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隐藏]• 1 洪武年间o 1.1 中书省时期o 1.2 废除中书省后• 2 建文年间• 3 永乐年间o 3.1 迁都之前o 3.2 迁都之后• 4 洪熙年间• 5 宣德年间• 6 正统年间•7 景泰年间•8 天顺年间•9 成化年间•10 弘治年间•11 正德年间•12 嘉靖年间•13 隆庆年间•14 万历、泰昌年间•15 天启年间•16 崇祯年间•17 相关条目•18 参考文献o18.1 引用o18.2 书籍洪武年间[编辑]中书省时期[编辑]参见:明朝中书省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明朝历任六部尚书及都御史名单
明朝历任六部尚书及都御史名单明朝历任六部尚书及都御史名单⼀、洪武朝(⼀三⼋O年⾄⼀三九⼋年):吏部:偰斯⼗三年任,寻迁。
洪彝任,寻免。
刘崧任,寻致仕。
阮畯任,⼗五年致仕。
李信任,⾄⼗六年卒。
陈敬任,同年卒。
余熂⼗七年任,⼗⼋年因罪诛。
赵瑁任,寻因罪诛。
此后连续四年不设。
詹徽廿三年任,廿六年因罪诛。
梁焕署理,寻迁。
翟善廿六年署理,廿⼋年迁。
杜泽廿九年任,三⼗年免。
茹**卅⼀年任,同年迁。
张紞任。
户部:徐铎⼗三年任,寻坐逆党免职。
范敏署理,⼗四年免。
徐辉试任,同年削藉。
郭允道⼗五年任,寻免。
曾泰任,⼗六年迁。
王时任,寻迁。
栗恕⼗七年试任,寻迁。
郭桓试任,寻因罪诛。
徐铎⼗⼋年任,同年迁。
茹太素任,同年迁。
此后连续三年不设。
杨靖廿⼆年任,廿三年迁。
赵勉任,廿五年因罪诛。
郁新廿六年任,王纯卅⼀年⼗⽉添任。
礼部:郑九成⼗三年任,寻迁。
偰斯任,同年致仕。
李冕试任,寻迁。
李叔正⼗四年任,同年迁。
⾼信⼗四年试任,⼗五年免。
刘仲质任,寻迁。
任昂任,⼗七年迁。
赵瑁任,⼗⼋年迁。
后不设。
李原名⼆⼗年试任,廿三年迁。
此后连续三年不设。
任亨泰廿七年任,廿⼋年迁。
门克新廿九年任,同年卒。
郑沂三⼗年任,三⼗⼀年免。
陈迪任。
兵部:赵本去⼗三年任,⼗四年迁。
李溦任,寻迁。
唐铎任,⼗五年迁。
赵仁任,⼗六年免。
俞纶⼗七年试任,同年免。
温祥卿⼗⼋年任,同年免。
此后连续两年不设。
唐铎廿⼀年任,廿⼆年迁。
沈溍任,廿四年免。
秦达廿三年添任,寻迁。
茹***廿三年试任,廿四年沈溍免,茹***实任,廿五年免。
此后连续五年不设。
齐泰卅⼀年任。
刑部:吕宗艺⼗⼆年任,⼗三年免。
胡桢⼗四年试任,寻迁。
开济⼗五年试任,⼗六年实任,同年因罪诛。
刘逵⼗七年试任,寻免。
王惠迪任,⼗⼋年因罪诛。
唐铎任,廿⼀年迁。
赵勉廿⼆年任,廿三年迁。
安童任,寻迁。
杨靖任,廿六年因罪免。
夏恕廿九年署理,三⼗年实任,卅⼀年迁。
暴昭卅⼀年任。
⼯部:薛祥⼗三年任,⼗四年因廷杖死。
赵俊⼗五年任,⼗六年迁。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隐藏]•1洪武年间o 1.1中书省时期o 1.2废除中书省后•2建文年间•3永乐年间o 3.1迁都之前o 3.2迁都之后•4洪熙年间•5宣德年间•6正统年间•7景泰年间•8天顺年间•9成化年间•10弘治年间•11正德年间•12嘉靖年间•13隆庆年间•14万历、泰昌年间•15天启年间•16崇祯年间•17相关条目•18参考文献o18.1引用o18.2书籍洪武年间[编辑]中书省时期[编辑]参见:明朝中书省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次年改年号为建文。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基,为明成祖,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乐。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部)与都察院的最⾼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品,为明朝政府⽂⾂中最⾼⾏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由三法司⽆法决定的⼤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政权⼒中⼼与决策核⼼。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录[隐藏]1 洪武年间o 1.1 中书省时期o 1.2 废除中书省后2 建⽂年间3 永乐年间o 3.1 迁都之前o 3.2 迁都之后4 洪熙年间5 宣德年间6 正统年间7 景泰年间8 天顺年间9 成化年间10 弘治年间11 正德年间12 嘉靖年间13 隆庆年间14 万历、泰昌年间15 天启年间16 崇祯年间17 相关条⽬18 参考⽂献洪武年间[编辑]中书省时期[编辑]参见:明朝中书省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正⽉,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年代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部尚书御史台御史⼤夫洪武元年戊申(1368年)滕毅[4]盛原辅[5]张明善[6]杨思义[7]杭琪[8]钱⽤壬[3]崔亮[9]陈亮[3]周祯[3][6]钱唐[10]单安仁[3]汤和邓愈洪武⼆年⼰⾣(1369年)张明善杨思义杭琪朱昭[11]樊思民[12]崔亮[9]陈亮单安仁[13]安统[14]王居仁[15]世家宝[18][19]周祯[20]单安仁孙克义[13]张允⽂[16]李迁桂汤和邓愈洪武三年庚戌(1370年)张明善王兴福[21]郎本中商暠杭琪李延桂滕德懋陈昱蒋思德宋冕崔亮[9]陶凯杨训⽂刘贞王居仁滕德懋郎本中程徐周浈刘⼤昕班⽤吉安然[22][23]安庆(1371年)郎本中李仁[24]陈修[25]李守道詹同[26]李廷桂蒋思德秦⽂绎杨训⽂宋冕徐本陶凯杨训⽂刘贞吴琳[27]李有谅刘惟谦班⽤吉端以善安然安庆朱守仁⽆海渊洪武五年壬⼦(1372年)詹同[26]吕本周时中朱斌李信杨训⽂蒋思德陶凯吴琳[27]李有谅李质吴云端以善安然[22]朱守仁黄肃⽆洪武六年癸丑(1373年)李信吴琳[27]詹同[26]吕本吕熙赵孠坚颜希哲吕熙俞浦李俨陶凯⽜谅刘绍先吴琳[27]乐韶凤孙克义刘仁吴云孙克义孙尧李俨冯冕黄肃李敏赵翥陈宁洪武七年甲寅(1374年)吴琳[27]詹同[26]吕熙盛原辅颜希哲俞浦马贵⽜谅刘绍先赵翥吕本孙克义刘仁李俨冯冕刘惟谦徐本唐铎李敏赵翥严达汪⼴洋陈宁洪武⼋年⼄卯(1375年)吕熙宋冕李泰周肃何⼠弘吕本章善单安仁刘惟谦李敏薛祥汪⼴洋陈宁洪武九年丙⾠(1376年)赵好德[28]王敏李泰王博偰斯周斌张筹单安仁李允徐本冯冕商暠韩⼠原唐俊薛祥王虎李敏汪⼴洋(1377年)王敏周斌偰斯沈⽴本张筹李允吕本单安仁李允陈铭李澂唐俊冯冕商暠周斌秦中刑懋尹性李敏王虎赵翥汪⼴洋陈宁丁⽟洪武⼗⼀年戊午(1378年)王敏李焕⽂陈铭陈煜费震[29]沈⽴本朱梦炎李澂朱瑛陈宁丁⽟洪武⼗⼆年⼰未(1379年)陈煜张度费震[29]顾礼任彬朱梦炎张筹李澂赵本董俊沈⽴本顾礼吕宗艺赵翥冯谅朱瑛余⽂昇赵翥王虎陈宁丁⽟安然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品[30]。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隐藏]• 1 洪武年间o1.1 中书省时期o 1.2 废除中书省后•2建文年间• 3 永乐年间o3.1 迁都之前o3.2 迁都之后• 4 洪熙年间•5宣德年间• 6 正统年间•7景泰年间•8天顺年间•9 成化年间•10 弘治年间•11 正德年间•12 嘉靖年间•13隆庆年间•14万历、泰昌年间•15 天启年间•16 崇祯年间•17 相关条目•18 参考文献o18.1 引用o18.2 书籍洪武年间[编辑]中书省时期[编辑]参见:明朝中书省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隐藏]• 1 洪武年间o 1.1 中书省时期o 1.2 废除中书省后• 2 建文年间• 3 永乐年间o 3.1 迁都之前o 3.2 迁都之后• 4 洪熙年间• 5 宣德年间• 6 正统年间•7 景泰年间•8 天顺年间•9 成化年间•10 弘治年间•11 正德年间•12 嘉靖年间•13 隆庆年间•14 万历、泰昌年间•15 天启年间•16 崇祯年间•17 相关条目•18 参考文献o18.1 引用o18.2 书籍洪武年间[编辑]中书省时期[编辑]参见:明朝中书省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明朝历代内阁成员
明朝历代内阁成员
明朝历代内阁成员
一、建文朝(1402年)
二、永乐朝(1403年~1424年)
三、洪熙朝(1425年)
四、宣德朝(1426年~1435年)
五、正统朝(1436年~1449)
六、景泰朝(1450年~1457年)
七、天顺朝(1457年~1464年)
八、成化朝(1465~1487年)
九、弘治朝(1488年~1505年)
十、正德朝(1506年~1521年)
十一、嘉靖朝(1522年~1566年)
十二、隆庆朝(1567年~1572年)
十三、万历朝(1573年~1620年)
十四、泰昌朝(1620年)
十五、天启朝(1621年~1627年)
十六、崇祯朝(1628年~1644年)一、建文朝(1402年)
二、永乐朝(1403年~1424年)
三、洪熙朝(1425年)
四、宣德朝(1426年~1435年)
五、正统朝(1436年~1449)
六、景泰朝(1450年~1457年)
七、天顺朝(1457年~1464年)
八、成化朝(1465~1487年)
九、弘治朝(1488年~1505年)
十、正德朝(1506年~1521年)
十一、嘉靖朝(1522年~1566年)
十二、隆庆朝(1567年~1572年)
十三、万历朝(1573年~1620年)
十四、泰昌朝(1620年)
十五、天启朝(1621年~1627年)。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元年()至末年()的(、、、、、)与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往往与之、之合称“”。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
而由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或。
七卿与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尚书与。
目录[]•oo••oo•••••••••••••••oo洪武年间[]中书省时期[]参见:明最初沿袭制度,设立,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为右相国,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由中书省统,但不设置中书令。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
废除中书省后[]参见:十三年(),之后,明太祖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
建文年间[]参见: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即位。
次年改年号为。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通过登基,为,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
明惠帝在登基后不久,即重新选拔六部官员,其中大量为前主张削藩或阵亡、或在燕王攻占南京后拒绝合作自杀或不屈而亡者,其中包括,、,、,,等。
永乐年间[]迁都之前[]建文四年六月,燕王通过登基,为,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
元年,朱棣以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吏司。
吏、户、礼、兵、工五曹,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迁都之后[]参见:十八年,后,罢免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再称“行在”。
而其留守南京的官员一律加“南京”字(即所谓“南京吏部尚书”等)。
明代职官表
明代职官简表表格1中央政府编号官府官名品级备注1 三公太师正一品太傅正一品太保正一品2 三孤少师从一品少傅从一品少保从一品3 宗人府宗人府宗人令正一品左右宗正正一品左右宗人正一品4 内阁内阁大学士正五品世宗(嘉靖皇帝)时,共四殿二阁,即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
5 六部吏部吏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户部户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礼部礼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兵部兵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刑部刑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工部工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6 都察院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东、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湖广、山西、云南共110人。
7 诸司寺院科监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左右通政正四品謄黄右通政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大理寺寺卿正三品左右少卿正四品左右寺丞正五品翰林院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从五品侍讲学士从五品国子监祭酒从四品司业正六品太常寺寺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光禄寺寺卿从三品少卿正五品寺丞从六品太仆寺寺卿从三品少卿正五品寺丞正六品鸿胪寺寺卿正四品左右少卿从五品左右寺丞从六品尚宝司司卿正五品少卿从五品司丞正六品六科都给事中正七品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左右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从七品中书科中书舍人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从七品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从七品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从七品制敕房中书舍人从七品行人司司正正七品左右司副从七品钦天监监正正五品监副正六品太医院院使正五品院判正六品上林苑监左右监正正五品左右监副正六品左右监丞正七品8 诸都督府指挥使司五军都督府五府左右都督正一品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
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京卫指挥使司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五城兵马指挥司指挥正六品副指挥正七品表格2地方政府编号政区官名品级备注1 直辖府府尹正三品顺天、应天二府。
明朝尚书命谱:吏部尚书陈有年
明朝尚书命谱:吏部尚书陈有年陈有年(1531-1598):嘉靖十年(1531)出生,字登之,号心谷,陈克宅第四子,浙江余姚县人。
与孙鑨、陆光祖并称为“浙中三贤太宰”。
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初授刑部主事。
后改任吏部验封司郎中。
万历元年(1573)参与廷争,奏不得张居正,告病退职。
万历十二年(1585)起用任稽勋郎中,历任考功、文选。
十三年大胆起用清官海瑞,留下历史佳话,“除目下,中外皆服”。
迁太常寺少卿,以右佥都御史任江西巡抚。
累迁吏部右侍郎,后改任兵部,又改回吏部。
万历二十一年(1593),诏拜吏部尚书。
万历二十六年(1598)正月,卒,享年六十八岁。
四月,被诏任为南京右都御史,但陈有年已经逝世。
被加封太子太保,谥恭介。
陈有年:辛卯庚寅甲子甲戌按《三命》八字反推,陈有年生于嘉靖十年二月初九日(1531.3.7)戌时,但是年3月6日戌时已交惊蜇,为惊蜇第二天生人,故月柱为“辛卯”,而非“庚寅”。
正确的八字应该是:辛卯、辛卯、甲子、甲戌。
甲生卯月,阳刃双至,日元坐子,印旺身强,辛金正官高透,归根于戌,格成阳刃用官。
辛卯双立,官星盖头,组合甚佳,阳刃得到很好制服,故格高而贵。
原局刃重官轻是为病,至西方官煞地,功名必至人生巅峰。
年月辛卯,刃戴官帽,祖上为官宦之家,出身高贵,父亲陈克宅,正德九年进士,嘉靖中官御史,是一代名吏。
双官高透,为人正直,不畏权贵。
时柱甲戌,自坐伤官库,敢说敢言,亦易因言惹人,丢官弃官。
命主一岁行运。
初运庚寅,日元得禄,出生富贵。
己丑运,财旺生官,官星临库,少有远见,志向高远。
戊子运,北方寒水,两子刑两卯,官星不发力。
丁亥运,日元长生,丁火伤官由亥中壬印暗合,不伤官星,利功名仕途。
32岁壬戌,印星透出,官印相生,高中进士,入朝为官,授刑部主事,后改任吏部,历验封郎中。
41岁进入丙戌大运,丙火食神自坐食伤库,合克辛官,此运不美,有因言丢官之患。
43岁癸酉(万历元年),流年官印相生,但岁运酉戌相穿,卯酉相冲,助起阳刃抗官,自惹官招灾也。
明朝尚书谱[29]:兵部尚书李迁
明朝尚书谱[29]:兵部尚书李迁李迁(1511-1582):明武宗正德六年九月十七日(1511.10.18)卯时,寒露后9天。
字子安,号蟠峰。
江西新建人。
二十岁补县诸生,29岁嘉靖十九年(1540)中举,二十年(1541)进士。
廿三年(1544)补任兵部车驾主事。
廿八年(1549)任济南知府。
四十二年(1561)十月任工部左侍郎,总督河道。
隆庆四年(1570)南京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
隆庆五年(1571),因在两广政绩显著,以平定韦银豹功加右都御史,授南京刑部尚书。
八月初十日引疾致仕(61岁)。
万历十年(1582)十月十九日去世,神宗皇帝赐谥号“恭介”。
李迁:辛未戊戌甲子丁卯甲生戌月,戌中辛、丁、戊三气皆透天干,同源于令,是取正官格、财格,还是伤官格呢?按子平格局法,令中之物皆透时,应以本气戊土财星取格,是标准的财旺生官格。
但丁火伤官遇戌为真伤官库,年月未戌刑,卯戌合,伤官亦旺,有克官之患,好在中隔戊土,丁不伤官,反而构成了伤官生财,财星生官之势。
当大运遇金地时,官星得禄,大运遇南方火地时,则有财星通关,生助官星。
此命之妙,皆因令中三物皆透,财星起中流抵柱之用也。
命主七岁启运。
初运丁酉,伤官盖头,丁字不美,至酉冲刃,阳刃有制,少运利。
丙申运,食神盖头,申子合印,化煞生身,补县诸生。
乙未运,大运南行,乙由官克,伤由财化,连中举人进士,入朝为官。
此后甲午、癸巳,皆南方火地,但原局有财星化之,官星不伤,仕途必然顺利,官至知府、侍郎。
壬辰运,壬丁相合,辰子合印,印星伏伤,保护官星,连升至御史、尚书。
但61岁辛未,官星高透,则伤官见官,是年,引疾致仕,回家养病。
辛卯运,伤官见官,卯未合刃,子卯相刑,则甲子倒地。
72岁流年壬午,子午相冲,病故。
明朝尚介绍模板与都御史年表之欧阳语创编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隐藏]• 1 洪武年间o 1.1 中书省时期o 1.2 废除中书省后• 2 建文年间• 3 永乐年间o 3.1 迁都之前o 3.2 迁都之后• 4 洪熙年间• 5 宣德年间• 6 正统年间•7 景泰年间•8 天顺年间•9 成化年间•10 弘治年间•11 正德年间•12 嘉靖年间•13 隆庆年间•14 万历、泰昌年间•15 天启年间•16 崇祯年间•17 相关条目•18 参考文献o18.1 引用o18.2 书籍洪武年间[编辑]中书省时期[编辑]参见:明朝中书省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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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目录[隐藏]• 1 洪武年间o 1.1 中书省时期o 1.2 废除中书省后• 2 建文年间• 3 永乐年间o 3.1 迁都之前o 3.2 迁都之后• 4 洪熙年间• 5 宣德年间• 6 正统年间•7 景泰年间•8 天顺年间•9 成化年间•10 弘治年间•11 正德年间•12 嘉靖年间•13 隆庆年间•14 万历、泰昌年间•15 天启年间•16 崇祯年间•17 相关条目•18 参考文献o18.1 引用o18.2 书籍洪武年间[编辑]中书省时期[编辑]参见:明朝中书省明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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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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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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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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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31]。
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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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编辑]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明朝中书省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往往与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廷议。
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
七卿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南京六部尚书与南京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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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2]。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3]。
废除中书省后[编辑]参见: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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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年间[编辑]参见:靖难之役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惠帝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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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人物紀年
终官南吏部尚书。轶 终官南吏部尚书。轶 965 李旻(1446~1509) 字子旸,号东崖,钱塘人。成化二十年会元。终官南吏部左侍郎。轶 李旻(1446~1509),字子旸,号东崖,钱塘人。成化二十年会元。终官南吏部左侍郎。轶 1026 1446 终官 1447 正統 十二年 1448 正統 十三年 1449 正統 十四年 1450 景泰 元年 1451 景泰 二年 1452 景泰 三年 1453 景泰 四年 1454 景泰 五年 1455 景泰 六年 1456 景泰 七年 1457 天順 元年 1458 天順 二年 1459 天順 三年 1460 天順 四年 宪宗朱见深(1447 1487) 1447~ 丁卯 明宪宗朱见深(1447~1487),年号成化,葬茂陵。轶 967 李东阳(1447 1516) 1447~ 戊辰 李东阳(1447~1516),字宾之,号西涯,茶陵人。天顺八年进士。赠太师,谥文正。轶 978 谢迁(1449 1531) 字于乔,号木斋,馀姚人。成化十一年状元。赠太傅,谥文正。轶 1449~ 己巳 谢迁(1449~1531),字于乔,号木斋,馀姚人。成化十一年状元。赠太傅,谥文正。轶 999 王鏊(1450 1524) 1450~ 庚午 王鏊(1450~1524),字济之,吴县人。成化十一年会元探花。赠太傅,谥文恪。轶 1003 梁储(1451 1537) 1451~ 辛未 梁储(1451~1537),字叔厚,号厚斋、郁洲,广东顺德人。成化十四年会元。赠太师,谥文康。轶 1006 林俊(1452 1527) 1452~ 壬申 林俊(1452~1527),字待用,号见素、文庄,莆田人。成化十四年进士。赠少保,谥贞肃。轶 1013 癸酉 杨一清(1454 1530) 字应中,号邃庵、古淙,安宁人。成化八年进士。赠太保,谥文襄。轶 1454~ 甲戌 杨一清(1454~1530),字应中,号邃庵、古淙,安宁人。成化八年进士。赠太保,谥文襄。轶 1017 林廷玉(1454~1532) 字粹夫,号南涧,福建侯官人。成化二十年进士。终官南都察院管事。轶 林廷玉(1454~1532),字粹夫,号南涧,福建侯官人。成化二十年进士。终官南都察院管事。轶 1028 1454 终官 乙亥 丙子 陆完(1458 1526) 1458~ 1036。 丁丑 陆完(1458~1526),字全卿,号水村,长洲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终官吏部尚书。谪戍。轶 1036。 按节气历算是丁丑年丑月的生日。 戊寅 王琼(1459 1532) 字德华,号晋溪,太原人。成化二十年进士。赠太师,谥恭襄。轶 1459~ 己卯 王琼(1459~1532),字德华,号晋溪,太原人。成化二十年进士。赠太师,谥恭襄。轶 1052 顾清(1460 1528) 字士廉,号东江,松江华亭人。弘治六年进士。终官 1460~ 终官南礼部尚书。谥文僖。轶 庚辰 顾清(1460~1528),字士廉,号东江,松江华亭人。弘治六年进士。终官南礼部尚书。谥文僖。轶 1061 邵宝(1460~1527) 邵宝(1460~1527),字国贤,号二泉,无锡人。成化二十年进士。赠太子太保,谥文庄。轶 1064 1460 孙燧(1460~1519) 孙燧(1460~1519),字德成,馀姚人。弘治六年进士。赠礼部尚书,谥忠烈。轶 1080 1460 1461 天順 五年 毛澄(1461 1523) 1461~ 辛巳 毛澄(1461~1523),字宪卿,号白斋、三江,昆山人。弘治六年状元。赠太傅,谥文简。轶 1065 席书(1461~1527) 席书(1461~1527),字文同,号元山,遂宁人。弘治三年进士。赠太傅,谥文襄。轶 1069 1461 钱福(1461~1504) 钱福(1461~1504),字与谦,华亭人。弘治三年会状。轶 1071 1461 1462 天順 六年 1463 天順 七年 1464 天順 八年 1465 成化 元年 1466 成化 二年 壬午 蒋冕(1463 1533) 1463~ 癸未 蒋冕(1463~1533),字敬之,广西全州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终官首辅,谥文定。轶 1084 靳贵(1464 1520),阁老。 1464~ ),阁老。年柱甲申。 甲申 靳贵(1464~1520),阁老。年柱甲申。 贾詠(1464~1547),阁老。年柱甲申。 贾詠(1464~1547),阁老。年柱甲申。 1464 ),阁老。 罗钦顺(1465 1547) 字允升,号整庵,泰和人。弘治六年进士。 1465~ 。弘治六年进士。赠太子太保,谥文庄。轶 乙酉 罗钦顺(1465~1547),字允升,号整庵,泰和人。弘治六年进士。赠太子太保,谥文庄。轶 1094 姚镆(1465~1538) 字奠之,号东泉,慈溪人。弘治六年进士。终官左都御史。子涞。轶 姚镆(1465~1538),字奠之,号东泉,慈溪人。弘治六年进士。终官左都御史。子涞。轶 1095 1465 终官左都御史。子涞。 湛若水(1466 1560) 字元易、元明,号甘泉,增城人。弘治十八年进士。官南吏礼兵部尚书。谥文 1466~ 丙戌 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易、元明,号甘泉,增城人。弘治十八年进士。官南吏礼兵部尚书。谥文 简。轶 1106 汪鋐(1466~1536) 汪鋐(1466~1536),字宣之,婺源人。弘治十五年进士。终官吏部兼兵部尚书。轶 1138 1466 1467 成化 三年 1468 成化 四年 1469 成化 五年 伦文叙(1467 1513) 1467~ 1108。八字不符。子伦以谅 。子伦以谅、 丁亥 伦文叙(1467~1513),字伯畴,号迂冈,南海人。弘治十二年会状。轶 1108。八字不符。子伦以谅、 伦以训。 汪俊(1468 ?)字抑之,弋阳人。弘治六年进士。终官礼部尚书。谥文庄。兄僎弟 1468~ 终官礼部尚书。谥文庄。兄僎 佃。轶 戊子 汪俊(1468~?)字抑之,弋阳人。弘治六年进士。终官礼部尚书。谥文庄。兄僎弟伟、佃。轶 1079 费宏(1468~1535) 字子充,号鹅湖,铅山人。成化二十三年状元。赠太保,谥文献。轶 费宏(1468~1535),字子充,号鹅湖,铅山人。成化二十三年状元。赠太保,谥文献。轶 1109 1468 蒋瑶(1469 1557) 1469~ 己丑 蒋瑶(1469~1557),字粹卿,号石庵,归安人。弘治十二年进士。赠太子太保,谥恭靖。轶 1117 唐皋(1469~1524),字守之,号心庵,歙县人。正德九年状元。进侍讲,奉使朝鲜。轶 1302。网上 唐皋(1469~1524),字守之,号心庵,歙县人。正德九年状元。进侍讲,奉使朝鲜。轶 1302。网上 1469 年丁丑年生人,正好差了十二年。 的资料说是 1457 年丁丑年生人,正好差了十二年。 1470 成化 六年 明孝宗朱祐樘(1470 1505) 1470~ 庚寅 明孝宗朱祐樘(1470~1505),年号弘治,葬泰陵。轶 1122 梁材(1470~1540) 梁材(1470~1540),字大用,号俭庵,南京金吾右卫人。弘治十八年进士。赠太子太保,谥端肃。轶 1470 1143 (1470~1542) , 号讱庵,吴江人。 吴江人。 洪子。 正德三年进士。 终官刑部尚书, 谥忠襄。 1163。 轶 1163。 吴山 1470~1542) 字静之, (1470 号讱庵, 年柱庚申差出去三十年,八字不符。 年柱庚申差出去三十年,八字不符。 八字不符
大明官位表
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
宗人令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左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右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左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右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经历一人正五品宗人府经历司三公太师无定员正一品三公太傅无定员正一品三公太保无定员正一品三公三孤少师无定员从一品三孤少傅无定员从一品三孤少保无定员从一品三孤太子三师太子太师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太子太傅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太子太保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太子三少太子少师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太子少傅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太子少保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东宫太子宾客无定员正三品东宫大臣内阁中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武英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文渊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东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中书省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
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右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平章政事一人从一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左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右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参知政事一人从二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参知政事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左司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右司员外郎一人正六品中书省参议一人正三品中书省参议府吴元年革参议府参军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断事官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断事官都镇抚一人正五品中书省都镇抚司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吏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吏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司务二人从九品吏部司务厅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验封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考功清吏司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吏部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文选清吏司洪武三十一年增设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考功清吏司正统十一年增设户部尚书一人正二品户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户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户部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浙江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江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湖广清吏司郎中三人正五品户部陕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广东清吏司郎中二人正五品户部山东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福建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河南清吏司郎中四人正五品户部山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四川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广西清吏司郎中三人正五品户部贵州清吏司郎中三人正五品户部云南清吏司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户部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户部四川清吏司宣德七年增设,后仍革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户部云南清吏司宣德七年增设,后仍革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宣德以后主事七人正六品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江西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湖广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福建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河南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山西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户部山东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户部四川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户部贵州清吏司礼部尚书一人正二品礼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礼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礼部司务一人从九品礼部司务厅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仪制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祠祭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主客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精膳清吏司员外郎一人从五品礼部主事一人正六品礼部主事二人正六品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礼部祠祭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礼部主客清吏司兵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兵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兵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兵部司务一人从九品兵部司务厅郎中二人正五品兵部武选清吏司郎中二人正五品兵部职方清吏司郎中二人正五品兵部车驾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兵部武库清吏司万历九年并革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武选清吏司后革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武库清吏司后革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职方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兵部主事三人正六品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四人正六品职方武选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兵部车驾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兵部武库清吏司后革刑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刑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刑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刑部其属司务一人从九品刑部司务厅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江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湖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陕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广东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山东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福建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河南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山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四川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广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贵州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云南清吏司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刑部主事二人正六品刑部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江西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湖广清吏司万历中革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陕西清吏司万历中革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广东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山东清吏司万历中革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福建清吏司万历中革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河南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山西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刑部广西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贵州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云南清吏司工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工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工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工部司务一人从九品工部司务厅郎中一人正五品工部营缮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工部虞衡清吏司郎中五人正五品工部都水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工部屯田清吏司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工部员外郎二人从五品工部营缮清吏司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工部虞衡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工部主事五人正六品工部都水清吏司主事三人正六品工部营缮清吏司主事二人正六品工部虞衡清吏司主事一人正六品工部屯田清吏司都察院左都御史无定员正二品都察院右都御史无定员正二品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无定员正三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无定员正三品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无定员正四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无定员正四品都察院经历一人正六品都察院经历司都事一人正七品都察院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都察院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正三品通政使司左通政一人正四品通政使司右通政一人正四品通政使司誊黄右通政一人正四品通政使司左参议一人正五品通政使司右参议一人正五品通政使司经历一人正七品通政使司经历司大理寺卿一人正三品左少卿一人正四品大理寺右少卿一人正四品大理寺左寺丞一人正五品大理寺右寺丞一人正五品大理寺寺正一人正六品大理寺左寺寺正一人正六品大理寺右寺寺副一人从六品大理寺左寺寺副一人从六品大理寺右寺后革评事四人正七品大理寺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詹事府少詹事二人正四品詹事府府丞二人正六品詹事府主簿一人从七品詹事府主簿厅大学士一人正五品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一人正五品詹事府左春坊左谕德一人从五品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二人正六品詹事府左春坊左赞善二人从六品詹事府左春坊左司直郎二人从六品詹事府左春坊大学士一人正五品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一人正五品詹事府右春坊右谕德一人从五品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二人正六品詹事府右春坊右赞善二人从六品詹事府右春坊右司直郎二人从六品詹事府右春坊洗马一人从五品詹事府司经局翰林院学士一人,正五品翰林院侍读学士二人从五品翰林院侍讲学士二人从五品翰林院侍读二人正六品翰林院侍讲二人正六品翰林院史官修撰无定员从六品翰林院编修无定员正七品翰林院检讨无定员从七品翰林院国子监祭酒一人从四品国子监司业一人正六品国子监衍圣公正二品孔氏世袭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太常寺少卿二人正四品太常寺寺丞二人正六品太常寺典簿二人正七品太常寺典簿厅协律郎五人正八品太常寺奉祀一人从七品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一人提督四夷馆少卿一人正四品提督四夷馆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光禄寺少卿二人正五品光禄寺寺丞二人从六品光禄寺典簿二人从七品光禄寺典簿厅署正一人从六品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一人署丞四人从七品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太仆寺少卿三人正四品太仆寺寺丞四人正六品太仆寺主簿一人从七品太仆寺主簿厅鸿胪寺卿一人正四品鸿胪寺左少卿一人从五品鸿胪寺右少卿一人从五品鸿胪寺左寺丞一人从六品鸿胪寺右寺丞一人从六品鸿胪寺尚宝司卿一人正五品尚宝司少卿一人从五品尚宝司司丞三人正六品尚宝司六科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吏科户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户科礼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礼科兵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兵科刑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刑科工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工科吏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吏科吏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吏科户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户科户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户科礼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礼科礼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礼科兵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兵科兵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兵科刑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刑科刑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刑科工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工科工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工科给事中四人从七品吏科给事中六人从七品礼科给事中八人从七品户科给事中十人从七品兵科给事中八人从七品刑科给事中四人从七品工科中书科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中书科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行人司左司副一人从七品行人司右司副一人从七品行人司钦天监监正一人正五品钦天监监副二人正六品钦天监其属,主簿厅官正五人正六品春、夏、中、秋、冬各一人五官灵台郎四人从七品钦天监太医院院使一人正五品太医院院判二人正六品太医院上林苑监左监正一人正五品上林苑监右监正一人正五品上林苑监左监副一人正六品上林苑监右监副一人正六品上林苑监左监丞一人正七品上林苑监右监丞一人正七品上林苑监典署一人正七品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一人五城兵马指挥司指挥各一人正六品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副指挥各四人正七品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顺天府l府丞一人正四品顺天府治中一人正五品顺天府通判三人正六品顺天府推官一人从六品顺天府经历一人从七品顺天府经历司武学教授一人从九品京卫武学僧录司左善世一人正六品僧录司右善世一人正六品僧录司左阐教一人从六品僧录司右阐教一人从六品僧录司导录司左正一一人正六品导录司右正一一人正六品导录司左演法一人从六品导录司右演法一人从六品导录司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导录司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导录司教坊司奉銮一人正九品教坊司左韶舞一人从九品教坊司右韶舞一人从九品教坊司左司乐一人从九品教坊司右司乐一人从九品教坊司王府长史司左长史一人正五品王府长史司右长史一人正五品王府长史司典簿一人正九品王府长史司审理正一人正六品王府长史司审理所副一人正七品王府长史司审理所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郡王府典膳一人正八品郡王府镇国将军府教授一人从九品镇国将军府承宣布政使司左布政使一人从二品承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一人从二品承宣布政使司左参政无定员从三品承宣布政使司右参政无定员从三品承宣布政使司左参议无定员从四品承宣布政使司右参议无定员从四品承宣布政使司经历一人从六品承宣布政使司经历司都事一人从七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一人从六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提刑按察使司副使一人正四品提刑按察使司佥事无定员正五品提刑按察使司经历一人正七品提刑按察使司经历司行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行太仆寺少卿一人正四品行太仆寺寺丞无定员正六品行太仆寺主簿一人从七品行太仆寺苑马寺卿一人从三品苑马寺少卿一人正四品苑马寺寺丞无定员正六品苑马寺主簿一人从七品苑马寺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一人从四品都转运盐使司副使一人从五品都转运盐使司判官无定员从六品都转运盐使司经历一人从七品都转运盐使司经历司盐课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盐课提举司同提举一人从六品盐课提举司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盐课提举司市舶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市舶提举司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市舶提举司府知府一人正四品府同知无定员正五品府通判无定员正六品府推官一人正七品府州知州一人从五品同知无定员从六品州判官无定员从七品州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县丞一人正八品县主簿一人正九品县巡检司巡检从九品巡检司副巡检从九品巡检司爵公无定员超品一等爵侯无定员超品二等爵伯无定员超品三等爵驸马都尉无定员超品位在伯上五军都督府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各属左都督一人正一品都督府右都督一人正一品都督府都督同知无定员从一品都督府都督佥事无定员正二品都督府经历一人从五品都督府经历司都事一人从七品都督府京卫指挥使司指挥使一人正三品京卫指挥使司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京卫指挥使司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京卫指挥使司镇抚二人从五品京卫指挥使司镇抚司经历一人从七品京卫指挥使司经历司王府仪卫司仪卫正一人正五品王府仪卫司仪卫副二人从五品王府仪卫司典仗六人正六品王府仪卫司留守司正留守一人正二品留守司副留守一人正三品留守司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留守司经历一人正六品留守司经历司都事一人正七品留守司断事一人正六品留守司断事司副断事一人正七品留守司断事司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四人正三品都指挥使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指挥使司经历司都事一人正七品都指挥使司断事一人正六品都指挥使司断事司副断事一人正七品都指挥使司断事司卫指挥使司指挥使一人正三品卫指挥使司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卫指挥使司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卫指挥使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卫指挥使司镇抚司经历一人从七品卫指挥使司经历司所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千户所副千户二人从五品千户所镇抚二人从六品千户所百户十人正六品千户所土官宣慰使一人从三品宣慰使司同知一人正四品宣慰使司副使一人从四品宣慰使司佥事一人正五品宣慰使司经历一人从七品宣慰使司经历司宣抚司宣抚使一人从四品宣抚司同知一人正五品宣抚司副使一人从五品宣抚司佥事一人正六品宣抚司安抚司安抚使一人从五品安抚司同知一人正六品安抚司副使一人从六品安抚司佥事一人正七品安抚司招讨司招讨使一人从五品招讨司副招讨一人正六品招讨司长官司长官一人正六品长官司副长官一人从七品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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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简称明朝七卿年表,旨在列举元年()至末年()的(、、、、、)与的最高长官。
除短暂的时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往往与之、之合称“”。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
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七卿、九卿公决,此为。
而由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此为或。
七卿与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尚书与。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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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中书省时期[]
参见:
明最初沿袭制度,设立,置左、右丞相。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为右相国,为左相国。
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由中书省统,但不设置中书令。
中书省时期的六部尚书官员为正三品。
废除中书省后[]
参见:
十三年(),之后,明太祖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尚书均进秩为正二品。
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
建文年间[]
参见: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即位。
次年改年号为。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通过登基,为,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
明惠帝在登基后不久,即重新选拔六部官员,其中大量为前主张削藩或阵亡、或在燕王攻占南京后拒绝合作自杀或不屈而亡者,其中包括,、,、,,等。
永乐年间[]
迁都之前[]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通过登基,为,废除建文年号,复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
元年,朱棣以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吏司。
吏、户、礼、兵、工五曹,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迁都之后[]
参见:
十八年,后,罢免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再称“行在”。
而其留守南京的官员一律加“南京”字(即所谓“南京吏部尚书”等)。
洪熙年间[]
参见:
元年,打算仍在南京定都,并恢复置各部官属于南京,去除“南京”两字,而在位于北京的六部官员头衔前加“行在”两字,并设行部。
宣德年间[]
即位后,于宣德三年复罢行部。
?宣宗在位期间,国力强盛,政治清明,与其父时期,合称“”。
正统年间[]
明英宗即位后,于正统六年(1441年),在北京六部官员头衔前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之后成为定制。
正统十四年(1449年),英宗率众北征,在土木堡,明军被蒙古军围困,英宗被俘,户部尚书、兵部尚书等数十名官员阵亡,史称。
景泰年间[]
年间,吏部曾经设置两名尚书。
初年,恢复定制,改为一名。
天顺年间[]
发动,改年号为“”。
此前年间的吏部两名尚书规制,也经恢复改为一名。
夺门之变后,六部首脑大换血,其中吏部尚书、礼部尚书遭到夺衔致仕;户部尚书改为南京闲置;刑部尚书、工部尚书谪戍;兵部尚书遭弃市斩首。
成化年间[]
成化初年,吏治尚佳。
但成化中期以后,宪宗宠信及宦官,朝纲败坏,民不聊生。
史书多载,成化十九年后,其六部长官与阁老(、、)合称为:“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
弘治年间[]参见:
为明孝宗在位时期的年号。
其上任后,重新任免明朝内阁、六部官员,任用贤能,使得其统治时期,国家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百姓富裕、天下小康,史称“”。
正德年间[]
为在位时期的年号,朱厚照在位前期,宠信等宦官,并设立,骄奢淫逸。
中后期虽治理内政,铲除宦官,但听信等奸臣,后因落水染病身亡。
嘉靖年间[]
参见:
为在位时期的年号。
明武宗死时无子,朱厚熜是由内阁及六部大臣经明朝宗法顺序寻找确立的继承人,为孙。
其继位初期,改革吏治,节省浪费,清除宦官,多有建树。
因,明世宗与、六部为首的文臣相抗,并最终以强权镇压而获胜。
此后,明世宗日渐腐化,大建宫殿、重用奸臣,长城以北及东南沿海深受战乱入侵,后因服食仙丹去世。
隆庆年间[]
为在位期间的年号。
其上任后,改革弊政,平反冤案并惩治方士宦官,重用贤臣。
北部与蒙古议和、南方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