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期间具体的工作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1.协商调解:对于补偿协议的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裁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裁决。
3.司法途径: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特别规定
1.特殊困难群体:对于征收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应给予适当照顾和帮助。
2.紧急情况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的安置房,供被征收人选择。
3.搬迁补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
4.临时安置补助: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公示: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被征收人监督。
5.签订补偿协议: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实施搬迁:被征收人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搬迁。
7.补偿款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
七、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征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调解:如协商无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3.诉讼:如调解无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助补贴: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具体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房屋评估程序
1.评估机构选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评估过程:评估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评估过程的透明公正。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办内部工作制度
房屋征收办内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征收办内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房屋征收办内部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房屋征收办内部工作制度适用于房屋征收办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房屋征收办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内设综合部、征收部、补偿部、法制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主任负责房屋征收办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第六条综合部负责房屋征收办的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征收部负责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征收公告的发布、征收范围的确定、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等。
第八条补偿部负责征收补偿款的计算、发放以及补偿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法制部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处理征收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等。
三、工作程序与流程第十条房屋征收办在启动征收项目前,应当进行征收可行性研究,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一条房屋征收办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0日。
第十二条房屋征收办应当在征收公告发布后,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第十三条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办法等内容,并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房屋征收办应当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最终方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办在取得征收决定后,应当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办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
第十七条房屋征收办应当将被征收人的房屋拆除,并妥善处理拆除后的废弃物。
四、工作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房屋征收办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九条房屋征收办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20145-4修改))
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以下简称房屋征收)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编制与备案阶段各区(县、市)按照市、区(县、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送市级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当年在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房屋征收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报送备案。
二、房屋征收申请阶段项目业主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征收部门在接到房屋征收申请后,当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建议。
经审批后,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审查意见。
三、房屋征收决定前期相关工作阶段(一)发布征收启动公告。
征收范围确定后2日内,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拟征收房屋的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入户调查登记时间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征收部门书面向规划、国土、建设、城管、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单位,通知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户口迁移及分户、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临时搭建、装饰装修、广告设置、土地权属登记、房屋权属变更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调查摸底及结果公示。
根据征收启动公告确定的时间,征收部门对拟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状况、房屋的附属物及设备、土地状况、家庭人员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调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征收部门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和房屋征收信息网站公示。
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房屋所有权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异议人。
(四)调查摸底数据信息录入和复核。
征收部门在调查结果公示完毕后3日内,将调查摸底数据录入房屋征收数据信息管理系统。
市级房屋征收部门须对已录入房屋征收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调查摸底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存在问题的,立即提出限时修正意见。
合肥市房屋征迁“三榜公示分级审核”操作规定
合肥市房屋征迁“三榜公示分级审核”操作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严格落实“三榜公示”和“分级审核”制度,促进阳光征收和补偿安置公平公正,根据《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政〔2015〕187号)、《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合政〔2014〕17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实施的由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公示和审核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行“三榜公示”和“分级审核”制度。
社居(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规定,对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分别予以信息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分别负责对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进行公示和审核工作。
社居(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房屋征迁公示工作,建立奖惩制度,按照征迁政策严格落实初审责任。
区人民政府在征收项目补偿安置中不得制定与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调度和政策统筹,定期研究解决征收项目补偿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征收项目政策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建立完善征收项目考核评价机制。
第四条房屋征收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负总责。
区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的具体职责为:(一)征收范围确定后,书面通知公安、工商等部门停止办理征收范围内入户(政策规定可以入户的除外)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停止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抵押等产权处分登记手续;(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人员、附属物(构筑物)等状况组织调查登记;(三)对被征收房屋、人员等情况分级进行公示;(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五)组织动迁、对补偿安置面积和安置人员进行审核;(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依约补偿安置;(七)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八)组织办理被征收房屋产权注销手续,协助被征收人办理安置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九)依法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依法处理房屋征收矛盾和纠纷,负责房屋征收信访维稳工作。
征收补偿工作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申请征收房屋程序(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改革部门核发);2.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3.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核发);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核发);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财政部门或金融储蓄机构出具)。
(二)对建设单位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房屋征收部门在接到房屋征收申请后,完成对申请征收房屋事项的审查工作。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三)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1.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房屋登记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等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编制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概算;2.县政府组织城乡规划部门、国土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依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3.房屋征收部门对摸底情况和概算进行审核。
(四)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五)上报征收补偿方案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2.房屋征收部门向政府报送征收补偿方案。
(六)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县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信访、政府法制等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
(七)公布征收补偿方案1.县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2.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3.征求意见期满之日后,房屋征收部门向政府提交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一、主要举措根据新《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任组长、一名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和督促指导各县、区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结合实际,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及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的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征收区域张贴、发放到户、报纸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最新房屋征收工作动态,将依法公开、公示作为做好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实时关注网络及其他媒体信息动向,做好舆论监测。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注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注重实效,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以服务旧城改造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以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为抓手,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制订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包括入户调查通知、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房地产认定结果、被征收房地产评估结果、征收工作流程、致被征收居民的一封信、安置回迁选房公告、安置工作机构及人员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
二、主动落实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公开内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2)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组成情况;(3)房屋征收决定;(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5)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6)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7)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8)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9)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3篇)
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经济发展为指导,坚持依法征收,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市场、法律和行政相结合的办法,由市政府统一___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为工程建设创建良好环境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征收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现行房屋征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推进征收管理规范化。
所有征收项目严格执行申领房屋征收许可证、选定评估机构、市场化评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程序。
对达不成协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听证、行政裁决等程序。
(二)坚持公开征收的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将征收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案、评估单位及负责人、评估结果、补偿安置结果、被征收困难户、签约进展情况等情况在征收现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征收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和谐征收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平安征收、和谐征收的理念贯穿征收工作始终。
充分听取被征收户对征收安置工作的基本要求,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范本)和心理诉求,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解决矛盾,保证征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开展方式(一)在负责区内公布监督___电话,并由李宏伟同志受理群众___、信访等工作,并负责为拆迁户开导、解释。
(二)开展下户工作时,采取由两人一组或多人一组同时开展下户,并保证每组下户人员每天不少于___小时。
(三)开展下户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保证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
(四)开展入户顺序,采取由“先易后难、反复深入”的工作方法有效开。
(五)对于入户笔录、周督察情况报告等上报材料由办公室成员白凡同志负责,并保证其上报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四、成立房屋征收工作小组根据市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办特成立阿尔山市___办房屋征收工作小组,由本办刘贵柱主任任组长,办公室成员任组员,具体如下:阿尔山市___办成立房屋征收工作小组组长:刘贵柱(主任)组员:刘一鹏___李宏伟白凡阿尔山市___办年___月___日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2)第一章引言1.1 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各地面临着迫切的土地资源需求和城市更新改造的压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一、确定征收范围和规模征收主体(通常是地方政府)首先确定征收的范围和规模,包括所需征收的地块以及涉及的房屋和住户数量。
这个步骤通常需要进行地理勘测、土地评估和规划设计等工作。
二、征地补偿方案的制定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是征收工作的重要一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征收主体需要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和就业安置等内容。
同时要确保补偿方案公正、合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征地通告和协商征收主体需要通过征地通告的形式,向涉及的房屋住户告知征收的相关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方案等。
在通告后,征收主体将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商讨具体的征收安排和补偿事宜。
被征收人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征收主体需要充分听取并充实协商内容。
四、征收决定和公告在征收协商结束后,征收主体将制定征收决定,并公告征收决定的内容。
征收决定会明确征收的具体地块、房屋和住户,并说明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征收决定一般需要送达到被征收人,确保被征收人了解征收的相关信息。
五、征收实施和登记在征收决定公告后,征收主体将组织实施征收工作。
这包括土地的征收和房屋的拆迁,以及根据补偿方案进行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和就业安置等工作。
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对房屋征收进行登记,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征地补偿的发放征收主体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将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和就业安置等补偿款项发放给被征收人。
发放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补偿款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七、法律救济和申诉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和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征收主体需要积极处理申诉,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起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包括确定征收范围和规模、征地补偿方案的制定、征地通告和协商、征收决定和公告、征收实施和登记、征地补偿的发放以及法律救济和申诉等环节。
这些环节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 各方工作职责
房屋征收各方工作职责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变化,房屋征收已经成为了不可避免的现象。
而对于房屋征收各方工作职责,我们需要有更加详细的理解和了解。
一、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政府部门是房屋征收的主要实施者和策划者。
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制定征收方案,建立项目报批程序和审批标准;(2)确定征收范围、目的、用途等,并明确征收期限;(3)合理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4)组织并统筹各方面资源,确保征收计划的完成,同时对征收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征收单位的工作职责征收单位是政府部门的实施者,根据政府的命令或批准,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际的征收工作。
征收单位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解释政府的征收方案,并与居民协商;(2)向被征收居民发出征收通知,并与居民协商征收补偿方案;(3)统计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的数量、面积、价值等相关信息;(4)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完成征收工作。
三、居民的工作职责居民是被征收房屋的拥有者和使用者,也是征收工作中的重要参与者。
居民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配合政府和征收单位的工作,提供房屋信息并与征收单位协商;(2)按照征收通知中的要求提交房屋相关的必要材料;(3)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按时签署协议;(4)在征收过程中保持合法维权,确保自己的利益受到保护。
四、总结房屋征收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和职责。
政府需要负责征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征收单位需要按照政府的要求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际的征收工作,而居民则需要配合政府和征收单位的工作,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
只有每个方面的工作都得到合理的执行,才能够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阳光操作规程
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阳光操作规程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定义)房屋征收阳光操作是指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将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政策、工作程序及与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的重要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监督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房屋征收阳光操作应当按照依法办事、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五条(征收申请)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市、区(市)县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具备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规划部门出具的拟征收范围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国土部门出具的拟征收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还应当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文件。
第六条(调查登记)房屋征收申请经市、区(市)县政府受理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并建立专项档案,按规定严格管理。
第七条(委托实施)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市、区(市)县政府确定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指导和监管。
征收实施单位应依法成立,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与承担征收工作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的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补偿方案拟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及调查登记结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征收准备工作阶段1.征收计划编制:政府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征收项目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征收的具体范围和征收数量,并编制征收计划。
2.征收公告发布:政府部门根据征收计划,发布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的目的、范围、数量、征收时间等信息。
3.面谈与协商:政府部门与受征收人进行面谈与协商,明确征收范围和方式,并听取受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收决定和公示阶段1.征收决定:政府部门根据面谈与协商的结果,形成征收决定文件,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时间等内容。
2.征收公示:政府部门根据征收决定,对征收的房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公示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数量、补偿标准等。
三、过渡期准备工作阶段1.补偿方案制定:政府部门根据征收决定,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助、物业补偿等内容。
2.过渡期准备:政府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勘验和测绘,为后续补偿提供准确的房屋信息。
四、补偿协议签订阶段1.补偿协商:政府部门与受征收人进行补偿协商,协商双方就补偿的内容、方式、金额等进行协商。
2.补偿协议签订:协商一致后,政府部门与受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房屋征收阶段1.征收通知:政府部门向受征收人发放正式的征收通知书,通知受征收人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2.房屋征收:受征收人按照征收通知书的要求,将房屋交付给政府部门。
六、补偿发放阶段1.补偿申报:受征收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政府部门提出补偿申报。
3.补偿发放:政府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受征收人发放补偿款项。
七、安置工作阶段1.安置安排:政府部门根据征收和补偿的情况,制定安置方案,安排受征收人的安置。
2.安置管理: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受征收人的安置情况,确保受征收人得到合理的安置。
八、相关手续办理阶段1.房屋产权过户:政府部门和受征收人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产权转移给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程序
一、前期工作阶段流程2 〔一〕编制年度方案2〔二〕工程立项或者土地储藏2〔三〕审查征收工程、确定征收围3〔四〕暂停办理相关手续3〔五〕房屋调查摸底3〔六〕选择评估机构 3〔七〕开展预评估4二、征收决定阶段流程4〔八〕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4〔九〕听证 4〔十〕稳定风险评估4〔十一〕补偿资金保障4〔十二〕安置房源保障5〔十三〕作出征收决定5〔十四〕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5 〔十五〕公示评估结果5〔十六〕送达评估报告5三、征收实施阶段流程5〔十七〕签订补偿协议5四、征收后续阶段流程6〔十八〕作出补偿决定6〔十九〕申请强制执行6〔二十〕发布补偿情况6〔二十一〕建立征收档案6 〔二十二〕撤除征收房屋6 〔二十三〕移交征收土地6 〔二十四〕审计结果发布7 〔二十五〕工程最终结算7为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城市建立顺利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前期工作阶段流程房屋征收部门应会同规划、国土、发改委等部门,从地区经济社会开展的实际出发,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按照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旧城区改建方案编制、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年度征收方案。
年度征收方案经政府审议后,呈人大决定。
〔责任单位:×××〕1、土地储藏〔责任单位:×××〕2、工程立项〔责任单位:×××〕①工程立项实行审批制的工程,由工程单位持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开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工程,由工程单位持规划选址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开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方案 征收评估方案
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方案征收评估方案在外业工作阶段,评估人员需要进入被征收房屋内部进行详细的调查。
在此阶段,评估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入户调查前需要提前通知被征收人,说明调查目的和流程,以获得被征收人的配合和理解。
2、评估人员需要对房屋内部进行全面的勘查,包括房屋结构、装修、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需要对被征收人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
3、评估人员需要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并对现场勘查结果进行初步分析,为后续的内业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内业工作(数据处理):在内业工作阶段,评估人员需要对外业阶段获得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制定评估报告。
在此阶段,评估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对外业阶段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类,制定数据处理方案。
2、评估人员需要根据外业阶段获得的数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原则,进行评估计算和分析,制定评估报告。
3、评估人员需要对评估报告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编制报告:在编制报告阶段,评估人员需要根据内业阶段的评估结果,制定评估报告。
在此阶段,评估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评估报告需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评估结果、补偿标准等内容。
2、评估报告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评估报告需要经过评估公司内部审核和被征收人确认后才能送达相关部门。
五)报告送达和答疑:在报告送达和答疑阶段,评估人员需要将评估报告送达相关部门,并对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的疑问进行解答。
在此阶段,评估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评估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原则,对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的疑问进行解答。
2、评估人员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外业工作中,征收方、测绘和评估公司的人员分组进场,以确保对被征收房屋的状况进行全面勘察。
征收方需要与户主协调,并与测绘和评估人员一同进入现场入户拍照和测量。
测绘队主要测绘房屋面积和绘制院落图,而评估公司主要记录房屋内外的状况。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案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室的角落,我泡了杯热咖啡,深吸一口气,准备投入这场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方案写作中。
这可是个考验经验和技术的大活儿,10年的方案写作经验告诉我,要从细节入手,全面考虑。
一、征收背景与目的先来聊聊征收背景吧。
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自然涉及到房屋征收的问题。
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确保征收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
二、征收范围与对象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的房屋,具体范围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
征收对象则是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这里要注意,我们要充分了解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等情况,为后续补偿工作打下基础。
三、征收补偿原则1.公平补偿原则:确保征收补偿公平合理,不得低于市场评估价值。
2.实质补偿原则:补偿方式要满足被征收人实际需求,可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
3.及时补偿原则:征收补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被征收人权益。
四、征收补偿程序1.发布征收决定:征收部门发布征收决定,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方案等。
2.征收评估: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3.补偿协商: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偿协议。
4.补偿安置:按照补偿协议,征收部门进行补偿安置,确保被征收人权益。
5.强制征收:如协商不成,征收部门可依法强制征收。
五、补偿标准与方式1.货币补偿:根据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被征收人相应金额的货币补偿。
2.产权置换:提供与被征收房屋相当价值的产权置换房屋。
3.安置房:为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确保其居住需求。
4.奖励政策:对积极主动配合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
六、征收补偿实施保障1.政策宣传:加大征收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被征收人的政策知晓度。
2.信息公开:确保征收补偿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信访维稳:及时处理征收补偿过程中的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房屋征收的工作方案
房屋征收的工作方案1. 引言房屋征收是指政府依法收回用于公共利益的土地上的房屋,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这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旨在推动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为了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全面的工作方案,以确保工作的公平、合法和透明。
2. 目标和原则- 目标:房屋征收的目标是为了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并为征收对象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 原则:- 公正公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要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保证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依法依规:征收工作必须在法律和相关政策的框架下进行。
- 透明公开:征收工作需要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开,让征收对象了解征收的程序和补偿情况。
3. 流程和步骤3.1 阶段一:前期准备- 确定征收范围和目标: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需求,确定需要征收的房屋范围和目标,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勘察和评估。
- 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征收对象解释政策,并对征收所产生的影响进行透明公开的宣传,增加征收对象的理解和接受度。
3.2 阶段二:测绘和评估- 测绘工作:对征收房屋的户型、面积、位置等进行准确的测绘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 评估补偿费用:根据测绘结果和市场标准,对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费用。
3.3 阶段三:补偿协商- 与征收对象协商:与征收对象进行补偿协商,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政策,达成合理的补偿方案。
协商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和理解,尊重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
3.4 阶段四:合同签订- 编制合同:根据补偿协商结果,编制征收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护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
- 签订合同:确保征收对象对合同条款充分理解和接受后,进行合同签订。
3.5 阶段五:安置搬迁- 协助安置:为征收对象提供合理的安置方案,协助其找到适合的住房,并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 搬迁工作:对征收对象进行搬迁工作的组织和安排,确保搬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3.6 阶段六:验收和维权- 验收工作:对征收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房屋征收工作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规范房屋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和监督房屋征收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房屋征收方案、补偿方案、安置方案等;2. 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包括宣传、调查、评估、补偿、安置等;3. 负责协调处理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4. 负责监督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
(三)相关部门职责1. 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合理;2. 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服务;3. 金融机构: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征收资金的安全、合规;4.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协助开展征收工作,宣传政策,协调矛盾。
四、征收程序(一)制定征收方案1. 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标准等;2. 公布征收方案,征求公众意见;3. 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征收方案。
(二)调查登记1. 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实地调查,登记房屋基本情况;2. 对被征收人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3. 收集被征收人的意见建议。
(三)评估确定1. 指定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2. 评估结果公示,接受被征收人监督;3.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四)补偿安置1.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补偿方案;2. 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3. 签订补偿协议,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五)搬迁拆除1. 被征收人按照协议约定搬迁交房;2. 对房屋进行拆除,确保拆除安全、环保。
五、矛盾化解(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房屋征收政策,提高被征收人的政策知晓率。
(二)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立信访接待点,及时处理被征收人的信访问题。
夏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夏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概述夏邑是一个位于中国河南省的县级市,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夏邑市政府决定进行房屋征收,并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方案。
本文将介绍夏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
1. 征收范围夏邑市政府将根据城市规划需求对部分区域进行房屋征收。
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市中心区域的老旧住宅区和部分农村地区。
2. 征收程序夏邑市政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房屋征收。
征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征收计划公示:夏邑市政府将发布征收计划的公告,公示征收范围和征收时间等信息。
•征收告知书发放:政府工作人员将向受征收人发放征收告知书,告知其被征收的房屋情况。
•评估定价:政府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定价,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
•补偿安置方案:政府将根据评估定价结果,制定针对不同情况的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协议签订:政府与受征收人共同商议并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和其他事项。
•拆迁安置:政府协助受征收人搬迁至新的安置区,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补偿标准为了保障受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夏邑市政府制定了具体的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补偿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定价,政府将给予受征收人相应的补偿费用。
•动迁补偿费:政府将根据受征收人的家庭人口情况、房屋面积等因素,给予额外的动迁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对于需要搬迁至新的安置区的受征收人,政府将提供一定的安置补助费用。
•生活补贴:政府将为受征收人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补贴,以帮助其渡过搬迁期间的生活困难。
4. 安置措施夏邑市政府将为被征收人提供相应的安置措施,确保其在搬迁后能够继续正常的居住生活。
主要的安置措施包括:•提供新房屋:政府将为被征收人提供新的住房,以确保其正常的居住需求。
•提供基础设施:政府将投入相应资金,建设新的安置区域,并提供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
•就业帮扶:政府将协助受征收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教育保障:政府将确保被征收人子女的教育权益,提供就近入学和教育补助。
浦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浦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 引言随着浦东新区的快速发展,房屋征收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保障被征收户的利益和权益,制定一套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浦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过程、内容和实施流程。
2. 制定过程制定浦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2.1 数据收集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数据,包括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户的人数和房屋面积等信息。
这些数据将作为制定方案的依据。
2.2 专家评估由专家组对收集的数据进行评估,确定征收补偿的基准和标准。
专家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一些因素,如房屋面积、地理位置、建筑年限等。
2.3 确定补偿标准根据专家评估的结果,确定被征收户的补偿标准。
标准应该公正合理,并能够满足被征收户的基本需求。
2.4 补偿方案的设计根据补偿标准,设计具体的补偿方案。
方案应包括补偿金额、房屋面积计算方法、过渡期安置等具体细则。
2.5 征求意见将补偿方案公示,并征求被征收户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意见和建议,适当进行调整和修改。
2.6 最终确定根据公示意见和专家的建议,最终确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3. 补偿方案内容浦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财产补偿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根据一定的计算公式,给予合理的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应该基于房屋的市场价值和实际使用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
3.2 过渡期安置对于被征收户,在征收之后一定的时间内提供过渡期安置的房屋,以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
过渡期安置的房屋应满足一定的标准和条件。
3.3 租金补贴对于无法提供过渡期安置的被征收户,给予一定期限的租金补贴。
补贴金额应当根据当地租赁市场的价格和被征收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3.4 其他补偿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措施,如就业安置、教育补助等,以确保被征收户的利益和权益得到保障。
4. 实施流程浦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实施流程如下:4.1 公示和征求意见在补偿方案最终确定之前,将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被征收户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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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期间具体工作
征收补偿方案经政府论证后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期间要进行以下具体工作:
一、选择显著位置三处,张贴《关于对征收补偿方案公示的通知》和补偿方案,并在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对征收补偿方案公示的通知》,对于家中无人的可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作好通话记录。
二、推选居民代表,由社区组成推选委员会各组配合,布署各区片的被征收人代表的推选工作:
1、进行选民(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登记,并公示5日,
2、由各工作组配合,以50户为一个单位进行分片,按选定程序进行推选被征收人代表。
3、将选择结果公示3日。
无异议后备案准备参与评估机构的确定。
三、评估机构的确定
1、根据省厅的相关规定由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随机选定,并由公证机关、监察机关和被征收人代表参与监督。
2、对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评估公司进入现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各工作组配合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做出分户初评结果。
四、工作组入户就房屋征收方案进行宣传、解释和答凝。
五、在现场办公室设专人,对被征收人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本上进行登记,汇总后定期向征收办反馈。
六、对补偿方案没有意见的被征收人进行动员,并做好签约准备。
七、将汇总的征求意见情况及时反馈征收办,征收办对收集的情况进行商讨,以确定是否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
八、公示期间如被征收人大多数对方案有异议,征收办组织召开听证会,工作组负责配合。
九、筹备征收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