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的作用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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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的作用及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06-11-06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上海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凸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申办成功,更加推动了上海向国际化大都市前进的步伐。世界各地的人士纷纷前来上海投资、工作,国际社区随之兴起。
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要求发展社团组织,完善社区功能,推动社区建设。而国际社区有其特殊性,这都决定了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乃至整个上海市政建设、发展及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这种形势下,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的作用及前景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促进国际社区中民间组织的发展,完善国际社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建设,并进一步将“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体制改革思路推广到上海的社区工作中,静安区社团局根据市局的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国外人士及港澳台人士居住相对集中的国际社区进行了调研,对于什么是国际社区、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的现状及我们应如何推动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和思考。
一、上海国际社区的基本情况
“社区”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是指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于人情味的社会团体。20世纪30年代,社区概念被引入中国。自1986年开始社区一词在中国广泛使用。民政部为了推进城市社会福利工作改革,引入“社区”概念,并将其解释为“具有特殊意义的中国现阶段基层社区,即以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依托的社区,在城市一般以街道居委会为单位。”青岛会议、四平会议之后,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开展。我们认为,从中国现实出发,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基础政府管理的社会,在城市主要是区人民政府以下的社会,是市辖区的范围。从本质上讲,社区与政府相对应,强调政府之外社会本身的作用。
国际社区是指国外人士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是社区范畴内的一种全新形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与国际社会在各领域的交流日益增多,对外
贸易飞速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社区已成为必然趋势。国际社区应当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备的配套设施、良好的服务体系和先进的管理理念,适合国际人士居住生活。①其要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际化特征。国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在社区中占有较高比例,拥有国际化的的管理方式和完备的服务体系,符合国际人士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及宗教传统,使得外籍居民生活其中产生社区归宿感。2、现代化硬件设施。社区的规划建设具有一流水准,社区规模较大,绿化环境优美,交通设施便利,拥有卫生、医疗、教育、娱乐、体育等完备的配套公共设施以及高度现代化、信息化的通讯、安全系统,从而使硬件设施达到现代化要求。3、结合中国国情,展现中国特色。国际社区虽有较大比例的国际人士,但仍有众多高层次、高素质的中国人士入住。这必然使社区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中国人的优秀文化传统和习俗必将在社区生活、建设中得到体现,并在与国际文化、思想的交流、碰撞中产生中西合璧、撷采众长的具有中国特色、兼容并包的新型国际社区特征。同时也可使国际人士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生活中逐步适应中国、了解中国,成为中国走向世界的另一个宣传窗口。
上海近年来各区县都有了较快的发展,高级商务楼、高档生活区、涉外宾馆等大量增长。据了解,上海现有规模较大的现代化国际社区主要集中于浦东、长宁、卢湾、静安、黄浦等中心城区,其中浦东最为突出。据2002年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浦东工作和居住的外籍人士达到2万多人,每天进出浦东的各类外籍商务人员多达2到3万人次。浦东较大规模的现代化国际社区已过十个,是上海国际社区最为集中的区域。如金桥碧云社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的汤臣豪园、陆家嘴仁恒滨江园及联洋社区、浦江茗园等。而且浦东国际社区普遍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碧云社区被境外人士称为“绿城”,是上海首个通过ISO1400国际环境认证的区域,颇有欧陆风情。而联洋社区除本身的大面积绿化外,还倚靠占地140公顷的世纪公园。而长宁的古北小区占地9平方公里,是上海面积较大、港台人士集中程度较高的大型现代化社区。②此外卢湾区的海华、海丽等也各具特色。作为上海各区县中面积最小的静安区也已有四方小区、嘉里小区、嘉园小区、静安广场等众多规格不一、特点鲜明的国际化社区。
综观上海的国际社区,主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租赁居住为主的大型国际社区。如浦东的碧云小区、联洋社区及长宁古
北小区、静安的四方小区等。该类国际社区的基本特点是国际人士比例较高,达到社区居民的30%—40%以上。居住人员来自世界各地,如碧云小区中汇聚了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户境外人士,仁恒滨江园的业主则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民住宿主要以租借形式为主,人员流动性大。社区居民对居委会认同感不大,物业管理公司责任较重。
第二类是以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居住为主,采取酒店式管理模式的国际社区。如静安嘉里小区等。其基本特点是以固定客房、酒店式管理为主,绝大多数由公司租借,居住人员主要受酒店部门管理。
第三类是以少量外国人员租房居住、国际化比例较低的准国际社区。这类社区在上海数量较大,其主要特点是外籍人士多为中外联姻家庭,以中方人员购房或租房居住为主,对居委会工作较为认同。这种类型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社区,但已具备某些特质,硬件设施达到现代化高水准,具有向大规模国际社区发展的潜力。
上海现有国际社区的弱点鲜明,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大规模国际社区少。上海现有的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国际社区不到三十个。这与上海日渐成熟的国际化大都市形象不相吻合,也不利于招商引资及吸引更多的外籍人士来沪工作和生活。二、租赁居住为主。上海的国际社区如碧云、古北、联洋等,其间的外籍人士90%以上均为租住户。这就造成社区居民流动性大,社区形态不稳定,也不利于社区的长期建设和发展。三、单身居住为主。现今国际社区中大多数外籍人士都是单人居住,并不携带家属,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国际化标准的提高。
造成上述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上海改革开放至今时日尚短,虽已跻身世界大城市之列,并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但与纽约、香港等发展了上百年的国际大都市相比,仍需时间来发展经济和城市建设,从而获得更多的青睐和关注,并吸引国际人士从短暂工作停留向长期居住移民的方向发展。其次,上海国际社区中的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等软件方面需提高。只有在社区中形成了科、教、文、卫、体及商业网点等项目完备的服务体系及能满足居民宗教、文化、业余爱好等方面的各类组织,才能使居民感受到良好的居住氛围,从而吸引外籍人士全家落户上海。在这方面,浦东的联洋、碧云等小区较为成功。联洋社区专门引进位育初级中学,配备医卫文体设施,建设商业中心,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的各方面条件,使社区生活丰富、合理、
便利。③可见如何提高国际社区服务水平及丰富社区生活,加快社区建设,需要各类民间组织发挥重要作用。
二、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的作用及在发展中需解决的问题
民间组织又被称为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但我国对民间组织的概念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民间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间组织是指由公民、企事业单外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组织内部规定开展非营利活动的非政府组织,按照其性质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社团组织,如学术性、行业性、联合行、专业性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居委会、社区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团队组织,如社区舞蹈队、便民服务站、健身武术队等。狭义的民间组织则是指纳入到政府登记管理体制的、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非政府组织,现在主要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本文主要采用广义民间组织的概念。
民间组织的基本特征有:1、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益性,利润不向组织的拥有者返还,而是用于自身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2、民间性。民间组织是由民间力量自发发起的组织,不受命于政府,也不是政府的一部分。3、社会性。民间组织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面向社会独立发挥作用。4、自治性。民间组织自主管理,按自身内部章程和规范独立运作,人员自聘,业务自主。5、实体性。民间组织是由国家法律许可的,经一定的程序组建,从事经常性、长期性活动的实体单位,有固定的场所及工作人员。
民间组织形式多样,发展迅速。在国外,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发展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产业,成了吸纳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美、英等发达国家中民间组织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左右,解决就业人口7%以上。而在我国,虽然民间组织发展时日尚浅,但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社区中的民间组织根据组织目标与收益者的关系,又可分为服务组织、公益组织和互助组织这三类。④服务性组织是指以服务的对象为中心的组织,其目标在于使组织以外直接与组织接触的特定人受益,如社区老人院、学校、医疗中心及其他服务机构。互助性民间组织是指限定受益人的组织,其目的是使本组织的所有成员
受益,如居民自发成立的各种兴趣团体、业主委员会等。公益性民间组织是不限定受益人的组织,其目标是为非特定的绝大多数人服务,如社区内的基金会、慈善会、救助组织等。
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具有重要作用。1、提供社区服务。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正逐步退出各项社会事业的具体操作领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只能充当“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角色。尤其在高度现代化的国际社区中,民间组织在社区中承担起社会服务职能。由于民间组织的非营利性与社会公众的志愿性有机结合,可以向服务对象收费且所耗费的成本,尤其是劳动力成本低于政府部门,故而能降低政府投入,提供部分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使社区的服务项目更趋丰富、高质和高效,也强化了消费者的监督。以浦东碧云社区为例,小区内拥有各级别的民办学校。从中福会幼儿园、平和双语学校、到协和国际学校、杉达大学,为居民提供了自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的教育体系。这些学校有一流的软硬件设施,结合国际社区的特色具有双语、双文化的优势,更能满足外籍人士的要求。相对于公立学校的教育,他们的服务有更强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兼容性。
2、协助社区管理。社区是最基层政府管理的社会。社区发展的真正基础是把社区建设成承接政府管理职能的社会化的动态发展载体。其中社区组织是核心。政府部门业务工作进社区应当通过社区组织来实施。社区中的互助性民间组织、自治性民间组织在社区的管理方面承担起日益重要的管理工作。由于国际社区中外籍人士比例较高超他们都十分注重隐私,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受到干扰。故而对于具有较强政府性的现有的居委会工作不大认同。而且他们具有深刻的自治传统,参与热情高。这都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提供了前提。民间组织自下而上的生成途径决定了它们的广泛性、民间性和群众性。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均可代表居民对社区管理提出要求,还可通过自发组织的活动来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社区安全。这使得社区管理更具人性化,合理化,易于居民接受和配合。
3、整合社区资源。民间组织是有效整合社区资源的驱动器。在国际社区中,沉淀着一批高素质、高学历在职人员的剩余时间,离退休人员及在家待业等青壮年等剩余劳动力以及居民的闲置资金等有形资源以及居民慈善心、公益心等无形资源。发展民间组织可以激活上述资源,从而做到资源充分利用,使国际社区中的居民由单一的自然人转变为社区人。无
论是在职的、离退休的还是无业的社区居民对文化、艺术、体育等的精神追求能在参加民间组织的活动中得以实现,还可使这些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在组建、参加民间组织的过程中发挥最大的效用,为社区建设服务。
4、发展公益事业。民间组织是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主力军。公益事业的发展除了政府的宣传、政策保证以及对公益设施的投入外,还主要依靠社会组织的具体活动及操作。据调查,许多国家都相当重视公益事业,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或经济波动时期,民间组织的志愿服务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稳定作用。据统计9300万美国人每周参加志愿服务平均每人4.2小时,合计203亿小时义务工作时间。⑤而英国则在17世纪就出现了《慈善事业法》和《贫困法》。日本有政府认证的公益法人组织2689个,这些国家的政府为公益事业提供了大量补助、津贴,但提供直接服务和救助则主要依靠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外籍人士比例高,他们具有慈善救助、公益服务的传统。而整个国际社区中的居民大多数生活富裕,具有较强的救助能力。这就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活动提供了条件。
5、增强社区凝聚力。上海的国际社区由于涉及国家和地区较多,如仁恒滨江园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由于各个种族、各个国家之间的语言、文化、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差异,故而国际社区中的居民相互隔阂。而外籍人士由于工作原因流动性大,造成了社区稳定性差。这都使得国际社区的凝聚力远不如普通社区。而民间组织的存在和活动,增强了居民间的交流与了解,也增强了社区的团结。居民通过组织和参与民间组织,或者接受、参加民间组织的服务和活动,逐步增进感情。如台属台胞联谊会、外商联合会等社团。通过这些社会团体使得外籍人士在相互间有了交流的机会。而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在社区中组织圣诞派对、春节联欢会等,使得中外双方之间通过活动加深了对东西方文化的理解,也逐渐适应了国际社区中中西合璧的氛围。
当然,上海的国际社区仍处于初步建立阶段,而国际社区中的民间组织则处于一种自发形成、逐步发展的状态,这必然使得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的发展中存在较多的不足和问题,需要逐步完善和发展。
首先,国际社区中民间组织发展不平衡。服务性民间组织较多,而自治性民间组织相对较少。这就不利于社区居民参与国际社区的管理,影响了居民的权利,并最终影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
国际社区中有
占30%—40%左右的境外人士,他们对居委会工作的不认同使得其在国际社区中的作用受到限制。而且由于我国的居委会虽是居民自治性组织,但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使得境外人士不能适应居委会行政式的管理。而国际社区外籍人士的较强流动性及短期租住的占绝大多数,从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组织或参加自治性组织的热情和时间。故而目前国际社区中物业管理部门是社区管理的主力军。但物业部门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社区的各项硬件设施,如绿化、下水道、水电煤等方面以及社区的安全防卫,如保安、防盗系统等。这只是管理的一个层面。而在居民生活中的精神层面的管理以及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国际社区中出现了管理真空。而民间组织中互助类及公益类的数量较少,使得这一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不利于国际社区的建设、完善,也不能很好的发挥民间组织在居民与政府间的中介作用。
其次,国际社区中民间组织发展主要依靠自发,政府对其重视程度不足。
政府虽然大力宣传“民间组织进社区”,但在比较特殊的国际社区中,政府的推动缺乏强有力的有效政策相配套。目前,我国相继出台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引导、推动民间组织的发展。但是就上海而言,目前尚未制定出推动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这就使得对民间组织的推进政策缺乏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保证。而外籍人士习惯了法治,只有法律的保证才是真正强有力的,值得信赖和依靠的。而且由于他们不熟悉、不了解中国的各项政策,使得他们对于参加、发起民间组织存有一定的保留心态。这也从主观上影响了民间组织发展的基础。而对于民间组织而言,也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取得与政府事业单位相同等的待遇。比如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等,他们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优质服务,也希望能享受到公办单位的税收等等优惠。由于民间组织的资金来源,政府补贴程度、社会影响等均不能与公办单位相提并论,竞争力较弱,更需要政府制定出明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来保障民间组织的发展。
再次,政府对国外民间组织入境、入社区的政策不明朗。
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历史较为短暂,是在深化政治体制后,为了与国际相接轨,完善“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在1996年以前,上海很难找到一个非政府组织。而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后,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冒起。但相比于国外民间组织的发展,中国民间组织仍然处于蹒跚学步阶段。国外民间组织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商会、同业联合会等,都具有成熟的经营管理理念、完善的运作机制、广泛的社会影响及较大的社会中介作用。这些对于中国非政府组织(NGO)的发展都是宝贵的经验与财富。而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国外民间组织都想进入中国发展,尤其在国际化特征的较高国际社区中具有更大的发挥余地。但现今我国对国外民间组织一般不予进行登记,使得上海国际社区中多为本土的民间组织,国外组织想入而不得其门,或因不能登记而成为“地下”、“非法”社团,打击了其发展的积极性,也造成了这些组织活动的混乱和“失控”。同时也浪费了中外民间组织进行交流,学习经验的机会。
三、推动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发展的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政府应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民间组织的政策和法规,在国际社区中造成推动民间组织发展的舆论和前提,消除社区居民(包括外籍人士)在思想上的顾虑。且在享受政策上将民间组织和事业单位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使得国际社区形成一个适合民间组织生存发展的良好外围环境。同时政府应制定出明确的规章或政策,为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证。在这方面,青岛、宁波等城市率先作出了行动,出台了一些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和培育的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
此外,政府应加快改变对居委会的观念,使其成为国际社区内真正的自治性、群众性、民间性的组织。政府可通过在大政方针上的宏观监控,如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来间接影响居委会及社区。这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实行居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上海现有的国际社区按外籍人口聚集方式不同可分为两种类型,即以欧美等国的西方人士聚集的国际社区和以韩日新及港澳台人士聚集的国际社区。前者以浦东金桥碧云小区、仁恒滨江园为代表,后者以长宁古北小区为典型。在这两种社区中,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浦东的西方化社区受自由化、平等化思潮影响较深,适合较为松散的管理模式,应大力推动自治性民间组织,发挥其中介作用,让外籍人士通过这些组织直接或间接的参与社区管理。在这方面,据介绍仁恒滨江园已作出
了探索,浦东新区社发局也表示将出台国际社区管理暂行规定。这将给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更为可靠、稳定的法律保护。而古北小区等东方化社区,则比较适合稍微紧密的模式。政府通过对社区民间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引导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对于社区居委会,可做好其直选活动,让社区中的居民,包括港澳台人士参与社区居委会的选举,从而产生一个完全代表社区居民的居委会,扮演好其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角色。在这方面可以以新加坡社区为榜样。他们的居民委员会组织除承担社区的治安、环卫,组织本小区的活动外,也是政府部门与居民之间沟通的主要桥梁。这将极大的加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管理的认同感,也为其他民间组织的发展树立了典型。
2、政策扶持。政府可通过预算拨款、财政补助、减免税收等财政政策来扶持、推动民间组织的发展。民间组织不同于企业,它是一种非营利组织,非营利性是其最显著的特征。由于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运作过程中必然与企业的“惟利是图”相区别。尤其是纯公共福利的组织和项目,需要政府补贴。以浦东罗山会馆为例,在对近4年开设的公共服务项目分析,需全额补贴成本的有13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2.78%;略有收费但不足以支付成本的项目有4个,占10%;通过努力可能收回成本的项目为6个,占13.55%;有微利的项目18个,占44%。平均估计,会馆约有10%-20%的运营费用需要财政补贴。⑥如果政府不扶持,则有可能使这些民间组织逐渐放弃亏损严重的纯公共福利服务项目,而更多地经营效益较好但公益性较低的项目来平衡收支甚至牟取暴利。这就违背了民间组织的为社区居民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
当然,政府进行财政政策扶持,首先应确认组织的非营利性质。非营利组织概念的认定,首先从其经营动机出发,看其服务是出于公益精神还是谋取私利,是追求满足社会群体的需要还是追求尽量多的盈利。其次,还要考察经营的结果,看其盈利后的利润是用于该组织宗旨、章程所规定的事业和活动,投入于服务的再提供还是将利润分配给组织的管理者和成员。基于以上两重标准,限定了“非营利”的范围。但是非营利≠非盈利,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正当经营其公益服务项目获取一定的赢利,用于自身的完善和充实提高。
可见,政府对于民间组织在经济上的扶持是必要的。国外政府也有这方面的经验。除了对他们进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以外,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民间组织进行资助和支持。政府可将
自身职能委托转移给非营利组织,相应地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和保证,即可以降低非营利组织的运行成本,还能够鼓励社会各方面更多的捐助和参与。如日本泉佐市的“町会”承担居民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以及青少年教育指导工作,政府每年拨款6亿日元,作为服务的转嫁费(购买费),从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民间组织的发展。
3、规范登记。扩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对象的范围,将国际社区中较有影响的民间组织逐步纳入到规范监督的范围内。除现有的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外,还可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来规范涉外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如国外现有社团进入国际社区发展的、由外籍人士发起并担任组织的主要领导职务的组织等。这可使得涉外民间组织获得法律上的承认,从而使中外组织能进行更为方便的公开、密切的交流与合作。此外,对于社区中其他组织,如社区内自发性的群众性文艺团体(如老年合唱团、腰鼓队),兴趣小组(如集邮者之家、围棋社),健身队(如体操队、交谊舞小组)等,也可吸纳进入到登记管理的范畴,从而提高这些组织的活动积极性,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壮大。同时也有利于政府的监督,推动社区组织的有序健康发展,取缔违法的组织,如有害功法等,从而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居民的利益,也保护了民间组织的正当、合法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4、扩大功能。在民间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对于服务性民间组织,可以扩大其服务功能,推行政府给市场,委托社区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各项服务的政策。这是社区服务社会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有社区服务设施与民间组织有机结合,更好发挥服务作用的一种新探索。这种模式很好的解决了民间组织与公共财产、民间组织与政府及民间组织与居民这三对关系,从而为服务性民间组织的发展开辟了新空间。在这方面上海浦东新区的罗山市民会馆就是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
1996年,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接受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的委托,将一个新建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改建为综合性的,融居民的社会交往、社会教育、文化、体育等于一体开放式的社区中心,并依法登记成为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提供土地、房屋及罗山街道的空置公建配套设施,并承担改建的土改费用。浦东社会发展基金会运用社会捐款投资会馆的主要设施,上海市基督教青年会承担会馆的管理。⑦这种运营模式初步形成了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合作。两个民间组织(即基金会与青年
会)在政府的引导、委托和支持下成立了一个新的民间组织——罗山会馆。这是民间组织成立方式的一种创新,也是民间组织融入社区、提供高档次、非营利性社区服务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国际社区中,入住居民大多数生活档次高、个人素质高,为此类社区服务主体的出现创造了有利条件。且这种社区服务组织区别于一般的社区服务中心,政府仅是主导者、委托方,不具体参与其管理,而是由另一些公益性、互助性民间组织进行管理和运作,也更易被国际社区的中外居民所接受。
5、吸纳人才。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是民间组织迅速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国际社区中搞好民间组织的重要条件。政府应当通过优惠政策等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者,如对高校中社工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就业方面作出一定的政策倾斜措施,引导更多人报考社工专业,也吸引更多本专业学生投入民间组织从事社会工作。而作为民间组织,则应大力吸纳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尤其是对于国际社区中的组织,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对东西方文化、思想有一定了解。这有利于民间组织在国际社区中活动的开展和本组织的高效运作。但目前我国的社工培养工作刚起步。上海各高校中设有社工专业的为数较少,而这些专业人才也往往受到福利待遇、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而转向公司及公务员队伍。这都影响了民间组织人才的培养。
当然,除了专职的社会工作者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宣传吸引更多的志愿者。而各公益性、互助性民间组织也应积极在组织内外发扬志愿服务的精神,唤起社区居民的公益心、慈善心。民间组织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将志愿服务的理念灌输到享受服务的人,再通过这些服务对象将志愿服务的理念传播到整个社区中去。在这方面,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就是一例。它是具有志愿传统的团体,它将理念融入到各种活动中,吸引了大量志愿者。从1998年1月到2000年10月,总共有19500人次来罗山会馆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除有大中学生、退休老人之外,还有其他社区居民以及港澳台和其他外籍人士。这也有利于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居民归宿感,也可降低民间组织的劳动力成本,提高民间组织的影响。
6、加强党建。国际社区中民间组织的发展还应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党建工作,这符合党的十六大的精神以及“三个代表”的思想,体现党的群众基础的扩大和党建对象的创新。民间组织中不乏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尤其是在国际社区中,他们既是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要力量,
也是党建工作不可忽视的发展新对象。加强对国际社区民间组织的党建工作,有利于保持民间组织的健康向上的发展方向,同时也能使外籍人士了解中国的执政党,加深对中国各项政策制度的信任程度。在这方面,可借鉴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支部建在楼上”的做法及经验。
注:
①静安区政协:《关于构建静安现代化国际社区的思考》,2002年
②静安区政协:《关于构建静安现代化国际社区的思考》,2002年
③静安区政协:《关于构建静安现代化国际社区的思考》,2002年
④杨团:《社区非营利组织发育与社会政策》,2002年6月17日
⑤姜力:《发展救助性民间组织是解决困难群体问题的重要途径》,《中国民政》2003年第7期
⑥杨团:《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托管的新模式》,2001年
⑦杨团:《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托管的新模式》,2001年
参考文献:
1、静安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关于构建静安现代化国际社区的思考》,2002年
2、杨团,《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托管的新模式》,2001年
3、胡雄飞、郑韶、钟贤宾,《社会中间组织研究》,2002年
4、杨团,《通过罗山市民会馆评估研讨中国的社区服务》,2001年
5、静安区社会团体管理局,《静安区国际社区调研报告》,2003年4月
6、凌丽莉,《中介组织: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角度分析》,2001年7月
7、任进:《中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若干法律问题》,2001年6月
课题组成员
顾 问:姜进其
组 长:辛一凡
执 笔:姚 蕾
成 员:胡建平、李慧明、翟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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