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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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一、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1、君主制与民-主制相结合君主制与民-主制本是水火不容的,君主制是指一个君主的统治,民-主制是指多数人的统治。

在英国宪政中,虽保留了君主的位置作为国家元首,但目前这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元首,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利,虽然仍然规定政府是女王陛下的政府,国王是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首长,并在法律执行需要任何中央公务机关参与的时候,执行法律。

政府的任何权力行为都是以国王的名义实施的,并在国王的只会和监督之下执行的,比如缔约、宣战、任命首相等。

但事实上这些决策并不是由国王淡定制定执行的,二十由议会或者内阁决定的,而议会下院由人民选举产生,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他们是人民的代理人,这体现了人民-主权,因此这就使得君主制与民-主制结合了起来。

2、议会至上的议会内阁制英国的赢回分为上院和下院,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人民普选产生,这样组成的两院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

受到洛克思想的影响,英国人深信主权在民,所以代表人民的议会在理论上是至上的,它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具有最后控制权的代议机构的主要组织结构形式。

议会主要有立法权、财产权、监督政府权、部分外交权等。

英国的司法权相对弱小,也从属议会。

法官由作为阁员的大-法官任命。

内阁实质上市英国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首相作为政府首脑,由大选中获得下院多数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由议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但一直以来,议会和内阁的权力一直处于消长的状态。

3、独特的两党制英国的政坛主要由工党和保守党把持,除此之外虽然还有一些小党,但是难成气候,英国的议会和内阁主要都是由大选的多数党来把持的,这与其他两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两党制不同的是,其在野党被冠以英王陛下忠诚的反对党,反对党领袖领取国家支付的俸禄,组织影子内阁,在立法阶段对执政党的立法提出批评或反对,并参与协商决策,因此英国反对党实质上是支付体制内的政党,英国反对党的特殊地位在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多见的。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

[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

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

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

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

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

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

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
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1. 中世纪:英国是一个封建主义的社会,政治权力掌握在国王手中,议会的作用很小。

2. 文艺复兴时期:国王的权力受到了限制,议会逐渐扩大了自己的权力,成为与国王并肩的一支政治力量。

3. 17世纪:议会与国王之间爆发了多次冲突,最终导致了清教徒革命和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4. 19世纪:议会的权力进一步扩大,成为英国政治的主导力量。

逐渐实现了普选制度和议会制衡。

5. 20世纪:由于工人运动和左翼思潮的影响,英国社会变得更为平等和民主,议会的权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巩固。

总的来说,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是由封建主义到议会制衡和君主立宪制,再到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化。

在这个过程中,议会权力不断增强,成为英国政治的主导力量。

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什么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英国君主立宪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1688年政变(见光荣革命)后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国家政体,也称议会君主制,属资产阶级民主制政体类型。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

制度特点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在18世纪时,国王还能运用手中的实权,恩赐官职,笼络保王势力,以后,王权逐渐削弱。

到19世纪中叶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王权大大衰落。

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实际上都是通过议会和内阁去行使,王权成为象征性的。

君主必须根据议会意愿行使行政权力。

君主名义上是世袭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

就法律地位而言,君主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宣战和媾和等权力。

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宪君主只能是依宪法而治的君主。

其存在主要作为国家的象征。

在对外交往中,君主代表英国;英王(女王)是英国国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国民效忠的对象,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现在位女王的头衔全称“天佑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她的其他领土及领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护教者伊丽莎白二世”就表明英王的权力;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女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虽然如此,英王仍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作为国家的象征,英王可以在维护国家团结、调解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或就内政、外交问题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在特殊情况下,也还可以行使宪法赋予的某些权力。

英国政治体制

英国政治体制

英国政治体制
英国政治体制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度,即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而政府的实际权力由议会掌握。

其中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也叫伦敦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构。

上议院由终身制的上议员组成,包括贵族和部分教会的高级成员。

下议院则由普选产生的国会议员组成,代表各个选区的利益。

英国政府的实际运作由内阁负责,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命,主要由政府部长组成。

首相是英国政府的最高领导,由埃利沙百多年来,首相一般来自执政党的党魁。

英国政治体制还包括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主要由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

司法系统负责审理法律案件,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此外,英国政治体制还包括地方政府,即各地区的地方议会,负责管理和提供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

总体而言,英国政治体制是一个相对稳定和民主的体制,尊重法治、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

英国的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

英国的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

英国的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英国的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是英国政治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

议会制度是指国家政权的掌握权掌握在议会手中,通过议会来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

君主立宪制度则是指国家元首是君主,并且宪法规定君主的权力是有限的,国家的实际政权由政府和议会共同行使。

一、议会制度在英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议会制度作为英国政治体制的核心,其地位不可忽视。

英国议会由上下两院组成,上院为英国众议院,下院为英国上议院。

上院议员由普选产生,下院议员则由王室任命。

议会制度在英国政府决策中起着重要作用。

议会有权通过法律、调查事务、通过预算以及监视政府等职责。

议会通过设立委员会、进行辩论和决策等形式,确保政府的决策合法合规,并代表民意行使监督权。

二、君主立宪制度的特点与运作方式君主立宪制度是英国政治体制中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君主,由王室成员担任。

君主在宪法框架中有一定的权力,但其实际权力被限制在仪式性和象征性的角色上。

君主立宪制度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君主任命政府、行使一些象征性的权力,但实际政权由政府和议会共同行使。

君主依靠英国政府的建议来行使职权,并且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象征性的审查。

三、英国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的互动关系英国的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

议会制度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对君主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

君主立宪制度则确保了议会制度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英国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的互动关系体现在君主举行国会开幕式、君主演讲等仪式上。

这些仪式是议会制度和君主立宪制度相互呼应的重要环节,体现了英国政治体制的平衡和稳定。

同时,英国议会中的政党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不同政党通过选举产生的议会议员在议会中表达各自观点,并通过辩论和投票的方式来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

四、英国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的优势与问题英国的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制度有其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议会制度确保了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使政策制定过程更加民主和透明。

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1. 引言英国是一个拥有世界上最悠久的君主立宪制度的国家之一。

其政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数个世纪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了独特而稳定的政治体系。

本文将从君主制、立宪制、议会制以及选择权等方面解析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2. 君主制英国的政治体系以君主制为基础。

君主制度的核心在于国家最高权力的集中在国家元首即君主手中。

英国君主制度的代表是英国女王,目前为伊丽莎白二世。

尽管英国女王并不拥有实际的行政权力,但她担任国家象征性的角色,并参与国家事务,例如国会开幕仪式和国家元首的外交访问。

英国君主制度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君主地位世袭,即使君主去世,皇位传给君主的家族成员。

这种世袭制度确保了国家政治的连续性,避免了过多的政治权力争夺。

3. 立宪制通过与君主制相结合,英国形成了立宪制度。

立宪制保证君主的权力受到限制,同时确保国家政府高度负责任并受公众监督。

英国没有一部成文宪法,而是由一系列法律、传统和惯例组成的宪法。

英国的宪法下分为无限制和有限制两个方面。

无限制的宪法权力使得国家元首有较大的自由度,而另一方面, 有限制的宪法权力则对政府权力进行了限制,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 议会制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英国议会是由两个室组成的:下议院和上议院。

下议院的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上议院则由君主和一些世袭贵族、主教及一些由君主通过委任提名的议员组成。

英国议会起到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它对政府的决策进行审议、讨论并提出建议。

议会制度确保了国家行政的透明性,公众代表的参与以及君主与政府之间的平衡。

5. 选举权英国政治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选举权。

英国是一个民主国家,选举权在英国公民中广泛实行。

根据英国宪法,18岁或以上、具备英国国籍、英国居住身份证明的人有权参与议会选举。

在英国,选举权是通过直接选举实现的,选民可以自由选择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或政党。

这种选举权的方式保证了公民的参与度和公正性,保持了政治体系的稳定性和正常运作。

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

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

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历史和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从英国政府的结构、议会的角色和职能以及选举和党派政治等方面来探讨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

一、英国政府的结构英国政府的结构包括国王/女王、内阁、国会和法院等组成部分。

国王/女王是英国政府的元首,代表王室和国家的象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国王/女王的权力是受到法律和宪制的限制的。

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核心机构,由首相和部长组成。

首相是内阁的领导者,由执政党在议会选举后任命。

内阁成员负责管理各自的部门,并制定和执行政府政策。

二、议会的角色和职能议会是英国政治决策的核心机构,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两个部分。

上议院是由贵族成员组成的,包括贵族和一些由王室任命的成员。

下议院是由选举产生的,是议会中最重要的机构,代表了英国人民的意愿。

议会的主要角色是立法、监督和辩论。

议会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修改法律,保障公民权利和责任。

议会还对政府进行监督,通过问询和辩论等方式,对政府的政策进行审查和评价。

三、选举和党派政治英国是一个多党制国家,选举是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

议会选举以普选制为基础,通过选举产生下议院的议员。

英国有一定的选区划分制度,保证不同地区的利益得到公平代表。

党派政治在英国具有重要的地位,主要有保守党和工党两大主要政党。

这两个党派在议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党鞭制度对议员的投票行为和党员纪律起着重要的影响。

党派政治也带来了一些争议和挑战,如政党内部的派系斗争、决策的政治化等。

同时,英国政治体系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多元化,出现了一些中间派和小党派的兴起。

总结: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的核心和基石,保障了政府的稳定和民众的参与。

通过议会制度,不同政治力量可以辩论和协商,为国家的政策制定和管理提供了平台。

虽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依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

[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

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

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

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

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简称议会君主制。其 主要特点是:议会不 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 机关,而且是最高国 家权力机关,由议会 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 组织政府,是真正的 国家权力中心。君主 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英国议会制度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 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 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 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 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 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 年。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 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工党
• 工党成立于1900年2月,是英国的主要政党之一,由工会、合作社组 织和社会主义团体联合组成。前身是全国性统一组织——职工大会 (工联),1900年成立“工人代表委员会”并推选出自己的党选候选人, 1906年正式改名为“工党”。其建党目的是让劳工阶层在政治上也 有发言权。 • 英国工党(LabourParty,GreatBritain)英国两大执政党之一。 • 工党同工会之间始终保持着特殊关系。经费主要来自工会的捐助,绝 大部分党员是工会会员。多年来工党党员人数一直处于600~700万之 间,其中个人党员约60~70万。 • 英国历史上著名首相 工党代表人物——托尼· 布莱尔:托尼· 布莱尔是 工党历史上在任最长的英国首相( 1997年至2007 ),也是该党唯一 一位带领工党连续3次赢得大选的首相。

英国、美国、法国政治制度比较(中英文对照版)

英国、美国、法国政治制度比较(中英文对照版)

一、英国政治体制的模式及特点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这种政治制度的优点是,无论是体制形成还是实际运作都相对民主、公正,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和周全。

但缺点是,体制或制度容易模式化,导致官僚主义,影响执政效率。

二、美国政治体制的模式及特点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在其早期的权力构架中,并没有政党的因素,只是在后来政治角逐中,政党不断在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特点是: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推荐产生,总统在全国由全体选民直接投票、间接选举产生,当选总统并不一定是得到绝对选票多者,而是为获得选举人票更多者。

总统还是行政首脑,直接控制着行政机构,并且还是三军总司令。

2、美国的政党体制相当松散,政党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作为各类选举的工具,选举之后,政党作为一种组织体系作用相当微弱,所以它是一种典型的“选举党”。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但它不同于西欧国家的两党制,它不是以意识形态划分的,而是按照区域和利益集团来划分,两党从本质上讲都是代表不同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

3、美国的国会即众议院、参议院议员一般由政党推荐参选,由全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拥有立法权。

4、美国的总统尽管名义上是所在党的领袖,但当选后更多的是以“全民总统”的面目出现。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Britain"这个词起源于希腊和拉丁词,而最终可能追 溯到凯尔特语。尽管用"史前时期"这一尺度来衡量时, 凯尔特人也是稍后才来到不列颠群岛的(在此之前的那 些文明就已创造了诸如埃夫伯里巨石建筑遗址和圆形 巨石阵这样的著名历史遗迹),但是有关英国历史的文 字记载毕竟还是从讲述凯尔特人开始的。"凯尔特"这 个词语相当普遍地经常用来区分不列颠群岛的早期居 民和后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侵者。 罗马人的统治从公元43年起延续了300多年。在罗马 人于408年最后撤走之前,该岛开始遭到来自北欧的盎 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的侵扰,经历了一段日趋混 乱的时期。"England"这个词正是从"Angles"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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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体制 基本沿用了都铎王朝时期的体制,只是政府管辖的范 围日益扩大,但中央政府的机构仍相对比较精简,地 方行政官员则多数是由不领取国家工资的地方士绅来 担任。 思考问题:治安法官在不同时期功能和职责等的变化 ,其在英国地方治理中发挥的作用。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司法机构较为繁杂:五类十余中之 多。
西方政治制度比较
第三章 英国政治制度


第一节 英吉利王国的封建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西方的原创性制度,而且是人类的原 创性制度。现代社会的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内阁制 度、选举制度等等都发源于英国。英国是“议会之母 ”,也是“世界政治制度的博物馆”,现代社会各国 的政治制度基本上都可以在那里找到原型。 英国政治制度是经历了各种制度的实践积累而成,其 制度变迁采用“旧瓶装新酒”的渐进形式,基本上是 “生成的”,而不是人为打造的。这种蜜蜂做巢式的 制度,看起来非常复杂,不像美国那样是由“设计师 ”设计出来的,非常规则化。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国的政体类型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它是一个以王权政府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坐落在英国君主身上。

这种政治体制在英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早在五世纪就已经形成。

二、行政体系
英国的行政体系由国王/女王、英国议会及其派系、英国最高法院(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组成。

其中,国王/女王仅仅是头衔,实质上是议会主导了国家大事。

三、立法机构
英国的立法机构是议会,它在国家的立法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英国议会分为两大院:上议院和下议院,他们一同工作,制定和修改政策法规。

四、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主要分为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由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三方法院组成,它们分别受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立法机构的管辖,负责司法鉴定。

下级法院则有英国国内的高级法院、诉讼法院,以及地方法院。

五、选举制度
英国将君主立宪制中的民主制度以选举制度体现出来,实行一人一票的等级制。

在英国,每个常住公民都有投票权,他们可以投票选择他们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参加立法机构的公民。

六、宪法
英国并无统一的宪法文件,但它拥有一套古老的法律,即大约在12世纪产生的英国法体系,由律师和法官制定。

七、国际事务
英国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力,也是联合国和英联邦组织的成员国。

英国仍是有影响力的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中心。

英国的政治体制

英国的政治体制

英国的政治体制政府英国政府正式名称为“女王陛下政府”或“国王陛下政府”(取决于在位君主),负责英国的行政功能。

首相为政府首脑,由英国君主任命,但是依惯例此人必须是下议院中最有可能获得下议院支持的议员。

首相获任命后再挑选其他部长和行政首脑,组成政府。

大约20名最资深的政府部长和首相本人组成内阁。

政府对议会负责,回答议会质询。

政府提出的任何议案如果未获议会通过,就将可能面临议会的不信任动议,而这项不信任投票一旦通过则将迫使首相或宣布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

实践中,各政党指任一名“党鞭”,以保证所有该党的议员根据党的政策投票。

这确保了一个在下议院中有较大比例优势的政党能够组成一个稳定的政府。

但是一个只在下议院拥有微弱多数的政党组成政府,甚或是一个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就会比较脆弱。

国会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它是最高立法机关,政府就是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

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国王(或女王)在名义上,国王(或女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英格兰教会最高领袖,也参加立法机关活动。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主要扮演礼仪性角色。

地方政府英国全国被分为许多地方当局(Local Authorities),地方当局再分为许多行政区。

在地方选举(一般在每年的5月举行,各地区的选举会错开举行,而不会集中在1年)中,每个行政区选举一名代表(地方议会议员,Councillor)参与地方当局。

地方当局负责有关教育、公共交通以及公共空间的管理。

它们是最基层的权力机构。

政党在英国大部分地区都有三大主要政党并立,但在北爱尔兰,这些政党都没有明显的优势,其中的两个——工党和自由民主党甚至不在北爱尔兰推举候选人。

这三大政党自1678年以来就交替执政过。

北爱尔兰以外地区的主要政党有:工党保守党(正式名称为保守与统一党)自由民主党此外,以下两个政党在下议院中没有议席,却在欧洲议会中拥有代表英国的议席:英国绿党英国独立党政体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高中政治:英国的政治制度

高中政治:英国的政治制度

高中政治:英国的政治制度一、英国的君主立宪制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和特点(1)结构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结构有国王(地位和作用课本23页)、议会(职责课本25页)和内阁。

其中,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

国王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职能。

(2)英国政体运行的特点①国王、议会和内阁之间虽有分权,也有制约,但分权界线不是很清晰,权力交叉情况突出。

②英国法律赋予议会至尊无上的地位。

但20世纪中期以来,权力重心逐步向内阁和首相倾斜,首相成为英国最有权势的人。

二、英国的议会和政府1、英国的议会、内阁和政府(1)英国议会是“议会之母”:①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制的国家。

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逐步获得至尊无上的地位,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

在资产阶级革命和改良后的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中,都效法英国建立起各具特色的议会制,因此英国议会被称为“议会之母”。

②英国议会的地位及上、下两院的权力议会是英国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有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英国议会下院历来有“至尊议会”之称,拥有极大的权力,包括立法权、一定的财政权和司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

上院在议会体系中只起辅助作用,表现在监督下院工作、协助下院立法、通过行使“延搁权”修改或否决议案等方面。

它也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

20世纪以来,英国议会的实际权力不断萎缩。

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议会的工作日程也受内阁左右。

其主要原因在于:由下院多数党组成的内阁,要求其议会党团服从党纪,议员很难自己做出决定;随着社会发展,专业性立法越来越多,议员受到专业限制,多数是根据内阁的提案作出选择。

(2)内阁与首相①内阁内阁的地位: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核心领导机关。

内阁的产生:按照惯例,议会大选后,即由国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并授权组阁。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这种政治制度的优点是;无论是体制形成还是实际运作都相对民主、公正;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和周全..但缺点是;体制或制度容易模式化;导致官僚主义;影响执政效率..英国政治民主的发展道路是一条介于传统与变革、激进与保守之间的道路;从中反映出英国政治文化的特点;那就是独具特色的不列颠式岛国心态;培育出了英国人在政治变革中的二元主义行为方式以及一种绅士风度的政治心态..英国位于欧洲西部的不列颠群岛上;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东北部及周围5500多个小岛组成;西濒大西洋、东隔北海、南以多佛尔海峡和英吉利海峡同欧洲大陆相望..温和湿润的气候;平缓的地势造就了英国舒适的生存条件;自17世纪末以来;国内再无革命发生;社会稳定..这种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独特的社会发展走势;使英国人形成了以稳健、审慎、理性、独立、灵活、保守、调和、谦卑、妥协、隐忍、克制等特质为核心的不列颠式的“岛国心态”.. 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上“容易安于现状;重视传统经验;不易受极端观念、理想主义和个人感情的支配;乐于遵循、服从某些古板陈旧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和规定”..久而久之;逐渐形成了念旧守成的群体心态..另一方面;相对独立安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促使他们在政治上“注重保持自身特色;善辟蹊径;自成体系;在政治制度的建设中造就自己的风格特点”..首先;具有老资格的英国工人阶级;常把争取经济利益作为主要斗争目标..如果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他们便不思革命与暴力..其次;英国上层统治者;一向奉保守主义为圭臬..为维护阶级统治和等级制度;他们宁肯保留君主和贵族;一本正经地遵循君臣礼仪..在权力争夺的关键时刻;他们宁肯诉诸宫廷政变;邀请外国君主驾临不列颠..再次;在欧洲大陆的封建君主由于拒绝妥协和让步而被历史无情推翻之时;英国的王室及君主却因顺应历史潮流而没有被淘汰;作为一种旺盛的适应机制保存下来;在现代文明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既重视传统又追求特色的不列颠式岛国心态造就了英国政治民主发展道路上的二元主义行为方式..所谓二元主义的行为方式;即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相互交织;共同对英国政治民主发展道路发挥作用..在英国政治民主的发展道路上;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扮演了两个关键的角色..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历史传统在传统与变革的交织中;推动着英国式发展道路的形成..英国的保守主义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保守;它是承认进步的;但是这种进步是有限度的进步;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的进步;他也承认变革;但是对变革的进程和方式持稳重的态度..英国的激进主义一方面主张对现存制度进行根本变革;另一方面又要求回归过去;回归自然传统;回归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正是在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的斗争中;才使两种理论得以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英国式的渐进发展之路..但是;在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道路上;保守主义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这种二元主义的行为方式使得英国两党在坚持各自利益的同时总能通过妥协来解决矛盾;避免了因各自固执己见而导致政治僵局或者暴力冲突;也使得基本的民主原则能在没有成文宪法保护的情况下完全按照一系列惯例正常运转;真正实现了民主文化与民主制度的完美结合..英国的贵族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就已起源;随着社会的发展;贵族逐渐形成为社会的一个阶级;控制着上院和最高司法权;对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英国社会富于开放性、流动性、灵活性和竞争性;门阀之见和阶级偏见较小;具有很强的亲和趋向..在英国;“没有因袭的社会风尚去阻挠拥有土地的士绅经营工业或做买卖;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会阻止一个工匠的社会地位上升”..结果常常形成独特的社会景观:“贵族、绅士与商人、农夫杂处;商人与修理机械的工人共同饮酒;贵族的幼子进入贸易圈..”这种既以进入上流社会为目标;又追求平等与自由的精神;最终形成了绅士风度的政治态度..绅士风度的政治态度主要体现为政治上的谦恭有礼;也就是说;在政治上发生无法解决的冲突时;通常就表现为为保存双方的颜面;各自后退;以形成一种新的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行政权力转移于内阁) 1、形成:内阁cabinet(密室),原是国王召集的 咨询行政机构。光荣革命后摆脱王室,独立行 事,成为专对议会负责的行政机构。英王的国 家元首成为虚衔“统而不治”,改由责任内阁 行使行政权。(1721年第一任内阁首相华尔波尔)
2、职能:政府行政首脑是首相,由议会选出对 议会负责。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集体负责,并 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党制形成:首相与内阁从多数党中 选出。两党轮番执政,互相监督,互相促进。
3、“光荣革命”(1688年)
“光荣革命”前后国王的权力对比 1688年“光荣革命”中,国王是被议会 请来的,国王权力的来源已不再是神授而是议 会。国王从此变成服从议会的立宪君主。它标 志着长达半个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 也宣告了一种新的社会政治秩序的诞生。从此, 人类历史开始步入资本主义时代。就像中国古 代奴隶制与封建制的更替经过了500多年一样, 英国议会权力的确立也经历了几百年。
英国政体结构示意图
内阁 组 织 下院 选 举 选 民 君主 任 命 上院
在责任内阁制下,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形成。根据英 国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 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议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 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 员名单,送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即 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或首相负责 的“责任制政府”。 首相即政府首脑,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 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一)背景
斯图亚特王朝奉行“君权神授”,阻 碍资本主义的发展。(必要性)
(二)过程: 1、《大宪章》(1215年) 背景: 英王因强化王权与封建主发生矛盾。
内容: ①国王对臣民生杀大权被废除; ②纳税必须由纳税人派出代表参加立法。 意义: 它第一次明确了国王必须服从法律,王 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成为英国自由 民主的奠基石。它是全人类历史上第一 部宪法的雏形,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规 定的封建贵族权利(法律至上;有限王 权)已逐步演化成普遍的宪法权利,也 为《权利法案》的颁布奠定了基础。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英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来自于它们是一种制度精神的产物,这是一种喜欢用“制度”“协商”“议会”来解决不同阶级矛盾的国家传统。

简单看一下他们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处理所反映的政治传统。

虽然同样血腥暴力,但理性保守的内核一直存在,并不断自我进化。

1、1215年大宪章。

英国的崛起其实发生在工业革命前100年,工业革命只是助推器。

英国崛起的原因源于大宪章的制度精神,善于用制度解决问题。

13世纪初,为了应付与法国的战争,约翰王滥用职权,导致贵族出兵。

但与其他国家的推翻和建立不同,英国贵族只是要求国王签署限制王权、明确封建权力和义务的大宪章,然后成立议会,由牧师、骑士和公民代表参与。

在随后的数百年间,各种利益代表在议会的博弈平台上不断强化大宪章,最终使制度成为英国的国家精神和全民共识。

2、16世纪宗教改革。

英国的宗教改革是温和的、妥协的。

从教廷收回信仰自主权,剥夺教会财产,都是通过议会,妥协,找到最大公约数来实现的。

一方面,教义中采用了新教教义;另一方面,许多天主教风格被保留在仪式中,最明显的是威斯敏斯特教堂。

温和的宗教改革成功实现了英国的政治自治,带来了财富。

更重要的是,这让英国有了一个相对宽容的社会环境,吸引了很多欧洲大陆的人才。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很像二战中的美国。

3、1642年英国革命。

查理一世抛出绝对王权的想法,结果被克伦威尔的起义军抓了砍头。

但克伦威尔夺权后想获取比查理一世更大的王权,又被自己的革命军赶下台。

于是革命军迎来查理二世。

可以看出,英国革命的真实焦点,就是到底“王在法下,还是王在法上”,而不是以推翻统治为目标,所以英国革命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资产阶级革命。

4、1688年光荣革命。

英国革命几十年后,这时的英国国王又想试图加强王权,结果上层贵族这次请来荷兰人帮忙。

而且英国国王军队主帅临阵倒戈,这次英国不流血就完成了革命。

革命的结果是,贵族与国王签订了著名的《权力法案》,并以此形成一系列的法律文件,进一步明确国王的有限权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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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政治制度英国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它居民来自早期欧洲大陆的迁徙。

在历史的长河中,英伦三岛大部分时间是荒芜的。

公元43年,罗马帝国将英格兰便成它的一个行省,也是发现那里有大片土地,而且也有人居住。

罗欧亚大陆是联通的,4世纪的欧洲,被一股外来势力所纠结。

他们就是被中国赶出去的匈奴,罗马帝国再衰退,匈奴人的入侵加剧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地处德国和丹麦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向西飘洋渡海。

他们成为英格兰的主宰,英格兰的名称就源于这里。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入侵,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这个“征服者威廉”,建立起的强大王权对稳固封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与中国不同,古代欧洲封建国王的继承制度,是按照亲属关系亲密程度排序的,国王也受制于宗教。

13世纪,国王约翰从即位一开始就不被人们看好,人们疑心他是将侄子暗杀后,才得到王位继承权。

面对质疑,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导致教庭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国王最后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针对法国占领了英国在诺曼底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

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

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

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

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1215年6月15日,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签署《大宪章》。

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

当今世界民主制度,多少带有探险者的印迹。

作为早期开拓者的后代,不免留有他们的思想痕迹,带有功利性、现实性。

因为物质成果受人尊敬,这一思想已经领导全球200多年。

美国也是英国的延续。

《大宪章》全文共63条。

有许多内容是保障封建贵族的权益。

《大宪章》对骑士及自由农民的利益也有一些保障。

《大宪章》对后世影响深远,2015年,是签署800周年,全世界进行了广泛的纪念。

然而,被挟持情况下签署的《大宪章》随后被约翰反悔,于是贵族及他们的同盟斗争更为猛烈。

因为它们是欧洲专制最薄弱的地方。

1258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男爵武装闯宫,迫使亨利同意召开会议签订限制王权的“牛津条例”。

根据牛津条例,国家权力由贵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员会掌握。

1265年,召开了第一次议会,英国议会产生了。

14世纪上半叶,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又称贵族院,下院又称平民院。

议会有决定征税、颁布法律等权利。

当然议会的上、下院是斗争妥协的结果:议会上院多由王室后裔、法律贵族、世袭贵族等人担任,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主要行使司法职能,虽然后期一再要求削减甚至废除上院。

但到目前为止,还是保留下来。

讨论财政权、延搁否决权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下院通过的决策起着延缓、补充、完善的作用;下院的权利较大,主要行使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英国政治上的君主、贵族〔上院〕、民主〔下院〕三股势力初现雏形。

政治因素就是人的因素。

和当时的中国不同,这批流离失所的人饱经沧桑,他们之所以远离家乡,或许就是要追求个人的自由。

当时中国南部的宋朝,在儒家经典的影响下,人民也是安居乐业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被日耳曼人统治,但昙花一现,随即分裂。

欧洲大陆一分为三:为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

盎格鲁、撒克逊进入了不列颠。

这些封建领主不但进行侵伐、吞并,虽然有时因政治需要又相互通婚。

英国在王位继承上,规定如果没有直系继承人,那么就在上一代直系继承人中选择,包括女性。

宫廷总管出身的斯图亚特家族,通过与苏格兰公主的结婚,继承了苏格兰的王位。

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也同样因为通婚即位英国国王,成为詹姆士一世。

詹姆士一世统治着英伦三岛中的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这就是斯图亚特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时,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有较大发展,出现了新兴资产阶级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从事经济活动的新贵族。

他们在经济上不断强大,在议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里的自由氛围太浓,完全有别于欧洲大陆。

看到欧洲大陆的君主生活,詹姆士一世和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必然要厉行专制。

于是他们宣扬“君权神授”,规定皇帝:“除上帝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

加强君主专政,必然干预正常的生产经营。

查理一世上台后,面对法国和西班牙双线作战。

战争是需要钱的,然而税收征收权以把持在议会手中,矛盾愈发加剧。

因为掌握财权,议会手中的权力应该大一些。

但查理一世并没有完全妥协,他甚至典当妻女的嫁妆来应付战争,他一意孤行,多次解散议会。

议会和君主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不要忘记了欧洲另一个重要势力——宗教。

15世纪,欧洲宗教已经改革,分为改革派的新教和保守势力的天主教,英国新兴贵族奉新教为国教。

斯图亚特王朝的几个统治者却信仰天主教,包括他的的家族也是信仰天主教。

1633年查理,查理任命高教徒威廉·劳德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教主〕,并向苏格兰教会强加伦敦草就的祈祷书,以便把两个王国的宗教活动统一起来。

苏格兰没有买账,内战爆发了。

查理一世亲手组织的军队,最终被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打败。

“成者王,败者寇”一样适应西欧,因为国王发动对人民的战争,查理一世必须接受审判。

1849年,查理一世没有以辩护来求生,为了尊严,在被送上断头台时他冷静的说:死亡对我并不可怕,感谢上苍,我已准备好了。

他还要求穿两件衬衣,以免冷得发抖使人们认为他是在害怕。

查理一世是一个有性格的人。

1649年后,英国曾实行了短暂的共和制。

1653年,那个克伦威尔通过事先预谋,宣布自己为“护国公”,最终将议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到4年的共和制崩溃。

同样的道理,克伦威尔与贵族、军队的矛盾日渐激烈,他死后儿子继任“护国公”时,社会已一片混乱,国会赶走了狼,却受制于虎。

善良的人们有开始思念君主制度,1660年,查理一世流亡在法国的儿子被加冕为查理二世。

荣耀革命查理二世复辟后,竭力加强王权,并对过去的“弑君犯”进行惩办。

他的弟弟詹姆士二世即位后,继续高压事态,一方面推行天主教,推行“赦免宣言”,将天主教徒引入军政。

另一方面积极组建强大军队加强王权。

这一举动将议会中国教徒为主的托利派和以新教左翼为主的辉格派推向了联合。

除了教派问题外,他们对当年受制于“新模范军”可能心有余悸。

他们认为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无权继承王位,而与伦敦主教的矛盾又让詹姆士二世步履维艰。

矛盾尚未爆发,詹姆士二世的儿子出生,加速了他的退位。

詹姆士没有儿子,按照王室继承规则,国王应该由他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继承,那些议员对此还抱有一丝希望。

而此时,人们已经等不急了,玛丽的丈夫荷兰执政威廉,也等不急了。

两方势力一拍即合,威廉带了一万多人的军队登陆英格兰,得到数万人的迎接和拥护。

詹姆士二世刚刚召集的三万精兵处处遭到他自己国民的媾难,最终不战而逃。

1688年,英国议会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荷兰执政威廉共同承袭英国王位。

精明的贵族和资本家知道,一个女人和毫无根基的外国人,是他们君主立宪制度王位的最正确人选。

英国资产阶级近3个世纪的斗争,时间长、路程险、不彻底。

宗教信仰经常都成为导火索,詹姆士、查理们为什么总是一意孤行?应该不是宗教这么简单,这是利益群体的斗争,更是社会制度的斗争。

最后的事实证明,民主代替了封建。

政治由经济来决定的,新航线开辟后,英国加入了早期殖民扩张的行列,使新兴的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增强。

1640年至168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使资产阶级掌握了大权,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一方面以手工业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日益繁荣,为殖民活动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既得利益者大力发展海军力量,为夺取殖民地提供了武力保障。

18世纪,英国成为影响世界的“日不落帝国”。

荣耀革命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制度的变迁可以用非革命的手段来完成,以后英国历史上不再出现重大的暴力冲突。

它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学到:过快过急的变革难以稳固,真正的变革可以在保留旧有的形式下加以进行。

但也有人称这是“保守主义政治”。

权利法案早在玛丽、威廉到英国时,双方已就限制王权的一系列措施达成协议,这对玛丽和威廉夫妇来说也是求之不得中的无可奈何。

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人们可以看到“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①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国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②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

它的意义在于:。

2.确立了议会的权力。

3.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

4.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它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了道路,英国迅速崛起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强国。

如上所述,英国议会权力非常大。

议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所谓的代议制。

代议制相对古希腊城邦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通俗说就是“人民代表为人民”,现在大多数国家议会,包括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的都是“代议制”。

在代议制下,资产阶级通过议会对国家实行集体统治吗,以防止专制专制。

我们知道,英国议会分为上下二院,这里的代议制主要是在下院,而权利法案涉及议会地位、权利的提高也是指下院,而英国议会的权力一直不断从上院向下院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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