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示范文本)【模板】
补偿方案范文范文
补偿方案范文补偿方案【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三)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需要;(五)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
第八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
关于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模板】
附件5:
关于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示范文本)
第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市(县、区)政府征收部门拟定的《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审查及论证,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据此,市(县、区)人民政府做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政房征〔〕号),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二、征收主体: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四、征收实施单位(委托单位):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人民政府(公章)
年月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甲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乙方:(房屋所有权人)鉴于甲方拟对乙方所拥有的位于(详细地址)的房屋进行必要的征收,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征收范围甲方拟征收的房屋为乙方在位于(详细地址)的房屋,面积为(具体面积),性质为(住宅/商铺/其他),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
第二条:补偿标准1.基础补偿:(1)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该房屋所在地区的市场状况和房产评估价值,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并确定合理的基础补偿金额。
(评估金额)(2)基础补偿金额以货币方式进行支付,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约定的时间内)以内支付给乙方。
2.搬迁补偿:(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搬迁,并由甲方承担搬迁费用。
(2)根据乙方新购房屋的面积、市场价值和位置等因素,甲方将支付适当的搬迁补偿金额。
(搬迁补偿金额)3.临时安置费:(1)如果乙方需要在征收前进行临时搬迁,并需支付临时安置费,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约定的时间内)以内支付给乙方。
4.租金补偿:(1)如果乙方选择在被征收房屋拆迁后,租赁临时住房,甲方同意按照市场租金水平支付适当的租金补偿费。
(租金补偿金额)第三条:补偿支付方式及时间1.甲方将在签署本协议后(约定的时间内)以货币方式支付基础补偿金额给乙方。
2.甲方将在乙方搬迁完成后,根据实际搬迁费用和说明单据支付搬迁补偿金额给乙方。
3.如果乙方需要在征收前进行临时搬迁,甲方将在签署本协议后(约定的时间内)以货币方式支付临时安置费给乙方。
4.如果乙方选择在被征收房屋拆迁后,租赁临时住房,甲方将在每个月月底,根据实际租金支付租金补偿金额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约定1.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征收工作,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同意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交予甲方,作为征收的必要手续。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协议涉及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三、征收补偿标准
1.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差价结算。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3.诉讼: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征收部门所有。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本方案旨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和谐征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征收部门应严格遵循本方案,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征收部门应密切关注被征收人的需求,及时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被征收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通过共同努力,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五、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税费减免: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3.奖励措施:对按时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适当奖励。
六、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事宜进行协商。
2.调解:双方可以申请政府调解,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差价结算。
3.附属设施及构筑物补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四、征收补偿程序
1.发布征收公告: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模板范文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模板范文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模板一收款人:XX市人民政府地址:XX市东区松原路1号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XX市人民政府市长被征收人:郑XX被征收房屋:XX市XX区XX中路183号,房地产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XXXXXX号,郑XX持有的房地产共有(使用)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XXXXXX号,占房屋份额的六分之一因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建设需要,收藏者于XXX年3月26日作出了《关于在XX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购置房屋的决定》,并决定在吉祥里肇碧街XX中路购置房屋,XX区马龙洲巷等建筑物水关街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征收范围以XX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征收决定书》所附红线图为准),拟征收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
由于被征收人下落不明,在《139文化街区(博物馆集团)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期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如下补偿决定:一是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的市场价格执行。
2、住房补偿费、搬迁费、停业补贴及奖励金额。
所购房屋经XX中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房地产证商业面积10.66平方米,评估单价150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159900元;因历史原因,商业面积18.34平方米,单价80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146720元;住宅面积80.55平方米,评估单价26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209430元;室内装修评估价值13116元;这家商店的总面积是29平方米。
租金补贴按100元/平方米/月计算,3个月补贴8700元。
此外,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商铺搬迁费6000元,房屋搬迁费3000元,个人和整体奖励装修补贴295785元。
综上所述,被征收房地产的货币补偿报酬总额为842651元,因被征收人持有1/6的产权份额,应收货币补偿报酬140441.83元。
被征收房地产的相关权利人经征收部门公证并交存XX市公证处后,持合法证件到XX市公证处领取款项。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1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方案。
二、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征收公告为准。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三、征收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费: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2. 附属设施补偿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
3.搬迁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4.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及过渡期限计算。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对于经营性房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
四、补偿方式1. 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标准支付补偿款。
2. 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换。
五、安置地点及过渡期限1. 安置地点:具体安置地点以征收公告为准。
2. 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
六、征收实施步骤1. 发布征收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期限、征收部门等信息。
2. 征收评估: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
3. 签订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4. 实施征收: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或进行产权调换。
5. 产权登记:办理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注销及新产权登记手续。
七、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1. 被征收人有权依法获得征收补偿。
2. 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征收部门进行征收评估、签订补偿协议等工作。
3. 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
4. 被征收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补偿协议,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补偿用途。
八、争议解决在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向征收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 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漳州益民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漳州市益民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改稿)为加快推进漳州市益民片区的改造进程,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总则一、适用范围本补偿方案只适用于漳州市益民片区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安置。
二、征收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部门和受委托征收实施单位征收部门: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漳州惠民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四、补偿方式及安置地点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2、产权调换。
安置地点:就近安置。
五、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设立补偿安置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征收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被征收房屋权属的认定原则1、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持有效的土地及房产批建手续(即“两证”:①建设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的房屋,为完全产权。
2、征收无产权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产权和其他产权不清的房屋,征收前,征收部门应就被征收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七、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的制定本项目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经过相关部门论证制定。
对本方案所列价格有异议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价格经被征收房屋当事人协商认可的,按评估价进行补偿,但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所有优惠、奖励。
被征收房屋当事人对评估价格仍有争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1、住宅、店面及经营性用房⑴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住宅。
⑵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权属清楚。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货币补偿:①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②房屋产权人不明确,产权人下落不明的;③被征收私有房屋的共有权人对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④被征收人的房屋已作为抵押物、典当物的;⑶被征收房屋面积较大、产权清楚的,可选择部分货币补偿结合部分产权调换的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文件【范本模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文件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P2—P11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房〔2011〕77号)-———-——-—--——-—-——----——P12-P203、《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郑政〔2011〕31号)—----—-———-—-—-----—--—-P21—P24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85号)—-——-——-—P25—P285、《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P29-P33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模板】
附件1: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做好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XX区及白沙街道办事处实际,制订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案。
一、征收补偿范围征收补偿范围为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和波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即胜利新村23-37号的私房和单位自管房等非市管公房(属市管公房的安置办法另定)。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征收补偿办法(一)征收补偿面积的核定以房产证、土地证为依据,没有房产证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补偿方式及标准征收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和原区重建方式解决,由业主自愿选择。
1.货币补偿标准(1)住宅每平方米补偿3800元。
(2)房屋原有夹层(以房产证和图纸为准)及二层以上非住宅每平方米补偿3800元。
(3)业主加建部分每平方米补偿800元。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补偿标准执行的,可以申请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对于产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房产,由XX 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XX区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实物补偿标准住宅实物补偿按1:1等面积进行安置。
房屋安置点为:胜利新村重建房。
非住宅(含商铺)按1:1等面积原区重建置换。
差价结算:即安置房屋与原有房屋由于面积不同而产生的价格差异。
分三种情况进行:(1)当被选定的安置房屋面积等于原有房屋的面积时,可直接进行房屋产权置换。
(2)当被选定的安置房屋面积小于原有房屋的面积时,面积差由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货币补偿”的办法补偿给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我市旧城区改造步伐,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南政[2012]3号)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政字[2012]15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路以西、**以东、***以南、**以北。
二、征收期限以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为准,签约期限以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结果送达30日内为准。
三、房屋征收主体***人民政府为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政字[2012]15号)规定,***凤岗街道办事处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该片区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该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
四、补偿与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互补差价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过渡方式本项目实行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方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由被征收人自己安排临时过渡用房。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及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市政府公布征收决定后七日内,从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中协商选定,房屋征收部门应提供三家以上奇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
七日内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定。
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房屋,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按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结合其用途、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物成新度等因素进行评估;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按其用途同时进行评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市(县、区)地块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示范文本)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拟决定对地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立足于本市(县、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征收范围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三、征收主体:人民政府
四、征收部门:
五、征收实施单位:
六、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日内。
八、相关规定:
(一)征收范围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进行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其他行为。
(二)无房屋产权证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九、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的,回迁安置房屋户型面积为、、、。
(二)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给予补偿。
(三)楼层、面积差价等其他补偿情况。
(由各地根据本地补偿政策自行规定)
十一、回迁安置地点、时间及回迁选号方式
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在地块
内。
预计回迁安置时间为年月,如提前回迁,以回迁公告时间为准。
签订协议及回迁选号排序方式:(各地自行规定)
十二、搬迁补助费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每户元。
十三、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自行安置过渡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按房屋征收面积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每月每平方米
元,采暖补助费元。
十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各地自行规定)
十五、奖励费
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一次性奖励每户元,超过规定期限搬迁的,不予奖励。
(其他奖励政策,各地自行规定)
十六、保障政策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按有关住房保障政策执行。
十七、达不成协议的处理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
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十八、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十九、被征收人注意事项
在征收工作中,请住户提高警惕,确保安全,防止煤气、水、电等事故发生。
应加强安全防范,切勿将您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或由他人代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