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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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进修人员的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属性。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招募第七条医院招募进修人员应当经过程序合法、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其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进修人员的招募条件,并在公示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招募进修人员应当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等程序,并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为依据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条录取的进修人员应当签订进修协议,并在进修开始前提交相应的报到材料。

第三章进修期间的管理第十一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进修计划、进修安排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如需离开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实地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医院同意方可离院。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行为的,医院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中断进修资格。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常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休假、医保等。

具体待遇按进修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章进修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十七条进修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操作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学术研究成果等。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三)推荐信和介绍信;(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

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____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____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____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____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____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____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____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____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____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____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____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为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参照医院有关规定,制定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如下: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医院进修人员上岗须知》,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医德医风,严肃劳动纪律,认真参加各种培训。

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鉴定和办证资格直至责令终止进修处理。

二、工作场所应正确着装,佩带胸卡上岗。

遵守《医院工作人员着装规范》。

三、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包括宿舍)接待或索取及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责令退还钱物,并取消进修资格。

情节严重者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五、严格按照规定打印病史,违规者第一次警告并勒令其退回打印病史,第二次则将取消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做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七、在医疗过程中,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八、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九、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十、应按期完成进修学习任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否则不予办理进修证书和个人鉴定,不予退还进修费用。

十一、进修期间请假均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报批,由科室分管主任批准后报继续教育科备案;请假离沪的,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和流程审批;个人事由请假不超过3天,请假3天以上或单位事由的需提供原单位职能部门出具的公函。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规范进修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活动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充分学习、实践和交流。

第二章进修条件及要求第五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新成立的科室,因工作人员少,专业开展需要,进修不受职称限制。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第六条进修人员选拔标准:(一)品德优良,工作积极,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学习计划,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有科室和医院的推荐,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七条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人员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培训部推荐进修人员。

第八条医院审批:培训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确定进修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审批结果,由培训部协助进修人员确定进修单位。

第十条办理进修手续:进修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到进修单位办理进修手续。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4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4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管理工作,提高进修水平,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进修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进修人员专业素质提升。

第四条进修管理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进修人员的个人意愿和专业特长,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进修人员制定不同的进修计划。

第二章进修的范围与类型第五条医院进修范围包括国内、国际进修,可以是学历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

第六条医院进修类型包括学术研修、临床实践、科研项目、职业发展等多个方向。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可根据个人需要和岗位要求,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进修类型和学习内容。

第八条医院将根据进修类型和范围,在医院内和外设立合作机构,提供进修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进修计划编制与执行第九条医院应根据进修人员的晋级晋职计划、科研项目进展、临床工作需求等因素,制定进修计划。

第十条进修计划应明确进修目标、进修内容、进修时间等具体要求,由进修人员本人和其上级领导共同制定。

第十一条进修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进修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职业发展需求,确保进修内容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第十二条进修计划的执行应按照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规定,并完成所制定的进修任务。

第四章进修资金与费用第十三条医院将按照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修人员提供进修经费和补贴。

第十四条进修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应符合医院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经过专业审核和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需要自付部分费用的,应在进修计划中明确,并按照规定时间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进修人员在获得进修资格后不得私自挪用进修经费,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进修成果评价与奖励第十七条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所获得的学历证书、职称评定结果、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优秀进修人员将获得荣誉表彰,包括技术能力提升奖、学术研究创新奖等。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由教育处统一管理,资质由医政处审核。

第二条外院拟来我院进修人员,应到教育处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并需经科室、医政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三条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进修人员。

第四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应提供原单位的介绍信、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医政处审核。

第五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须办理填写登记表、交费、签订协议书等手续后方可入科学习。

第六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应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进修规定要求。

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更换进修科目,不得自行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时间,进修期间遇有产假、病假、事假等,一般不再延长。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特殊情况需经原单位出具证明,进修科室和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延长进修手续。

第七条各科室要安排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指导来我院进修人员。

为保证教学质量,带教者和进修者要共同拟定进修计划,定期检查,按时完成。

第八条进修医师,原则上无处方权和其它独立处置权(手术、特殊检查、治疗处置等)。

特殊情况,如业务技术水平确实能胜任,工作表现好,经科主任同意、报医政处批准后,方可给予临时处方权以及规定范围内的其它独立处置权。

第九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

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进修单位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条进修期满后,由教育处进行考核和书面鉴定,进修人员办理结业手续。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教育处、医政处解释。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务科申办临时处方权。

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在医院内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2.1 进修人员指在第四医院进行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2.2 进修期限指进修人员在第四医院进行学习的时间限制,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3. 进修资格3.1 学历要求进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学科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须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3.2 资格认证进修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认证材料,包括本科学历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

4. 进修申请4.1 申请材料进修人员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认证材料•推荐信(可选)4.2 申请流程进修人员须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第四医院行政部门进行初审;2.行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科室进行终审;3.终审通过后,进修人员须参加培训或入职手续。

5. 进修安排5.1 岗前培训进修人员在进入第四医院之前,须参加相关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

5.2 学习计划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需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时间安排。

5.3 学习指导进修人员可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进行学习指导和辅导,解答问题,帮助其进修期间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6. 进修期间的行为规范6.1 工作纪律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包括准时上下班、服从安排、保守机密等。

6.2 学术交流进修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提升专业水平。

6.3 人际关系进修人员应与同事和谐相处,遵守医院的人际交往规范,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7. 进修评估与考核7.1 进修评估第四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定期的学习成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情况、论文研究等。

7.2 考核标准进修人员的考核标准将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和学习目标而定,评分制度合理公平。

8. 进修结束与总结8.1 进修证书进修人员在成功完成进修计划并通过考核后,将颁发相应的进修证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我院进修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严格考核、择优录取原则;(三)注重实际、强化实践原则;(四)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原则。

第二章进修人员条件与要求第四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质证书;(二)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院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正常医疗工作;(四)所在单位推荐,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进修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无违法违纪记录;(三)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三章进修手续与程序第六条进修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进修申请表;(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如有);(三)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进修人员经医院审核通过后,由医务科统一安排进修科室。

第八条进修人员报到时,需办理以下手续:(一)填写进修人员登记表;(二)缴纳进修费用;(三)领取进修手册。

第四章进修期间管理与考核第九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进修人员在学习期间,应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科室活动。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应接受医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理论考核;(二)实践技能考核;(三)临床诊疗能力考核;(四)职业道德考核。

第十二条进修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颁发进修证书。

第五章退回原单位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医院可将其退回原单位:(一)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二)发生医疗事故;(三)考核不合格;(四)其他原因需退回原单位。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2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2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____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____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____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要有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____,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

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须由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

在各类手术操作中,无院领导批准,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六、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

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____爱尔眼科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中途退学者,需经双方____协商重新办理手续。

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八、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医院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样本(2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样本(2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样本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

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选拔与准入1. 选拔条件:(1)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2)临床科室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五年以上;医技、护理等专业要求中专或大专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3)所在单位推荐,同意选送。

2. 准入程序:(1)进修人员向医院提交进修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2)医院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医院医务科发出进修通知书;(3)进修人员凭进修通知书到医务科办理报到手续。

三、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旷工。

2. 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学术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进修人员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临床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有风险的诊疗操作。

4.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核,确保进修期间取得预期效果。

5. 进修人员需按时完成进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时间。

四、进修结束与考核1. 进修期满,进修人员需向科室提交进修总结,由科室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临床技能水平、医德医风表现等。

3. 考核合格者,由医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进修时间或终止进修。

1. 医院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2. 进修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除进修资格等处理。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六、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制度如有变动,以最新修订为准。

中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中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中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进修人员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制度及《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进修人员的单位要求(一)全国各省、地、市、县、乡级(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非私人诊所。

第二条进修人员基本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必须是选送单位的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50岁,无医疗事故记录。

(二)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医疗工作。

(三)医师系列: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注册在选送单位,原则上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与执业医师证一致。

(四)技师、药师系列:必须持有执业技师或药师资格证并注册在选送单位,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与执业师证一致。

(五)本科以上学历,需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需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六)初、中级职称进修时间为6个月或以上,高级职称可为3个月。

(七)拟进修者经资格审查,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文件书写规范等,方能接收。

第三条进修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第四条进修人员来院报到时,需签署《外院工作人员进修协议书》,自带工作衣、听诊器及专科进修所需要的必备常用物品。

第五条进修期间要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

第六条进修人员在科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必须按时到所进修科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进修资格。

上岗时须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注意文明礼貌。

第七条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终止进修,并通报选送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工作权限(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所有诊疗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认真听取、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对解释不清的,应向带教老师请求协助指导。

(二)未经科室审批且未在医务部备案者没有独立处方权,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担当手术,不能单独从事门诊、急诊、会诊工作。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二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二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由教育处统一管理,资质由医政处审核。

第二条外院拟来我院进修人员,应到教育处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并需经科室、医政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三条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进修人员。

第四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应提供原单位的介绍信、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医政处审核。

第五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须办理填写登记表、交费、签订协议书等手续后方可入科学习。

第六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应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进修规定要求。

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更换进修科目,不得自行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时间,进修期间遇有产假、病假、事假等,一般不再延长。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特殊情况需经原单位出具证明,进修科室和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延长进修手续。

第七条各科室要安排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指导来我院进修人员。

为保证教学质量,带教者和进修者要共同拟定进修计划,定期检查,按时完成。

第八条进修医师,原则上无处方权和其它独立处置权(手术、特殊检查、治疗处置等)。

特殊情况,如业务技术水平确实能胜任,工作表现好,经科主任同意、报医政处批准后,方可给予临时处方权以及规定范围内的其它独立处置权。

第九条外院来我院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

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进修单位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条进修期满后,由教育处进行考核和书面鉴定,进修人员办理结业手续。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教育处、医政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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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样本(2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样本(2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样本1、医院进修工作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安排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大专毕业一年以上或同等学历或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来院进修须持单位介绍信,由科教科审核同意,进修人员填写《进修审批表》,安排入科学习。

学生实习,由校方联系,带学校实习证明,由科教科统一安排。

4、进修期间所需的服装及听诊器自备。

5、进修、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规章制度、进修时间、进修科目不准自行调换,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报请科主任和科教科批准。

7、进修期满做好个人鉴定和科室评定,经科教科审核盖章,时间在____月及以上人员发结业证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样本(2)一、概述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对进修人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评价等工作,提高进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的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进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选拔与录用1. 招募渠道为了确保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进修人员应通过公开招募渠道进行申请。

组织应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募公告,招募对象应符合组织的规定要求,并通过筛选进行进一步的选拔。

2. 选拔流程a. 申请:进修人员应根据招募公告的要求,自行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

b. 初审:组织应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面试或考试。

c. 面试或考试:组织可以通过面试或考试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并结合其学历和工作经历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录用名单。

d. 录用:组织应及时向录用的进修人员发出录用通知,并安排相关入职手续和培训。

三、培训与发展1. 培训计划进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应根据其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进行制定。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实习)医师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进修(实习)医师必须根据进修(实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进修(实习),进修(实习)期满时要进行考核鉴定,进修(实习)医师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二、实习进修医师应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履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服从安排并及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它任务。

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安排的业务学习及教学活动。

三、实习进修医师实习时,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卡,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四、实习进修医师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班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

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

扼要汇报所管患者的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五、新患者住院后,实习进修医师应立即随上级医师去病房检查患者病情,并及时完成住院病历书写。

六、实习进修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诊断建议书、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____签字后方能生效。

七、实习进修医师要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业务活动,如病例分析、典型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科室讲座、死亡病例讨论等。

八、实习进修医师应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实习进修医师因事,病假耽误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满按时办理离院手续。

九、实习进修医师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十、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

尊重并保护患者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

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或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

不得私自独立实施医疗操作或诊疗活动。

进修(实习)人员管理细则一、医院教学管理小组在每批____(进修)入院时进行一次教学工作会议,科教科根据进修(实习)大纲要求及医院实际,对每批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入科安排及轮转计划。

并____进行至少三天的院前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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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进修人员管理办法文件号SQE-1.1-21
生效日期2009.4 修订日期2018.3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
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
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
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
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
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
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
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
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
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科室和科教部(护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团结互助,不得在宿舍
内留客和使用电炉,不得将特殊部门(ICU、手术室等)的工作服穿回宿舍。

住宿自理者,中途需申请宿舍者,医院视宿舍当时的入住情况,尽量给予安排。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护理及其
他岗位人员参照同类级别),并由科室指派的医护人员负责带教。

2、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3、进修人员入科前经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岗前培训,并予以考核,合
格者上岗。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上岗
前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
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老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我院受国家教委委托或与国外、院外的学术团体合作,每年要举办很多类型
的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

五、进修人员的考勤和考核
科室有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考勤、考核。

进修结束时,由科室进行全面考核,科室负责人填写进修人员考核考评表内,经科教部审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进修人员参与临床工作规定
1、进修医生
⑴、病房工作
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进修期间,各个级别的医生均授予本院“住院医生”的权限。

经科教部审核后授予处方权/医嘱权。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手术/操作,原则上不独立完成手术/操作,各级手术、操作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审批备案。

进入住院HIS系统开具医嘱,必须有上级医师的授权、审核,由授权的上级医师负责其所有的医疗问题。

终止授权:进修医师进修结束应办理离院手续,由科教部通知信息科、保卫
科等相关部门中止授权,以保障医疗安全。

⑵、门急诊工作
资格认定:门诊:医学院毕业两年以上;急诊:医学院毕业三年以上,来院
3个月以上;完成病房及相关科室的基础培训部分,经相关科室考核能够胜
任门急诊工作,在老师带教下坐诊。

到门急诊办公室申请医保标识码、领取病历处方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签
名留样。

按诊疗常规要求进行诊疗工作。

遵守会诊制度,有问题及时向本院医生请教。

按门诊病历处方要求做好病历和处方书写,病例合格率100%,处方合格率100%,三次确诊率98%。

熟悉并掌握门诊常用药物,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非治疗用药不得入方,控制
处方单价在允许范围内。

自费药物及自费器械需向家长讲明并取得其同意。

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对病人认真、负责,服务态度亲切、和蔼。

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接待医药代表,杜绝收受药品回扣。

及时填写传报卡,漏报率为零。

2、进修护士
⑴、进修护士在本院所进行的护理操作需严格遵守上海市及本院制订的护理常
规。

⑵、为确保临床工作的安全性,进修护士在专科带教人员的指导和示范下,进行操作,评价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方可独立执行护理操作。

(专科带教人员为具备带教资质的护理人员承担;专科导师为护士长、总带教或主管及以上护理人员承担)
⑶、进修护士在专科能力未得到确认前不得独立承担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需经护士长及总带教确认其专科能力达到独立操作的
资格方可进行,如:身体评估、医嘱处理、给药、手术配合以及急诊病人处理等。

ICU进修护士由护理组组长带领;病房、手术室、急诊科进修护士由本院护士带
领下方可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⑷、进修期间轮转科室2周以内者,只可进行临床观察;1个月以内者,不可独立当班。

⑸、进修科室护士长应告知进修人员,本院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如PALS、PBLS等课程并鼓励参加。

如有中夜班,由护士长安排调整班别
使其尽量能够参加。

⑹、进修期间有突发事情,及时与护士长及总带教汇报与沟通。

⑺、评价反馈:
定期反馈:每2周与进修单位总带教或护士长进行沟通,每2个月与总带教反馈进修内容,科室有书面记录反馈,护理部组织进修护士座谈进行中期及终末
反馈。

3、其他专科进修人员
⑴、专科进修人员指除医生、护士外的参与医技工作的进修人员。

如:麻醉师、
药师、营养师等。

⑵、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⑶、进修人员应在本院相关人员的指导下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⑷、专业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备案。

七、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
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经科室推荐,
科教部认可,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⑵、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发给奖状及物质鼓励,并通报
原单位。

⑶、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苗子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⑴、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者,科室给予批评、教育。

⑵、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值班擅自离岗位,经教育后再犯者,给予全院通
报批评,通报原单位,并限期改正。

⑶、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者,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
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⑷、进修半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15天或进修壹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者,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⑸、无故旷工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或在医疗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者,除全院通
报批评及通报原单位外,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⑹、在医疗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酿成严重差错或事故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⑺、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制度,不得收受红包、药品和器材的商业回扣,一旦发现进修人员有违规行为,即与进修人员单位纪委通报,并终止其进修。

如数目巨大,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置。

七、进修人员的待遇:
1、每位进修生每月有80元的伙食补贴费(免费进修者除外),由科教部负责每月制定发放名单,保障部(膳食)于每月10日晚上将80元的伙食补贴费加入饭卡中。

2、科教部购买一些专业书籍,发给相关专业的进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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