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合作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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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互助合作协会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 ____________________ 镇

____________________ 村互助合作协会。

第二条互助会由常年居住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____________________ 镇

____________________ 村的村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该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互助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助帮组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和福利。

第四条互助会业务主管部门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互助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互助会的住所设置于 ____________________ 县____________________ 镇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互助会业务范围:

(一)互助会会员入会和退会;

(二)负责资金发放、回收和争议仲裁等管理工作;

(三)承担互助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季度进行公示;

(五)按月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情况,财务、监督报表等;

(六)互助会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负责反映给主管部门;

(七)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指导。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互助会会员为代表家庭的个人会员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常年居住在本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创收活动的村民,鼓励

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如会。

(二)年龄18 岁以上(每户限一人)。

(三)接受互助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互助会并缴纳互助金。

(四)入会互助金不少于500 元。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附复印件),填写“入会申请表”和本人签名或按手印;(二)互助会筹备组或理事会确认和同意,筹备组长或理事长在申请表上签名;

(三)村民缴纳入会互助金,筹备组互助会开出收据。

(四)筹备组或理事会填写会员证,并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互助会的选举权,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有申请互助资金借款的权利。

(三)有权享受互助会提供的支持性服务。

(四)有退出互助会的权利,但必须还清所有借款。

(五)入会 1 年后可自愿退会、退互助金(贫困户的配股不能做为本金退还),其退会申请被批准后,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入会。

第九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互助会章程。

(二)缴纳互助金。

(三)按时如数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四)互助资金以小组互助五户联保的方式使用,成员在充分了解互助会借款规定以及互助小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由 5 名成员组成一个负有连带责任的互助小组,选出小组长,并签订联保协议。

(五)互助小组任一成员不能偿还借款时,小组的其他成员有义务代为偿还,代为偿还后,有权向其追讨债务。

(六)互助小组任一成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其它成员不能获得借款。

(七)小组成员减到 2 人时,如果没有新的成员加入,在小组成员还清借款后,小组连带责任解

除,小组解散。

(八)互助小组任一成员未能偿还借款,其他成员不能退互助金。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扶贫办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财政局是互助资金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县级指导部门和外部监测机构,负责对互助资金进行专门检查和监测。第十一条互助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互助资金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决定互助会的解散。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五)审议批准互助会的财务预决算。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决议生效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

(二)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人员同意。

第十三条成员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有理事会或由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财政、扶贫办也可提出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的建议。第十四条理事会作为村互助会的管理机构,由理事长、监事、会计和出纳 4 人组成,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闭会期间领导互助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管理机构人员每两年一选,但有特殊需要或2/3 会员提议时,也可随时增选或替换。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和不定期的动议机制,研究和处理重大事项。

(三)分工负责资金的发放、回收、使用情况监督和争议仲裁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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