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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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以及实施建议

城乡规划管理以及实施建议

城乡规划管理以及实施建议摘要:根据现行的城市规划制度,我国对城市规划进行了改革,其中包括出台了县乡镇计划的编制方法,以完善农村的用地计划。

此外,还对镇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范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充实了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其次,在具体操作方面,应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土地类型划分问题进行沟通;对相关的规划批准内容和方式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行政区划范围内总用地数量的限制,加强了对行政区划范围内总用地的管理。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城乡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了可行的改进方案。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建议引言:规划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只有制定一个全面的发展规划,并采取正确有效的规划管理,才能最大化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功能,加强对各级各类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推动城市向国际化、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促进各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目前城乡规划管理所面临的困难1、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未达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要求在计划经济时期,规划即是计划的延续和空间的实施。

通常情况下,项目的布局决定了规划的范围。

这种以发展为导向的规划思想不符合“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也不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2、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职能不足近年来,不同领域的部门纷纷加强了自身的职能,并制定了与空间布局密切相关的各种规划,希望能在空间布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与此同时,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规划部门曾经积累的整体技术优势逐渐丧失,因为其他部门的技术和体制不断强化,导致规划工作的技术基础支持变得脆弱。

面对当前部门间竞争激烈、合作不足的现状,规划部门正面临加快改革的任务,旨在提升城乡规划管理在政府层面的行政协调能力,加强规划的技术支持,进一步提升技术协调水平。

只有紧跟时代发展,不断增强协调能力,方能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与执行力。

3、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日益显著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少”和“多”的矛盾:首先,政府对城市规划的审批过多,但实施监控不足,导致城市规划调整缺乏刚性,具有随意性。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9•【字号】许政[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1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围绕全市“三化协调、两高两好、率先崛起、富民兴许”的总目标,按照“带状城市、组团布局、向心发展、城乡统筹”的总体思路和“一中心、五组团”的空间布局,积极构建中心市区、县(市)城区、中心镇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四个层次的现代城镇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努力营造高效益的生产环境、高质量的生活环境、高水准的生态环境,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

城乡规划要在满足城乡生产、服务、消费、就业功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文化、低碳、生态、文明、和谐的宜居功能,在商业网点设置、道路出入口设置、城市绿化等细节上考虑人的实际需求,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编制、实施城乡规划的各个环节,合理配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公共交通和公共安全的规划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0•【字号】粤府办[2006]51号•【施行日期】2006.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6] 5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全省城乡规划水平,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今后,城乡规划省一级建设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下同)要管到县(市)一级,地级以上市建设部门要管到乡(镇)一级,县(市)建设部门要管到村一级。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大意义近年来,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效显著,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部分地方的城乡规划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村镇规划管理“缺位”,导致“有新房无新村”、农村基础设施不配套、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凸现了我省城乡规划与城乡统筹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尤其是村镇规划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不断开创城乡规划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明确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程序和职责,尤其要针对当前村镇规划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28•【字号】湘政发[2003]9号•【施行日期】200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3]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明确城乡建设和发展重点城乡规划建设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当前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是:加大城镇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城镇道路、给排水、能源、通讯、公共交通、防洪等设施适度超前建设,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发展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积极支持与小城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要加大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体系规划的,有关部门不得审批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相衔接,科学确定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城市总体框架,合理进行城市布局,充分体现规划的前瞻性、整体性、科学性,指导和调控城市的各项建设。

在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绿地系统、给排水、能源、电信、环境治理、综合防灾等专业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指导城市各项设施同步建设,协调好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关系。

城乡规划局工作要点

城乡规划局工作要点

城乡规划局工作要点城乡规划局是负责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重要部门。

城乡规划局的主要任务是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以城镇化发展为主线,制定、实施、监督城乡规划,统筹城乡用地,规范城市建设秩序,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

如何顺利开展城乡规划局的工作,下文将着重介绍城乡规划局工作的要点。

第一点:制定完善的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前提与保障,城乡规划的健全与否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局要根据国家、省、市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以城镇化为主线的城乡规划。

规划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人口增长、资源环境状况、文化教育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城市、乡村的各项功能区域,确保城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持续增长。

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城乡规划局要与各区域相关的部门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听取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在规划中融入多方面的参与和民主决策。

只有制定出科学、务实、可行的城乡规划,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点:推进城市更新与拓展城市是发展的主阵地和现代化的代表,城市更新与拓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

城乡规划局要负责推进城市更新与拓展工作,逐步完善城市设施、优化城市结构,统筹城镇规划与乡村更新,引导城市的健康发展。

城市更新与拓展工作需要整合各类资源,规划各类城市用地,重点推动城市交通体系、市政设施、居住住区等方面的更新和拓展,打造优质的人居环境。

第三点:严格控制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是城乡规划工作中重中之重,城乡规划局需要在土地利用方面采取科学、精细的管理手段,使得城市和农村土地的利用更加合理和科学。

对于农村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局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更加重视耕地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调整、流转制度,避免土地滥用和乱占现象的发生。

对于城市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局需要负责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城市用地,控制土地容积率、坡度和密度等,避免城市拥堵和房地产过热、房价上涨的现象。

第四点:加强政策宣传和宣传教育城乡规划局作为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部门,需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和政策,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宣传教育。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全县城乡建设协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一)城乡规划区范围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和县政府批准的镇总体规划及集镇规划、新农村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

(二)全县城乡规划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县住建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县住建局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各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县政府审批。

(四)县住建局组织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县政府批准的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交通、环保、水务、电业、通讯、供气、人防等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一)城乡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

(二)在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由县住建局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三)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相关文件向县住建局或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在县城规划区和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和县政府审批后,建设单位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县住建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含有县住建局提出的规划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县住建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定政发〔2013〕97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定政发〔2013〕9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全市城乡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全市上下按照建设“五宜”城市的目标定位,坚持以规划先导,科学指导城镇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控制性详规为配套、各类专项规划为补充、村镇规划为延伸的城镇规划体系,较好发挥了规划工作的龙头引领和管理保障作用,全市城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我市城镇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城乡建设特别是城乡规划工作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个别地方、个别单位对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城乡建设中重视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不高;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普及不够,规划实施监督相对薄弱,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城市规划区乱搭乱建之风屡禁不止;规划体系不健全、不配套,规划的系统性和指导性不强;规划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规划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基本手段,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如何重视和发挥好规划的指导作用,加快推动全市城镇化发展进程、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是摆在各级、各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阿府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阿府发〔2012〕5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近年来,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三百”示范工程的全面实施,我州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居住环境极大改善,城镇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但与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现有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已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和完善。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规范规划建设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审批程序(一)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审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编制、审查、审批城乡规划。

未经批准和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1.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州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城乡规划,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编,报经州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域新村总体规划,报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汶川县、红原县县域新村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城建加强规划管治工作计划 (2)

城建加强规划管治工作计划 (2)

城建加强规划管治工作计划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

为适应这一发展态势,确保城市建设的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加强城市规划的管治工作。

以下是城建加强规划管治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一、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规划起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

我们需要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的城市规划。

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功能分区规划、交通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

通过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清晰的空间布局,为城市的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蓝图支撑。

二、完善法规,规范建设行为法治是城市规划管治的基础。

我们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规范城市建设中的各种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监管,保障规划实施规划的实施是城市建设的核心环节。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管机制,对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建设活动符合规划要求。

同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监管,确保项目按规划要求推进,防止随意变更规划、降低标准等问题的发生。

四、公众参与,增强规划透明度城市规划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公众参与是规划管治的重要一环。

我们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让规划更加贴近民生、反映民意。

同时,加强规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城市规划的良好氛围。

五、科技创新,提升规划管理水平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应积极探索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于城市规划管治工作中。

例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建设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为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运用遥感、GIS等技术手段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人才培养,强化队伍建设城市规划管治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来支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务必清醒地看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建议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建议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建议一、加强土地规划管理1.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土地利用目标和方向,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加强土地调查与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土地资源的变化情况,为土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土地利用权的公平合法。

4.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二、优化城乡规划实施1.建立城乡规划协调机制,加强城乡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2.合理安排城乡发展空间,避免城市过度扩张和农村过度集聚的问题,实现城乡地区的均衡发展。

3.发挥城乡规划的导向作用,引导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朝着可持续、生态友好和宜居的方向发展。

4.加强城乡规划落地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规划的实施效果。

三、加强参与和沟通机制1.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的合力。

2.增加公众参与的机会和渠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沟通的透明度和效率,加强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1.完善土地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规划管理的权限和责任,形成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2.制定和完善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鼓励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3.加大对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保障规划实施的资金需求。

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需要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参与和沟通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只有通过科学的规划管理和有效的实施,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发展的协调推进。

如何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提升人民的居住环境

如何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提升人民的居住环境

如何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提升人民的居住环境城乡规划建设对于提升人民的居住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城乡规划能够有效地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提供更舒适、便利和可持续发展的居住环境。

本文将介绍一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的措施,以提升人民的居住环境。

一、加强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提升人民居住环境的关键,需要注重以下几点:1. 合理用地规划:合理的用地规划可以有效避免用地浪费和资源滥用,确保土地的高效利用和人民居住的舒适。

需要依据城市发展需求,确定住宅、商业、工业等用地的合理划分。

2. 绿化环境规划:绿化环境是城市的“肺”,可以净化空气、提供休闲场所和美化城市景观。

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充分考虑绿化要求,合理布局公园、绿化带和森林等,使城市变得更加宜居。

3. 交通规划:交通是城市的动脉,对于居民的出行和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合理规划道路、公共交通和自行车道等,提高交通便利性和安全性,减少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

二、改善农村规划除了城市规划,农村规划也是提升人民居住环境的重要方面。

以下是改善农村规划的一些建议:1. 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农田是农村居民的生命线,需要加强农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确保农田质量和产量。

同时,也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污染。

2. 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居住环境的必要条件。

建设农村供水、供电、路网和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以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和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3. 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地区需要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疗机构、文化活动中心等,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和提升生活品质。

三、加强城乡规划协调城乡规划应该是一个整体,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规划需要相互协调,避免碎片化和不连贯。

以下是加强城乡规划协调的一些途径:1. 推进农村城镇化:合理规划和推进农村城镇化可以有效促进城乡发展的有机结合。

农村城镇化需要注重城市功能扩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协调。

2. 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城乡规划的统筹和监督,确保规划的贯彻执行。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

2024年,我国将继续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提高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以下是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工作要点:一、加大住房供给侧改革力度住房问题是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2024年将加大住房供给侧改革力度。

一方面,加强住房建设,适度增加房源供应,推进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等多种形式住房的建设。

另一方面,完善住房制度,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强住房价格监管,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同时,加大对特殊群体、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切实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二、加快农村建设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建设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是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

2024年,将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电、路、气、宽带等基础设施的普及,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水平。

同时,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卫生、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

此外,鼓励农村居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发展农村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三、加强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

2024年,将加大城市绿化力度,推动城市绿地、公园和森林等绿色空间的增加。

同时,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提高水源保护和供水能力。

此外,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是提高城市功能和居住环境的重要途径。

2024年,将继续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建设。

一方面,加强城市规划,提高城市更新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推动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升级,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同时,推进城市功能区域的发展,提高城市的功能性和竞争力。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28•【字号】陵府办〔2014〕200 号•【施行日期】2014.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陵府办〔2014〕200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十四届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结合我县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规划编制、修改、实施及管理的行为,促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根本依据,是指导和调控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城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对于提高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推进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加强城市规划及建设的建议

加强城市规划及建设的建议

加强城市规划及建设的建议一、引言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增长,城市规划和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合理的城市规划可以提供一个高质量的生活环境,优化资源分配,促进可持续发展。

然而,许多城市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面临各种挑战,并需要加强相关措施以应对未来发展需求。

本文将针对加强城市规划及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首先,我们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

城市是人类居住和生活的空间,因此在规划过程中应考虑到居民的需求和福祉。

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充分调研社会经济情况、人口结构和就业需求等因素,并与当地居民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参与。

此外,还应注重公共空间设计,提供适合不同群体使用的休闲区域,并通过增加绿化率和改善交通方式等方式改善居住环境。

三、促进双赢发展与绿色可持续建设其次,我们应该促进双赢发展和绿色可持续建设。

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注重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平衡,追求双赢发展。

一方面,城市规划应当提供足够的经济活力,并为不同产业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

另一方面,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并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可以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将绿色概念融入到每个阶段。

四、科技创新与智能化城市管理第三点是加强科技创新和智能化城市管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工智能的兴起,城市规划和建设可以更好地借助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运作。

引入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以及智能交通系统等,可以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并适应未来人口增长和交通需求的变化。

此外,在整个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新兴科技的研究,以保持与时俱进。

五、多元文化与区域性特色保护第四点是要注重多元文化和区域性特色保护。

城市规划应充分重视当地的历史、文化和建筑传统,尊重多样性并推行差异化规划。

我们需要保护历史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具有区域意义的建筑风格,并适当融入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

这样可以增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并吸引更多游客和投资者。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知识共享最后一点是要加强国际合作与知识共享。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0•【字号】•【施行日期】200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 13号)的精神,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端正指导思想。

明确发展目标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先行的原则和合理的开发程序,统筹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

当前,我市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面向中低级收人家庭的廉租房的建设,旧城改造以及新区开发建设。

各县(市)要从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以及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

确定建设的重点以及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用地结构的城市布局,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注重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

二、严格城乡规划编制。

确保规划编制经费,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规划编制滞后,规划编制经费缺乏是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从现在起,各县(市)要把规划编制经费列人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范围,当年收入的城市维护税、市政配套设施费、土地出让金等要安排不少于3%一5%的经费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及时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完善各类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意见

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意见

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意见为促进现代化建设和城市规划,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成为当下十分紧迫的任务。

因此,本文将介绍“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意见”,旨在明确职能分工和职责,推进城市发展的科学化、精细化。

为推进职能管理工作,需要贯彻“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过程控制、监督评估”的原则。

其中,统一规划是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的核心,市级规划应当统筹全局,明确领导责任,实行分工协作。

地方不同,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规划。

区域规划应当基于地理优势、发展优势的分析,实施特色化、定位化发展。

分级管理对于规划建设至关重要,国家、省、市、区和县、乡、村应当构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核心城市和副中心应当根据其不同需求和城市规划展示形式有针对性地建立规划管理机构,实现精细化管理。

而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可以进行分级,一个城市可以由多个县级城市共同进行管理。

此外,在推进分级管理时,还需要注意跨区域、跨级别的规划统筹和协同合作。

过程控制指的是规划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施工设备、验收和监控等,从而保证规划建设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初步设计的目的是确定规划建设方向,并进行初步咨询,提出基本构成要素和配套措施。

审批文件中应当包含细节和标准,特别是对于电力、供水、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标准需要严格把控。

在施工前,需要评估施工现场安全性,处理可能的环境影响,确保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或损失。

验收方面,需要建立评估指标,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合规。

监控则是持续深入了解规划建设的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另外,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中,监督评估也至关重要。

监督评估的目的是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积极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具体情况改进和完善规划建设计划。

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施工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

同时,监督评估也需要开展对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整改措施。

总之,规划建设职能管理工作还有很大的调整和完善空间。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方案2篇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方案2篇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方案 (2)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以下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一些建议和实施方案:1. 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优化城乡规划管理的组织体系。

2. 完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乡规划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3. 加强城乡规划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和意义,培养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4. 推动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城乡规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5.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建立高素质的城乡规划管理队伍。

6. 加强城乡规划的规划编制和审核: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核的程序和流程,加强对城乡规划方案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7. 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和统一管理城乡规划的相关信息,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8. 强化城乡规划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通过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可以实现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平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乡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1. 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

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城乡规划的制定、调整和管理,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

2. 加强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

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城乡规划数据的集中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精确性和高效性。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阿府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阿府发〔2009〕2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为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杜绝违法建设等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州正处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牧民定居工程、统筹推进城乡发展的关键时期。

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依法建设、科学建设、和谐建设的根本前提,对于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去年以来,我州在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牧民定居工程等过程中,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是:城乡规划对城乡发展的调控和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规划监督管理乏力,执法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违法违章建设屡禁不止;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平台;少数干部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巩固和强化城乡规划的指导和调控地位,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阿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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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遵循理念引领、问题导向、项目推动、城乡统筹、依法建管、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力推进城乡协调有序发展,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力争201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201X年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201X年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23年创成国家生态市,加快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二、强化城乡规划引领
(一)切实维护规划法定效力。

加强规划审批管理。

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对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进行行政督察。

对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违反规划的建(构)筑物坚决予以拆除,并不得将其纳入棚户区改造等搬迁补偿
范围。

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和用地性质,对违反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规划条件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置。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住建委、棚改办、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
(二)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按照“全域规划、统筹城乡”的要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进城乡总体规划修编。

各地要科学编制城镇全域规划,对已编制的城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编调整,同时编制美丽乡村规划。

启动编制全域旅游创建规划、“一江八河五湖”水系规划、城市交通体系规划、城市色彩规划、海绵城市规划、生态城市规划、城市慢行系统(绿道)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沔城复古创新研究设计规划以及“十三五”成品油零售规划等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住建委、发改委、旅游委、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办场园区)
(三)深化规划体制机制改革。

以城乡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土地利用规划为边界,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深化规划体制机制改革,将各种规划中涉及同类事项的内容统一到同一空间规划平台上,形成统一衔接、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体系。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三、推进特色城乡建设
(四)建设生态园林城市。

按照“水润XX、绿洲智城”、“一江八河五湖”的规划建设思路,统筹城市发展和生态资源保护。

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

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通过标志性建筑、重要景观节点建设控制、街道立面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实施,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塑造生态园林城市特色风貌。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规划局、水务局、城投公司,城区“三办一园”)(五)建设特色小城镇。

按照“城镇有特色、街道有品位、建筑有风格”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推进沔城回族镇明清建筑风格、毛嘴镇简欧建筑风格、通海口镇荆楚派建筑风格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

同时,深入推进各地文明镇、生态镇、森林城镇、卫生镇“四镇同创”。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文明办、农办、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各镇办场园区)
(六)建设美丽乡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要求,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到2020年,全市建设省级美丽宜居乡村30个以上,建设市级美丽宜居乡村400个以上。

通过“政府引导、农民自筹、政策倾斜”的方式,大力推广“江汉风”、“荆楚情”等农村住宅建筑风格,引导农民按照示范规划设计建房。

(责任单位:市农办、住建委、规划局,各镇办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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