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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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非煤矿山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非煤矿山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一、总则
1.1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1.2 本计划适用于本矿山企业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二、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的提取
2.1 非煤矿山安全费用按照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6%提取。

2.2 新建矿山,在建设期间安全费用预留总投资的1.6%。

三、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3.1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采购、更新和维修。

3.2 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3.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3.4 安全生产宣传。

3.5 安全生产检查、监测、评价。

3.6 应急救援。

3.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4.1 建立非煤矿山安全费用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4.2 加强安全费用使用的审核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4.3 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4 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附则
5.1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计划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行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旨在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的使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顺序和有效性。

二、费用范围本制度所提及的费用主要包括:安全设施设备和建筑设施修建、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保险、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费用。

三、费用的安排与管理1. 安全设施设备和建筑设施修建费用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要求及行业标准,非煤矿山企业需要建设和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

企业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全设施设备和建筑设施的修建,并在每年的预算中进行安排费用。

2. 安全培训费用考虑到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的重要性,企业需为员工安排不同类型的安全培训。

其中包括新员工的安全入职教育、日常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企业需根据需要制定年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费用。

3. 安全检查费用企业需定期完成的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外部检查。

企业应根据情况组织安全检查,并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费用。

4. 安全生产保险费用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身体安全。

企业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每年预算中安排相关费用。

5. 事故应急救援费用作为非煤矿山企业,本身的生产环境和设备条件具有一定的危险因素,需要在发生事故时具有应对和应急救援能力。

企业需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购买应急救援设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等。

企业需每年安排应急救援方面的费用。

四、费用执行机制1. 费用管理责任人制度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实施费用管控,确保费用合理使用。

2. 预算管理制度企业每年应根据情况制定年度费用预算计划,具体划分各项费用,确保费用的合理利用。

3. 费用核销制度企业为减少非正常的费用开支,应实行费用核销制度。

对于超预算、超标准或未按预算计划使用的费用,需要进行分析和核销。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最新版3篇】目录(篇1)1.引言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3.安全生产费用的定义和用途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方式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原则6.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检查7.结论和建议正文(篇1)一、引言随着我国非煤矿山行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定义、提取和使用等方面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非煤矿山行业是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由于其开采过程中的危险性,每年都会发生许多矿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降低事故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定义和用途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保障安全生产而提取的专项资金。

其用途主要包括:企业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培训、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采购等。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方式1.提取标准:根据企业的规模和产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

2.提取方式:企业应按月或按年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将其纳入企业成本。

目录(篇2)一、提取1.提取标准: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的规模和生产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提取时间:每年年初,企业应按照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提取方式: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确保提取金额准确、及时。

二、使用1.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和维护、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

2.使用决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经过企业领导层审批,确保使用合理、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应急厅函2019 年428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应急厅函2019 年428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应急厅函2019 年428号)(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和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费用定义及管理原则】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行业属性内涵】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是指依据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设置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专用轨道线路,以列车或单车形式运送相当规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物资运输。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第一条非煤矿山开采是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回采、闭库等有关活动。

第二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矿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标准如下:(一)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5元;(二)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三)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3元,地下矿山每吨8元;(四)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2元。

上款所称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按地质勘查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2%,在项目或工程实施期内逐月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第三条尾矿库运行按当月入库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4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5元。

尾矿库回采按当月回采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第四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防冒顶片帮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设施设备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机械化、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智能化、机器人等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九)尾矿库闭库、销库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十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二)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篇1】一、安全费用的管理:1、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

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2、生技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

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部入帐前,需由生技部审核。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二、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等等(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1、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价、设备检测等生产性安全投入资金,由生技部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签字审核后到财务部入帐,临时性生产安全投入由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生技部核实审批,再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签字后入帐。

2、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生产部门提按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审批后转营销部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生技部审核签字后,转财务处入帐。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原创版5篇】篇1 目录1.背景和目的2.管理制度概述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5.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6.修订与完善篇1正文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愈发引人关注。

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我国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二、管理制度概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等企业。

根据该办法,企业应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真实、有效使用。

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具体提取比例由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 2%。

企业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费用,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

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专项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2.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修;3.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4.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项。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真实、有效使用。

五、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监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真实、有效使用。

六、修订与完善为适应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我国将不断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背景和意义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管理办法
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管理制度
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意义
正文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
生产的重要手段。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需要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其次,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最后,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其次,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效果;最后,企业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1页共1页。

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年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矿山人员和生产设施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费用的界定
1.安全培训费用:包括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以及定期对现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

2.安全设备费用:包括矿山安全设备的购置、检修、更换、更新等费用。

3.事故处理费用:包括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进行处理、事故赔偿等费用。

4.安全检查费用:包括对矿山各项安全设施、工作场所、机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的费用。

三、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安全培训费用:主要用于矿山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安全设备费用:主要用于购置、检修、更换、更新矿山的安全设备。

3.事故处理费用:主要用于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和赔偿。

4.安全检查费用:主要用于对矿山各项安全设施、工作场所、机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四、费用管理
1.费用的申请:矿山每年度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提出对应的申请,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费用的使用: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预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3.费用的报销:矿山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经过相关财务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报销。

4.费用的监督: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违规责任
1.如有矿山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安全员等人员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对安全生产管理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届时重新发布。

非煤矿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费用提取1. 提取标准: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提取标准,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

具体提取标准如下:(1)金属矿山: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5元;(2)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3)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每吨3元,地下矿山每吨8元;(4)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2元。

2. 提取时间:非煤矿山企业应于每月末根据当月开采的原矿产量提取安全费用。

三、安全费用使用1. 安全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安全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文化建设等;(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应急救援演练等;(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赔偿等。

2. 安全费用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3)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安全费用管理1. 非煤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费用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安全费用使用规范、安全。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等环节的责任人和责任分工。

3.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装置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费管理责任(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

(二)各二级分公司、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的使用。

(三)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安全生产保障经费。

三、经费编制(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合理编制安全生产保障经费预算。

(二)安全生产保障经费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设备采购费用。

2. 安全培训和演练费用。

3. 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4. 安全宣传和教育费用。

5. 安全事故处理和善后费用。

四、经费使用(一)各二级分公司、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保障经费预算执行经费使用。

(二)各二级分公司、部门在使用经费前,必须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三)经费使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经费使用项目。

2. 经费使用金额和时间节点。

3. 经费使用理由和效果评估。

(四)各二级分公司、部门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使用计划执行,禁止挪用经费。

(五)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经费超支或未使用完的情况,必须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备并进行调整。

五、经费监督(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以随时查阅各二级分公司、部门的经费使用记录,对不合规的经费使用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三)各二级分公司、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如实记录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

六、经费评估(一)各二级分公司、部门应按照经费使用计划的要求,对经费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估。

(二)经费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经费使用的目标是否达到。

2. 经费使用的效果是否显著。

(三)各二级分公司、部门应将经费评估结果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查。

七、违规处理(一)对经费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二级分公司、部门进行整改。

非煤露天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非煤露天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202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矿区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通过对危险点的事先识别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通过必要的经费投入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年度安全指标的实现。

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非煤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露天矿山3元/吨,建设工程施工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矿山工程为3.5%。

二、安全生产费用用途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安排并投入相应数量的安全生产经费。

安全生产经费主要用途如下: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服等。

4、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标志及标识;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8、职业病防治以及各类保险;9、安全奖励:主要用于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三、费用来源由本公司财务直接支付。

四、安全经费数额(1)根据当年计划提取的费用及占用比例,作为安全投入的基本数额依据。

实际执行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随意挤占或挪用,不得减少。

(2)年内新开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经费不列入年度计划中。

五、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监督财务科将通过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的,将对主管人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对因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导致伤亡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和灾害发生的风险,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3.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安全生产管理费用范围1.安全设备费用:包括购置、更新、维修、保养、检测等费用。

2.安全培训费用:包括员工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岗位培训等费用。

3.安全督查费用:包括安全检查、巡视、监控等费用。

4.安全奖励费用:用于鼓励和激励安全生产行为的费用。

5.事故应急费用:用于应对事故和灾害发生时的紧急情况的费用。

6.安全宣传费用:用于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费用。

7.其他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确定和管理1.企业安全委员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费用预算计划,报企业领导层批准。

2.按照相关的费用范围,将费用进行分类、明细列示,并在费用预算计划中详细说明各项费用的用途和金额。

3.费用的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报销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制度。

在超出预算计划的情况下,需要事先经过合规审批。

4.每月对已使用的费用进行核对和结算,及时统计、汇总和报告,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四、费用核算和报销1.相关部门应按照费用预算计划和有关规定,对费用进行核算和报销。

2.费用报销申请应包括费用明细清单、相关凭证、费用使用说明等材料。

费用报销申请经过相应审核程序后,报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3.财务部门负责对费用核算和报销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费用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费用报销的收款方应为合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或凭证,严禁虚报、冒报费用。

五、费用监督和评估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监督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定期开展费用使用情况的抽查和检查。

2.费用监督机构应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费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使用,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原则1. 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2.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

3. 安全费用主要用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设施设备更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1. 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安全费用:(1)露天矿山,每吨矿石提取5元;(2)地下矿山,每吨矿石提取10元;(3)其他非煤矿山,每吨矿石提取8元。

2.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四、安全费用使用范围1. 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2. 安全生产条件改善;3. 安全教育培训;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5. 应急救援;6. 安全生产奖励;7.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支出。

五、安全费用管理1. 非煤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费用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安全费用使用的合规性。

2. 安全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并建立健全使用台账。

3. 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 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对安全费用的内部审计,确保安全费用使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 非煤矿山企业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七、法律责任1. 非煤矿山企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2. 非煤矿山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原创实用版4篇)篇1 目录1.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背景2.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3.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4.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篇1正文一、目的和背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管理规定(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提取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生产工艺和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使用程序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提出申请、审核批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估。

(3)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注重实效,确保投入资金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监督和检查(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4.评估和改进(1)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篇2 目录1.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背景2.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3.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4.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篇2正文一、目的和背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和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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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作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12号)以及《吉林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暂行办法》(吉安监管法政字〔2005〕224号)和吉林通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桦甸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职责
1、负责在财务方面对安全费用进行管理,设立安全费用专门账户,按月提取,并及时为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措施工程、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措施等提供资金。

2、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的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经理签字)进行审核,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账。

3、负责按有关规定提取xx矿业公司年度安全费用,并下达桦甸矿业公司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4、负责协助安环部做好安全费用的统计和上报以及上级部门对桦甸矿业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5、负责按矿业公司规定及时参加安措项目的招标、议标会议及安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制定xx矿业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责、安措项目审批及实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2、负责对矿业公司各单位、部室上报的年度安措项目及费用计划进行审查,确定项目及费用。

3、负责根据财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拟定桦甸矿业公司年度安措项目及安全费用计划,并提交矿业公司安委会研究、审查通过。

4、负责对计划外的安措项目及费用及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
并形成书面意见,严禁擅自决定计划外安措项目的的实施。

5、负责审批计划内(包括计划外)的安措工程项目及费用报告,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不予审批。

6、负责协调生产技术部及相关专业部室、单位,对即将实施的计划内(包括计划外)的安措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方案制定和费用概算工作。

7、负责对确定实施的安措工程项目委托生产技术部及相关专业部室、单位及时进行设计、并下发施工设计文件。

8、负责按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及时委托生产技术部按规定进行招标、议标工作。

9、负责正在施工的安措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协调设计单位及相关专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单位对正在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协调设计单位、相关专业部室、项目所在单位对已竣工的安措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严执行格验收程序和验收规定。

11、负责对即将实施、正在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安措工程项目的材料计划、预(决)算、结算发票进行审批,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不予审批。

12、负责对发生的安措工程项目及安全费用进行审核登记和备案,并定期汇总上报通钢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职责
1、负责在安全环保部的协调下,及时参与安措工程项目现场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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