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服务发展环境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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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服务发展环
境浅析
近年来,市国土局牢固树立‚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主动服务,务实创新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完善体制,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争创一流业绩、塑造一流形象,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是抓制度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用制度管人,用规章办事,按程序操作,明确服务标准。

建立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新型审批制度,将土地登记、抵押登记等审批业务统一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一条龙服务全程,一站式办理完结‛。

并制定行政审批制度、交接备案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印制《业务操作规程》。

行政服务窗口实行AB岗制度,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人员离岗而影响业务办理,构建国土资源依法审批‚快车道‛。

同时,实行行政审批与常规业务相分离,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服务中心,业务科室负责制定审批事项的标准、程序等,负责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监管。

二是抓环节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按照‚合法、合规、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土地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出让、租赁)、转让、抵押,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出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各类建设用地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再优化,该精减的精减,该取消的取消,该搁置的搁置,避免‚选择性‛取舍;对必备的审批步骤、审批手续,实行整
体联动,合并办理,避免双轨运作、多头运作。

绘制‚流程图‛,用图表逐步列明工作事项的办事程序,以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

为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在建设用地项目预审上,要求用地户提交资料由原来的16项精简为12项,不再提供现状图和规划图复印件、安监、商务、消防等特殊行业相关证明,企业验资报告及文物勘探报告等,逐步告别‚公章满天飞,百姓跑断腿‛的现象;对符合市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对矿产压覆和地灾评估报告进行再压缩、再精减,可提供矿产压覆证明。

为确保企业征地后能及时上马投建,市局将《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补偿登记》提前在土地征收前予以公示、告知、确认和听证,充分征求当地农民的意见,确认无异议并经省政府批准后,履行土地征收程序。

这样既充分保护了农民利益,又避免了征地后存在争议。

三是抓效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推行工业项目用地挂牌出让预申请制度,实行批次整体挂牌、单价竞争出让,缩短供地时间,加快供地节奏。

对服务对象推行秘书式和保姆式服务,提供引导、上门、即时、延时、预约、延伸‚六项‛服务,打造便商、利商、护商平台。

实行窗口--后台业务部门—局领导三级协同互联体系,把审批职能集中到‚窗口‛,授权到‚窗口‛,办结在‚窗口‛。

依据《行政许可法》,按照合法、准确、高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畅通办事渠道,简化办事程序,压缩承诺时限,快审、快办、快结。

四是抓信息化建设,打造政务服务平台。

市局利用门户网站,设立办事大厅,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流程、申报资料、办理时限以及收费标准进行公开。

并建立土地和矿业权
出让网上交易平台,积极探索土地整治项目网上招标,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畅通网上渠道使审批、交易环节更加公开透明,严肃了审批纪律,减少了廉政风险。

同时,依托现化代信息技术,投入近200万资金搭建电子政务平台及‚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地三级数据互联‛,‚乡镇基层所‘所所通’工程‛,推行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运行、网上审批,缩短项目审批周期,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目前,矿政和建设用地网上申报三级数据交换已经开通使用,建设用地已通过网上报批4个批次,矿业权延续上报省厅1宗。

五是抓监督管理,建立服务长效机制。

行政审批如何得以全面高效执行,强化人员监督管理是关键。

市局多次开展业务人员服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使工作人员保持一个好的心态、养成一个好的脾气,采取一个好的方式,规范一个好的行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同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和监察科工作人员组成暗访小组,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能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责、不尽责的行为,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投诉举报栏目,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来信和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征地审批环节滞慢,影响服务效率。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市、县人民政府不拥有征地审批权。

其中,征用基本农田、耕地35公顷以上、其它土地70公顷以上的需报国务院批准,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需报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

为了实现土地用途管制、总量控制,上级政府对土地征用实行计划指标数量管控,因此设置了较多的审批事项和较为繁琐的层层审查程序。

在征地报批时,我们只能按照上级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在用地审批程序、报批资料组织费用缴交等方面都非常耗时,导致用地审批难,审批时间过长,往往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开工建设的要求,未批先占等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是提供超前服务,承担的责任大。

为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我们往往被要求超前介入,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但是,一些企业在取得供地后,有的迟迟不开工建设,圈地闲置;有的打着工业项目用地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等等,造成违法用地。

三是批后监管方式有待完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项目批准供地后,虽然国土部门对项目批后管理进行了跟踪监督,但由于受人员、经费、技术、政策规定等限制,不能够及时深入到企业进行督查,导致部分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的项目企业供地后不去建设,而使用土地证书直接融资,导致所征土地荒废闲置。

三、建议
一是转换审批职能,提高服务效率。

随着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完善,土地管理、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以强化空间管制、总量控制和跟踪监督为主,适当下放部分审批权,除建设占用耕地仍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余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来操作,实行‚权‛‚责‛双放,既为各级行政审批管理提供便利,又要求相关方承担相应义务。

二是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城镇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有利于落实征地项目,加快审批,在用地审批时不需要再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具体审批,不必再作规划调整。

三是强化土地批后监管。

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平台,将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信息等录入系统,落实专人负责土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监管。

同时,利用监测监管数据,加大国土执法监察力度,防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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