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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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一、利得和损失概述(一)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及关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人。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可见,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来自非日常经营活动,与收入和费用有本质区别;一定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化;与所有者投资和分配无关。

既然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那么利得和损失就是产生于边缘性或偶发性业务,不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故利得和损失具有非主营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计量方式的多元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等多个特征。

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两种情况。

(二)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的关系要想正确核算利得和损失,就必须先理清它们与收人和费用的关系。

利得和收入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和费用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出,它们最终共同构成企业的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从定义看,两者之间确实存在明显差异。

具体表现为:一是两者的业务性质不同,收入和费用产生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反复性,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具有非常规性和偶发性。

二是两者反映的内容不同,具体的核算和列报也不同。

一般收入和费用的核算直观、直接和集中,列入利润表中;利得和损失的核算则相对含蓄、间接和分散,列报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

三是收入和费用之间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影响的是营业利润,而利得和损失之间没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要么影响利润总额,要么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

二、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已经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符合纳税条件,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暂时还不符合纳税条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就先计入所有者权益。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一、收入与利得(一)收入这里所讨论的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收入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范畴有区别。

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从收入要素的定义分析,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营业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营利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如,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

所以,其他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则不能确认为收入,一般可将其泛称为收益。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

如,某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借款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

因此,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

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将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

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4)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

在收入的定义中,首先强调了“日常活动中形成”,最终将落脚点放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区别于净流入)。

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及市场交换原则,企业为博取收入必须为此发生某种经营性耗费,且在收入与该项耗费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形成会计学上的配比关系。

如,为获得收入而付出商品、发生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等。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2006年颁布的基本准则在会计要素内容中增加了利得和损失这两个概念,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且将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但会计准则却并未对如何区分这两类利得和损失做出具体规定。

因此很多人仅从两者的核算内容加以区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权益法下被投资方企业资本公积变化引起的投资方企业资本公积的变动额、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有效套期部分)等。

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债务重组利得(损失)、盘盈利得(损失)等。

那么到底如何区分这两类利得和损失呢?笔者认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其核算的一般是企业直接发生的、非日常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特殊项目将在下文阐述),且这种流入或流出往往是一次性的,是不可逆转的,如企业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非流动资产处置业务、财产清查业务等。

并且在确认此类利得和损失时一般考虑的是净额的概念,即经济利益的净流入或净流出,净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净流出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在固定资产转让的经济业务中,假设转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00元,转让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5000元,转让所得为60000元。

分析:固定资产的转让属于企业直接发生的偶发事项,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出)是一次性的,是不可逆转的,属于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损失)。

转让的经济利益流入(转让所得)-转让的经济利益流出(账面价值+相关税费)=60000-50000-5000=5000元,我们将5000元的净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如果转让所得只有50000元,则5000元的净流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损失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损失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失 的原 因 有 盘 亏 、 损 、 废 、 让 、 毁 报 转 呆 坏 账 、 然 灾 害 . 区 别 于 正 常 的经 营 自 以
者 权益 变 动 , 资 按 比例 计 算应 享有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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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高 低 的重要 因素 。《 企业 所得 税 法》 规定 : 业 实 际发 生 的 与取 得 收 入有 企 关的 、 理的支出 。 括成本 、 用 、 合 包 费
损 失 作 出 明确定 义 , 是 以列 举 的 方 只 式 界定损 失 的 基本 内容与 范 围。
损 失 作为 税 前 扣 除 的项 目之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在 税 法 上 需 要 强 调 的 是 : 与 取 得 应 税
损失 和直 接计 入 当期 利润 的损 失 。直
接 计 入所 有 者权 益 的 损 失 主 要 是 未
已 实 现 的 损 失 , 般 为 计 入 “ 业 外 一 营 支 出 ” 内 容 , 要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和 的 主
5月 发 布 的 《 业 资产 损失 税前 扣 除 企 管 理办 法 》 国税 发[0 98 ( 2 0 18号 ) 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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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 规 定 , 失 的 内容 中不包 括 资 产 损 减 值 损失 ,资产 减 值 损失 作 为 费 用 .
与 投 资 收 益 、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一 样 公 计 入 营 业 利 润 , 不 是 计 入 利 润 。也 而 就 是 说 , 产 减 值 损 失 是 费 用 的 子 要 资 素 , 是利 润 的子要 素 。 不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引言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短期获利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进行详细分析。

会计处理差异1. 计量方法差异根据会计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通常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而税法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以成本计量,其中公允价值变动不予确认。

2. 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时机差异会计准则要求,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确认。

而税法规定,公允价值变动只有在实现收益时才会计入利润。

3. 损失计提差异会计准则要求,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发生明显下降,企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而税法允许企业在实现亏损时才能计提损失。

4. 公允价值衡量差异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公允价值具备可观察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采用市场报价进行衡量。

而税法允许企业根据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公允价值的衡量。

税务处理差异1. 纳税主体差异会计准则是以企业为纳税主体,将公司整体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而税法可能要求以个人为纳税主体,个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要单独计税。

2. 税收征收时点差异会计准则要求,在公允价值变动时即确认收入。

而税法规定,只有在实现增值收入时才向纳税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3. 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差异会计准则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转让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

而税法允许企业在交易发生时选择以交易价格或公允价值进行计税。

4. 利息所得差异会计准则要求,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利息收入。

而税法规定,将利息收入按照资本利得或其他类型收入进行纳税。

总结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时机、损失计提、公允价值衡量等方面,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要求不尽相同。

在纳税主体、税收征收时点、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和利息所得方面,会计准则与税法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资产损失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1

资产损失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1

资产损失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中)财税应用2010-12-09 08:45:57 阅读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二、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资产损失处理方面的具体运用(一)关于资产损失在所属年度进行处理的基本规定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企业应将资产损失在其所属年度予以确认。

会计准则及会计实务中还贯穿着重要性原则,如果企业因为管理方面的疏漏而在以后年度才发现发生于以前年度的资产损失,应视为发生会计差错。

在处理方法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一并调整。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虽然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是其中相同之处在于都不强求以前年度未予确认的资产损失必须追溯到所属年度重新计算损益。

然而,税法中的规定是资产损失必须在所属年度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上述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二)追补确认以前年度资产损失的若干问题1.最新税收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对国税发[2009]88号文第三条规定的追补确认资产损失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并补充规定了具体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9]88号文第三条规定:“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我国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首次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未将“利得”与“损失”作为会计要素,而是体现在“利润”与“所有者权益”要素中。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引入“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其相关内容分布于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条款中。

下面分析比较有关利得与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利得”与“损失”的涵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利得”和“损失”作为财务报表要素,分别定义为:利得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收入和业主投资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增加。

损失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费用和分派业主款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减少。

我国基本准则也明确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概念与美国相近,但并非会计要素。

分别定义为: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将利得与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大类。

前者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资产负债表中;后者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利润表中。

具体利得与损失存在于各具体会计准则中。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受传统做法的影响,我国会计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列示。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其初始确认、持有成本的计量以及终止确认。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为账面价值。

因此,在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企业需要以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计量其初始确认金额,并在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同时,企业需要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重新评估其账面价值,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而在税法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则主要依据税务准则进行,通常是以购买成本或者账面价值为基础,不进行公允价值的调整。

其次,在持有成本的计量上,会计准则和税务准则也存在一定差异。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需要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重新评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表。

而在税法中,通常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视为资本利得或亏损,不计入当期税务成本。

同时,在会计准则中,企业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成本,而在税法中,通常以购买成本或账面价值为主要计量依据。

另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也存在差异。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主要发生在出售、到期或者其他出售决策的时点,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其公允价值,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表。

而在税法中,企业在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通常按照规定的税法税务处理进行,并按照实际收入或损失计入税务成本。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成本都产生一定的影响。

会计处理的差异可以导致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存在一定的波动,从而影响其经营绩效的评估。

而税务处理的差异则会引起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务成本的浮动,对企业的税务规划和经营策略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涉及其初始确认、持有成本的计量以及终止确认等方面。

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与税务申报时需遵循相应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合理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差异,以保证企业财务状况和税务成本的准确反映。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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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外 支 出 ” 目; “ 科 若 资本 公 积 ” 在 存 贷 方余 额 , 其 转 出 。借 记 “ 行存 将 银
款 ” “ 金 ” “ 计 摊 销 ” “ 形 资 或 现 、累 、无 产 减 值 准 备— — 排 污 权 ” ( 资 本 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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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出 台 ,本 文 只 是 对 排 污 权 交 易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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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 资 产 — — 排 污 权 ” “ 业 外 收 无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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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单 的会 计 业 务 处 理 进 行 了相 关 说 明 。 随着 我 国排 污 权 交 易 制 度 的 完
( 者 单位 : 国地质 大学 ( 京 ) 作 中 北 ) 编 辑 思 思
的 不 断推 广 , 括 企 业 所 有 者 、 包 债权 人 、 资人 在 内 的各 利 益相 关 者将 会 投
越来 越关 注排 污 权交 易 的会 计 信息 ,
支付 的价 款作 为人 账 金额 。借 记 “ 无 形 资产— — 排污 权 ” 目, 科 贷记 “ 银行 存款” “ 或 现金 ” 目。企 业 出售 剩余 科
现 。本 文就 利得 和损 失的会 计核 算及 对财 务信 息 和 财务 分析 的影 响 进行 了探 讨 。

会计实务之中外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分析

会计实务之中外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分析

会计实务之中外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分析来源:中华会计网校2006年2月15日,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中,首次将利得与损失正式引入我国基本会计准则。

“利得”与“损失”概念在各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都有出现,但其代表的内容却各不相同。

笔者通过对美国、英国及国际会计准则中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我国新基本准则中关于利得与损失的部分内容,以供读者商讨。

会计要素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重要内容,其中损益要素各国相差较大。

利得和损失是各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损益要素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

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和报告能更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当期交易或事项在财务上的影响,有助于管理当局做出对企业财务业绩有益的决策,也符合决策有用观对企业提出的披露全面会计信息的要求。

我国在2006年的新准则中,首次正式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创造性的将之作为利润的子要素。

从国际视角看,这既是国际趋同的一个表现,但同时又具有典型的中国本土特征,因此我们有必要基于此次变动,比较各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对利得与损失的不同定义和范围,以便对这次变动的意义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关的评价,这对直接衡量和比较不同国家的经营业绩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中外利得与损失的定义不同国家对利得和损失定义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其范围的确定,也就是利得和损失的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及其所规定的收入与费用的范围。

狭义的利得是指企业除来自营业收入和对外投资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广义的利得包含了营业收入。

狭义的损失是指企业除费用、分配股利或支付利息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而广义的损失包含了费用。

但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它们都包括了企业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事项,以及其他一切没有经过经营过程所导致的权益增加或减少。

狭义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不包括利得,而广义的收入包括利得。

狭义的费用是指在企业正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包括损失,而广义的费用包括损失。

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

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

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
利得和损失是在会计中用来表示一个企业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盈利或亏损。

利得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出售商品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超过相关成本、费用和税费的部分。

利得通常会记录在损益表中,作为企业或个人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损失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费大于相关收入的部分。

损失通常会记录在损益表中,作为企业或个人经营亏损的指标。

在会计处理中,利得和损失通常会被归类到不同的账户中。

例如,利得可以被归类到营业收入账户中,损失可以被归类到营业成本账户或费用账户中。

在制作损益表时,利得和损失会被合并计算,以得出企业或个人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此外,利得和损失也可以通过记账来反映在资产和负债表中。

例如,利得可以通过增加现金账户或应收账款账户来增加资产,而损失可以通过减少现金账户或增加应付账款账户来减少资产。

总的来说,利得和损失是会计中重要的概念,用于记录和分析企业或个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亏损情况。

2024年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框架下利得、损失的分析

2024年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框架下利得、损失的分析

2024年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框架下利得、损失的分析一、利得与损失的定义在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框架下,利得与损失是会计要素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利得指的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简单来说,利得是企业在非日常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额外收益。

而损失则指的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也就是说,损失是企业在非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经济耗费或牺牲。

二、利得与损失的分类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利得和损失可以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这些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等。

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则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政府补助、盘盈利得、盘亏损失、捐赠利得、捐赠损失等。

三、利得与损失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应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并在综合收益表中单独列示。

而对于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则应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别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并在利润表中相应项目中进行列示。

四、利得与损失的影响利得和损失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

一方面,利得的实现可以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提高企业的净资产和综合实力;另一方面,损失的发生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降低企业的净资产和综合实力。

同时,利得和损失的实现和发生也会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潜力。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一、收入与利得(一)收入这里所讨论的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收入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范畴有区别。

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从收入要素的定义分析,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营业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营利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如,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

所以,其他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则不能确认为收入,一般可将其泛称为收益。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

如,某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借款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

因此,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

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将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

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4)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

在收入的定义中,首先强调了“日常活动中形成”,最终将落脚点放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区别于净流入)。

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及市场交换原则,企业为博取收入必须为此发生某种经营性耗费,且在收入与该项耗费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形成会计学上的配比关系。

如,为获得收入而付出商品、发生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等。

所以,凡不需要付出代价就能获得的经济利益流入,不符合收入要素的内涵要求,不应确认为收入。

【会计实操经验】利得和损失(专业的财会人员应该知道的)

【会计实操经验】利得和损失(专业的财会人员应该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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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利得和损失(专业的财会人员应该知道的)
一、基本概念辨析
1.利得和损失的定义: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我们可以发现利得与收入、损失和费用的定义非常相似: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有时候
不小心知道了一些事才发现那些自己所在乎的事情在别人眼里是那么可笑
要等到看透了一些物才懂得世事变迁人心冷暖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净收益(没有利得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部分的利得和损失)
3、部分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


价值和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重组 收益 , 以转出 资产 的公允价 值 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 务的入 账价值 和预计 负债金额 之和 的差额 , 代替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动 后 , 以资产 清偿 债务方 式下 的会计 处 作为债务重组利得 , 计入营业外收入。则 2 0 0 7年底 债务 重组时 : 理和税务处理一致 , 企业不需要再进行所得 税纳税调整 。 借: 应付账款 14 0 000 二、 债务转为资本 贷: 应付账款 一 债务重组 74 96 86.0 新准则 第 1 2号规 定 , 债务人应当将 重组 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 人 因放弃债务而享有的股权 的公允价值之间 的差 额作为 重组 收益计入 当 期损益 , 债权人 应将享有 的股份公允价值确认 为对重组债 务人的 投资 , 重组债权账面金额 与股 份 的公允价 值之 间 的差额 确认 为债 务 重组利
【 关键词 】 新会计准则 ; 债务重组 ; 差异 分析 20 0 6年 2 1 月 5日财政部正式 公布 了新 会计 准则 。其 中 , 企业会 账面金 额为 100 《 0 00元 , 计积 欠应 收的 利息 4 0 累 0 0元 , 票面年 利率 为 计准则第 1 2号 一 债务 重组》 将债务重组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 直接计入当 4 %。由于 B公司连年亏损 , 资金周转 困难 , 能按 时偿付该应 付票据 。 不 期损益 , 引入公允价值作为会计的核算基础 , 得税务处理与 会计处理 经双 方协商 , 使 A公司同意将债务本金 减至 80 0元 , 00 并免 去债务人所欠 趋于一致。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一致 , 依然存 在较多差异 , 所以我 的全部利息 , 率从 4 将利 %降低到 2 , 债务到期日延至 20 % 并将 0 9年底 。 们有必要对于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与 税务 处理进行 分析和比 利 息按年支付 。该项债务 重组协议从签 订日起开 始实施。但是附有 一 较使企业能够较为准确地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个条件 : B公 司在以后年度有盈 利 , 如 则利率 回复至 4 , % 若无盈利 , 利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差异分析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差异分析

要素 中。基本 准则规定 : 润包 括收入 减去 费用后 的净额 、 利 直接计人 当期 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 所有者权益 的来 源包 括 所有者投入 的资本 、 直接 计入所有 者权 益 的利得和 损失 、 留 存收益等 。20 0 8年 1月 1日施行 的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企 业
房地产 , 转换 日公允价 值大 于原账 面价 值的差 额 ; 采用权 ④
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 , 被投 资单 位除净 损益以外所有者
会计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 的利得 和损 失主要 体现 在 以
下项 目:
其他 变动 , 在持股 比例 不变 的情况 下 , 企业 按照 持股 比例计 算应享有 或承担的份额 ; ⑤发行 可转 换公 司债券 , 权益 成分 的公允价 值 ; 以权益 结算的股 份支 付 , ⑥ 同一控 制下企 业合
第1 2卷第 2期
21 00年 3月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 ( 会科学版 ) 社
J u n o o ilS in eo ma e ia i est o r  ̄ fS ca ce c fHu nM d c lUnv r i y
V0 .1 N0 2 1 2 . Ma 01 r2 0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 ) 接 计 入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的 会 计 处 理 一 直
受传统做法的影 响 , 国会计上 “ 我 直接计 人所 有者权 益 的利得和损失 ” 直接 在 “ 资本 公积——其 他 资本公 积”中列 示。具体包括 : ①将持 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型房地产 , 自用房地 产或作 为存货 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 并 , 付 出资产 的公允 价值予 以确 定 , 按

关于计入损益的利得以及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原因

关于计入损益的利得以及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原因
“ 得 ” 涵 义 损 与 利 的
三 、 者 的 会 计 处 理 的不 同 两
( )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损 失 和 利 得 的 会 计 处 理 一 直 由 于 受 到 传 统 做 法 的影 响 下 。 国 会 计 准 则 上 “ 接 计 人 所 有 者 我 直
权 益 的 损 失 和 利 得 ” 接 就 在 “ 本 公 积一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显 示 。 包 直 资 中 含 了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重 新 分 类 为 可供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 () 重新 分
国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把 财 务 报 表 要 素 分 为 五 大 类 : 收益 , 产 , 资 费 用 , 债 , 益 。 收 益 要 素 , 的 是 会 计 期 间 正 常 和 非 正 常 的经 济利 益 负 权 指
的增 加 , 要 包 括 利 得 和 收 入 。利 得 指 的是 企 业 在 满 足 收 益 的含 义 也 主 有 可 能 不 是 在 正 常 经 济 活 动 中产 生 的 费用 . 入 就 是 企 业 在 正 常 的 活 收 动 中产 生 的利 益 。利 得 不 是 单 独 的要 素 。 收益 要 素 下 的一 个 重 要 的 是 子要素。 时 。 同 费用 包含 了损 失 和企 业 在 正 常 活 动发 生 的 费 用 。 失 指 损
的 是 满 足 费 用 的 含 义并 有 可 能 也 可 能 不 是 企 业 在 正 常 活 动 产 生 的项 目 。损 失 则 是 费 用 要 素 下 的 一 个 重要 的 子要 素 。
I S 根据 收 入 来 确 认 流 人 量 的理 论 ,选 择 的 是 大 口 径 的 收 入 要 AC 素 概 念 。 A C还 认 为 , 得 和 收入 一样 , 是 代表 经 济利 益 的 流 人 , LS 利 都 把 它 合 并做 为 一个 会 计 要 素 . 是 收 益 。费 用 包 含 了 企 业 在 正 常 活 动 中 就

关于计入损益的利得以及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原因

关于计入损益的利得以及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原因

关于计入损益的利得以及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原因作者:梁蕤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第01期[摘要]由于国际趋势的需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2006年2月15日得到了出台,主要对六大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的定义,还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中引入了国际准则的“损失”和“利得”两大概念,并没有把它作为独立的会计要素,而把它作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的组成。

通过分析损失和利得的归属和含义,笔者对损失和利得在财务中的处理和税务的处理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对其有了全面的认识和分析。

[关键词]损失利得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财政部借鉴了国际发达国家的做法,第一次引入损失和利得的概念,并没有把它作为独立的会计要素,而把它作为所有者权益要素和利润的组成部分,动态的会计等式变化成了“收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利润”。

要求了企业提供经营性收支——费用和营业收入,还要求企业提供非经营性的收支——损失和利得,增加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相关内容为扣除,资产,收入的税务处理。

一、“损失”与“利得”的涵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把财务报表要素分为五大类:收益,资产,费用,负债,权益。

收益要素,指的是会计期间正常和非正常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主要包括利得和收入。

利得指的是企业在满足收益的含义也有可能不是在正常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收入就是企业在正常的活动中产生的利益。

利得不是单独的要素,是收益要素下的一个重要的子要素。

同时,费用包含了损失和企业在正常活动发生的费用。

损失指的是满足费用的含义并有可能也可能不是企业在正常活动产生的项目。

损失则是费用要素下的一个重要的子要素。

IASC根据收入来确认流入量的理论,选择的是大口径的收入要素概念。

LASC还认为,利得和收入一样,都是代表经济利益的流入,把它合并做为一个会计要素,就是收益。

费用包含了企业在正常活动中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一样会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出,所以,两者可以合并成一个会计要素,就是大口径费用要素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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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具 体 会 计 准 则中。
于 公允 价 值 计量 属 性 的运 用引起 的与账
◎ “ 利得” 与 “ 失”的涵 义 损
另外,“ 利得 ”和 “ 失”这 两 个 概 面价 值 的差 异。 损
美 国财 务 会 计 准 则 委 员会 (AS ) 念 是 对 应 “ F B 收入 ”和 “ 用”提 出的。根 费
以权 益 结 算 的股 份 支付 ,同一 控 制下 企
二 £b 国2 0 年 1 日 07 形成 的长 期股 权 投资 的合 并价 差
寸 业会 准则 —基 则 计 — 本准
1 )~ ()项 资 本 公积 属 于 5 将 利得 与损 失分 为 “ 接 计 入 所 有者 权 部分 。上 述 ( 直
家不 同,我国未 将 “ 利得 ”与 “ 损失”作 应 计 入 当期损 益、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发 转销。如在 出售可 供 出售金 融资产 、长期
为会计 要素 ,而是体 现在 “ 利润”与 “ 所 生 增 减变 动 的、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或者 股权 投 资时 将原 计 入的 资本 公积转 入 投
有者 权 益 ”要 素中。2 0 0 8年 1 1 施 行 向所 有 者 分 配 利润无 关的 利得 或者 损失, 资 收 益,在 出售 投 资性 房 地 产时 将 原 计 月 日
的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呈 报 于 资 产 负债 表 中 ; 者 是 指 应 当计 人 的资本 公积转 入 其他 业务 收入 ; ( 后 第 6 ) 实施细则没有 明确引入 “ 利得”和 “ 损失” 入 当期损 益、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发 生增 项 资 本 公 积 是 出于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 考 虑 ,
会学 习
()采用公 允 价 值 模 式计 量 投资 性 房 地 3
产时,自用房 地 产或作 为存 货的房地 产转
“ 利得” 损 失” 和“ 的 会计与税 务处 理比较 分 析
◎ 文 /刘霞玲
换 为 投 资性 房 地 产,转 换 日 允 价 值 大 公
于原账 面价 值 的差额 ;4 ()采用权 益 法核
部门规 定 可 以确 认 损 益 外,不 得 调 整 该
受 传统 做 法的影响, 国会 计上 “ 我 直 资 产 的 计 税 基 础。对 第 ⑥项 资 本 公 积,
产 )的 减 少 。
货 等 ,以历 史成 本 为 计 税 基 础。历 史 成 本 ,是 指 企 业 取 得 该 项 资产 时 实际发 生 的支 出。企 业 持 有 各 项 资 产 期间资 产 增
(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利得 值 或 者 减 值 ,除 国务 院财 政 、税 务 主管 一
利 损 失”作为财 务 报表要 素,分 别定义 为 : 利 以 看 出 “ 得 ” 和 “ 失 ” 反 映 的 是 非 日
( 二)直接 计入所 有者权 益的利得
上述 ( 1 )~ ()项计 入 资 本公 积 的 5
发布的财 务会计 概 念公 告, “ 将 利得” 损 据 基 本 规 则对 收 入 和 费 用分 别定 义,可 和损 失的税 务处理 和“ 得 是 一个 主 体由于 主 要 经 营活 动以 外的 常 活动的、所有 者投 入 、分配 利润外的权 利得 与损 失,新 所 得 税 法 不 予 确 认 为收 或偶然发 生的交易以及 在某 一期间除了由 益 增减,“ 收入 ”和 “ 用”反 映的是日 费 常 入 或扣 除。新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企 业 的各 于收 人 和业 主 投 资 所 引起 的,影 响该 主 活 动的、所 有 者 投 入 、分 配 利 润 外的 权 项 资 产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生 物 资 产 、无 体的 所 有 其 他交 易 和事 项 ( 件 )导 致 益 增减。这四项内容共 同构成 企业 的全面 形 资 产、长期 待 摊 费 用、投 资 资 产 、存 事 的产 权 ( 资产)的增加。损失是 一 个主 收 益 ( mpe e s eI c me。 净 Co rh n i n o ) v 体由于 主要经 营活动以外的或偶 然发 生的 交 易以及在 某 一期间除了由于费用和分 派 ⑨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业 主 款 所 引起 的,影 响该 主体 的 所 有 其
直 ( 以下简称 “ 本准 则” 中首 次引入 了 “ 基 ) 利 益 的利 得 和 损 失”和 “ 接 计 入 当期 利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下的 资 产利 得 或损失,在
得 ” 和 “ 失 ”的 概 念 ,与 美 国 等 西 方 国 润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 两 大 类 。 前 者 是 指 不 相 关资 产出售 转 让 和债 券转 换 为股 票 时 损
的概 念,其相 关 内容 分 布 于 收入 、扣 除、 减变 动 的、与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或者 向所 因同一 控 制下 的企 业 合 并不 具 有 交易 实 资 产 的税 务 处 理 等 条 款 中。下 面分 析 比 有 者 分 配 利 润无 关 的利 得 或 者 损失 ,呈 质,会 计上 不确认 损益 。可 见,会计 上直 较有 关利得与损失的会 计与税务 处理 。 报 于利 润 表 中。具 体 利 得 与损 失 存 在 于 接 计 人 资 本 公积 的利 得 与损失 主 要 是由
算的 长期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位 除 净 损 益以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其 他 变 动,在 持 股
比例 不变 的 情 况 下,企 业 按 照持 股 比例 计算 应享 有 或承担 的份额 ;5 ()发行 可转 换 公 司债 券,权 益 成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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