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添举措 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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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通知

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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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通知
各村、居委会及驻镇单位:
现将区政府《关于依法加强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把开展社会抚养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争取书记村长及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合理安排专项工作成员,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力度。

各村、居委会及驻镇单位在人口集中地制作成刷新1—2条永久性标语或宣传牌,更新宣传栏内容,出一期以此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各村充分运用人口学校及老年协会作为宣传载体,集中村民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依法征收氛围。

三、认真做好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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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五举措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

镇“五举措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

镇“五举措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青山桥镇“五举措”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近年来,青山桥镇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年均增长20%以上,累计征收到位170余万元,维护了方案生育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推动了方案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开展。

一、领导重视。

随着国家方案生育“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的公布实施,局部违法生育对象错误地认为现在干部不能用强行的方法了,因此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甚至采取消极抵触的态度拒缴社会抚养费,这给我们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并直接影响了全区方案生育事业的健康开展。

为此,我镇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屡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我镇多年来计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深入分析计生工作形势,立足实际,认真查找原因和缺乏,并就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行战略性调整:以全面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制止违反方案生育行为。

二、大力协调。

为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今年初,改革以往征收模式,将收缴任务下放到管区,并与管区绩效工资挂钩,大大提高了管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计育办每月底召开例会,及时加强与各村计育专干沟通协调,通报收缴进度,为调查取证把好关。

三、成立机构。

一是强化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计生、司法、公安、法庭、管区等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从各部门专门抽调精兵强将,定期开展培训,保证人人熟知“立案、调查取证、家庭收入的评估测算、下达决定书”整套法律程序和相应的业务知识,组建起了一只强有力的社会抚养费专业征收队伍。

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全镇仅是11月1—10日已征收到社会抚养费22万元,县法院目前已受理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的案件4宗。

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及适用范围
社会抚养费政策的意义
政策调整和完善
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人口与经济 、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根据社会发展和人口形势,不断完善 社会抚养费政策,以更好地适应社会 发展的需要。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 民,以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 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责任与义务说明
征收主体的法律责任
0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征收的合
法性和公正性。
当事人的义务
02
当事人应当配合征收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按时缴
纳社会抚养费。
监督与救济途径
03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3
征管流程设计与优化建议
流程梳理与现状分析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应加 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 息泄露和滥用。
定期沟通会议制度安排
定期召开沟通会议
各部门应定期召开沟通会议,就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进行交流和讨 论,及时解决问题。
确定会议时间和议程
沟通会议的时间和议程应提前确定,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
每次沟通会议应做好记录和纪要,及时整理和归档,为后续工作提供 参考。
实施步骤
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各个环节进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 并进行整改。
问题整改和持续改进计划制定
问题整改
针对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持续改进计划
根据问题整改情况,制定持续改进计划,不断完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提高征管效率和服务质 量。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8•【字号】菏政发[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菏政发〔200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有效制约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各县区人口计生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违法生育案件调查、送达征收决定书和催缴社会抚养费;行政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做好配合工作。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年初要将县区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上报市人民政府,核定各县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并向社会发布。

对高收入违法生育人员依法按照当事人实际收入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

(二)县区人口计生局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上限,确定征收数额。

对于违法生育人员缴纳社会抚养费达不到《条例》规定标准的,欠缴部分应继续征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减征、免征。

(三)各县区人口计生局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统一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送达。

违法生育当事人要在征收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县区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指定的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据。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应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区人口计生局提出分期缴纳书面申请;县区人口计生局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

如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管

如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管

及 时足 额 上 缴 国库 , 离 财 政 管 理 , 收 坐支 。 脱 坐 6 部 分 乡 ( 、 道 ) 社 会 抚 养 费 台 账 登 记 不 及 . 镇 街 的
时、 完整。 不
的 作 用 放 在 突 出位 置 。要 成 立 由组 织 、 检 、 察 、 纪 监 公 安 、 院 、 传 、 生 等 部 门参 加 的 征 收 领 导 小 组 , 切 法 宣 计 密
费 现象 。
1加 大 对 法 律 法 规 的宣 传 力 度 , 在 电 视 台 开 设 社 . 并 会 抚 养 费 征 收 宣 传 栏 目 ,尤 其 是 公 开 曝 光 情 节 恶 劣 的 违 法 生 育 行 为 , 大 反 面典 型 的 宣 传 报 道 力 度 , 有 能 加 对 力 但 拒 不 交 纳者 , 现 一 例 , 光 一 例 , 大 社 会 影 响 。 发 曝 扩 2 加 强 领 导 , 实 责 任 , 合 治 理 。众 所 周 知 , 会 . 落 综 社
二、 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 。 要有 : 造 主
县 ( 、 ) 生 部 门要 严 把 票 据 领 购 关 和 缴 销 关 , 票 市 区 计 凭 据领购本进行领 销并详细登记 , 以确 保 内容 更 加 具 体 、 完 整 , 据合 规 , 严 肃 查 处 用 自条 收社 会 抚 养 费 的行 票 并 为 , 票 据 使 用 上 堵 塞 漏 洞 , 保 社 会 抚 养 费 资 件 快 立 、 查 、 办 , 成 齐 抓 共 对 快 快 形
管 , 合 治理 的新 局 面 。 综
3加 强 票 据 管 理 。 收 部 门要 在 征 收 前 向财 政 领 取 . 征 省财政 部 门统一 制发 的票据 或社会 抚养 费专用 收据 。
7 部 分 乡 ( ) 收 的 社 会 抚 养 费 已 纳 入 财 政 专 户 . 镇 征 管 理 或 存 入财 政 部 门指 定 的 银 行账 户 , 未 按 规 定 全 额 但 及 时上 缴 国库 纳入 财 政 预 算 管理 。 8历 年 已拨 付 各 乡 ( ) 但 未 及 时 冲 销 的 社 会 抚 养 . 镇 , 费, 在县 ( 、 ) 生 部 门“ 付 款 ” 细账 上 单方 挂 账 。 市 区 计 暂 明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____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一、前言社会抚养费是指由国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病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福利保障的费用。

为了保障特殊群体的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我国将在____年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一系列改革与调整,确保其公平、合理、高效的运行。

二、征收对象____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为所有拥有经济收入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

1. 个人征收对象:所有劳动收入超过一定额度(暂定为每年10万元)的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农民等。

2. 企事业单位征收对象: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三、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将依据征收对象的经济能力和应负的抚养责任来确定。

1. 个人征收标准:个人的征收标准将根据年收入金额和家庭成员人数来确定。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年收入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5%缴纳社会抚养费。

- 年收入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10%缴纳社会抚养费。

- 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个人,需要按照所得额的15%缴纳社会抚养费。

2. 企事业单位征收标准:企事业单位的征收标准将根据企业税收和雇佣人数来确定。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企业税收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1%缴纳社会抚养费。

- 企业税收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2%缴纳社会抚养费。

- 企业税收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需要按照税收额的3%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征收范围和用途1. 征收范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社会抚养费相关的特殊群体,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病残军人等。

2. 使用用途:社会抚养费的使用用途将主要用于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医疗费用、儿童教育、老年人养老金等方面,确保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征收程序和监管机制1. 征收程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将由税务部门负责实施。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社会抚养费是指为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权益而征收的费用。

2024年,我国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发展。

二、工作目标:1. 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公平与合理性;2. 提高社会抚养费收入使用的透明度与效益;3. 加强对征收对象的准确度核查。

三、工作措施:(一)优化征管机制1. 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法规制度,明确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等;2. 加强相关征税制度和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知晓率和合规性意识;3. 加强税务部门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的协作,提升征收效率。

(二)强化税务管理力量1. 加大税务部门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2. 组织开展抽查和核实工作,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的执行力和准确性;3. 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征管效率。

(三)加强数据管理与分析1. 建立健全抚养费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全面录入、存储和分析;2. 加强数据的监管与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手段,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数据进行分析与挖掘,提升征收效率。

(四)加强社会监督与公开透明1. 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此工作的关注程度和参与度;2. 建立定期向社会公示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制度,增加征收结果的可查性和可信度;3. 鼓励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加强与公益组织、媒体等的合作,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五)加强征管工作评估1. 建立完善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评估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考核机制,评估各地征管工作情况;2. 对征管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究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3. 加强对征管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并推广到其他地区。

四、工作保障:1.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2.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 加强信息技术支持,提升征管工作的自动化水平;4.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征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方案

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方案

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方案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遏制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57号令)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特制定王村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依照法律、法规,实行政府牵头、有关部门、村庄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清理整治以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重点的生育环境和生育秩序,切实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保持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有效地控制违法生育,全面提升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重要意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镇育龄群众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生育。

但是近几年来极个别育龄群众违法生育现象有所发生,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负面作用,育龄群众避孕节育措施正确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不同程度地影响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处理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9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集中整治活动。

三、目标任务(一)社会抚养费征收1、征收的原则及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严格依法征收的原则。

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收办法(一)主体资格区人口计生局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唯一主体,由其委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的书面决定。

(二)适用法规1、对2002年10月1日以前违法生育的对象,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施行的《XX省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

2、对2002年10月1日以后违法生育的对象,依照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征收对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的违法生育对象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对象;单位所在地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财政供养人员;本区以外的流入人员。

夫妻一方属区外户籍的,作出征收《决定书》前须与另一方- 2 -所属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书面协商或书面告知。

夫妻双方均属区外流入人员的,须经区人口计生局与当事人户籍地的区级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方可作出征收《决定书》。

对户籍在区内,跨乡(镇)、街道流动的违法生育对象,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乡(镇)、街道要及时通报情况,密切配合,由户籍地乡(镇)、街道作出征收《决定书》。

(四)征收项目1、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

分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滞纳金: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

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征收方式1、征收社会抚养费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方式:(1)由当事人直接到乡(镇)、街道计生办缴纳。

社会抚养费征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社会抚养费征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社会抚养费征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崇义县人口计生委社会抚养费征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近年来,崇义县紧紧围绕社会抚养费标准征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努力转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被动局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初步摸索出了一条符合我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新途径。

截止5月底,全县共征收社会抚养费万元,当年征收率%,历年征收率%,全部到达了进度要求。

主要做法是:一、强化领导,健全队伍,保障征收工作〔一〕组织保障。

按照《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的要求,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检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队伍保障。

由县政府牵头,正式挂牌成立了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组建了一支由县人民法院法警和县人口计生委干部共10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队伍,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通讯工具和执法车辆,统一调度和办公,专门从事社会抚养费的上门征收和案卷的整理、送达、执行工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同时成立稽查大队,强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监督,为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提供纪律保障。

〔三〕制度保障。

借鉴兴国等先进县市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崇义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方法》、《崇义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严肃执法,求真务实,标准征收工作〔一〕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职责。

根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规定,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权限收归县人口计生委,根据工作需要,可授权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征收社会抚养费,否那么,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

出现越权征收、违规征收的,一经发现视违纪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法程序,标准征收行为。

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征管政策。

细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加强征管程序规范化,提高征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征管工作合法合规。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避免人为差错,确保征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征管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征管工作的严格执行。

五、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合作协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作,共同推动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以上工作方案将于XX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负责地落实执行,确保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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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

2024年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____年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与教育问题,由非抚养方支付给抚养方的一种经济补偿,具有保障子女权益的重要作用。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和单亲家庭的增多,社会抚养费的征管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为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公平性、透明性和高效性,有必要制定一份全面有效的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确保抚养费的收取、管理、使用和监督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原则:(1) 公平原则:社会抚养费应根据抚养方和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确定,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

(2) 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

(3) 便利原则: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父母提供便利,提高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透明原则:公开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使用情况和监督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征管机构与人员1. 征管机构:设立专门的社会抚养费征管机构,由社会抚养费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2. 征管人员:社会抚养费征管机构应配备经验丰富、道德高尚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

四、征管程序与规定1. 抚养费意见书:当有离婚的情况发生时,非抚养方须向社会抚养费征管机构提交一份抚养费意见书,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征税依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非抚养方的个人所得税为基础,按照非抚养方的收入、财产和生活水平来确定社会抚养费的金额。

3. 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根据贫富差距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并定期评估和修订。

4. 缴纳方式:社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按月缴纳,缴费方式由非抚养方选择。

5. 监督与核查:社会抚养费征管机构应定期对征收情况进行核查,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1. 征收系统: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系统,实现对社会抚养费征税情况的实时监测和统计分析,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0•【字号】莆政综[2008]38号•【施行日期】200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通知(莆政综〔2008〕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明确征收主体。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征收,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

受委托征收的乡镇(街道)不得再委托村(居、社区)征收。

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的,要以书面形式委托。

征收程序中的政策外生育调查取证、作出征收决定前告知当事人申辩权的通知、结案等工作,可以一并委托乡镇(街道)代办审查、签注,但立案、征收决定书只能由县(区、管委会)人口计生局审批、盖章。

(二)严格征收程序。

1、立案程序。

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重视挖掘案源,及时立案查处,涉及从重从轻征收的情节,从案源着手理清。

发现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的,立案时要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并及时发函流出地查询、协商征收事宜。

发生征收争议,跨县(区、管委会)的要报请市人口计生委裁决,跨地市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逐级报请省人口计生委裁决或协调解决。

禁止对流动人口双重征收或倚轻倚重征收。

2、取证程序。

教育、公安、民政、医院、卫生防疫、计生服务站(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政策外生育的调查取证,从学籍、户籍、婚姻、收养、接生、防疫、计生查环查孕、节育手术登记和当事人及其亲戚朋友的陈述等入手,及时出具政策外生育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要如实出具政策外生育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证明。

2024年关于抚养费改革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关于抚养费改革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关于抚养费改革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状况的变化,目前我国的抚养费制度已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由于抚养费标准过低,导致一些离婚后的单亲家庭难以维持子女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由于抚养费执行难,导致一些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人拖欠不支付。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利益和维护家庭的稳定,有必要对抚养费制度进行改革。

二、改革目标1.提高抚养费标准,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2.加强抚养费的执行力度,确保支付方及时足额地支付抚养费。

3.公正合理地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避免双方矛盾和争议。

4.加强对抚养费政策的宣传与普及,提高社会对抚养费问题的关注度。

三、改革措施1.提高抚养费标准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适时提高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标准应该根据孩子的年龄和生活水平来确定,确保满足子女的正常生活需求。

2.建立抚养费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科技手段建立抚养费信息共享平台,将支付方和接收方的信息进行登记和共享,提高抚养费的执行效率和监管力度。

同时,在该平台上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对于拖欠抚养费的人进行记录和惩罚。

3.加强抚养费的执行力度建立专门负责抚养费执行的机构或部门,加强对抚养费支付方的监督和追踪。

对于拖欠抚养费的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财产等,确保抚养费的及时足额支付。

4.公正合理地确定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标准在确定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

可以采取月付、年付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并根据双方的收入状况和监护时间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标准。

5.加强对抚养费政策的宣传与普及通过媒体、公益组织等渠道加强对抚养费政策的宣传与普及,提高社会对抚养费问题的关注度。

同时,加大对离婚家庭的法律援助力度,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四、改革效果评估1.通过提高抚养费标准,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子女的生活质量。

2.通过加强抚养费的执行力度,减少拖欠抚养费的现象,确保孩子的正常成长。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4•【字号】中府[2006]44号•【施行日期】2006.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44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干预、法院强制执行、计生利益导向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性发展,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一、加强领导。

由市人口计生、财政、公安、工商、法制等部门组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和责任。

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区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把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各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二、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各人口计生兼职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措施,敦促拒不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通过各媒体宣传有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法规,使广大育龄夫妇充分认识到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对象应尽的法定义务。

对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甚至态度恶劣的违法生育人员,在市、镇两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公告其名单,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四、依法征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

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有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但经多次催交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聘请法律顾问,提高执法水平。

各镇区计生办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法律方面的指导,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规范执法文书等工作,把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资料审查关。

大冶市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大冶市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大冶市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为了进一步理顺生育秩序、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近年来,大冶市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多措并举,全力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抓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近年来大冶市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三决定十法规”的宣传。

利用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通过广播电视、开设专栏、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牌、横幅、标语,从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广泛宣传。

全市累计出动宣传车300余次、制作宣传牌2000余块、横幅标语800余条,发放宣传品20万份,印发《大冶市阳光计生行动指南》10万册,制作计生“三项公开”宣传栏413个,张贴《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告》5000份,乡镇电视差转台播放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题片500天次,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深入千家万户,初步形成了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浓厚氛围。

二、抓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近年来,我市多次举办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培训班,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作为法制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市、乡、村计划生育干部600余人参加了不同的培训。

同时,结合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制》,市政府与各乡镇(场)、街办人民政府签订《计生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出现严重恶性案件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市、乡两级计生干部有98人获得《行政执法证》资格,持证率达95%以上。

三、抓机构,增强执法队伍力量。

一是于2009年成立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大队增加事业编制15名,其中,公开招录大学本科生6名。

二是市人民法院成立非诉执行三庭,专门从事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2010年,市委常委会研究为法院执行三庭增加8名编制,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考。

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方案

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方案

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方案一、背景分析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我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老龄化问题逐渐凸显,而年轻一代的生活压力也在不断增大。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们提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方案。

这个方案旨在通过合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激励家庭生育,缓解人口压力,同时保障社会公平。

二、方案目标1.提高生育率,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

2.保障社会公平,减轻家庭负担。

3.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方案内容1.征收标准(1)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社会抚养费。

(2)对于生育一胎的家庭,征收比例为家庭年收入的5%。

(3)对于生育二胎的家庭,征收比例为家庭年收入的10%。

2.奖励措施①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

②免费提供孕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等服务。

③子女教育补贴:每月500元,直至子女18周岁。

①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0元。

②免费提供孕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等服务。

③子女教育补贴:每月1000元,直至子女18周岁。

④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就业。

①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0元。

②免费提供孕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等服务。

③子女教育补贴:每月1500元,直至子女18周岁。

④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就业。

⑤享受国家住房优惠政策。

3.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2)征收管理阶段: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监督工作。

(3)奖励发放阶段:根据生育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奖励。

四、方案优势1.合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既能减轻家庭负担,又能保障社会公平。

2.丰富的奖励措施,激发家庭生育意愿,提高生育率。

3.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就业,为家庭提供更多便利。

4.实施步骤清晰,便于操作和监督。

五、风险预警1.防止部分家庭为了获取奖励,恶意生育。

2.防止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

3.防止奖励政策过度依赖,导致生育率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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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增添新举措
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手段调节和遏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一种有效手段,是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在限制人口增长方面则起着极其重要的杠杆调节作用,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意义重大。

受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成了我县计生工作“第一难”,今年,我县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计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县委县政府对征收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

6月7日,由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由各乡镇主要领导和法院、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动员协调会,会上各乡镇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作了发言,各部门均表示全力配合支持征收工作。

6月16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的通知》,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规范了征收主体和标准,明确了征收目标和任务,增添了征收措施和办法,强化了部门协调和管理。

8月1日,县人民法院制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以副院长为组长的“社会抚养费案件集中审查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为计划生育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我县克服社会抚养费征收调查取证
难、行政执法难、强制执行难、征收不到位等问题,力争到12月底,征收任务在去年的基础上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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