误是由运输公司的不当操作造成的。

可能是由于天气原因、政府审批延误或者交通拥堵等等。

解决方案:根据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供应商需要对延误负责。

双方可以通过减免部分费用、延期付款或延长合同期限等方式解决纠纷。

案例三:德国货代公司与巴西海关之间的货物扣押纠纷背景:德国一家货物代理公司承接了一批货物从中国运往巴西的任务。

然而,在到达巴西时,海关对货物进行了扣押,并要求额外的文件或资料。

原因:海关扣押货物是由于货物运输中的问题,可能是文件不齐全、关税未缴纳或证明文件有误等等。

解决方案:德国货代公司可以通过与巴西海关积极沟通,并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来解决纠纷。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进行仲裁。

结论: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国际货物运输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如不当处理、延误或扣押等。

解决这些纠纷需要合同双方之间的合作与沟通,遵守国际贸易法规,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或仲裁。

同时,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供应商、买家、货代公司等角色都应该加强对货物运输的监管,减少纠纷的发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我国向科威特出口茶叶600箱,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从4月份开始,连续每月200箱”,问:
我方于4月份装200箱,5月份没装,6月份装200箱,7月份装200箱。

当卖方凭单
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5月份没装,违反合同的装船时间”为由,拒绝接受全部
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但卖方提出异议。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拒绝接受全部
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为什么?
2、我国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每批
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
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向卖方支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
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
款,但开证银行表示拒绝.问:开证银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为什么?
3、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

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
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
行借出单据。

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

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
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及处理措施。

4、某一海轮,在航行途中有一船舱发生火灾,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

经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后,原
装在该船舱内的500包棉花,除烧毁部分外,剩下部分有严重水渍,只能作为纸浆出售
给造纸厂,获得的价值为原货的价值的30%;原装在该舱内的500包大米,经检查后发
现只有水渍损失,而无烧毁或热熏的损失,经晒干后,作为次米出售,可得价值为原价
的50%。

按照上述情况,棉花的损失价值占原价的70%,大米的损失价值占原价的50%。

试分析:在保险业务中,这两种损失属于何种性质的损失?
5、某公司以CPT条件出口一批冬装,公司按期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但运输途中由于天气原因
延期一个月,错过了销售季节,买方由此向该公司提出索赔。

问此项损失应由谁承担?
请分析。

6、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

受载
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

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
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请分析
出口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

7、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
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

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
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8、我国某公司向外国甲商号出口一批货物,甲商号按时开来不可撤消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有设在我
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乙通知并保兑.我方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合格单据送交乙银行议
付,收妥货款.但是,乙银行在向开证行索偿时,得知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布破产.于是乙
银行要求我公司将议付的货款退还,并建议我方可委托其向甲商号直接索取货款.问:你
认为我方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9、计算题: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至日本,出口总价为10万美元,其中从中国口岸至横滨
的运费和保险费占10%,这批货物的国内进价为702000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
该外贸公司的费用定额率为5%,出口退税率为14%,1美元折合8.4元人民币。

分析
我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
(1)盈亏额;
(2)盈亏率。

解答:
1、买方只能拒付5月与5月以后装船的货物的货款。

原因是:分批装运的货物其中一批没有按时完成,那么该批及以后各批货物均告失效,合同也自行中止。

但之前符合合同时间规定的货物的货款应该给予支付。

2、开证银行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原因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银行在审证时,只遵循“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只负责单据表面的真实性,不对货物的实际情况负责。

本案中的出口方提供的单据,经开证银行审
核后,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没有理由拒绝付款,所以开证银行不
能同意我方的要求。

3、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比较大。

因为:付款方式为D/P 90天指进口商先承兑,90天付款后可以获得货运单据。

买方承兑后,由于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出货运单据。

这是银行
对进口商的一种信用担保,与出口商无关。

所以银行在汇票到期时应对付出口商货款。

出口方有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

4、(1)棉花的损失中,烧毁部分的损失是单独海损;“剩下部分有严重水渍,作为纸浆出售给造纸
厂”的这一部分的损失是共同海损。

(2)大米的损失全部是共同海损。

5、 此项损失应由买方承担,买方不应向该公司提出索赔。

以CPT 术语成交时,风险转移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即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风险即由卖方
转移至买方,买方可投货物保险以确保损失最小。

)就本案例而言,该公司将货交给承
运人,运输途中及后期风险均由买方自己承担,因此,该公司可拒绝买方的索赔要求。

6、 我国公司与外商是按CIF 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而依据《2000通则》的规定,当货物在
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和责任就已经转移给买方了,且受载船只是在航运途中触礁沉
没,所以,进口方无权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7、 我方不能因床单受潮而拒付货款,也不能向卖方提出索赔。

理由如下:
(1)采用CIF 术语成交时,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
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
行付款义务。

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
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

就此案例而言,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我方应支付货款。

(2)在CIF 条件下,买卖双方风险转移界限以船舷为界。

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应由买方负担。

就本案例可以看出,货物越过船舷之前是完好的,因此卖方不承担风险。

我方据此不能
向卖方提出索赔,可依照所投险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8、我国公司不会把货款退还给乙银行。

原因是:因为乙银行既是通知行,又是保兑行,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保兑行一经付款,
就不能向受益人追索。

9、(1)出口总成本=702000%14%
171702000%)51(⨯+-+⨯=737100-84000=653100(元) (2)出口总收入=1000007560004.8%)101(=⨯-⨯(元)
(3)盈亏额=出口总收入—出口总成本=756000—653100=102900(元)
(4)盈亏率=
%100653100102900⨯=15.7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