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内部监督工作浅谈
工作心得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工作心得: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近年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措施,监督效果日趋明显。
但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尚存在存在监督乏力、多头监督等诸多不足。
要走出执法办案监督的困境,提高监督的实效和公信度,应以强化对执法办案部门的内部监督为核心,以规范执法为重点,依托检务督查机制,设立专门的执法办案督察机构,强化业务部门间的正、反向监督,探索案审监督机制,对执法办案的重点部门和重点案件实行同步监督、全程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完善了对侦查、审判、监管、执行等司法活动的制约和监督制度。
这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新形势与新要求,检察机关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权能的同时,如何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不会滥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就成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为视野,并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语境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措施提供参考。
一、时代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必然(一)权力制衡的现实需要〃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防止滥用权力的方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
孟德斯鸠这段经典论述,清晰地阐明掌权者都有可能产生滥用权力的冲动,必须对其加强监督制约。
检察权也不例外,其在履行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不公的同时,也同样需要靠有效的监督来保证自身严格公正执法,保证法律监督权不被滥用。
执法办案活动作为行使检察权最核心部分,强化对其内部监督,是对检察权监督制约的形式之一,可以有效确保权力运行不越界、不违规,消除权力滥用的土壤和温床,防止出现〃权力腐蚀人,绝对权力绝对腐蚀人〃的现象,减少违法违纪发生。
(二)提高执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是司法的灵魂,是司法的根本。
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之思考
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之思考作者:杨文平辛志荣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2期摘要检察权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是检察机关依法通过履行诉讼职能来行使的法律监督权力。
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格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但这种监督制约机制并不完善。
为了防止检察权滥用,必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才能确保司法公信力,才能满足公众对司法的要求和希望。
关键词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现状完善监督机制作者简介:杨文平、辛志荣,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179-02一、检察权的含义检察权,是指依据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各类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对检察权限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法律上及实际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
这种权利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司法实践中可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宏观层面的检察权,即法律监督权。
体现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上。
二是具体的检察权能:如侦查权、批准逮捕权、侦查活动监督权、公诉权、审判活动监督权、对法院判决、裁定抗诉权、司法解释权等。
三是为保证第二个层次的权能得以实现而设定的权能。
如《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调取证据材料权,决定使用强制措施权,询问、讯问权,扣押冻结权,出庭支持公诉权,通知纠正违法权等规定。
上述三个层次的法律监督权能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能的完整体系。
二、我国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检察权内部监督现状检察权内部监督是指通过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总称。
检察权内部监督的基本对象,是指检察权中带有裁决性质的权能。
主要有三项:一是职务犯罪侦查权;二是逮捕决定权;三是公诉权。
如何从内部机制建构上防止这三项主要权能被滥用,正是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所要破解的重点。
从目前看,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各级检察院党组的监督制约;二是系统内部业务流程的监督,如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控告申诉、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和公诉等部门存在的制约监督;三是检察委员会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四是纪检组和监察机构的监督。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几点思考.doc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几点思考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的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
为此,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为了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应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执法活动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法律监督职能行使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根据“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的一般准则,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检察机关同样要接受监督,这既包括来自外部的监督,也包括检察机关自身的本体监督。
如何解决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如何自我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责,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促进检察人员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加强执法管理是检察机关实践工作中倍受关注的问题,是对执法活动规范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机关内部进行司法改革,杜绝错误案件和队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的重要课题。
1.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a.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b.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思考
11 建全和完善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机制的现实原因 . “ 去 监 督 的权 力 , 然 导 致 腐 败 ” 失 必 。检 察 权 作 为 法 律 赋 予 检 察 机 关 的一项专有权力 , 同样需要靠有效 的监督来保证正常 行使 , 这也是 实践 经验的总结。检察机关恢复重建近 3 O年来 , 由于重视 _内外部监督 、 『 重 视 了对检察权力 的规模 、 力度和后果 的控制 , 使得检察 事业得到 .长 足 『 的发展 , 检察机关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 、 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但是 , 近年 来 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 、 社会不 良风气 、 拜金主义思想 的影响 , 个别检 察人员世界观 、 价值 观 、 人生观扭 曲, 出现 了一些检察 系统高级领导 干部 腐 败 犯 罪 案 件 , 些 问题 的 屡 屡 出现 , 露 出 检 察 机 关 内 部 监 督 机 制 欠 这 暴 缺 、 系不 健 全 的 问题 , 此 , 全 和 完 善 检 察 机 关 内部 监 督 机 制 , 有 体 因 建 具 十分 重 要 的现 实 意 义 和深 远 的历 史 意 义 。 1 建 全 和 完 善检 察 机 关 内部 监 督 机 制 的 理 论 原 因 . 2 方 面 , 制 衡 论 要 求 必 须 加 强 监 督 。 强 检 察 权 的 内部 监 督 , 权力 加 可 以使检察干警的权力得 到科学 、 有效的制衡 , 保证检察职能 的充分 发挥 , 保证法制统一实施 ; 另一方 面, 依法治 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基本 方 略要求必须加强监督 。检察机关是依法治国 、 保障宪法正确实施 的一 支 重要力量 , 要依法治国 , 必须加强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 , 可以使 宪法 和法 就 律 赋予检察机 关的权 力得到充分 的发挥 ,实现检察权 的合理使用 和配
浅议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内部监督
演 成行 家 , 能分辨 正确 与谬 误 , 以监 督到 点子 上 : 可 第二 , 内部 的 罪侦 查部 门的办案过 程 中实行 同步 监督 , 对于尽 早发现 和及时制 人 就在 身边 , 此 的所 作所 为 都很 清楚 , 以及 时发 现 问题 ; 彼 可 第 止滥 用职 权 、 贪赃 枉法 、 徇私舞 弊等 违法违 纪 的情况 肯定是 有利 三, 内部 的人拥 有 比上级 了解情 况 和比普通 群众 懂得 法律 、 章 规 的。 2 0 年 讯 问职 务犯 罪嫌 疑人 全程 同步 录音录 像制度 推行 自 05
的优 势 , 以同志 的身份去打招 呼, 以收到较 好的效 果 , 可 防止 问题
以来 , 该项制 度不 断在推 行 、 完善 , 高人 民检 察 院还 在 2 0 年 最 06
变成 错误 , 错误 发展 成 为违 法甚 至犯 罪 。督察 条例规 定 , 督察 机 制定 了两个技术规 范, 完善 了具体的操 作程序 , 是,至 20 年 , 但 “ 07
间 的监 督 , 以及组 织系 统 内部专 设机关 的监 督” 而 检察机 关 内 。 部 监督 , 是检 察机 关组 织系 统 内部纵 向的 自我监 督 , 则 主要包 括
上 下级 检察 机关 之 间的监 督 、领导 者与 被领 导者 相互 之间 的监
究刑事 责任 2 人 。 7 0 在检 察权 的运用 方面 , 检察 机关 内部 监督还 存 在不少 问题 : 1办案程序 监 督不到位 。 . 检察机 关 的 自侦 活动 , 目前还 存在
三 义检 察 机 关 " / 口 内 鄙 监 督 戈主 l f 可力 强  ̄ l Z
钟 海 燕
摘 要 检 察机 关作 为 国家法律 监督 机 关 , 善检察 机关 内部监督 机制 , 完 确保检 察 工作 的公 正 、 公平 , 防止 司法腐 败的 重 是 要 保 障。 目前 , 察机 关在行 使检 察权 的 内部 监督 方面 , 检 还存 在诸 多缺 陷和 不足 为此 , 本文认 为检 察机 关在履 行 法律监 督 职责 过程 中 , 了保 障检 察 权的依 法正 确行 使 , 不断加 强对 自身执 法活 动 的内部监督 。 因此 , 立适应 检察 工作 实际 为 应 建 需要 的办事 高效 、 范办案 、 检察 的检 察 内部 管理体 系、 养 高素质 、 规 平和 培 专业化 更强 的检察 队伍 将成 为 当前推动 党风廉 政 建设 、 升检 察 文化 的重要 工作 。 提 关键 词 法律 监督 机 关 检 察机 关 检 察权
司法改革中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浅谈
司法改革中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浅谈作者:李勇刘香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36期中图分类号:D92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12.248当前,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整体背景下,深入认识检察权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重要意义,创新完善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使检察权运行被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中,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执法,保障检察权的健康运行显得格外迫切。
检察权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地对宪法遵守和法律实施进行监督的一种国家权力。
作为一种国家法律监督权力,为了防范自身的滥权等问题,它本身又需要接受监督,以实现检察权的规范、健康运行。
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赋予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相对独立地承办和决定案件,这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的迫切需要。
为了防止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滥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此增强检察权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运行就显得非常重要。
1.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和制约,是检察权能够公正行使的必然性要求。
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个基本的规律。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制约,检察权同样也不例外。
检察权的公正行使,依赖于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良好运行,同外部监督制约相比,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规范,更易于从发挥功效作用。
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规范检察权的运行程序、范围、限度,设立监督方式和程序、相关责任及追责方式,建立完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内部监督机制,对于促进检察权的规范行使,促进执法的公正廉洁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 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是检察权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
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若干问题探讨
权、 执行监督权 以及 司法解 释权 。在 我国 的司法 实
践 中, 检察权 的运行 过程 中 出现了监 督不 力 、 滥 被
用等现象 , 如何健全 、 完善检 察权 内部监 督 制约机
制使其科学有 效地运转 是检察 机关面 临的一 项 紧 迫任务 。
一
、
我 国 当前检 察 权 内部 监 督 机 制运 行
在 我 国 司 法 实 践 中 面 I 下 突 出 问 题 : 方 } 缶以 一
面, 上级 检察院如何 对下级检 察 院进行 监督 , 监督
不当需要承担何种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国立法上都 我 没有的规定 ; 另一 方面 , 上级 检察 院的领 导与 监督
往往 只 限 于 业 务 上 的 领 导 , 种 松 散 的 、 纯 的 上 这 单
第 1 4卷
第 5期
阿 广牿 电 太雩 季报
J u n J fHe e Ra i & TV iest o r a o b i do Unv ri y
V o . 4 N o. 11 5 S p. e 20,2 9 00
20 0 9年 9月 2 0日
检察权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若干问题探讨
1 完善上级检 察机 关 对下级检 察 机 关监督 制 .
约 机 制
扎实 、 业务经验 丰富的检察官充实到检察 委员会 。
( ) 范 检 委 会 议 事 法 律 程 序 , 现 议 事 程 2规 实 序化
一
() 1加强上级检察 院对下 级检察 院 的业务监督 上级检察机 关通 过下级 检察 机关 工作 进行 调
重叠加 、 工作性 质雷 同, 部 门之间缺 乏有 效 的沟 各
通衔接机制 。
谈谈对司法责任制的认识
浅谈对司法责任制的认识
司法责任制,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
它是以法官、检察官为执法主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一种责任制度。
首先,司法责任制的核心是对公正的追求。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只有实行严格的司法责任制,才能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每一个法官、检察官都应当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决抵制各种干扰,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
其次,司法责任制的关键是对权力的制约。
在现代社会,司法权是一种重要的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决定性。
如果这种权力不受制约,就可能被滥用,导致司法不公。
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通过明确的责任追究,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权利。
再次,司法责任制的基础是对人的尊重。
人是法律的主体,也是司法的对象。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有尊严的个体,他们的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每一位法官、检察官都应该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个人,公正对待每一个人,用法律的力量来维护每一个人的权益。
总的来说,司法责任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法律制度、职业道德、权力制约等多个方面。
只有我们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司法责任制,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的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谈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内部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 , 鹤立林 区人 民检察 院坚 持以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 , 紧围绕 紧 “ 强化 法律监督 , 维护公平正义 ” 的工作主题 , 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行使 的 内部监督制约 , 提高 了执法公信力, 促进 了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 树立 了 “ 检 为公 、 法 为 民” 良好 形 象 。主 要 做 法是 : 立 执 的 1 深化 认 识 ,切 实 把 强化 内部 监 督 制 约放 在 与 强 化 法律 监 督 同等 重 要
实践 ・ 思考
l 。 营第 科 一 技l 年 。
期
谈检 察机 关如 何 强化 内部监 督 , 升 提 执 法公 信 力
孙 承 海 ( 黑龙 江省鹤 立林 区人 民检 察 院 , 黑龙 江 汤原 14 0 ) 5 70
摘 要: 以鹤立林区人 民检察院为例 , 谈检察机关如何 强化 内部监督, 提升执法公信。 关键 词 : 察机 关 ; 检 内部 监 督 ; 法公 信 执
一
为 了进一步强化 内部监督制约 ,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 结合开展“ 恪 守检察职业道德 、 维护社会 公平正义 ” 主题实践活动 , 今年 , 院制定 了 我 《 检察人员礼仪规范 10条 》 引导检察人员坚定职业信念 , 0 , 改进 职业作 风, 严肃职业纪律 , 努力成为品德高 尚 、 业奉献 、 敬 遵纪守法 、 清正廉 明、 刚正不阿 、 为民的道德模范。 执法 该礼仪规范从检察干警 的执法 、 文明接 待等方面 , 规范 了检察人员应遵 守的基本礼仪 , 有助于加强 内部监督 。 3 加强督察 。 认真 落实 内部 监 督 重 要举 措 推行检务督察制度是健全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 强化 自 身监 督的重要举措 ;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 检察机关 重大工作部署 、 决议 、 、 决定 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 , 确保检令畅通 、 令行禁 止的重要举措 ; 是加强检察 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解决人民群众反 映强烈 的突 出问题 , 提 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 我院充分认识推行检务督察制度的 重要性 , 不断推进这项 工作 的深入开展。 是成立督察 机构。鹤立林区人民院设立 了检务督察委员会 , ”“ 、 网上 监 督 ”增 强 监 督 工 作 的 前 瞻 性 和 预 见 性 , 内部 监 督 工 , 使 作更加规范化 、 制度 化 。
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探讨
( )内部监 督制 约 能够 实现 与外 部监 督制 约的功 能互 补 二 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包括外部监督制约和 内部监督制约 。检 察机 关外部监督制约 的优势在于:一是外 部
的监督制约如舆论的监 督、社会 的监督是多维 的立体监督 ,可以避免和减少监督 的空 白地带 ;二是监督范
围宽泛,除 了法 定的国家秘密和其他例外的特殊情况,检察机 关的法律监督活动都在其范 围之 内;三是监 督 的主体是独立 的,没有领导与被领导 的关系 ,监督相对客观 自主 。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制约的优 势在于 :
2 2年 第 1期 01
—} 三 峡 掌 院 掌 报 庆
No.. 1 J20 2
第 2 卷 ( 8 17期 ) J U N FC O QIGT R EGO G SU I R IY 3 O R ALO H NG N H E R E NVE ST
、0 .8 No 1 7 ,12 .3
定 了 《 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 0 0年 人 ,2 0 后又陆续颁布 《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需严格执行 的六条规定》 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 、《
( ) 内部 监督制 约 可以合 理解决检 察 权 三
独 立性 与 受制 的矛盾 我 国宪法第 1 1 3 条规定:人 民检察 院依照法
初具规模 ,对于规 范检察人员的执法活动、确保 检察人员清正廉洁 、维护 司法公正起到 了实实在
在 的效果 。
的必然举措 。监督与独立成为检察权配置难 以取
舍的两面 :对检察权监督制约的缺 失易导致其被 滥用 ,监督制约 的过度又会造成其缺乏独立性 。 检察权 的独立行使与受到制约是 贯穿于检察权运 行始 终的矛盾 ,合理有效解决这 一矛盾 ,需要我 们在保持合适 的外部监督的同时,加强对我 国检 察权 内部监督制约 的力度 ,达到 既保证检察权的 独立 性又能有效对其监督制约的 目的。
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
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是指对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一系列机制和措施。
其目的是保证司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防止滥用职权、腐败和侵犯公民权益等问题的发生。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分析这些机制。
一、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是指针对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包括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监督、法官对法官的监督、检察院内部的监督等。
内部监督机制主要通过内部审查、纪律处分、考核评估等手段来监督和制约司法工作人员的权力行使。
这些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惩治司法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对于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监督是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的核心之一、下级法院通过上诉、抗诉等诉讼程序,将自己不认可或不满意的判决交由上级法院进行审查和审理。
这种检察权的划分可以使法官的裁判更加公正和合法,并有效避免滥用职权的问题。
其次,法官对法官的监督是司法权的另一个重要监督机制。
法官之间有相互监督和评议的机制,可以共同提高司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法官可以在合议庭上互相交流意见、审查案件,并参与对其他法官的评价,从而提高判决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再次,检察院内部的监督机制是对检察官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
检察院设立有监察部门,对检察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定期检查、督促检察官依法实施职权、通报批评,并进行纪律处分。
这些机制可以激励检察官的职业操守,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保证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外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机制是指针对司法机关外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包括主管部门的监督、公众的监督以及其他专门机构的监督等。
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外部监察、公开审判、媒体曝光等手段,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从而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首先,主管部门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外部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管部门通过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督查和评估,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浅析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强化
浅析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强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了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当前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是我国检察体制改革的重点。
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如果检察机关内部的司法活动失去了制衡与约束,那么,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其本身法律监督的地位也丧失了公正与权威。
本文拟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原因及其必要性,以及如何健全和完善等方面展开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建全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原因“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检察权作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专有权力,同样需要靠有效的监督来保证正常行使,这也是实践经验的总结。
近年来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社会不良风气、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个别检察人员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扭曲,出现了一些检察系统高级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这些问题的屡屡出现,暴露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欠缺、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因此,建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检察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检察制度,因而其体系构成应为以”检察监督”与”法律监督”为核心范畴的检察法律制度、检察制度建设实践、检察理论、国外的检察制度和实践,以及我国检察制度的历史发展。
它是随着检察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的理论。
因为制度和制度环境直接界定了人的可能的收益和成本,从而决定了众人作出各种行为的可能性,而众人的行为又直接决定了相关制度被遵循的程度及其绩效。
从司法改革的角度来看,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化去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注重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所以可以用法经济学的视野来构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公正的执行”。
执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受案到结案乃至于到归档,都需要执法者不仅要严格按照实体法要求去办案,同时要重视对程序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遵守。
浅议检察权运行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
内部资源配置上 、运行机制上存在 的缺陷 , 检察权 实 际运行 中的这种 内部监督 与制约 流程不很规 范和完善 。主要表现在 : ( 一) 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 件监督制约不足 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享有的侦查权 , 立 案 、侦查、逮捕、起诉都 由一个机关决定 , 对直 接受理 立案侦 查的案件 的 内部 监督与 制约 , 对 防止侦查权的滥用尤显重要 。 这在
目 前 检察委员会 自身存在着议事范围不 明、 工作流程不规范、决策效率不高 、督办机制 不健全、 检察长与检察委员会的职责划分不 明等问题 , 影 响了检察委员会在检察权行使 上的内部监督作用。 二、 完善和 加强 内部监督 与制约机 制 的对 策 ( 一) 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 ,强化预 防 是激发干警 自我防范意识。加大教育 力度 , 把反腐倡廉教育作 为一项基础性工作 抓 紧抓好 ,积极 开展 多种有特色 的廉政教 育, 开展党性党风党 纪座谈 , 提高教育感染 力 ,营造崇廉尚廉 的良好氛围。结合检察工 作实际 , 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 在全员 培训中深化典型案例以案释纪 、 说案明理活 动, 尤其是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办案 关键岗位 和一线办案人员 的教育 , 使检察 干 警相互学 习 ,相互看齐 ,增强学习吸引力 , 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 , 保持勤政廉政的优 良 品质 。 二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突出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的廉政教育 , 特别是 领导班子的监督 ,纯洁领导干部的工作 圈、 生活圈和社交圈。 全面落实对领导干部任前 廉政谈话 、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 干部任用选拔监督 、制度 。运用正反两方面 的典型 ,积极开展示范教育 、警示教育和岗 位廉政教育 , 上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 。 突 出抓好对下级干警 的教育。 三是促进干警职业道德素质提高 。 广泛 开展宣传教育 , 认 真查找和纠正检察干警在 工作和社会交往 中存在的问题 , 教育干警遵 纪守法 ; 在不 同岗位、不 同层面选树一批踏 实工作 、 成绩突 出的职业道德标兵 , 树立正 确导 向;班子成员要推行人性化规范管理 , 当干警有 不 良倾 向性苗头 、工作无精 打采 时, 要与其谈心教育 , 干警政绩优秀时要找 其谈心鼓励 , 从而提高干警 的主动性和积极 性, 让职业道德 内化于干警之心,外化 于干 警 之行 。 ( 二) 规章制度执行好 , 注重源头治理 是建立科学有效 的工作监督机制 。 对 各项工作机制进行规范化 、科学化管理 , 使 各项工作管理机制定型化 , 从而规范检察人 员的行为 。让检察人员执法行为置于群众 、 媒体监督之下 ,推行检务公开、民主评议 等 形势倾听民众意见 , 定期走访案发单位 , 并 将搜集的意见如实记载于廉政档案。 二是整合资源利用现代科技 。 运用现代 科技力量 , 推进 内部监督机制的创新防控腐 败 。借助案管 中心、反贪 出查档案、电子执
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之探索
2加 强侦 查监督 。 为了加 强对 办案 们 认 为 ,围 绕 案 件 质量 建 立 一 定 的 评 价 .
人 员 在 案 件 侦 查 阶 段 的 执 法 监 督 ,可 以 体系 ,对 于保 障检 察业 务工作 的开展将
它 主要针对应及时予以纠正的程序 问题 ,如 院长和庭长参 与审 公 告 ,开庭 时 间 超 过 审 限 等 。 当然 这 几 种 监 督 的方 法并 不 是 一
部 门的一项重要 职责 ,它对强检 察机关 复杂或有 争议 的案件 需要讨论 的 ,必须 的正规化 、法 制化建设 ,推动各 项检察 由主办 组先对案 件进行讨论 ,将 不 同意 工 作健康开展必 将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重要 而积 极 的影 见记 录在案 ,制作案件情况 报告 ,再 提 响。为此 ,笔者 在具 体监督实践 中如何 请科 室讨 论 。二是案件汇 报制度 。案件 进 一步完善检察机关 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 在不立 案 、立 案 、提请 拘留 、逮逋及 移 谈 一点 不同的看法 ,愿与 同仁共同商榷 。 送起 诉之前 ,必须 向主管 领导汇报 。三
评 优 、评 先 、立 功 受 奖 以 及 公 务 员 考 核 行 科学评估 。并借 以制 约 、规范 主诉 检
挂 钩 ,并 作 为 安 排 、调 整 干 警 工 作 部 门 察 官 的 办案 行 为 ,激 励 其 提 高执 法 水 平 ,
和岗位 的资格条件。
保 证 案 件 质 量 的一 种监 督 管 理 机 制 。 我
判 时 ,没有 担任 审 判 长 的情 形 ,我 们可 以 当 即予 以纠 正 。再 譬 成不 变的 ,而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况灵活运用 。
浅议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浅谈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作者:刘芩来源:《商情》2016年第01期摘要: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惩治腐败的重要职责,执法办案是检察权的集中体现,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的关键环节。
因此,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内部执法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完善机制强化教育落实措施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教育为主的原则,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完善防范机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效果,不断增强干警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意识和自觉性,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了检察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今年,我院被省院确定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试点单位,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努力强化监督效果,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机制,建立监督网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院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有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执法办案监督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责任;二是结合办案实际确定12个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并配套制定了监督员的职责、监督员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执法办案监督措施,使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院领导抓监督,各部门自我监督,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纪检监察专门监督,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员协助监督的监督机制;四是全面建立健全制度长效机制入手,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实效,先后出台了涉及执法规范、风险防控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等11项制度;涉及办案流程的《工作流程规则》、《工作流程图》等相关配套制度达70余个;涉及案件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廉政奖惩等近两百个有机联系、相互配套的制度并汇编成册。
浅谈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f叁箜!圭塾垒三!!!堡!三望堕耋麓蟹豳隧豳浅谈检察机关内郜监督机制的完善王霸摘要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监督受制约、监督不同步、监督表面化及监督缺失等问题,只能通过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加以解决。
本文建议构建“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他律为威慑’’的监督机制和‘‘人案合一,以保障案件质量为中心”的层级监督模式,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关键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案件质量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51-02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享有公诉权在内的广泛检察权,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执法活动。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因此,作为监督者,检察权的行使也应受到监督和制约。
其中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kI LN作为检察机关据以执行或制定的各级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整个制度体系,在加强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当前检察机关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在监督执法行为中发挥有效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比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机制监督表面化、监督滞后严重,内部业务部门的监督机制存在重事后监督、轻同步监督、抗干扰能力较弱、相互监督和反向监督缺失等,只能通过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加以解决。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当立足以人为本,以警示教育和延伸教育为主导,构建以制度管理体系为保障,以机关、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将检察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涵盖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共同构建单位、家庭、社会相互联动的监督网络。
一、构建“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他律为威慑”的监督机制(一)强化纪检监察机构能力在职务任命方面,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直接由上级检察机关任命,并直接向上级检察机关负责:在人员方面,要配备检察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员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以提高纪检监察的业务水平;在物质保障方面,要提供充足的经费、设备、车辆等以便顺利开展监察工作;在权力设置方面,要赋予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级班子成员越级上报权和对一般干警有全面、随时介入的独立调查权。
浅析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
明确界定和规范,政府监管力度缺乏。
网络购物投诉量大,根源在于网购的发展缺少相应的行业监管法律准则,网购企业对用户的购物体验重视度远远不够。
此外,当商家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消费者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往往处于弱势,导致投诉无门,维权无效。
为规范电视、网络等购物行业,商务部已批准立项制定《媒体购物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由媒购委提出和归口。
《标准》有望在年内完成,将首次明确界定所涉及的媒体购物行业,包括电视购物、广播购物、网络购物、报纸杂志购物、电话购物、手机3G 购物和型录邮购以及媒体购物产业链中的呼叫中心、物流行业、生产商和供货商等。
区别于传统的交易行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受到很大的限制。
因此,要从立法的角度给予消费者合理的“犹豫期或冷静期”,赋予消费者在合同成立并生效之后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或撤销合同的权利,即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可以在30天内予以退货。
这一制度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买家和卖家的不平等地位,改善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由于网络购物纠纷存在责任主体确认难、诉讼管辖法院确认难和调查取证难等特征,仅仅依靠现有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于网络购物纠纷是无法使消费者的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因此,笔者建议应尽快制定专门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假货等概念作出明确的规定,积极推进网络交易实名认证制,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减少网络购物纠纷。
对于网络购物纠纷,应当建立健全网络购物纠纷处理机制。
通过立法,规定对网络购物在全国范围内的纠纷交由销售企业(或个人)注册地或销售地的法院管辖,专门审理网络购物纠纷,并在基层法院设立网络纠纷法庭或网络纠纷合议庭。
通过加强政府的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行业内部监督,以及各部门的职能协作和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力,压缩违法者的活动空间,最终对网络购物实施强而有效的法律规制。
·················································2012年第·7期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TaiYuan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期总第132期Jul 2012[摘要]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检察机关自律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应当把内部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高度重视自身的内部监督问题,建立高效、合理的内部监督机制。
[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内部监督工作浅谈]什么是司法责任制
《[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内部监督工作浅谈]什么是司法责任制》摘要:内部监督对案件进行中的监督较少,缺少提前介入监督和事中监督的主动性和前瞻意识,按照惯性思维和传统工作模式进行案件结果的监督,问题发生后“亡羊补牢”,缺乏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因此,强化对检察官办案权力的监督,防止检察官职权的滥用显得尤为必要,检察官要树立主动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坚决消除特权思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办案、廉洁办案,在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倒查追究中,要建立公开、公正、规范的追责程序,以保障被责任追究的检察官受到公开、公正的问责程序保障,并建立救济程序,赋予检察官申诉的权利,使得错案责任追究法定化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内部监督工作浅谈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浪潮下更加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 对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检察机关大力提倡深耕主业,探索创新法律监督形式的同时,检察权怎么接受监督的问题也引发了思考。
毋庸置疑,检察权应当接受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通过人民监督员、人大、政协、媒体以及公民投诉等方式进行监督,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对员额检察官行为监管、案件质量考评的方式实行监督,由于检察官的业务行为主要发生于检察机关内部,所以,本文仅从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层面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内部监督的主要形式(一)上对下的监督职能。
《宪法》第132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所以,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权决定了指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下级检察院也有相应的服从和报告义务。
(二)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
各级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组和内部监察部门都承担着对机关内部检察人员在遵守办案纪律规定、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和廉洁办案方面的监督职能。
关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问题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问题的探索与思考崔永东【摘要】在西方国家,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主要包括审判监督、院庭长监督及司法官行为调查委员会或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对司法官行为的监督等等.目前,在我国推进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中央决策部门和中央司法机关都非常关注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问题,因为内部监督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成败,并影响到司法公正能否实现及司法公信力能否提升这样的大问题.中国要建立司法官监督制度既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也要结合中国司法实际.鉴于弹劾制度成本较高,中国可不采用该制度.构建中国司法官监督制度应当以司法官惩戒制度为主,通过建立严格的司法官行为准则和规范的司法官惩戒程序来完善中国的法官监督制度.【期刊名称】《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13)003【总页数】6页(P61-66)【关键词】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国际经验【作者】崔永东【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上海2016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6.4在目前我国进行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也被提上了日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另外,该《决定》还提到了审级监督问题:“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审判权威。
”[1]应当指出,我国宪法和法律均有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规定。
如《宪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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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内部监督工作浅谈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浪潮下更加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 对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检察机关大力提倡深耕主业,探索创新法律监督形式的同时,检察权怎么接受监督的问题也引发了思考。
毋庸置疑,检察权应当接受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通过人民监督员、人大、政协、媒体以及公民投诉等方式进行监督,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对员额检察官行为监管、案件质量考评的方式实行监督,由于检察官的业务行为主要发生于检察机关内部,所以,本文仅从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层面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内部监督的主要形式
(一)上对下的监督职能。
《宪法》第132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所以,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权决定了指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下级检察院也有相应的服从和报告义务。
(二)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
各级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组和内部监察部门都承担着对机关内部检察人员在遵守
办案纪律规定、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和廉洁办案方面的监督职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三个规定”等检察机关和zd委对执法办案纪律的规定,在对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职上进行了明确的约束和监督。
(三)案管办对案件的适时监督。
案件管理办公室对网上流转的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可以实现事后监督向事前及事中监督、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的转变。
(四)检委会的内部监督制约。
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业务决策机构, 具有宏观指导、议事决策、业务管理和司法监督等职能作用,委员在审议案件时,对案件承办人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予以监督指导。
二、内部监督存在的局限性
(一) 上级对下级的具体监督少。
在具体工作中,上级检察院主动监督下级检察院正确行使检察权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下级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在监督范围上也过于零散,监督手段比较单一。
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上级检察院拥有对下级检察院全部业务工作的监督权,但实践中,大多只是对下级的请示予以答复,在监督手段上,一般限于备案、审批等,监督手段比较单一,效果难如人意。
(二)内部监督实效和作用滞后。
内部监督对案件进行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