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它居民来自早期欧洲大陆的迁徙。在历史的长河中,英伦三岛大部分时间是荒芜的。公元43年,罗马帝国将英格兰便成它的一个行省,也是发现那里有大片土地,而且也有人居住。

罗欧亚大陆是联通的,4世纪的欧洲,被一股外来势力所纠结。他们就是被中国赶出去的匈奴,罗马帝国再衰退,匈奴人的入侵加剧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地处德国和丹麦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向西飘洋渡海。他们成为英格兰的主宰,英格兰的名称就源于这里。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入侵,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这个“征服者威廉”,建立起的强大王权对稳固封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与中国不同,古代欧洲封建国王的继承制度,是按照亲属关系亲密程度排序的,国王也受制于宗教。

13世纪,国王约翰从即位一开始就不被人们看好,人们疑心他是将侄子暗杀后,才得到王位继承权。面对质疑,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导致教庭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国王最后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针对法国占领了英国在诺曼底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1215年6月15日,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签署《大宪章》。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

当今世界民主制度,多少带有探险者的印迹。作为早期开拓者的后代,不免留有他们的思想痕迹,带有功利性、现实性。因为物质成果受人尊敬,这一思想已经领导全球200多年。美国也是英国的延续。

《大宪章》全文共63条。有许多内容是保障封建贵族的权益。《大宪章》对骑士及自由农民的利益也有一些保障。《大宪章》对后世影响深远,2015年,是签署800周年,全世界进行了广泛的纪念。

然而,被挟持情况下签署的《大宪章》随后被约翰反悔,于是贵族及他们的同盟斗争更为猛烈。因为它们是欧洲专制最薄弱的地方。

1258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男爵武装闯宫,迫使亨利同意召开会议签订限制王权的“牛津条例”。根据牛津条例,国家权力由贵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员会掌握。1265年,召开了第一次议会,英国议会产生了。

14世纪上半叶,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又称贵族院,下院又称平民院。议会有决定征税、颁布法律等权利。当然议会的上、下院是斗争妥协的结果:议会上院多由王室后裔、法律贵族、世袭贵族等人担任,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主要行使司法职能,虽然后期一再要求削减甚至废除上院。但到目前为止,还是保留下来。

讨论财政权、延搁否决权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下院通过的决策起着延缓、补充、完善的作用;下院的权利较大,主要行使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英国政治上的君主、贵族〔上院〕、民主〔下院〕三股势力初现雏形。

政治因素就是人的因素。和当时的中国不同,这批流离失所的人饱经沧桑,他们之所以远离家乡,或许就是要追求个人的自由。当时中国南部的宋朝,在儒家经典的影响下,人民也是安居乐业的,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被日耳曼人统治,但昙花一现,随即分裂。欧洲大陆一分为三:为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

盎格鲁、撒克逊进入了不列颠。这些封建领主不但进行侵伐、吞并,虽然有时因政治需要又相互通婚。

英国在王位继承上,规定如果没有直系继承人,那么就在上一代直系继承人中选择,包括女性。

宫廷总管出身的斯图亚特家族,通过与苏格兰公主的结婚,继承了苏格兰的王位。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也同样因为通婚即位英国国王,成为詹姆士一世。詹姆士一世统治着英伦三岛中的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这就是斯图亚特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时,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有较大发展,出现了新兴资产阶级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从事经济活动的新贵族。他们在经济上不断强大,在议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里的自由氛围太浓,完全有别于欧洲大陆。看到欧洲大陆的君主生活,詹姆士一世和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必然要厉行专制。

于是他们宣扬“君权神授”,规定皇帝:“除上帝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加强君主专政,必然干预正常的生产经营。

查理一世上台后,面对法国和西班牙双线作战。战争是需要钱的,然而税收征收权以把持在议会手中,矛盾愈发加剧。因为掌握财权,议会手中的权力应该大一些。

但查理一世并没有完全妥协,他甚至典当妻女的嫁妆来应付战争,他一意孤行,多次解散议会。

议会和君主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不要忘记了欧洲另一个重要势力——宗教。

15世纪,欧洲宗教已经改革,分为改革派的新教和保守势力的天主教,英国新兴贵族奉新教为国教。斯图亚特王朝的几个统治者却信仰天主教,包括他的的家族也是信仰天主教。

1633年查理,查理任命高教徒威廉·劳德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教主〕,并向苏格兰教会强加伦敦草就的祈祷书,以便把两个王国

的宗教活动统一起来。

苏格兰没有买账,内战爆发了。查理一世亲手组织的军队,最终被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打败。

“成者王,败者寇”一样适应西欧,因为国王发动对人民的战争,查理一世必须接受审判。

1849年,查理一世没有以辩护来求生,为了尊严,在被送上断头台时他冷静的说:死亡对我并不可怕,感谢上苍,我已准备好了。他还要求穿两件衬衣,以免冷得发抖使人们认为他是在害怕。查理一世是一个有性格的人。

1649年后,英国曾实行了短暂的共和制。

1653年,那个克伦威尔通过事先预谋,宣布自己为“护国公”,最终将议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到4年的共和制崩溃。

同样的道理,克伦威尔与贵族、军队的矛盾日渐激烈,他死后儿子继任“护国公”时,社会已一片混乱,国会赶走了狼,却受制于虎。善良的人们有开始思念君主制度,1660年,查理一世流亡在法国的儿子被加冕为查理二世。

荣耀革命

查理二世复辟后,竭力加强王权,并对过去的“弑君犯”进行惩办。他的弟弟詹姆士二世即位后,继续高压事态,一方面推行天主教,推行“赦免宣言”,将天主教徒引入军政。另一方面积极组建强大军队加强王权。

这一举动将议会中国教徒为主的托利派和以新教左翼为主的辉格派推向了联合。除了教派问题外,他们对当年受制于“新模范军”可能心有余悸。他们认为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无权继承王位,而与伦敦主教的矛盾又让詹姆士二世步履维艰。

矛盾尚未爆发,詹姆士二世的儿子出生,加速了他的退位。詹姆士没有儿子,按照王室继承规则,国王应该由他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

继承,那些议员对此还抱有一丝希望。

而此时,人们已经等不急了,玛丽的丈夫荷兰执政威廉,也等不急了。

两方势力一拍即合,威廉带了一万多人的军队登陆英格兰,得到数万人的迎接和拥护。詹姆士二世刚刚召集的三万精兵处处遭到他自己国民的媾难,最终不战而逃。

1688年,英国议会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荷兰执政威廉共同承袭英国王位。精明的贵族和资本家知道,一个女人和毫无根基的外国人,是他们君主立宪制度王位的最正确人选。

英国资产阶级近3个世纪的斗争,时间长、路程险、不彻底。宗教信仰经常都成为导火索,詹姆士、查理们为什么总是一意孤行?应该不是宗教这么简单,这是利益群体的斗争,更是社会制度的斗争。最后的事实证明,民主代替了封建。

政治由经济来决定的,新航线开辟后,英国加入了早期殖民扩张的行列,使新兴的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增强。

1640年至168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使资产阶级掌握了大权,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方面以手工业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日益繁荣,为殖民活动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既得利益者大力发展海军力量,为夺取殖民地提供了武力保障。

18世纪,英国成为影响世界的“日不落帝国”。

荣耀革命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制度的变迁可以用非革命的手段来完成,以后英国历史上不再出现重大的暴力冲突。它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学到:过快过急的变革难以稳固,真正的变革可以在保留旧有的形式下加以进行。但也有人称这是“保守主义政治”。

权利法案

早在玛丽、威廉到英国时,双方已就限制王权的一系列措施达成协议,这对玛丽和威廉夫妇来说也是求之不得中的无可奈何。英国《权

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人们可以看到“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①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国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②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它的意义在于:。2.确立了议会的权力。3.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

4.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它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了道路,英国迅速崛起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强国。

如上所述,英国议会权力非常大。议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所谓的代议制。代议制相对古希腊城邦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通俗说就是“人民代表为人民”,现在大多数国家议会,包括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的都是“代议制”。在代议制下,资产阶级通过议会对国家实行集体统治吗,以防止专制专制。

我们知道,英国议会分为上下二院,这里的代议制主要是在下院,而权利法案涉及议会地位、权利的提高也是指下院,而英国议会的权力一直不断从上院向下院转移。1701年,又通过《王位继承法》,明确规定了天主教徒不能担任国王。

任何一项新鲜事物的出现,都需要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英国议会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工业革命之后,英国人口大量由传统聚居的东南部北移,使得一些如曼彻斯特、利物浦等新工工业城市崛起。但英国下议院1688年后再没有新的市镇取得议会代表权,而一些所谓“衰废市镇”〔Rotten Boroughs〕,仅有数户居住、无人居住、甚至在地理上消失的地方〔如Dunwich己陆沉于北海〕竟拥有在下议院市镇代议士;反之新工业城市往往聚居数以万计人口却无代议士代表。而且议席代表市民数亦失衡,康沃尔在议会有四十四席,而苏格兰有45席,但苏格兰人口却有康沃尔八倍之多。

议员的民意代表性也不充分,在英格兰及爱尔兰只有百分之五的成年男性选举权,苏格兰200万人口中更仅有3000人有选举权。因为代表为成年男性,而且还需要具有相应的财产资格。而且选举方式上采取公开投票法,选民无法对自己的投票取向保密,很多时候屈服于有势力人士的威迫利诱,被迫投票给他们。

新兴资产阶级权力诉求的呼声不断高涨。

英国的政治自1822年后日趋改革,比方在1824年,劳工结社法规被废除,容许工人组织成立及允许罢工,1825年又开放集体谈判权,1828年取消查理二世限制非圣公会教徒任官的权利,1829年天主教徒取得了选举及被选举权。

1832年英国议会下院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将各选区议员人数作了相应的调整,将选民财产限制下调。对议会议员任职的不动产要求并没有改变,所以议会议员主要还是贵族地主,但那些在工业革命中迅速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可以获得更多议席,为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保障。

上面可以看出,只是对将工业资产阶级纳入选举权,与工人和无产阶级没有半毛钱关系。斗争是长期的,权利诉求是曲折的,直到60多年后的1889年,英国才规定所有成年男子都有选举权。很早之前王室女性可以继承王位〔或许是故意安排,就像让不懂英文的乔治一世即位〕,但英国妇女在1969年时才可以参加议会下院的选举。

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荣耀革命前,国王就有召集一些贵族、大臣和高级教士开会、商讨国家大事的传统。荣耀革命后,国王经常在一个秘密的小房间里召开这种会议,人们称为内阁会议。1714年,斯图亚特王朝最后一名国王去世,因为没有合法继承人,乔治一世即位,开启了汉诺威王朝。乔治一世出身在德国汉诺威,在英王的继承人中排在他前面的有50多位,但那些人都信奉天主教,不能继承国王位,于是他捡了个廉价。因为不懂英语,参加了几次内阁会议后,索性就不参加了。

1721年,担任财政大臣的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经常组织内阁会议,英国责任制内阁开始逐渐形成,沃波尔实际上成为英国的第一位首相。

责任制内阁: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递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即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制政府”。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必须在大政方针上与首相保持一致。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在早期英国议会出现辉格党和托利党,19世纪,辉格党和托利党逐渐演变为自由党和保守党。20世纪后,自由党衰落,工党和自由党成为成为英国议会下院的两大主要执政党。

英国的首相并不是没有实权,相对与美国它的权力毫不逊色。第一,他有权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及各部大臣,提名就相当于任命,英王的任命只是形式而已。另外内阁成员与各部大臣是有区别的,不是所有的内阁大臣都能成为内阁成员。第二,它掌握国家行政大权,有权决定国家重要事项。如宣布紧急状态等。第三,因为首相为执政党领袖,通过议会中的多数票,间接地掌握了立法权。第四,同样的道理,议会可以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首相也可以解散议会,重新选举。1784年,小皮特内阁因得不到下院支持而提请国王解散下院,并提前大选,获胜后继续组阁,这一作法也成为惯例。

与中国明代的内阁制不同,英国的内阁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发展的产物,是通过选举而产生的,他掌握着国家的实权,促进了英国的近代化进程。而明朝的内阁,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的表现,他是皇帝专制专制的产物,它强化了封建专制制度,成为维护封建专制的帮凶。

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他的主要特点是既保留了君主,但由议会掌权,以议会内阁制为核心。在这一政治模式下,真正掌握国家实权的是代议制政府;国王不仅“临朝不理政”,而且游离于党派政治纷争之外,无权废除

任何法律。但是,国王作为一个国家元首,是国家统一的象征;同时,国王也是英联邦首脑,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在欧盟一体化进程中,也处处反映自己的高贵与特立独行;在人民群众中,更能表达日不落帝国的记忆。任何事物的存在总有它的理由,女王也不例外。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它居民来自早期欧洲大陆的迁徙。在历史的长河中,英伦三岛大部分时间是荒芜的。公元43年,罗马帝国将英格兰便成它的一个行省,也是发现那里有大片土地,而且也有人居住。 罗欧亚大陆是联通的,4世纪的欧洲,被一股外来势力所纠结。他们就是被中国赶出去的匈奴,罗马帝国再衰退,匈奴人的入侵加剧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地处德国和丹麦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向西飘洋渡海。他们成为英格兰的主宰,英格兰的名称就源于这里。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入侵,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这个“征服者威廉”,建立起的强大王权对稳固封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与中国不同,古代欧洲封建国王的继承制度,是按照亲属关系亲密程度排序的,国王也受制于宗教。 13世纪,国王约翰从即位一开始就不被人们看好,人们疑心他是将侄子暗杀后,才得到王位继承权。面对质疑,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导致教庭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国王最后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针对法国占领了英国在诺曼底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1215年6月15日,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签署《大宪章》。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 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

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 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

英国的政治体制

论英国的政治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说过,“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今天,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仍然需要借鉴欧美大国政治体制里的精华部分。在这里,我将与大家探讨一下英国的政治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政治体制产生背景历史发展主要架构基本特点借鉴意义 我将从英国的政治体制产生背景、历史发展、主要架构和基本特征来评论英国的政治体制,同时分析它对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 标题一:英国的政治体制探讨 从英国的政治体制产生背景来看,英国近现代的政治制度是英国中世纪政治制度的延伸和发展。英国政治体制产生背景,主要分为历史传统、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政治基础这四块。其一,我们知道,英国传统的政治原则就有两个,一个是“王在法下”,另一个是“国王在议会中”。英国在其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这两个传统的政治原则,因此国王权利的有限性为之后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提供了传统基础。其二,英国四面环海、优越的地理位置适宜其发展海外贸易,同时圈地运动促进了英国资本的原始积累,这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经济基础。其三,伴随着英国商业不断发展,英国资产阶级也不断发展壮大,这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阶级基础。其四,由于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国王与议会矛盾尖锐,税收是其矛盾的焦点。这次矛盾斗争实质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民主与封建专制的斗争。因此,国王与议会的矛盾成为了英国发展的政治阻碍,也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政治基础。 从英国政治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英国的政治体制的确立是民主与专制反复较量的结果。英国先后经历了诺曼王朝(1066—1154年)、金雀花王朝(1154—1399年)、兰开斯特王朝(1399—1464年)、约克王朝(1461—1485年)、都铎王朝(1485—1603年)、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年,1660—1714年)、汉诺威王朝(1714—1901年)和温莎王朝(1910年至今)。但是,英国政体真正意义改变的开始是从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的。由于斯图亚特王朝专制统治,加剧了英国社会的矛盾,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以1640年长期议会召开为标志的,随后英国经历了1642-1648年的两次内战时期。在内战的纳西比战役中,克伦威尔领导的新模范军骑兵大败王军,取得胜利。这次战役为国会军在内战中获胜奠定了基础。1649年,议会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内战结束,同时宣布成立共和国。但是,共和国时期仅仅持续了4年。1653年,克伦威尔就任护国主,开始了资产阶级的军事独裁。众所周知,任何一种独裁统治都不可能长远,因此1658年,伴随着克伦威尔的逝世,人们推翻了这一独裁统治。然而克伦威尔死后政局混乱,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秩序,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恢复君立制的势力采取了妥协和赞同的态度。因此,1660年,查理一世的儿子返回英国登上王位,称查理二世,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可是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并没有给资产阶级带来利益,反而在查理二世之后的詹姆士二世不久就实行反攻倒算的政策,引起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不满。因此在1688~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了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光荣革命。光荣革命后詹姆士二世逃亡,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迎来了詹姆士二世的女婿威廉和女儿玛丽,让他们共同统治英国,同时于1689年议会提出了《权利宣言》,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 从英国政治体制的主要架构来看,英国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结构有国王、议会和内阁。其中,议会是国家最高的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而国王则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利,统而不治,主要是国家的象征,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的职能。国王是世袭产生的,且按照英国宪法的惯例,国王不能为非。议会英国采取的是两院制的组织

英国政治体制

位。几乎所有时候在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的领袖被君主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议会中一般都会有一个超过半数的政党,这要归功于英国采用的简单多数投票制度(由于缺少比例代表机制,政党之间的差距容易被扩大,因此占优势的政党很难不获得超过多数席位)。这也使得多党联合政府出现的可能性变小。一般情况下英国君主会询问那位将组政府的未来首相,他的政府是否可能在下议院生存下来,而在一个政党占多数的情况下这不会是一个问题。但在特殊情况下君主会要求一名议员“组成一个获得议会多数支持的政府”,这时一个未获下议院半数议席的政党就必须组成一个多党联合政府。但后一种情况只在战争时期出现过。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组成不需要下议院的投票,而只需要君主的任命。对议会开幕时君主的致词(Speech from the Throne)投票是议会所获得的第一个对新政府表达意见的机会。 上议院 上议院曾经是一个世袭的贵族议院,但是目前英国正在对上议院进行重大改革,现在的上议院成员有部分还是世袭贵族,其他则是获任命的议员(所谓终身贵族,即他们无法将贵族头衔传给后代)。上议院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1年。一般而言政府都会接受上议院提出的修正案,以节省时间,并避免发生两院冲突的窘境。 上议院也是英国的最高申诉司法机构,但事实上只有极少部分的上议院议员(法律议员,Law Lords)拥有司法仲裁权。 国王(或女王) 在名义上,国王(或女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英格兰教会最高领袖,也参加立法机关活动。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主要扮演礼仪性角色。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机构是政治中立的组织,协助政府处理行政事务。公共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由政府的内政部门管辖,每个主要部门都有一名内阁大臣负责。大多数政府部门总部都设在白厅(伦敦的一条街名)上或周围,因此“白厅”逐渐成为英国公共服务部门的代名词。 权力下放 除了位于伦敦的英国上议院外,现在苏格兰、威尔斯和北爱尔兰都拥有自己的议会,这些议会中的部分议院是按照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虽然这些二级政府拥有部分立法等方面的权限,他们的权力还是无法足够大到能与英国议会抗衡。三个地方议会之间的权限大小也各不相同。例如,苏格兰议会拥有立法权,而威尔斯议会政府则

英美政治制度特点及文化基础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特点及文化基础比较 一、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文化基础 (一)英国政治制度特点 1. 议会至上。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制的国家,英国议会还有“议会之母”之称。在英国,议会既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平民选举产生。权力重心渐渐向下院转移。虽然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实质上是英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并渐渐成为英国的权力中心。但在法律上,英国议会的地位是最高的。 2. “影子内阁”。英国在政党制度上目前实行两党制,由工党和保守党轮流组阁,这与美国看似并无太大区别。但其比较特别的是,当一党执政时,在野党即反对党便组织“影子内阁”,监督执政党的立法,行政等行为,参与协商决策,并领取国家支付的薪水。英国反对党的这种特殊的地位构成了英国政治独特的风景线。 3. 女王的独特作用。英国宪政,规定女王为国家元首。英国女王虽然并无什么实质权力,但她却有着不可替代的政治作用。首先,她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在英国人心目中,女王是全体英国人民和英国文化的代表。其次,女王在政治中的中立形象,使其成为英国各政治势力冲突的协调者。最后,女王丰富的政治经历,为每一任首相提供正确的政治见解,有着其他政治家望尘莫及的经验和知识。 (二)英国政治文化:崇尚法治、善于妥协 英国的政治文化有着其独特的特点,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科学理性与宗教哲学、贵族精神与公民精神相互矛盾、相互融合。其中保守主义占主导又夹杂着激进主义,保守主义并不是一味顽固地反对进步,而是对变革的进程和方式持稳重态度,即“有保留地变革”;激进主义则从其产生之时就带着回归自然的倾向,在它超前发展的历史意识中保留着潜在的传统主义因素。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共存,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任何政治制度的形成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都与其政治文化息息相关。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他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洛克指出:“立法权不仅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当共同体一旦把它交给某些人时,它便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如果没有得到公众所选举和委派的立法机关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或以任何权力做后盾,

英国制度体系

英国制度体系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其制度体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体制 英国政府采用议会制度,分为下议院和上议院。下议院是由民选代表组成,人数共650人,负责草拟并制定法案。上议院则由约800名成员组成,其中大部分是由政府任命的贵族成员,其余则为遗传贵族和教士。上议院是英国的法律审核机构,也负责审查和修改下议院提出的法案。 2. 法律体系 英国的法律体系分为普通法和民法两种。普通法主要是基于司法判例和法律惯例而形成的法律体系,而民法则是由议会制定过的法律条文所构成。英国的法律体系以其简洁、实用、灵活的特点而闻名,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的法律系统之中。 3. 教育体系 英国的教育体系历史悠久,设有许多知名大学和中学。英国的公立学校主要由政府资助和管理,其教育水平和质量均极高。同时,英国还

拥有一些著名的私立学校,这些学校的教育标准相对更高,其教育费用也更为昂贵。 4. 经济体制 英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体制以市场经济为主,企业和市场占据了英国经济运行的主导地位。英国的重工业、煤炭工业、纺织业等传统工业在近年来正在逐渐衰落,而服务业、金融业、科技产业等新兴产业正在不断壮大。 5. 社会保障体系 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政府通过纳税和公共经费为公民提供医疗、福利和住房等社会服务。英国政府也为失业者和低收入者提供救济和福利补偿。 6. 宪法体系 英国宪法是指没有写成成文宪法,而是源自于英国的法律和惯例。英国宪法的核心是英国政治制度的运行方式,如议会制度、总理制度、制衡机制等。因为英国没有斗文宪法,所以英国的法律体系也显得非常灵活和适应变化。

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如下: 1. 中世纪封建时期(11世纪- 15世纪):在这个时期,英格兰王室逐渐建立起强大的中央集权,国王的权力得到巩固,但同时也面临着与贵族、教会等势力的权力斗争。 2. 议会的崛起(13世纪- 17世纪):在13世纪末,英国首次出现了由贵族和高级教士组成的议会。这个议会在14世纪逐渐发展为两院制,即上议院和下议院。议会的崛起标志着君主制度开始与民主机构相结合。 3. 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17世纪后半叶):在17世纪的英国内战和光荣革命期间,君主立宪制度得到确立。光荣革命后,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接受了《权利法案》,明确了君主的权力受到限制,国会在立法和税收等方面拥有更大的权力。 4. 政党政治的兴起(18世纪):18世纪英国政治的特点是政党政治的兴起。两个主要政党——托利党和辉格党(后来演变为保守党和工党)相互竞争,政治力量逐渐向议会集中。 5. 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建立(19世纪):19世纪初,英国进行了一系列选举改革,包括1832年的《大革命法案》和1867年的《第二次改革法案》,逐渐实现了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度。这些改革扩大了参与政治的人口范围,加强了民主制度。

6. 立宪君主制的巩固(20世纪):20世纪英国政治的重要事件包括1911年《议会法案》,削减了上议院对立法的权力;1918年妇女获得选举权;1997年实行伦敦自治。这些事件进一步巩固了英国的立宪君主制度。 总体而言,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封建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民主制度的演变过程。议会的崛起、政党政治的兴起和民主选举的推行都是英国政治制度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如今,英国政治制度以立宪君主制为基础,具有民主选举、政党政治和权力分立等特点。

英国的议会制度和选举政治

英国的议会制度和选举政治 英国议会制度与选举政治 英国议会制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议会制度之一,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和现代民 主政治的基础。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制度的核心,由两个部分构成,即国会和议会。国会负责立法,议会负责监督和审查政府的工作。 英国议会由两个部分组成,即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的成员称为贵族或议员,由君主任命,生命终身。下议院的成员称为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会的成员数量总共约为1300人左右。 英国选举制度有所变化,但至今仍然是以地方选区为单位进行选举。下议院的 选举采用相对多数制度和单次投票原则。也就是说,候选人必须获得所属选区中的最多选票,才能够当选。选民可以投票给自己认为最好的候选人。但是,如果出现所得票数不足以到达某一门槛的情况,则需要进行再次投票,直到有一名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 为了确保选举公正,英国设立了选举管理委员会。它负责制定选举法规、监督 选举过程和处理选民诉讼等事务。选举管理委员会还负责登记选民名单,并确保选民信息得到更新。 在英国选举中,政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党是议会中的重要派系,助力 于形成正式的内阁政府。英国政党的数量很多,但主要的两个政党是保守党和工党。保守党支持自由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工党则支持社会主义和公共福利。这两个政党的思想和宣传影响了英国的许多政策。 英国选举也经常出现重大的政治问题,例如:苏格兰政治地位、脱欧等等。这 些问题会在英国的选举过程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并且成为各个党派之间的争议点。但是,无论发生什么问题,选举过程总是如期进行,以确保选民的权利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英国的议会制度和选举政治是一个很好的民主政治模式,这个模式在全世界都有着广泛的影响。尽管存在变化和挑战,但是英国政治体系历经数百年的实践和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非常成功的政治模式。

英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进和特点分析

英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进和特点分析 英国政治制度深厚而复杂,经历过数百年的发展演进,在形成现代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历史衍变、政治框架和特点分析三个方面进行探究。 一、历史衍变 英国的政治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等地,形成了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系。十三世纪开始,英国王室与贵族阶层的权力之争不断加剧。18世纪初,英国国会形成了“两院制”,议会代表了不同阶层的社会利益,对王权实施有效地制衡。到了19世纪,英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实行“民主选举”的国家,在政治制度上进一步完善。 二、政治框架 1.君主立宪制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在这种制度中,国王是国家最高元首,但不掌握实际权力。实际掌权的是内阁和议会,内阁由首相和其他部长组成,议会分为上下两院,其中上院有贵族和主教组成,下院则由大选产生。 2.议会制度 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制度的核心。英国议会由上下两院组成,上院为贵族院,下院为 commons。议员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议员除了具有执政权力外,还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 3.选举制度

英国实行普选制度,即所有年满18岁的英国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参加选举投票。英国选民可选举国会议员、地方议员、市长和议员,总统等等。英国的选举制度国际上非常开放和规范,选民在投票时有私密性和自由的权利。 三、特点分析 1.政治稳定 英国政治制度注重民主和稳定的平衡。在议会制度中,各阶层的利益都得到了 平衡和妥善的保护。同时,英国的两党制时常引领政治风向,保确保政治平衡不被打破。这使得英国在政治上相对稳定,并具有高度可预测性。 2.权力制衡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使得一个人、一个团体或一个政党单独把持政治权力成为不 可能。在英国,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机构有很多,包括议会、法院、媒体、民间组织等等。这些机构都能发挥一定的制衡作用。 3.生产力高 英国引领了政治、文化和经济的世界潮流,经济高度开放,科技创新技术一流,国内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这使得英国成为了世界上领先的发展国家之一,也成为了许多国家学习的榜样。 综上所述,英国的政治制度历史悠久,体系复杂,但稳定、权力制衡和生产力 高是其独具特点的优势,也为这个国家赢得了信赖和尊重。只有在这些优势的基础上,英国政治制度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加完善,也能带来更多不同的惊喜。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是当今世界最为引人注目的两种政治体制之一。英国和美国虽然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和政治传统,但它们的政治制度却有许多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本文将从英美政治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入手,对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进行深入探讨。 一、英美政治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英国和美国的政治制度都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代表。英国的政治制度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封建制度,而美国的政治制度则是在殖民地时期由英国移植过来的。这两种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保障资产阶级的利益和维护国家稳定。 二、英美政治制度的异同对比 1、议会制度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制度,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由君主、贵族和平民共同组成。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等。美国的国会则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议会组成,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等。

不同之处在于,英国的议会是国家政治的中心,拥有很大的权力,包括产生政府和监督政府。美国的国会则更加注重平衡和制约,通过分权的方式来限制政府的权力。 2、行政制度 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国家的最高元首是君主,但是君主的权力已经逐渐被剥夺,更多的是担任国家象征和礼仪性的职责。美国的行政制度则是由总统共和制演变而来,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可以领导政府和指挥军队。 不同之处在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更加注重传统和象征性,而美国的总统共和制则更加注重实用性和效能。 三、具体制度分析 1、贵族制度 英国的贵族制度是一种世袭的精英制度,贵族拥有很大的特权和影响力。美国的贵族制度则是在殖民地时期由英国移植过来的,也包括一些世袭的贵族。但是与英国不同的是,美国的贵族制度更加注重实用性和效能。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其文化渊源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其文化渊源 高晓娜 (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摘要:英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源地。当今许多国家实行的议会、内阁、政党等制度皆起源于英国。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是建立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度相互依赖、彼此影响和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之上的。其政治制度的结构和特点与英国鲜明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政治文化密不可分的。 关键词:英国;政治制度;文化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它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创了历史的新纪元。但是英国的政治制度及政治发展过程却很有特色:既不像法国那样的彻底革命,也不想美国那样的彻底共和,而是君主制与民主制相结合的君主立宪制。虽然英国实行了民主制,但同时又保留了君主和贵族,可以认为是有着君主制的外衣、而实行共和制的实质。 一、英国近代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简述 保守的英吉利民族在历史发展上具有明显的渐进性和政治连续性,激烈的社会变革鲜有出现,适应社会发展的新的政治制度都是以妥协和协商的姿态建立和形成。英国的政治制度历史悠久、内容博大精深,融合了君主制和议会制、内阁制和司法制、政党制和文官制以及地方政府制度等。它不仅仅是一部国王权力不断让步,议会取而代之统治国家的历史,也是一部政党政治起源和成长、内阁对议会负责制不断完善的历史。在封建王朝的后期,虽然名义上法律仍是由国王来颁布施行的,但是封建王室已经渐渐的淡出了这一行动,主要的政治活动中心开始向议会倾斜,受到议会的影响。历史的进程推进到十七世纪,议会已经发展成为了反抗国王的核心。而在封建贵族与资产阶级的妥协的著名事件光荣革命开始,君主立宪政体开始正式的确定,围绕着这一政体的英国政治制度的各个细节方面也开始渐进的完善。 二、英国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 1、君主制与民主制相结合 本来,君主制与民主制是水火不相容的。君主制是指一个君主的统治,民主制指多数人的统治。在英国宪政中,虽保留了君主的位置作为国家元首,但目前这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元首,并无实质性权力。虽然仍然规定政府是“女王陛下的政府”,国王是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首长,并在法律的执行需要任何中央公务机关参预的时候,执行法律。政府的任何权利行为都是以国王的名义实施的,并在国王的指挥和监督下执行的,如缔约、宣战、任命首相等。但事实上这些决策并不是由国王单独指定执行,而是由议会或内阁决定的,而议会下院由人民选举产生,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他们是人民的代理人,这体现出了人民主权。因此这就使君主制和民主制结合起来。 2、“议会至上”的议会内阁制

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兴衰的作用

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兴衰的作用 摘要:英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源地。英国政治生活的主体主要包括:君主、议会、内阁、政党。本文通过梳理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创立和发展, 阐述了政治制度、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的影响。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政治实践逐步完善起来的。它对英国的兴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专制崛起 在世界近代历史上的社会转型过程中, 政治制度的变革始终是世界各国社会转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英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源地[1]。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典型代表有两种类型,即立宪制和共和制。其中立宪制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代表,共和制以美国的总统制联邦制的共和制为代表,两种制度都统称资产阶级代议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主要是责任内阁制,国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各类册封的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组成;下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下院获胜的多数党领袖就会成为首相。首相负责组阁,内阁对首相负责,不对国王负责。国王处于临朝不理政的状态,游离于党派纷争之外,只作为国家的象征[2]。 英国今日的政治制度的原型早在13世纪就已经建立起来了。13世纪形成了英国宪政史上的两个重要基础——《自由大宪章》和议会制度,它们共同奠定了英国宪政民主的政治基础。从贵族化的君主专制体制走向平民化的君主立宪式的民主体制,1689年光荣革命是英国由近代封建专制君主制向现代立宪君主制转变的标志, 也是英国社会由依附性的臣民社会向契约性公民社会转变的标志[3]。专制王权和民族国家的建立为英国的崛起准备了政治条件。中世纪的欧洲各国处在一种分裂的状态之中,在各个“国家”内部,国王并不具有超越于贵族的权利,只是他们当中居位较高的一员。在这样的分裂状态之中,很难会有经济发展、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立宪君主制国家,也是一个议会民主制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由君主、议会和政府三个部分组成。 首先,英国是一个立宪君主制国家,也就是国家的元首是国王或女王,称为君主。君主是国家的象征,并且在行使权力方面有很大限制。由于英国君主的权力被限制,所以她的主要职责是象征性的,包括国际事务和国家礼仪等方面。此外,君主还要任命首相以及其他一些政府官员。英国的君主制度是继承制,在君主去世时,王位会传给君主的合法继承人。 其次,英国的政府是通过议会选举产生的。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两个部分。上议院由由公爵、伯爵、子爵、男爵、主教和一些生命贵族组成,其中的成员不是通过选举产生,而是通过继承、任命或者是因为他们的高级职务而获得资格。下议院是由普通公民选举产生,每五年举行一次大选。通过选举,英国人民选择代表他们利益的议员。议会的职责包括通过法律、监督政府和代表人民利益等。 最后,英国的政府由首相和内阁组成。在选举后,议会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会形成多数党或执政党。领导执政党的党魁将成为首相。首相由君主任命,但基本上是根据议会多数党的推举确定。首相和内阁成员负有治国安邦、推行政策和处理国家事务的责任。他们与君主和议会合作来决定国家的政策和立法。

此外,英国的政治制度还有一些特色。例如,英国的政治体系是基于习俗和传统建立的,而不是宪法。英国没有一部明确的宪法文件。另外,英国政府采用了君主制和议会制的结合,因此在权力分配和运作上保持了一种相对平衡的关系。 总的来说,英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立宪君主制国家,君主是国家的象征和元首,议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重要机构,政府由首相和内阁组成。这种政治制度赋予了各个机构相对独立和平衡的地位,确保了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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